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例6篇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1

2008年,国家档案局提出“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战略目标,经过近三年全国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渐趋合理、管理日益科学、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效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逐渐形成。但从战略层面分析,现状离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战略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1.从宏观环境分析,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缺乏全国性战略规划

国家档案局虽然提出“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战略目标,表达了档案资源要覆盖人民群众的愿景,但目前除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外,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具体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战略规划,这就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自为政,中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差异甚大,国家战略调控力明显不足。

2.从行业环境分析,档案资源分流严重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本是保管辖区内各种档案资源的法定场所,但实际上主要保管的是文书、会计、科技等档案,城建、房产、国土、移民、银行、保险、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或专业档案馆(室)以部门利益为重,将本单位专业档案资源据为已有,分流了绝大部分利用价值极高、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档案资源,导致整个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支离破碎”,管理标准不一,工作难以协调,馆库建设和设施设备重复投资,严重影响了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总体水平与发展规模。

3.从内部状况分析,馆藏单一、“重藏轻用”制约了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受传统管理模式与思维惯性影响以及馆库面积所限,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国家综合档案馆只注重接收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书、会计等档案,漠视其他专业档案尤其是忽视了特色档案资源的接收、征集,致使馆藏档案门类单一,档案资源普遍“车少货缺”;加之“条块分割”的弊端尚未革除,“重藏轻用”的思想依然作祟,极大地制约了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水平的提高。

4.从技术手段分析,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技术较为落后,安全存在隐患

目前我国利用现代技术开展档案资源建设的方式主要以录入文件级条目、部分档案全文扫描以及手工目录查询为主,馆藏档案的全息上网、网络查询较为鲜见,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需要。加之每个档案馆网站建设技术平台不统一,提供给用户的查找方式各不相同,增大了档案资源查询利用难度。而且每个档案网站都基于各自拥有的档案资源进行服务,与其他档案网站缺乏沟通和交流,完全处于“封闭”状态,利用者进入一个档案网站时所能利用的资源仅局限于本馆所拥有的档案;虽然大部分网站都提供了链接服务,但只是链接到相应档案网址,并没有真正实现在线档案资源的跨库检索,每个档案网站依然是一个个独立的信息孤岛。何况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由于操作系统、硬件设备以及“网络黑客”等因素影响,档案资源网络存储及网上传递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分析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存在的差距

1.认识不到位,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成“空头支票”

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多为日常琐碎之事,不少部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分管领导疏于过问档案工作,致使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在很多地方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空头支票”。

2.无章可循,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是近几年才涌现出来的一个新名词和一项创新工作(以前仅局限在单项档案资源建设上),系统化的标准规范尚未建立健全,对于何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内涵及规范尚不完全明了,致使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因无章可循而指导乏力,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更因业务生疏而仅凭自己的理解进行操作,难度较大。

3.大档案意识不浓。从源头就埋下了档案资源种类单一、分流严重的隐患

传统的档案馆工作一直围绕党政机关的需求而进行,没有考虑社会普通公众的需要;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主要围绕纸质文书、会计档案而开展,档案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做好纸质文书、会计档案工作就是做好整个档案工作的观念,没有树立大资源大档案意识,从而忽视了对其他种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能做到对辖区内所有档案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专门档案资源“悬空”现象普遍存在,从源头开始就埋下了档案资源种类单一、分流严重的隐患。

“十二五”期间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战略之我见

1.高起点谋划,全方位规划,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体化发展战略

应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宏观和全局角度出发,高起点谋划,全方位规划,大手笔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体化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总体规模、构成要素、建设进度和预期效果,从限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出发,把档案资源的形成、收集等源头控制,整理、进馆、保管、录入、扫描等中端环节,上网查询、开发利用等后续服务的“成长轨迹”悉数规范起来,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新型载体档案和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悉数纳入接收、征集、进馆范围,努力构建一个真正覆盖人民群众的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地方特色浓郁的庞大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

2.建章立制,规范考核,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标准化发展战略

为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标准,综合制定一套系统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标准,以便全国档案工作者有章可循;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吃透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研究制定一系列规范性的实施细则,如根据档案资源范围的拓展,重新界定综合档案馆的接收范围,根据形势发展制定关于加强重大活动、关停破产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转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管理工作意见等,加大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力度。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下级档案局(馆)和辖区部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建立与本地知名人士定期联系沟通、与新闻媒体长期合作的机制,扩大档案征集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档案资源建设可持续发展。

3.抓好传统资源,开辟新兴资源。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多元化发展战略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收(征)集环节上要本着“多方式接收,多渠道征集,多载体接纳”的原则,向党委、政府主动申报收(征)集计划,争取一定的收

(征)集经费,依据国家档案归属和流向的有关规定,依法定期接收传统的文书、会计、科技等档案资源进馆;同时要更加注重开辟新兴资源,坚持全面覆盖和重点突出相结合原则,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抓住源头,加强与档案形成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对分散管理的档案资源进行有效监管与适时征集,力争将散存在社会上的具有地方特色、能反映社会发展变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珍贵档案资源及时接收进馆,为国家档案资源积累宝贵财富。

