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治理方案范例6篇

尾气治理方案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1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加油站油气回收、机动车销售单位的监管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宿迁市2020年固废辐射与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实时监控尾气检测数据。2016年我市全面接入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目前,全市23家环检机构检测数据实现省、市、县区实时联网传输,对检测和监管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切实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科学化水平。三是强化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明查暗访及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环检机构、加油站油气回收、机动车销售单位的执法检查,严格查处涉嫌数据造假、不按规定开展检测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5家机动车环检机构。

(二)加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应用

2019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市县区的10套固定水平式和1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积极探索机动车尾气污染方式方法,采取“机动与定点”监测监管相结合,建立“环保出数据、公安作处罚”模式,加大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的监测处罚力度,推进机动车遥感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制定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超标车辆认定办法,结合机动车自身状况,在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基础上上浮20%,综合判定不合格车辆。截至目前,共移交公安实施处罚不合格车辆约700辆次。

(三)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根据《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40号)要求,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部分重点任务。截至目前,完成36台重型柴油货车监控装置试装工作;全市共摸底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0497台,在用柴油车路检路测897辆次,入户抽测358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404辆次,全部达到省厅任务要求;同时,结合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开展重点车辆排放检测数据核查,核查排放检测数据9858条,核查率为100%。

二、特色工作

一是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设备顺利通过计量认证(CMA)专家评审。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运行以来,我局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对接,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的计量认证上提出新思路、迈出新步伐。12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委派专家组对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进行现场评审,并认定基本符合计量认证要求,这一步标志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将成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要抓手,同时,将全面激活全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应用。

二是中心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宿迁市城市建成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37座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实现了中心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全覆盖。目前,国控站点1KM范围内加油站已全部改造到位。

三是开展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油品抽测。今年以来,我市率先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油品抽测工作,重点加大对国控站点2KM范围内建筑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抽测力度,对抽测排放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限制进场作业等措施。同时,对机械使用的油品进行抽测,督促车辆所有人提供油品购买发票,如油品检测超标将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重点车辆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平台的作用,对市区高排放限制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定位装置并与市级平台联网,重点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放抽测,严格限制排放不达标、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同时,建立重点车辆超标排放“随手拍”群众举报平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商砼混凝土、渣土车等重点排放车辆上粘贴举报平台二维码,严厉查处冒黑烟、带泥上路等污染环境车辆。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2

[关键词] 手术方案;急性阑尾炎;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 R656.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11)04(b)-176-02

急性阑尾炎手术是普外科较为多见的手术之一,目前临床上存在着较为常用的两大手术方案,即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而每种手术方案又存在着各自的优缺点,例如腹腔镜手术不仅具有创伤小、瘢痕小的优点,而且还存在着手术并发症少等许多优势[1],但是对阑尾炎性包裹、粘连等以及盲肠壁内的阑尾等仍以开腹手术为好。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腹腔镜手术和开腹手术的临床对比研究就成为提高临床疗效、改善患者预后以及体现“人性化”的医学理念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笔者选取18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对其实施不同手术方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于2008年2月~2010年3月在我院选取18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符合《外科学》诊断标准[2],同时对存在以下情况者予以剔除:①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存在严重疾病者;②存在恶性肿瘤及血液疾病者;③因语言障碍和智力障碍而影响交流沟通者。另外所有患者或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18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中,男107例,女73例;年龄18~65岁;急性单纯性阑尾炎48例,急性化脓性阑尾炎81例,急性坏疽性阑尾炎51例。

1.2 分组

将符合入选条件的18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随机分为开腹手术组和腹腔镜手术组,每组90例。其中,开腹手术组中,男53例,女37例;年龄18~65岁,平均(32.0±9.3)岁;急性单纯性阑尾炎24例,急性化脓性阑尾炎41例,急性坏疽性阑尾炎25例。腹腔镜手术组中,男54例,女36例;年龄18~65岁,平均(31.8±9.6)岁;急性单纯性阑尾炎24例,急性化脓性阑尾炎40例,急性坏疽性阑尾炎26例。两组年龄、性别及在病情分类等临床资料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 手术方法

