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例6篇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1

一、引言

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之一,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CPA”)服务从2009年开始受到CPA行业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注,并逐渐拓展到政府购买服务的多个领域中。政府购买CPA服务的力度日益加大,历经五年多的发展该领域的实践已由点到面、从东到西覆盖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市场在我国的成长尚不成熟,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政府配套政策措施缺乏等问题在政府购买CPA服务中也日渐显现。管庆伟对黑龙江省2013年政府购买CPA服务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该省政府购买CPA服务主要存在购买力度不够,法律规范不健全,购买主体关系非独立平等,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而提出健全法律制度,完善购买流程,加大政府支持等对策。江苏省作为经济发展强省和政府购买服务先行者之一,较早开展了政府购买CPA服务的尝试和探索,其在政府购买CPA服务领域的实践经验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重要的研究价值。因此,本文拟利用江苏省CPA协会所提供数据和本课题组对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调查问卷数据对该省政府购买CPA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该省CPA行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已有尝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以期有助于该省CPA行业的业务拓展和未来发展。

二、江苏省CPA行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实践分析

作为较早尝试政府购买服务的省份之一,江苏省CPA行业亦参与其中为政府提供会计、审计、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来自江苏省注协的数据和地级市调查问卷数据从不同层面反映出目前江苏省CPA行业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现实情况。

(一)对江苏省注协数据的分析2014年中注协CPA行业服务管理和改革课题组抽取31家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向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提供专业服务进行调查问卷。根据该课题组的调查问卷结果,31家会计师事务所有29家均在2012年和2013年向本省财政部门提供过专业服务,其占比高达90%以上。这29家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财政支出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财政工作专项检查、资产清查和审计、财政投资评审等。其中,近90%的事务所提供了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服务,超过50%的事务所提供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财政工作专项检查服务,如表1所示。该问卷中关于购买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29家向财政部门提供CPA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均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获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的有17家,占41.38%;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的14家,占48.27%;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有18家,占62.07%;而采用邀请招标、自我推荐和其他方式的占比较小,如表2所示。事务所取得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方式为按占比排序为财政部门指定、公开招标、定向委托。根据2014年中注协课题组江苏数据,29家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28家提供了服务定价方式与服务价格水平的数据。关于服务定价方式的调查数据表明:10家事务所采用单一定价方式,其中4家由购买方定价、4家由双方协商定价、1家由招标竞价定价、1家为按有关规定定价;其他18家事务所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价格均由两种或以上的定价方式来确定,其中7家事务所采用招标竞价在内的多种定价方式,其余11家则采用了非招标竞价的定价方式。此外,这18家中采用购买方定价在内的多种定价方式的事务所有11家,占比60%以上。关于价格水平的数据显示,28家事务所中仅有8家认为价格水平合适、17家认为偏低、3家认为过低,即70%以上的事务所认为服务价格水平不合理。综合上述问卷结果分析,江苏省CPA行业在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实践中的主要现状体现为:(1)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有限,与2014年行业业务指导目录内容相比尚未很大的业务拓展空间;(2)购买方式中多种方式并存,财政部门指定和公开招标两种取得方式均占主要地位,相对公平合理;(3)服务定价方式基本由政府部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导致较低的服务价格水平。

(二)对镇江市注协数据的分析镇江市CPA行业于近年来广泛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2014年12月,镇江市CPA协会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2011~2014年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共向18家会计师事务所发放18份调查问卷,收回18份。根据问卷结果的初步统计,18家事务所中有2家在上述期间未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故将其从样本中剔除。本次调查问卷设计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时间、内容、占事务所业务收入比重等概况的调查;(2)关于服务取得方式的调查;(3)关于服务定价方式和服务价格水平的调查;(4)关于服务标准或指引的调查;(5)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或执业经验的调查;(6)关于政府对服务质量监督的调查;(7)其他问题的调查。本文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问卷结果分别从上述7个方面进行分析。1.关于服务概况的数据分析。在上述16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前后开始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其它事务所多在2010年左右开始开展此类业务。这也正是江苏省各地级市广泛开始尝试政府购买服务的时期。近4年向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16家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最主要内容按“占比”排列依次为绩效评价、财政工作专项检查、非营利机构及其他组织的审计证业务、资产清查和审计、财务竣工决算。有8家事务所2011~2014年度在向政府提供的专业服务中,绩效评价业务占当年本所业务收入比重位列首位。近4年提供过离任审计、海关稽核、公益金专项检查、津补贴及小金库检查、工商检查等业务的均仅有1家事务所。可见,尽管目前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但服务范围非常有限。进一步调查“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占事务所年业务收入比重”的问题,16家事务所中有2家未提供相关数据,其他14家数据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在2011~2014年中14家事务所都曾持续或间断的向政府提供过专业服务。其中有9家事务所连续4年均提供该类服务,有3家事务所的该类业务开展时间晚于2011年,2家事务所4年中仅提供过1次该类服务。将表4数据绘制成折线图,如图1所示。由表4和图1可知,总体而言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的收入占比为逐年上升,其中2家的业务占比波幅较大,1家事务所在2014年业务占比有显著提高。进一步计算表4数据的统计量,如表5所示。从平均水平来看,14家事务所提供政府服务业务的收入占比平均水平在10%以内,且4年中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总体而言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逐渐成为事务所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从各事务所看,各年中各家事务所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差异较大,存在业务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但是这种差异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其中的2011年的标准差系数最大,原因在于2011年中14家事务所中有5家事务所未提供政府购买服务。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加大,从2012年起各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的业务占比差异开始有明显的缩小,并且这种缩小趋势一直延续至2014年。2.关于服务取得方式的数据分析。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取得方式,问卷中提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向委托、财政部门制定、自我推荐、其他6个选项。根据问卷结果统计发现,16家事务所取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多样,并不存在单一取得方式的情况,具体数据如表6所示。由表6可知,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取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最主要方式为定向委托和财政部门指定。相对于江苏省注协数据分析结果,镇江市事务所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的取得方式公平合理性有待改进。进一步的问卷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结论,16家事务所中有10家认为政府部门在向事务所购买服务时应改进准入制度,11家认为政府应在保证公平竞争方面加以改进。3.关于服务定价方式和服务价格水平的数据分析。对定价方式的问卷结果显示,16家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的事务所中采用双方协商谈判定价的有12家,采用购买方定价的有8家,依据有关规定定价的有7家,采用招标竞价的仅有4家。上述数据表明,政府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价中占据主导地位,甚至起决定作用。服务价格水平高低是服务定价方式的最直接结果。关于服务定价水平的调查显示,16家事务所无一例外的均认为定价过低,13家认为需要政府改进定价标准。4.关于服务标准或指引的数据分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时所依据的执业指引或标准的调查显示:16家事务所中有14家依据中注协的实务指引,6家依据地方注协的业务指引,有3家参照过同行经验,2家参照了网络资源自行制定服务标准,3家依据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行业制定的业务指引成为事务所提供政府服务标准的最主要来源,但就具体的政府购买项目而言,行业标准尚无法满足所有项目的执业需求。有6家事务所认为职业标准的缺乏是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困难之一。5.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或执业经验的数据分析。16家事务所中,有4家认为其在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时专业胜任能力或执业经验不足;有14家事务所在提供该类服务时接受了来自政府等外部机构的培训。这两个数据相互印证,表明作为事务所的新业务的政府购买服务,对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是一个较大的挑战。6.关于政府对服务质量监督的数据分析。问卷数据显示,16家事务所中15家在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时受到政府的质量监督(评价)。但具体的监督评价标准,监督评价时间、监督评价结果等具体内容无从得知,因而监督效率无法得到保证。