一是抓好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民生档案是社会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始凭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把民生档案作为进馆档案的重中之重,建设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环保、移民安置等档案资源,建立民情档案和农户档案,一户一档,分村建立,不断充实综合档案馆的档案种类,优化馆藏结构,使馆藏档案能够体现民生状况的全貌及其发展动态。

二是抓好特色档案资源建设。特色档案是指能够突出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及民族宗教等特色的具有重要影响和利用价值并经过科学整理的档案资源。国家综合档案馆对反映本地区历史面貌资源的主动收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本着“替历史负责、为未来着想”的精神,把收(征)集特色档案作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22,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征集方案,确定征集对象,落实征集经费,主动出击,征集和抢救辖区内的名人、名景、名事、名曲、方志、家谱族谱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档案资源。

三是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建设。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所有涉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均随之形成了大量档案材料,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势在必行。具体包括建立土地承包、林权改革、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合村并组等农村改革档案,让档案记载村情村史;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低产田改造、人畜饮水、果树苗木繁育、退耕还林、天保林、水产养殖、生态农业等农业科技项目档案,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建立科技示范户、文化中心户、农村经营大户、农民信贷、扶贫救灾、合作医疗等专门档案,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科技水平。

四是抓好非国家所有档案资源建设。民营企业、个体户等非公经济形成的档案虽属国家档案资源,但并非国家所有,目前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决定这部分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无法对其进行实体或信息整台,致使这部分档案出现监管“真空”,有的放任自流,有的因保管不善导致档案严重损毁。笔者认为必须转变观念,实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多元化发展战略,改变以往一切均由政府“统收统管”的传统模式和方法,除了一些有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可开展对非公经济档案和个人档案的寄存(或代管)业务外,还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允许个人出资建立不同规模的私人档案馆或档案保管中心,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监管,力争以多元化方式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全部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范围。

4.整合档案资源,创新管理模式,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联盟发展战略

整合分散的档案资源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徽、深圳等地整合档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了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利用,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可借鉴安徽、深圳模式,从实际出发,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联盟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有利于档案资源整合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资源的整体效益。即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要求,有效整合所有“涉及人”的档案资源,彻底打破行业、部门、单位各自为政的局面,科学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档案资源,实行档案资源的集中统一保管和利用。在整合内容和管理模式上,一是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整合,在加强馆藏档案的文件级鉴定、著录的基础上,对馆藏所有“涉及人”的共享性档案资源通过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的途径来进行整合;二是对分散在各行业、部门、单位的专门档案进行档案实体或信息虚拟整合,即馆库条件充裕的地方就将这些分散的档案实体集中到综合档案馆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利用,馆库条件紧张的地方就将这些分散的档案资源数字信息汇集到综合档案馆进行虚拟整合保管、利用,努力做到涉及领域方向清晰,档案来源分布明确,轻重缓急心中有数,推进节奏适度有序,将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原始档案整合为主题明确、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资源体系,形成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中心、以专业档案馆为辐射、以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街道社区、乡镇及村级基层组织为支撑点的联盟档案资源体系,尽快实现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5.整合档案网站,实现共建共享,制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技术创新战略

技术创新是高效管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源的必由之路。要克服各档案网站相互设置“壁垒”、档案资源不能共建共享的问题,笔者以为可进行技术创新整合档案网站,构建档案网站群。即以部级档案信息网为龙头,有效链接中、省、地及以下档案网站,分层次整合网上档案资源,分门别类建立各种档案资源数据库;各区、县档案网站又和当地政务网连通,为用户实现便利的跨库检索创造条件。此外,还可采用先进的网络计算机技术研发全国统一的文档一体化档案管理软件,统一数据检索人口和后台技术,消除网站之间的信息交流障碍,实现不同档案网站间的档案信息数据无障碍传输,真正实现档案信息无缝链接、档案资源共建共享的目的,最终实现档案资源查询、利用的一站式服务。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2

(一)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在经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保障档案真实记录着社会保障事业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进程,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社保档案事业要发展,要达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必须通过加强社保档案管理法制建设这个必要手段来实现。科学的社保档案工作法规一经出台,就可以实现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社保档案和社保档案事业的目标,有效地调整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将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从根本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发展。(二)促进我国社会保障档案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朝着法制化、公开化方向发展,加强我国社保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有利于规范社保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规定建立、储存和管理社保档案,对查询方式和管理方式进行统筹规划,合理检查,保障社保档案的真实性;促进各部门相互监督,避免个别人员对社保档案进行非法操作,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部分资源进行资源共享,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大作用。

二、社保档案管理法制建设的不足

(一)档案法规规范覆盖领域不全面。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系列制度的综合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从当前情况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档案已经有相对完善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针对社会福利档案的法规还没有制定,此领域至今几乎还是空白,导致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规在各个领域发展不均衡,无法全面反映社会保障各个领域的真实情况,降低了社保档案管理效率。(二)档案法规体系不健全。当前,在我国社保档案法制建设中,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已较完善,但档案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档案管理行政法规不够成熟和完善,社保档案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规约束,有的地方存在随意篡改档案规章的问题,有的单位甚至伪造缴费记录,使参保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失,不利于维护社会和谐。(三)档案管理科技含量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社保档案管理逐步走向数字化、现代化,但受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约束,当前我国社保档案管理仍存在科技含量低的问题。传统的社保档案管理仅仅停留在人工审核、人工管理中,这种管理方式不仅科技含量低,并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社保档案的准确性反而得不到保障;再加上目前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计算机处理能力差,电子工作不熟练,影响了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我国社保档案管理法制建设的措施

