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方案范例6篇

出纳工作方案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1

1、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模式"一词, 《现代汉语词典》作"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①解释。尽管高校人事档案的构成并不算复杂,只有干部档案、工人档案和学生档案三个基本类别,但其管理模式却有待深入研究。如果按照人事档案是否与高校十大类档案一同纳入综合管理范围来分,那么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有纳入管理模式与非纳入管理模式;如果按照人事档案与高校十大类档案以及人事档案各类别集中管理程度来分,那么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有集中管理模式、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纳入管理模式即将高校人事档案中的全部类别或部分类别划归给本校档案馆室,由本校档案部门实行档案业务管理,档案行政管理仍归各有关部门。纳入管理模式可以称为集中管理模式,其实质是人事档案实体和人事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非纳入管理模式的表现比较复杂,各种类别的人事档案在不同高校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例如,按照高校人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的不同,干部档案有组织部门管理模式、人事部门管理模式、地方人才中心代管模式;工人档案有人事部门管理模式、产业实体部门管理模式、地方劳动部门代管模式;学生档案有教务部门教务处部、成教处院管理模式、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部院管理模式、系院管理模式。非纳入管理模式又可以分为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散管理系院管理模式,实质都是人事档案实体和人事档案信息的分散管理。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就会有不同的结果;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

2、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改革探讨。在高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高校将本来隶属于组织人事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学系院、教务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的教职工档案、学生档案移交高校档案部门管理,将人事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实行由高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校绝大部分档案的模式,即改非纳入管理模式为纳入管理模式,改分散管理模式、相对集中管理模式为集中管理模式。对这种现象如何评价,档案界褒贬不一。

 早在1991年,董德臻同志就提出"人事档案应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的观点②。这在当时,无疑是高校档案学理论研究的一种创新。遗憾的是,在当时这一观点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没有引起理论上的争鸣。在世纪之交的今天,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其对高校档案工作体制的碰击,高校档案界就上述问题重新展开了探讨。例如,陈蓉辉同志认为,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有其优越性和可行性。 " 如果把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综合管理作为高校档案管理改革的第一次飞跃,那么,把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纳入综合管理的范畴,就实现了高校档案管理改革的第二次飞跃。"③从上不难看出,该同志对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不仅是持肯定态度,而且评价甚高。但是,苏平、常灵芝、林晓金三同志对上述观点有着不同看法。一方面,他们肯定了在建立档案馆的高校,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移交档案馆,实现了高校档案全部由档案部门综合管理的格局是高校档案管理的一项改革。另一方面,他们对"在高校规模不大,只是成立了综合档案室的高校",人事档案移交档案室管理的作法提出质疑。④他们认为, " 处于动态的人事档案应由人事部门管理", "死亡人员人事档案移交档案室"管理。⑤也有些同志认为,仅就人事档案中的干部档案而言,1991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现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而高校档案部门,无论是档案馆还是综合档案室,既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更非干部主管部门,管理干部档案无疑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所以,高校档案部门管理人事档案是不合适的。

上述观点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其一、人事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具有优越性和可行性;其二、人事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在规模较大、设置了档案馆的高校可行,在规模较小、设置综合档室的高校未必可行;其三、人事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有违《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档案不宜归口高校档案部门管理。这些观点基本上反映了档案界对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及其改革的看法,有较强的代表性,都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理论见解,都有各自的赞同者和支持者。

二、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理性思考

针对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其改革引发的探讨,档案界的有识之士一直予以密切关注,积极支持对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各种探索。有关档案期刊甚至在同一期刊登两篇不同观点的文章,以引起人们对该问题的重视和深入思考。不过,如果我们认真研究这些文章后,对照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实践,就会发现,我们的理论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同步于甚至落后于高校档案工作的实践。理论研究往往变成对档案工作实践的一种简单阐述,甚至是事后补充说明。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研究也有这样一种倾向,为此,我们必须对之进行理性思考。

1、纳入管理模式的优点。有人认为,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管理模式和非纳入管理模式相比,其优点在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充分利用档案部门现有的保管场所和管理设备。这固然不错,但不能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人事档案信息和其它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人事档案纳入管理后,其材料收集的某些缺口和难点,可以更为直接和方便地从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等大类档案中查找有关材料,只要经过简易加工,就可以归入人事档案;档案部门在进行编研时,也可以使编研成果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强化。但是,上述优点仅仅是一种可能,要想使这一潜在的优越性转化为现实的优越性仍需付出努力。例如,要切实做好档案人员之间的科学分工和协作;要统筹安排档案库房;要做好人事档案平时的保密和安全、利用时的审批手续等。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档案信息的增值,方便档案信息资源互补和共享,有利于各类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可以这样说,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管理模式确实存在一些优点,但是实现这些优点是有条件的,并非人事档案一纳入综合管理就能体现这些优点。

