水污染治理方案范例6篇

水污染治理方案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1

一、城区污染源及水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城区建成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9万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79公斤水量(含饮食业及其他三产企业)计算,全城每天约产生生活污水6.98万吨。据统计,约有60%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洙水河,最后流入洙赵新河;约有30%的生活污水,经北城韩堤口排灌站提排进入菏鄄路公路沟内,通过七里河、安兴河流入洙赵新河;约有10%的生活污水,通过城西南的三角闸,提排进入东鱼河北支,穿薛庄涵洞进入新万福河。

**城区及近郊目前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有:**发电厂、青啤**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华瑞方便面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牡丹区人民医院等。这些排污单位废水的流向是:**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全部进入洙水河;**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七里河、安兴河,进入洙赵新河;**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东鱼河北支流入新万福河。这些单位日排污水约2万吨。**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到目前为止,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泰龙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运转基本正常,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个别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老化或者处理能力不足,已不适应需要。

多年来,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及点源治理不到位,造成**城区水环境质量较差。环城公园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起了重大作用,但目前**城区仍有部分区域污染严重:一是长江路以南、定陶路两侧,大部分污水系**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是城区菏鄄路两侧,由于城区部分污水经韩堤口排灌站排入菏鄄路路沟内,加上**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处理后的生产污水,特别是七里河接纳了东明县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该区域水环境质量一直较差;三是天香公园水域,该水域与洙水河相通,城区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青啤**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排入该水域;四是城东北区域、220国道两侧,由于**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备或不能正常运转,外排工业废水不达标就进入七里河和安兴河下游。

二、治理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建设

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区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并做好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把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实现2007年底前**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配合。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二)加大城区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1.关闭一批企业。认真落实鲁政发〔2005〕2号和菏发〔2005〕6号文件精神,对**城区内及近郊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于2005年底前依法予以关闭。对“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逾期不予关闭和取缔的,将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停产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和近郊的污染严重、4月底前未上马治理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治理,经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关闭。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3.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虽有治理设施,但外排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8月初,环保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4.搬迁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企业,要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搬迁。特别是位于**城区上风上水向的企业,工业废水即使达标排放,也不宜在建成区内长期生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要远离建成区。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5.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闲置治污设施、偷开偷排、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

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商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委、外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经建成的,一律停产、停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牡丹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把**城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牡丹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分管领导靠上抓。要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并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努力扩大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治理设施建设需要。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今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12月底分4次进行现场调度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附件:需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附件:

需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一、需关闭企业名单

**刚城纸业有限公司

**栋梁纸业有限公司

牡丹宏川卫生纸厂

牡丹何寨卫生纸厂

牡丹苏道沟包装纸厂

二、需停产治理企业名单

**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

三、需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青啤**有限公司

**泰龙化工有限公司

**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

**华联印染有限公司

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睿源化工有限公司 **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牡丹纸业有限公司

**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

**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

**华瑞方便面食品有限公司

**生建机械厂山东省电讯十厂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2

土壤污染如何以预防为主,怎么防控土壤污染“传染”,怎么整治已经“生病”的土壤?草案开出了三大药方。

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长期存在性等特点,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速度极慢,土壤一旦污染,将是‘天长地久’。”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的这段话包含一个道理:对于土壤污染,最急迫的任务就是预防和控制新的污染产生。

大面积的土壤修复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其复杂性和投入远大于空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要在保护土壤的基础上,分类合理利用土地。

最紧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对于现在尚未被污染的“好土”,国家将实行优先保护,使这些未受污染的土壤能够保持良好状况。草案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或者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人为原因主要包括: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

基于土壤污染的特点和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单设“预防和保护”一章,对重点监管类的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作出了相应规定。

比如在与食品安全关系最为密切的农田土壤污染方面,草案提出禁止在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禁止在农用地施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

风险管控:防止污染影响生活

“土壤污染以后,真正去治理修复是非常难的,投入的成本巨大。从国际经验来看,污染预防可能只花一块钱,风险管控可能要花十块钱,在末端去治理的时候要花一百块钱。”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说,坚持预防为主,最重要的就是实行风险管控。