(一)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法制建设进程。社保档案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从领导层开始重视社保档案管理工作,重视档案管理法制建设,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入、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依法管理档案是档案事业遵循的根本原则,所以要从社保档案管理的“空白地带”——档案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档案管理行政法规着手,完善社保档案法律法规体系,使一切社保档案行政活动都有法律依据,并接受法律的监督。(二)提高社保档案法规的系统性。社会保障事业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社保档案管理人员在树立法制意识的同时要增强合作意识,会同各级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划分整个社保档案法规体系的内容,明确各类法规调整的范围,制定出严谨、科学的社保档案法规,使社保档案法规体系更加系统完善,使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三)全面推行数字化档案管理体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发展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要加强我国社保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就必须将数字化管理和法制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技术,对社保档案进行优化配置,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体系。搭建数字档案服务平台,建立完整、规范和安全的电子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使所有档案都能从计算机中检索,档案调卷迅速、准确。这样既可以保障社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又可以推进社保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进程。

四、结论

综上所述,社保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进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这样才能保证社保档案管理体系的健全,提高社保档案管理的服务水平,才能保证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张慧珍 单位:菏泽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

【参考文献】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3

【关键词】 建筑法规;案例库;建设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9-0-02

建筑法规课程作为高校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与实践的结合非常紧密。由于课程在内容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条款为中心,所选教材以及相关参考法律条文、材料等亦是各种法律法规的罗列,没有完全将项目建设程序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相对来说比较枯燥死板。如果单纯地照本宣科而不和实际案例结合的话,学生很难理解如何应用法律条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想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只有贴近工程实践,实施案例教学。

但是目前而言,案例教学无外乎是教学实施者根据教学大纲的需要结合教学相关知识点寻找单一的、个别的案例进行教学。与其说是案例教学,不如说是一般性例举阐释。教学案例各自独立,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各章节之间承前启后、衔接配套不够,不能让学生通过一系列案例理解各章节间的相互关系,系统地学习、掌握工程建设全过程法律知识。案例的数量少,质量不佳,缺乏对案例教学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和案例教学方法的创新。

因此,建立专门的案例库并合理地选用典型工程案例以保证更好的教学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使用案例库不仅能够提高教师的备课效率,活跃课堂气氛,更能帮助学生自主性学习,扩展学习领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一、建筑法规案例库的建设目标和原则

1.建设目标

建筑法规案例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优化和集成各类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案例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从而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其具体目标是:(1)建设科学的资源规范体系,符合国家制订的标准或规范;(2)建设一个开放的资源建设体系,让师生为本案例库提供各种素材和资源;(3)建立科学的教学资源评价机制,以确保资源的高质量;(4)建设先进的管理系统,支持教学案例库的大容量存储和大规模应用。

2.建设原则

本课程案例库建设以实现教学目标,满足教师教学、学生自学为原则。(1)促使教师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内容、减少教学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2)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进一步理解和巩固理论知识,由被动听课变为积极思考,为学生今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筑法规案例库的特点

案例教学的主要特点是注重实践,且教学效果取决于案例。因此,应根据教学大纲,围绕知识点精选案例,以弥补教材的单调乏味和局限性。案例库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例来源多元化

案例的来源一种是现成的案例,即从公开出版的案例集或教材中选取;第二种是从报刊资料中搜集,这种案例多是描述型的,学习性较强;第三种是利用相关资源,如在与其他学校、企业、培训机构的日常联络、交流中,创设一定的情景,亲自动手进行编辑组合成一个新的案例,此类案例的编写往往复杂费时,但因其贴近工程实际,教学效果也更好。

2.案例评价市场化

对于案例库,最重要的检验标准不是库里案例的数量、获奖状况、门类是否齐全等等,而是市场是否需要。通过使用案例,不断得到教学检验和市场检验,从而使案例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

3.案例入库动态化

要培养学生毕业后能尽快融入社会,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必须对案例库进行动态管理,保证案例库能随着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调整。同时,要求所选案例来源于真实的工程实践,与学生今后的工作岗位相吻合。

三、建筑法规案例库的编撰

根据建筑法规课程特点,结合笔者教学经验,建筑法规案例库主要由五个方面构成:

1.案例分类

根据案例与教学环节的联系,将案例分为课堂引导案例、课堂讨论案例、课外思考案例;按照使用目的分类,案例可以分为教学案例、调研参与型案例。

2.快速浏览

每个案例配有关键词和简介,方便阅读者快速提取有用信息,大大提高使用效率

3.案例分析

教学案例的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部分,主要由教师引导、启发,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课堂教学,让每一个学生都要参与到案例讨论中。对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全面分析,并有延伸思考,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把握重点、提高学习效率。

