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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1
一、发展乡镇企业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主渠道。
“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加收入,而增加收入的关键又在于扩大就业。2005年,我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40.49万人,比上年增长2.12%。在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33.43%;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3%来自乡镇企业。2005年,全市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的23.03%。乡镇企业在农业、农村和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贡献越来越大。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不仅为我市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岗位和独特的社会保障,也为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遇,2005年我市乡镇企业共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0254人,比上年增加了3655人。这是中国特色农村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经验。
以上数据足以说明,乡镇企业不仅仍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主体力量,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也是引领我市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主力军,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同时也体现了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发展乡镇企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乡镇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承担了反哺农业的义务,通过从农业中分离富余劳动力,减轻了农业产业的就业压力。2005年全市乡镇企业支农建设及补助社会性支出总额2596万元,通过资金支持,改善了农业的基础条件,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机械装备水平。2000年以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有着长足的发展,200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实现91亿元,比增12.35%,尤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实现两年翻一番,年递增40%以上,2005年产值达30.83亿元,比增26.68%。继宁德南阳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我市第一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后,2005年,我市又有2家乡企获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称号,4家乡企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5家乡企获农业部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各级龙头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带动能力增大,市场辐射面广,显示出很强的扩张能力。宁德南阳、周宁仙洋洋、福鼎海鸥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增资扩产,规模越做越大。全市已有18个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3个国家注册商标,25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按照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了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纽带,联结商贸拓市场、联结基地带农户、联结科研出精品的新型产业链带动了农户、基地和关联产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了农业产业链条,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实现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三、发展乡镇企业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乡镇企业的发展,有效配置了农村各种资源,引导农村外部资源向农村倾斜,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优化了农村的产业结构,激活了县域经济,改变了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单纯依靠农业支撑的格局。近几年我市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推进我市农村工业化进程。各县(市、区)把发展工业集聚区作为构建工业发展平台和承接项目载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古田县食用菌加工工业园区,规划面积600亩,首期计划开发310亩,经严格考核推荐,由农业部授予该县玉田农产品加工区“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称号。这是我市首次获得这一殊荣的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福鼎市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建立五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带动经济腾飞。该市根据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情况,科学规划五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地处山区的寿宁县则利用寿宁山区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后,交通便捷的有利条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仅武曲工业小区两年签约投资总额逾3亿元,完成投资1亿多元。使武曲工业聚集地依然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规模工业接涌而现,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就有2家,其中在该工业园区落户的宁德市汇通钢业有限公司去年产值达2.25亿元,成了该县重点龙头乡镇企业,标志着寿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乡镇企业通过产业支撑促进了小城镇发展,与小城镇一起接受城市和大工业的辐射和带动,起到沟通城乡、衔接工农的重要作用,走出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新路子。
