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合规管理培训范例6篇

征信合规管理培训

征信合规管理培训范文1

关键词 信息化技术 税源管理 优化税收服务

中图分类号:F127.6(263)

文献标识码:A

信息管税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趋势,推进税收征管根本性变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强化税源管理、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信息管税思路,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效。“信息管税”思路的提出,无疑是税收征管思路的重大变革,更是对征管信息化工作的深化。

一、我局信息管税的现状的思考

近年来,我局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使税收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干部素质和部门整体形象得到提升。这充分证明,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拓展,为强化税源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平台,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日益显现。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信息化数据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信息化管税的有效发挥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信息化意识不够。一些人受传统管税思想的束缚,总认为现时征管软件的运用不如旧征管更直接、更有效,认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只是赶时髦,最终还得依靠大量的人员去管税,接受新生事物较差,对以信息化带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心存疑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信息化理解不全面。提到信息管税可能有些人就想到软件、想到了计算机,现代信息化技术对征管工作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软件不是万能,它只是服务税收管理的一种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如果背离了业务管理的优化重组,背离了制度创新,背离了基础工作,而寄希望于信息系统“包打天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再好的一种武器,如果没有配套的作战指挥系统,也无法在战场上发挥有效作用。只有在技术与管理并重的条件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与效能。

(三)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尽管推行计算机办公、运用系统征管软件加强税源税收管理已经多年,但因多方面因素存在,部分干部信息技术水平依然不高,绝大部分只能停留在简单的过程操作,办事效率低,有的甚至将计算机作为摆设,更不用说通过现代网络办理相关税收事宜。

(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集中体现为四大瓶颈:一是缺乏数据信息过滤防范机制。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征管基础数据中出现了许多空壳户、虚假户,数据信息失真,产生了大量垃圾信息,给税务数据分析对比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缺乏数据信息采集操作规范。当前,由于没有一套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税收管理员存在重复采集、无效采集的现象。三是缺乏统一的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平台。过多的日常管理软件给税收管理员带来了大量的案头工作,致使税收管理员没有时间下户巡查、采集数据。四是缺乏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目前,数据信息对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如何通过利用评估对数据信息质量进行反馈和持续改进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要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

二、现阶段做好信息管税的建议

征管信息化必然推动征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但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的支撑,就无法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体现更好的效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信息管税思路,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当前,结合我局局情,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同时,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思考提高我局信息管税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升税务人员信息化意识。税收业务人员是直接操作税收征管软件的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数据质量的好坏。对税收业务人员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数据质量意识的培养。税收业务人员首先要对数据质量有深刻的认识,对数据差错造成的影响要有充分认识,让其树立“零差错”的意识和数据质量就是税收执法责任的理念,在录入数据时,尽量做到一次做对;二是业务素质的培养。对征管系统操作建立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并对每一位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能按照税收业务的规范准确地审核、录入数据;三是税收征管软件操作技能的培训。对税收业务人员进行各类征管软件及数据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使其能熟悉各类软件的处理原理和业务处理流程、熟练操作相应模块。

(二)提高对“信息管税”思路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方向落到实处,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信息管税”必须单纯依托信息化软件的错误认识,克服软件万能的认识误区,树立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信息管税意识,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税模式。

(三)强化人力保障。业务与技术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而人力保障对于业务和技术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应积极引进信息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培养精通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推进信息管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要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从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税工作服务。

(四)夯实基础,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税收信息化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必由之路。同时,解决和遏制征纳信息不对称涉及制度、流程、机构、系统和人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系统上下、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才能逐步解决。

一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交互快速化。近年来,要推进纳税人沟通平台,建立立体化网络互动客户服务系统,用信息化来引领和服务纳税人,实现“两个减负”、引导纳税遵从、构筑和谐征纳环境的一项关键举措。实现网上办税多样化,信息传递双向化,征纳互动制度化,网上培训经常化。

二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维护自动化。要充分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实时动态保真保全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落实减负增效工作。在征管数据采集、录入关口,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设置数据关口准入前置程序,及时将错误数据拦在信息系统之外,做到数据来源合法、逻辑相符、含义准确、操作规范。

三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软件一体化。目前各级税务系统开发应用的税务软件有几十个,各个软件之间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解释。要按照数据大集中的总体要求,全面整合、提升信息系统的整体架构和规范运营管理体系,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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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具体做法

(一)实施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

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框架基本构成。逐步取消了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实现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按照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的目标,目前已基本形成辐射所辖乡镇、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框架体系。加大了对被征地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区被征地人员就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市区被征地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被征地人员免费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免费进入劳动力洽谈会,2003年举办12场被征地人员专场劳动力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3500余个。在培训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加大对农村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根据不同对象给予相应额度的经费补助,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开展农民职业培训。目前,全市共建立城乡培训基地104个,落实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820万元,组织2.5万名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帮助实施就业1.6万人。