风险管控正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坚持的一条原则,这也是“土十条”的要求之一。

邱启文说,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是管控风险,要关注怎么切断暴露途径。他打比方说,切断暴露途径的道理和大家涂抹防晒霜防止紫外线损害是一样的,即一旦阻断隔绝暴露途径,人接触不到污染土壤,风险也就防控住了。

草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进行农艺调控、替代N植等;对于污染更为严重的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列入禁止生产区的农用地要采取轮作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禁牧休牧等措施。

眼下,城市里面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一些地方正在把原有的工矿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这些土地是否安全,能不能开发利用? 邱启文说,对于建设用地来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阻断措施,切断土壤污染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对于建设用地,草案规定,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污染地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

污染担责:谁污染,谁治理

预防、管控,都是为了治病于未萌。而受污染的土壤,就像已经生病的人。但病人并不是完全“没救”了,还可以通过修复降低风险或危害,恢复成健康、可利用的土地。只是这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

谁负责给“生病”的土壤治病?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有哪些安排?

“土十条”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邱启文说,在土壤污染整治方面,并不主张盲目地“大治理、大修复”,而是重点针对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有序开展治理和修复。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治理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草案提出,不论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确实需要修复的,要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农用地的土壤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承担修复责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代为修复,但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权向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追偿。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环保部门确定的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小柳河污染,优化小柳河流入辽河水质,确保小柳河水质继续达标。

(二)工作目标

县境内省控的支流河排干渠全部达到V类水质标准。2010年底。

二、整治范围、存在问题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辽河(县境内后改道双台子河)绕阳河、辽绕运河、旧绕阳河等河流在县境内无污水排入,县境内内河主要有辽河、绕阳河、辽绕运河、小柳河(小柳河支流河为胜利河、九股河、旧绕阳河)外辽河等较大的内河排干。其中。只有小柳河是县唯一纳污河,属辽河的支流河,为此次整治专项行动对象。

(二)存在问题

称王家泵站)2010年上半年各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值分别为:小麦科入境断面为22.8mg/l满足V类水质要求;新开河桥断面为47.2mg/l富家桥断面为74.8mg/l满意足V类水质要求,县环保局监测站在小柳河设定三个监测断面:新开桥主控断面、富家桥对照断面、小麦科出境断面(即省环保厅控制断面。为劣V类水质,其主要原因:

堆积的COD物质很多,1.河床内淤泥堆积严重。小柳河主要纳污支流河有胜利河、九股河。胜利河是原博发造纸厂的主干排水渠。虽然原博发造纸厂已关闭,但小柳河多年淤积未做清理,所以COD指标仍居高不下;九股河也多年未清淤,工业废水和县城生活污水淤积严重。

生活废水和局部工业废水还未全部得到处置。2.县污水处置厂刚刚投运。

3.还存在少数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现象。

(三)工作内容

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1.全面排查我县境内排入小柳河的污染源(企业污染源、乡村生活污水源)包括各入河污染源现状(排污口位置、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污量及排污浓度)水质超标原因(突发性和规律性原因)将COD排放量占入河总量70%以上的污染源和超标排放含有特殊污染因子的污染源。

对长期超标的企业,2.加强排污监管。予以挂牌,限期治理,限期达标,临时不能摘牌的坚决予以关停,杜绝乱排乱放、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问题;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批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高的落后生产企业;加强对污水处置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

促进小柳河清淤工程。3.积极筹措资金。

三、工作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15日前)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县小柳河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完成此次整治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调查摸底(2010年7月16日—31日)

查清污染原因,摸清小柳河污染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方案,并将整治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8月1日—9月30日)

削减入河排污量,综合运用工程、结构和管理手段。落实好水污染治理任务细化和分解工作,建立责任、督办和检查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互通信息,加强协调,突出重点,真查实纠,确保10月底小柳河基本实现消灭劣V类水质。

(四)考核备检阶段(2010年10月1日—10月31日)

做好备检工作。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污染源(含企业污染源、乡村生活污水源)责任单位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原则,1.以辽河治理为工作中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到位。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源责任单位视情况坚决予以关停、停产、限期整改、取缔等。