4.案例延伸

对重要知识点设置相关延伸案例补充说明,可以对照使用原案例的格式、结构和式样,主要设置一些开放式的讨论,供学有余力的学生课后使用,或让学生深入企业,开展相关调研、科研等。

5.知识点总结

在案例最后环节列出需要学生掌握的核心知识和技能,与案例对应,帮助教师把握重点,辅助学生复习巩固。

表3.1 建筑法规案例库格式

四、建筑法规案例库的动态管理与展望

1.案例库的动态管理工作

首先,建立长效型、合作型的案例采集基地,保障案例来源的稳定性和时效性:如与本地区房地产企业、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及时获取符合要求的案例。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例库使用、管理办法。设置专人负责案例库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案例库使用管理办法,定期了解案例库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各课程所涉知识点及相关技术、法规等的变化情况,相应制订案例库更新计划,及时补充案例库。

2.展望

设计、开发或利用各种素材以及各种可资利用的条件形成课程案例库,是有效开展教学、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效保障和重要手段。预期经过两年的建设,建成的建筑法规案例库应符合国家制订的标准或规范;并形成一个开放的资源建设体系,让师生为本案例库提供各种素材和资源;建立科学的教学资源评价机制,以确保资源的高质量;建设先进的管理系统,支持教学案例库的大容量存储和大规模应用。

总之,建筑法规教学案例库建设与完善是工程管理专业教学研究人员必须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例库的建设与使用能够促进专业教师建立“统揽全局”“点面结合”的教学理念,树立知识融合与知识集成、案例研讨与实践检验、系统科学与行为科学相结合的新型教学观,同时,对培养适应社会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应用型工程管理人才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东佐.建设法规概论(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4.

[2]刘.教学案例库构建及在旅游法规课程中的应用[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1.

[3]李变兰.案例教学法的支持系统――案例库建设[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8(10)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4

【关键词】违法建设监督管理体系

一、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研究的背景

(一)天津市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现状

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共同构成了规划管理工作的三个主要环节。其中,规划监督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最后一环,对于优秀规划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以及维护城市健康发展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天津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活动全面铺开,传统以人力密集型为特点的执法监察手段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制约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对执法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期,各类规划违法行为的数量有上升趋势,一家单位多次违法以及恶意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鉴于此,当前亟需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调整现行以人力密集型为特点的执法监察方式,建立一整套适应新形式发展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现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1.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在全市范围内,各区县规划主管部门在处理违法建设案件时,对案件违法性质相似的判定及行政处罚标准存在差异,自由裁量权较大;

2.执法监察人员编制不足。部分区县辖区广大,而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编制不足,面对辖区内为数众多的建设活动,采用传统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现有的人员配备显得捉襟见肘,为违法建设案件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带来一定困难;

3.信息化程度低。传统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长期采用人工方式,信息化程度不高,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无法共享,各区县规划主管部门缺乏横向的沟通、联系,导致;

4.监督环节相对薄弱。当前,市局对区县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只能通过定期的统计报表及半年或年终片会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大部分案件的具体办理流程及处罚标准则难以全面、及时的掌握,致使市局对区县(分)局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一)调查分析我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借鉴其他兄弟省市在查处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

(三)研究制定违法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建立违法案件查处系统辅助执法监察工作;

(四)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划违法案件处理制度,构建符合天津实际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三、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一)技术路线

1.资料收集、整理:调查我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现状,了解现行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

2.分析研究:对现行违法案件查处中出现的问题,探寻其制度根源。

3.完善制度:针对现实问题,修改、完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

4.沟通协调:形成初步成果,通过座谈等方式,与有关专家和基层管理部门进行沟通,改善成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法: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联系兄弟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了解当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流程及制度建设情况;同时,通过与区县(分)局的座谈,摸清基层单位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现实做法,并掌握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获得第一手研究资料。

2.跨学科综合研究:依托法学、行政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及研究成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综合研究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3.对比研究法:采用横向对比的研究方法,比较我市与其他省市在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方面的异同点,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吸收、借鉴,构建符合我市需要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四、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探索

(一)研究细化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提高行政效率、调动行政机关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也为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异化提供了空间,往往成为引发行政争议的重要诱因。为避免由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不透明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必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原有的违法案件处罚标准进行细化:

1.明确违法主体

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个人全部囊括进来。

2.违法性质的确定

按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的不同,对违法行为性质进行区分:

(1)按照建设单位或个人违法建设“永久建筑”和违法建设“临时建筑”分为两类。

在违法建设“永久建筑”类中,可根据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度的不同,进一步分为“已取得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已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小类。

在违法建设“临时建筑”一类中,可进一步分为“未经许可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使用期限不拆除”三个小类。

(2)对设计单位或个人:违法性质可以其承接的建筑项目规模或市政线形工程长度作为分类依据。

(3)对施工单位或个人:违法性质可分为“为违法建设项目施工”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施工”两类。

