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例6篇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1

一、党员学习教育机制

一是拓展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心;突出加强形势教育,增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紧迫感;突出加强能力教育,增强党员搞好工作、为民办事的本领;突出加强反邪教育,增强党员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意识。

二是改进方式,注重灵活性。既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大会交流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静态”学习培训方式,又要采取组织党员到农村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举办“访贫问苦”、“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等“动态”学习培训方式。

三是健全制度,保持经常性。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使学习培训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成果运用制度,将党员干部的岗位安排、职务提拔与学习培训成果紧密结合,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是否认真学习作为评价、考察党员的重要一环,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队伍。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党员管理机制

(一)党员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党员绩效考评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在考评的主体上,将领导考评、中层干部考评、一般党员互评和乡镇基层考评相结合,以一般党员互评和乡镇基层考评为基本依据。按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几类。对优秀党员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职称评聘、工资晋级等优先;对基本合格进行诫免谈话,批评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自费到县委党校学习,学习期满仍不合格者到县有关文件处理。

(二)党员教育谈心制度。建立党员教育谈心制度,坚持做到“四个及时谈”:即在思想认识有偏差的时候要及时谈,为党员疏通思想,纠正偏差;在工作遭受挫折的时候要及时谈,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变压力为动力;在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及时谈,了解党员经济状况,设法解决后顾之忧;在获得荣誉的时候要及时谈,告戒保持清醒,做到谦虚谨慎,鼓励再接再厉。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制定、实施发展党员规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发展党员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按照程序,保证质量,手续完备,记录完整,材料齐全,把好“入口关”。把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建立一支数量充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开展创“四型”机关、树“六型”干部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以“学习型”机关为基础的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四型”机关活动,结合效能建设,不定期举办专家讲座,开展读书知识竞赛等方式方法,实行政事分设,做到工作效率到位、职能职责清楚,不断提高机关的效能意识、法律意识、政治理论素质,从而确保各项工作围绕全局来开展。

积极在局机关干部中尤其是党员中开展争做“学习型、服务型、民主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的“六型”干部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激励保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要尊重党员政治上和价值上的追求。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力度,对优秀的党员干部大力提拔、大胆使用。与实行责任目标激励相对应,对圆满完成责任目标的要通过表彰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党员形成压力感。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事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局中层领导岗位上,并把碌碌无为、政绩平庸、丧失先进性的及时调整下来,以赏罚分明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另一方面,要尊重党员在精神和物质上的诉求。积极为党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为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由此激发党员长期奉献的精神和热情。

四、党员联系群众机制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之一。这次教育活动之所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在于密切联系,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农业局开展了春节前后慰问活动、吃团年饭、倾听农民呼声行动、百日农资打假活动、与困难户结对帮扶、帮扶失学儿童、“三农大会战,满意在农家”等活动,解决了群众生产和生活中许多具体问题,进一步密切局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局机关广大党员受到了教育,群众得到了实惠。必须进一步健全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制定的有关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拓展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继续开展一对一帮扶行动,对农村困难户从单纯的物资帮扶转为物资帮扶与智力帮扶并重,着重帮扶他们学习科学知识,依靠科技和勤劳致富,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思想,帮扶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增强致富奔小康的勇气和决心。

五、党内民主参与机制.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2

一、提升党员素质,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

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根本环节,抓牢做实。

(一)健全教育制度。完善党支部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搭建思想教育与实践教育的载体,积极开展每季度一讲活动。

(二)营造学习氛围。通过积极引导,创造良好环境,采取多种渠道等方法,达到全员学习、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的目的。

(三)强化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使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构建组织管理机制,立足制度建设。一是围绕确保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积极把想干事、敢干事的有志青年,及时吸收到党员队伍中。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三、着眼党的宗旨践行,建立健全服务机制

把了解群众、依靠群众和服务群众作为一件长期性的、经常性的大事时刻牢记心中,使党永葆先进性。

(一)健全调研机制。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有高度的宗旨意识,带着热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调研的成果服务于决策和实践。

