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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1
Abstract: The thesis describes the methods using in the process modification of the waterworks, and its function in purifying the original water pollution.
Key words: technological modification; origina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l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062-01
饮用水常规工艺的主要目标是去除水源水中的悬浮物、胶体杂质和细菌,以地下水为原水水源净水厂的工艺是不经过混凝、沉淀和澄清。而采用直接过滤方法。过滤则是利用颗粒状滤料(石英砂等)截留经沉淀后水中残留的颗粒物,进一步去除水中杂质,降低水中的混浊度。过滤之后采用消毒方法来灭活水中致病微生物,从而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性。这里探讨的是以地下水为原水水源净水厂的工艺改造对原水污染的治理方法。
目前我国水源大都遭受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污染,原水中有机物氨氮浓度增加,使水带色、味;有的水厂采用地下水取水水源,由于原水藻类(包括藻类分泌物)增加,使出水色、腥味增加。这些原水经水厂常规工艺净化,浊度不易得到很好控制,滤池易堵塞(藻类影响),出水有机物浓度高(生物不稳定,易使输配水管道中细菌滋长,恶化水质),氨氮浓度高,使加氯量增,加进而使消毒副产物(如三卤甲烷、卤乙酸等)量增加,提高了饮用水的致癌风险,使出厂水有异味,水质下降,往往会遭受居民的抱怨和投诉。因此,对净水厂的现有工艺进行改造势在必行。
净水厂的工艺改造有以下几种方法:①增加深度处理构筑物,如活性炭吸附(或者臭氧-活性炭联用)技术;②增加预处理构筑物,如生物预处理(接触氧化池或生物滤池);③不增加常规工艺前、后的净化构筑物,在现有工艺上改造,如、强化过滤、优化消毒;④综合采用前面几种技术。
具体来说,给水厂净水系统技术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针对水源水的污染特性,增设必要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技术包括投加化学氧化剂,如臭氧、高锰酸钾;投加吸附剂,包括粉末活性炭和活化粘土;以及生物氧化技术等。特别是生物氧化预处理技术(如曝气生物滤池),由于本身存在的一些优点,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许多国家得到重视。部分城市水厂也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2)过滤技术改造,改造为煤和砂的双层滤料滤池;可考虑采用轻质(煤或陶粒滤料)、粒径较粗、滤层较厚的均匀滤料。滤池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改善冲洗效果,节约冲洗水量。(3)助滤剂的应用。在进滤池的水中再加注少量(一般为1-3mg/L)的混凝剂或微量(一般几十μg/L)高分子絮凝剂,能明显改善水的过滤性能,显著提高去除率。这是改善过滤出水水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投加助滤剂后,出水浊度明显降低,但运行周期会相应缩短。经试验,采用助滤剂方案时,如运行周期尚长,可不改变滤层,否则要同时把滤层改为双层滤料或均粒滤层并加装表面冲洗以改善冲洗效果。(4)增设活性炭吸附或生物活性炭(臭氧-活性炭联用)深度处理设施,进一步控制出厂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的浓度,减少卤代物质的生成量。(5)在无条件建立活性炭滤池时,可在过滤前投加粉末活性炭(PAC),或将滤池改造为活性滤池。(6)优化消毒工艺,使用氯胺、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剂,降低消毒副产物的产生量,提高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性。(7)采用膜技术,可以替代常规工艺和深度处理工艺,并可以去除部分溶解性无机盐。(8)强化过滤滤池主要功能是发挥滤料与脱稳颗粒的接触凝聚作用而去除浊度、细菌。如果滤料洗涤不干净,滤料表面就会积泥,当预加氯时抑制了滤料中生物的生长,因此滤料层没有或较少生物降解作用。如果不预加氯,滤料层中就会有生物作用,滤池出水中氨氮有所降低,亚硝酸盐氮增加,就是具有亚硝酸盐菌的结果。强化过滤就是让滤料既能去浊,又能降解有机物,降解氨氮、亚硝酸盐氮。这样,就需要在滤料中培养生物膜,要既有亚硝酸盐菌,又要有硝酸盐菌使氨氮、亚硝酸盐氮都得到有效去除。是一种最经济的改造方法。强化过滤技术的难点是:①选择滤料(有利于细菌生长);②控制反冲洗强度既能冲去积泥,又能保持一定的生物膜;③要保证出水浊度小于1.0NTU;④要使滤池的微环境有利于生物膜成长;⑤其他技术问题,如冲洗水的强度、膨胀率等。
综合净水厂的净水工艺状况,把不同工艺的机理、功能、净水效果和费用进行比较,比较的依据是1993年12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给水排水工程概预算与经济评价手册》中给水工程构筑物技术经济指标,这里选取气水反冲V型滤池作为生物陶粒池、双阀滤池作为活性炭滤池投资(直接费)计算,间接费以直接费的50%计,再乘以价差调整系数2进行投资估算。估算中生物陶粒池滤速采用6m/h,活性炭滤池采用10m/h,臭氧发生装置以产1kgO3/h投资37.5万元计算,生产1kgO3耗电35kwh,每千瓦时以0.8元计,折旧以15年回收计算。运转管理人工费以每月1000元计。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活性炭吸附技术最能有效地去除水中的有机物,将是今后给水净水厂首先应考虑增加的深度处理构筑物。但从经济角度来看,根据我们的估算,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每处理1m3/d水的投资将在80-100元,运转费将增加0.15元/立方米左右。从目前来看出,恐怕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生物预处理技术对氨氮、亚硝酸盐氮有很好的去除(80%-95%),对铁、锰的去除有相当效果,对有机物也有较好的去除效果(10%-25%);对色、味的去除也有一定效果,还能减少药剂投加量。生物预处理技术运转费便宜,仅需增加费用0.09元/立方米,但基建面积较大,投资高,每1m3/d约在100-120元左右[1]。
当然,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最经济可行办法的是在有净水工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取强化过滤的办法,可以不增加构筑物,因此单位水量1m3改造费用只需20-25元,运转费用只需增加0.03-0.05元/立方米。氨氮及亚硝酸盐氮去除率80%-90%,有机物CODMn去除率15%-20%[1]。