尤其是不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2.县环保局安排专人对各污染源开展加密监测。污水处置工程已投入运行的企业要每天演讲污水处置设施运行情况。需强化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其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在建污水治理工程的企业进行检查督办,督促其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对没有环保设施的企业,强制其建设治污设施,力促其治污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凡已被下达关停通知的企业,要死看死守,防止死灰复燃。建立在线监测系统,从技术手段上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

确保稳定达标运行。3.做好对县污水处置厂运行监管。

改变原有水质状况。4.尽早完成小柳河河道清淤工程。

5.采取生物工程措施治理小柳河有机污染。小柳河支流胜利排干、九股河及小柳河局部水域种植水葫芦、绿萍等浮游植物。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4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动员蓝天保卫战等7场标志性战役。共接受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督察40余项。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质量的通知》等系列制度,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借督发力,严肃政治纪律,提升整改质量。

二是蓝天保卫战苦战险胜。面对去年初大气污染防治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持续加力,点源面源协同管控,力保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苦战完成。去年全年,共完成1168个大气污染防治整治任务,提前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和19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芜湖海螺等31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1686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27843处餐饮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9495处。截止去年11月,累计获得省级大气生态补偿300余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协作共治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碧水保卫战全面告捷。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加强防范、强化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6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均值达标比例为100%。去年以来,完成市区一水厂、四水厂保护区内退水口迁改整治;深入推动规模畜禽养殖规范化治理;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完成14个环境问题隐患整改;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联网;完成COD削减2079.07吨,氨氮削减249.88吨的减排任务,并对41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工作。截止11月,共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175万元。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从8月份开始,对汇入长江的7条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实施市级生态补偿试点,截止去年11月,芜湖县、繁昌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等5县区累计获得水质提升生态补偿金525万元。

四是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部分污染地块治理工作。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环节环境监管。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去年,先后开展了4轮固废大排查,累计出动37358人次,排查区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排查企业5660家,发现固废倾倒点41处,对约5.3万吨的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整改完成率100%。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完成我市境内发生的“1.29高安污染环境案”、“4.8长江二桥等地系列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4.21经开区倾倒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五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扎实整改。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引,以严、实标准保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质量。开设了“环境曝光台”,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机制、一支后督查队伍”的保障体制,推行“五步核查工作法”,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形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暗访曝光、整改反馈、评估销号的问题解决全过程链条,以点带面,追本溯源,构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去年以来,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成了191个非法码头、修造船厂、非法砂点拆除清场复绿,释放长江干流岸线27公里、滩涂陆域面积244万平方米;一批多年想建而未建成的环保治理工程相继投入使用。高新区南区完成污水管网联通工程,金鸡港、天子港水系治理工程接近尾声,污水实现集中处理;一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被严惩重处。一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被追责问责。市级共实施问责158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66人,科级以下75人。

六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重点围绕各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搞“一刀切”,推动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反复投诉的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去年,开展了两轮“岗位大练兵、执法大检查”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业集中区等进行专项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45人次,检查企业678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4份、处罚决定书299余件,罚款金额1642万元,案件数、处罚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3.4%、154%;查封扣押88起,移送行政拘留14起,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1起。截至11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890件,全部按期办结。组织开展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大调研大走访大整改”行动,对近两年来7000余件环境信访件全面开展核查并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我市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50.4%,降幅居全省第一。