三、江苏省CPA行业在政府购买服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的购买方式问题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CPA服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向委托、财政部门指定以及自我推荐等方式获得。尽管政府购买CPA服务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服务的购买方式,但是提供服务的CPA行业与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和历史渊源使得政府购买CPA服务的方式存在着特殊性。根据上述中注协课题组江苏调查数据,公开招标是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首要方式,而镇江市注协数据体现的却是相反结果,即非公开方式占主要地位。可见总体而言,政府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开程度与竞争范围还有待提高,政府占主导地位的格局需要尽快改变。服务购买方式的公平性直接影响到政府购买服务这块利益蛋糕在CPA行业中的切分。不当的购买方式必然导致CPA市场中的低价竞争和低质服务,甚至产生权力寻租行为。这无疑有碍CPA行业的未来良性发展,更会带来政府购买服务的低效率,从而有悖于政府购买服务所倡导的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和倡导社会公平的初衷。当然,最公开严格的购买方式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其费用自然较高。因此,在购买方式的选择上应在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下,结合购买服务项目本身的特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经验等因素综合权衡。

(二)服务的定价问题理论上看,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价方式包括招标竞价、双方协商谈判定价、购买方定价、依据有关规定定价等等。服务定价方式与服务购买方式密切相关,公开的购买方式通常与公开的定价方式相结合。但是在非公开购买方式占据主要地位的现实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的定价往往受制于政府而非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目前作为服务购买方的政府在服务定价中居于主导地位,往往直接对购买服务进行定价;即便是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定价中亦是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对定价结果和价格水平实施影响。上述中注协课题组江苏数据和镇江市注协数据均显示,即便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服务定价时仍然是由购买方定价;并且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服务价格过低。因此,定价方式的确定问题实质是服务购买方式的选择问题。购买方式的透明才会有定价方式的公平。不合理的定价方式会导致事务所的低价竞争和劣质服务,使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形象受损,阻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服务的标准制定问题政府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专业服务是会计师事务所近几年才承接的新型业务品种。但服务的标准制定却滞后于服务发展本身。现实服务提供过程中往往是首选行业标准,但在行业标准缺乏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参照相似业务的执业标准,或者从网络资源中寻找案例借鉴。截止到2015年1月31日,中注协网站公布的涉及规范政府购买CPA服务的实务指引如表7所示。由表7可知,相对于中注协2014业务指导目录中数量庞大的政府委托服务项目,其服务的执业标准数量却严重匮乏。执业标准的缺乏或不完善极大地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业务质量。政府购买CPA服务的目的在于CPA服务的专业性,专业标准的缺乏无疑会导致政府购买服务本身失去意义,也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的开拓。

(四)执业经验和服务能力问题如上所述,向政府提供CPA服务对于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近年来的新兴业务品种。在这一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知识、执业经验和服务能力方面亦显示出力不从心之势。专业知识方面,从目前CPA的教育背景来看,其大学教育阶段专业课程中一般仅开设《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一门相关课程难以应付品种繁多、层出不穷的新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从CPA考试科目看,我国CPA考试科目中并不涉及到政府会计的内容;从CPA后续教育的内容看,其在执业过程中的继续教育内容依然很少涉及此类知识。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和服务经验欠缺直接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借助于执业经验的积累,相近专业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CPA个人的干中学。这些途径获取的专业胜任能力必然滞后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不断发展,从而阻碍事务所该类业务的承接、以及所承接业务的完成质量。

(五)服务的绩效评价问题政府之所以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专业服务,原因在于CPA的专业能力较强和CPA提供专业服务的效益高于政府本身。那么政府购买CPA服务是否有所值就涉及到服务的绩效评价问题。尽管目前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均涉足到向政府提供专业服务,政府在向社会购买服务时亦高度关注作为高端服务业的CPA行业,但是供需双方关注的多为事前的服务购买方式、购买价格、购买程序、购买合同等,以及事中的服务提供、服务标准、服务进度等,而对事后的服务效率、效果、质量等的绩效评价问题却较少涉及。监督机制的缺乏不仅会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低质量,而且还很可能造成市场服务承接方的会计师事务所随意压价、恶性竞争的混乱局面出现,从而导致政府购买CPA服务管理的失控。

