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工作方案范例6篇

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的客观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二、三产业及居民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准确反映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基本结构,为各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推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服务科学发展。

二、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能源统计调查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原则。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三是规范、统一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四是能源消费统计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省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相对接、统一的原则。

三、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内容及制度

(一)第一产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能耗实行全面调查,全市269户。

责任单位: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业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398户。2.个体工业户实行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分别抽取生产经营规模前3名的个体工业户调查。

责任单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经委、市工商局配合实施;个体工业户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组织调查。

(三)建筑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建筑业法人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75户。

责任单位:建筑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从事交通运输营运的载货汽车、载客汽车及其他车辆。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必须选择配合程度高、能够如实提供调查数据的车辆作为样本车辆,样本车辆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一年内固定调查。各县(区)各选择载货汽车15辆、载客汽车15辆、其他车辆15辆作为样本车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交通局、市运政处、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统计局配合实施。

(五)教育行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从事教育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14户。

责任单位:教育行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统计局配合实施。

(六)第三产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除交通运输、教育以外属于第三产业的所有行业的全部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教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全面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267户,

责任单位:第三产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文化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

(七)个体批零贸易及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分别抽取经营规模前4名的个体户进行调查。

责任单位:个体批发零售贸易及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

(八)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农村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实行抽样调查,样本为实行农村住户调查的点和户。

责任单位: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结果交当地统计局汇总。

(九)城镇居民生活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城镇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样本确定为各县(区)城镇住户调查的调查户。

责任单位:、两县由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结果交县统计局汇总,其他县(区)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四、加强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质量评审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2

公路水路运输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专门人才是支撑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全面掌握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人才资源规模、素质、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依据交通运输部《现代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总体工作方案》和《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现年度交通行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合理、真实准确,特制定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方案。

二、调查范围、对象

本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范围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行业。具体包括:

(1)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及相关辅助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等。其中,从事公路水路运输相关辅助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

(2)由其他部门(如国资)负责管理,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联系紧密的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院校等。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和数据测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于国家机关和成建制的、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要求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于数量众多、人员流动频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可采用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和数据测算相结合的方法。

公路水路运输相关辅助业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其他部门(如国资)负责管理,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联系紧密的工程建设单位等,由部、省、州(地、市)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名录进行调查。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五、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数量及其素质、结构、分布、激励等情况。具体包括:不同学历人数、不同学位人数、不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数、不同技能等级人数,女性人数、少数民族人数、不同年龄段人数,不同地区人数、不同层次人数、不同行业人数、不同机构人数、不同所有制经济领域人数,获奖励人数、受表彰人数、技能竞赛获奖人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数等。

六、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需建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实施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

(1)省级调查组织机构

省交通厅成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及人事处、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科技处、公路局、运管局有关领导同志组成(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具体承担交通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州地市级调查组织机构

各州地市参照省交通厅调查组织机构成立相关调查组织机构。原则上调查领导小组由交通局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交通局相关科室、公路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水运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组成。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相关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组成,其中要有懂信息技术的同志参与并提供技术保障,具体承担本州地市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1)全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方案审定、调查动员、工作布置、数据审定和总结表彰等。

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包括:

1)贯彻执行部及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数据采集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建立与部、州(地、市)调查办公室的联系制度,《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动态》。

2)负责对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骨干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3)负责接收、审核、汇总各州(地、市)调查资料。

4)制作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资料。

5)编写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6)组织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总结评比。

7)负责厅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交通企业(名录见附件三)的调查组织实施。

(2)州(地、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本州(地、市)范围内与本次调查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重大问题,并督促检查本州(地、市)调查工作的实施。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在本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省调查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1)根据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州(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州(地、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州(地、市)内调查办公室联系制度,定期统计调查工作动态,并上报省调查办公室。

2)负责组织本州(地、市)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本州(地、市)范围内的数据调查工作。

4)负责接收、审核本州(地、市)范围内的调查数据,进行数据质量验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上报并保管调查资料。

5)编辑制作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资料。

6)编写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7)组织完成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总结评比工作。

(三)调查经费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解决。省调查办公室所需经费由交通厅按原财政渠道申请解决,各州(地、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原财政渠道申请解决本州(地、市)所需调查经费。

七、组织实施

(1)本次调查按行政区划范围组织实施,即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州(地、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项调查工作。

(2)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应根据省调查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研究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组织模式,制定调查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确保建立运转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3)本次调查的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的办法进行,确保所有调查工作人员得到系统的技术培训。

(4)省调查办公室负责统一下发与本方案相配套的调查数据采集软件,以满足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报送要求。

