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管理案例范例6篇

市值管理案例

市值管理案例范文1

一、档案双元价值观的提出、价值实现与椭圆现象

1、档案双元价值观的提出

“档案双元价值观”是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覃兆刿教授于2003年出版的《中国档案事业的传统与现代化》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档案始终可以作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它作为一种行为方式,人类的初衷在于借助它的结构形式所赋予的功能,称为“工具价值”;一是作为记录或者文献归属的实体(或结构对象实体),其内容负载的价值,称之为“信息价值”。前者是一普遍意义的价值,后者是一种个性价值;前者由档案的自然属性赋予,后者由档案的社会属性赋予。在我看来一切对档案价值的分析都可以包括其中。

人事档案具有档案的一般属性,具有双重属性,是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的统一体。人事档案的工具价值首先体现为一种控制方式和维护手段,是对人事信息的合目的保存,是对档案信息凭证性的赋予和维系;信息价值则是在人事档案的工具价值得以确认的同时产生的。

2、档案双元价值实现与“椭圆现象”

(1)档案价值实现

“档案价值实现是档案潜在价值(本体意义)向现实价值的转换”(1)。也就是说,档案价值实现是档案价值的外化或外在表现,是通过利用行为所达成的对档案价值本身的反映。

(2)个别利用行为的“椭圆现象”

“椭圆现象”是以“双元价值”视角解析档案价值本体与档案价值实现之间关系的模型。“椭圆现象”是基于个别利用行为所反映的档案价值本体与档案价值实现之间的关系,这是“椭圆现象”的微观基础。

在具体的利用环境中,“双元价值”集合的呈现量是不同的,其呈现的规律符合“椭圆现象”。在图1中,TV表示档案工具价值取向的反映量大小,IV表示档案信息价值取向的反映量大小,档案价值量等于TV与IV之总和。如图2,在该次档案利用时,其工具价值的实现大于信息价值的实现(TV>IV),就档案价值的本次利用总体实现程度来看,并没有达到最大(其所在“点”高度未及短轴端点)。很显然,当TV=IV时(见图2),档案在某次利用时价值实现程度达到最大化。这表明本次档案利用是同时注重了工具价值与信息价值的实现。

二、档案双元价值实现与“椭圆现象”结合案例分析

档案双元价值实现与“椭圆现象”从字面上理解有些抽象和费解,但若与具体案例结合会发现其理论上的先进性和应用上的实操性。

案例一:弃档族

2002年,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数据表明,其所的5万余档案就有1.5万份被遗弃。根据记者对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以及四川、贵州等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60万“弃档族”。仅成都市人才中心代管的档案中,就有五分之一的档案成为没人要的“死档”,存放时间最长的已达15年,四川省有关部门估计,全省的人才“死档”已超过20万份。(2)来自南京大学公共事务与政策研究所的调查显示:有66%和68%的被访者认为档案在他们求职及职业发展中不重要或作用不大,而且越是年轻人和非党员,越是不重视档案。(3)

尽管上述数据是多年前的,统计方式也有待考证,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事档案越来越不受重视的事实。具体到图1椭圆理论中,O点到纵轴的距离过短,小于人们的期望,人事档案价值没能实现,“弃档族”队伍越来越庞大。

案例二:汤国基案件

汤国基,知名青年作家,在海内外发表作品三百多万字,1983年毕业于湖南益阳师范专科学校。在那个急需人才的年代,汤国基并没有顺利地找到工作,而是多次被拒绝。20多年来,汤国基一直以自由撰稿为生,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直到两年多前确认人事档案里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评语后,汤国基才最终明白自己20年来找不到工作,谈不到对象,处处碰壁的原因。最终他一纸诉状将母校益阳师专和原工作单位宁乡县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件中,体现了典型的我国人事档案管理体制的特点“组织上垄断,个人利用隔绝”。具体到图1椭圆理论中,OM过于偏向F1区,过分强调工具价值,忽视信息价值,使人事档案价值实现不完全。

案例三:无锡市开放人事档案

《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6月15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公民对本人人事档案有知情权、对归档内容有补充权,目的就是增强管理人事档案的部门的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主动做好档案管理。知情权、参与权的含义是公民在需要时,可向有关档案机构了解其个人范围内的档案构成情况,自己在工作学习成长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材料,可向档案机构提供补充。(4)经过近两个月的开发、测试、完善,全新的无锡市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分析决策系统已正式上线投入使用,市民在无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进行档案查询时,不仅可以查询到档案是否在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库保管,还可以查询档案于何时由何地转入以及档案于何时转出到何地。新系统的另一个亮点是二维码档案标签系统。今后,每份人才服务中心库存档案均有相对应的二维码档案标签,内含个人的八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信息、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情况等)。新的档案标签系统的使用将进一步方便档案管理部门对于档案信息的查询更新,提高工作效率。(5)

这个案例是我国人事档案开放利用的实质性尝试,也是人事档案突破传统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具体到图1椭圆理论中,就是OM逐步向F2区靠近,更加注重档案信息价值的发挥,更加注重档案利用手段的革新。

案例四:美国人事档案利用

在美国,所有任职或离职的雇员都可以在正常工作日,出于合理的要求,申请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鉴定、考核、录用等材料除外)。如果档案保管部门拒绝雇员查阅档案的合理要求,雇员可以向法庭或者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雇员对人事档案的部分内容产生质疑,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如判定确实有错误,可将其剔除或由本人提交一份澄清事实的备忘录,放入人事档案中。所有的人事档案只对本人或他授权的人开放,不向公众提供利用。在美国的某些州,让未经人事档案主体授权的人看他的档案是违法的,对执法部门也不例外。如果联邦调查局或当地警察想要查看某人的档案,他们必须向法庭提出申请,得到搜查证后才可查阅。如果人事档案的主体已经死亡,在查阅他的档案前需提交他的死亡证明。