回良玉副总理在2004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条件以及内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乡镇企业与‘三农’天然的内在联系没有变,对县域经济不可替代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没有变。支持乡镇企业就是支持农民创业和就业,支持乡镇企业就是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总书记也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乡镇企业促进了农村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肯定了乡镇企业在解决农民就业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作用。这些都是从理论和政策层面对现阶段乡镇企业的高度评价,是我们坚定发展乡镇企业的理论依据。当前,乡镇企业仍然是解决我市农民就业的一个重要力量,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的依靠力量和主体力量。乡镇企业的道路,就是农村工业化的道路。一句话,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乡镇企业。
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2
总所周知,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同样存在,并将在中华名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xx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 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对于这个问题,我走访了家乡的一些村落,同一些村民、村干进行了交谈,真真实实的了解到了,三农问题不仅是国家当前的一大核心问题,而且也对我县有着很大的影响,对每一个农民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开资均来自农业上的收入,而我们却在农业生产上有着极多的缺陷,从而导致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改善,并且还引发了一系列的共存问题。以下,我就我家乡的一些实际问题,来谈谈我对三农问题的认识。
首先,三农问题是三个共存性的问题,它们互相牵连,互相制约;其次,三农问题会引发其它的问题,这就更加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再者,三农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历史性的问题,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就有着历史的艰巨性。
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3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
“三农问题”[1]是我国当前建设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挑战,它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西部大开发问题紧密相连。这一问题不解决,我国的现代化就难以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不能真正的实现。故此,历届政府高度重视,并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作了特别强调。学界对这一中国当前最大的现实问题也极为关注,研究成果不胜枚举,研究内容更为广泛,成为当前经济学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众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有幸逢阅了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家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受益匪浅,感触颇深,诚然此作之说可为我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一、《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简介
詹姆斯????C?斯科特于2001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在中国发行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以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学术魅力,在我国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该力作集中反映了科斯理论阐释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实证主义研究特色,从现实出发来考察东南亚农民生存伦理和反叛逻辑。通读此作,我们很容易发现作者深厚的人文关怀主义情操,他是真正站在农民的立场,深入农民的心理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说话的学者。书中大胆采用了经济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从理论上构建了“生存伦理”对农民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肯定了其规范性和道义,并实证了“安全第一”原则的决策性和普适性。正如译者所言,本书是一部真正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更为现实的考察农民生存和反叛问题的力作。它对研究亚洲乃至世界其它国家的农民问题,都有着极为现实的借鉴意义。
二、启示――“三农问题”
透过此书看当今中国社会的“三农问题”,启示重重。笔者认为 “三农问题”要根本的解决,也要深入农民的心理,站在农民的立场解决问题,而不是纸上谈兵。虽目前国家已投入人力、物力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业产值,然大量问题尚未解决,大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依然存在,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必须高度重视。笔者在接受詹姆斯????C?斯科特思想与理论的基础上,综合国内对“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以及部分个人调查结果,依据现象学的部分理论,对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切实发挥政府的援助机制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指出:“在家庭之外有一整套网络和机构,在农民生活陷入经济危机时常常起到减震器的作用。一个男性亲属、朋友、村庄、有力的保护人,甚至包括政府(虽然较为罕见),都会帮助度过疾病或庄稼歉收的难关。”这就是斯科特所说的援助机制。但显而易见的是,作者对政府援助行为的可靠性难以置信,认为“传统的国家和现代国家都能帮助农民生存下去。然而国家的援助,如果说总会有的话,也是很难靠得住的”。当然这只是作者的主观理解,不管怎样,政府的援助还是存在的。尤其就我国当前的社会而言,政府对“三农问题”极为重视和关心,但重视关心的效果如何,就需要考究了。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切实发挥其最基本的援助职能。然当下中国农民的基本生存已不是问题,政府的资助已渐趋落实并明朗化,如农村教育、乡村交通建设及农税取消等等。话虽如此,但我们政府一直所倡导的建设新型农村并没有实现(只有小部分),农民只是暂时满足了基本生活,而在广大农村,子女上学及医疗问题依然很严重,贫困依旧是农民的心病。总之,农民脱贫的目标远远没有实现,治富就更不用谈了。因此就需要政府伸出援助之手,解民于危难之中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切实发挥其援助机制,尽可能地缩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脱贫,共同富裕。