(5)为掌握公路水路运输主要子行业典型单位的人才资源情况,针对道路货物运输、公路旅客运输、汽车维修、汽车检测、汽车租赁、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港口经营、航运等子行业,省调查办公室将在每个子行业中分别选取10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单位填写基础调查表。省运管局、海事局负责协调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确定各子行业单位名单。

(6)厅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交通企业的调查工作由省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7)各州(地、市)确定的工程建设单位等调查单位名录,需报省调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8)本次调查中各级调查机构必须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保存所有调查表及相关资料,防止发生泄密事件,任何单位不得在自治区调查办公室数据前数据。

八、数据采集及处理

(一)数据处理原则

本次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调查表格式、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上报调查数据”的原则,采用分级汇总、逐级上报的工作方式进行。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省调查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统一操作规范使用数据处理软件,严格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内容

1.前期准备阶段

省调查办公室进行人员培训等工作,确定不同单位调查方式。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准备数据处理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2.数据采集、处理阶段

省调查办公室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厅直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相关交通企业的调查数据采集和处理。

在实施全面调查工作过程中,各级调查机构负责收集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基础数据和录入资料,审核调查数据,按要求生成调查汇总资料并逐级上报。

在实施抽样调查工作过程中,各级调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协助调查员的调查工作,收集和审核抽样调查表,推算调查结果,按要求生成调查汇总资料并逐级上报。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将经审核后的基础调查表、全面调查汇总资料上报省调查办公室。

(三)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原则

本次调查涉及面广、调查对象复杂、调查方法多样,数据质量控制任务艰巨。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统一规定,要加强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本次调查数据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人工审核和计算机校验,计算机处理人员和调查人员要密切配合,确保在资料录入过程中不重、不漏,同时要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加强对调查资料的人工审核,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汇总结果合理。

本次调查可利用现有各子行业统计报表中从业人员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数据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合理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调查数据处理中,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数据质量控制原则。审核未通过或未经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基础数据与汇总数据必须一致,不合格的数据必须立即核改,并限时重新上报。

九、资料管理

(一)资料的清点和核查

各级调查机构均应妥善保管调查表。在填写、录入、修改和报送过程中,要严格防止调查表的散失、破损、污损和折皱。

各级调查机构有关人员在调查表、汇总表装订前,必须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如遇有缺失须采取措施及时补充,如遇有破损、污损、折皱应及时更换,重新填报。在确认所有表格齐备、填报清楚无误后,方可装订。

(二)资料的装订和交接

本次调查资料一律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交接。

(三)资料的存档管理

调查资料的存档管理要求遵循如下三条规定:

(1)基层调查组织机构应保存全部调查表资料。省调查办公室须将全省的全面调查数据资料和全省汇总数据资料打印装订后留存。

(2)全省调查办公室保存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和厅属单位报送的资料。

(3)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调查机构要将所存资料按正规档案交接手续,交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3

一、普查意义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资源调查。认真做好这次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目标

1、通过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数据库和国有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

2、编写《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向省文物局上报普查数据和成果。

三、普查对象及内容

1、市境内所有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及其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均是普查对象;

2、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采集;

3、对全市各类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四、普查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何尚民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井益田、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惠善利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史志办、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统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药王山管理局、玉华宫管理局、煤业集团矿业公司、陕煤建司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实施《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各阶段工作计划;

2、组建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办公室和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组,负责对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3、组织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宣传、人员培训和动员安排工作;

4、组织普查资料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5、编制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6、起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经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区县政府、各文物收藏单位(含全市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各级党政机关)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本单位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部门分工

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1、文物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国有文博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2、文化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图书馆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3、档案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各级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5、宗教部门配合做好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6、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7、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要求,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四)普查队伍组织方式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组建普查队,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国有可移动文物情况进行普查。

五、普查经费预算

普查所需经费除中、省负担部分外,其他部分由市、区县财政根据实际予以安排,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1、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指导意见执行;

2、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文物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与规范》制定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标准,组织质量审核和验收;

3、参与普查的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和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4、这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只调查了解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和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情况,不涉及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七、普查安排

普查工作在前一阶段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组建普查机构、制订普查规范、组织普查培训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及收藏单位普查,逐单位、逐件(组)进行信息采集、填写普查纸质表格和电子数据,及时报送和汇总普查成果。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4