市值管理案例范文2

【摘要】在当前土地紧缺和城市更新背景下,各地政府急于对效率低下的土地进行收储盘活,而其核心是如何进行土地收储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本文运用相关理论和数理模型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并提出基于土地收储净收益阶梯分级方法。研究结果表明,在第一梯级原产权人分享比例为56.5%,在第二梯级其分享比例为45.6%,符合梯级分配比例设计中政府高梯级价段分享更高比例分配的基本原则,本文提出的阶梯分级方法能够减小增值收益的分配差异,保证了公平性,有助于深化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理理论,并为政府创新土地收储收益分配方式提供依据。

关键词 土地收储;增值收益;Bootstrap;Elman神经网络

【作者简介】符锦,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金融服务业发展;吴文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房地产发展;徐剑,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

一、引言

实施城市土地的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能起到积极作用,也是实现城市更新①的最重要途径。然而,随着《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颁布,通过征收拆迁补偿实施非公共利益的土地收储在制度上已受到制约,土地收储过程越来越呈现为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博弈过程。而博弈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与原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如何分配。如何进行土地收储增值收益分配是我国土地再利用理论和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人们主要关注土地收储增值收益分配的概念界定与定性分析,而对土地收储增值收益分配的定量研究极少。本文将在增值收益分配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土地增值净收益角度,运用Bootstrap-Elman神经网络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求解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以深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理理论,为政府创新土地收储收益分配方式提供依据。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土地增值收益是各利益相关者盘活存量土地的根本动因,因此土地收益的分配机制对各利益相关者发挥着关键性的激励作用。解决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在于分配原则和依据、分配对象和归属主体以及分配的管控手段。

国外的研究一般集中在土地增值的机理和增值收益的征收方式、管控手段等方面,国内学者更关注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土地制度,反思土地利益分配存在的问题并寻求改进思路。对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归属, 有三种观点: 一是“ 涨价归私”,即主张全部土地的自然增值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二是“涨价归公”,即主张土地自然增值基本归国家所有;三是“涨价公私兼顾”,即主张在充分补偿失地者后剩余部分归国家所有。大部分学者支持依照土地增值的属性来区分利益归属。杜新波、孙习稳(2003) 认为,土地增值分为地租增值和土地资本增加,地租增值部分归国家所有,在土地资本投资收益中,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张俊(2007) 认为,我国城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本质是权利的界定与分配。并指出,土地人工增值应归土地使用者所有,自然增值应该由地方政府代为社会收回;莫俊文等(2004) 研究了城市土地置换开发收益的构成,认为城市土地在经过置换开发后,产生的投资性增值应归投资者所有,用途性增值归地方政府所有,由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应归国家所有。

原玉廷(2005) 提出按照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的“三权分离”体制来分配土地增值收入,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分别归中央和地方政府,平均利润归实际使用者;何芳(1996) 从地价构成角度提出拆迁安置补偿费属于补偿性质,归原土地使用者,市政配套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归地方政府所有,出让金则属中央和市、区、县等各级政府。还有不少学者提出了增值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如杨丽丽(2007) 从理论上分析了城市土地价值增值的原因,并从税费体系建设、土地增值计价及政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城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改进思路;胡士戡等(2009) 指出,我国城市土地增值收益管理的实现形式主要包括地租、地税、地费、土地储备、土地规划等;沈守愚(1998) 等学者主张通过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发展权流转价格评估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和土地利用者之间的合理分配,但并没有给出发展权价值的归属。李文斌(2007) 是研究土地重建开发的收益分配的少数学者之一。他针对政府土地收储模式,将土地不同征收补偿形式和出让方式进行组合,归纳出七种不同收益分配模式,并对其市场效率进行了分析,得出以对土地开发净收益进行分成的模式最有效率的结论,但他并没有研究净收益如何分配。罗丹等(2004) 提出,要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利益分配,必须有客观、可行的利益分配标准,确保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综上研究,本研究将土地收储增值收益分成三个部分:土地的现状价值、土地新规划后价值增值与招拍挂溢价(图1)。

其中,土地收储增值系指因城市人口增长、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变化、土地供求变化、城市建设发展等系统性变化引起的土地整体性增值,笔者认为应该归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用益物权人② 拥有; 土地个体增值系指因调整该地块用途、强度或对地块直接投入而导致的个别地块的非系统性增值,笔者认为由于用途与强度提升而带来的土地增值应由政府、产权人共享,其中的投资性增值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及级差地租2原理,应该归属投资者及土地所有权人拥有;招拍挂溢价是指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由于开发商博弈互相竞争使得最终土地成交价高于底价而导致的土地增值。这一价值是土地储备制度框架下存在的特有价值,是土地一级垄断市场带来的土地再开发价值增值。这部分增值由于有政府公权力的干预影响结果,理论上应归属政府所有。经过以上分析,土地收储增值收益的主要对象为规划后价值增值部分,对于该部分如何分配,不同地区的土地收储中心有着不同的分配方法。本文提出一种基于土地收储净收益阶梯分级方法,即从效率与公平角度分配土地收储增值收益。该方法需先计算土地收储的净收益,需要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现状补偿(包括原利用条件土地价格、房屋及室外工程现值、设备搬迁损失补偿价格、临时搬迁安置费、部分职工安置补偿费)、土地开发成本(土地整理费、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投资开发、环境污染治理费、管理费、利息)、税费、扣除的出让基金等(图2)。

需要注意的是,图2仅为示意图,不同收储案例的各项比例构成可能不一致,可能导致图2的形状发生变化。经过走访与问卷调查,原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用途增值分配诉求最低期望为20%。由此,本节模型测算基础是以原产权人享有现状容积率条件下的用途增值为20%。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增值利益分享博弈主要存在于对剩余增值的分配(图3)。