(二)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包括要建立定期征求意见机制、公开承诺服务制等,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和创造更多便捷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

(三)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在商务局办公地点醒目位置悬挂“__县商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使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要更加透明、到位、全面,为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四、注重党员作用发挥,建立健全模范带头机制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档案工作怎样服务科学发展,档案工作自身怎样科学发展”活动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在档案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归纳梳理出的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推进我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改革创新,推动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梳理出的影响和制约档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有效解决,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整改,解决好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解决好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成效,提高推进我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促进思想更加解放,作风更加务实,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得力,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发展,实现我县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真实效,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三、当前影响制约我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县档案局领导班子通过自我查摆、广泛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对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主要存在五个方面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相符的问题:

1、思想还不够解放。一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服务方面,存在守旧求稳现象,对如何主动和创造性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方面提供优质档案服务存在因循守旧的思想。二是在档案管理上,存在着“看门守摊”的思想,重保管轻利用,求稳怕变心理突出。

2、档案资源整合不够、档案信息服务民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是在各单位档案室保存10~20年后才移交到县档案馆的,而老百姓关心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档案信息分散在各单位、各部门,不利于惠民便民。二是档案的范围非常广,而与老百姓戚戚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劳动就业与培训、衣食住行、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档案,没有实行资源整合,民生档案信息得不到充分发挥。

3、档案馆建设滞后,档案馆综合服务功能发挥的还不够。一是馆藏结构单一、档案数量比较少、载体门类不够丰富,没有突出地方的民族特色;二是档案馆破损严重,基础设施不足,档案保管及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利用率不高,按照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不能满足档案馆“四位一体”即永久保管档案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功能需求,严重制约了档案综合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

4、对各部门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档案业务人员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够。各单位都涉及档案工作,存在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部分档案管理员档案知识贫乏、业务不熟,对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培训还存在差距,对部分单位的业务指导没有覆盖到位。

5、领导班子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在工作指导方面强调业务工作的多,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还不够高,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缺乏系统学习,对其精神实质的理解还比较浮浅。二是实践档案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运用科学发展观判断形势、研究问题、谋划工作、科学决策的能力还不够强;在运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监督管理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档案工作跨越式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领导班子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表率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对档案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缺少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还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调查研究少。四是机关干部作风、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干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精神状态不佳,大局意识、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等等。

四、整改项目落实具体安排

局长、党支部书记詹文虎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整改落实工作,各股室根据工作分工具体抓落实。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1、整改目标: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破解阻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消除影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2、整改时限:2009年12月前。

3、整改措施:提高认识,狠抓学习,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要从自我满足、保管好档案就万事大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从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档案认识中解放出来,从“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从“唯上唯书”、生搬硬套的教条束缚中解放出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昂扬的斗志,保持锐意进取的干劲和激情,以敢干敢闯、扎实拼搏的工作作风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档案工作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坚持创新理念,不断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要将创新作为档案的生命,树立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服务当代、着眼未来、造福民生”的崇高事业的理念。

(二)加强民生档案建设

1、整改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理念,努力将涉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档案进馆,确保各类民生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2、整改时限:长期。

3、整改措施:加快整合馆藏民生档案资源,做好整理编目、开放审查等基础工作;扩大收集渠道,把所有涉及到人的档案纳入进馆保存范围,充实馆藏民生档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界定民生档案种类和内容,制定民生档案管理制度,为实现全体公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好档案服务工作。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林改、医疗卫生、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加快档案馆建设,发挥档案馆综合服务功能

1、整改目标:把档案馆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要求,作为安全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现行公开文件利用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的法定场所。

2、整改时限:长期。

3、整改措施:一是抓住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综合档案馆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项目,建盖国家综合档案馆;二是加大档案编研力度,努力打造档案文化精品;三是充分发挥和拓展档案馆的“四位一体”功能,把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教育培训基地、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四是积极争取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做到档案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并进;五是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网站的宣传和档案信息查询作用,向社会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档案业务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提供优质便捷的档案信息查询,方便群众与社会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大档案业务人员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力度