两组患者均进行术前准备,如消毒、备皮及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和嘱咐患者术前尽量排空膀胱等,而麻醉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给予腰麻联合硬膜外麻醉,另外术中做好各种指标的监测工作。其中,开腹手术组在于患者右下腹麦氏点进行横形或斜形切口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然后将渗液处理完后在回盲处探查阑尾,找到阑尾后进行分离、结扎以及剪断等处理(将去除的阑尾置于标本袋行病理检查);而对于残端的处理我们采取荷包缝合包埋的方法进行相关处理,手术完成行一期缝合切口。

腹腔镜手术组:①在患者脐上缘行10 mm弧形切口,同时建立压力在12~15 mm Hg(1 mm Hg=0.133 kPa)的人工CO2气腹;②插入10 mm Trocar,并置入腹腔镜进行探查处理;③运用5、10 mm Trocar在反麦氏点及耻骨上方进行穿刺以便形成主操作孔;④采用无创性钳牵引阑尾将其系膜完全打开后,利用超声刀电凝对阑尾系膜和阑尾动静脉处理;⑤在距阑尾根部5 mm和10 mm处采用套扎线套扎处理后将2个套扎线之间的阑尾行剪断处理(去除的阑尾通过操作孔置于标本袋);⑥利用电灼等措施对阑尾残端处的黏膜实施处理;⑦术毕,消除气腹、缝合操作孔。

对两组患者来说,一旦手术期间患者出现腹腔内渗出物较多的状况,则需要利用生理盐水等对患者腹腔进行彻底及全面处理,然后置入引流管进行引流。

1.4 观察指标

根据现行的临床研究设计方案,制订《急性阑尾炎患者临床调查表》,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表现、手术方案、手术情况和术后情况等;对以上内容有专人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数据统计与处理分析。

1.5 手术效果评估方法

按照《外科学》[3]进行评估,即临床痊愈、显效、无效。

1.6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急性阑尾炎患者手术效果对比结果

见表1。由表1可知,两组手术治疗方案无差异,效果相当。

表1 两组急性阑尾炎患者手术效果对比[n(%)]

注:与开腹手术组比较,χ2=2.67,P>0.05

2.2 两组患者手术相关情况比较

见表2。由表2可知,两组手术治疗方案在术中出血和手术切口及术后的恢复方面腹腔镜手术方案好于开腹手术方案。

表2 两组患者手术相关情况比较(x±s)

注:与开腹手术组比较,P>0.05,P

3 讨论

对于急性阑尾炎的治疗[4]应做到及早手术,因此这就要求普外科医生做到对急性阑尾炎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等相关知识充分掌握,尤其对于老年患者来说由于其特殊性,临床对阑尾炎的诊断稍有难度,这就更加要求了临床医生要有牢固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一旦患者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就应给以手术治疗。

通过本次对急性阑尾炎患者采取不同手术方案的临床对比研究中发现,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无差异,提示我们对于急性阑尾炎的手术治疗方面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临床效果是一致的;但是通过表2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开腹手术无论是在手术切口、术中出血量,还是在患者术后的恢复方面均劣于腹腔镜组(P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对18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的临床观察发现,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都有各自的适应证及优缺点。因此,笔者认为扩大样本量以及加强探寻与对比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的适应证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寻求更加“人性化”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临床疗效和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腹腔镜与内镜外科学组.腹腔镜阑尾切除术常规[J].腹腔镜外科杂志,2006,11(2):359-360.

[2]吴阶平,黄家驷.外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234-236.

[3]吴在德.外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467.

[4]狄文广,于振宇.老年阑尾炎180例临床特点分析[J].中华中西医学杂志,2006,4(5):17-18.

[5]郑华军.30例老年急性阑尾炎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9,3(19):32-33.