(二)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

针对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人员的实际情况,宁波市于2002年制定了《宁波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村改居”的原行政村居民和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的人员,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一次性缴纳2―4.6万元不等。男性在年满60周岁、女性在年满55周岁时,可按月享受200―300元不等的养老保障待遇,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保障水平,2003年养老保障待遇每人每月调增40元。截止到2003年底,全市434个行政村(社区)进入实质性试点运行阶段,累计参保人数达95908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达到38058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实施,对于加快城市化建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了缓解和逐步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03年宁波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起包括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医疗服务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规定,参保人和村集体每年各缴纳45元/人,市、县、镇三级政府共补助60元/人,参保人即可享受30%―80%不等、最高3万元的住院费用补助及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免费体检等保障。由于政府扶持力度大、体系完整、保障待遇较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推出就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在2003年当年4个试点县(市)、区农民参保率达到85%,共有168.7万人参保,占全市农民的40%以上。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8年宁波市率先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并适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实际补差金额,不断缩小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差别。截止到2003年底,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共有56936人,比1999年底增加了1.3倍,支出低保保障金3648万元,比1999年增加了3.6倍。农村低保居民月人均补差56.55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2.5%。同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从2000年开始,低保资金从县、乡、村三级支出改为县、乡政府支出,真正使低保成为政府行为。从对低保对象单一的生活保障,发展成为对低保对象生活、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

(五)发展农村社会救助事业

积极推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已达到61%,集中供养的条件不断改善,资金得到保障,列入新建、扩建、改建的敬老院项目95个,总投资2.06亿元,将增加6380张福利床位。总投入4500万元的第一、二批160个“星光计划”项目如期完成,第三批66个“星光计划”项目将全部安排给乡镇敬老院,总投入达到1.54亿元。

助医、助学等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农村特困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助”政策,同时开展了社会捐助、慈善帮扶、勤工助学、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六)建立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网络

全市普遍建立起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将服务平台从城市向农村延伸,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险、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就业管理和服务、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和帮困助残管理服务、农村大病医疗统筹和救助、老年人福利事业管理和服务、优抚优待等职能,加强了对社会救助以及劳动就业、社保、低保、优抚等社会事务的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48个街道、79个乡镇、204个社区、34个行政村建立了基层服务机构,其中有35个街道(乡镇)、165个社区实现了信息联网。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需着重抓好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理清思路,协同各方,全力推进。各级政府建立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社保意识。

(二)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打破,一蹴而就。实行统筹社会保障制度,我们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体制创新、改革与稳定、财政实力与农民利益要求的关系,坚定目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逐步到位。要从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入手,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政府扶持,多方筹资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用于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支出比例。要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民参加社会保障,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农村福利事业。此外还要重点引导农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障,将参保既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狠抓落实,规范操作

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连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规范操作,统一政策,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并抓紧研究制定法规和规章,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的法制化。

三、进一步推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设想

(一)统筹城乡就业

加强农民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农村劳动力普查登记,进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求职培训,积极推行政府免费职业介绍,培育发展农村劳动力职介机构。挖掘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每个乡镇至少确定一家综合性培训基地,形成县(市)、区、镇(乡、街道)二级培训网络。加快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建设好城区中心劳动力市场和各乡镇(街道)分市场,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覆盖到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实现全市劳动力就业信息联网运作、信息共享。

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离土离乡、离土不离乡和从事家庭来料加工等多种形式得到比较充分的就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支持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施行鼓励被征地人员自谋职业、鼓励自谋职业者从事非正规就业、从事非正规就业享受失业人员待遇等三项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招用被征地人员,视同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费、用工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的优惠政策。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非农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5年内完成20―30万人次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完成45万人次的农技培训,完成1000名优秀农民进高校培养,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30%以上。加强培训基地与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劳动力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也可采取“订单式”培训、“定向型”培训和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和就业率。实行培训补助政策,对受训的农民进行适当补助,被征地人员培训参照下岗职工培训补助政策。