三、土地收储利益分配模型构建

(一) Bootstrap算法

早期人们所熟悉的统计方法是参数统计方法,是以大量样本为基础的,在进行计算时,一般假设总体分布呈正态分布。然而在现实中,总体的分布情况往往是未知的,这种假设是为了计算方便,由于当时计算能力有限,此类统计推断方法被广泛应用。后来,在统计分析领域出现了一些高效的统计推断方法,例如小样本的研究和似然(Likelihood) 估计等。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统计学从求解复杂的数学难题逐渐转变成基于大量计算的、面向应用的统计思维,即非参数的统计方法。具有更高可靠性和灵活性的统计推断方法应运而生,靴带抽样算法(Bootstrap) 就是其中的一种。靴带抽样算法的基本思想是:令是从分布未知的总体F 中随机抽取的n个随机样本,因此,是独立分布的随机变量。θ 表示来自未知总体F的一个未知参数,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寻找参数θ? 的分布特性以作为对未知参数θ 的一个估计。c 称之为原始样本,从样本c 中计算要估计的参数θ? ,则要进行靴带重抽样过程。即从原始样本c 中进行n 次有放回的独立抽样,产生一个新的样本,称为靴带重抽样样本(Felsenstein, 1985)。通常做B 次重采样,当重采样的次数B 达到1000时便可获得相当准确的估计。每一个重采样样本是从原样本X中经n 次有放回的随机抽样得到的,样本中每个变量被抽到的概率均为1/n ,对于每一个分别计算待估计参数然后用参数的分布特性逼近的分布。由此可见,靴带抽样算法的核心就在于重抽样技术,这得益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复杂而大量的数学计算变得简单易行。统计学家先后对这种重抽样技术的可靠性进行了验证和对比分析,结果发现,这种利用重抽样过程得到的抽样分布能很好地反映待估计参数的准确度,且比其他统计推断方法具有更好的精度。同时,Bootstrap方法并不需要对总体分布进行假设或事先推导估计量的解析式,它要做的仅仅是重构样本并不断计算估计值,在分布假设太牵强或者解析式太难推导时,Bootstrap也就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另一种思路。本书采用MATLAB R2013a软件进行靴带抽样,这样就达到了扩增样本的作用,使得本研究可以在采集少量土地收储案例数据的基础上完成。

(二) Elman神经网络

Elman 网络是一类有局部反馈的神经网络,最初是由Elman在1990年以Jordan 网络为基础提出来的。后来,Pham等人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的Elman网络(Modified Elman Networks),现在多把这种网络作为标准的Elman网络,其结构如图4所示。Elman 神经网络一般分为四层, 即输入层、隐含层(中间层)、承接层和输出层。输入层、隐含层、输出层的连接类似于前馈式网络,输入层的单元仅起信号传输作用,输出层单元起线性加权作用。隐含层单元的传递函数可采用线性或非线性函数,承接层又称为上下文层或者状态层,它用来记忆隐含层单元前一时刻的输出值并返回给网络的输入,可以认为是一个一步延时算子。Elman 神经网络的特点是隐含层的输出通过承接层的延迟与存储,自联到隐含层的输入。这种自联方式使其对历史状态的数据具有敏感性,内部反馈网络的加入增加了网络本身处理动态信息的能力,从而达到动态建模的目的。此外,Elman 神经网络能够以任意精度逼近任意非线性映射,可以不考虑外部噪声对系统影响的具体形式,如果给出系统的输入输出数据对,就可以对系统进行建模。

Elman网络的非线性状态空间表达式为:

其中,y、x、u、c x 分别为表示m 维输出结点向量、n维中间层结点单元向量、r维输入向量和n维反馈状态向量。W3,W2,W1分别表示中间层到输出层、输入层到中间层、承接层到中间层的连接权值。g (*) 为输出神经元的传递函数,是中间层输出的线性组合。f (*) 为中间层神经元的传递函数,常采用S函数。Elman神经网络也采用BP 算法进行权值修正,学习指标函数采用误差平方和函数。

(三) Bootstrap-Elman利益分配模型

通过上述理论部分阐述,将增值收益分配的研究聚焦到土地净收益分配比例问题。按照地域、时间、空间等选择一定量的工业用地收储案例,搜集与计算土地收储过程中地方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双方投入部分、土地用途增值与强度增值、土地的净收益等,采用Bootstrap法进行样本扩增,将扩增样本中的政府投入、原土地使用权投入作为输入,将城市政府在除去第一阶梯20%净收益后的收益分配比例R作为输出,构建Elman 神经网络模型进行量化分析,得到符合市场模式下土地增值净收益阶梯分配比例(图5)。

本研究在上海浦东地区收集20个土地收储案例,通过Bootstrap技术扩增样本作为模型的训练数据,建立Bootstrap-Elman神经网络模型,完成土地收储各方对净收益阶梯分配比例研究。土地收储案例基本情况见表1。

利用Bootstrap方法计算政府投入、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与R 的相关关系与相关系数置信区间,通过重复再抽样计算,发现政府投入、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与R呈现一定的相关关系,但此种关系并非线性相关,需要使用Elman神经网络建模定量系统地探索这种关系。将20个案例利用Bootstrap 算法扩增1000 份,将其中600 份案例作为训练集合(Train set),200 份案例作为验证集合(Validation set), 200 份案例作为测试集合(Test set),建立Elman神经网络模型进行量化分析。

Bootstrap-Elman 神经网络在训练结束后验证集合样本的误差不再下降,此时的误差已经接近零,同时网络梯度等参数在训练过程中逐渐下降,说明神经网络训练可以结束,此时模型已经训练完成,可以应用此模型针对土地收储下的净收益阶梯比例进行定量预测。经计算,R的均值为54.4%,说明收储模式下政府占据了多于1/2的土地收储净收益第二阶梯部分。同时,为了探求政府投入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变化对分配比R的影响,本研究同时进行了模拟实验。采用固定训练数据中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将政府投入上下变动20% (每次变动1%),即[-20% 20%],观察R值的变化情况;固定训练数据输入中的政府投入,将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上下变动20%(每次变动1%),即[-20% ,20%],观察R值的变化情况并进行模拟仿真实验。

四、仿真实验

利用建立的Elman 神经网络模型对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变化对土地增值分配R的影响进行仿真(图6、图7)。

由图6、图7可知,政府投入与R基本呈现部分规则变动关系,即政府投入越多,其占净收益部分越大;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与R关系为R随着其投入的增加先减小后增加最后逐渐趋于平稳。综上所述,原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净收益中获得的部分包括第一阶梯土地用途增值的20%部分与第一阶梯的剩下的51.8%部分,即获20%+80%×45.6%=56.5%的等容积率下用途改变增值,同时获得45.6%的第二阶梯增值。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土地收储案例可能存在着高土地用途增值与高净收益并存的情况,可以将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的第一、第二两阶梯部分加和后与土地用途增值比较,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的土地增值净收益部分不会超过土地用途总增值。