2、非纳入管理模式的评价。纳入管理模式与非纳入管理模式相比有诸多优点,是不是说非纳入管理模式就应该立即退出历史舞台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原因有三:第一,非纳入管理模式的存在有其法规上的依据,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档案相互补充和增值,但是只要处理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照样能够应付日常的提供利用。正因为如此,许多人认为高校人事档案还是不纳入综合管理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第二,非纳入管理模式导致高校人事档案与高校档案事业整体以及人事档案内部各类别之间管理水平不平衡。有些实行人事档案非纳入管理模式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缺乏必要的硬件,人员虽政治素质好,但业务水平低,管理水平明显不及其它类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由于其重要性特殊,受到重视程度要普遍高于工人档案和学生档案,在投入上得到要多一些,管理水平也相应高于工人档案和学生档案。第三,非纳入管理模式在一定时期内仍应存在下去。因为纳入管理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它要受许多条件限制,有许多理论问题没有得到完满解决,它在一些高校试行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否在所有高校都可行却不得而知。因而对非纳入管理模式无论是相对集中模式还是分散模式一概否定为时尚早,需要实践的进一步检验,也需要修改有关法规文件,但是必须有一个时间过程。

3、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通过上面两点分析,我们可以推断,高校人事档案的纳入管理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和非纳入管理模式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将在一定时期内在不同高校并存,并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由于各种管理模式自身都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因而对其优化就显得非常必要。只有如此,这些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才能算是标准形式或标准样式,方可有推广的意义和价值。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必须注意这样几个问题:其一、成立校院一级的档案工作委员会和建立人事档案工作网络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至关重要。因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说到底是由各高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决定的。人事档案归口管理部门不同,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必将各异。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建立人事档案工作网络,无论是对纳入管理模式还是非纳入管理模式而言,都可以及时地处理随时可能出现的矛盾,解决分繁复杂的问题。其二、在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优化过程中,对纳入"综合管理"提法中的"综合"一词要正确理解。如果认为高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必须包括高校全部档案的话,那么高校档案综合管理的难度无疑增大。高校档案综合管理应当有一个相对性,有一个程度,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而言,也只能是部分人事档案,而非全部人事档案。例如,高校产业部门的某些聘用的管理人员、工人档案,他们的档案恐怕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和地方劳动部门管理更为合适。再如,学生档案中的成教生档案,由成教处院管理无疑比档案部门管理更令人信服。所以一提高校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就认为是将高校所有人事档案都纳入综合管理范围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其三、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确立与高校规模并无直接关系,与是否设置档案馆也无必然联系,这是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优化注意点之一。笔者认为,人事档案纳入管理模式与非纳入管理模式,对小规模、一般高校是否适用,对大规模、重点高校是否适用,关键要看各高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一些小规模高校,形成十大类档案并不多,校方便将部分人事档案也划归档案室管理,运行效果非常好。而一些大规模高校,由于其形成的十大类档案数量多,档案存放场所和管理设备一时难以得到改善,将人事档案纳入综合管理反而不利于档案工作的开展。所以,有些同志认为在规模较大、设置档案馆的高校,人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管理,而在规模较小、设置综合档案室的高校人事档案不宜移交档案部门管理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其四、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要靠相关制度来保证执行。对纳入管理模式而言,既要将人事档案纳入到档案工作制度体系中去,又要将人事档案制度的特点体现出来。例如,人事档案中的查借阅制度、转递制度、保管保密制度,与高校十大类档案有明显区别。对非纳入管理模式来讲,在档案部门和管理人事档案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档案信息交流制度,使得两者之间互通有无。只要将这些制度建立起来并认真执行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优化才能落实到实处。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1月第2版,800页。

②董德臻:《人事档案应纳入高校档案综合管理》, 《学校档案》,1991年第2期40棧矗币场?/p>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税收事业的发展对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涉税违法活动的严峻性和长期性,给我们提出了如何在新形势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新课题;税收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给我们提出了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效能的迫切要求。选案是实施稽查的起点和方向,被称为稽查工作的生命线,如果选案不准确,就谈不上发挥稽查威慑力,就起不到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震慑犯罪分子,规范税收秩序,促进行业规范的作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稽查选案工作的现状

