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伦理学范例6篇

技术伦理学

技术伦理学范文1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技术伦理学范文2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着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技术伦理学范文3

本文从医学的角度出发,讨论医学高新技术的发展对人的伦理观念的冲击。首先阐述了科技与伦理的辩证关系:二者矛盾的本质是人理智和情感的冲突造成的;二者矛盾的实质是社会革命力量和社会保守力量冲突的体现;科技发展引起伦理的变革。立法应坚持的原则:法律应重点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不对科学研究进行干涉;法律的制定也要体现对人的伦理情感的尊重;应该把作为产品的科技成果通过知识产权渠道公之于众,让公众选择。

【关键词】

医学高新技术;伦理;挑战

一、引言

医学高新技术的发展正在引发社会伦理观念的巨大危机。例如,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克隆(生物复制)技术是目前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克隆人直接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范,直接影响人作为人的尊严,因此,尽管克隆人甚至克隆其他动物的技术还远谈不上成熟,但反对克隆人技术的呼声已经是甚嚣尘上。虽然目前从实定法角度来看,各国对于克隆人的行为还没有法律规定,但在美国、日本等国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了对人进行复制的行为。针对医学高新技术的发展对人的伦理观念的冲击,作为调整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科技立法究竟应采取什么态度呢?

二、关于克隆话题――科技与伦理的辩证关系

1、从人性角度看,二者矛盾的本质是人理智的一面和情感的一面的冲突造成的

如果我们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伦理道德的关系放到人性角度去看,我们就会发现,事实上,作为心灵和智慧的统一体的人类,既有对未知世界无尽追求的渴望,又有无法把握命运时心灵寄托的需求。智慧的一面往往体现为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对哲学、历史以及社会现象的思考,体现为不懈的追求对自己命运的把握。而作为心灵的一面,人类又往往承认既定的现实,以求得把握自己的命运,在可预期的时间、空间,按照可预知的规范以可预知的方式活动,从而获得心灵的安慰和对自己命运的预测。从这一角度来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变化是人自身两面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人类作为矛盾的统一体,他的心灵随着他的智慧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其归宿之地。对自然界一无所知的原始人类把动物、石头作为自己的来源和寄托,而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人又把自己的心灵寄托给了上帝、佛祖和真主,一旦上帝、佛祖和真主被科技发展赶出了天堂,人类又发现了现代的唯物主义,以自己为自己的上帝。这些都表明,科技的发展和伦理的发展是在人类心智的统一体中矛盾地存在着的。

2、从社会学角度看,二者矛盾的实质是社会革命力量和社会保守力量的冲突的体现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技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生产方式。恩格斯认为:“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相对于伦理规范来讲,科技不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是活的生产力的表现,因此,科技发展不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反,科技进步是被统治阶级的福音。科技进步能够改变生产方式,从而必然改变被统治者的地位。而伦理规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它必然主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并往往以法律的形式成为被统治阶级的枷锁。事实上,我国古代的礼法制度对既有秩序的维护和对新科技的压迫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讲,“奇技淫巧”的伦理判断不知断送了多少次中华民族的腾飞机会!而如果我们从哲学角度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的矛盾是量的积累和质的界限的冲突。如前所述,既然科技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而伦理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那么,同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上层建筑的变化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科技的发展必然最终会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也必然导致伦理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科技的变化是恒常的,是生产力发展的量的积累,而伦理的变化则是生产力发展引起上层建筑质的变化的表现。

3、科技发展引起伦理的变革

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统一性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引起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引起上层建筑的改变,从而引起伦理的变革。在新的伦理基础上,科技和伦理二者会达到暂时的统一。因此,科学技术是人的社会伦理规范形成过程中的革命因素之一,也是社会伦理规范渐进过程中的变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说,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社会伦理的螺旋式上升。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会在新的社会伦理规范中达到统一。

三、立法问题

法学家一般认为,法律同其他社会秩序一样,有自己追求的价值。这些价值一般包括自由、平等、社会福利等。尽管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作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道德标准要低得多。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分析基督教道德标准――“爱”与法律的关系时认为,“耶稣――表明,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起他(耶稣)所要求的低得多。”由于科技发展本身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价值,因此,如果我们站在科技立法的角度来考虑法律追求的价值的话,作为立法者制定规范科技行为的法律,其主要的价值取向应是加速科技发展,从而增加社会福利。我们应该也只能把社会福利作为科技立法的核心价值。以法律手段促进科技发展的可行性在于,与伦理相比,法律更具备理性思考结果的特点,因此,法律比伦理更具有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一面,从而立法采取和社会伦理不同的态度,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伦理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性。