五、利益分配结论

(一) 研究结论

综上,通过本节模型的实证研究得出土地利益分享结论如下。

1.出让收入首先将招拍挂溢价、出让金及出让基金(本次实证按照总收入30%计)、税(5.55%) 等归属政府。

2.将归属政府后余额再减去补偿成本之后的土地收储净收益分配设立两个阶梯,第一梯级为土地收储用途增值,该部分将56.5%归属土地使用权人以体现公平原则。按此测算,相当于在第一梯级原产权人分享比例为56.5%,大于第二梯级其分享比例45.6%,符合梯级分配比例设计中政府高梯级阶段分享更高比例分配的基本原则。3.第二梯级中政府分享占比54.4%,大于原产权人的分享比例45.6%。

4.探索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变化对分配比R的影响,即政府投入越多,其占净收益第二阶梯部分越大;原土地使用权人投入与R关系为R随着其投入的增加先减小后增加,最后逐渐趋于平稳。

5.将案例按照净收益分级比例分成的方式倒算出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净收益,并将其转化为出让金比例分成方式,将模型结果与案例实际数据得到的出让金比例分成方式进行对比。

通过数据分析,如果按照净收益分级比例分成,原土地使用权人将能获得的总收益占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均值为38.99%,且各案例分配比值波动不大,基本保持平稳;实际案例中原土地使用权人将能获得的总收益占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均值为37.55%,且其分配比值围绕均值上下浮动。可见,采用净收益分级比例分成的方式能够缩小不同案例的分配差异,保证公平性,并且其分配比例与现行政策中原土地使用权人与政府四六分成的规定相契合,因此能很好地替代传统出让金比例分成的方式,是较为理想的分配模式。

(二) 有待未来完善和深化的方向

本文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但在研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局限,有待未来完善和深化。1.虽然Bootstrap 再抽样是在样本总体状况未知下的最佳抽样方式,但其结果仅是对土地收储市场状况的反应,故本文所得的结论都是基于当前土地收储一般状况,而这种状况受着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政策影响,因此使用本研究模型时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更新。

2.由于地价水平与区位、用途关系很大,本文建立的模型仿真结果只是针对案例所在区域为工业用途转为住宅用途的特定案例研究,其定量成果的应用普适性尚需进一步研究论证。未来应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用途转化增值做系列分配比例的比较研究,以便更深入地研究城市土地收储增值收益的分配规律。

注释

①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做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1858 年8 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做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抱有很大的希望。包括所有这些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

②用益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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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管理案例范文3

一、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或PE),是指通过对少数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基金合伙公司或契约式基金组织,投资于事业项目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金融制度创新安排,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一种以定向募集、组合投资、整体核算、专业管理为运作特点的新型投融资工具,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目前习惯沿用“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名称来表述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一种向成长性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服务,并通过股权转让获得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作为支持创业和创新活动的投资制度,股权投资能够有效支持创业和创新活动,极大的刺激国内实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它一方面可以培育出大批类似微软、英特尔、思科、苹果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二、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注册资本以及在主管部门的备案等日常经营管理进行规范,使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管理有法可依,2007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创业投资企业的纳税抵扣问题。政策后,各省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了管理办法和税收政策优惠,对促进创业投资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8年,我国管理部门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股权投资基金利用投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之机实现资本退出铺平了政策性道路。2009年10月,创业板实现挂牌交易,让股权投资基金拥有了一个实现快速增值的场所,也为我国众多创业投资基金参与创业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三、当前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及发展

近几年,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得了长足发展,无论从基金数量还是基金资产规模等获得了迅速增长。总体来说,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呈现出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增加,控制的资产总额相应迅猛增长。20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资产规模达1502.89亿元(不含承诺资本额)。

2、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保持稳步增加态势。从投资案例数量看,2010年新增投资案例为1507个,年末投资案例余额增加到5129个,历年累计投资案例由2006年的2380个增加到2010年的6622个。2010年度新增投资金额为235.37亿元,年末投资余额为729.53亿元,历年累计投资金额由2006年的219.2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5.49亿元。

3、股权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呈现出由集中到较为分散的状态。2006~2010年度,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持股10%~30%的案例一直占第一位。但是,2010年,持股比例5%以下的案例占比提高到30.26%,同比上升4.31个百分点。2006~2010年度,创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持股10%~30%的金额也总体上占第一位。

4、投资行业相对集中于传统制造业、新材料工业和金融服务业。2006~2010年,创业投资企业对传统制造业产业、软件产业、新材料工业和金融服务业等4个行业的投资案例数量较高。从投资金额看,投资金额居前三位的行业也分别是:金融服务产业、传统制造业产业和新材料工业产业。

5、投资阶段主要集中在起步期,特别是扩张期。2006~2010年度,在起步期和扩张期进行投资的案例占多数,在种子期和成熟期进行投资的案例都相对较少。

6、股本退出案例和金额总体呈“双增”局面。2010年实现股本退出案例数有357个。截至2010年末,股权投资企业累计实现股本退出案例1493个。2010年实现股本退出金额达32.23亿元,截至2010年末,股权投资企业累计实现股本退出的金额达115.96亿元。

7、经济社会贡献显著。2010年,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的年末就业人数108.8万人,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的研发投入合计达253.69亿元,销售额合计达7615亿元,2010年股权投资企业的当年新增投资额仅为232.52亿元,只相当于全社会国内生产总值的0.06%,但其所投资企业创造的GDP增加值却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0.47%,两者相差6.83倍,倍增效应明显。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缴纳税金358.23亿元,比上年增长29.87%,相当于当年全社会税收增长速度23%的1.3倍。

8、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较短。持股不足1年的股本退出案例占比较高,而持股7年以上的股本退出案例占比反而较低。

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方向

随着国内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壮大,掌管的资金和投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IPO节奏放缓,特别是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人创投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要求,必然导致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发生变化。笔者认为,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方向必将向以下几种方向发展:

发展方向一:实行项目长短期搭配,寻求潜力行业。清科数据显示,8月在境内市场IPO的15家VC/PE支持的中国企业,共实现了35笔VC/PE的退出,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67倍,但相比去年同期平均十多倍的回报率,已大幅回落。回报率的降低增加了项目投资风险,对高市盈率取得的PRE-IPO项目更是如此。为了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部分股权投资企业开始转变思路,减少PRE-IPO项目在资产配置中的比重,增加早中期项目的配比。比如,达晨创投将PRE-IPO项目占总投资项目的比重减至20%,早期项目8%左右,中期项目约占62%-72%。

发展方向二:转型为资产管理公司,从资产管理中获取利润。随着股权投资基金利用项目IPO获取利润率的降低,基金管理公司必然要为掌握的大量资金寻找出路,寻找其他相对稳妥、利润相对较高的业务。例如,去年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硅谷天堂资产管理公司。一年来,硅谷天堂将已发行股权投资基金的PE投资占比降至约30%,新发行基金则明确PE投资比重降至25%以下,同时,加大对中早期项目与并购重组(包括定向增发)的投资力度,形成中早期投资、PE投资与并购重组的“三驾马车”业务链。

发展方向三:国有创司实现市场化转型,力争在创投行业中处于有利地位。今年,湖南省国资委与湘投控股集团已同意湘投创业投资增资扩股申请。对一家国有创司而言,引进民间企业战略投资,打开了市场化运作的一扇门。转型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是让公司管理团队参股基金管理公司部分股权,形成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形成激励机制,鼓励国有创司更好的留住PE人才。

参考文献:

市值管理案例范文4

[关键词]案例法;心理契约;企业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9—0044—05

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企业的迅速崛起引发了美国理论界和企业界对于企业文化作用的思考。随着世界各国企业文化理论研究的深入进行和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的广泛开展,人们日益深刻认识到在竞争激烈的全球化时代,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成败的核心资源,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延长寿命和持续发展的源泉。

在经营管理中,商界领袖们常常通过蕴含企业文化精神的众多“传奇故事”来塑造企业和员工的价值观;在学校教学中,众多商学院频繁地运用企业文化建设经典案例来传授文化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尽管案例运用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取得巨大成功,并且案例教学法在学生能力训练中得到广泛运用,却在企业经营别是文化建设中处于理论指导缺失的自发运用状态,更缺乏针对企业案例法所展开的系统理论研究。

与企业偶发事件自发地影响组织成员不同,企业案例法中的管理者对案例的产生、发展与总结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或控制,并有意识地把案例与企业文化建设和价值观传播结合起来;相较于学校案例教学法,企业案例方法在案例的使用目的、产生方式、学习对象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区别,例如,前者的目标则在于使学生把握一种逻辑思维和理论工具,而后者的目标在于使组织成员从心理与行为上趋同于企业价值观;相较于其他文化建设方法,企业案例方法强调其他方法综合运用场景的重现和组织性学习,例如前者是在招聘中把企业价值观念与用人标准相结合的具体要求,后者则是企业的某些典型人物在招聘、培训和考核活动中受到企业价值熏陶并迅速成长起来的学习案例。

总之,企业案例法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特殊性与它的理论研究缺失所形成的巨大反差说明了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企业文化、心理契约和案例法概述

(一)企业文化与心理契约

Robbins认为组织文化表述的是雇员所共享的价值信仰体系和相应的做事方式。邹东涛认为文化是由知识、价值观、信仰、习惯等相互联系的不同方面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卢梭学派的卢梭和罗宾森等人强调心理契约是雇员个体对双方交换关系中彼此义务的主观理解。古典学派的盖斯特和康维等人则认为心理契约是雇佣双方对交换关系中彼此义务的主观理解,认为卢梭学派心理契约概念存在结构效度问题,组织缺失、不具备“协商”原则。总结他们的主要观点,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利益相关方对于行为方式和价值分配的主观约定,是一种关于如何实现和分配经济利益的心理契约。如果企业文化仅仅是组织和成员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期望和承诺,就不构成真正的心理契约;而只有组织和成员所共同建构并认可遵行的企业文化才能真正称之为心理契约。正如聂清凯所说,心理契约是组织与成员间的主观感知的、内隐的价值期待,是组织文化的基石。

(二)企业案例法和教学案例法

尽管案例方法在企业经营当中广泛使用,但对企业应用的理论研究却很少见,而是多集中在学校教学理论研究中,例如高等教育和MBA教育。刘金祥认为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让法学院学生阅读和讨论原始判例,并通过归纳、推理掌握法学理论。王青梅和赵革认为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学生对于理论的理智性理解及应用能力,提升自学能力和自主思维,授人以渔。赵彤认为案例法适合管理学创新性、实践性特点,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综上可知,案例法是一种互动性好、着重能力培养、情境适应性强的教学方法。本文的企业案例法是指以服务于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为目标,企业管理者通过蕴含企业经营实践问题和相关价值观的具体情境或过程的呈现或描述,来激发组织成员对于问题的思考和讨论,引导组织成员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模式趋向于共同的企业价值观的方法。所用案例既是组织成员集体探索实践的结果,又是管理者思考的结晶,也是构建企业文化、达成心理契约的传播载体。

(三)案例法与其他文化建设方法

张毅、经剑把企业文化导入阶段的企业文化移植方法分为五个类目,分别是视觉形象导入、行为导入、培训与考核、制度保障、领导做表率;李宏伟把企业文化强化阶段的企业文化固化方法从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四个方面加以阐述。通过比较案例法与这些方法可以知道:第一,无论是移植方法抑或是固化方法,都是从物质、行为、制度、精神等角度分别来施行,而案例法以综合各方法的角度把一个贯穿了企业价值观的、认知性好的实践场景或过程呈现和描述给组织成员,使企业价值观在个人头脑中学习与重构。第二,与其他实践方法相比,案例法本质上是一种教学方法,文化的案例学习与文化的经营实践构成了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过程,两者统一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二、心理契约协调成本和案例法