选案案源具有多样性。目前稽查选案通常是根据日常税收征管资料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的涉税信息结合计算机选案、随机抽选、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金税协查产生的案件、纳税评估环节移送案件等来确定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选案方法比较简单。主要是以人工选案为主,计算机数据为辅的方式,往往凭借主观经验对现存的信息进行加工,缺少行业科学的数据模型。

选案人员机构单一。按照稽查规程,选案为首要环节,案源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选案。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稽查机构有的设置案源综合部门,有的是在综合科(办公室),一人多岗、人少事多比较普遍,为了选案而选案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选案局限性较大。

选案结果偏差较大。从案源发出到检查完毕,存在较大的差异,选案准确率普遍不高。

二、稽查选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源缺乏影响选案准确率。当前稽查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纳税人自主申报的纳税资料。选案所依托的信息主要是来自征管软件ctais2.0版。由于目前征管软件中录入的也是企业申报的部分纳税资料,而不是全部的信息,计算机选案所依托的信息、数据严重不足,导致选案准确率不高。同时,受各种利益因素的驱动,纳税人的财务核算结果受人为控制,经营指标造假严重,会计信息、计税依据失真,导致选案不准。加之,有的企业建立假账、资金体外循环,隐瞒销售收入等情况不可能在软件中反映出来,选案准确率自然大打折扣。

就举报案件而言,由于举报人举报动机不同,举报案件有时事实不清,有些是同行竞争而举报,举报内容粗放,线索不清、可信度不高,有部分举报不实,这样就导致选案准确率偏低。

就纳税评估移送案件而言,税源管理部门评估后移送要求稽查的纳税人,往往是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难缠户”和“钉子户”,有的进入稽查程序后,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能力,导致案件执行不到位。

(二)稽查内部衔接不紧密影响选案准确率。目前稽查机构一般都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四分离。彼此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内部监督作用发挥较好,但彼此互动不足,影响了选案的准确率。比如同行业的、同类企业的偷逃税手段和方法有一定的规律性,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了企业的问题,但检查人员一般不参与选案,导致相关风险企业依然存在,案源选择具有较大的盲目性。案件稽查结果与选案缺乏分析反馈机制。选的怎么样,查的怎么样,结果如何,没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考核机制。

(三)联动机制不完善影响选案准确率。税收分析是没有稽查部门参与的税收分析,其分析的原因和报告一般由计财、征管、税政等业务部门共享。税收分析的成果与稽查部门没有完全共享。

(四)人员素质“瓶颈”制约选案准确率。当前稽查人员占全体税务干部的比例不高,稽查岗位的人员数量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不高,选案人员的人数和素质还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三、提高选案准确率的途径探索

(一)建立信息采集机制提高选案准确率

要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必须多渠道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面对海量信息,要以ctais2.0新征管软件为依托,充分利用稽查系统管理模块,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包括纳税人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各种财产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等。充分运用基层管理平台完善税源联动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税源联动的管理效能。尤其注重基层管理平台的各类异常信息按户归集、风险等级评定排序、风险应对工作流启动等功能的使用和增值利用。比如对税源基本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如应付、应收账款、销售成本、费用、销售经营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销售收入、预收账款比率、负债比率、资产报酬率、所有者权益报酬率等财务指标,发现单户中存在的疑点,从而为稽查提供线索等。

(二)完善内外配合机制提高选案准确率

一是加强岗位互动: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实施结果与选案岗位之间的信息反馈,建立起选案与税务稽查日常联系制度。一方面通过税务 稽查结果验证选案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增强了对同类企业信息资料的积累,将税务稽查结果作为同类企业和相关企业选案资料的补充。稽查内部可以定期召开案件分析、问题反馈、情况交流等工作汇报会,积极开展个案分析、综合分析,汇总整理稽查信息,从中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线索,从而提高选案准确率。二是加强内部联动:落实征、管、查互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信息互通、共享。稽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征管部门联系,掌握一定时期征收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定期与纳税评估部门碰头,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三是外部衔接:稽查部门应定期与审计、财政、地税等部门交流信息。同时畅通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情报交换和信息互通渠道,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准确的辅助资料,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

(三)创新思维方法提高选案准确率

实施选案调查。召开查前分析会,要求选案人员主动出击,搜集当地的有关经济信息,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与税源管理部门沟通信息,通过服务性调研,剔除一部分正常纳税人,筛选有重大疑点的纳税人,以期提高选案的准确率。

实行选查结合选案。对于检查人员来说,注重风险管理,剖析重点风险企业,选择待查对象,提交综合案源部门。本着谁先发现的案件,谁就有优先办案权。有利于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立选查审反馈机制。通过稽查结果评估和内部复查,健全案件评价机制,对稽查局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实现一案双审和终身负责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进行内部讲评交流,促进大家互相学习;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分类型的专项分析,总结出涉税违法案件的一般性特点和规律,积极进行征、稽互动,做到以查促管,全面提高稽查质效。