四、江苏省CPA行业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改进建议

(一)购买方式与定价方式应不断优化针对上述问题,在购买方式的选择上应在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下,结合购买服务项目本身的特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经验等因素综合权衡,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政府购买CPA服务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定价方式的确定问题实质是服务购买方式的选择问题。从政府层面看,规范事务所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开、公平。政府在选聘事务所之前应向社会公开选聘事务所的范围、基本原则、具体条件和要求,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注意事项等。在选聘过程中政府需从资质和能力上严格把关,引入市场机制,尽可能公开选聘过程和符合条件的备选事务所名单。为提高选择过程的客观公正,还可以引入第三方,通过其他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参与评价备选事务所,有效避免政府在购买方式上的强势地位。从行业层面看,在不同规模事务所争夺政府购买CPA服务蛋糕时行业协会应考虑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干预,避免各事务所之间的低价竞争和行业整体形象的受损。当然政府购买CPA服务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全面推行将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还有赖于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

(二)服务指引或服务标准应尽快制定服务指引或标准的制定不可避免地会落后于实务发展本身。如何缩小标准与实务的差距是理论界和行业协会面临的重要课题。行业协会服务指引的制定与事务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一样均为摸着石头过河。2014年中注协业务目录中涉及鉴证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两大类,金融保险相关业务、国有企业相关业务、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非营利机构及其组织相关业务、其他领域鉴证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六小类,共计98项向政府提供服务的业务项目。分别为每一小类,甚至是每一项目制定实务指引都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因此,较为可行的办法是,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尝试与相关购买CPA服务的政府部门建立政府购买CPA服务项目的案例资源库,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合作研究个案中的具体作法和参照标准,从而将其整合上升至实务指引高度,从而较为快速有效的改善服务指引匮乏的现状。

(三)执业经验和服务能力应大力提高CPA执业经验和服务能力的提高有赖于行业、事务所和政府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从CPA行业做强做大、开拓业务范围考虑,行业协会可在继续教育中增加政府会计和财政知识的培训,提供事务所经验交流的平台。如前所述,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尝试与相关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建立政府购买CPA服务项目的案例资源库,为行业内的其他事务所执业提供借鉴和参考。从事务所个体发展、增强竞争力考虑,事务所需主动学习补充相关知识,必要时引进该领域的专业人才或直接利用专家学者的知识。从政府规范该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考虑,政府有必要对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进行评估,制定选聘办法等配套制度,从而敦促会计师事务所有意识的主动提高执业能力。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在确定承接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后可对其进行委托项目内容、相关政策、背景环境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2

一、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的目的、意义

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促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发展服务业不仅需要科学的规划和政策,也需要有一套规范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通过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过推算可以全面反映我区服务业规模、结构、效益及分布、行业等情况,对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部门管理的需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对象是区辖区内所有从事服务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行业范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国民民经济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47个大类、180个中类、339个小类行业。

本次统计调查将综合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限额标准的划分原则

除国家统计制度已经规定限额标准的行业外,对其他被调查行业,以国民经济小类行业为基础,分别确定划分标准。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以年营业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以本年支出)为指标值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原则上将占行业(不包括个体户)经济总量70%左右的单位划为限额以上单位,其他单位划分限额以下单位。

(二)调查单位的确定与维护

1.调查单位的确定

限额以上单位:根据限额划分标准,以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建立限额以上单位字典库,经清查摸底,结合近两年单位的增减变动,确定初次调查的限额以上单位。

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样本单位:根据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方法,以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建立样本单位字典库,经清查摸底,确定初次调查的样本单位。

2.调查单位的维护(不适应于本次清查摸底)

限额以上单位:

(1)单位增加:调查时新增的限额以上单位由各街道报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审核,在下一报告期内纳入统计,其中,由限额以下达到限额标准的单位同时从限额以下字典库中剔除。

(2)单位减少:对限额以上单位在一个调查年度不得调减,若单位撤消或达不到限额标准,经审核后,在下一调查年度进行调整。

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样本单位:使用周期原则上为一个调查年度。

(1)在调查年度内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更换样本单位:A:国家、省级样本单位更换,则必须相应更换;B:样本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由市统计局选择经营类别相同、经营规模与样本单位上一报告期相近的单位予以更换。

(2)若单位在调查年度内撤消,经审核后,在下一调查年度进行更换。

(3)样本村(居)委会内的个体户,在调查年度内出现增减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填报个体户增减变动情况表。

(三)调查方法

1.对限额以上单位采取全面调查。

2.对限额以下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

抽样方法:

(1)限额以下单位:以市为抽样总体,以国民经济行业中类建立171个抽样框,采用一阶段分层等距抽样方法,以10%的比例抽取样本。

(2)个体经营户:以区、市为抽样总体,将每区市所有的村(居)委会划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子总体,建立24个抽样框,采取一阶段分层等距整群抽样方法,抽取5%的村(居)委会作为样本单位,对其所有的服务业个体户进行调查。

抽样数据使用办法:以全部样本单位推算全市及分区、市总体数据,参加各行业样本均值,测算全市分行业抽样调查数据。区统计局将根据市局推算方法推算各街道服务业比重。

3.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殊行业采取重点调查。

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和出租车客运采取重点调查的方法推算总体,具体调查单位由市局统一抽选确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调查按区市分别进行,我区共抽取9个,在确定重点调查单位时,考虑区域特点、城乡特征、发展水平等因素,保证重点调查单位对市、区均具有代表性;对出租车客运公司按照25%的比例抽取重点单位进行调查,被调查出租车公司填报交通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报表,同时,对承包和挂靠的营运车辆进行调查,填报出租车营运情况表。