(一)心理契约协调成本

Coase认为,市场交易的谈判、合同起草、检查、争议处理等都带来了交易成本,公司的存在意味着内部协调工作和要素分配决策取代了市场交易,企业内部协调成本代替了企业外部交易成本。商业契约是市场交易的重要依据,而心理契约则是企业内部协调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努力降低内部协调的成本,否则如果内部协调的成本高于市场交易的成本,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降低包括草拟、协商、完善、监督执行、调整心理契约在内的协调工作的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把是否有效降低心理契约协调成本作为判断文化建设方法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心理契约特性

心理契约具有四点特征:主观独立性、内容不确定性、双向互动性和动态发展性,如表1所描述。心理契约的四个特征影响了契约的达成程度,并进而影响了契约的协调作用。

(三)案例法特性

依据案例法的特性来源可以把案例法的特性划分为两类:基础特性是案例法本身所固有的一般属性;延展特性是案例法在应用当中所呈现的特殊属性。

1.基础特性

(1)故事性。案例的事物和情节为人们熟知,富于画面感,具有直观性和感受性,符合认知和学习的习惯,使印象深刻、记忆长久。(2)传递性。案例因其人物、情节备受关注,并且复制简单,所以既便于通过正式组织的链型、星型通道快速传播,又便于通过非正式组织的环形、全通道型通道快速传播。(3)客观性。案例事件产生于企业的独特经营环境,案例问题发端于企业特殊的资源状况和组织结构,具有清楚的关系、过程和结果描述。(4)有效性。案例来源于生产经营实践过程,并经过了组织成员的讨论分析和管理者的思考与概括,有助于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针对性强。

2.延展特性

(1)权变性:企业案例涵盖了多样的情境。克勒(w.K hler)的顿悟学习认知理论中认为学习是通过学习者对情境的重新组织实现的,当答案的基本部分与当前情境的关系较易觉察时,才容易出现顿悟和迁移。…’因而,案例法能有效辅助对不同情境下心理契约内容的理解。(2)互动性。企业案例源于组织成员共同的经营实践,是管理者、员工、客户等各利益相关方互动的结果,体现了各方对于责任、权利、义务的共识和承诺。因此,案例法再次运用到行为互动的各方上效果较好。(3)动态性。随组织内外部条件变化会有新的企业案例产生,相应承载的契约内容也有了更新和调整,这符合契约内容动态发展的要求。

如上表所示,案例法的基础和延展特性能减少心理契约特点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心理契约的达成、巩固和调整。

3.案例法特性与心理契约协调成本

心理契约具有产生、完善、改变的生命周期过程。依据案例法在心理契约生命周期的运用来分类,可以划分为六个动作类型,如下图所示。相应地,案例法每个动作类型在周期中都产生相应的协调成本。

(1)制作成本:案例源于组织成员熟悉的事物且容易按故事结构表述(客观性与故事性),较正式宣传材料或外购教材,更易取得且编制结构较为清晰,所需时间、人力和财力较少。(2)传播成本:传递性使案例内容和观点容易被组织成员主动性传递和多途径传递,正式宣传材料主要通过企业官方途径及媒体来传播,前者在同样传播效果下的投入较低。(3)学习成本:故事性使案例符合人的学习认知特点,相比抽象的价值观和冗长的制度条文,案例更容易引起受众的兴趣并在其头脑中重构,记忆效果较为巩固和持久,学习成本较低。(4)应用成本:由于客观性、权变性和有效性,案例法既符合经营实际、又考虑了情境因素、且针对具体问题,比起生搬硬套的文化表述和价值观宣传,针对性好、适用性强,更易为人接受和采纳。(5)违约成本:互动性和有效性使案例所承载的价值观有利于反映之前行之有效的各方责权利安排并体现对其执行中的监督与反馈,比起一味地强调考核奖惩或者新述条文,可有效提高组织成员的承诺遵从,减少承诺违背的发生。(6)修改成本:动态性、客观性与故事性使管理者可以敏锐地发现与利用内外部条件变化下企业所产生的新鲜案例,从而更易激发组织人员的主动学习和思考,及时调整价值观,因而能减少问题扩大后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企业案例是心理契约附着和表达的有效载体,其基础与延展特性减少了后者特性的不利影响,比其他文化建设方法能更有效降低心理契约周期中运用的协调成本。

三、文化建设各阶段的案例法应用

黎群认为企业领导人应倡导和示范新的文化主张,通过宣传、争论、实践使员工接受趋同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并不断加以修正。田奋飞认为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过程包括:选择价值标准,强化员工认同,提炼定格和表述,巩固落实,丰富发展。吕艺高认为文化建设应立足国情和企业实际。杨月坤和丁恒龙认为企业家是企业文化的感悟者和提炼者,直接影响着企业文化的塑造、发展和变革。综上所述,企业文化建设可以分为导入、强化、演进三个主要阶段,其目标在于形成为组织成员所广为认同的、具有企业特点的价值观。

文化导入阶段的目标是实现价值观向组织成员的清晰表述并获得正确理解,进而初步达成认同和承诺,因此认知的建立、认知与实践的关联是本阶段最为重要的工作。文化强化阶段的目标是使组织成员加深认识和巩固已初步达成的认同和承诺、并使其切实得到执行,因此认知的实践运用与反馈确认是本阶段最为重要的工作。文化演进阶段则使成员意识到价值观中哪些需要修改、接受修改并相应调整行为方式,因此,认知内容和实践方式的调整是本阶段最为重要的工作。案例法充分发挥了基础与延展特性的优点,促进了企业组织成员心理契约的达成、巩固和调整,同时降低了相应环节的协调成本。

1.从企业文化导入过程看,导入机制分为外部价值观导入、领袖个人价值观导入、集体导入三种。很多企业效仿并导入先进企业的价值观,尽管复制简单且较易对标,然而往往存在适用性差(外来文化与现有经营管理方式相冲突)、组织员工参与度低的问题,外部价值观很难为组织成员真正理解、认同和执行。强势的企业领袖也可能把凝聚了其经历特征的个人价值观导入到企业文化当中,企业文化变成了企业领导对于员工的承诺和期望,尽管适用性较好、理解性较好,然而员工参与度低、认同度不高。集体导入是在领导者引导下,经过企业组织成员对集体实践和奋斗经历的讨论、评议和总结,由管理者所概括出来的价值观,体现了各方在共同经历基础上所达成的行为方式的主观认同,理解清晰、适用性好、参与度高,是企业和员工问的相互承诺和期望,即基于有效心理契约上的企业文化。