综合净水厂不同净水工艺的去除指标和经济上增加的费用,我们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预处理和深度处理是解决当前水源遭到污染的主要方法,另外,在预处理中,生物预处理技术也已经开始得到应用。这里新提出的膜过滤将是未来很有发展前途的净水处理技术。在深度处理中,活性炭或者生物活性炭(即臭氧-活性炭联用)将是主要的发展趋势。
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2
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伴随着城市化进程速度的不断加快,城镇水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且整体上呈现恶化趋势。城镇的水污染治理从微观角度讲改善了水体的水质,保证人民的饮用水安全;从宏观角度来看,城镇水污染的治理是保持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我国城镇的水污染治理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水污染治理;现状与对策
一、我国城镇水污染治理现状
(一)政策法规体系有所缺失
进行水污染治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的产业政策,但是现在我国的水污染治理主要还是要采取强制化的行政措施进行管理,而不是通过有效的约束政策与激励机制指导相关人员主动进行水污染治量。现在还普遍存在以较高的守法成法约束较低的违法成本的现象,使得水污染的治理更加困难。
(二)监管体制不完善与突出的经济结构矛盾
现在我国的水污染治理监管体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无论是监管依据、监管机构还是监管的方法与程序等,均体现出其不完善性。因为监管力度薄弱、监管不到位,大量的工业废水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就直接排放至自然水体中,特别是一些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偷排、低标准处理的现象屡禁不止,这对于水体的生态功能均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突发性的水污染事故,也是水污染处理的一大障碍。此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粗放的生产模式、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布局,高投入、高排放、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这一现状加剧了水污染的程度。
(三)水污染治理资源整合不足
现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与很多部门的行政职权范围均有所关联,比如建设部门、水利单位、国土资源局以及环保部门等等,但是这些部门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导致资源无法实现有效的整合,从而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于是政出多门、计划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层出不穷,最终导致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
(四)水污染治理市场化水平不高
现在我国的城镇水污染治理主要的投资来自于政府拨款,因此投资渠道单一、资金短缺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从事水污染治理的企业由于资金的不足,缺乏相应的经营动力,造成投资效益低下,阻碍了水污染治理市场化的发展进程。此外,技术水平的落后也是制约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技术水平低导致水污染治理投入大、收益低,造成水污染治理
二、提高城镇污水治理效率的策略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首先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完善,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做好城镇污水排放与治理等行政法规方面的修订工作,并进一步研究节约用水的立法工作。其次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体制,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执行的配套监管体系。第三,水价要进行改革,对各类水价进行合理的调整,实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对于一些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则实行惩罚性高水价。第四,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使其更加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与治理水污染。此外,还要加大财政力度,使得基本建设投资向着环保、节能的方向发展;对于水污染治理产品要制定出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产业结构做进一步的优化
首先要对高污染行业加以控制,防止其增长过快;提高对高污染行业节水排水的检查力度,将一些生产能力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渐淘汰,使得落后产业慢慢从行业中退出。第二,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做进一步的完善,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加快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发展速度,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水平逐渐加大。第三,按照不同地区的水体自净容量,制定出科学的水污染准入负荷,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出相应的指导,对增量、水污染负荷进行严格的控制。此外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污染总量与污染源的分布、水体环境容量等各项指标也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指导、统筹规划。
(三)加大监管力度