(四)利用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价提高选案准确率

税务稽查一方面要重点维护依法纳税的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规范纳税遵从度不高的企业,打击偷逃骗税企业。我们要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社会职能部门了解掌握其信用程度,并通过税务部门的检查,对纳税信誉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增强确定稽查对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稽查选案策略。对在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中评为a 类纳税人的,除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及协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稽查。但对于纳税信誉较差被列为c 类以下的纳税人则优先作为选择对象。

(五)依托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提高选案准确率

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

以税收分析引导税务稽查。税收分析通过宏观看微观、通过行业看企业、通过问题看管理、通过客观看主观,主要从征管上找原因,注重税收负担、税收弹性、税源质量与税收产出关系、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相关关系分析等,为稽查选案提供合理依据。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3

关键字:房地产 纳税筹划 执行与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现阶段,国家为了促使房地产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调控政策,特别是“十”以后,政府进一步表明了“坚持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决心,致使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持续恶化,资金链岌岌可危;如何在残酷的现实与竞争中不被淘汰出局,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成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通过纳税筹划,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就显得由为必要。本文打算对房地产企业制定了纳税筹划方案后,在具体执行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成因,提出对策,试图指导企业将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顺利执行,真正做到“未雨绸缪”,为企业创造节税利益,实现价值最大化提供重要保障。

一、房地产企业涉税的特点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以及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行业,包括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建设、销售或自营等一系列的经济行为;具有资金量大、回报率高、风险大、附加值高、产业关联性强等特点。上述明显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体制与其他行业有着本质的区别,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税种多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九个税种,这些税种分布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个环节及全过程。

(二)税额大

房地产企业投资大、开发产品的造价高,销售额大,因此,所缴纳的税额一般很大。

(三)实行预缴和清算制度

由于房地产企业销售环节采用预售制,造成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采取先预缴后清算的税收制度。这是房地产企业税务与其他行业企业的根本区别。另外,由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确定需要专业的工程或造价人员来确定,清算程序比较复杂。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执行中所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事项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选择和策划,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纳税筹划方案从设计到最终取得成果需要经过如下步骤:全面分析确立目标制定筹划方案执行方案调整修订方案。一个完美的纳税筹划方案只有经过企业的各个组织部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层层落实,真正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才能算得上是一个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案,否则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由于纳税筹划方案的执行贯穿于企业的各个层面,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许多困难,面临诸多问题,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层及企业员工纳税筹划意识淡薄

现阶段,纳税筹划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比较短,很多企业管理层受过去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缺乏纳税筹划的意识;即便是有些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已开始融入纳税筹划的理念,但对它的理论方法及实践意义还缺乏深刻的认识。管理层往往重视一个理论上的纳税筹划方案,而忽略了执行环节的重要性。一个纳税筹划方案,如果没有管理层的支持,是很难在企业中开展和推广的。同时,筹划方案的执行,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积极配合与协作,但目前大部分企业人员对纳税筹划认识浮浅,甚至还停留在偷税、漏税的认知上,所以在筹划方案执行中会遇到很多的阻碍。

(二)税务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纳税筹划具有高智力、高技术的特点,它要求进行纳税筹划人员精通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制度,更要时刻清楚如何在既定的纳税环境下,能够达到企业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由于财务人员能力的局限性,一般都是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制定纳税筹划方案,但税务中介机构的发展也不是很均衡,专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或者理论知识过硬,实践操作能力较弱,不能满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需要。

(三)纳税筹划方案缺乏弹性及灵活性

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国家政策导向的影响,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而大部分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未考虑到这些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使得筹划方案丧失了其使用价值。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功亏一篑”

纳税筹划是在企业基础会计工作及信息的基础上开展的,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直接影响纳税筹划的整体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为了实现节税利益,虚增成本,扣除项目不实,发票管理不当,造成最后清算及税务检查时,对这些违规项目进行调整,导致筹划方案“功亏一篑”。

(五)征纳关系不和谐,阻碍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税务人员专业知识相对欠缺,必然出现征纳双方政策运用上的分歧,征收管理的异议,导致征纳关系存在不和谐因素;如果纳税筹划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再好的筹划方案也无法实施。