[6]赖添武,莫志和,陈国锋.腹腔镜治疗老年人急性阑尾炎32例临床分析[J].微创医学,2009,4(3):301-302.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3

    关键词:日本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94-02

    二战过后,日本为加快经济发展,大规模推进工业生产,从而忽视了本当受到同等重视的环境保护和防治。与此同时,随着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和大范围普及,再加上日本国土狭小,汽车尾气所排放的污染物更为突出,使得日本多地大气污染程度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市民健康生活,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使日本民众深受其害,开始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和企业界在日本人民“还我蓝天、红日”、“还我自然”、“为人的生活而奋斗”的呼声的压力下,开始积极地对公害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取得了显着成效豍。从而,日本从根本上转变为公害防治的先进国家,目前环境污染等公害问题对日本经济发展的制约愈发减小。由此,认真总结日本规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经验,对推动中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工作有着宝贵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一、日本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演进历程

    日本政府为应对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问题,先后制定、修订了有效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法规,在治理日本汽车尾气污染的工作中举足轻重。

    (一)日本早期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日本最早的控制汽车尾气排放的制度,是1966年运输省制定的一部限制使用汽油燃料的汽车排放CO量的标准规定,这是史上首个国家标准。此规定控制CO小于3% ,1969年加严到2. 5%,1971年规定小型车CO小于1. 5% ,轻型车CO小于3%竖。

    1968年后,日本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基础,通过法律手段强化汽车尾气排放标准。1971年,为控制汽车尾气排放,CO、HC、NOx、PM(颗粒物)和铅化合物被增加进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72年底,日本着眼于汽车所排放的废气规制了一般标准。 1973年开始,日本开始实行控制汽车燃油蒸发排放的法规,增加了HC和NOx作为排放控制标的物,并分别对不同类别不同体积的汽车所排放的废气制定不同级别的排放标准。

    七十年代后,轿车汽油燃料使用量增长,日本各地出现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造成日本人民疾病数量也激增,为控制轿车尾气排放量,日本又先后制定法律法规。从1974年开始,日本针对氮氧化物制定了尾气标准,并从1976年起除了继续保持CO、HC的排放量不再增加外,主要强调的是严格对NO的排放控制,要求其排放降低80%豏。

    1978年,日本借鉴美国制定了本国化的控制汽车排放尾气的法律,该法能实际实行,汽车技术的改革、民意等都起到关键性 同时,在六七十年代间,日本地方自治法院通过制定各种法规、基准,严格控制排污,很好地阻止了工业公害加大损害民众的健康,对环境保护作出较大贡献。

    (二)日本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强化

    随着车辆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发展,日本也开始不断修订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还规制了更为严格的法规。1986年日本对使用柴油燃料的轿车尾气排放进行了限制,并制定法规按期对正使用车辆进行车检。九十年代以后日本按照限制尾气排放的法规把汽车分为了汽油车和柴油车,并开始对柴油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控制。但汽车尾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仍然有众多城市的NOx严重超标,主要是因为法规标准的修订不能及时应对日益增加的汽车使用量,加之废气排放量大的重型车辆开始广泛使用,环境污染问题每况愈下。

    于是,日本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关于在特定区域削减汽车排放的氮化物总量的特别措施法》(简称《汽车NOx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特别排放标准的卡车、公共汽车等机动车辆,东京和大阪及其周边地区被指定为特定区域丰,并将NOx排放总量列入专项制定计划中。

    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虽然在日本得到了有效地施行,但NOx的标准依旧难以达到环保基准。另外,汽车尾气排放中的颗粒物被认为会致癌,成为民众热点关注问题。

    (三)环境公害诉讼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修订

    在日本以前的环境法规中,重点是对NOx进行规制,忽视了汽车尾气排放的粒子状物质特别是具有致癌性的微粒物PM。由此,日本政府针对颗粒物于2001年6月修订了《汽车NOx法》,将之更名为《汽车NOx·PM法》,对排放的PM以及NOx进行了规制,此法规定在规制的对象中,只有符合法律标准的汽车才能核准登记,过了登记放宽期限还仍使用的汽车不能发放车检证。从此次法律修订可见,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焦点,促进日本政府及时采取措施遏制颗粒物排放,并且2000年1月的尼崎公害诉讼判决更是对该法的修订有不可磨灭的推进作用。