那么,政府如何更好的发挥其援助机制呢?《农民》[3]在对“剥削”进行了现象学分析时指出,“为了达到剥削农民收入的一定平均值的目的,精英阶层可以有极为不同的方法。虽然农民对任何此类索要都会感到不满,但使他感到自己被剥削的最为严重的是那种最经常的威胁其生存要素的、最经常的使其面临生存危机的索要。在农民询问被拿走多少之前,他先要问的是还剩下多少,他要问涉及农民利益的制度是否尊重其作为消费者的基本需要。”从这段阐释我们可了解到,农民真正需要的是维持基本生存的安全感。回归到政府的援助问题上来,我们发现农民需要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安全第一”的生存。简言之,政府保证了农民的安全感,自然就保住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经常宣扬,现代社会农民要治富,就要发展副业,创办自己的企业。然而,斯科特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农民行为――规避风险行为。并引用了生存农业经济著作的话作为解释,即“对于勉强生存的农民来说,可恶的风险会相当厉害,因为高于期望值的利润也许抵消不了低于期望值的回报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此就需要政府来解决农民的风险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应发动群众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并首先由政府在本地创办企业,作为示范点。这一方面可以给农民提供就业岗位,保障其“安全第一”的生存;另一方面可以吸纳技术人才,尤其是大学生,也就相应解决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在政府的引导之下,一些有思想有能力的农民看到创办企业的益处,也就必然加入到创业的行列中来。长此以往,毋庸置疑,整个农村的经济就会慢慢发展起来,农民的基本保障和治富问题也就相应的解决。
(二) 加强农民的专业知识教育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中指出:“安全第一原则并不意味着农民屈从于习惯:即使是可以避免的风险也不敢承担。当旱季作物、新种子、新种植技术以及市场生产等新事物提供了明确的、实质上的收益并且对生存安全没有风险或风险不大时,人们会看到农民们是冲到前面的。”如此说来,农民需要进行一定的革新[4],只要不是高风险的革新,但是“大量农民的革新行为具有孤注一掷的特征,这使得农民不得不为未知事物而拼搏一番的经济背景同其常见的怀疑主义谨慎态度”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因此,农民要通过革新改善自己的境遇,就要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而这种经济风险只要不是很大,农民就可以坚持下去,不幸的是风险超过预期目标就必然中途放弃甚至破产。在安全第一原则的限制下,农民不会去冒险,只会选择投资少而风险也小的革新,慢慢改善。
鉴于上述一系列农民自身的主观和客观原因,要设法改变农民的生活境遇,降低经济风险,在保证安全第一原则的基础上转变农民的思维,达到投资少风险小的经济目的,同样需要政府这一强大支柱。从长远利益考虑,解决本质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加强农民的专业知识教育,把新的技术、新的经营理念、新的作物品种、新的行业选择等定期传授给他们(当然初期是针对农民中的精英阶层,因为他们有对新事物的优先和乐于接受能力),使农民掌握更多的专业技术(如防虫、播种、育苗等技术)。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减少风险,以增加利润。当农民真正看到教育带来的现实利益时,必然会全身心地投身于农业生产。如此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最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得到了安全保障,政府的作用也就真正的发挥出来了,其形象也相应的提高了。并且,通过接受教育,农民的个人素质也相应提高,并更能深刻体会到知识的作用,这就对教育在农村的普及起到催化作用,。如此良性循环,相信我国的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就会稳步、良好的解决。
当然笔者的观点有一定的空想成分,这一政策要真正实行是不容易的。由于广大农民同胞知识水平非常有限,认为教育只是年轻一代的任务,他们多年的经验积累是不需要进行教育的,而且可能对农业知识教育有排斥心理(不懂其中的摘要农民中的精英阶层的支持,然后再将其经验传授给其他的农民。等农民看到了新技术的成果时,自然就投身于学习及实践中去。
(三)整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中引用了S?爱泼斯坦的一句话:“贱民阶层之所以乐于接受这种给予这种固定报酬的制度,是因为即使遇到灾年它也给予安全保障”。对农民而言,稳定的安全保障比市场经济利润等重要,而土地就是农民最稳定的保障。因此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对土地的优化分配和合理利用是关键。当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以家庭为主的小块土地已不能适应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调查中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小块土地的效率低下问题。由于整块的地被分成若干个小块头,尤其是在平原地区,本来大型的机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但是由于地形问题或是面积问题,导致大型先进的机器作业很难实施,只能进行小机器作业,效率相对底下,而且耗时耗力。再者其农产品(如小麦)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时,必然会因为量少且质不高而廉价出售,如此,农民的经济收入就明显降低,若遇上灾年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很多农民觉得发展本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进入城市,摇身变为农民工,并成为现代城市一道新的风景线。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健康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可见土地对现代的中国农民而言已经不是最稳定的收入了(当然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要提高和改善农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农民的本业――土地出发,对其进行优化管理及合理利用。
那么怎样施行此项任务呢?笔者认为应重新整合土地,即全部没收农民的土地,并将土地转让给承包商,再由政府发给农民固定的生活补助(当然是要满足农民的生存),这样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有稳定的收入,可以像产业工人或公务人员一样,每月有固定的工资。如此农民为了生活的更好,外出务工,就可得双份的工资,社会上存在的看不起农民的思想也就慢慢的消失,农民的待遇提高了,整个社会也就和谐了。再回到土地上来,承包商可以利用大片土地进行大机器作业,不仅效率高,省时、省力,而且经过专业技术的指导(承包商有条件雇佣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也就随之提高。这种上下兼顾的政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之道。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要真正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转变,在保证农民“安全第一”的生存原则之下,通过一定的援助机制及智力支持帮助农民脱贫治富,协助农村发展事业、推进农业进入现代化轨迹。
三、结语