(四)其他规定

1.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包括个体经营业)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单独采取现行调查方法。不再划分限额标准,也不参与其他行业的抽样调查。

2.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电信、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权力机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其他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派等行业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不划分限额标准。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表式、主要内容、标准和频率

(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分别建立财务经营性统计指标体系和行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按年度和季度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基层及综合统计报表。调查内容主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及反映其他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状况。

1.财务经营性指标体系: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满足核算为标准,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基础,分别制定适合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财务报表;对个体经营户,在抽样调查表中设置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财务统计指标。

2.行业发展指标体系:行业发展指标体系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由政府统计调查的执行现行国家统计制度,

二是由区直有关部门统计调查的,对部门原有统计指标进行充实、整合,形成新的部门统计制度。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单位划分规定和统计分类标准。

(三)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频率为:年度、年内1-5月份和1-8月份。服务业行业发展统计调查频率为:年度、季度、月度。

四、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实施

各街道要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人员。服务业统计调查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属于部门统计调查的由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属于政府统计调查的原则上按照“属地统计原则”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区统计局:

1.负责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限额划分标准确定服务业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单位,建立全面调查单位字典库,分别建立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框。

3.组织除区直有关部门承担以外的全面调查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对部分行业的重点调查工作;协调、督促区直部门的统计调查工作。

4.负责对区直部门、各街道报送数据的接收、整理、汇总工作。

5.组织对区直部门和各街道的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

6.负责全区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和检查工作。

7.市反馈数据后,按时服务业统计数据,为党政领导、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完成《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调查任务,按照行业全社会口径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汇总,按时向区统计局相关职能科室报送服务业统计报表。

2.加强与各自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参加区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做好行业内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协助区统计局做好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以及各自行业全面调查单位字典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4.负责对行业内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评估。

各街道办事处:

1.根据《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本街道服务业统计数据及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

3.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4.做好本街道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及限额以上单位字典库、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样框的维护、更新工作。

5.制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做好本街道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

1.全面调查工作按行业分工由区统计局相关科室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区统计局有关科室的工作分工为:

综合科: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金融业等行业部门。

调查队:负责组织房地产业等行业部门。

普查室:负责组织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体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部门。

2.限额以下及个体经营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科室要对相关行业的抽样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其中: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及个体户的抽样调查由普查室按现行方式组织实施。

3.重点调查工作按行业分工由区统计局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全部调查资料按照专业分工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录入报市局相关处室。

五、数据质量控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全面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各街道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表方案的要求,对全面调查单位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市、区统计局将其他服务业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六、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步骤

1.7月底,区统计局与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业务衔接。同时于完成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及调查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

2.7-9月份,按照《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年1-5月、1-8月数据,并按照职责分工,完成调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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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我就加强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一发言,供大家讨论。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我省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展、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渗透影响力不断强化,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就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和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近几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作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战略举措,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层次的提高。基于党政领导对发展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和服务业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无论是党政领导制定科学的服务业发展决策,还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部门服务业行业管理和规划水平,均离不开全面、及时、准确的服务业统计数据。

目前,我省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服务业统计信息产出难以满足党政领导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全省经济普查和普查年度GDP核算工作结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服务业统计工作。梁保华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专门就切实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底,省政府召集40多个省级有关部门,召开了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业统计工作。吴瑞林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指出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吴省长讲话精神和有关要求,议定了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联络体系,确定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分工、提出服务业统计工作总体框架、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等工作事项和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有关措施,并责成省统计局负责草拟《进一步加强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修改后下发,指导和促进各地、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是各级统计部门的责无旁贷的使命和不容推卸的责任。我们既面临着一些共同认知的不利因素,也有以往所不具备的有利条件。从不利因素看,除服务业统计面广量大、门类众多、产业活动的特殊性等客观因素给统计调查带来的难度外,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薄弱,部门统计重视不够,统计机构不够健全、人员力量不足,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不够完善,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等问题,仍是制约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的现实因素。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的非常关心和支持,推进服务业统计面临难得的机遇;二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我们基本摸清了我省二、三产业的发展情况,获得了以往不能掌握的较为全面的服务业调查数据资料和基本单位名录,为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了好的条件;三是自2002年以来我省建立并实施了省级服务业统计制度,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服务业统计调查经验,为今后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四是包括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对推进服务业统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了解和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和统计信息的内在要求和愿望也很迫切。因此,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就能够在推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进程中不断取得突破,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的统计服务。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

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科学可行的制度方法、缜密有序的工作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责任,上下齐心协力,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

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统一制度、改进方法、各负其责、稳步推进"的原则,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一套科学、可行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有序的调查体系,实现数据完整可靠的改革目标,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全貌,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统计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通过加强和推进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达到促进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和业务基础建设,强化和确立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在地方统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扩大并畅通统计信息源、弥补核算资料缺口强化核算基础,构建统计工作和统计优质服务更广阔的平台。

(二)推进服务业统计的工作思路

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思路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面上推”,更要“重点抓”,循序渐进。一方面,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应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立足从整体上做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由各部门归口管理的行业领域的统计调查工作交由部门实施。另一方面,必须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加以推进和落实。按照与国民经济核算挂钩、抓住核心指标和关键数据,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财政金融、保险证券、工商税务、科教文卫等重点相关部门,力促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资料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行业发展的水平和趋势。

(三)服务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

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其难点和关键之一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应本着与核算挂钩、体现行业特征、主要价值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并举、指标尽量简化、制度力求科学可行、方法灵活多样的基本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的基本构架如下:

在调查范围上,是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在调查内容上,是反映服务业的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指标。在指标设置方面要尽可能简化,体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但收入法增加值核算所必须的财务指标(如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劳动者报酬、业务收支、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等)以及核算所需的实物量指标和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的资产、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必须具备。