    2000年1月底,日本神户地方法院判决了一起国道汽车尾气污染损害赔偿案。首先,法院承认尾气排放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颗粒物与受害者的健康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定政府和国道管理部门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并判决其向居住在43号国道附近的50位公害患者支付巨额赔偿金超过3亿多日元。其次,法院责令政府和国道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判定国家和公路公团在该国道沿线50米以内,就汽车排放悬浮颗粒物,限定每天平均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15毫克,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质豑。此公害诉讼案件的判决认定较之以往有重大突破,开启了国家政府赔偿的先河,在日本引起强烈反响,对促进日本以后进一步防治汽车尾气污染有重要作用。

    《汽车NOx法》的修订,重点规制了特定对象的尾气污染排放并针对颗粒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标准,较好地遏制了汽车尾气污染排放。

    (四)21世纪日本防治尾气排放法规动向及进展

    为更好减轻大气污染,东京于2003年推出了日本首部专门对PM2.5及其以下排放的法令,甚至严于欧美正在执行的标准。新法规实施首日,在所有进入东京的路口,都有交警对汽车进行排放检查。

    2006年4月1日,日本开始施行《关于特定特殊机动车尾气规制的法律》,俗称《OFF-ROAD法》,是日本史上首部对非道路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规制的法律。日本于2006年10月对大型车、2007年10月对中型车、2008年10月对部分小型车,依次开始进行规制。此次的规制十分严格,要求NOx削减25~43%,PM削减15~50% 豒。在对PM的规制上日本比当年欧盟、美国的标准还较为严格。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 腹腔镜;开腹手术;成人;急性阑尾炎;疗效;安全性

DOI:10.14163/ki.11-5547/r.2016.01.033

急性阑尾炎亦称为急腹症, 其发病较急, 并伴随剧烈的疼痛感[1]。鉴于目前临床上多用腹腔镜与开腹手术治疗成人急性阑尾炎, 为了明确两者疗效及安全性, 本研究将对其使用的治疗方法进行分析,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5月~2015年5月本院收治11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 根据手术时所采用方案分为对照组(50例)和研究组(60例)。对照组男女比例23∶27, 年龄21~75岁, 平均年龄(47.36±9.23)岁, 其中单纯性阑尾炎25例、化脓性阑尾炎25例;研究组男女比例31∶29, 年龄20~75岁, 平均年龄(47.82±9.16)岁, 其中单纯性阑尾炎34例、化脓性阑尾炎26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照组行开腹手术:使用硬膜外麻醉, 采取麦氏切口, 其长度为3~6 cm;沿着结肠带寻找阑尾, 若系膜较厚, 则需分次将其结扎;若系膜正常, 则可使用血管钳于阑尾根部进行戳孔, 进行带线结扎后切断系膜;切断完毕后应留有0.5 cm阑尾结扎线, 使用碘酒进行消毒处理后打结。研究组行腹腔镜手术:术前予以排空膀胱措施, 使用静脉麻醉, 行平卧位;于脐部上缘1 cm处行弧形切口, 往里充入CO2气体以建立气腹;使用腹腔镜予以观察, 上抬15°, 左倾30°;在麦氏点位行5 mm切口, 使用分离钳予以分离小肠周围粘连部分, 缓慢将阑尾提起至呈扇形展开, 使用超声刀分离阑尾系膜及根部, 行电凝法修复残端, 复位小肠, 检查无误后消除气腹, 切口予以逐层缝合。