3.关于违法情形及违法事实的确定

(1)在细化处理标准中可将违法主体是否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是否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作为判定违法情形主要的类别。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发生时常会形成违法建设实体,可按照其是否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或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作为划分违法情形及违法事实的首要类别,并可继续细分为“停止违法行为”和“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和“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无法拆除”和“可以拆除”三类。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可依据常见的违法建设情形予以细分。例如,“建筑面积超出误差允许值”、“改变规划许可位置”、“间距、退线距离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等。

(3)对设计单位或个人,在是否“配合调查工作”可进一步细分为“承接未取得城市规划、规划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的项目进行设计”和“未按照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两类。

4.关于处理标准的确定

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可依照不同的违法主体进行确定,并在法定范围结合其违法性质和违法情形分类划分出不同的比例,对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

(1)对建设单位或个人,规定了“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罚款”。同时,为了达到对违法主体的警示和教育目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设“暂停审批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处理手段。

(2)对设计单位或个人,可设定“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单位在本市承担规划设计”、“对直接责任人员,警告”、“停止直接责任人在本市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罚款”。

(3)对施工单位或个人,可设定“责令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二)研究违法建设单位制裁措施,编制规划违法单位名录

随着近年来天津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类规划违法行为的数量有所上升,一家单位多次违法,并且恶意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由于对同一单位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前再次违法的情形缺少法律依据,导致规划执法工作处于被动。为扭转这一局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确立“前事不清、后事不办”的工作原则,可通过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梳理,编制出规划违法单位名录,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单位或个人全部纳入其中,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可以暂停审批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以此,进一步加大规划违法行为的执行力度。

1.适用范围

违法单位名录属于规划管理部门的内部使用文件,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规划审批、许可文件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规划违法单位名录在局域网系统内进行公布的,区别于规划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履行情况在外网上的公开。

2.规划违法行为的界定

违反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的建设行为、设计行为和城乡规划编制行为均可视为规划违法行为。因此,与之对应的规划违法单位包括:违法建设单位、违法设计单位和违法施工单位。

3.停办规划许可、审批的要求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后,违法单位或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或逾期拒不履行决定的,为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对下达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决定的违法行为,书面报告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由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2)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违法单位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做法,将导致执行环节、执行周期和执行成本的增加。因此,在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停止办理该单位在办项目和其他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申请。

此种途径在有效的遏制违法单位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做法的同时,也达到了对违法单位的警示和教育目的,树立起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并可对违法单位未来的行为起到良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三)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

市局在2008年已实现了全市域范围内的规划业务联网审批办公,具备了推广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的网络、平台基础。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掌握违法建设项目的处理进度,改变传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作业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1.系统建设内容

(1)实现违法案件查处的网上办公;

(2)实现在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中共享业务系统的各种信息;

(3)实现对违法案件查处的查询和统计;

(4)实现数据共享:区县数据共享、业务数据共享、违法案件查处数据共享、违法单位名录数据等,并达到数据的一致和唯一;

(5)实现违法案件查处的系统督办和人工督办;

(6)形成监督管理业务的市局、分局两级互动办公、信息共享;

(7)由业务处理逐步转向辅助决策。

2.系统设计框架

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由违法案件查处和系统管理两大部分组成。系统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1系统总体框架

主要涉及的数据包含: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数据、业务系统数据、GIS数据。利用webservice集成了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及业务系统数据的数据访问及业务逻辑处理。GIS图形数据利用最新的ARCGIS 9.3进行系统整合,叠加违法案件查处带图作业图层及数据,开发相关功能,利用现有的城乡规划业务空间信息平台,实现与项目不同审批阶段中的各相关图层进行叠加比对的功能。

整个系统用户界面采用Flex+相结合的方式,利用Flex页面展现灵活、美观、无刷新的特点,为用户提供美观方便,可用性高的用户界面。

图2系统功能框架图

图3业务关系图

执法监察人员通过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中直接提取“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当前正在办理的项目信息。

通过对“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违法单位名录(“黑名单”)功能的修改,可以直接与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系统实现数据交互。若某项目确认存在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且项目责任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则其将被列入“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黑名单”当中,该项目也将被冻结,无法办理,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其它项目也将不再被受理,待该违法行为处理结束后,方可从“黑名单”中移除,但违法历史记录将会被系统保留。

3.系统建设功能

系统主要包含两个大的功能模块:违法案件查处子功能模块以及系统自身的管理模块。 违法案件查处子模块:主要实现系统内办公工作流的发起、流转及结束功能,并实现对正在办理案件的督办管理功能,实现与“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并与我局现有的城乡规划业务空间信息平台进行图形交互,利用实测图与审批图集的叠加比对,核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之间的差异,更直观的发现违法事实。除此之外,该功能模块,还负责对本系统内案件的查询、统计等付诸决策功能的实现。 系统管理子模块:为了提高系统日常维护效率,开发了系统日常管理功能模块,其中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流程管理、表单定制管理、节假日管理、数据管理七个管理模块,分别针对用户的增删、所属角色、权限分配、流程定制修改、表单定制修改、节假日时限、数据维护七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工具开发,使得维护管理人员最大限度的脱离代码和底层数据库对系统本身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结语