第一,要对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做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进一步加强城镇节水、污水处理指标体系的建设,寻找最新的数据调查方法,研究出经济性高、可靠性强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对数据统计方法做进一步优化。第二,要对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其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状态进行检查与指导。进行污水处理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负荷;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绩效评估体系;在一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设置在线监控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网,并实行举报制度,对于一些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污水处理的行为,要展开通报并勒令限期整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此外还要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建立起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管理数据库。第三,对于污染物的排放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开展污染物专项检查与监察工作,大力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要严抓严管,建立环保违法举报电话与网点,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对于环保执法者要建立起相应的问责制,对于执法不利、存在徇私钱权交易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并对相关主管部门、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坚决追究其连带责任。
(四)加大财政投入进行治理工程的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城镇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城镇污水治理的力度,提高财政拔款投入。第二,可以将城镇水污染治理工作与金融服务业务相结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水污染治理行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污水治理的资金来源途径。第三,大力推广水资源节约项目,对于老城区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要进行全面的改造,大力推广生活节水器具,提高再生水以及雨水的利用率,如果是沿海地区则可以充分利用海水。第四,加大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的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力度,联合编制污水处理计划书,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相关的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对于污泥处理管理工作要加大监督控制力度,以避免出现二次污染。此外,还要推行污水再利用技术,对城镇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水循环体系。
(五)水污染治理工作要加大高新技术的投入
要加大高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特别是一些经济要对不发达的城镇,更是需要低投入、高效益的污水处理技术。目前城镇污水处理新技术有以下几种:第一,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所谓的人工湿地即是在人造或者人力干预的情况下所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把污水有控制的投入到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中,通过自然生态中的物理、化学及生物手段,利用土壤、植物以及微生物等处理污水。按照湿地床的流动状态不同,人工湿地可以分为垂直流湿地、表面流湿地以及潜流湿地等。第二,蚯蚓生态滤池,这种污水处理技术是在滤床上建立起一个人工的生态系统,利用蚯蚓及其它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转化处理。在这个过程中,蚯蚓及其它微生物吞噬、分解污水中的污染物,最终实现净化污水的目标。第三,生物浮岛技术,也可称其为人工浮岛技术,这种技术的特点是模仿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将浮体设置于水面上,然后在其上种植一些喜水的植物,植物的根部对污水中的污染物有一定的吸附、吸收作用,可以除去水中的氮和磷,从而实现对污染水的净化,并且可以营造水上景观,可谓一举两得。
参考文献:
[1] 林盛.我国城镇污水治理的几点思考[J].给水排水动态,2008(4)
[2] 宋宝增. 城镇化进程中的水污染防治[J].决策咨询通讯,2009(6)
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3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PRB、复合治理
Research Progress on the treatment technology of groundwater pollution
Sun Decheng 1 , Zheng Jixing 2 , sun Naren 2
(1.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 028000; 2. Tongliao Municipal Water Affairs Bureau 028000)
Abstract: groundwater is not only a kind of precious natural resources, the basic factor is the environ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water cycle in nature, is the important foundation of human surviv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depend on, and closely related to human activities and survival, but this resource by industry, urbanization, city agriculture and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human activities, have become less and less pollution is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current groundwater pollution in the process of technology.