1. 3 观察指标与疗效判定标准[2] 时间指标:手术时间、排气时间、住院时间。临床疗效, 其中显效:出院时间≤2周, 切口无感染;有效:出院时间2~3周, 切口轻度感染, 但已缓解;无效:出院时间>3周, 且切口感染严重, 愈合较慢。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两组时间指标比较 研究组手术、排气、住院时间分别为(52.13±6.31)min、(8.41±3.76)h、(6.79±2.35)d, 均显著优于对照组(107.23±5.23)min、(25.34±10.71)h、(10.53± 3.24)d,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 2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 研究组中显效60.00%(36/60)、有效36.67%(22/60)、无效3.33%(2/60);对照组中显效30.00% (15/50)、有效20.00%(10/50)、无效50.00%(25/50)。研究组总有效率96.67%(58/60)显著高于对照组50.00%(25/5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急性阑尾炎为临床常见疾病, 常使用开腹手术, 但由于其切口较大, 易形成感染, 且效果不明显。为探讨腹腔镜与开腹手术治疗成人急性阑尾炎的疗效及安全性, 本研究针对本院收治11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资料予以分析。

本研究通过分析两组时间指标, 结果显示:研究组手术时间、排气时间等时间指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

此外, 通过对比两组临床疗效, 结果显示:研究组总有效率96.67%显著高于对照组50.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 腹腔镜手术治疗成人急性阑尾炎的疗效显著, 且具较高安全性, 能有效改善各项时间指标, 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宋邕.腹腔镜和开腹手术治疗成人急性复杂性阑尾炎临床分析. 中国医学创新, 2014, 11(8):144-146.

[2] 李国华, 李春雨.腹腔镜和开腹手术治疗急性阑尾炎的疗效和安全性对比.中外医学研究, 2014, 12(22):29-30.

[3] 张武坤, 田绍昆, 贺晓霞, 等.腹腔镜手术与开腹手术治疗成人急性阑尾炎的对比研究.中国处方药, 2015, 13(5):109-110.

[4] 滕廷鹏, 张春皎, 李胜, 等.腹腔镜与开腹手术治疗成人急性阑尾炎的Meta分析.中国全科医学, 2012, 15(8):2670-2673.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5

日本政府为应对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问题,先后制定、修订了有效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法规,在治理日本汽车尾气污染的工作中举足轻重。

(一)日本早期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日本最早的控制汽车尾气排放的制度,是1966年运输省制定的一部限制使用汽油燃料的汽车排放CO量的标准规定,这是史上首个国家标准。此规定控制CO小于3%,1969年加严到2.5%,1971年规定小型车CO小于1.5%,轻型车CO小于3%。1968年后,日本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基础,通过法律手段强化汽车尾气排放标准。1971年,为控制汽车尾气排放,CO、HC、NOx、PM(颗粒物)和铅化合物被增加进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72年底,日本着眼于汽车所排放的废气规制了一般标准。1973年开始,日本开始实行控制汽车燃油蒸发排放的法规,增加了HC和NOx作为排放控制标的物,并分别对不同类别不同体积的汽车所排放的废气制定不同级别的排放标准。七十年代后,轿车汽油燃料使用量增长,日本各地出现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造成日本人民疾病数量也激增,为控制轿车尾气排放量,日本又先后制定法律法规。从1974年开始,日本针对氮氧化物制定了尾气标准,并从1976年起除了继续保持CO、HC的排放量不再增加外,主要强调的是严格对NO的排放控制,要求其排放降低80%。1978年,日本借鉴美国制定了本国化的控制汽车排放尾气的法律,该法能实际实行,汽车技术的改革、民意等都起到关键性同时,在六七十年代间,日本地方自治法院通过制定各种法规、基准,严格控制排污,很好地阻止了工业公害加大损害民众的健康,对环境保护作出较大贡献。

(二)日本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强化

随着车辆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发展,日本也开始不断修订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还规制了更为严格的法规。1986年日本对使用柴油燃料的轿车尾气排放进行了限制,并制定法规按期对正使用车辆进行车检。九十年代以后日本按照限制尾气排放的法规把汽车分为了汽油车和柴油车,并开始对柴油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控制。但汽车尾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仍然有众多城市的NOx严重超标,主要是因为法规标准的修订不能及时应对日益增加的汽车使用量,加之废气排放量大的重型车辆开始广泛使用,环境污染问题每况愈下。于是,日本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关于在特定区域削减汽车排放的氮化物总量的特别措施法》(简称《汽车NOx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特别排放标准的卡车、公共汽车等机动车辆,东京和大阪及其周边地区被指定为特定区域,并将NOx排放总量列入专项制定计划中。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虽然在日本得到了有效地施行,但NOx的标准依旧难以达到环保基准。另外,汽车尾气排放中的颗粒物被认为会致癌,成为民众热点关注问题。