1989年末,当联想公司由中科院计算所公司更名为联想集团公司,从体制内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时候,联想进入文化导入阶段,急需从依靠政府机关领导权威转而依靠企业领导权威。文化导入阶段最大的协调成本在于对心理契约的谈判与拟定,而最重要的心理契约“条款”是“服从领袖权威”。柳传志抓住了1990年爆发的“企业部”事件契机,把整个案例“部门不服从公司——责任人被法办——公司领导权威树立”的情境和过程,突出地呈现并刻印在公司员工心中,使干部员工队伍深刻认识到搞独立对于公司和自身的危害并统一了认识,进而推动公司建章立制、初步建立起联想的“大船文化”。柳传志权变利用案例情境与价值观的关联性,以较低的谈判和拟定成本把文化导入阶段最重要的契约建立起来。案例的权变性等特性有效地、低代价地促成导入阶段特定价值观的拟定、传递和心理重构。

2.从企业文化强化过程看,按现有经营管理方式对企业文化认同性的性质,强化机制分为负反馈、复杂关联和正反馈三类。心理契约初步建立后,对于契约义务的执行方式和契约回报的期待确认处于一个摸索期。经营管理方式违背心理契约有可能导致契约削弱和破裂,反之则使其巩固和加强。例如,在企业合并后的心理契约重构过程中,承诺变化、角色模糊、文化冲突就可能导致原有经营管理方式与新建企业文化相违背;又如导入初期较低参与度的文化导入机制可能使组织和成员心理契约内容的一致性差、认同度低,进而导致两者的复杂关联。在采用了合理的文化导入方式后仍需要恰当的监督、考核和反馈等管理手段,进一步明晰心理契约具体内容和确认不同场景下的应有行为方式。

华为公司在1998年建立的《基本法》把质量列入基本目标中的第一条并声称“质量是我们的自尊心”,但质量意识尚未深入人心并加以巩固,此时企业又面临着开拓发达国家市场更高的质量要求,任正非要求员工加强自我批判来不断优化质量,华为进入了质量文化强化阶段。文化强化阶段最大的协调成本源于对心理契约执行的监督考核,此时心理契约的“条款”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质量意识及潜藏在背后的自我批判能力。任正非及时抓住2000年9月初“中研部将呆死料作为奖金、奖品发给研发骨干”案例,将“质量发生问题——考核不过关——以呆死料作为奖金来颁发”这一生动的监督考核互动过程呈现给广大员工,警醒员工要自我批判和提高质量意识,从而以个例的、较低的监督考核成本把提高产品质量和通过监督考核的意识在每个员工心中重构。案例法的互动性等特性有效地、低代价地促成了强化阶段对价值观承诺的澄清、统一和巩固。

3.从企业文化演进过程看,演进机制分为三类,僵化坚持原有的契约而不理会内外部条件的改变;只有在内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新约束强化后,才被动地调整现有的心理契约;及时预见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主动调整现有契约中不合时宜的部分。作为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承诺,心理契约带来了持久而稳定的行为模式和激励方式,企业文化调整相应涉及心理契约的调整。僵化和被动调适是每一个企业需要规避的陷阱。一旦契约因缺乏适应性造成行为失效并导致契约的逐步解体,就将加大企业的协调成本,使企业暴露在内外部条件改变后的风险当中;即使因“病入膏肓”而强力变革,文化变革的过程复杂、时间漫长、成本巨大也为企业所难以承受。因此,文化演进的前两种机制是不可取的,而应采用第三种机制。案例法具有动态性特征,随着内外部条件的变化,新的承载着变革意愿苗头或僵化问题显现的案例将会出现,这些案例与组织成员感受的环境变化一致且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生动而具体,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指导性,能引导员工反思现有的心理契约并自觉作出调整,因而案例法较为适合第三种机制。这为文化调适、契约修正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促使文化演进顺利开展。

1993年郭士纳在IBM上任伊始,IBM员工已享受了20年电脑主机主导市场和供不应求的美好时光,却也因不再关注客户需要和忽视外部技术变革与竞争而尝到苦果,企业成熟期后的保守、不进取风气和“津贴式文化”根深蒂固,公司进入到文化演进阶段。文化演进阶段最大的协调成本在于心理契约内容的改变和调整,以回归公司初创时期的创新精神、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郭士纳意识到下命令来取消现有文化或创造新的文化几无可能,而是要让组织成员明白市场现实、指出市场目标,创造条件并激励员工自己来改变文化,于是他通过“废除着装规范”事件,把“客户已经改变了着装规范——尊重你们的客户——根据时间、场合和客户决定着装”的生动场景呈现给广大员工,唤醒员工对于外部变化的思考和对于自身现有行为的反思,以此触动了组织性的学习与思考并引导员工内在价值观的调整。案例的动态性等特性有效地、低代价地触发了文化演进阶段对价值观的变革。

总之,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各个阶段,企业案例法充分发挥了多方面特性的优点,以较低成本促进了心理契约的达成、巩固和调整。

市值管理案例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1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政办发〔〕161号)等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使各类事件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考评依据

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试行)的通知》(政办发〔〕114号)中确定的事件、部件及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为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完成情况,系统软件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对于政府服务热线中数字化城管以外的内容,按事件处理,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结案条件视情而定,其处置时限为:急办事件的处置时间为3天,一般事件的处置时间为7天,特殊事件的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三、考评对象

纳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二级平台考评范围的单位共计25家。分别为: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一大队、市行政执法二大队、区环卫处。

四、评价指标

(一)发案率:考核处置责任单位案卷处置数量,采取基准值的标准。基准值的标准主要依据各处置责任单位前三个月案卷处置数量的平均值,以及管辖范围和问题发生概率等因素确定,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当案卷数量小于基准值时,该项按比例加分;等于基准值时,该项得满分;当案卷数量大于基准值时,根据超出基准值的数量按比例扣分,直至该项分值为零。即:发案率=发案数/基准值数

(二)处置率:问题处置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处置率进行评分。即:处置率=处置数/接收案卷数。