Keywords: groundwater,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PRB, composite governance
目前人类对地下水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储量越来越少,污染越来越严重。我国地下水污染面积不断扩大和更加严重,目前在我国平原地区很难找出一块未被污染的地下水区域。在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北方地区,污染状况更加令人触目惊心[1]。我国目前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技术方面刚刚起步,治理技术还没有完善和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对地下水资源的科学开采利用和地下水污染的综合治理是重要系统工程。
1、研究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重要性
随着工业生产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的不断进步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地下水污染所带来的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所以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和相应技术的研究就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客观上讲,我国目前在地下水污染调查及地下水污染物迁移转化模式方面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但在具体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方面的工作却不多[2]。而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地下水点源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且逐渐发展成较为系统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
2、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
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种类繁多,根据目前国内外地下水污染治理中常用的技术进行归纳阐述。
2.1 物理治理技术
地下水污染的物理治理技术是指用物理的手段和技术对受污染地下水进行治理的一种技术,概括起来有展蔽治理技术、被动收集治理技术和原位物理治理技术等。
2.1.1 展蔽治理技术
这种治理技术只能处理小范围的剧毒、难降解污染物时应用,是临时性的地下水污染初期治理方法。这种方法常用的有灰浆帷幕法、泥浆阻水墙、振动桩阻水墙、板桩阻水墙、块状置换、膜和合成材料帷幕圈闭法等多种[1]。其原理基本相似,在受污染地下水周围用压力法建立各种物理屏障,将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防止受污染水进一步扩散蔓延。
2.1.2 被动收集治理技术
这种治理技术是一般在处理轻质污染物(如油类)效果显著,国外应用较广。基本原理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挖一条足够深的沟道,在沟内布置有效的收集系统,将水面漂浮的污染物质或被污染水地下收集起来进行处理的一种技术。
2.2 化学治理技术
这种技术是使用化学原理来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技术。利用地下水污染区的井群系统,确定地下水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根据氧化还原法和中和法等化学原理确定治理污染物的化学药品和添加量,用自然填充或加压填充等方法对受污染地下水注入有效化学药品与水体污染物进行化学反应,将污染物消除。目前常用的有有机粘土法和电化学动力治理技术及原位化学治理技术等。
2.3 生物降解治理技术
利用天然存在的或特别培养的生物(植物、微生物和原生动物)在可调控环境条件下将土壤和地下水体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降解转化为无毒无害物质的治理技术[3]。地下水中微生物有自然降解污染物的能力,利用抽出技术和井群系统等技术,有治理效果的生物注入被污染的地下水体中,对水体中的污染物进行降解达到净化目的。目前常用的有天然生物治理技术和原位生物治理技术等。
2.4 水动力控制治理技术
这种治理技术一般用作临时性的控制地下水污染,在地下水污染的初期能够有效防止污染物的扩散蔓延。这种技术能利用井群系统,通过抽水或向含水层注水,人为地改变地下水的水力梯度,从而将受污染水体与清洁水体分离隔开。根据井群系统布置方式不同此法分为上游分水岭法和下游分水岭法。上游分水岭治理法的原理是受污染水体的上游布置一排注水井,并注入清水,在此处形成地下分水岭,阻止上游清洁水体向下补给已污染水体,同时在受污染水体下游布置一排抽水井,将受污染水体抽出处理[1]。下游分水岭治理法是注水井布置在受污染水体下游,将抽水井布置在受污染水体上游,原理与上游分水岭治理法相同。
2.5 抽出治理技术
这种治理技术当前应用很普遍,将受污染地下水抽出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与处理地表水相同。根据所抽出的地下水污染物种类和类型来选择治理技术。一般有吸附法、重力分离法、过滤法、吹气法等物理治理技术;氧化还原法、中和法和离子交换法等化学治理技术;厌氧消化法、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等生物治理技术。
2.6 原位治理技术
2.6.1 原位物理化学治理技术
目前国内外经常使用此类治理技术,包括渗透性治理床物理技术,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较薄、较浅受污染含水层,在受污染地下水下游挖一条深沟,沟内填充灰岩、活性炭和沸石等,受污染水流入沟内后与该介质发生反应,达到净化的目的。还有填充化学药物治理技术,通过井群系统对受污染地下水体灌注对污染源有效治理效果的化学药物,用化学反应原理对地下水污染源进行净化[5]。此外还有土壤改性治理技术和冲洗治理技术等多种治理技术。
2.6.2 原位生物治理技术
这种技术是地下水自然生物降解过程中的人工强化过程。首先通过大量的研究,确定原位微生物种类及降解污染物的能力,再确定其所需氧气及其养分配比,然后用于实际地下水污染治理过程。这种治理能激发受污染水体原位微生物的生长,强化污染物的自然生物降解过程[5]。这种技术的工艺种类很多,有生物充气治理技术、溶气水供氧治理技术、过氧化氢供氧治理技术等。但一般情况下原位生物治理要与井群系统配合运行效果更佳。
2.7 复合治理技术
复合治理技术是在物理治理技术、化学治理技术、生物治理技术、PRB技术和抽出治理技术等多种治理技术中能同时使用两种或以上治理技术的方法。如渗透性反应屏复合治理技术中同时应用了物理吸附、氧化-还原反应、生物降解等几种技术;抽出处理复合治理技术中,对受污染的地下抽出水同时应用物理、化学和生物降解治理技术。在实际治理地下水污染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采用复合治理技术,复合治理效果比单一治理效果显著。
2.8 PRB治理技术
可渗透反应墙(Permeable reactive barrier PRB)是一种将溶解的污染物从污染水体和土壤中去除的钝性处理技术。近年来国内外流行的地下水污染原位治理技术中,PRB治理技术具有对多种污染物治理效果好、安装施工方便、性价比较高等优点,目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对其做了大量的实验和工程技术研究,并已经进入商业应用阶段[4]。在我国目前PRB治理技术仍然处于试验摸索阶段,今后通过大量的研究,PRB治理技术在地下水污染物治理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3、结语