1、整改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档案人员培训,提高全县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掌握档案新知识及档案信息化业务知识。

2、整改时限:2009年12月底。

3、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2009年拟举办不同类型的档案培训班2期,三季度举办一期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建设业务培训班,四季度举办一期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8号令专题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乡镇、机关的专(兼)职档案员。

(五)加大对各部门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1、整改目标:推动机关档案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2、整改时限:2009年12月底。

3、整改措施:结合牟定县档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治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工作。2009年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抓实、抓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年度检查,推动机关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整体上水平;加强对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覆盖面。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和深化局机关效能建设

1、整改目标: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机关干部队伍。

2、整改时限:2009年9月底。

3、整改措施:强化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以效能考评考核制度为重点,全面梳理规章制度,搞好“废、改、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机关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方面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党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完善保密工作长效机制。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

1、整改目标:建立一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4

一、明确目标,着力完善建立健全规范审判行为的内部监督体系

##法院始终将公正与高效作为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核心标准,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流程控制,促进各类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一是落实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规范审判活动的开展。全市法院全面实施八项公开制度(即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强化和规范法院对当事人依法告知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的庭审还进行全程现场录音录像。##中院充分借助网络手段,设置了手机短信、司法语音系统、多媒体触摸屏、国际互联网站“四位一体”的诉讼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既便民利民又公开透明。二是构建审判权限合理划分制度,规范审判权的运行。##法院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审判长交叉审批案件做法,形成合议庭成员相互制约机制。同时,加大分管院长和庭长对合议庭的监督力度,通过统一审核文书、对外征求意见、召开审判长联席会、签发文书等诸多环节加强监督制约,有效防止了司法不公现象。三是健全分权制衡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全市法院执行局已初步建立了统一指挥、协同工作、监督有力的执行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结合民诉法修改后的新变化、新要求,今年中院起草了《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财产的规定》、《关于准确统计案件实际到位率的规定》等多项规范性文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不规范执行行为的发生。此外,中院还制定实施了《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摇珠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做法,重点加强对执行评估、拍卖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量与效率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为杜绝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确保当事人关心的各类诉讼案件高效审结,我市法院制定实施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案件审理期限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了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机制。立案庭统一实施案件“四排定”工作,统筹案件分配,合理分流案源,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此外,全市法院建立、完善了预防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的监督机制,将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纳入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功能模块上设置了案件审限预警和超审限案件信息,通过实行案件审理流程追踪管理,做到对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有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以审监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为确保案件质量,##法院建立健全了以审监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案件质量实行立体的、动态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审判监督,畅通申诉再审渠道,对“可能有错”的案件依法立案再审,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纠正,并向两级法院不定期印发《再审改判情况通报》,统一全市裁判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采取各审判庭自查、审监庭重点评查、纪检监察追究责任和政工部门考核考评等“四位一体”的方式对全年生效案件总数10%的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定期通报。

三、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考核与廉政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中院制定实施了90多项涉及全院和部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编印成三本书。制定实施了全院性的《审判目标管理办法》和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由政工部门据此对部门和干警实行量化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根据,有效保证了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健全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监督机制。制定实施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实施办法》。上下级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原则,积极构建和落实 “四不为”机制,制定实施了《关于审判、执行部门人员违法违纪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规定》、《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涉诉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等监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市法院积极整合资源,构建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审监、、政工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司法不公、法官不廉现象的严肃查处。

四、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促进司法公正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5

一、整改落实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局严格按照县委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在安排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和学习实践活动交流会等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鼓足干劲,明确工作思路,坚定科学发展理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领导班子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高度重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以来,我局就组织力量,以学习调研中查找到的问题、分析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对制约我县经济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具体整改事项,并按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了整改重点。为使整改落实方案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反复修改,形成了高质量的整改落实方案,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为了确保整改方案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按照“三明确”的要求,建立了支部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强化了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其次,建立了整改台帐,对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为抓好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习调研是基础、分析检查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在整改落实阶段,我局以“科学发展见行动”为载体,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了监督检查措施,形成了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针对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在认真研究与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签订的0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面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时限和奖罚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具体落实人员,做好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面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得到圆满完成。