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建成后,对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的提升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规划违法单位名录的制定,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一并纳入规划管理范围,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停止办理涉及该单位的其他在办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手续,能够达到对规划违法单位的警示和教育的目的,从而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在违法案件处理方面:基于原违法建设查处标准,实现了案件查处标准的统一,减小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维护城市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集案件查处、黑名单管理、图形操作、查验提醒及督办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业务系统、图形系统与违法案件查处的数据共享,能够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提供高效、实用、稳定的管理平台,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大幅度提升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

作者简介:

姜慧(1971―),女,天津人,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土地管理本科;

陈曦(1980―),男,湖北武汉人,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工程师,武汉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

刘庆文(1969―),男,河北定兴人,天津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袁鹏(1982―),男,天津人,天津市规划执法监察总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天津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5

关键词:短肢剪力墙结构;SATWE;抗震性能;经济性能

中图分类号:TU97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概况

本文计算模型来源于源东方国际花园住宅楼,该工程位于济源市济源大道与愚公路交叉口的东北部,主要功能为住宅用房。建筑长23.10m,宽13.50m,室内外高差0.450m,总高度为49.750m。该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地下室层高为5.350m,标准层层高为2.900m。本楼采用的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2. 设计依据

针对济源东方国际花园的住宅剪力墙设计,为了使计算的数据更符合实际,需要考虑结构的设计年限、所处的自然条件,严格执行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定。对于该工程,采用以下设计依据:

1、济源东方国际花园主体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

2、自然条件:

基本风压: ;地面粗糙度为B类

基本雪压: ;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抗震设防烈度:7度;该建筑物的建筑场地类别判定为Ⅲ类

3. 设计计算程序

针对济源东方国际花园住宅,使用建科院研制的SATWE(2010年9月版)进行结构分析,进行了结构整体分析,结构整体分析采用空间杆-壳元墙元模型;楼板采用塑性理论计算。

本文对模型计算采用SATWE软件,进行结构建模、荷载输入、楼层组装以及参数设置,并进行结构设计计算。为了更接近工程实际情况,得出合理的数据,输入正确的参数,对模型进行计算分析。

4. 平面布置方案及计算结果分析对比

4. 1平面布置方案

为了尽可能减少风和地震荷载对结构的影响,结构的平面布置尽量均匀对称。对该类工程的住宅,一般情况下会采用传统的普通剪力墙体系。因为如采用短肢剪力墙体系,就可能使结构变柔,结构顶点位移和层间位移不一定能满足规范要求,底部剪力系数也偏低,结构趋于不安全。针对地震分类为六、七度的地区,常采用普通剪力墙结构体系,但有可能刚度偏大。为了得出两种结构体系的性能异同,本文建立两个方案,方案一采用普通剪力墙结构体系,按照建筑图的洞口布置建立模型(局部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洞口),见图1,方案二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见图2。

比较方案1和方案2,可以看出,两方案主要的主要区别在于剪力墙数量以及长度的不同,突出表现在电梯、风井和水暖井处。从图中可以看出方案1较方案2,通过减少墙体长度以及减小墙体长度使之短肢剪力墙的数量增加,从而达到适度减小结构局部刚度和整体整体刚度的目的。

4.2计算结果分析及对比

结合上述建筑物的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考虑了结构的建筑分类等级、荷载取值及设计依据和平面布置对工程进行建模分析,分别对普通剪力墙(以下简称方案一)和短肢剪力墙(以下简称方案二)进行SATWE建模分析,得出以下计算结果。

4.2.1 结构剪重比

剪重比是指地震作用与等效重力荷载的比例。规范对其控制的主要意义是针对长周期结构,这是由于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底部剪力法对长周期结构进行计算时,地震影响系数取值可能偏低从而带来相应计算的地震作用也偏低,这样就使得整个结构的安全性不能很好的保证。因而规范规定:楼层水平地震剪力的最小值不应小于1.6%。而有效质量系数为根据振型数对地震作用效应的贡献程度(百分率)来计算,为了判断振型数是否取的足够,规范对其的最小值进行规定,不应小于90%。

计算结果为:X方向,剪重比:方案一2.68%;方案二 2.46%。有效质量系数:方案一99.50%;方案二 99.51%。Y方向,剪重比:方案一2.56%;方案二 2.22%。有效质量系数:方案一99.50%;方案二 99.86%。

从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方案一在X、Y方向的楼层最小剪重比分别为2.68%和2.56%,方案二在X、Y方向的楼层最小剪重比分别为2.46%和2.22%,都大于规范规定的1.6%,满足规范的要求。而普通剪力墙结构的剪重比大于短肢剪力墙的剪重比,这是由于普通剪力墙结构刚度更大。但在满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没必要刻意去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还可以看出方案一在X、Y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分别为99.50%和99.50%,方案二在X、Y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分别为99.51%和99.86%,均大于90%,满足规范要求,得出该工程的振型数取得足够。

4.2.2结构周期

周期比主要是考虑结构的扭转效应,使结构不出现大的扭转。控制结构的周期比主要是控制结构的扭转,使抗侧力构件更有效更合理发挥作用。而软件通常的计算结果却只有周期信息,不直接给出周期比。如表1所示为方案一和方案二结构的各阵型周期数据。