詹姆斯????C?斯科特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这部力作对农民问题进行的深刻剖析对于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有很大的启示,无论是理论阐述还是个案分析,都本着客观的原则,聚焦于农民的切实感受和切身利益,这种替弱者说话的个人主义情操实为可贵。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处理好农民问题是重中之重,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理解农民,满足农民的心理需求,从农民的切实感受和切身利益出发,真正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而《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就是很好的理论与实践教材,从中汲取营养,才是治“三农问题”之本。然该力作是以东南亚农民为例进行的考察研究,是否符合中国农民的实际尚存争论,但笔者认为其理论(如生存伦理,安全第一原则)是完全可以解释中国乃至亚洲所有农民的实际状况的。基于此,笔者在粗浅理解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三农问题”提出一点看法,意在对此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C?斯科: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 ,译林出版社,2004. 5
[2]马遂: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3.3
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4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危机决定了农业在工业化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种政策,农业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不无遗憾的是,我国农业法学研究长期以来一直滞后于农业立法与执法实践,以至反过来又严重影响我国农业法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笔者以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复杂,其中既有学科产生之初依存环境所导致自身特性不明确、地位不清楚等问题,也有人们对其研究热情不高、研究方法偏差等问题。
首先,农业法长期屈居经济法篱下,造成农业法学难以跳出经济法学桎梏而形成自己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法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的行为规范,是农业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指南,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的制度保障,故其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因上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法兴起之时农业法被一些学者划入经济法的范畴,从此我国农业法一直生长在经济法巨大的阴影下。几十年来学界对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何命名问题的认识十分混乱。据不完全地统计,每当需要用一个概念来表示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时,有用“农村经济法”的、①有用“农业经济法”的、②有用“农业和农村法制”的、③有用“农业法律”的、④还有用“农村政策与法规”的。⑤显然,不管是“农村经济法”、“农业经济法”,还是“农业和农村法制”、“农业法律”、“农村政策与法规”的说法,都存在涵盖范围过窄、命名不尽科学、称谓词不达意或混淆概念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还误导了人们对这类法律法规的理解。尽管《农业法》的颁布使“农业法”不再局限于农业产业法的概念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农业法研究领域由此得到极大拓展,但“农业法”的基本内涵、法律地位、法律属性、法律体系、基本原则等基础理论都很不清晰,以至于有不少学者至今还是将“农业法学”限定在“农业经济法学”的界域内,并视其为经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⑥农业法在这种生存状态下,其研究方法和思路缺乏创新,理论的深度与广度难以突破,许多重要概念无法明确,制度设计局限于经济法体系的框架。
其次,法学界对农业法理论研究不够重视,从事农业法学研究的法学家甚少,以至于难以形成一门学科健康发展应有的学术氛围。在形式上重视三农,实质上忽视三农的社会大环境下,法学界缺乏对农业法的研究热情,表现在:(1)与农业问题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研究的成果非常丰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一方面不仅从事农业法研究的机构和学者寥寥无几,甚至没有多少法学研究者愿意以农业法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成果屈指可数,即使是已有的一些研究成果也只是局限于农业税法、农民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流通的法律问题等方面,缺乏系统、全面、深入的法学视野下的研究。所以有关农业法问题的研究成果多发表于综合性或经济类杂志,发表于法学类杂志的少,而其中真正属于“农业法学研究”的更是少之又少。(2)绝大多数法学院校没有开设农业法学课程,某些农业院校虽然开设了《农业经济法概论》之类的课程,但一般设置为选修课程,授课目标主要定位于对现有农业法律制度的教授,而非研究性质。(3)我国农业法学研究机构主要有官方主办主管的研究会、法学会下设的农业法研究会、学校与官方共建研究机构、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几种,尽管这些年各地农业法学研究机构在农业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研究机构与研究成果的数量与我国泱泱农业大国的身份不相符合。⑦
第三,研究方法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造成实际部门对夸夸而谈的研究成果不以为然,进而对农业法学研究亦不以为然。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法学研究基本分为院校专家的研究以及农业实际部门研究两类。学者们对农业法研究的最大特点(也是缺点)是往往只在自己的书房里研究,与农业实践相距千里,故被称为是经院式、隔窗看景式研究;这种研究成果往往属于纸上谈兵,缺乏学术远见和可操作性,不仅无助于解决三农实际问题,有时甚至与实践产生很大矛盾与冲突,使相关部门与人员无所适从。农业法实际部门-----主要是农业部(厅)的政策法规司(处)-----的研究多滞留于行政法学层面甚至是部门行政的层面,在研究内容上,存在执法研究多,立法等法理方面研究的少,泛泛而谈的多,有广度和深度的理论研究少等问题,研究的质量与依法治农的要求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农业法的定位、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农业法的特征、农业法与其他法的关系、农业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的探讨,都极为有限甚至是真空,一方面立法和执法机关因缺乏理论的基垫而对如何设计、完善、执行农业法存在很多困惑,另一方面一些言而不实的研究成果只能束之高搁。