(五)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从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修订了《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措施。二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了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对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时间、调研文章的数量做了规定,从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修订了《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和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工作分工、工作考核、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民主监督,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增加了办事透明度。四是建立完善了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规范、业务规范、廉政规范、道德规范,完善了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建设一支廉洁自律的经济干部队伍,树立经济部门的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建立完善了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了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为推动科学发展理清了思路。

(六)搞好材料和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阶段小结和信息报送工作等。

二、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支部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极为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整改落实阶段转段动员部署,研究起草整改落实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反复修改,确保整改落实方案的质量。二是抓好问题的集中整改,班子成员按照整改责任的分工和要求,积极组织责任科室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及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条件不成熟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争取早日解决。第三,为改进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班子成员带领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逐条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该修订的马上修订,该新建的立即研究制定,在较短的时间内健全完善了各项体制机制,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今后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组织措施到位。为使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学习实践办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整改落实的积极性,确保了活动的健康开展。

(三)紧密结合实际。我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中,始终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在抓工作落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方面做好结合的文章,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三、存在问题

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范文6

(一)监督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消弱了裁判的权威性和效力

审判监督与审判监督程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审判监督的含义、内容和范围比审判监督程序要广泛得多。根据宪法和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了法院内部监督外,还存在党委、人大的个案监督、检察机关的个案监督。法院内部的监督包括法院院长的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本院自身的监督,以及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监督。仅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而言,其审判监督的任务,也并非仅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实现,还包括了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依照死刑程序复核、核准案件,以及通过司法解释、批复、总结审判经验教训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等。各种监督主体通过受理申诉,以不同的方式对法院作出的裁判进行监督。这样,一方面,监督者从不同的角度和观点评判生效裁判,看法不一,容易发生争议,往往造成久监不决,使裁判的权威和效力得不到体现和落实。就目前而言,司法的法律监督体系是复杂的。如果把司法狭义地理解为法院审判的话,那么,法律监督体系还是完备的:上有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二审,指令再审或者提审),下有当事人的制约(上诉、请求抗诉、申请再审);前有检察院的专门监督(抗诉),后有当地党委的监督(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讨论案件)、人大的工作监督(质询、评议、审查工作报告);内有本级院长的监督(提起监督程序),外有群众舆论监督。上下前后内外的监督不可谓不周全,然为何依然不公?关键在于上述监督形式各有一定弊端,使之没有形成一股合力。如一审法官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上诉发改率,往往就某些疑难案件逐级向庭长、院长、乃至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其结果自然使院长、上级法院的监督流于形式;再如由于检察院对一个判决是否抗诉往往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按照司法实践中的说法,没有120%的把握,就不要抗诉,这就导致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能力大大削弱。而人大对法院的一般工作监督由于太过宏观,往往是按年初的工作计划,由法院先写好工作报告,再给人大审查。这种监督往往浮于表面,没有深入其实质。由此可见,尽管监督之网看起来相当严密,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很好执行,致使错案冤案层出不穷而并不能得到有效避免。

(二)当事人申请通道不畅,弱化了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

诉讼法对当事人的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条件作了些规定,但总的看来,这些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规定的宽泛表面上似乎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创造了比较有利的条件,实际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却受到了相当大的限制。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检察院均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即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检察院抗诉的,法院应当再审)。而当事人启动再审程序的前提是,提交申请再审材料须经法院审查决定立案或经检察院审查决定提起抗诉。当事人形式上作为再审启动的主体,其实完全依附于法、检两家。这样,当事人能否能进入再审具有偶然性和盲目性,而法院和检察院对能否进入再审和进行抗诉具有很大的裁量机动权。

(三)启动再审程序的随意性,动摇了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四)再审审理程序混同于一、二审程序,影响法院的权威和法律的严肃性