七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去年以来,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扬子鳄自然保护区28处遥感监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170个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全部建档立卡,推进整改。完成4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摸排出各类农村黑臭水体 160条;芜湖县成功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八是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去年以来,筑牢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54件,完成7个行业4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否决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5个;规范优化了26项共服务事项、128项权力清单;积极送服务进企业,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68 家,举办座谈会15场,参与企业215 家。对6家环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九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坚持问题导向,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长江芜湖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芜湖市处理固废倾倒突发事件工作规程(试行)》和《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固废排查整治顺利推进。印发了《芜湖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司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联动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方案精神,出台《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芜湖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芜湖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系列文件,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局党组为加强党的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党组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深学笃行党的精神。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严立”专题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构性短板亟需补齐。空气环境质量波动加剧,重污染天气增多,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警示,“产业偏重、能源偏煤、交通偏汽”等结构性矛盾,仅靠加强监管降低排放,获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边际收益越来越小,结构调整任务异常繁重。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我市下沉督察认为,芜湖市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节点城市,对长江保护的作用和必要性非常关键,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大量历史积欠,应该到还欠账的时候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的监管处置等方面必须高位推进、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二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多发频发的生态环保舆情事件,暴露出当前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与成倍增加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迫切需要建立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推进平台,制定统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充分发挥统筹指挥、统一调度、统配资源、统聚合力的组织保障作用,避免力量分散、各自为战、信息传递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是基层环保力量依然薄弱。基层党委政府作为污染防治生力军,承担着环境污染问题巡查上报、日常监管、督促整改等繁重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但现实中,由于基层乡镇(街道)缺少生态环保专门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到达乡镇(街道),往往出现悬空。同时,各基层行政区域缺少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数据,不能做到量化评估,工作难以延伸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牵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政治标准,落实整改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组织推动。全面梳理历年来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99个问题,编制排查清单,逐一对账立档,科学修编方案。完善定期调度、现场核查、动态管理、验收销号、整改考核等工作制度,以整改方案落实和群众满意息访为标准,严把整改质量关。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一刀切”。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深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协助相关部门下大气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污染物应急减排管控,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积极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重点举措。强化土壤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三是全面实施生态环保“1337”绿色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突出短板,生态扩容和污染减排“两手发力”,大力开展绿色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即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条主线,广泛开展以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为主要内容的“五城”同创行动。“3”,即是“三减”,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落后产能规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倒逼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3”,即是“三增”,围绕增加城市“肺”活量,补充城市“肾”动力,开展增林地、增绿地、增湿地行动,探索建立“三地”面积与GDP、人口联动挂钩的持续增长机制,大幅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让城市焕发更加美丽的生机;“7”,即是“加快补齐七个短板”,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补齐黑臭水体全面治理短板、补齐工业园区环境整治短板、补充长江保护修复短板、补齐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补齐生态保护地及固体废物监管短板。通过全面实施“1337”绿色行动计划,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水平和生态环保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并在污染防治合力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进程中,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干部有更多成就感,进而在全市形成“党政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多元参与”的生态环保协同共治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生态环保多元投入、智慧数据、宣传参与“三大平台”,推动责任、智慧、法治、产业、阳光五个环保建设。重点建设“两张地图三张网”,分别是污染源分布地图、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江河湖环境质量监测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推进“三线一单”,为科学治理环境污染、完善生态服务功能提供数据支撑。在全市环保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努力造就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2018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在省厅关心指导下,全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聚焦水、气、土等关键领域,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动员蓝天保卫战等7场标志性战役。共接受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督察40余项。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质量的通知》等系列制度,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借督发力,严肃政治纪律,提升整改质量。

二是蓝天保卫战苦战险胜。面对去年初大气污染防治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持续加力,点源面源协同管控,力保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苦战完成。去年全年,共完成1168个大气污染防治整治任务,提前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和19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动芜湖海螺等31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1686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27843处餐饮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9495处。截止去年11月,累计获得省级大气生态补偿300余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协作共治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碧水保卫战全面告捷。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加强防范、强化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6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均值达标比例为100%。去年以来,完成市区一水厂、四水厂保护区内退水口迁改整治;深入推动规模畜禽养殖规范化治理;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完成14个环境问题隐患整改;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联网;完成COD削减2079.07吨,氨氮削减249.88吨的减排任务,并对41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工作。截止11月,共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175万元。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从8月份开始,对汇入长江的7条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实施市级生态补偿试点,截止去年11月,芜湖县、繁昌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等5县区累计获得水质提升生态补偿金525万元。