三、 提高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执行效果的措施

(一)自上而下地提高企业全员对纳税筹划的认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及所面临的风险,并对其执行环节加以高度重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管理层的意识中。同时要将纳税筹划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使企业员工认识到纳税筹划的实践意义,明确纳税筹划并不是会计机构的“专利”,企业的各个部门及员工都应成为纳税筹划方案落实的责任者和执行者。

(二)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

企业要清醒的认识到税务中介机构尚处于发展时期,专业人员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企业在利用外力的同时,要加强自身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企业也要注意招聘高素质、全方位的纳税筹划人才,以充实企业纳税筹划队伍,带动专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编制弹性的纳税筹划方案,增强其灵活性

由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国家税收法律的修正和完善,使得房地产企业处于变幻莫测的经营环境中;所以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到这些不确定因素对筹划方案的影响,对可预见的变化,编制弹性的筹划方案,做到“胸有成竹”;对不可预见的变化出现时,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与时俱进,以保证筹划方案的有效性。

(四)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规避筹划风险

纳税筹划方案是建立在规范的会计核算基础之上的,具有合法性的特点,企业无论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造成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势必影响筹划方案的最终结果,也脱离了纳税筹划的本质。因此,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五)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保证筹划方案的落实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最终成果需要经过最后清算及税务检查的验证,因些,企业应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了解,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进行有效的沟通,达到对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共识,并在筹划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得到税务机关的支持,筹划成果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四、结束语

本文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执行中所面临的问题、成因加以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房地产业欲谋求持续稳定的发展,纳税筹划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作为一种高层次的综合财务管理活动,成功与否,除了运用过硬的专业知识制定出一套理论上的纳税筹划方案外,在具体执行中,要求企业从意识到实践,从管理层到全体员工,从内部到外部,各个层面通力配合与协作;另外,还要兼顾纳税筹划方案的成本,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此筹划方案才是行之有效的。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税制将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为纳税筹划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何将国外先进的纳税筹划理念和技术,与我国的税法体制相结合,量身打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体系,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陈惠萍.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纳税筹划实践的探讨.中国外资 ,2012(9): 196-197

[2]王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探析.会计之友, 2012(03):91-92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4

消费税在税收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使得企业少缴税,例如可以选择委托加工或者是自制,对于包装物是选择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还是收取押金方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关键词:

纳税筹划;委托加工;消费税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15802

1烟草生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生产方式的选择

委托加工香烟,是指烟厂将烟叶作为原材料发给另一个加工企业,并且烟厂支付加工费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一部分的辅助材料,税法规定:以下方面是假的委托加工,例如由加工企业提供烟叶生产的各种香烟,或者加工企业先将烟叶卖给卷烟厂,以后再来加工香烟,以及由加工企业以烟厂的名义购进烟叶来生产各种香烟,无论纳税人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方案一:A烟厂2014年12月20日委托B加工企业加工某名牌香烟一批,该卷烟厂和该加工厂都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A烟厂、加工厂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注明:A烟厂提供烟叶100万公斤,金额为100万元,加工成烟丝40万公斤,A烟厂收回烟丝后用于企业继续某名牌香烟;A烟厂支付加工厂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假设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那么,A卷烟厂此批烟丝所交的消费税是多少?对于委托加工后收回应税消费品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根据税法规定,在委托环节所缴纳的消费税,可以用于以后销售后的消费税抵扣,从而委托环节所缴纳的消费税不用计入加工产品的成本。但是对于卷烟企业则不适用此项规定,即卷烟企业委托环节的消费税应该计入成本、加工厂有限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万元+10万元)÷(1-30%)×30%=47.41万元。卷烟厂加工白酒的生产成本=100万元+40万元+47.41万元=187.41万元。方案二:A烟厂2014年2月20日,将自己购买的烟叶100万公斤,金额为100万元,加工成烟丝40万公斤,用于企业继续生产中档精品香烟。由A烟厂自己生产加工成中档精品香烟。假设A烟厂支付人工费用和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共计10万元。那么,该烟厂就该批烟丝应该缴纳多少的消费税呢?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烟丝用于生产卷烟,该批烟丝是不用缴纳消费税的,如果是用于其它方面,比如用于捐赠、展销、职工福利等等,应依法缴纳消费税。所以,该卷烟厂自己加工生产的烟丝不要缴纳消费税。即消费税为零。而在方案一中,该卷烟厂是要缴纳消费税4741万元,从而企业在方案一的生产成本高于方案二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对于相同的资料,应该选择自制而不去选择委托加工。