第四,学术底蕴不足,难以产生一定规模的、多角度综合研究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众所周知,一门学科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是具备自己的基础理论。然我国的三农问题是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矛盾冲突的综合体现,而国内、国际经济社会生活又是日新月异、快速变化的,因此农业法学不是一个孤立的、静止不变的学科,它必须借鉴法学学科乃至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成果而不断发展,以便适应客观需要。如在法学方面,农业法学与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部门法学的关系非常密切,农业法学应该善于充分发挥各个法律部门综合调整作用来解决三农问题。而现实是,我国农业法学研究一方面没有一个公认的理论体系和有自身特色的基本范畴,缺少领军人物统领指挥和权威性观点的基垫,另一方面也不注重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理论为自身提供养份。如很少有站在法理学和宪法学的高度研究三农法律问题,也少有吸收和借鉴民法学和行政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等研究成果开拓农业法学研究领域的。有些研究虽然能从经济法的角度强调农业这一特质产业的重要性,规制农业市场行为以及进行宏观调控,但从现代农业发展客观需要看,我国农业法学在农产品市场规制法、农业规划法、农业产业法、农业财政税收法、农业金融保险法等方面的研究非常欠缺,一些重要的研究领域甚至无人涉及。
二、农业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综观各发达国家,均以完备的农业法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如尽管美国政府历来推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但从未放松过对农业的干预和保护,而且其对农业的干预和保护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形成了农产品价格支持和土地调整、农业合作社、农业劳动、农业产品流通、农业信贷、农作物保险、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立法、渔业立法等一整套法律制度。同时,美国的农业法学研究和教育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法的发展,早在上世纪60年代,衣阿华法学院就创立了“农业法中心”,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美国中西部的多数法律学校都开设了农业法基础课,1980年阿肯色大学还首次设立了农业法硕士学位。此后农业法教育在美国迅速发展,华盛顿大学、堪萨斯和哈姆林大学还以实施农业法学研究计划而名声大振。[1]发达国家在农业立法及农业法学研究方面的做法提示我们,在传统农业走向全球经济竞争大环境的今天,加强农业法学研究对我国农业法乃至三农问题的解决十分必要和重要。因为,经济增长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工商业领域在发展的同时,另一些部门如农业却按消费者的需要和技术进步的程度在缩减。故“从18世纪末起,伴随着科学发现在工业上的应用,农业技术的第一次革命和城市化的发展,农业相对衰退规律就已开始起作用了。”[2]而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衰退必然阻碍其他产业的发展,甚至引起社会的动荡,因此世界上所有工业化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以及从事农业的农民和农民生活的农村的发展问题,并通过不断加强农业法学研究的手段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而完备的法律制度。
与许多发达国家经历一样,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三农问题。而要综合治理三农问题,达到与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形成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目的,防止再出现短期行为,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依靠政策手段和增强行政管理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力度固然重要,而法律保障作用更为重要。所有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方针、政策、方式、方法,都只有纳入法治化轨道,三农发展才更具可靠性和稳定性。农业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是国家对本国农业制度化和农业政策法律化的理论概括,是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对三农问题干预调控、引导鼓励、保护支持、规制管理的经验总结,其直接来源和应用于农业经济经济社会的实践,故其应用性勿庸置疑。农业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具体问题,都需要用农业法学予以理论说明,农业法学研究重点也在于对具体制度的解释与运用,而有关农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给具体制度的运用提供理论支撑,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具体问题。所以说,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农业法学提供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成果的支持。而且,农业法特点决定了农业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农业法的产生与发展,为法的功能扩展延伸和法学理论研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途,使法与农业、农村和农民实现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结合,使农业法能够从不同的方位、不同层面,运用不同手段来调整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关系。而农业法学存在的价值在于科学地发现和把握农业法发展的正确方向和方法,它通过对农业法各基本制度作出客观、深入、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并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跟踪评价农业法各项具体制度实施效果来促进农业立法与执法的发展。只有加强和深化农业法理论研究,才能够使农业法内部发展成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科学体系,使农业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具体制度明确具体,相互之间环环相扣且界域分明,也只有不断充实、完善、创新农业法学理论,才能将农业法律实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促进农业法立法、执法和守法活动。可以说,农业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农业法学能否独立地成为一门法学学科,也决定了农业法发展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是否能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此外,农业法学研究是加强我国农业在全球竞争力的理论保证。三农问题是现代各国都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既有普遍性问题,也有因国情不同而产生的特异性问题。随着对外开放程度加快,我国与世界农业的交流、合作、竞争日益广泛,三农问题已经不可能只是通过国内立法解决,而必须主动或被动地牵涉一些国际制度或他国的立法。所以加强农业法的比较研究,从法理上研究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农业立法制度对农业加以扶持,对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农业竞争国际规则的农业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我国农业法学研究的思考