1、法律应重点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不对科学研究进行干涉

基于前文对立法价值取向、可行性以及科技与伦理的矛盾统一关系的论述,科技立法应采取辩证统一而又有所侧重的的立法态度。针对引发伦理观念危机的科学进步和技术开发行为,立法者首先应采取的立法态度是:法律应重点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不对科学研究进行干涉。当然,尽管法律和道德伦理不同,道德也不是法律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但人性尽管复杂,道德伦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尊重人的伦理情感的行为是不人道的。并且,由于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对社会行为和社会规范必然进行伦理价值判断,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如果“不合俗”,完全不顾及伦理道德,其有效性是有限的,也不利于法律的施行。

技术伦理学范文4

摘要:科学技术的应用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造成了一些较为深远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说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与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借助于伦理道德的正确引导,才能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全面深刻地把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复杂关系,使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关键词:科学;伦理;关系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朝阳正冉冉升起,人们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互联网、克隆羊、人类基因图谱等,都提出了科技与伦理相互关系的一些尖锐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1 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2 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1)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影响。

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包括道德进步在内的文明发展的伟大动力,必须以科学的“真”,促进道德的“善”,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伦理道德领域。在任何时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必然导致人类实践领域的拓展。科技进步对伦理道德领域的扩展,其具体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统治科学到文艺复兴,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才使得中世纪的宗教道德受到严重冲击,从而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新的伦理观念的形成。另外,科学技术活动对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科学家萨顿所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的最佳清洁剂,它摒弃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和知识是构成道德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知识就是道德。德国现代物理学家包生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构成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认为一个时代对知识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时代精神的标准。由此可见,科学与道德有着较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伦理道德上不知进步了多少,难怪近代伦理学家们对那种知识使人类退化的观点提出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知识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生活幸福。

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了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道德主体的全面发展和道德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对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促使道德主体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道德主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道德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从客观上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科技现代化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再以体力和经验为基础,而是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对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②科技的现代化有助于提高道德主体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道德素质高低的标志之一。有关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科学文化水平存在函数关系,人的科学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识越强。用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劳动者通常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此外,随着系统科学等新兴科学的兴起,系统思维等现代思维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思维方式,人们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自然也增强了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③促进道德主体个性全面发展。一方面,科技的现代化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应用也提高了道德主体的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促进了其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并为其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行为,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确地使用,必将产生恶劣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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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科技发展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从这一点来说,科技发展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一切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科技活动必将遭到人们的异议、反对,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科技活动特别是现代高新技术活动,存在着可能的或潜在的风险,也需要伦理规范,以预防不良后果或灾难的发生。如克隆人问题、基因工程、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应用和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基因诊断与基因治疗问题、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遗传资源和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基因武器问题等等,不一而足。它们涉及到人类个体安全和国家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不可小视。试想,如果克隆人的科技活动允许自由进行的话,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希特勒优生理论沉渣泛起,所以应该禁止。又如基因工程技术可以打破种属之间的遗传屏障,很容易在试管中进行各种遗传重组,制造出可能的“怪物”,直接威胁人类生命安全或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此类工作不仅需要伦理规范,还要制订一些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其行为,使其负面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基因武器是近来报刊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根据不同种族基因组多样性特点,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手段,有可能设计、研制出针对某一种族的基因武器,从而对某一种族和国家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和巨大的威胁。对此,应达成国际性的伦理宣言和协议,反对和禁止此类科技活动。

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技术伦理学范文5

人类对文学内在含义的研究在不断变化,人类的文本研究经历了不同的范式转换,对文学作品审视的角度也一直处在不断重新界定的不确定状态。这种范式的转化和不确定性,为从新的角度来研究文学发展提供了来自自身的动力。生态危机的信号使我们形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重新审视文学作品,进行文化批判,解释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并力图寻找一种临界点的反动。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生态危机严重恶化的当今时代,现代生态伦理研究者认为,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各种危机基本都可以归因为一个破碎的世界观:我们缺乏一个统一的观点,这使我们的世界变成了支离破碎的,断代缺层的和被异化了的世界。因此,他们主张,现在所需的是某种系统理论的定向,这种理论提供给我们一些方法,让我们去观察和感觉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已经被编织进了一个单一的模式和命运之网中。然而打破这种思维定式的网的方法和手段不能仅仅依仗生态伦理学的传播,也依赖多种学科共同努力来改变这种断裂和异化了生态伦理观的状态。格伦•洛夫在《重新评价自然:走向一种生态学文学批评》中曾经这样声言,“当今文学的最重要功能是将人类意识重新指引向对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的充分认识。”洛夫所主张的“文学功能生态化”彰显了文学在生态伦理意识普及方面的教育功能。当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变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折射的社会背景具有“物理向度”和“心灵向度”双重功能,其生态诉求也比较明显。在技术不断发展、人类对科技的控制欲不断膨胀的历史背景下,现代文学作品中也呈现了多重的科技态度,很多作家表现出了对技术发展的担忧。