2包装物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包装物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第二,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第三,出租或出借给购买产品的单位使用的包装物。采取“先销售出去以后再来包装”方式,可以很大程度地降低消费税税负。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产品如果采用“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既可以少交消费税,又可以使得企业的增值税纳税金额不变。举例说明:A酒厂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想搞次活动,活动的策划方案有两个。方案一:将自产的红酒与月饼等组成成套礼品盒销售。每套礼品盒由下列产品组成:极品红酒一瓶、市场售价为120元一瓶,月饼一盒,市场售价80元,包装物一个,市场售价10元。上述价格均不含税。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应纳消费税为:(120+80+10)×30%=63(元)。方案二:如果该厂商将该厂商改变销售策略,他是先销售包装盒,然后分别销售红酒和月饼,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盒和月饼都是不用缴纳消费的,因此,该红酒企业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120×30%=36(元)。每套化妆品少交消费税额为63-36=27元,企业所交消费税大为减少,因此作为理性的红酒厂商选择方案二。

2.1包装物采取的销售方式

如果公司想在包装物上少交消费税,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那么可以选择是采取出租产品包装物的形式还是先销售后收取金额的方式,纳税人可以自己先计算出来每种情况下的税负,选择自己合理的方式,从而可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当然选择收取押金的方式更好,因为只要该包装物在规定的期间收回就可以不用缴纳消费税,从而少交消费税。例如,某化妆品公司生产销售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不含税价格是30万元,该批化妆品采用高级包装,因此与该批化妆品相关的包装成本为0.5万元公司税务主管应该怎样才能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呢?方式一:如果企业将包装盒作价连同包装物一同销售,包装盒就应该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为:(30+0.5)×30%=9.15万元。方式二:如果该企业改变策略,是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销售,收取押金0.5,并且规定此包装盒在三个月之内收回,则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30×30%=9万元。因此少交消费税0.15万元,作为理性的化妆品公司从而选择方式二。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5

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工作的质量。但在选案实践中常常会碰到与准确率相制约的问题,比如,选案当中时常会出现认为选出的是正常经营户,但到了现场却己注销,认为是大户却是一个小户,认为有偷税嫌疑,却已经如实审报纳税。导致稽查人员在实施环节上的应有作用大打折扣,不仅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也降低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选案准确率是我们必需思考的问题。

一、影响稽查选案准确率的主要因素

1.稽查选案机构及人员受客观条件限制。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的调查情况看,在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个环节中,选案是最薄弱的管理环节,由于受稽查人员少的限制,绝大多数地区都末按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设置选案科和专职的选案人员,案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稽查选案信息不足。由于选案工作未与征管及相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因此可提供稽查选案利用的有效涉税信息少之又少,只有管户的税务登记信息和上年度纳税情况的基本信息,而且在执行中由于现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经常造成纳税户的注册地址、电话与实际不符,对稽查实施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不便。

3.现行稽查选案方法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目前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稽查选案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尚没有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选案随意性较大,准确性较低。人工选案主要是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依赖税务台帐或凭借选案人员及一些老同志的主观印象进行,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4.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由于选案人员既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而稽查与征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运作过程中,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还没有一整套好的办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职责规定移送、转办的工作流程。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

5.专项检查,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协查案件影响选案准确率。每年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项检查多,结合当地实际征收管理情况的检查;上级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也逐年增多。另外,全国协查案件增长迅猛,这样稽查部门安排相应的稽查计划其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约束。

二、提高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措施

1.选案工作应引起各级稽查部门的重视。各级稽查部门应根据人员情况进一步充实选案人员,不能配备专职选案人员的,对兼职选案人员一定要明确职责,选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信息第一的观念,要解决目前选案准确率的问题,就必需首先解决好人员问题,这是做好选案工作的基本条件。

2.建立科学、统一的稽查选案方法。首先,稽查选案要做到开门选案。改变稽查部门单独选案的做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掌握选案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与征管部门联系,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同时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业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项目等有关基础信息,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其次,以计算机选案为主、人工选案为辅。我省目前征管、稽查软件正在开发,届时就可实现稽查与征管联网,实行计算机选案。稽查本身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加工,因此应进一步强化稽查信息管理系统、案源管理系统、稽查辅助查询系统,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选案的准确性。

3.建立科学、全面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税源监控信息,税收管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收入信息、财产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租赁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

地税系统内部信息。征收窗口单位的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情况;征收单位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变化、经营情况、停歇业、非正常户、异常户等信息,尤其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管理部门有关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及缴纳情况,欠税情况,建筑房地产经营纳税人项目管理情况。

地税系统外部信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信息,公、检、法、纪检部门涉税案件等,金融部门有关涉税人的帐户设置及资金往来情况,工商部门有关领取执照的纳税人的变动情况;从政府、国税、统计、计划、技术监督部门取得有关稽查内部和外部信息构成科学选案的基础数据。有了信息采集网络,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稽查选案信息整合,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检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克服传统稽查选案的主观性与随意性问题,增强科学选案水平,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和稽查工作质量。