(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多渠道建立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力度,鼓励在企业从业的农民直接参加城保,积极探索农民特别是近郊农民和失业农民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城保的办法。加快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使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3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人员和撤村建居人员都纳入保障范围,探索一般农民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办法。改革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基础管理,按照权利义务明确,政府投入、水平适应农村实际,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6年参保率达到应保对象的80%以上,建立健全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医疗服务三大体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民门诊统筹办法,在完善深化的基础上,探索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集体和农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探索不同层次社会保险(障)制度及政策的相互衔接。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建立完善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障和就业促进制度,解决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在建立新制度时要考虑城乡社保的“接口”,通过交费年限折算、交费金额折算等多种形式,探索城乡社保的衔接办法,逐步形成多层次、适合不同人群需要、互通衔接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立健全各项社会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保障标准和补差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实际救助金额应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60%。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动态管理。进一步实施对低保对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和扶持,把促进低保对象就业作为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点。

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全面实施集中供养,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对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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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国税基层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这几年来,我们坚持按照“改革为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建设”的原则,在推进基层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着力加强基层国税部门的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全省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是科学定位基层建设的基本内涵。早在1997年,我们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将基层定位在县市局的工作思路,并先后于1997年、20__年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了两次大的撤并,全省有近30个县市局撤销了所有的征管分局,使县市局成为征管查、业务与行政管理合一的全功能基层机构,国税基层征管机构由组建初的1200个收缩到200个;为了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我们确立了“网络建设到县,数据处理到市,信息集中到省”的建设目标,大力推行税款集中征收、硬件集中建设、信息集中处理、人员集中办公,赋予了新时期基层建设新的内涵。

二是总体把握基层建设的工作思路。这几年,我们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基层建设,使基层国税工作始终沿着理性的轨道健康发展。一是抓治队促治税。认真贯彻“治税必先治队,治队务必从严”的指导思想,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税、完成收入任务的根本措施,一手抓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一手抓管理,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廉政意识。二是抓基础强基层。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各级基层国税机关整体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广大基层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基层的工作手段和管理方式更加先进和完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通过加强税源管理、入库管理等基础性征管工作,确保了基层税收管理质量的稳步提高和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抓机制建基层。这几年,我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范的工作制度,通过深入推进“两权”监督,强化了对基层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的制约,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实行经费报账制度和预算外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规范了基层财务管理;通过推行基层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四是抓机关带基层。为了发挥好机关对基层的表率和带动作用,我们坚持以“三个一”为龙头,突出抓好一把手、一个班子、一个机关,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学查改”活动,认真查找机关在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更好地发挥了机关对基层的示范作用。

三是及时调整基层建设的工作重点。按照信息化、集约化管理的基层建设思路,我们把基层建设的重点逐步由乡镇机构转移到县市一级国税机关。在基本建设上,重点建设县市局机关。到目前,90%以上县市局办公楼建设已经完成,省局明文规定,一律停建乡镇分局所有基建项目;在资金投向上,重点投入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络到县的目标,重点投入干部培训教育,开展全员岗位业务培训,全员年度统考,五个系列能手竞赛,全面提高了干部素质;在班子建设上,重点抓好县(市)局班子建设,省局举办了“十佳县市局长评选活动,相继举办了县市局长培训班和科级干部培训班,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素质,增强基层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干部素质建设上,由于明确了思路,抓住了重点,促进了基层国税部门的机关面貌、工作环境的改善,实现了基层国税机关两个文明(物质、精神)相互促进、两个素质(政治、业务)共同提高、两个形象(内部、外部)相得益彰的目标。

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实践,我省国税基层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基层面貌焕然一新。由于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基层建设的效果明显。到目前为止,全省国税系统已形成固定资产总额达35亿元。县市局除少数单位在建外,其他已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全系统已贯通了省、市、县三级高速宽带网,建立了以ctais、防伪税控、出口退税等应用软件为主体的业务管理体系和以办公自动化、税务网站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使信息化已覆盖了从硬件到软件、从网络到技术、从应用到管理、从业务到行政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基层税收信息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工作方式深刻变化。这几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税收改革;一手抓机器控税,一手抓机制管人。全面推进信息化支撑下的税收征管、人事、机构三位一体改革,使基层国税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大大提高,实现了科技与管理、机器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不仅实现了基层机关工作方式、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化,带来了基层税收征管的一场深刻革命,同时也促进了广大国税人员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的巨大转变,培养和锻炼了一支能适应税收现代化管理的基层国税干部队伍。

――队伍素质不断优化。一方面,通过分层次、多途径地开展教育培训、全员考试、能手选拔等活动,营造了一个你追我赶、奋发向上、争当能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培养了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国税干部队伍。目前,全系统国税干部85%以上已达到大专文化水平,并涌现了一大批计算机、征管、