2.《寂静的春天》对现代技术的批判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寂静的春天》并不是一部文学作品,而是一部以文学特有的细腻笔触来写作的生态科学报告。该书以科学事实为基础,以科学家的视角和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了地球共同体的概念,要求尊重生态共同体本来的面目,反对破坏环境的行径。荷兰科学家贝尔金形容说,人类在自然界中的行为就像硕大的大象闯入摆满了一碰即碎的瓷器店,这恰恰是卡森在书中描写的人类使用杀虫剂等时候造成的对自然界的影响:由于广泛使用“2,4-D”除草剂去控制阔叶草,野草已成为对谷类和大豆产量的一种威胁;控制豚草进行地毯式喷洒的结果是豚草更多了。人类狂妄的使用科学手段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也许我们尚不了解其他的一些植物正在起着对土壤有用的作用,可是我们过去残忍的将它们根除”[1]。这是因为人类忽略了一个完整生态系统内自发的种群控制能力、滥施人类的干预而造成的,正确利用自然自我平衡的力量而不是化学试剂,能够达到万物和谐的目的。但是短视的人们不愿意使用这种天然的除害方法,相反,大量的化学杀虫剂进入了自然循环系统,卡森以确凿的证据,阐明了这些化学试剂对生态圈的破坏:喷洒——人类、家禽、野生动物中毒——河流——降雨——土壤,通过自然的循环作用,杀虫剂进入了自然界各个环节。“褐色长尾鸫鸟、燕八哥、野百灵鸟、白头翁和雉都消失了。一场细雨后,可以看到很多死去的蚯蚓,可能知更鸟就是吃了这些有毒的蚯蚓,降雨在毒物的邪恶作用下,进入了鸟类的生活,因而变成了一种毁灭性的药剂了”,类似这种的描述贯穿于《寂静的春天》的始末。《寂静的春天》成为环境保护运动中的圣经,因为越发严重的环境问题使很多人相信,“我们关注宇宙中自然奇观和客观事物的焦点越清晰,我们破坏它们的尝试就越少。”

3.爱德华•艾比与“生态性故意破坏”

爱德华•艾比(EdwardAbbey,1927—1989)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充满争议性的一个作家,被冠以“自然主义写作”和“无政府主义者”的名号,这是对他写作风格最有代表性的总结。艾比的代表作《有意破坏帮》于1975年出版,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奠定了他在美国生态文学史上的地位。小说以现实为基础,揭示了为促进美国西部大开发而投资数亿美元的巨型水坝(格兰峡谷大坝)建成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可修复的损害。小说的主人公海都克(GeorgeWashingtonHayduke)在越南战场上作战两年,回国后发现环境已经面目全非了,工地、垃圾、推土机、沙漠、毒气、巨型水坝将河流截断。他和他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以有意破坏的方式阻止人们破坏生态平衡,目的是让自然保持原色,他们毁掉代表人类强制力的推土机,割断电缆,炸断桥梁,甚至要用炸药炸毁耗资7.5亿美元的大坝。他们这种近似疯狂的行动显然是破坏社会秩序、违背法律的,有很多评论者认为这是一种生态原教旨主义,为保持生态原貌而不择手段。这本小说创造了“生态性有意破坏”的概念。所谓“生态性有意破坏”,是指环保者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摧毁破坏自然环境的工具等的运动。生态性有意破坏的前提是用暴力摧毁机器和设备的同时,不造成任何人身伤害。面对主人公海都克为首的四人组为“让自然保持原样”而进行的“生态性有意破坏”活动,舆论一片哗然,赞成者是一个阵营,而反对者亦比比皆是。当从立法或者政策保障方面得不到有力支持的时候,若文明方式的抵抗也无法解决问题,《有意破坏帮》中的粗暴解决方式就成为民众解决矛盾的方式的一种尝试。小说的主人公海都克试图和他的志同道合者,共同打破技术作为“强求”的属性。海德格尔曾经提出过,如果强行向自然界提出不属于自然界本来属性的要求,这种强求会严重侵害事物存在的特征;在这种严重侵害中,事物被迫放弃它本真的存在,海都克和他的伙伴们想恢复自然被人异化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堤坝所代表的技术已经成为一种框架,为了谋求人类的最大利益,水坝、水渠工程代表的技术手段,已经蒙蔽了人类的眼睛。