地下水是地球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宝贵的自然资源。它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这种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储蓄量越来越少、污染越来越严重,对地下水资源的科学利用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污染是人类面临的重大责任。■
参考文献
1、徐凤兰,叶丹,曹德福.浅析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治[J].地下水.2005,(1):50~52
2、杨强,李金轩,丁伟翠.浅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途径、危害及防治[J].地下水.2007,(3):72~76
3、李静,张甲耀,夏盛林,等.污染地下水的生物修复技术[J].农业环境保护.1997,(6):283~285
4、罗育池,李传生.prb技术及其在地下水污染修复中的应用[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7):8656~8658
5、王战强,张英,姜斌,等.地下水有机污染的原位修复技术[J].环境保护科学.2004,(30):10-12
作者简介:
孙德成(1961-),男,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教授,主要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学方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4
关键词: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
一、前言
在当前的社会当中,氨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原料,在农业、工业生产当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氨的生产当中,最为主要的方式就是工业合成。而在合成氨的生产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中,会存在大量的氨氮、高浓度有机物等污染物,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污水处理就进行排放,将会造成极大的污染。所以,对于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应当进行良好的应用,才能实现合成氨工业的良好可持续发展。
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的基本概况
合成氨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业生产,主要是由中小型工厂进行。由于这些工厂不具备良好的污染治理能力,而且合成氨工业具有高浓度、大排量的氨氮排放,因而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相比于一些大型合成氨工厂,中小型工厂的氨氮排放量更大。在合成氨工业水污染当中,具有排水量大、排放点多、废水成分复杂等特点。在合成氨生产当中,需要大量的水,对高温高压制氨进行冷却。在各个工段中,也需要利用冷却水进行设备换热,同时会排放大量的废水,因而具有极大的排水量[1]。
合成氨具有较多的工序,在不同的工序当中,都会与废水产生联系,其中包括了工业生产废水、冷却用水废水等,具有很多的水污染排放点,因而会对水污染的治理造成较大的困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与其它工业废水相比,在统一治理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在合成氨工业废水当中,具有较多的成分,在脱硫、造气等工序当中,会产生硫化物、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在合成工序当中,则会有废稀氨水产生。虽然当前很多合成氨厂采取了一定的水污染治理措施,但是不同的合成氨厂具有不同的管理水平、产品结构,缺乏完善的净水设备,因此无法实现良好的水污染治理。
三、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的治理技术
煤是合成氨工业当中的主要原料,而在煤当中,具有较高的氨成分,会造成严重的工业污染。所以,应当对合成氨工业的原材料进行转换,才能够从根本上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的问题进行解决。在合成氨工业污水治理中,对于煤造气含氰废水,可以对生化法、凉水塔循环回用法进行应用通过加热水解法,对油气化炭黑净水氰化物进行处理[2]。将工艺冷却水闭路循环技术引入其中,降温工艺冷却水,将水质稳定剂加入其中,循环进行利用,使氨新鲜水排水量、用量等得到降低。在一些中小型合成氨工厂当中,具有较为良好的应用效果。对含氨废水治理技术,应进行提升,采取稀氨水蒸馏回收、液高压水解、工艺冷凝等技术进行应用,采用一点加入和逐级提浓的方法,在合成氨回收收集分离中,取得更好的效果[3]。将油气化炭黑水处理技术应用在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治理中,例如重油萃取或清油萃取油炭浆回路反烧制气技术、干法回收油气化炭黑水技术、重油洗涤煤气技术等,在合成氨工业当中,能够更好的处理和再利用油气黑水,从而进一步降低合成氨工业的水污染。
在合成氨工业生产当中,会排放出大量具有悬浮物的废水。利用净水处理设备对污水进行处理,能够分离污泥和污水。而需要对污泥进行二次处理,才能够满足工业安全排放的要求。所以,在合成氨工业生产当中,应当对污泥处理设备进行设置。在污泥处理当中,主要是进行脱水的操作,不过,我国当前合成氨工业生产中所采用的污泥处理设备,往往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问题,处理效率较低,同时还具有较高的能耗,对于污泥处理的标准要求,也难以进行有效的满足。所以,在一些合成氨工业生产当中,使用的污泥处理设备大都依赖进口,会极大的增加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效
益[4]。因此,为了更为有效的处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还可以对气浮技术、厌氧技术、循环式活性污泥技术等进行应用,从而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结论
氨是当前社会中一种十分重要的化工生产原料,在很多相关的领域当中,氨及其衍生产品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化工生产当中,由于污水排放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始终较为严重,合成氨则更是如此。所以,在合成氨生产当中,应当对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进行充分的应用,对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之后再进行排放,从而实现合成氨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宇,蒋殿春.FDI、政府监管与中国水污染--基于产业结构与技术进步分解指标的实证检验[J].经济学(季刊),2014,02:491-514.
[2]米.地方政府与企业环境治理合作关系的形成--以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例[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01:56-66.
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5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尤其是水资源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政府在促进水环境保护中,税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国际水污染治理环境税的实践经验,分析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和特点,从理论上探讨我国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税的重要性与可行性,为设计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税收政策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湘江 水污染防治 环境税