稽查、会计、写作等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切实加强以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为重点的“两权”监督,推动了廉政建设和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使基层干部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有效防止了各种不廉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社会形象不断改善。这几年,全系统以争创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大力开展了税收文化建设和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树立了基层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几年来,系统上下精神文明建设层次不断提高,全系统建制单位都被授予县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其中130个基层单位在新一轮评比中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国税部门大都名列前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我省国税基层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在推进集约化、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必须研究相关的管理配套措施;在推进征管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快业务重组和职能调整,以建立适应税收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在基层队伍建设上,还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动力不足、活力不够、苦乐不均的问题等。

二、对新时期基层建设工作的思考

基层是我们做好国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积极顺应经济发展趋势,认真把握基层国税工作规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以促进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要创新理念。随着经济和社会集约化、信息化、知识化趋势的不断加剧,我们所讲的基层建设,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基层建设,而是建立在科技兴税基础上的基层建设;也不再是小农经济、计划经济时代的基层建设,而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基层建设;不再是分散管理、粗放管理下的基层建设,而是集约管理、科学管理下的基层建设。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我们推进基层建设的着力点,就是如何科学地利用有限的资金一手加快信息化建设,一手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如何适应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有效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效率;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基层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要明确目标。下一步基层建设的目标就是,以县市国税机关为重点,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以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目标,深化税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税收服务,推进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国税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基层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营造融洽的征纳关系,塑造良好的国税形象。简而言之,就是要建设数字基层、规范基层、阳光基层、文明基层,逐步实现基层税收信息的电子化、业务管理的标准化、办税操作的透明化和管理理念的人文化。建设数字基层,就是要通过整合内外信息资源,搭建一体化的电子平台,构建网上国税,实现业务处理的网络化,从而实现所有的工作都上机,所有的信息都入网的目标。建设规范基层,就是要引入质量管理理论,按照信息化的要求重组税收业务流程和岗责体系,实现税收管理过程和岗位职责的标准化管理。建设阳光基层,就是要全面推行公开办税、阳光作业,把税收管理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建设文明基层,就是要全面开展税收文化建设,用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档次,营造文明、法制、公平、效率的税收文化环境。要适应信息化要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计算机专业和应用知识,造就一大批懂原理、善应用、会操作的业务骨干。

(三)要把握前提。一个是理论前提。就是要继续落实基层定位于县市的思路,这是加强基层建设的理论前提。按照这一思路,今后基层建设主要就是县市以上国税机关建设。把握这个前提,有利于克服基层建设的盲目性,增强计划性;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循序渐进,有的放矢;也有利于着眼长远,立足现实。传统意义上的税务基层,指的是地势偏远、点多面广的乡镇分局、农村税务所。而随着经济集约化、城乡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国税基层建设的重点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把基层定位于县市,就能使我们腾出更多的精力,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县市以上国税机关建设。另一个是工作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信息化建设,这也是下一步基层建设的工作基础。实践证明,近几年我省国税基层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比较好的成效,是与信息化的全面推进密不可分的。在信息化的支持下,纳税人可以选择多元化申报方式,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缴税事宜,从而使得基层征管机构大幅撤并成为可能;在信息化的支撑下,基层国税部门的信息通过网络几秒钟就可以传输到上级机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信息化的监控下,基层国税干部的税收执法都通过计算机进行,更加公开、透明,既便于纳税人监督,也能有效防止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由此可见,信息化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基层国税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所推进的基层建设,实际上应是信息化支撑下的基层建设。

(四)要突出重点。推进新时期国税基层建设,必须着力抓好六个重点:

第一,深化征管改革。就是要抓好信息化建设基础上的业务重组和机构重组。在当前信息化纵深推进的形势下,必须建立一个推动基层工作落实的运转机制,这个机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规范、简明、高效。要达到这个目的,在基层机构设置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度收缩县以下征管机构,理顺征管业务流程。具体来讲,就是要适应信息化运行体系的要求,按征管的环节设置基层机构,按工作的环节设置工作岗位,按设置的岗位健全责任体系,按业务的流程规范操作行为,按规定的岗位责任严格考核。省局正在钟祥进行税收现代化管理试点,其核心是按照税收业务环节和ctais运行体系进行机构和岗位重组,完成了征管模式转轨变型的关键一步,同时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加强了税收服务和责任考核。从试点运行情况看,通过重组机构和业务,进一步理顺了管理机制,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减小了执法风险。对试点的经验还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待成熟后再在全系统推广。

第二,优化税收服务。基层部门是国税机关执法的主要阵地,也是服务纳税人的窗口。一要强化服务观念。要牢固树立民本税收观,坚持以民为本、以纳税人为本的观念,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根本职责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平等观,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权利和尊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二要建立服务规范。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的税收服务已逐步开始按照依法行政的标准与要求,向统一、规范、法制的方向发展。当前急需的是要研究和建立一整套以税法为依据、以优化管理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依托,贯穿税收管理业务流程全过程的税收工作规范和税收服务规范,包括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三要加强服务考评。要通过规范的服务考评机制来检验税收服务的效果,包括从税收