四是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部分污染地块治理工作。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环节环境监管。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去年,先后开展了4轮固废大排查,累计出动37358人次,排查区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排查企业5660家,发现固废倾倒点41处,对约5.3万吨的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整改完成率100%。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完成我市境内发生的“1.29高安污染环境案”、“4.8长江二桥等地系列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4.21经开区倾倒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案”等多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五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扎实整改。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引,以严、实标准保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质量。开设了“环境曝光台”,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机制、一支后督查队伍”的保障体制,推行“五步核查工作法”,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形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暗访曝光、整改反馈、评估销号的问题解决全过程链条,以点带面,追本溯源,构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去年以来,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成了191个非法码头、修造船厂、非法砂点拆除清场复绿,释放长江干流岸线27公里、滩涂陆域面积244万平方米;一批多年想建而未建成的环保治理工程相继投入使用。高新区南区完成污水管网联通工程,金鸡港、天子港水系治理工程接近尾声,污水实现集中处理;一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被严惩重处。一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被追责问责。市级共实施问责158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66人,科级以下75人。

六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重点围绕各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搞“一刀切”,推动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反复投诉的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去年,开展了两轮“岗位大练兵、执法大检查”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业集中区等进行专项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45人次,检查企业678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4份、处罚决定书299余件,罚款金额1642万元,案件数、处罚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3.4%、154%;查封扣押88起,移送行政拘留14起,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1起。截至11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890件,全部按期办结。组织开展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大调研大走访大整改”行动,对近两年来7000余件环境信访件全面开展核查并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我市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50.4%,降幅居全省第一。

七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去年以来,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扬子鳄自然保护区28处遥感监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170个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全部建档立卡,推进整改。完成4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摸排出各类农村黑臭水体 160条;芜湖县成功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八是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去年以来,筑牢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54件,完成7个行业4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否决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5个;规范优化了26项共服务事项、128项权力清单;积极送服务进企业,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68 家,举办座谈会15场,参与企业215 家。对6家环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九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坚持问题导向,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长江芜湖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芜湖市处理固废倾倒突发事件工作规程(试行)》和《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固废排查整治顺利推进。印发了《芜湖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司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联动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方案精神,出台《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芜湖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芜湖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系列文件,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局党组为加强党的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党组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肃风肃纪、提速提效”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深学笃行党的精神。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严立”专题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构性短板亟需补齐。空气环境质量波动加剧,重污染天气增多,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警示,“产业偏重、能源偏煤、交通偏汽”等结构性矛盾,仅靠加强监管降低排放,获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边际收益越来越小,结构调整任务异常繁重。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我市下沉督察认为,芜湖市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节点城市,对长江保护的作用和必要性非常关键,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大量历史积欠,应该到还欠账的时候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的监管处置等方面必须高位推进、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二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多发频发的生态环保舆情事件,暴露出当前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与成倍增加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迫切需要建立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推进平台,制定统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充分发挥统筹指挥、统一调度、统配资源、统聚合力的组织保障作用,避免力量分散、各自为战、信息传递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是基层环保力量依然薄弱。基层党委政府作为污染防治生力军,承担着环境污染问题巡查上报、日常监管、督促整改等繁重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实基础。但现实中,由于基层乡镇(街道)缺少生态环保专门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到达乡镇(街道),往往出现悬空。同时,各基层行政区域缺少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数据,不能做到量化评估,工作难以延伸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牵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政治标准,落实整改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组织推动。全面梳理历年来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99个问题,编制排查清单,逐一对账立档,科学修编方案。完善定期调度、现场核查、动态管理、验收销号、整改考核等工作制度,以整改方案落实和群众满意息访为标准,严把整改质量关。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一刀切”。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深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协助相关部门下大气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污染物应急减排管控,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努力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积极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重点举措。强化土壤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5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韶关重金属污染整治。2013年,省委书记在韶关调研时,强调粤北山区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必须承担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底线。今年8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印发了《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为加快推进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3日,省环保厅在韶关召开《方案》实施推进会,督促韶关市加快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

省环保厅党组书记陈光荣在会上表示:“韶关是全省重金属污染工作重点,‘重’剑高悬,韶关不安,全省难安,须重典治乱。”

根据《方案》,韶关将实施落后产能淘汰、产业整治提升、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示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四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8亿元。

