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专业类别范例6篇

艺术学专业类别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1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执行。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文科、理科,按综合编列。确需区分文、理的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并向我省来函说明。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科或理科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美术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美术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19年12月9日至13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美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19年12月21日至27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素描8:00-11:00,速写11:10-11:40,色彩14:00-16:30。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考点、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④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19年12月5日至9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byytk.heuet.edu.cn)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cw.heuet.edu.cn),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32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byytk.heuet.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第三教学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19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0年1月4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选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19年12月6日至13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凭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河北分行|缴费平台(网址:ccbjf.com)”->“高等院校缴费”->“保定学院考试考务费”栏目登录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网上缴纳舞蹈类专业考试费32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19年12月18日至25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bdu.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须填报舞蹈专项测试中“个人作品表演”的作品名称。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保定学院音乐楼(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保定学院咨询电话:0312-5972065。

(二)校际联考

1.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从2020年起,共同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四类专业的校际联考工作。承办院校由省内院校共同商议、推选产生,具体负责该类考试的命题、组考、成绩及复核等工作。2020年各类校际联考承办院校分别为:河北大学承办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测试(咨询电话:0312-5079698);河北师范大学承办播音与主持艺术测试(咨询电话:0311-80786666);河北科技大学承办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测试(咨询电话:0311-81668135)。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安排、成绩等事项详见各承办院校的校际联考报考简章。

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各类别涉及专业如下:

(1)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

(2)书法学:书法学等专业;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4)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等专业。

(三)校考

1.我省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和我省实际,考试时间从2020年2月4日开始。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4.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5.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统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凡四类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3.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统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绩。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4.2020年1月21日前公布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音乐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byytk.heuet.edu.cn)、舞蹈类专业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bdu.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自2020年开始,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6.2020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代替《报考证》的功能,报名点不再盖章。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五、批次和志愿设置

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按批次、分段进行。志愿填报等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一)艺术本科批。包含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A、B、C三段,依次录取。

艺术本科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执行院校(专业),原“211”工程院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以及上述院校因未做分省计划或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本科专业。该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未做分省计划的由院校组织。

艺术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填报,各艺术科类不能同时兼报。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艺术本科批C段:包括除艺术本科批A段、B段院校(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该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二)艺术专科批。包含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分为“平行志愿组”和“顺序志愿组”两种模式投档录取。考生同一个志愿只能选择其中一组填报,不能兼报。

“平行志愿组”: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填报,各艺术科类不能同时兼报。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顺序志愿组”:其他未列入“平行志愿组”的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六、投档规则

(一)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要求的情况下: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审阅,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校调档比例,结合高校要求,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录取原则由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档后,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二)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档案全部提供给考生报考高校审阅,由高校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其中报考我省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

(一)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2

符合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要求

1.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14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ebeea.edu.cn),并于2014年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2014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专业考试形式和类别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联考。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 校考。

⑴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⑵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

⑶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五、专业考试安排

⒈ 美术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 (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14年12月18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试准考证

2015年1月6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⑷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1月1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⒉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 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 缴费办法

2014年12月18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准考证》

2015年1月27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准考证》。

⑷考试时间

2015年1月31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六、校考点有关规定

⒈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5年2月25日开始。

⒉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七、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 报考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除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建议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 报考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 2015年1月31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15年2月15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

4. 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 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八、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九、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各批艺术类校考专业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由缺额院校进行志愿征集,一志愿和院校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艺术类联考专业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五个院校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十、录取

⒈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⒉ 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⒊ 投档规则

⑴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⑵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具体投档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1. 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

1.编导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书法学等专业,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2.只报考舞蹈类体育舞蹈或健美操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如学校对舞蹈联考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联考。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3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要求

1.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招生简章。已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2012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之间,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ebeea.edu.cn)。远程网上报名系统2012年11月29日17时关闭。已经在网上进行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2012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及现场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专业考试形式和类别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联考。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照明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建筑设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中国画、公共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对声乐、器乐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对舞蹈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 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五、专业考试安排

⒈ 美术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 (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试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⑷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3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⒉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内容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项考试(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考试(15分)、音乐素质考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舞蹈专项考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考试(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生回执》