(三)环境公害诉讼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修订

在日本以前的环境法规中,重点是对NOx进行规制,忽视了汽车尾气排放的粒子状物质特别是具有致癌性的微粒物PM。由此,日本政府针对颗粒物于2001年6月修订了《汽车NOx法》,将之更名为《汽车NOx•PM法》,对排放的PM以及NOx进行了规制,此法规定在规制的对象中,只有符合法律标准的汽车才能核准登记,过了登记放宽期限还仍使用的汽车不能发放车检证。从此次法律修订可见,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焦点,促进日本政府及时采取措施遏制颗粒物排放,并且2000年1月的尼崎公害诉讼判决更是对该法的修订有不可磨灭的推进作用。2000年1月底,日本神户地方法院判决了一起国道汽车尾气污染损害赔偿案。首先,法院承认尾气排放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颗粒物与受害者的健康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定政府和国道管理部门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并判决其向居住在43号国道附近的50位公害患者支付巨额赔偿金超过3亿多日元。其次,法院责令政府和国道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判定国家和公路公团在该国道沿线50米以内,就汽车排放悬浮颗粒物,限定每天平均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15毫克,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质。此公害诉讼案件的判决认定较之以往有重大突破,开启了国家政府赔偿的先河,在日本引起强烈反响,对促进日本以后进一步防治汽车尾气污染有重要作用。《汽车NOx法》的修订,重点规制了特定对象的尾气污染排放并针对颗粒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标准,较好地遏制了汽车尾气污染排放。

(四)21世纪日本防治尾气排放法规动向及进展

为更好减轻大气污染,东京于2003年推出了日本首部专门对PM2.5及其以下排放的法令,甚至严于欧美正在执行的标准。新法规实施首日,在所有进入东京的路口,都有交警对汽车进行排放检查。2006年4月1日,日本开始施行《关于特定特殊机动车尾气规制的法律》,俗称《OFF-ROAD法》,是日本史上首部对非道路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规制的法律。日本于2006年10月对大型车、2007年10月对中型车、2008年10月对部分小型车,依次开始进行规制。此次的规制十分严格,要求NOx削减25~43%,PM削减15~50%。在对PM的规制上日本比当年欧盟、美国的标准还较为严格。2007年5月,日本政府修订了《汽车NOx•PM法》,目的为进一步加大遏制NOx和PM排放的力度。该法规定,在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个别交通集中区域和需采取对策的区域内,从2009年年初起采取针对该特定区域污染防治的对策以及汽车限行等措施。2009年9月日本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的指标,其标准与美国相同(日均值35g/m3,年均值15g/m3)。

二、对日本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评价

日本汽车尾气排放的治理随着排放标准法规的不断实施完善,已经进入法制规范时期,其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有效解决,值得中国借鉴。

(一)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很大程度上关及到汽车尾气污染治理的进度,各个国家也都将规制汽车尾气污染的法律制度重点集中在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上。日本根据对大气监测的环境和实际状况的变化,对尾气排放标准法规进行及时改进。在排放法规演进历程中,随着环保基准的不断提高,日本也逐年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制。

(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法律制度制定严格

日本政府为保证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高效性,相继制定了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和法制,配套一定的奖惩机制,以此进一步推进了日本汽车的环保技术革新。目前日本实施的尾气排放标准是世界上最为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之一,也正是日本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严格制定和有效实施,使得日本汽车产业不断致力于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保障了日本汽车的国际竞争力。

(三)加大对NOx和PM的总量控制

日本在尾气污染防治中,不只是对不同种类不同重量的汽车尾气排放制定了不同级别的标准,更注重对各种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日本还根据污染物产生的衍生污染进行检测分析,通过分析结果将NOx排放总量列入专项制定计划,并且将其控制细化到了具体的行业中。