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就是环境保护问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流域性水问题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至今我国并没有设置专门针对流域保护的环境税,缺乏对环境进行系统的调节与控制。而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环境税制,值得借鉴。笔者认为,从实际出发,建立合理的环境税制势在必行,现阶段有针对性地对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的环境税设计进行个案研究,试点水污染环境税,以获取个案经验得以推广,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一、水污染环境税的税收政策经验与例证
(一)西方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
对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早在1972 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提出了PPP原则(污染者付费)。荷兰、德国、法国等国家早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取得了实现改善环境和降低超额税负的双重功效。
1.早在1969年,荷兰便开征了“地表水污染税”。征税对象为向地表水和水净化厂直接或间接排放的废物和污染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纳税人包括企业、公司以及家庭和个人,以“人口当量”(相当于每年每人排入水域的污染物的数量)为征税标准。排放物质的数量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为“地表水污染税”的征税依据,并且水污染税税率在不同地区各异,同时设立专用基金户。
2.从1981年起德国便开始征收水污染税,1994年11月开征《废水税法》,缴纳废水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将废水排入水域(包括地表和地下)的单位和个人。其征收基准为废水的“污染单位”(相当于一个居民1年的污染负荷),采用统一税率,普遍征收。此法同时还规定了减免税,排放废水达到了特定的最低标准以及纳税人用于改善废水设施的投资额,分别可以减免与抵免应缴的税款。
3.法国于1968年开征了水污染税,其纳税人为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水利管理局为征收机关。为了加强征管,将流域委员会和水利管理局设在法国的每一个流域或流域群。按纳税方式水污染税的纳税人分为家庭纳税人和非家庭纳税人。非家庭纳税人以政府权力部门对每个排污口进行测算,按类设计税率级次,根据实际排污量和设计的税率征税;而家庭水污染税以每平方米水费附加的形式计征,由政府权力部门根据每位居民日均排放量、居民人数和城镇污水中的团状物数量计算确定附加额。
各个国家的制度各有优劣,总体来说表现出以下特点:对水污染专门立法,依据“谁污染,谁缴税”原则;计税依据均为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征税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持和改善水环境,为防治水污染提供资金保障,且专款专用。
(二)我国环境税收政策现状与不足
我国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有着一定关联的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个税种。对于防治水污染的税收政策包括:对利用废水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实行减免税;对于废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等。上述税制,对我国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我国政府对于水污染治理主要采取的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如《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的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此同时,政府也越来越多地采用经济手段来治理水污染,比如:财政补贴、经济处罚、排污权交易方法、排污收费方法、财政直接投资等。但如今环境日益恶化,强制行政手段和一些散见于各税法的措施作用十分有限。我国现行税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因而缺乏环境保护整体调控。二是现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有关环保的规定散见各法,效率各异,未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并且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三是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缺乏系统性。
由此可知,要使环境税制真正产生积极的效果,充分体现税收监督经济,调节经济杠杆作用,必须从整体上制定协调统一的环境保护税制。新环境税迟迟不能推出的原因是开征新税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其中有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也有考虑到企业、个人能否承受新税种负担的问题。前者是税目设置与征收的技术问题,后者是社会经济利益问题。
二、开征水污染税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重要性
我们应当意识到,水污染税的设计与实施对解决水污染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税收与行政法律等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其公平性及调节经济杠杆属性在环保实践中的效果明显。国际水污染税的不断完善及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应该根据国情出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污染税法律制度。
湘江纵贯湖南省南北,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湘江承载了全省60%以上的污染,以重化工为主的流域工业布局及以现代农业为主的面源污染,使得湘江流域的污染呈现出复杂的局面,直接或间接地对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一直以来,流域内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整治任务仍很艰巨。控制湘江流域污染并提升其污染治理能力,建立一整套运行良好的治理长效机制,离不开税收制度的支撑。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有条件先行先试环境“费改税”,取得一些经验后向全国推广。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的实际现状与因素,选择湘江流域试点水污染环境税,进行个案研究,以获取个案经验得以推广,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一湖清水”,实现把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添砖加瓦。