农业法学的基本任务是要研究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何在农业法律规范中反映出来,以及法律规范如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问题。具体包括农业法本身、各个法律部门中调整农业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与农业法的关系、农业法调整农业经济社会关系的规律等。要完成以上基本任务,必须从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研究人员等多方面强化农业法学研究。
第一、厘清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扩展农业法学研究领域。根据农业法学研究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法律关系――复杂多样的特点,农业法学研究者既应当根据自己的专长和优势确立自己的研究领域,同时也应当注意其整体性及其与法学其他学科的关联性,在加强自身基本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在跨学科研究方面不断深入发展,从更广阔的理论背景中加以分析研究。在此,有必要正确处理两个关系:一是农业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农业法学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法学学科,从法学角度看,它蕴涵了经济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众多部门法的理论。换言之,由于农业法是邻近诸多部门法相互交叉、渗透的产物,所以农业法学研究必须是开放的,它可以也应当以其他法学理论作为自己的研究背景,以减少研究成本,扩大研究视野,提高研究质量。其中,由于农业法长期被视为经济法中的一个部门法,农业法学研究也一直不能脱离经济法学的羁绊,农业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最为密切。那么,应当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呢?我们认为,农业法源于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干预、管理和调控,其制定和执行都是国家对三农政策在法律上的反映,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调控的手段,是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农业的法律,所以农业法中有关国家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责的规定,与经济法一样都是我国宏观调控经济关系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特别是宏观调控法)中国家依法调控经济之理念的确也是指导农业法学的研究和实践的主要理论支撑,从这一点说我国农业法发展之初依附于经济法的发展是情有可原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农业法》的颁布以及加入WTO之后,农业法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调整对象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已经难以囿于经济法的界域中而需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而有必要将农业法学从经济法体系中逐渐独立出来。
目前农业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农业法从经济法中独立的基础条件、独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农业法学自身的基础理论等。二是农业法学与农业经济学关系。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生产,及与其相联系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学科,其内容包括农业中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组织与开发利用的规律及应用等。而“法律是对经济的翻译,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的法律表现。”[3]这就决定了农业法学必然以农业经济学作为其理论基础,并且充分吸收农业经济学中与农业法学内容相应的理论,使之与法学理论融为一体,作为农业法理论的基础之一。从学科关系上看,农业法学和农业经济学研究对象相同,其因而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相关性;我国农业经济学的研究较农业法学的研究起步早、成果多,因此农业法学刚刚起步时有意识地合理借鉴农业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是非常正确的,它有助于节省研究时间、加快研究进程,加之农业法学本身的特性决定其很多问题必须进行经济分析才能更清楚地辨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农业法学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基垫,农业法学中的各种理论观点,都需要运用农业经济社会中发生的各种具体问题作为其论证的依据。但同时也应当清楚认识到,两者是分别站在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方法所作的研究,研究领域、目的和意义不同,产生的作用亦各不相同;缺少任何一个方面的研究,都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故两者不可偏废。
第二、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农业法学研究方法。农业法学的发展虽然可以借用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更需要依赖于自身基础理论研究的加强。所谓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是指从法理学(法哲学)角度、运用法学原理与方法对农业法的研究,研究内容涉及农业法本身的基本范畴、原则与立法技术,提示农业法的性质、价值、功能和实施等一般性问题,它是农业法学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没有法理学的理论支撑,农业法学研究就难以向纵深发展,难以长久和独立。而从我国农业法学存在的主要问题看,研究方法的转变是当务之急。过去我国法学界(括农业法学界)常见一种现象,即虽然学说众多,但往往缺少应有的论证分析,缺乏经过充分论证获得的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观点。故这种“纸上谈兵”式的研究,只能是“昙花一现”。而“观点与论证之间是互相依存的辩证关系,没有观点的论证只是一盘散沙,而没有论证的观点却是空中楼阁,徒有虚表。”[4]所以,农业法学要成为一门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法学学科,必须重视和加强论证工作,从某个角度说,论证比观点更重要。同时要保证论证的准确性、权威性,必须要保证论证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一方面,要将法学上的一些共性问题,如价值、效力、功能等放到农业法的具体环境中深入研讨,通过对农业法各基本问题作出深入、准确研究,并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跟踪农业法各项具体制度的发展,从而科学地发现和把握农业法具体制度实施的正确方向和方法;但是,如果我国农业法学研究仅仅局限于“具体问题”也是不符合农业法学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农业法学研究的意义还表现于对制度设计的应用,即在农业法律制度建立中的理论指导价值。另一方面,也要着力从农业法学自身出发,形成农业法学与众不同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农业及农业法的起源、原因、性质以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等展开个别法理分析,为其寻找法理渊源。在这种方法的指导下,抽象的法理可以用来指导具体的农业法活动,而从具体的农业法制度和概念中也能总结出一般的法理,这样才能使农业法理论及其研究条理化、体系化和规模化,才能引导农业法学走向成熟。