(四)环境诉讼对推进法规修订起重要作用

在日本历史上,各地区发生多次汽车尾气公害诉讼,特别是引起过重大影响的尼崎诉讼案,这一判决对日本政府今后的治理环境的政策影响较大,提示政府、公团在以后的公路管理和建设中不应当只考虑公路的公共性和利益性,而忽视沿线的少数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

(五)政府监管执法到位

尾气治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 超声;急性阑尾炎;外科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我院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经外科证实的急性阑尾炎患者87例,其中男52例,女35例,年龄7~80岁,平均36.2岁。

1.1 诊断方法 选用ATL HDI 5000型超声诊断仪,患者采取平卧位或左侧卧位,先用低频探头常规扫查腹部,除外妇产科及泌尿系疾患,初步了解阑尾情况后,用高频探头重点扫描右下腹,肠道胀气明显者需要用探头逐渐加压推开肠道气体,仔细寻找并观察阑尾的形态、大小、阑尾内回声及阑尾周围组织的改变等[1]。

2 结果

87例中,76例患者二维及彩色多普勒超声像图呈典型表现,与手术及病理结果吻合,诊断符合率为87%。其中急性化脓性阑尾炎38例,急性单纯性阑尾炎34例,坏疽性阑尾炎7例,阑尾穿孔或阑尾周围脓肿8例。

3 讨论

急性阑尾炎为急腹症中常见疾病,由于起病急、进展快,所以早期诊断、早期手术对预后有直接关系。超声诊断急性阑尾炎的标准是声像图上显示一非压缩性阑尾,其最大外径>6mm,通常阑尾的长度变异大(2~20 cm),因此,不能因显示阑尾较短将其漏诊[2]。阑尾发生急性变时;周围组织包绕粘连,阑尾均有不同程度的迂回,超声所测阑尾长度几乎小于高体标本。

急性阑尾炎可分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急性坏疽性阑尾炎,阑尾周围脓肿是急性阑尾炎主要的并发症。单纯性阑尾炎时,阑尾轻度肿大,炎症局限于黏膜和黏膜下层,黏膜可有小溃肠或出血点,黏膜充血,超声图像以黏膜增厚为主,阑尾呈管状或蚯蚓状,管壁回声增强,内部呈低回声,横断面呈同心圆样结构,无蠕动,多可见到盲端。部分单纯性阑尾炎,超声不能发现肿大阑尾,或仅在右髂窝肠间隙探及少量不规则液性暗区,肠蠕动增强,但临床症状典型,因此,超声在阑尾区未发现异常声像并不能完全排除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时,由于炎细胞浸润,各层增厚较明显,浆膜高度充血,阑尾脓胀、增粗,外径在1.0cm以上[3],管腔扩张,内积脓,伴或不伴有粪石,阑尾周围有炎性渗出的液暗带,外周环绕强回声条带为包裹的大网膜或肠系膜。急性坏疽性阑尾炎由于各层壁坏死,炎性渗出,壁明显增厚,并且厚薄不一,层次不清,局部可穿孔,形成腹腔积液,阑尾肿胀明显,外径可超过1.5cm,声像图与化脓性阑尾炎相似,有时难以区分。阑尾周围脓肿,可见混合性包块,边界尚清晰,形态不规则,包块位置固定,内部结构杂乱。

值得注意的是阑尾的位置随盲肠而变异,如盲肠后位阑尾则由于肠气干扰很难显示,对异位阑尾则需要扩大扫查范围。对于女性患者,右下腹发现混合性包块时鉴别诊断很重要,需排除异位妊娠、卵巢囊肿尤其是畸胎瘤蒂扭转、附件炎性包块等。

综上所述,超声对肿大阑尾及周围结构有较高的显示率,具有准确性高、操作方便、无创无痛、费用低廉的优势,可提高急性阑尾炎的早期诊断,对临床治疗方案的选择及对手术风险评估具有重要的价值,值得推广。

参 考 文 献

[1] 张缙熙.新编超声诊断问答.北京:科技技术出版社,20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