表1地震信息

(该表中的振动周期考虑扭转藕联时的作用(秒)、X、Y方向的平动系数、扭动系数)

方案一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86.971(度)

方案二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 -1.382(度)

由表1,可以看出方案一的第一周期为1.4971s,方案二的第一周期为1.5104s,均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对剪力墙结构和筒中筒结构第一周期的经验公式 (n为楼层数)的规定。由表1可以看出两个模型计算的结构第一自振周期误差在5%以内,说明模型比较合理,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可以看出方案一的第一扭转周期为1.2500s,方案二的第一扭转周期为1.2411s。

方案一的扭转周期与平动周期之比为0.835,方案二的扭转周期与平动周期之比为0.826,两个方案均满足规范对周期比不大于0.9的要求。但是从周期来看,可以看出方案一中,X、Y方向周期有一定的差距,这是由于Y方向刚度比X方向刚度大,而方案二中,X、Y方向周期差距很小,这说明方案二的平面布置更加合理。从平动系数上来看,方案一,X、Y方向平动耦联效应较小,而方案二X、Y方向平动耦联效应较大,这也与X、Y方向刚度比较接近分不开的。

4.2.3两种结构模型经济性能的比较

针对济源东方国际花园住宅的工程造价,作了如下分析,建筑造价起主要作用的就是钢筋用量和混凝土用量。对于小高层住宅降低土建成本的主要手段是降低结构整体刚度,在保证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钢筋和混凝土材料强度,避免浪费。由表7可以看出,方案一中钢筋和混凝土的用量分别为380229.59和1819.10,方案一中钢筋和混凝土的用量分别为328853.27和1704.22。得出在短肢剪力墙和普通剪力墙均满足结构规范条件下,随着墙体的减少,整体结构的总造价稍微有所降低,具有很好的经济性能,是具有经济性的新型结构体系。

表2钢筋与混凝土用量表

5.结论

本文针对济源东方国际花园住宅结构设计的主要结构控制指标进行分析,对比普通剪力墙结构,得出短肢剪力墙结构有稍弱的抗震性能,但减重比、周期信息均满足《规范》的要求,表明短肢剪力墙结构的抗震性能较好,适合在低设防烈度,如6、7度抗震设防区推广使用。同时通过对两个方案的的经济性能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得出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具有很好的经济效应的结论。

参考文献

[1]彭飞,程文,陆和燕.短肢剪力墙的定义[J].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4(2)

[2]荣柏生.高层住宅建筑中的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J].建筑结构学报,1999, 8(6).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6

一、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紧迫性

今天,我们处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城市综合服务资源库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政务公开、实现便民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国已经在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宏观经济四大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取得较大成效,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历史记载,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已经成为国家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各类档案馆面向社会提供档案资源利用服务的基本职能,成为我国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的历史性课题,同时也是我们档案工作者采用现代化手段记忆当今社会改革、建设、发展真实过程,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责任和义务,更是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科学决策的依据。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韩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在档案数字化、文档一体化、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数字档案馆等方面开展了一些预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相继制定了电子文件管理的元数据格式与规范,研究开发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档案资源共享的网站系统的建设思路和方法。2003年2月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著录标准特别委员会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第二版《规范记录著录规则》,于2004年第十六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正式颁布修订后的第二版《规范记录著录规则》,该档案著录规则对规范档案目录数据库的检索服务,建立高质量的目录中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建设基础数字资源库的宗旨是遵循国际标准,构建跨区域的开放档案的共享资源库,针对公众对档案资源的利用需求提供高效率的查准、查全服务机制。

目前在我国,也有一些省市级档案馆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制定了符合各地区自己需求的数字档案的元数据格式规范,建立了档案目录中心,提供部分开放档案信息的检索服务功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有福建省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它是基于分布式数据库,在原来单机和局域网络的基础上开发完成,它连接了若干分布式数据库,并建立了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内容数据库,等。但是多数档案馆还没有真正建立全面的、系统的、面向公众查档需求的档案基础数据库,而只是建立了一些专门的特定主题的档案数据库,只能满足一些局部的特定的用户需求,特别是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没有实现集成,信息结构不统一,档案数据不系统、不完整、不共享,更为严重的是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能够描述数字档案资源的格式规范和建设档案基础数据库的标准方法、实现档案资源的整合、组织与存储的技术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建设思路;另外,还由于建设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关键技术,如海量、非结构化的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基于知识管理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尚未在档案信息化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这些因素都大大降低了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速度和质量,致使各类档案资源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资源库整体,限制了档案资源的深层次挖掘和广泛化利用。

因此,研究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元数据标准集、数字化档案信息的格式规范以及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档案数据的组织、存储和检索利用的关键技术及整合应用方案,以及提供档案信息检索服务的有效机制将成为当前档案馆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工作内容

建设档案基础数据库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它包括各类标准规范的制定、档案信息的组织与存储、档案资源的整合与集成、数据存储服务器和提供数据检索服务的软硬件平台的建设以及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组织与团队及其长效服务机制的形成。而在众多的数据库建设工作中,标准规范与数据资源的滚动建设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内容。