在调查方法上,采用全面统计、抽样调查及科学推算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调查对象的规模大小、重要程度和资料的可获取性等情况相机选择、灵活掌握。对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单位)、与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系统内企业(单位)、重点行业的企业(单位),可以采用定期全面报表调查方法直接取得;对面广量大的小型企业(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以及部门系统外企业(单位)或非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科学推算等多种调查方法推算取得。服务业统计调查报送频率原则上为按季度上报。各部门服务业调查制度方法经统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服务业统计是涉及全社会服务业的综合统计调查。必须围绕统一的工作目标,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职责与要求。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作为本地区统计协调和管理机构,在推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对统计工作管理、组织、协调的职能,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服务业统计的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一是根据部门的职能定位,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各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业务分工,使其有条不紊地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二是负责修订并不断完善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围绕综合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服务业调查制度,并尽力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统计调查指标、方法、标准、单位名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三是做好自身承担的服务业专业统计和有关专题业测算工作,同时有关专业处室要对归口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和指导帮助;四是对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行业(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咨询与调查业等)实施调查,服务业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由政府统计部门以抽样调查方式统一组织实施;五是汇总、评估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统计资料的公布,建立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服务业统计综合制度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并做好其分工范围的服务业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一是要落实承担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和与任务相匹配的力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负责加强对各地区条线系统的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整体推进和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三是对调查范围的企业和单位做到不重不漏,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可靠,并对所统计调查报送的数据质量负责;四是要对所负责的行业(单位)实施基层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资料进行综合汇总,主动地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

三、加强服务业统计的工作要求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面对各级党政领导的要求,面对形势发展的需要,全省上下必须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围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合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做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服务业调查对象面广量大、新兴产业多,统计任务重、难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摆到统计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服务业统计专题会议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加强服务业统计列为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点,并成立局领导挂帅的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和部署。各地要认真分析服务业统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统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面实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发动和各项准备工作,力促服务业统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抓住机遇,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机构和力量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量大、头绪多、难度大,无论是政府综合统计还是部门统计,均必须充实和加强相应的工作力量。日前,省局已经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提交省政府办公厅,争取早日正式下发,以促进各地、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县统计局要抓住省政府发文加强服务业统计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早日建立专门的职能工作部门,及时配备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业务力量,为实施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应结合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改革进程,整合资源、调整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

(三)明确分工,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和责任

围绕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工作目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紧制定本地区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必须明确和落实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责任,凡属于部门职责分工范围的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要交由相应的部门负责承担,必要时应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加以推动和落实(省局已对省级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初步分工)。在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过程中,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既要做好自身承担的服务业行业调查工作,尤其是贸易、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与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工作,以及今后将由政府综合统计为主统一实施的部分服务业行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同时,各地要负责做好对有关部门(行业)的业务扎口管理、指导和协调,通过对部门统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等方式,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网络,督促和规范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探索,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

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国家统计局也正在探索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问题。省局正集中力量着手研究服务业统计综合制度,目前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形成,将在进一步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各地应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制度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探索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步伐,总结积累实践经验,为加速推进完善服务业统计献计献策。为使服务业统计工作有的放矢地推进,省局将积极与国家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关注国家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动态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的变化情况,努力促成我省的服务业统计制度与国家有关统计制度方法的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

(五)通力协作,创造合力推进工作的基础和氛围

为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力争取得各个方面的支持,合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除必须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外,取得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是推进和加强服务业工作的重要基础。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主动为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统计标准、单位名录、业务培训、业务知识宣传、技术指导服务等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尽力帮助部门将服务业统计制度与其部门(条线)统计制度结合起来合并实施,满足部门行业管理的需要,激发部门的内在工作动力,形成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相得益彰的互动格局。

(六)多方努力,营造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4

一、清查目的

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为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节能降耗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县节能降耗目标的落实。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县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清查时间

(一)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

(二)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7年度。

四、清查内容

(一)能源清查表分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二)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五、清查方法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清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县、乡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能源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承担本系统、本单位的能源清查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级的能源清查工作,承担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清查任务。

(三)全县能源清查实施细则、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按照州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兼顾我县实际,由县统计局统一制发或转发,并组织培训。

(四)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

发改部门参与清查总体方案设计,配合做好能源清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商务部门配合做好电力供应、重点中小型耗能企业的能源调查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清查;

安监部门配合做好煤炭供应清查;

财政部门负责清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能源清查;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能源清查;

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建筑业能源清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能源清查;

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能源清查;

通信部门负责做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能源清查;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能源清查;

质监部门配合做好能源计量;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能源清查表、清查总体方案及实施细则设计,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成立各级清查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布置清查工作任务。

(二)清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8年2月—2008年3月)。普查对象填写上报调查数据;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工作。

(三)清查数据汇总、开发、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7月)。审核、汇总全县清查数据;根据清查数据进行数据开发工作,完成清查资料汇编;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能源清查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

八、清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一)县能源清查办公室按照全省统一制订的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处理程序和标准,负责对调查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二)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工作结束后,做好数据净化和备份工作。

(三)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质量。

九、经费保障

能源清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十、奖惩办法

对在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各级清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对清查工作的监督。

*县服务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8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统计局关于恩施州能源和服务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07〕53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全面摸清我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行业分布和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等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为促进全县服务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农、林、牧、渔服务业(大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二)实施对象:全县所有从事以上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清查时间

(一)标准时点:2007年12月31日24时。

(二)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7年度。

四、清查内容

(一)服务业清查表式分综合年报(清查)表和基层年报(清查)表。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单位数、基本情况、业务指标、财务状况及从业人员等。

(三)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五、清查方法

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利用专业统计报表和重点资料推算;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集中核算”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服务业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承担本系统、本单位的服务业清查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级的服务业清查工作。