宣传、纳税辅导、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票证管理、税务检查到行政处罚、听证、复议以及诉讼等全过程,以取信于社会、取信于纳税人。

第三,提高队伍素质。基层是国税机关的主体,也是我们带好队伍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完善管理机制。当前,基层国税干部动力不够、活力不足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解决这一问题,重点是要积极引入竞争、激励、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一个公平、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形成一套科学、管用、规范、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素质结构、知识结构;要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当前重点是要全面推行能级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以考试确定专业等级、以考核确定实际工作能力、以综合考评确定能级的办法,并将能力级别与职级晋升、工资收入挂钩,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局面。其次,要发掘人力资源。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关键在人。必须坚持开发与使用并重、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搞好税务人才的资源开发,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全系统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为国税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培训的时间安排上,应采取长远规划、分段培训的方式,比如以五年为一段,保证每一阶段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以此建立一个长效的定期培训机制。在培训的内容上,以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基层各类专业人才的素质,特别是计算机、法律、写作等专业人才队伍;以新理论、新技能、新知识为重点,全面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国税干部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在培训的形式上,要采取岗前培训、岗中培训与换岗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国税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四,改进管理手段。信息化是推进基层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建设下一步重点要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发挥现有的省市县三级网络的作用,并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广泛借助外部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国税工作。一是要全面应用。就是把计算机广泛应用于业务、行政、后勤、人事等各项税收工作中,最大程度地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潜能和优势。在这样一种条件下,我们就可以依托计算机网络,采取高度集中设置信息处理中心的管理模式,建立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特征的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二是要全程监控。就是运用征收管理的基本软件,将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监控体系,包括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定税管理、税款缴纳、延期申报、停歇业管理到出口退税、日常稽查、文书管理、违章处罚等全过程都实行信息化管理、网络化运作,实现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机器管人”的根本转变,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三是要全员使用。就是所有的干部都能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在信息化条件下,基层国税工作的每一个程序、环节和岗位都通过计算机设置成应用模块,每个模块都需要靠人来完成,这就要求每个国税干部不仅要会使用计算机,而且还要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权限进行规范的操作,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

征信合规管理培训范文4

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我市国税系统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收入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加强税源分析管理。各地要针对计统部门刚设立的情况,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按照“更新理念、加强分析、推进改革”的思路,认真落实税收收入计划,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分析。加强计会统基础工作,开展中海壳牌、LNG电厂、龙门水泥等重点税源、新增税源以及对经济税源影响较大事项的调研,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的跟踪监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注重抓好新办商贸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针对税负率、行业特征指标等重要指标开展重点纳税评估,切实提高加油站纳税评估系统和车购税“一条龙”管理系统的使用效能,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结合日常检查,加强对纳税资料信息的比对、分析。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国际税务审核评税工作,增强反避税能力。

加强欠税管理。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建立欠税档案,认真落实欠税催缴、欠税公告和欠税人报告制度,加强内外宣传,发挥欠税公告的重要作用。及时跟踪纳税人申报、缴库情况,对于没有及时入库的税款,要立即催缴、追查,积极清理陈欠,有效防止新欠,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推进计统改革。以提升征收质量为着力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改革税收会计核算制度,将基层分局、县(区)局多层次核算,统一集中到县(区)局进行会计核算。全面应用TRAS软件(报表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月快报、旬报、重点税源调查和监管工作,切实抓好税收计划管理。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工作部署,在建立统一岗责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推广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细化工作规程,做好人工考核评议工作,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力度。

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日常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继续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利用做假账、两套帐和帐外帐经营等手段进行偷、骗税违法案件。全面推行首查责任制,及时组织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和地区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执法监督。制定税收执法检查五年规划,切实解决执法检查存在的随意性、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问题。制定和落实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大额减免或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对检查案件要确定一定比例定期进行复查。严格落实税收会计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主要税种征收管理、税收票证、税款入库等管理检查,加强岗位考核,严格过错追究。

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抓好集中和日常税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以*国税网站、12366热线和*电视台、*日报为平台,加大税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继续开展手机发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政策资料上门活动。定期举办纳税辅导例会和办税员培训班,开展税收管理员上门宣传辅导等经常性税法宣传活动,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最新税收法律政策。

(三)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贯彻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从思想认识、政策理解、人力配置、部门协调、岗位设置、户籍管理、考核体系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管理、监控、评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目标管理考核以及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办法,突出抓好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环节。组织开展征管工作检查。