对再审案件的审理适用何种程序,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即生效裁判是一审作出的,按一审审理,原生效裁判是二审作出的,按二审程序审理。这种笼统的规定显然未能体现再审的特点,且不符合再审审判的实际情况。因为再审程序在审理对象、裁判方式等方面与一、二审程序是有诸多不同的,将两者简单的混同而不对再审程序作特殊规定,使得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无所适从。

二、审判监督制度的重构

(一)建议取消部分再审启动权

建议修改宪法及三大诉讼法,取消人大和人民检察院对个案的监督权,取消上级人民法院及本院院长对再审程序的启动权,将再审请求权完全交还给当事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予以立案审理。

(二)建立界定机制

针对部分当事人滥用申诉权、无理缠诉等情况,坚持提起再审的标准,建立科学的界定机制,变无限申诉为有限申诉。规定严格的再审程序启动的立案标准,如当事人必须拥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审判程序违法等事项,人民法院才能立案,对案件进行再审,否则,不予立案。

(三)实行复查时限制度

对申诉案件复查,规定必须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三个月内复查完毕,参照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由庭长对复查案件采用催促限期办结、办案超期预警等措施,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复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四)提起再审和再审审判权应由上一级法院统一行使

由上一级法院统一行使提起再审和再审审判权具有以下优点:首先,有利于发挥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原审法院自我监督,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处于同一业务水平层次,无从保证再审审判一定比原审审判更加正确,从而在实践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将正确的案件改错的现象。正是在这些因素下,由原审法院对自己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监督,其监督的职能作用不可能得到充分体现。相反,由上一级法院对原审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行使审判监督权力,不仅可以破除原审法院因自我监督、自我否定而带来的排斥心理,而且可以消除当地对案件审判的干扰和影响。同时,上一级法院在总体上有一支法律知识更为丰富、业务水平更为精深的法官队伍,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行使再审审判权。其次,有利于实现再审裁判的公信力。由上一级法院统一行使提起再审和再审审判权,能够在保证审判监督机制有效运行的同时,由于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所固有的权威优势,更容易使当事人产生信服感,从而有利于实现再审裁判的公信力。这样可以避免本院法官审理再审案件如纠正以往裁判,容易产生的“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有损法院自身形象”、“容易影响与同事间的关系”等不正当现象,也可避免一、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的混杂。

(五)加大法律文书改革力度,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

针对过去驳回申诉复查的法律文书说理过于简单笼统的不足,认真探索法律文书改革,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对当事人诉讼理由及请求的表述,加强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加强针对性和说理性,着重加强对事实和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论述,充分运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严密论证,全面反映案件审查的全过程,使当事人真正赢得舒心、输得甘心。

(六)建立动态监督体制

1、动态监督的基本理念。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是内部监督制度设立的初衷,也是我们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前存在的纪检监督和审判监督程序监督,是一种静态的监督,作为事后监督手段,还应当允许其继续存在并发挥相应作用。但是,监督应当从源头上下功夫,这里有一个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问题。现在有一种倾向,对司法监督主要放在了实体裁判的结果上,忽视了对程序问题的监督,对如何从源头上防止错案的发生似乎重视不够。应该看到,当前司法不公正主要是程序不公正,而且多数实体不公正也是由程序不公正导致的。司法公正就如同用秤称东西,实体不公正说明这个具体物品没有称准,它影响的是个案。而程序不公正就等于秤的定盘星没有定准,定盘星定不准,称什么都不准,它破坏的是整个机制。监督实体事倍功半,只解决个案。监督程序解决的是机制问题,收事半功倍之效。因此,在加强对实体监督的同时,应当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对程序的动态监督上。如果说要真正持续稳定地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那就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动态监督机制,对各审判庭办理的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监督,通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切实纠正问题,以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这种对案件的督查,不是指导办案,更不是干涉办案,而是通过改革案件审理的方式,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踪监督。这种动态监督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一是对案件的实体处理情况进行督查,也就是对实体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案件的各诉讼程序进行督查 ;三是对办案纪律及文书制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实施动态监督,尽可能实现案件办理程序公正,尽可能减少错案发生的机率,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而借此实现法院管理的现代化。