(二)可行性
1.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我国从1979年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至今,政府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的保护始终是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环境改革。针对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于2011年3月正式由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治理试点方案。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作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目前已经将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入“十二五”发展的规划之中。湘江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2.法律制度与法律环境已大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环境包括水资源的保护予以规范。198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水的新阶段。1984年修订、1996年及2008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缴纳排污费,同时应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对湘江污染防治,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就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1979年湖南省便出台了全国首个水污染防治条例。
3.环境税制度设计的理论基本健全。我国推行环境税一直呼声不断,作为一个尚未推行的税种,国内学术界一直进行着大量研究,除了对环境税的价值定位及理论研究之外,在完善环境税的制度设计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研究,制度设计理论大体健全。
三、湘江流域水污染环境税开征的构想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凡是有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活动或行为则应缴纳污染环境税。考虑到征收方式的可操作性以及征收效率和征管控制等因素,目前针对湘江流域段试点的水污染税,应以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和行政单位暂缓征收。应在保证产业链不断裂的前提下,整合一批微小企业,规范有色金属产业环境准入,设置生产经营门槛。
(二)征税对象及征管机构
征税对象即征税的依据。对于水污染税来说,其征收对象及范围要合理确定,就湘江流域水污染税来说,其征税对象应为污水,即带有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废水。行为人只要发生了水污染税法所列举的污染行为,就应该照章缴税。目前,按湘江流域污染源的分布特征,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点污染源包括工矿企业污水废水、城镇区污水。面污染源是指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等。由于湘江流域工矿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因此,宜先从重点污染源即重金属污染入手,首批开征水污染税。等条件成熟后,再扩展到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选取在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长沙七宝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七大重点治理行政管辖区域里设独立税务征管所,会同环保、工商等权利机构成立环境治理部,以便于监控与征管工作的开展。
(三)税基与税率
水污染的税率设计是税制设计中的核心要素。在制定税率时要考虑到治理水污染的成本、现时的经济技术条件、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地区的环境差异及水污染的特点等。从理论上讲,水污染税的税率应该至少等于排污活动所造成的边际环境损害或边际污染成本,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从湘江的目前状况来说,企事业单位和排放量较大的个体经营者排放的带有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水、污水应根据水污染物的数量、浓度的综合体,即根据量化的污染程度(一般污染物、较严重的污染物和严重污染物)浓度、环境污染程度等制定区域差别定额税率,使防治污染的总成本趋于最小化、合理化。
(四)税收优惠及配套措施
开征水污染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来保护和改善湘江的水资源环境。即对有利于湘江水资源保护或减少水污染的经济活动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对排放污水水平低于规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按一定比率给予退税的奖励;鼓励企业进行有关减少污水排放或用水量的新方法、新技术,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技术开发基金(给予税前免除),以此降低因利用新技术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并且对有效实施或取得一定效益的给予正面的税收鼓励、财政援助或政策性表扬;对永清环保、凯天环保、麓南环保等一批环保龙头产业企业加大投资,给予政策支持与财政补贴;更多地利用税收加计与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以充分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另外,税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污染的治理。
四、结束语
流域水污染治理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已经有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及理论基础。我们应适时择机出台水污染环境税,运用税收的特有职能与手段,搭好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的法律和制度平台,保护生态自然,促进区际跨界间公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赢。在税制设计中,应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承受能力,由易到难、体现税收的中性与公平性,循序渐进、逐步深化,来进行水污染的综合防治。
参考文献:
1.王金南,葛察忠.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战略[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曾贤刚.从OECD国家经验看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和完善[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5).