事关千万人口饮水安全

韶关不安 全省难安

乐昌市粤X化工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破漏,跑冒滴漏严重,厂区地面矿粉到处撒漏,雨污分流不完善,涉重废水有外排隐患。

武江区福兴机械配件厂,车间废水横流,治理设施和生产工艺简陋,废水含铊、锌等重金属,却位于人口密集的市中心,紧挨居民区……这是笔者近日随省环保部门在韶关走访时,发现的部分重金属环境隐患。

“心头之患,寝食难安。”陈光荣透露,韶关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是全省环境整治的重点,近10年来,我省发生的重大重金属污染事故和血铅事件,超过80%发生或起源于韶关,特别是2005年12月北江镉污染,是建国以来广东最大的一次污染事故,2010年北江又发生韶关引起的铊污染,甚至对当时的广州亚运会造成威胁。可谓,韶关不安,全省难安。

据了解,韶关市大部分地区位于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省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关系到当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北江下游广州、佛山、清远等地九百多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环境地理位置异常敏感,是全省重金属污染整治的重点。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透露,在《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7个国家一级重点防控区中,4个在韶关。130多家涉重企业,在韶关遍地开花。

2005年以来,韶关先后发生镉污染和铊污染两次重大污染事故,仁化董塘和翁源铁龙林场血铅等一系列重金属污染事件,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教训非常深刻。

对此,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先后印发了《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仁化县董塘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办。近三年,省环保厅已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韶关环保资金约3.09亿元推动韶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十二五”以来,韶关市通过贯彻落实《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大宝山、凡口铅锌矿及其周边地区等重点防控区为重点,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截至2014年年底,韶关全市共投入各级重金属资金9.76亿元,完成大宝山李屋拦泥库污水处理厂,槽对坑尾矿库污水处理厂,以及矿山清污分流工程等在内的90余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据统计,与2007年相比,韶关全市4个重点防控区的铅、汞、镉、铬、砷的排放量分别下降42.5%、55.5%、50.2%、66.1%和38.3%,完成五类重点重金属比2007年减少13%以上的任务。修复土壤29.96万平方米,初步完成北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预警监控系统和北江重点流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了粤北典型地区大气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了环境风险预警预报水平。

历史遗留问题多

产业结构不合理

“有成效,但是还不够,与人民群众环境质量期待,与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差距。”陈光荣指出,当前韶关环境隐患突出,环境风险极大,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这其中,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韶关是有色金属之乡,涉重金属行业在地方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老矿山、涉重金属企业众多,大宝山、董塘等地区存在环境本底偏高的现状。

此外,涉重行业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据介绍,目前全市有6家涉重企业位于生态严控区内,12家厂址与城市规划不符,7家与居民点、学校等距离过近,极易发生重金属污染事故。

如仁化县银海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公司,储存、处置大量危险废物,当地政府规划时,却将其划为县城规划区,周边居民、建筑众多。

丰富的资源,成就了韶关优势的重金属产业,然而,也正是这种资源优势,让地方政府发展理念患上了“资源产业路径依赖症”,产业转型升级缓慢,产业结构长期单一、粗放,资源利用率不高,布局不合理。

据统计,韶关涉重金属行业占韶关市生产总产值30%,产业结构明显单一。涉重行业整体上装备工艺水平不高,低水平的冶炼等工业产值占涉重行业总产值85%以上,深精加工行业产值比例不足15%。年产值在十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仅5家,占全市企业总数量的3.6%。众多涉重企业分散于各县、区,难以集聚发展。

再者,韶关涉重企业大部分规模小,不愿加大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不少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淡薄,企业环境管理、治污水平整体不高。

据统计,201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韶关参评的19家涉重企业中,仅有两家获得绿牌,红牌黄牌各1家,蓝牌15家,整体环保等级在全省偏低。

面对如此严峻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韶关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却严重滞后,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小马拉大车”,没有一个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重金属监测能力严重不足。

《方案》介绍,积极实施落后产能淘汰、产业整治提升、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示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四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8亿元。

成立督办小组

整治任务未完成将“一票否决”

“重剑高悬,涉重行业整治刻不容缓。”陈光荣表示,下一步要切实明确和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韶关市政府落实《方案》的主体责任,二是省环保厅监督韶关市政府落实好《方案》的监督责任,三是企业要落实治污责任。