加大征管基础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推广总局综合征管软件2.0版培训和全面上线准备工作,针对总局综合征管软件2.0版的系统特点和征管业务内容,结合实际,重点抓好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法制与税收稽查三大部分内容的培训,实行全员培训、按岗培训、按岗辅导,确保上线后各岗能熟练应用具体岗位务实;强化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加强纳税户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税务登记、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和定期年检换证工作,加强纳税户动态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规范普通发票验旧购新、限量供应等管理制度,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

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认定审批;进一步完善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严格执行辅导期间有关管理规定;继续抓好“四小票”的日常税务管理,突出审核环节工作;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建账的监督管理,将建账检查作为日常税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车购税改革后续管理,强化车购税征收“一条龙”管理;按照“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字方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抓好*年汇算清缴以及汇算清缴前期各项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审批工作,完善所得税征收台账,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反避税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涉外企业所得税基础管理检查工作,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提高反避税能力。

(四)深化信息应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建设。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市国税系统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管理办法,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加快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推进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做好交叉稽核、税控收款机、出口退税及车购税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抓紧建立培训测试环境,做好培训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总局征管软件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努力解决行政管理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的数据库备份问题。按照省局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行政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使用效果。以适应全省征管数据大集中的要求,加紧对系统网络进行改造升级,确保网络畅通。建立新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努力做好反入侵、防病毒工作。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资料“一户式”储存、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建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技术应用平台,完善*国税网站,加强税收法律、政策咨询。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诚信纳税。继续做好宣传送达、咨询辅导、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等涉税服务工作;继续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和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省局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和工作规范。

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新机制“新账不欠”精神,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我市出口退税“ISO”管理,在严格审核、防骗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免)税的审核进度;对新办企业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检查;进一步重点做好新办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登记、办退和监管工作。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涉农税收优惠等政策。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加强理想理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着重开展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创造“崇尚廉政”局面。

深化源头防腐工作。建立和落实惩防体系“六个机制”,严格执行中纪委“五条禁令”,开展新一轮的巡视检查工作,拟对两个县区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巡视检查。

加强“两权”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做好立项工作,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加强行政管理权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由一年一审改为一年两审,抓好人事权、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发生腐败行为。

推进行风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一书一卡”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众评公务”活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认真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效率低下、不负责任、互相推委、刁难纳税人、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继续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为税收征管做好服务保障。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制定科学系统的会议、检查计划,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全市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范,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精神,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开展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活动;严格按照“六有”达标规定抓好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完善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务工作,加强工、青、妇工作,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促进全市国税系统“三个文明”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基层领导班子和非领导职位选拔配备和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基层领导干部力量,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法,抓紧推广应用人事管理软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工资管理。

征信合规管理培训范文5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价值导向

苏州市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创建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和联合企业自主培养等途径,制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规则,以维持教育资源配置秩序,满足和增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所开张的活动和过程,是各种行为主体共同管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事务的诸种方式的总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研究,是针对其经费配置低效率、不公平发起的,其目的在于强化政府配置教育资源的有效性,开始重新调整政府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权力边界,关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合法性以及政府对企业、职工和社会需求的回应能力。因此,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强调效率、法治、责任,强调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政府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区域内企业和职工的需要,以最大限度地增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事业的公共利益。

根据上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价值导向,苏州市开展诸多重要工作。第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按需培训机制。1)开展调研,听取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形成科学用工调研报告;2)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进行企业内培训鉴定试点;3)鼓励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结合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设置课程,调整教学内容;4)根据地方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每年公布紧缺人才目录,由政府资助培养。第二,通过政策和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服务产品为主的投入机制。1)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制度,2007年专项经费约350万元;2)明确技师政府津贴制度、高技能人才政府奖励制度、紧缺人才培训政府补贴制度;3)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与成果奖励制度;4)重视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了高技能人才培养“111资助计划”、千名优秀青工技能提升行动和市区生源应届大学生毕业1年内参加高技能培训鉴定,政府给予1次性50%的补贴制度。第三,建立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近三年来,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数成倍增长。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注重质量先行,在课程、鉴定模式、师资培训模式改革上下功夫。课程改革上主推模块化教学,针对企业需求设置科目。鉴定改革上将过程鉴定与结果鉴定相结合,灵活地采用积分制,并力推企业内培训鉴定。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现存困境