4.《玛拉与丹恩历险记》与科技放逐

作为见证了两个世纪文明发展的女作家多丽丝•莱辛(DorisLessing,1910—2013),其百年生涯中见证了人类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运动过程,并将与环境相关的主题带入自己的文学创作中。《玛拉与丹恩历险记》在开头营造了地球生态系统被摧毁的自然环境背景,北半球被冰雪覆盖,南半球被沙暴席卷,而人类能居住的低纬度地区的大地则到处是干涸的景象。马拉和丹恩姐弟两人在流亡的路上遭遇了险象环生的自然环境和生存危机的挑战。恶人、巨龙、蝎子的攻击总是伴随着险恶的自然环境,挑战了姐弟二人的人性和忍耐。莱辛通过玛拉的语言阐明这样的道理,如果要获得救赎,人类的意识必须要上升到和平、环保的高度:“每一座展馆的展品都是各色武器。而恰恰是这些武器结束了前度文明,这样看来,即使没有冰川时代的到来,文明还是要结束的,战争就是其中的一种手段。”人类的暴行表现为无度的使用武器,也表现在无度的摧残自然。莱辛通过描写大象的尸骨,警告人类破坏自然的结局:“干旱持续的太久了,所以这些巨象死了,如果干旱再继续,人类也要灭亡了。”姐弟两人最终到达绿洲,生活在一个绿色生机的世界中,马拉说:“我再也不带这些武器了,我再也不想看到刀子、匕首和武器了。”莱辛的故事情节安排是充满了深层次含义的,当玛拉达到了这种思想境界的时候,围绕她的环境变成了“到处都是蓝色,蓝蓝的大海和明媚的天空。蓝天中漂浮着大片的白云”。[4]《玛拉与丹恩历险记》中的矛盾关系如果上升到生态伦理学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明显呈现出深层生态学的生态伦理思考的特质:将人从生态环境中心的神坛上赶走,用一种整体和非人类中心的看法来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莱辛在对《玛拉与丹恩历险记》的记者访谈中说过,“人生就是一场旅行”,在这场本我、自我和超我交织的旅行中,莱辛完成了她的生态伦理思想倾诉:如果破坏了环境,人类挑战的就是自己的生存。只有将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结合起来的时候,人类才有真正的生存。

5.《羚羊与秧鸡》与技术异化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Atwood,1939——)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加拿大作家之一,她的小说《羚羊与秧鸡》(OryxandCrake)呈现的是一个被基因工程技术摧毁的未来世界。该小说的创作具有一定的现实背景,表现了对从1973年起第一例DNA实验成功后不断进步的基因科技的忧患意识。这部生态预警小说围绕着科技的放纵发展对人类世界带来的灾难而展开故事情节:在科技发展到尽头的时候,世界唯一的幸存者“雪人”(吉米)和其他的变态生物品种(器官猪、狼犬兽、秧鸡人)共同生活的情景。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条是讲雪人面临着太阳的炙烤、饥饿的肚皮和怪兽的追逐;另一条是讲雪人回忆自己如何沦落到绝境中。这部小说中基因技术是贯穿全文的主线,阿特伍德以雪人的遭遇揭示了技术至上的价值观导致的结果:基因工程对自然本来面目的改变;改变自然的过程中造成的人的异化以及与自然的疏离。这部小说的情节是荒谬而丑恶的,阿特伍德选择了一种极致夸张的丑陋方式描写了人类改变自然本来面目所导致的毁灭性后果,这种文学创作方式和罗丹的艺术创作途径不谋而合:罗丹认为,选择丑的对象来表现生活,往往要比美的刻画雕塑更能表现事物的本来状态。这也是为什么众多作家从破坏自然造成的后果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生态伦理理念的原因。阿特伍德选择了从文化堕落、人性堕落带来的恶果的角度来撰写小说,强烈谴责生物工程和基因工程走向功利化带来的毁灭。技术的性质本来是作为人类摆脱自然赋予人的生理弱势而改变世界的工具,但是现代技术越来越深入发展,不断的改变和支配人类固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羚羊与秧鸡》表达了社会上广泛存在的一种焦虑,面对着愈发先进的科技,这种科技发展需要一种配套的人文价值观,使得科技的发展维持在一定的界限内,否则其后果难以预料。阿特伍德曾担心,人们对于科技发展的把握犹如两岁的孩子面对着电动割草机一样无措。问题的解决不在于科技的本质,而在于如何把握科技和社会的和谐相处,如何不让科技发展的高度超过了道德边界、打破责任的束缚。有人认为阿特伍德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在夸大技术的反作用力。阿特伍德评价道:“请不要误以为《羚羊和秧鸡》是反科学的。科学是一种认知的方式,也是一种工具,正如所有其他的认知工具和方式。它可以被用来作恶。它也可以被收买和出售,人们常常这样做,但是科学本身并无害处,正如电那样,它是中性的。”作者在结尾设计了开放式的结局,让读者按照自己的理性程度去设计故事的走向,在文明的废墟面前,吉米发现了另外三个幸存者,“他们会和谐相处吗?”作者实质上在质问,人类在废墟上重建文明的时候,该以什么样的生态观来面对发展。