“这两年,我们每个月都来韶关督查一次。”据介绍,省环保厅近年来加强韶关重金属污染整治的督查工作,“为了一个污染要素,固定每个月来一次核查,这在我省环保史上也是少有的。”据悉,下一步,省环保厅还将成立督办小组,继续强化跟踪督办,2018年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2021年进行最终评估。

“韶关将严守生态环保底线”韶关市代市长骆蔚峰介绍,2005年韶关发生北江镉污染时,他在番禺任职,番禺喝的北江水,当时非常担心。此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保障北江下游百姓饮水安全的责任重大。他要求,对未落实工作责任、未能按要求完成《方案》整治任务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韶关市副市长许志新表示,韶关市政府将尽快成立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序推进方案落实。

《方案》明确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对各责任主体的问责,对因掩盖问题、回避困难影响工作进展的,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整治方案任务、未达到整治方案目标的地区,要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直接“一票否决”,并提请省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企业不消灭污染

污染将消灭企业

整治涉重企业,促进环境改善和转型升级,是《方案》的重中之重。

“对小、散、乱企业的整治,将为高、精、尖企业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土地等空间。”省环科院专家表示。

“不是不让韶关发展,而是要帮助韶关实现更有质量地发展,在发展的同时给人民良好的生态环境。”省环保厅表示,对于小散乱涉重企业的整治,不但是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韶关自身发展要求,将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环境空间容量。

“方案的制定,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作出指示,历时一年反复论证征求意见。”省环科院王博士说,“为了做好方案,省环保厅还组织国家、省里的专家在韶关进行了近半年的调研,韶关130多家涉重企业,每一家的现场我们都仔细看过。”

据介绍,淘汰整治提升涉重行业,是整个《方案》中最重要、最有效,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之一,是韶关市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促进涉重行业升级改造、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方案》要求,韶关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关停37家落后产能企业,搬迁改造11家企业,整治提升93家企业”的目标任务。

“企业不消除污染,污染将消灭企业。”陈光荣表示,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对所在区域和企业实行限批,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并且定期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健全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的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