1.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包括元数据格式规范、管理规范和业务工作制度三大方面。制定数字化档案的存储标准与格式规范,明确档案数据库的存储与访问方法。包括各门类数字化档案元数据的组成、结构、描述方式、著录规则与要求;各种类型档案内容(包括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以及非结构化信息)的描述方法、格式要求、存取方式、访问机制等;档案内容与档案元数据之间关联模型的定义、检索方式的确定;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内容对象的分级存储、统一管理、集成共享方式和要求。

制定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数据库建设过程中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操作方法。主要包括数字化数据库的建设步骤、方法和要求;数字化档案信息的网络存储、离线备份和灾难备份与恢复的功能、性能、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规范、备份方式与要求;备份的数字化档案信息的管理方法等;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原始性保障措施,规定如何采用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凭证性作用;数字化档案信息的授权访问制度,定义开放档案、控制使用档案、档案的分类存储和授权管理与访问制度。

制定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的业务规范和制度,明确接收数字化档案信息和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数字化档案的归档、移交、接收的工作制度和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及安全保障要求;开展馆藏数字化加工的全过程工作方法、安全制度、保密措施、人员要求等;档案基础数据库的滚动建设与完善制度和工作要求。

2.档案信息资源滚动建设。主要包括数据库平台的建设以及数据著录、数据处理、数据整合与数据备份系统的建设。数据库平台是指存储档案数据的软硬件存储系统,包括网络存储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存取数据的软件平台,多门类档案数据存储方案的确定和实施,以及数据存储系统的升级、维护与持续服务的计划和工作要求等。档案数据存储系统的建设主要涉及到需求分析、方案确定、设备的购买及其与服务器的连接等内容,网络存储设备一般应与服务器的购买同步考虑。多数服务器供应商提供存储解决方案,并提供服务器与存储设备之间的集成与互联。

数据著录系统是获取档案信息的门户应用,包括档案内容信息、档案目录和标引等的录入、修改、保存以及电子文件的上传等内容,著录系统的建设主要是要将标准规范加以实施,在数据入口处将不合规范的数据进行预处理,真正将符合档案管理和保存要求的数据捕获到数据库存储系统中。

数据处理系统是实现批量数据导入、导出、挂接和规范性校验的自动化数据著录系统,一般由技术支持人员来完成,系统的建设需要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求,总结和预先定义数据处理的标准和自动处理规则。

数据整合系统是在数据处理之前,根据档案资源管理的需要,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规范化处理,以方便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

数据备份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提高数据的安全性,根据备份方案的不同,可以采取在线备份、脱机备份两种方式。建设数据备份系统,一方面要建立实施备份的软硬件支撑平台系统,一方面要制定备份的策略和计划,并在工作中实施和维护,同时还需要对备份的数据实行全面的管理,这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

三、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基石

社会信息化使档案信息资源面临着一个全新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美国档案学者杰拉尔德・汉姆先生曾指出:档案应该记载“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档案工作者要“创造一个反映普通百姓生活喜好、需求的全新的文献材料世界”,档案馆藏是反映“人类生活的广阔领地” ①。因此,档案资源唯有回归社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才能体现档案保管的价值和作用。事实告诉我们,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集成化管理和共享化利用是档案贴近公众、服务社会的最佳解决方案。

要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化利用,首先必须在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上下功夫,而档案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必须在档案的形成、存储和提供利用的各个环节加以重视。档案的形成是一个从个体知识到组织知识,再到社会知识转换的文化积累、动态跟踪和滚动发展的历史记忆过程,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则是人类传承文明、创新发展的进步与成长的历史形成过程。如图1所示。这两个相互衔接、彼此推动的过程,循环往复、推陈出新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知识化动增长(Adaptive)和社会化自适应的档案资源形成过程模型。这表明了档案文化通过“传―承―积累―发展―传”这样一种类似于文化加工厂的生产工序,随人类自身的代代繁衍而形成民族文化的生生不已、无始无终的传承环链②。

图1档案资源的知识化共享和社会化服务过程模型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电子政务与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已经进入了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快速提升和综合运营的重要发展阶段,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把知识管理推到了一个核心重要的位置,“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社会” 的提法更表明了人们对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可以想象,未来的互联网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知识网”,是一个储存综合知识的文化资源大仓库。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原始记录者和忠实承载者,记录了人类的社会成果的同时也揭示着人类文化,它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档案在文化传承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如张辑哲在其《维系之道―档案与档案管理》著作中所谈:“正是由于有了档案与档案管理,人类才能够不断地在继承中存在、发展,在存在、发展中延续,不断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连续的时空整体。档案与档案管理是人类社会时空统一性和连续性的维系之道……”。

档案信息资源必将会成为未来“知识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首要重要的事情是建设高质量的档案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工具提供快速检索与服务,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共享,才能真正体现档案保存的价值和意义。

注释:

①.F.杰拉尔德,汉姆,刘越南译,档案边缘,《山西档案》,199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