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5
㈠ 扶风县概况
1.1位于陕西省宝鸡市东部渭河流域。西汉时此地为京官右扶风的封地,唐时借汉官名作县名沿用至今。面积751平方千米。辖1 5个乡镇,205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人口44.8万。扶风县辖城关镇、天度镇、午井镇、绛帐镇、段家镇、杏林镇、召公镇、法门镇、南阳镇、上宋乡、揉谷乡、太白乡、黄堆乡、建和乡、新店镇。耕地4.92万公顷。 耕地4.92万公顷。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棉花为主,油菜、芝麻、花生、大麻、辣椒、烤烟次之。是我省麦、棉主要产区之一。扶风县是农业大县,是国家确定的粮食生产大县和陕西省粮食、油菜、生猪、苹果、辣椒、秦川牛等生产基地。建成“吨粮田”1 0133公顷,水果总面积7333公顷,蔬菜面积1067公顷,辣椒2800公顷。县北有天然林400余亩,以山杨、栎类为主。经济林有苹果、柿子、杏、核桃、梨等。种植药材主要有白术,生地、大黄,黄芪等,野生药材主要有防风、黄苓、苍术、柴胡、地榆、酸枣、山楂等。大家畜有牛、马、骡、驴。“秦川牛”、“关中驴”广泛分布于高原和平原乡镇。有野兔、锦鸡等野生鸟兽10多种。工业有农机、电机、毛巾、水泥、水泵、食品加工等厂。
1.2人口
辖1 5个乡镇,205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人口44.8万。
1.3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指标
关于我们县总经济收入,到目前为止没找到近两年的任何可参考资料,但就我本人来看我们的的确确是个经济相对落后于其他兄弟县的穷县,缺少支柱产业,农业灌溉面积较少,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农民生活相对较困难。
㈡ 扶风县“三农”政策落实情况
2.1“关注农业 关注农村 关注农民”大型宣传活动。在过去暑期三下乡的过程中,就在扶风县开展了“关注农业关注农村关注农民”大型宣传活动。他们向广大过往群众发放中央“三农”政策相关资料,向他们介绍中央“三农”问题的相关知识,同时他们还开展了有关“三农”政策的问卷调查。我们调研和分析了以前的数据。得出三农问题需要再收入的宣传。
2.2关于“三农”的问卷调查。我们自己又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能再准确的对以前的资料进行分析,我们共向过往群众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09份,回收率90.833%。我们的问卷共有11道题,其中8道是选择题,2道是填空题,1道问答题。8道选择题中3道有固定的答案,5道答案不定。
2.3调查结果。在回收的109份问卷中,我们抽取其中的有效问卷98份。我们对这些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针对其中的四个问题)问题如下:
1)“三农”问题的“三农”是指:
a农民 b农业 c农村 d农户 e农田
2)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以下哪一项被取消了:
a农业税 b农业特产税 c我不知道
3)您是怎样知道有关“三农”政策的?
a看电视 b听广播 c别人告诉我的 d政府宣传的
4)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三农”政策,您支持吗?
a大力支持 b支持 c我不在意 d我不知道这些政策
统计分析的结果如下:
第1题 第2题 第3题第4题正确数 错误数 正确率 正确数 错误数 正确率 a答案 b答案 c答案 d答案 a答案 b答案 c答案 d答案
62 36 63.265% 72 26 73.469% 56 10 24 8 21 45 21 11
通过上表中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在扶风县,对于什么是“三农”,竟有36.735%的人不知道;而对于哪一项税收被取消了,也只有73.469%的人知道;除此之外,他们在了解“三农”政策的途径以及对“三农”政策的关注程度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再加上我们调查分析与走访农户,同时结合扶风县的实际情况我们不难发现问题所在: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农民不是很了解“三农”政策;“三农”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三农”政策的出台对于农民朋友来说,他们好像并未得到什么真正的实惠;农民增收仍然很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是很大。我想,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扶风县的问题,更是目前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那么要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我接下来将讨论这个问题。
㈢认识与思考通过这一次的宣传调查,我们对“三农”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认识到了落实“三农”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障碍。
“三农”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它关系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万家富;农村定,天下定!” 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三农”问题,想方设法解决“三农”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着手。
3.1加强“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贯彻落实“三农”政策。
3.2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为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途径。
1) 尽快打破造成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2)把我国的广大西部地区开辟为农民充分就业的广阔战场。 3)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向国外输出劳动力的力度,增加其数量。 4) 将城镇化作为农民就业的主渠道。
3.3从农村内部着手,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充分就业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伟大而庞大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历史过程。我认为,除了以上的措施外,我们还可以从农村内部入手,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来解决有些问题。
3.4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走农业现代化之路。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农业现代化又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我们既不能走以美国和西欧国家为代表的人少地多型的以机械化和化学化为特征的道路,也不可照搬以日本为代表的人多地少型的以生物技术为侧重的道路。我们要依据我国的国情、国力、农情、农力,选择一条既重视机械化、化学化和水利化,又侧重生物技术采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在农业现代化路径的选择上,我认为以下几点很重要。
3.5.1农业土地制度创新。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做。
1)制定农业用地有偿转让的法律法规,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当然并不是完全的土地私有化),确保土地流传依法有序进行。 2)设立农用土地转让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的替代机制。 4)建立土地补偿机制。