2、动态监督的实施主体。笔者认为应设立“一委三部门”的机构作为动态监督的实施主体,一委是指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三部门是指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三个部门来开展工作。这一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在现有法院内设机构框架内,对内设机构按职能性质进行分工和初步整合,是一种实行分类集中管理的过渡性模式。具体说来,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院长兼任主任,负责案件动态监督的决策、实施和最终对审判庭办案质量的考评,其他三部门关于案件质量的监督工作由其负责指挥。研究室是案件质量监督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立案、审判、执行、审监、国家赔偿等各环节的案件质量监控管理等程序性工作。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发挥审判委员会的预审机构作用,负责将案件质量监督情况向审判委员会作汇报,通过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将动态监督落实到案件的实体处理上来。院长办公室作为院长直接领导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文稿、协调、联络、秘书、全院性会务等必须由院长亲自掌握的全局性综合性管理工作,设立目的是将案件质量监督和审判研究的部门专门化,与研究室协调配合抓好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将案件监督的情况及时总结并服务于全院性工作。

3、对动态监督运作机制的初步构想

建立健全动态监督基础网络。笔者设想的动态监督基础网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确立能够确保程序公正的科学审判方式,这是实施动态监督的基础;二是必须创新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方式,这是实施动态监督的载体;三是及时准确地收集审判运行信息,这是动态监督实施的手段。关于第一方面内容,是实施监督目的的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动态监督的目的也就是通过审判方式改革的实施并对其实施有效监控从而实现程序公正,最终达到案件高质量审结的效果。关于第二方面的内容,关于审判流程的管理,应采取填写办案运行卡的方式,审判流程管理侧重在审限管理上,对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发挥了一定的功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是案件排期、审判过程监督管理未纳入流程管理,其二是对影响办案效率的有些环节尚未完全纳入管理程序,如案件的移送、上诉和退卷等,其三是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对庭审质量、合议质量、裁判文书质量、卷宗质量、社会效果质量等还没有完全纳入案件流程管理的程序。因此,要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创新,形成涵盖案件审理全过程的效率控制和质量控制相结合的全方位审判管理新格局、新机制。关于第三方面的内容,不少法院已把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到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审判质量管理具有具体性、重复性和程序规范性的特点,所以,适合应用计算机技术手段。从目前一些法院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中应用计算机程序的经验,由于把案件从立案、审理、宣判、执行、归档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输入计算机,这就使办案全过程在网络上公开化,既便于各级领导随时监督管理,又便于各审理环节相互监督促进。同时,由于计算机设定的程序是上一个环节工作没有输入就不能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这一方面使案件审理程序更加科学有序,另一方面也把案件审理全过程置于不讲情面、不会通融的铁面无私的计算机控制之下,从而制约审理工作中违反程序的随意性现象,严格案件审理程序,从程序上保证案件的质量。实施办案质量预警制。在对往年办案数据进行分析,并在初步探索办案工作规律的基础上设定预警标准。如:1、案件临近审限期;2、法官有单方会见当事人行为;3、办案人员未按期开庭;4、某业务庭一段时期的案件审结率下降,等等。预警标准还可以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作相应修订。对某项办案指标达到或者超过了预警标准的,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将向相关办案业务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并报分管院长。有关业务部门接到通知书后,及时组织调研,对预警的一些问题进行解剖,针对存在问题督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期提交调查报告。