随着苏州市场经济日益成熟和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企业职工教育培训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原有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与企业发展和职工自我提升的需求不相适应。从现状分析,苏州市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还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征收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法规、政策力度不足。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1993年开征,依据的是省、市两级文件,没有法规性依据,且未列入省物价局的收费项目。有些企业认为是非法收费,拒不交纳。有些通过银行托收到账后,企业的财务主管或法律顾问还闹到征收站,坚决要求退还,否则要进行行政诉讼。

2.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征收覆盖面不够。市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苏州市区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征收和使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办〈1993〉32号)规定的征收范围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具体原因,以下几类企业并未纳入征收范围:一是区属企业。当年开征时依托的是失业保险征收网络,而失业保险是市、区分别征收,故区属企业从一开始就未能纳入征收范围。二是外商投资企业。由于缺具体的政策,1993年开征时,未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征收范围。后来市政府的《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对三资企业征收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意见〉通知》(苏府办〈1997〉47号)虽规定三资企业也应纳入职教经费征收范围,但苏州市外资企业绝大多数在工业园区和新区,该收费未列入工业园区和新区的收费目录,故至今未能操作起来。而实际上目前职业类院校毕业生80%以上均是由工业园区、新区的企业吸纳使用。有些古城区的企业搬迁到园区、新区后,原统筹的职教经费也拒缴,理由是区内的企业都不缴。如西门子公司、阿尔斯通开关厂等。三是部、省属企业。部、省属企业认为这是地方性收费,“上面”没有规定,因而拒绝缴纳。如供电、邮政、电信、五二六等企业。到目前为止,职教经费的征收对象就演变成古城区内市属的中小型国企。

3.企业经营状况复杂,亏损、停产、半停产以及转制企业曰渐增多,能征收的企业日渐减少。如轻工系统90多家企业,现缴纳职教经费的仅29家。机械、纺工、丝绸等系统的企业原是职教经费征收的主要对象,现由于种种原因,能征缴的企业越来越少。

4.有关部门的配合不够有力。在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的大力支持下,从1999年1月批准同意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职业技术教育经费。但由于一部分企业对该项经费的缴纳认识上有偏差,造成欠缴、拒缴,各商业银行在全面进入市场竞争后,奉行的是“客户至上”的宗旨,常常不愿从客户的账户上代扣代缴,造成了大量的退票,退票率达80%以上,虽经多次协调,情况未见好转。

5.对拒缴职教经费的单位缺乏制约措施。由于职教经费征缴的政策力度不足,加上既无行政措施,又无经济措施,更无法律措施对拒缴单位进行制约,缴与不缴一个样,使原来缴纳的单位感到吃了亏,因而拒缴单位越来越多。部分企业甚至因银行托收了该项经费,与征收站发生各种冲突。

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创新举措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不足,为思考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机制的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促使我们对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方式进行反思,并对地方政府在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因此,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的创新必须遵从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强调关注多元化的社会管理力量,重视企业、职工等利益团体的参与。特别是政府配置教育经费失灵,使我们认识到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其经费配置不能由政府独资管理,除政府外,接受教育的个体以及属于第三部门的机构也需要参与经费管理与调节。

2.区域教育经费配置超越国家权力中心论,中央政府已不再享有唯一的、独占性的配置权。中央政府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资源配置过程中,应被视为经费配置主体网络的一员,占主导性地位。它虽不具有最高绝对权威,却承担着建立指导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区域教育经费配置行为者行动的共同准则和确立有利于发挥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

3.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不仅依靠教育行政管理等级制进行自上而下的协调,而且强调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对话”与“协商”;既实行正式的强制管理,又有行为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谈判;除了采取正统的法规制度,有时所有行为体都自愿接受并享有共同利益的非正式的措施、约束也同样发挥作用。

4.区域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配置的各行为主体在互信、互利、相互依存的基础上进行持续不断的协调谈判,参与合作,求同存异,化解冲突与矛盾,维持区域教育稳定发展,在满足各参与主体利益的同时,最终实现区域教育发展和区域教育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上述四条基本原则,以及苏州市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具体实情,笔者建议:

第一,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出台具体的配套措施。在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春天的时候,政府要防止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在职业教育体系中被边缘化,要在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中充分体现企业职工教育应有的地位,制订促进和监督企业加强职工教育的政策。政府应监督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年]16号关于企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在地方设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和监督部门,行使行政问责制,对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实施监控和协调,充分保障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到位,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并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第二,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政府要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机构的直接管理,依法履行政府对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改变由教育局、劳动局、工商局和众多社会团体等分头管理的模式,减少政府的职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的重复和割裂,形成“政府主导推动、部门规划管理、行业组织推进、企业自主培训、社会共同参与”为特征的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培育协调全市职工教育的行业组织,赋予其一定的实际权限,要为相关行业组织配备必要的场地、人员,培养年富力强的行业组织领军人物后备人选,建立长效的协会活动经费来源制度。