水污染治理的方法范文6
1中国环境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资金支持缺陷水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予以支持。中国最近几年加大了对水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但还是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污水处理工作所需资源仍十分匮乏,没充分借鉴欧美国家的路线和处理技术,通过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提升水质环境。
1.2污水治理技术差强人意就中国目前应用的技术而言,与国外的污水处理水平比较还很落后,始终存在效率差、能耗大、故障率高、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从而削弱了其在污水处理厂投标中的竞争力。其次,一些决策人员的专业知识较欠缺,对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较盲目,缺乏针对性,从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并增加了维护难度。
1.3经营管理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性缺失当前中国的经营管理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尚不规范,设施的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调。污水处理行业运营管理不规范,造成设备的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污水未处理就排放到河流里面,没有提炼污水里的有毒物质,导致水质二次污染,阻碍了生态环保效应的实现。
2环境污水治理实现生态环保效应的有效途径
2.1增加资金投入扩展投资渠道我县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全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增加政府投资,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为环境污水治理生态环保效应的实现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2.2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借助电视台、社区事务公开栏等公共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让人们对污水治理给予足够重视,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此外,激励群众与新闻媒体舆论积极监督政府,以及工业污染大户等,在各种舆论压力下将环保政策落实到位。此外,经常性的组织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借助网络平台学习技术、开展研讨交流,为科技人员提供出国进修的机会,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高端科技人才。
2.3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体系依法处理不按法规要求对污水进行合理治理的企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具体实施方法,要用相关法规进行界定和明确,防止因细则不够完备影响实现生态环保效应。一方面,以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激励企业合理处理环境污水。严惩不按规定处理污水的企业,避免废水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对于企业污水处理的实施细则与排放方式,应实行明确的法规予以科学界定,防止某些因企业旧有实施细则不完备而借题发挥,从而影响环境污水治理实现生态环保效应;另一方面,对于传统的水污染治理评价体系,存在很大的评价片面性和单一性,影响突发水污染事件和不同治理方式的实行。因此,在制定水污染治理评价体系上应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基于传统的体系,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污水治理评价准则,在最大程度上落实污水处理可行性原则,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2.4健全定期巡检制度,完善工作推动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污口进行细致地排查清理,仔细勘察排洪河道水体环境质量,同时考虑现阶段污水治理施工单位的实际处理能力和运行负荷,提出应对策略,对不符合整治规范的排污口责令封堵。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结合污染源现状健全定期巡检制度,对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公众反映的突出水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制度。此外,完善治污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举行会议,对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2.5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和生产社会化改革中国的污水处理行业长期处于单独存在的状态,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未把它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只是片面的以达到减少污染为目的。但是实施治污工作的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与我们生存息息相关的环境,这符合企业在生存经营中所坚持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于此,要将污水处理工作和生产经营相结合,把污水减排理念渗透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保证提高污水治理工作实行可靠性。另外,由于它在市场里的地位比较特殊,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孤立性。随着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的突飞猛进,目前已属于一个垄断行业,没形成长效的竞争机制,这种运行机制通常无法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与固有的市场循环机制相背离,因此污水治理全过程无法产生健全的“链式效应”,也就无法实现生态平衡。鉴于此,必须将水污染处理工作与市场运作需要相结合,通过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运营机制,推动持续性行业发展战略,为环境污水治理实现生态环保效应提供有效保障。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