适当调整行政首长与审判组织的工作关系。在法院内部监督对于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各级法院实施的法院内部监督,除了审级监督和院、庭长对案件办理的行政监督以及立、审、执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外,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实施主体,针对违反审判纪律行为和错案责任追究而进行的纪律监督;另一种是审判监督庭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判决实施的法律监督。前者是各级党政部门通用的监督形式,后者是针对我国目前审判水平较低较差的状况而实施的特殊补救措施。不可否认,这两种监督形式有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因其属于事后监督的局限,对于审判过程的监督显得较为乏力,难以完全实现法院内部监督的目的。近年来,各地法院都在积极探索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制度改革,推出诸如大立案、“三二一”审判机制等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只是在审判业务范围内的中间层次上进行的一些管理机制改革,并未触及法院工作的整体管理模式。同时,这些自下而上的改革,也难以在更大范围推广适用。如何对案件实施有效的监督?笔者的建议是在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均实行多渠道的动态监督,即对案件的立案、诉讼保全、排期、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审理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协调的综合系统管理。行政监督方面,主管院长、庭长、质量管理委员会如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是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搞好监督,必须分清院长、庭长、监察部门的审判职责、管理职责。依照法律规定,院长、庭长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作为合议庭、审委会成员时,院长、庭长要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审判职责,如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委会等。作为管理者出现时,则须履行其管理、监督职责,如分配案件,组织合议庭,决定有关人员是否回避,审核法律文书与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决定是否一致并签发法律文书,监督审限,发现错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不少法院推行的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合议庭监督管理职能的方式,在目前法官素质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应该说有积极作用。但是,也要防止有人利用这种方式推卸责任,因为,院长在审批案件时,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做到逐一阅卷审核证据,如果仅凭承办人汇报即作出决定,就有可能产生判断失误。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加大合议庭的职权和责任,适当减少院长签发具体案件的范围,这样既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又使院领导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管理。

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目前的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仅为会议通知和记录工作。要真正发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应该将其作为一个预审机构对待,即对于拟报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首先要对合议庭意见进行分析,并通过阅卷审查等方法,提出对证据认定、适用法律、实体处理的建议,为审判委员会提供可靠的参考意见,将审判庭对案件的审理与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处理的最终决策很好的结合起来。对于少量疑难案件,可以参照医院会诊制度,把各庭室办案经验丰富和水平较高的法官集中起来,成立兼职的疑难案件咨询中心,对审判业务庭和基层法院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提供科学的参考性意见。

(七)弱化外部对法院审判活动的不良牵制,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为杜绝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腐败现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改革法院的人事和财政体制。将省高院的主要负责人由地方党委或人事部门推荐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院党组推荐,实行省级一下法院的主要负责人由省法院院党组推荐的办法。下级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应主要从上级法院的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中选拔任用,下级法院中的优秀法官任职一定期限后,如上级法院法官职位空缺,可选拔到上级法院任职,逐渐完善实施全国法院系统的人才上下流动工程。实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垂直领导与业务指导相结合,逐渐淡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对法院司法权的影响。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由国务院集中向最高院进行拨款,再由最高院根据实情向地方法院拨款,以供应法院的各项支出,保障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以从财政角度减少或彻底避免地方政府对法院的牵制。充分发挥中央政权对地方司法审判权支配作用和主导作用,以维护国家法制和司法权的有机统一。二是建议取消相关的庭室设置,如刑庭、民庭、行政庭等,将有审判资格的法官集中起来在法院内部设置一个审判大队。法官的审判业务不分刑、民、行政等,而是实行抽签分案制。案件立案以后,在开庭前一日由法官进行抽签,以确定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的人选。对该人选要求保密,直至案件开庭前一个小时才由后勤人员正式将开庭时间、地点等情况通知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在开庭前不良交往行为的发生。三是建议建立法官腐败惩治委员会。法官腐败惩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严惩腐败法官。只要发现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就对其毫不客气,坚决将其开出法官队伍,情节严重者将其送交司法机关严惩。做到从根源上杜绝法官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机制中让法官们感到自身生活条件的优越,自身职业来之不易,弃之可惜,又感到腐败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即使出现审判中较轻微的不公行为,也将会身败名裂,在社会公众之间失去信用力。四是将法官审理案件的透明度放到最大,让公众有充分的机会去评案说法。各地法院与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建立固定的联系。争取将法官审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庭审过程均录下来(不公开审理的除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使整个诉讼活动的情况家喻户晓。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法官的暗箱操作,防止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做“桌下文章”。只有这样,人民法官的威信才能提高上去,当事人对法官的无端猜疑才会越来越少,法官腐败也越来越没有了其得以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