第三,健全地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机制。经费机制是在管理体制完善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落实体现在:首先,对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统筹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由苏州人大列入地方性法规(宁波市采取的是该方法),增强征收该项经费的法规力度。其次,根据目前苏州市区行政区划调整、企业隶属关系、性质变化较大等实际情况,由市政府发文重申对该项经费的统筹,明确征收范围、征收数额、制约措施等等。

征信合规管理培训范文6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数据(信息)集中层级以及信息共享程度不断提高,各地对数据分析应用的程度愈来愈高,也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在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不少税务机关征管业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薄弱,一是信息共享度不高,数据重复报送和录入,使用效率不高;二是数据管理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数据标准、采集、储存、清理、维护等工作需要规范;三是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上级机关通过数据分析指导基层工作以及基层利用数据开展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能力需要提高;四是税务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一些干部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同时也制约了各项征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数据的管理,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数据的采集、应用、、维护及质量考核工作,充分利用征收管理信息资源,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现就征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数据采集,确保录入质量

数据采集是影响数据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遵循及时、完整、真实和规范的原则,根据相关业务规定结合应用系统的操作要求,制定严密有效的数据采集规范。数据采集规范应包括数据来源、采集频度、采集时间、操作岗位、操作步骤、操作内容和采集内容等要素以及各要素间的逻辑校验。

要明确各个采集环节、岗位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好入口关,做到数据在采集前有审核,采集后及时复核、校验,要建立起问题数据的处理机制,发现问题数据及时确认并纠正,确保数据录入的质量,使采集到应用系统的数据能够满足各级税务机关的数据应用需求。要统筹数据资料采集工作,避免同一信息多头采集。

二、加强数据维护,提高数据质量

各地应建立严密的数据质量监督机制,要根据总局明确的数据质量监控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数据质量监控项目,依照指标特点,采取人工审核、计算机自动审核、人机结合审核和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审核。做到对采集到应用系统的数据既有过程控制,又有事后监控审核,促进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各地应规范数据维护工作,确定数据维护程序,明确数据维护权限和职责。要定期对错误数据和垃圾数据组织清理,杜绝问题数据的积累,保障征管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对应用系统中存储时间长、使用频度低的历史数据,可按有关规定予以结转、存储,长期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调取应用,以提高系统运行和数据使用的效率。

三、整合数据资源,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共享

总局正在致力于信息化系统的整合及数据标准的建立。各地应在总局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优势整合总局统一软件、自行开发的应用系统及其他外部信息的数据;建立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分布数据,更加有效地实现各类数据的共享;在满足“一户式”存储、积极应用的税源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促进报送资料的简并和办税程序的简化,优化纳税服务。

对实行省级数据集中存储的,应处理好存储与应用的关系。为了数据的安全,可以逐步提高数据存储的集中度,但数据的应用在保证上级单位对下级管理的要求的基础上,应当开放数据的应用权限,保障数据既是上级管理、监控、指导下级工作的依托,又是各级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支撑。

四、深化数据应用,提高管理、决策水平

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进一步加强数据应用工作,逐步扩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范围,提升数据使用频度和数据分析的效果,积极研究、探索科学实用的分析方法,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

(一)分析征管现状,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征管水平,规避管理风险。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数据分析模型,掌握税源分布状况,监控税源动态,预测经济与税收发展的趋势,加强行业税负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

(三)及时监控执法过程,跟踪执法结果,检查执法质量。

(四)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全面考核和监控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根据数据应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数据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五、规范信息,服务征管与社会

各地要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制度,明确信息的职责、主体以及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要加大对系统内指导性信息的力度,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指标体系,为基层开展税源分析、评估检查和科学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依据;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做到依法、安全保密、真实准确。

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

各地税务机关应遵循分级管理、过程控制、保障安全和数据共享的原则,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的各项制度,用制度和办法来规范数据管理工作,对数据资料的报送、采集、审核、录入、修改、加工、应用、、维护及质量监控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杜绝不规范的操作。

七、加强业务和操作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数据管理和应用的前提。各地要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要将培训和辅导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培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要保证各个岗位的操作人员对负责的功能模块能正确熟练操作,规范处理各项税收征管事务。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既是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征管工作的基础。其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并影响各项管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工作,要让全体税务干部在熟练掌握征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共同关注数据管理和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无小事”的观念,使数据管理工作在各个层面、各个工作环节、各个操作过程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各地在明确征管信息系统运行操作岗责时,要具体明确数据管理责任,要把各项业务工作的考核和相关征管数据质量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