(三)全县服务业清查实施细则、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等,按照州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州统计局统一印发或转发。

(四)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业统计分工:

县委宣传部统计行业范围:新闻出版业中的新闻业。

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协调全县服务业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县商务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其他金融活动中的典当业;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县教育局统计行业范围:教育。

县科技局统计行业范围:研究与试验发展、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县民宗局统计行业范围:宗教组织。

县民政局统计行业范围: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和殡葬服务,社会福利业、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县司法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法律服务。

县财政局统计行业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派、群众团体。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行业范围:社会保障业、商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中介服务、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

县国土资源局统计行业范围:地质勘查业。

县建设局统计行业范围:城市公共交通业、管道运输业、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环境治理业中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业。

县交通局统计行业范围: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

县水利局统计行业范围:水利管理业。

县农业局统计行业范围:农林牧渔服务业。

县文体局统计行业范围:电影业、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及体育;出版业和音像业中的音像制作。

县卫生局统计行业范围:卫生,如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活动、门诊部、妇幼保健、疾病防控及防疫等。

县审计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咨询与调查。

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行业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县地税局具体负责提供季度服务业税收完成额和服务业营业税完成额。

县环保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业。

县广电局统计行业范围: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与广播、电视、电影。

县工商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市场管理。具体负责提供季度登记注册企业变动情况和服务业个体私营情况。

县林业局统计行业范围: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

县质监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含认证活动)。

县药监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食品、药品检验服务活动)。

县旅游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

县邮政局统计行业范围:邮政业。

县气象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气象服务。

县国税局具体负责提供季度服务业税收完成额。

人民银行*县支行统计行业范围: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活动。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统计行业范围:各自的电信及其他信息与服务

县统计局统计行业范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无主管部门行业等(计算机业和软件业和中介服务业等)包括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②运输服务、仓储业、租赁业:①机械设备租赁;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咨询与调查、广告业、其他商务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①家庭服务;②托儿所;③洗染服务;④理发与美容保健服务;⑤洗浴服务;⑥摄影扩印服务;⑦其他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中介服务业。负责全县服务业清查实施方案的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直接组织部门行业的统计调查;根据各方面的统计调查资料,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服务业增加值数据。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成立各级服务业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清查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布置清查工作任务。

(二)清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8年2月—2008年3月)。普查对象填写上报调查数据;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调查数据和部门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评估以及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

(三)清查数据汇总、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5月)。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评估和上报全县清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服务业清查数据。

八、经费保障

服务业清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5

一、项目进中心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成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委、市法制办等六部门组成的项目进中心活动小组;二是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活动重点;三是加强对各部门项目进中心的指导。第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一是提出26个部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是明确了“三进”为今年调查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即审批项目是否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重点部门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是否进驻中心窗口工作、部门对窗口的授权是否到位;三是全面调查与部门自查清理相结合;四是根据《行政许可法》“一窗对外、统一办理、方便群众”的要求,完善集中办事制度;五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六是大力推进行政服务统一平台的电子政务建设。第三,摸清项目家底,明确工作思路。对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梳理,目前,26个部门审批项目237个,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49个,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77个,增加11个审批项目(需要市有关部门确认)。已进入中心集中办理项目98个,占总数的41.3%。

2、主要问题:第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少。参加本次活动的26个部门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只有11个部门,只占本次检查部门数的42.3%,还有15个部门游离在外;第二,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项目比例低。26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共有237个,目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项目98个,占总数的41.3%,未进中心办理,现在还游离在外的审批项目139个。第三,部门对窗口建设须进一步加强。部门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第四,审批事项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3、下一步工作打算:第一,完成26个部门对进“中心”的审批项目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承诺;第二,排出4个清单,即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的事项清单、以其它方式办理的事项清单;第三,对于进入中心办理的事项,按“五公开”的要求,完善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第四,按照本次专项活动确认的审批项目对电脑软件进行调整;第五,安排好新进中心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

4、x市长要求:第一,抓紧时间理出清单,落实到部门;第二,召开26个部门对接会议,明确进中心的项目,部门对进中心的项目、时间作出承诺;第三,行政服务中心为将要进中心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四,行政服务中心认真研究解决审批项目由“串联”到“并联”的问题。

二、中介服务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摸清市本级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数量。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市本级现有事业单位350家,中介服务机构816家。对这1160多家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进行梳理,排出大约65家涉企收费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第二,向65家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发放收费情况调查表,同时又向42家3000万元以上项目工业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情况调查表,便于实地调研前掌握相关情况。第三,选择了分属于南浔区、吴兴区、开发区的5家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企业从立项开始到竣工为止的全过程缴费情况。第四,根据企业所反映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七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听取了他们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收费的依据和实际的收费情况等。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为止的有关收费情况,经对照分析,这些收费中绝大部分有国家和省明确的政策依据,其收费标准也都符合政策规定。

2、主要问题:第一,收费方面。目前企业反映较大的是中介服务性收费,普遍认为收费标准高、上下浮动的幅度较大、收费与所提供服务不相符。虽然中介服务性收费均有收费依据,其标准也是在国家、省规定的范围之内,但是有的中介服务机构只此一家,收费高低均有单一的服务机构决定,企业没有选择余地。建议对于中介服务性收费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运作,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第二,环节方面。企业认为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峻工,所要经过的环节太多,一个项目下来要几个月时间,所花费的精力太多,也影响了项目的进度。他们建议申报项目应由一个窗口进出,各部门之间的手续由窗口或中心统一协调承办,按规定的时限,届时企业到窗口或中心一次领取所需手续资料并交纳相关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精力,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进度。

3、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梳理汇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业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分期分批在网上予以公示,增强收费透明度。