4、建立信息联

系制度。完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大税务机关与企业经营信息共享面。尽一步丰富征管信息的输入内容,使税务机关随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整体共享。

出纳工作方案范文6

关键词:受纳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措施设计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几年,国内大部分城市基建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城市余泥渣土和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增长,由受纳场统一接纳、统一管理的方式为解决余泥渣土出路的方法之一,尤其深圳市近两年审批立项受纳场大量增加。但受纳场在解决弃土弃渣同时,若不注意水保措施的运用,将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大规模堆土作业、大面积地表的产生,成为诱发水土流失的隐患点。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批准立项的必备条件,又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因此,为使受纳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就必须要做好受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笔者对深圳市受纳场水保方案编制主要要点进行粗略的探讨。

1 对主体工程的分析

1.1 选址分析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盐排砖场南北侧三处地块受纳场、龙城大窝坑受纳受纳场、坪地高桥受纳场,五个地块受纳场,原有用地均为林地、菜地,均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一期位于羊台山森林公园内、二期工程用地亦为林地、鱼塘等,均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且二期工程部分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屋围淤泥渣土受纳场、下围岭淤泥渣土受纳场均处于塘朗山郊野公园片区,均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由此可见,受深圳市城市规划用地影响,除填海工程外,大部分受纳场选址为在现状山地、山坳进行建设。根据深圳市生态控制线规划及水源保护区条例,开发建设项目选址受到此2个因素限制,受纳场工程为临时工程,在后期需进行复绿,恢复原有用地。方案编制中,施工期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措施布设及后期封场排水绿化措施布设,成为编制要点之一。

1.2 工艺分析

主体工程设计的受纳场填埋工艺流程大部分为:余泥渣土产生运输至场内(分类、分区填埋)填埋单元分层摊铺碾压分级、分台阶堆置覆土绿化封场。以某2个受纳场为例,对工艺进行简单的分析。

1号受纳场总用地面积约304hm2,总库容约3910万m3,原始地貌单元为低丘坡地与沟谷相间地貌, 场地地形整体上呈西高东低的趋势,山坡较陡,地形起伏较大。堆置方向先从北往南,再从西往东顺序填埋,总体是从山谷向锁口处挡土坝位置逐步推进(按各分区填埋的先后顺序推进)。一般沿设计的堆置台阶标高开始堆置,随排卸的进展逐步向外扩展。

1号受纳场平面图

在该受纳场项目中,部分填埋区主体根据山体现状设计二次填埋,堆体由山谷向锁口处慢慢推进,从水保角度分析,不会一次性造成较大面积的水土流失,且所处地形为四面环山,二次回填堆体不易形成滑动面而存在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该项目二次回填可行。

2号受纳场占地面积63.40hm2,总库容为1155.0万m3,位于塘朗山的东北坡,场区地势为丘陵山地,在地形上为北低南高,堆置方向先从南往北,由低向高推进,总体是从锁口处挡土坝位置向山谷逐步推进。堆置方向采用前进式多水平堆置,一般沿设计的堆置台阶低标高开始堆置,随排卸的进展逐步向外扩展。

2号受纳场平面图

2号受纳场局部剖面图

在该受纳场项目中,主体工程设计为较快形成填埋体顶部环境园,先进行一次回填,以较快形成顶部环境园平台,再进行二次回填至设计库容。从水保角度分析,根据该受纳场所处地形,该受纳场为山谷型受纳场,仅为受纳四面仅北面为山体,其余三面在回填后形成人工多级边坡山体,在二次回填后,形成的滑动面,可能会存在滑坡的隐患;从投资及资源角度分析,在每一次的平台回填后均需进行坡面绿化防护,再进行第二次回填时,将第一次种植绿化植被填埋,造成浪费。笔者认为该二次回填不可行。

水土保持方案中,评价是基础,设计是主体,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水土保持方案不是主体设计的“补丁”,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相关规程规范,对建设项目是否涉及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并结合新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以及第三十八条等提出的水土保持新理念,修正主体工程选址、布局、设计及施工组织等[1]。对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明确修改意见,必要时可对局部方案提出否决意见或要求代替方案,切实做到保护优先。在以上2个受纳场对比分析案例中,对于不可行方案应需和主体设计再进行充分沟通,从而实施可行方案。