(三)及时处置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本项指标要求实效性。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时处置率进行评分。即:及时处置率=及时处置数/接收案卷数。

(四)结案率:问题处置的结案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区二级平台,要求结案并得到结案批复。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结案率进行评分.即:结案率=结案数/应结案数。

(五)及时结案率:问题办结的及时结案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区二级平台,要求结案。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时结案率进行评分。即:及时结案率=及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六)完好率:问题处置的完好率(是否返工)。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的规定,一次性处置完成,保证处置质量。完好率是以返工率进行逆反映,返工率指处置责任单位在案卷处理完成后,经核查不合格返回重新派遣处理的案卷比例。即:完好率=1-返工案卷数/接收案卷数。

(七)群众满意率:对于来源于公众投诉(电话、网站、传真等案件,结案后区二级平台就案件处置情况向投诉人征求意见,就案件处置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考评。群众满意(含基本满意)的案件与考核周期内公众投诉案件的比即为群众满意率。无群众举报案件时,群众满意率得分为满分。

(八)领导督办扣分:对被市、区领导督办过且未及时处理的案卷,进行扣分,督办后没有及时处理的扣1分。

(九)主动处理加分:对于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主动对接或受派及时帮助解决的,实行加分奖励。加分视案件工作量及难易程度,每件加0.5-2分。

综合得分=(1-(发案率-1))×100×15%+处置率×l00×15%+及时处置率×100×15%+结案率×l00×15%+及时结案率×l00×15%+完好率×100×15%+群众满意率×100×10%-领导督办扣分+主动处理加分。

五、考评组织

(一)区政府成立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战略与重大课题;研究决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重大事项;指挥、协调、监督、考评各成员部门、单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任主任,区数字化城管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区数字化城管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考评组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考评工作。

六、考评方式

(一)每天考评结果网上公布,同时将考评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点评材料,每月的考核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定期公布。

(二)每季度、每半年分别由分管区长、区长主持召开考评情况点评会,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通报考评情况,公布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考评成绩;分析点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按照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月度得分、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80(含80)之间为良好,79-60之间(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奖惩措施

(一)推行保证金制度。区数字化城管三级平台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初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年终考评后,单位得分为优秀的,返还保证金,并给予一倍奖金奖励;得分为良好的返还保证金,并给予0.5倍奖金奖励;得分为合格的,原额返还保证金;得分为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区财政配套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区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单位的考评奖励。以上保证金于年初缴纳到区财政的统一专户。

(二)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考评范围,各占年度总分的5%。

市值管理案例范文6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1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政办发〔〕161号)等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使各类事件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考评依据

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试行)的通知》(政办发〔〕114号)中确定的事件、部件及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为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完成情况,系统软件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对于政府服务热线中数字化城管以外的内容,按事件处理,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结案条件视情而定,其处置时限为:急办事件的处置时间为3天,一般事件的处置时间为7天,特殊事件的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三、考评对象

纳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二级平台考评范围的单位共计25家。分别为: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经济开发区、市行政执法一大队、市行政执法二大队、区环卫处。

四、评价指标

(一)发案率:考核处置责任单位案卷处置数量,采取基准值的标准。基准值的标准主要依据各处置责任单位前三个月案卷处置数量的平均值,以及管辖范围和问题发生概率等因素确定,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当案卷数量小于基准值时,该项按比例加分;等于基准值时,该项得满分;当案卷数量大于基准值时,根据超出基准值的数量按比例扣分,直至该项分值为零。即:发案率=发案数/基准值数

(二)处置率:问题处置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处置率进行评分。即:处置率=处置数/接收案卷数。

(三)及时处置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本项指标要求实效性。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时处置率进行评分。即:及时处置率=及时处置数/接收案卷数。

(四)结案率:问题处置的结案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区二级平台,要求结案并得到结案批复。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结案率进行评分.即:结案率=结案数/应结案数。

(五)及时结案率:问题办结的及时结案率。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规定的处置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区二级平台,要求结案。对该项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时结案率进行评分。即:及时结案率=及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六)完好率:问题处置的完好率(是否返工)。处置责任单位收到区二级平台派遣的有效案卷后,按照指挥手册的规定,一次性处置完成,保证处置质量。完好率是以返工率进行逆反映,返工率指处置责任单位在案卷处理完成后,经核查不合格返回重新派遣处理的案卷比例。即:完好率=1-返工案卷数/接收案卷数。

(七)群众满意率:对于来源于公众投诉(电话、网站、传真等案件,结案后区二级平台就案件处置情况向投诉人征求意见,就案件处置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考评。群众满意(含基本满意)的案件与考核周期内公众投诉案件的比即为群众满意率。无群众举报案件时,群众满意率得分为满分。

(八)领导督办扣分:对被市、区领导督办过且未及时处理的案卷,进行扣分,督办后没有及时处理的扣1分。

(九)主动处理加分:对于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主动对接或受派及时帮助解决的,实行加分奖励。加分视案件工作量及难易程度,每件加0.5-2分。

综合得分=(1-(发案率-1))×100×15%+处置率×l00×15%+及时处置率×100×15%+结案率×l00×15%+及时结案率×l00×15%+完好率×100×15%+群众满意率×100×10%-领导督办扣分+主动处理加分。

五、考评组织

(一)区政府成立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战略与重大课题;研究决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重大事项;指挥、协调、监督、考评各成员部门、单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及便民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任主任,区数字化城管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区数字化城管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考评组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考评工作。

六、考评方式

(一)每天考评结果网上公布,同时将考评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点评材料,每月的考核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定期公布。

(二)每季度、每半年分别由分管区长、区长主持召开考评情况点评会,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通报考评情况,公布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考评成绩;分析点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按照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发区、场及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月度得分、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80(含80)之间为良好,79-60之间(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奖惩措施

(一)推行保证金制度。区数字化城管三级平台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初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年终考评后,单位得分为优秀的,返还保证金,并给予一倍奖金奖励;得分为良好的返还保证金,并给予0.5倍奖金奖励;得分为合格的,原额返还保证金;得分为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区财政配套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区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单位的考评奖励。以上保证金于年初缴纳到区财政的统一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