4、周市长要求:第一,对收费项目逐项清理,并提出规范收费标准的意见;第二,与有关部门对接,明确优惠执行标准;第三,列出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收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另外,对建筑业、服务业也相应列出收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第四,拟定对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社团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一是召开了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各企业结合实际反映了所参加协会组织、协会会费收取和开展服务活动的情况;二是组织检查了湖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湖州市纺织行业协会、湖州市建筑业协会、湖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4家目前在全市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协会。三是走访了湖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对协会的工作意见、情况反映。

从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协会工作比较规范。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会费收入,会费的标准都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是作用发挥比较好。检查的几家协会除了组织会员培训、传递信息外,还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会员外出考察交流。湖州市纺织行业协会还做到每月都有活动计划安排,为企业间沟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三是协会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力。这几家协会规模都比较大,所组织的协会活动会员都积极参与,在维护行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存在问题:一是民间性体现不明显。除了1家协会已与行政脱钩外,其他3家都与行政捆绑得很紧,协会经费支出上存在与行政费用混淆不清的现象;二是少数企业多层面参加协会。个别企业参加了20多个协会,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四是协会收入来源渠道单一。检查的4家协会主要收入来源为会费收入,而且会费收入也相对不多,还存在协会会费收不起来的情况。

3、下一步工作打算:第一,全面了解分析市级行业协会的现状。通过向30家市级行业协会发放调查表,全面了解协会的组织机构情况、会费收支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并结合2005年度民间组织年检进行分析。第二,对新成立的协会把好关,对协会人员、业务范围、入会程序做好指导工作。第三,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横向了解其他地市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规范行业协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4、周市长要求:目前湖州市的社团组织(协会)还在起步阶段,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有些协会并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下一阶段,社团组要做好两方面工作:第一,进一步理清湖州市行业协会运作情况,分析好现状。第二,民政局下一步要出台规范性文件,主要解决六个方面问题:一是保证社团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是自愿参加;二是会费的标准应是经社团组织共同讨论后而决定的;三是探索协会与政府脱钩的问题;四是研究协会成立后怎样开展活动、开展什么活动的问题;五是社团组织经费管理的问题;六是建立协会的考核考评制度,制定考评标准,优胜劣汰,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四、效能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效能组对企业服务年全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与6个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定了工作计划。第二,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与各小组积极配合,及时参加各小组工作调研。第三,组织召开部分明星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及重点行业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并针对天外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提出的供气问题,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目前已基本解决。

2、主要问题: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对行政部门近几年来在为企业服务方面的成绩是肯定的,但也提出了一些需有关部门改进的地方,主要是:一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投资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中介机构对收费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四是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环节太多、太繁,工作进度受到影响。

3、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针对全年26个部门进中心情况实行部门承诺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针对企业在审批过程中,能否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快车道,实行一审一核制等问题与部门沟通,尽量减少审批时限,在原有规定期限内,实行并联审批,减少在部门之间的停留时间。根据企业要求,实行审批项目全程制,由办证中心一窗式处理,以减少企业办事环节;三是针对涉企的中介机构收费情况,在可能的前提下,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向社会做出承诺。对去年已向社会作出承诺的的19个部门,对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改进落实工作。

4、周市长要求:第一,找出目前效能不高的主要原因在哪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二,实事求是,通过建立制度的途径,提出规律性的、切实可行的提高办事效率的办法。

五、督查组

1、前阶段工作:第一,对《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六小行业”联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六小办”)审批手续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实施长效管理,是否有违反禁止审批事项规定的情况,是否严格控制“六小行业”污染;第二,对2005年“强化企业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活动部门践诺和《关于强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第三,对“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六小行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公开承诺。三是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有序推进。

2、主要问题:第一,“六小办”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六小行业”管理工作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不足。由于没有明确“六小办”常驻人员,抽调人员精力不够集中,集中办公情况还不尽人意。二是后勤保障能力不足。“六小办”没有专门日常工作经费,也没有专用办公电话和召开听证会场地,各部门联合踏勘用的车辆都是临时向各单位借用,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实际办证数较少。“六小办”通过现场勘察和召开听证会共同意注册登记311件,但到目前为止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仅36件,占12%,而这36件中属餐饮业的只有很少几家已拿到营业执照。四是涉及“六小行业”投诉较多。虽然“六小办”已很好地履行了“六小行业”准入的前置审批职能,但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难以有效协调各有关部门,“六小办”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办法。“六小行业”面广量大,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强管理得到群众的肯定,但与群众的期望和长效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也较多。第二,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与企业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项目审批时限过长。二是有的部门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或授权不够,死抠条文规定,增加企业办事的难度。三是部门职能分割增加办事难度。四是收费标准还不够细化,容易引起误解。五是收费标准不够统一。六是有些中介机构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误导了企业。七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

3、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强“六小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行业整治。对投诉较多的“六小行业”经营户、无照经营户、已经“六小办”会审同意而没有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且尚未办理工商执照的经营单位要求限期治理或整改,对整改措施仍不到位的责令关停。三是加强工作保障。第二,进一步提高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工作“阳光工程”,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集中审批,提高窗口现场办理能力。四是进一步细化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五是涉及专业服务性收费部门要坚持行政不干预原则。六是切实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七是利用技术手段来提高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4、周市长要求:第一,对已明确的问题督查到底,并及时纠正;第二,对于“六小办”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解决授权问题,近期将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

六、宣传组

1、前阶段工作:一是将本次活动宣传与项目推进年宣传一起列为今年八项重大主题宣传之一,组织市级新闻单位建立宣传组,由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各新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并确定了专职联系记者。二是多次召集湖州日报、湖州广电总台、湖州在线等市各新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并在4月、5月的新闻通气会上作专题部署。三是各新闻单位开设了《创效能机关,促率先崛起》专栏,及时报道了“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工业项目推进年现场会”等消息,宣传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义、目的和措施,宣传各相关部门开展此项活动的动态消息。