三农问题的理解范文6
关键词:对农广播;农村经济;意义
中图分类号:G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尽管国家与社会对对农广播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着充分的认识,但由于对农广播存在收听率过低等客观情况,广播运营者们对对农广播节目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发展前景并不十分看好,当然就会对对农广播节目缺少支持。因此,普遍存在财力、人力和物力方面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从而严重制约了对农节目的加速发展,长此以往,周而复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实践已经证明,对农节目办得好的地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来说也快一些,反之亦然。这说明对农广播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纵观媒体兴衰发展的历史,我们能够知道,任何一轮媒体的兴衰都有着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通过分析现在我国范围内愈演愈烈的交通广播节目、现在正在全国各地热播的房地产节目以及饮食娱乐节目,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出,各种媒体争相下大力气去追逐的行业,肯定是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并且有非常大利润空间的产业,与此同时,这些行业所涉及到的人群必须非常庞大,可是由于势单力孤,就特别需要各种媒体替他们通过宣传等手段来处理解决一系列的事情。所以,为该类人群开办相应的节目便自然而然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这样,各种媒体就会为他们进行宣传大造声势,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农村正逐步成为吸引资金的一个热点。资金的流入也预示着农业尚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正是由于这个因素,民间资金也迅速地流向了农村。另一方面,从事农业这一产业的人也在发生着相应地变化,他们已不再是过去那些为生活所迫不得不靠种地来养家糊口的农民了,他们甚至已经能够称为农业某一生产领域的专业人士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不再把农业当作仅是简单地种地,而成为一种行业,从思想深处意识到从事农业亦能致富,这就是所谓的职业农民。所以,不仅要作专业的对农频率,更要作好对农广播节目,这就好比是在发掘一座有着巨大潜力的金矿。那么,对农广播到底能为农民提供哪些帮助呢?首先,能为农民提供买卖信息。他们生活在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大环境中,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农民,更是一个农业经理人,他要负责管理经营某块土地的所有事宜。耕种的时节、管理的细节,均由农民自身来决策。其次,提供引导信息,利用信息帮助农民成为生产经营的职业经理人。为他们提供同农业生产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种信息,让他们成为经营农业的职业经理人。
还有,在现代农村里尤其要重视这两方面的群体:一个是农村中的青少年,第二个就是农民工。国家的未来是青少年,农村的未来当然就是农村的青少年,如果让他们受到跟城市市民同等的教育与培养,他们就有希望负担起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职责。人的能力是决定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因素,提高农村青少年捕捉掌握信息的能力尤为重要,提高农民特别是提高农村青少年的能力,不仅要靠大力发展教育这项大工程,提高农村青少年捕捉掌握信息的能力也至关重要。因此,将获得、利用、使用信息的能力给予农民尤其是给予青少年,这对加快农村建设,缩小城乡之间的信息鸿沟,加快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步伐,意义重大而深远。另一个,还必须重视农民工这一群体。在农村当地群众里,农民工思想观念相对开放,属于有魄力、有胆识,能对农村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群体,属于可以架起城市与农村桥梁、能够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类人。我国现在究竟有多少农民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目前已知在农民中二亿五千万为农民工和准农民工,有一亿二千万的农民工为跨省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农村总劳力的 40%左右都已成为农民工,已经达到中国工人总数的50%以上,而且目前我国建筑业劳动力的 90%都是农民工,在煤矿的采掘业占有五分之四,在纺织服装业占有 五分之四,在各城市的一般服务业占一半左右,我国现有的1000多万个企业,其中 六万余家为建筑企业,各类采掘企业有五千多家,纺织服装业上万家。”①农民工的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可是现在农民工受到社会的重视程度不够,他们是在城市夹缝中生存的一个群体,目前我国公民总体上由三大部分构成,城市居民、农民工与农民,农民工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群体,他们数量庞大,流动性强。现在,我国农民工面临八种较大的困难。一个就是就业问题,另二个是培训问题,第三是社会保障问题,第四是权益维护问题,第五是子女入学问题,第六是生活文化问题,第七是土地流转问题,最后还有参与政治问题。该问题里好多都是由于信息交流不畅、信息获取不足以及信息利用率过低等引发的。各种媒体不可能帮助解决农民工面临的一切问题,可是至少可以促进该类问题的解决。信息化应该成为一个着力点,加强政府相关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让大量过去较难做到甚至根本做不到的事情,现在能够比较轻松地做到并且处理好。在国家的指引下,诸多机构已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去帮助农民工解决他们日常生活、生产过程中碰到的种种问题。因此,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信息化为三农服务、对农广播等,都不应当轻视甚至忽视农民工这一我们国家公民三大板块中最大的一个板块。像这样一个极其庞杂的系统,必须有一些原则作为基准,比方说,可以专门出台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政策措施,为其提供一些服务项目,推动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合理化。
综合来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同对农广播密不可分的。对农广播的职责就是要帮助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少年和农民工获取大量的有用信息并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他们在信息时代的生存与竞争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从事物向前发展的大方向来分析,对农业信息化的完善与改造将成为信息化进步和完善的主战场。现在,我们国家农业工业化尚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对农广播一定要紧跟农业工业化的步伐大步向前迈进,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
注释:
①屈哲.从频道包装方案浅谈对农业节目的几点思考[J].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