“严格准入,不欠新账”陈光荣要求,提升风险防控水平,防范再次发生污染事故和环境是韶关当前重金属防控工作的重点。

水污染治理方案范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执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我县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建立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省、州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及时调整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泸委办发〔2020〕43号),并成立了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局长和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做好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泸环委办〔2020〕8号)、《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泸环委办〔2020〕2号)。2020年1-11月,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100%。2一是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落实监管常态化,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开展“查经营证照、查治理设施、查油烟排放”专项行动,责成烧烤摊点及宾馆饭店安装油烟净油化设施,安装率达100%。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在公路干线设施检查点位,对于未采取覆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并进行警告教育。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16次,处罚车辆39辆。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力度,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对施工场所扬尘污染的监督执法,要求城市施工现场务必做到“六个100%”,对水泥企业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组织开展辖区锅炉使用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经排查,我县境内无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情况,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外有两家企业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由于该两户企业所在地均未通管道天然气,煤改电运行成本过高,已提出保留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的申请。四是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完成我县辖区内7家在用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改造,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五是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强化“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清理,强化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对未满足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置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截止目前,共注销普通摩托车123辆。六是强化路面巡查管控工作。严厉查处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查获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各类车辆进行集中销毁、解体共计14台;其中大型货车3台,小型汽车11台;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各类车辆共计扣留81辆,其中摩托车75辆,小型汽车6台。七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2020年县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截止目前,我县已组织填报49辆,审核通过并发放环保登记号码20辆,因信息录入不全而退回重填29辆。八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加油站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和规范,确保了全县成品油市场消费安全。2018年-2020年,共抽样成品油、车用尿素15批次,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九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我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目前已更换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18台,其中2路公交5台、4路公交5台、8路公交8台。十是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制定了《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知》,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烟花爆竹销售审批,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减轻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大气污染。十一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印发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将秸秆禁烧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结合起来、种养循环结合起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5%以上。十二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推行“有山皆绿、重点补绿、身边增绿”,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国土行动,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6.8%,绿化覆盖率达46.89%,人均公共绿地11.5平方米。十三是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露天矿山整治工作,经排查整治,我县涉及露天矿山四宗,其中两宗的采矿权已向州自然资源局申请矿权注销。(三)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长制等系列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在完成前期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定期对辖区内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重点对保护区内发生的污水排放、垃圾倾倒、违规建筑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定期检查维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设施、界标、警示牌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及水质安全。二是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我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县域内大渡河段2个出入境断面(鸳鸯坝、大岗山)开展23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指标月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和11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季度监测;疫情期间应急监测工作。全县流域断面和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以上,达标率100%。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安全信息公开。组织相关部门按月对水龙头水质开展卫生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县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为100%。各部门根据职责每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和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和安全状况。四是认真谋划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编制《县总河长制运行规则》《2020年县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县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县2020年度大渡河(段)“四张清单”》,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对全县各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和城区段责任单位进行了调整。五是全力推进“四项行动”。强化大渡河垃圾监管,清理库区垃圾1200余吨;有效制止挖采行为1起,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处理向大渡河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事件1起;截至目前,全县县级河长巡河223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7次,村级河长巡河1400余次,共发现问题81条,整改完成81条。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正在对开展河湖划界工作。六是积极推进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已组织22座水电站完成“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编制,并由水利、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对“一站一策”进行了认定。督促所有电站与运营企业签订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测合同,确保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目前,我县已全面完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七是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的污水排放检(四)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县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泸环委办〔2020〕3号),着力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不达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一是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聘请第三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县耕地类别划分成果中优先保护类耕地74652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4.03%,安全利用类耕地4656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86%,严格管控类耕地88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11%,划分成果经审定已报送至州级。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管控。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监测采样;完成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制定印发《2020年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涉土壤污染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土壤环境执法工作。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求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按照“两分离、两配套”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粪污及污水输送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土地消纳粪污及污水。依据全国直联直报系统和统计监测,我县规模养殖场畜离粪污综合利用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四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我县制定了化肥农药零增长实施方案和农药化肥控制减量指导方案并下发各乡镇,采取物理防治取代化学防治的方式,2020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为160kg/公顷,单位耕地农药使用量为7.26kg/公顷,农药化肥使用量在逐年减少。五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认真执行《关于切实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通知》,按照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进行回收。截止目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5%。(五)大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制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泸环发〔2020〕10号),组织完成48家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纸质申报登记和系统申报登记。其中:医疗废物产生单位21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0家,个体诊所7家),汽车维修单位18家,水电站等工业企业5家,加油站等其他产废单位4家。二是完成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与。三是完成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定了《县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并于10月20起,对筛选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考核,本年度共抽查考核25家企业,其中,考核达标23家,基本达标2家,无不达标企业。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97.6%。四是开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市监局印发了《县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泸环发〔2020〕68号),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推进会,重点传达学习了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废铅蓄电池产生企业加强与州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合作,逐步提升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率。目前我县已有5家涉及废铅蓄电池企业已与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15家维修企业签订不产生废铅蓄电池的承诺书。五是积极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泸安委〔2020〕3号)、《州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泸环发〔2020〕99号),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整治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及时召开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六是做好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泸环发〔2020〕13号)、《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泸环发〔2020〕19号),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监管。七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组织产废企业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组织企业系统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和年报。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六)开展2019年度环境统计业务填报完成8家企业排污数据统计填报审核。(七)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20年通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完成cod减排量75.8吨,氨氮减排量12.9吨。比2019年新增削减量cod5.2吨,氨氮2.8吨。达到本年度州级下达的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八)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总结报告,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编制及资料归档。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联动效益不明显。机构改革原因,涉及改革部门职能划转,导致一些工作脱节。加之,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发改、经信商务、公安、农牧、住建、综合执法、交通、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多部门,治理主体多,但少数部门认为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对行业职责不清楚,污染防治工作还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二是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少,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弱。因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增加,但我县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人员均为混岗使用,无专职执法人员,执法常态化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各部门专职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少,工作开展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