1.3 挡土坝与施工期排水关系分析

在绝大多部分受纳场设计方案中,均将挡土坝及截洪沟的修建设计在前期。以上面1号受那场为例,先沿场地边缘修筑A、D区1~5号挡土坝,挡土坝与截洪沟同时施工,并做好坝脚的排水沟以及场内地下排水盲管。挡土坝完工后才能受纳弃土,同时修建场内填埋作业道路作为内部作业道路。挡土坝前期修建有主体工程稳定,截洪沟实施有利于将周边汇水引排出区外,但当堆土高度未至挡土坝顶部时,填埋体由于经过碾压压实,土体表面雨水渗透率极小,这将导致汇水至坝底无法往外排。以上面1号受纳场3号坝为例,坝顶高程为90m,坝底高程为68.84m,当堆土堆至高于68.84m而低于90m高程时,便会存在积水问题。从水保角度分析,排水为至关重要分析,在方案中,认为可将坝体修建高程与每次堆置平台高程相平,坝体高程随平台高度而升高,乃至最后设计高程,将有助于施工期间排水。

2 方案编制中的主要措施设计要点

在受纳场水土保持方案中必不可少要考虑到施工期间临时排水,此项常为主体设计中所缺乏欠考虑部分;同时需考虑永久排水,在对主体已设计永久排水需进行校核;最后设计封场绿化设计。针对此三方面,笔者进行论述分析。

2.1临时排水设计

填埋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在分层填埋过程中的临时排水措施为方案编制中的重点。每填满一个平台即在预留的平台上进行覆土,覆土厚度0.5~0.8m,每填高10m分一个台阶,因此,在填土前,在分级平台上部山体3~5m位置修建一条截水沟,拦截上部山体汇水,再将水引排到作业区外,并在该平台的内侧修筑临时排水沟,由下至上逐步形成排雨水系统。在上一个水平台阶填埋时下一个水平形成台阶。临时排水系统最终接至坝下排水沟排至现状排水设施中。由此可见,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主要为填埋每个平台时,在填土平台上设临时排水沟,疏导平台汇水;在平台上部山体设截水沟,引排上部汇水,避免对填土平台造成影响。

施工期截排水沟设计按洪峰流量计算时,集水面积小于10hm2的汇流区应用水利部提出的推理公式计算,水利部推理公式:Qm=0.278KIF,临时截排水沟设计按20年一遇进行设计,50年一遇进行校核。

2.2永久排水设计

为确保受纳场安全,防止场外雨水汇入到库区内,在工程措施上设置环库永久截洪沟。永久截排水沟设计按50年一遇进行设计,100年一遇进行校核,汇水面积集水面积大于10hm2的则应用《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中的经验公式法进行计算。广东省经验公式:Qm=C・H24・F0.84。以2号受纳场为例,周围截洪沟沿场地东西两侧填埋界限设置,截洪沟沿地形设计,由南往北布设,最后在挡土坝底部沉沙后,进入下游沟渠。

永久截洪沟为方案编制中的关键点,只要在截洪沟设置好后,将周围雨水有序疏导至下游,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堆土施工措施设计。

2.3封场绿化

封场绿化为方案编制中最后措施设计的亮点,大部分受纳场也已设计封场绿化,但水保方案编制中应从水保角度、生态修复、生态恢复进行重点考虑。

以上文中2号受纳场封场绿化设计为例,封场保留现状绿化面积占地183386,受纳余泥渣土后新增绿化占地面积387790。受纳余泥渣土后新增绿化按绿地性质分平台绿化和边坡坡面绿化。边坡坡度设计为1:2.0,坡度小,可以满足种植大乔木对坡度的要求。2#地块上空有高压线经过,树种应选择中小乔木,避免影响高压线。

(1)高压走廊绿化:树种选择中小乔木,避免影响高压线。树种配置上以小群落混交方式为主,形成自然多层次绿化。

(2)平台绿化: 主要以各种乔木绿化,乔木间距为2mX3m,树种主要为中华楠、山杜英、珊瑚树、假苹婆、深山含笑等乡土树种。树种配置上以小群落混交方式为主,根据小班的立地条件、林分类型和林种功能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慢生树种(以地带性建群种为主)与速生、伴生树种相结合,耐荫树种与中、喜光树种相匹配,上层树种与下层树种相配套,生态型树种与景观型树种合理配置。

(3)高边坡绿化及地被:采用灌草种子混播,尽量增加绿量,恢复自然地被。

绿化坡面效果示意图[2]

3 结语

目前,我国城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仍出现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和实施,各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日趋完善,方案编制单位基础资料的积累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加上编制人员的实践总结,一定能编制出科学而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从而为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