2、下阶段工作安排:下一阶段,新闻宣传将配合整个活动的进程,指导各新闻单位采用多种形式,根据《宣传报道方案》进行宣传,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各相关部门公开承诺和具体举措的报道;二是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现的好的典型和好的做法的报道;三是做好对去年“强化企业服务”活动中重点部门“回头看”的报道。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6

一、区域统计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市统计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区域统计工作组织新模式。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全面组建以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为重点的区域统计工作新模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在全市较早地成立了“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新增编制10名。通过社会招考和明确镇(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10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镇(街道)统计站建设也稳步推进,统计人员得到进一步明确,澥浦等集中办公场地得到落实,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等统计人员集中办公,推进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推进区域统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壮大和充实了统计工作队伍,为加强统计调查和行政执法提供了保障,区域统计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统计方法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区域GDP核算工作水平得到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季度区级GDP统一核算制度。按照下算一级的原则,做好与市局的衔接与沟通工作,注重历史资料和原始资料的积累,加强与各相关专业及财政、国税地税、金融、供电等有关部门数据平衡工作,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力求核算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经济运行总体态势,确保了20*年度和20*年各季度的GDP核算真实、可信。

工业和能源统计监测得到加强。针对当前能源统计基础薄弱、量大面广的现状,全面着手开展全社会能源统计工作。在重点对全区20*、20*年全社会的能源消费量统计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区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方案(试行稿),为全社会能耗测算工作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测算提供了制度保障。充实工业和能源统计工作人员,开展季度以及年度万元GDP电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测算和通报工作,对重点能耗企业实行了能源统计月报制度,对20*年度41家综合能耗在3000吨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跟踪监测。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实施了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以及以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为主的服务业季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农业年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基本涵盖了我区全社会的能源消费。

服务业统计领域得到大力拓展。根据《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及报表制度》的要求,我局对我区原来服务业报表的上报时间及报表表式作了相应的调整,扩充了服务业样本,把党政机关、人民政协和派等机关单位全数纳入统计范围,使样本单位更全面。借制度调整之际,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规范了服务业调查上网操作流程,顺利实现了省市服务业方法制度在我区推行,既从源头上保证了我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又夯实了服务业统计的工作基础,拓展了服务业统计的范围。

投资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市局要求,3月份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固定资产新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加强投资统计工作,以提高投资统计入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全年投资项目的准确上报。从4月份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调查清理,对全区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上门进行核查、确认,从而提高了投资数据的准确性。

三、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做好日常统计单位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在全面掌握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下,强化单位名录库建设,将单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专业,为各专业的年报工作服务,防止单位遗漏,同时,又对名录库信息进行核对。加强与工商、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取得日常基本单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截止11月底,在库法人单位共6348家,产业活动单位1*5家。其中,新登记法人单位948家,产业活动单位273家;变更法人单位833家,产业活动单位37家;注销法人单位287家,产业活动单位79家。

稳步扩大网上直报面。20*年我局把推行网上直报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效率和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来抓。组织对全区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及所属75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800人进行网上直报、电子台帐的设置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在20*年基础上,对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都实行了网上直报,并对上半年新增加的29家中型工业企业,开展国家联网直报,对于限额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均要求网上直报。在直报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到基层进行业务辅导和填报说明。

数据质量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层层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来强化基层的数据质量意识。数据收集时,采取报表面送方式,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评估。在数据录入阶段,实施“回头审”,加强对异常数字的询问、确定、再落实和反馈。最后,对数据的相关性、匹配性进行专业评估和综合评估,高质量地完成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农业农村、劳动工资、科技等定报和年报任务。

四、统计服务功能得到显著增强。

综合统计服务得到各方好评。积极做好日常的对外统计信息的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统计数据,一年来我局共有近10篇统计信息被新闻单位采用。强化统计月度快报制度,完成*统计月报的改版工作,增加十一个县(市、区)的经济数据的月度对比分析,做好月度《*统计信息》资料的编发。继续加强对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及时《20*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了《20*年*统计年鉴》。积极配合做好生态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等统计资料的提供工作。

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专题调查。20*年,我局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对月度、季度和半年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一年来,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50多篇,上报统计信息60多条,编辑《*统计》14期。我局还抓住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针对20*年3月份以来出现的区属工业企业效益负增长的问题进行调研,走访10多家企业,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所撰写的《*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原因分析》受到区长马卫光的高度关注。我局的统计分析为区领导指导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决策参考。

五、农业普查及其他各项专题调查圆满完成。

一年来,在20*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综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区农普机构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全力开展了现场登记、审核验收、普查表数据处理和复查等各阶段工作。全区共组织调用指导员、普查员650人,圆满地完成了入户登记、报表审核、光电录入和质量验收等工作任务。本次普查共涉及农村住户41000户,填报普查表56000张。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区“三农”实际情况,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还组织实施了廉政民意调查、廉情指数调查、社会工作人员调查等工作,承担完成了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村法制建设情况和村务公开的满意度快速问卷调查工作等多项调查任务,配合做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等工作。

六、统计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检查对象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1500万元非国有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限上服务业统计单位和卫生、教育、旅游、文化系统统计单位,重点对55家规上工业企业和用能大户和9家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的电子台帐设置、产值、增加值、利润、收入及能耗指标进行检查。全年我局共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44份,共检查各类企业61家,其中立案14起,结案14起。通过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涉及的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进行了梳理规范,重新修订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统计普法和教育扎实推进。结合“五五”普法要求,利用业务培训会、年报会议等,对参加主管局、镇(街道)、园区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教育,据统计受教育达到2500人次。积极选派14位同志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五五”普法培训和考试。目前,全局16位同志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宣传力度,动员统计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从业资格报名人数达到139人。圆满完成继续教育工作,全年共有1325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到11月底共换证1251本,新申领120本。

七、统计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