2013年1月15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考生回执》。

⑷考试时间

2013年1月19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考生回执》。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六、校考点有关规定

⒈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

⒉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七、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 报考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除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建议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 报考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 2013年2月8日前公布各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发放省联考合格证。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

4. 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 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八、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九、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具体填报办法详见《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发)。

各批艺术类校考专业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由缺额院校进行志愿征集,一志愿和院校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五个院校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理)科专业志愿。

十、录取

⒈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⒉ 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⒊ 投档规则

⑴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经招生院校申请,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⑵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具体投档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1. 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

1.河北省内高校的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影视表演专业、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社会体育(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书法学专业实行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4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7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政策办法

1.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和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合格且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或所报学校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2.参加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志愿。

3.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学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以下简称认定成绩学校)的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艺术专业或文化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和认定成绩学校的艺术类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

4.体育类考生按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分别填报本科、专科批次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外学校的体育类本科、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或文化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外学校的体育类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

5.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民航、空军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民航、空军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

6.参加普通高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7.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音乐类招收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美术与设计类招收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体育类招收体育教育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8.艺术、体育类专业本、专科各批次和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录取中未完成的计划,将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公开进行征集志愿。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未填报征集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投档方式

我省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成绩学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体育类本、专科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供学校审录。

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其中,对于填报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只要校考成绩合格,且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则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对于填报以上学校之外的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志愿的考生,除校考成绩合格,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外,其文考成绩还需达到我省同类专业同批次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三、今年指导考生填报艺体志愿的几个注意事项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艺术本科第一批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⒊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⒋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⒌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⒍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⒎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本、专科分别设置2个顺序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市州);第二志愿设置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市州)。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同层次相应批次前进行。

⒏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类专业成绩分段统计表在“sceea.cn”上向社会公告,可作为考生选报志愿的参考。

⒐今年在我省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校、专业、招生代号,招生层次、专业类别、投档模式、计划数等信息公布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合订本”为。

⒑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成绩学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编导类区分文理科)划线投档。各地在指导填报志愿时,除引导考生查阅“招生计划合订本”、学校《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对专业、文化、身高、体检、单科、性别以及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各学校的投档模式及录取规则,根据自己优势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避免误填。

⒒填报志愿时,若有考生因报考学校及专业代号不能在“招生计划合订本”中查到,请各县(区)招考办进行认真复核后速与各市州招考办联系询问,市州招考办应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待得到确认后再行指导考生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⒈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我省公布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 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6月28日17∶00前进行。

⒉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的办法及要求将在录取期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尚未录取、但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其征集志愿无效。

⒊针对今年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力度大的实际情况,各级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加强对填报志愿的指导,切实保障艺体志愿填报工作圆满顺利。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5

美术、音乐、书法不能兼报

据悉,我省2014年艺术统考仍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考生可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所有报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省统考成绩不合格校考成绩无效

我省统考成绩不仅仅适用于本省院校,按照要求,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有关类别的成绩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类别或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招办同意后,学校可单独组织校考。

参加校考考生也必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艺考九个大类即将启幕

根据省招办安排,2014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下月15日启动,美术类、书法类和音乐类的笔试将同时进行。其中,美术类考试内容为上午速写和素描,下午为色彩;书法类上午考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下午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音乐类笔试12月15日进行,专业个体测试将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初试报名将于2014月1月16日开始,考试地点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

报考服装模特类,男生身高要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考试时间为1月7日;报考空乘类,男生身高要在1.70-1.85米,女生身高1.60-1.72米,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6-7日,1月8日起开始考试。这两类省统考的报名考试地点都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

编导制作类,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报名地点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笔试时间暂定在1月5、6日。

艺术学专业类别范文6

报名与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要选择为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9日。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18年11月20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信息数据库和照片。

(二)艺术统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9年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2018年11月22日8:00至11月30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anseea.cn或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规定时间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具体安排如下:美术与设计学类2018年12月10日8:00,戏剧与影视学类2018年12月24日8:00,音乐学类2018年12月30日8:00,舞蹈学类2019年1月13日8:00。

(三)艺术统考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四)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2.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下午至2019年1月1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3.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上午,面试(作曲笔试)考试时间为1月5日下午至1月11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艺术统考各类别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面试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登记表》。

(六)艺术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