区县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方案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为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区县居民收支情况和生活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在“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进程中的监测考核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开展住户调查取得分区县的住户调查资料,是区县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分析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应业等情况的重要信息途径,也是区县政府对“富民”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考核、监测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对研究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 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三、调查内容 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 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 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 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 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 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 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 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统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搞好宣传发动,消除群众顾虑。住户调查是一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富民”工程,调查内容涉及到居民家庭收支方面的诸多秘密,居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决策。因此,对抽中的经常性记账户,其所在的区县、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等,要协同配合做好记账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释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统计调查中涉及的个人秘密受法律的严格保护,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3、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操作。住户调查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各区县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要按照国家城调总队、省城调队的住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步骤、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审核程序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严格上报制度。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手册》和省城调队下发的《河东省城市住户工作细则》以及市城调局制定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执行。各区县对分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8日前以磁盘方式报市城调局住户处。市城调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监审、检查。 5、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住户调查原始台账,做到数据有源、有据可依。各区县对住户调查原始数据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数据处理统一使用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计算机数据程序软件操作。严格执行调查数据评估制度,各区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住户调查数据,需经市城调局审核评估后方可对外公布使用。 6、开发调查数据,做好统计服务。各区县要加大对住户调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分析研究力度,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有关“富民”的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适时推出一些针对性强并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分析精品,及时、快捷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富民强市做好积极贡献。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5

一、目的意义

园区规范整合是今年全县四级干部会议确定的“六大重点工作”之一。集中力量对我办工业园区和企业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排查摸底,切实把家底摸清,对于加快启动全办园区规范整合、协调推进面上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摸底的对象为:全办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园区内和园区外的企业都纳入调查摸底范围。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摸底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指标情况、规划手续办理情况、投入产出及能耗情况、环保排放情况、财税贡献情况、其他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详见《企业详细情况摸底调查表》。

(一)企业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项目名称、产业分类、坐落位置(园区名称、村庄名称)等。

(二)土地使用情况。包括占地总面积,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的占地面积、不符合规划的占地面积),土地性质(使用国有土地面积、使用集体土地面积),建设用地手续情况(有手续的占地面积、无手续的占地面积),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情况(有手续的闲置面积、无手续的闲置面积)。

(三)建设指标情况。包括企业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基本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等。

(四)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包括有无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情况。

(五)投入产出及能耗情况。包括企业项目总投资、2014年度产值和总能耗等情况。

(六)环保排污情况。包括是否有环评手续、批建是否一致,“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及污水(COD和氨氮)排放指标分配情况。

(七)其他手续办理情况。包括立项、安评、用水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八)财税贡献情况。包括2012-2014年企业的国税、地税缴纳情况及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本次调查摸底集中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3月8日至3月11日)。办事处成立园区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组建专门调查摸底队伍,编印相关表格资料,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做好排查摸底准备。

(二)实地调查(3月12日至3月22日)。办事处派出专门调查摸底工作组,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基本信息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并填制完善《企业详细情况摸底调查表》。

(三)汇总分析(3月23日至3月25日)。办事处园区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详细情况摸底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办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情况报告》,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园区规范整合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摸底由办事处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配合推进。

调查工作方案范文6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通过对我市企业劳动关系运行基本情况的抽样调查,掌握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的影响及当前我市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市11个城区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劳务派遣职工。

三、调查内容

问卷主要内容:一是金融危机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包括用工规模、用工机制、用工形式和用工管理等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的变化,用人单位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采取的措施等;二是金融危机对职工的影响,包括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工作时间,以及职工权益维护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和职工调查问卷。

四、调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调查时点: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24时

(二)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8月25日-8月31日):市局成立调查领导小组,拟定调查方案,抽取调查样本单位,召开调查工作布置会,并对各区调查员、录入员进行培训;

2.调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区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采集样本数据,并将审核后的数据进行录入;

3.汇总上报阶段(9月11日-9月15日):市局审核、汇总调查数据并上报省厅,各区对本次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4.调查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市局起草并上报调查分析报告。

五、调查方式和样本选取

(一)调查方式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企业中选取调查对象,采取调查员当面访问的方式进行调查。

(二)样本选取

1.企业样本选取办法:国有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占2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私营企业占40%;其他企业占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占5%。

2.职工样本选取办法:按当天职工出勤人数随机抽取50至100名。当天出勤人数不足50人的,则全部职工作为调查样本。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应按使用人数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比例,同口径选取劳务派遣职工样本。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市局成立企业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工资处。

(二)职责分工

综合工资处:牵头组织调查工作和沟通协调,负责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及企业工资分配状况分析报告的起草上报。

就失处:负责劳动关系状况分析报告的起草上报。

就管中心:负责督导各区的调查、录入工作,配合就失处做好劳动关系状况分析报告的起草上报。

监察支队:负责调查企业样本的选取,协助各区督促企业做好调查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与省信息中心协调解决调查数据汇总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数据录入、汇总、分析和上报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区应建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区调查工作实施及数据的催报、录入和上报等工作。各区调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