6.总结

技术伦理学范文6

【关键词】社会技术系统论;工程伦理学

在工程伦理学的学术传统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是将工程理解为一项职业活动。这种工程的职业化理解的核心,更倾向于在具体的职业场景中运用工程伦理学的相关理论,并且关注工程师怎样对自己在商业组织和职业化群体中的责任负责。但是容易忽略现代科学技术等相关内在因素和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社会技术系统论浅析

在有关技术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上,技术社会构建论和技术决定论二者的强纲领均受到广泛的批判,在批判过程中也诞生了不少可以替代的理论方案。其中社会技术系统理论的影响相对较大。

社会技术系统理论主要是描述社会复杂关系的理论,该理论认为,技术不仅是由电子设备和机械设施所构成的集合体,而且还是物体、人、实践和意义所汇聚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其观点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1)否定技术决定论,认为社会和技术是影响的;(2)反对把技术看作是完全的“物质现象”,认为技术是人和物体所汇聚成的社会技术系统,尤其是人或物能够通过社会技术系统对人的行为与认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3)反对技术中性论,认为技术具有负载价值。

二、工程伦理学浅析

所谓伦理,就是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规则、行为准则。而伦理学就是关于道德起源、发展、人的行为准则和人与人之间义务的学说。而在工程建设之中所产生与运用的伦理学,可以统称为工程伦理学。

现代的工程伦理学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因而其能揭示工程中的研究规律,且对于整个工程体系做了阐明。其较为关注工程师们如何在实际工程中对自己的责任负责,如何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遵守道德规范以及其他相关伦理准则。

三、从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对传统工程伦理学的反思

工程伦理的研究与社会技术系统的研究在20世纪下半叶中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这两个领域之间仍然缺乏足够的交流与借鉴。现在,从社会技术系统论的视角对传统工程学进行反思。

(一)传统工程伦理学采用“自上而下”的解释模式,坚持简化的叙事方法,而忽略了技术社会背景的复杂性。这种“自上而下”的解释模式,是在进行工程伦理分析之前选取固定的伦理资源及相关的伦理规则,然后结合具体伦理案例对伦理资源和规范加以解释。这种解释模式在断定之前就预先设置了伦理解释框架,使得原有的伦理道德无法很好地解释案例本身,甚至会将工程师当作是“英雄式的人物”。

(二)传统工程伦理学坚持“外在主义进路”,对工程活动中工程设计和其社会价值间的相互影响关注不够。传统的工程伦理学主要关注工程技术活动以外的商业与社会语境,主要讲述工程师们对伦理规范的遵守,并且坚信对伦理规范的严格遵守能更好地社会和公众服务。然而却忽略了工程活动的最主要内容――工程设计。

从社会技术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工程技术产品不完全是“物质性的客体”,其主要由社会安排、社会实践、人工物等所组成的复杂的体系。工程师们往往在设计活动中会对工程技术产品加入一定的价值,然后其他的社会实践、社会的关系、制度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传统的工程伦理学把工程师看作成“独立”而不是“客观”的设计者,对其他社会群体对工程师工程伦理实践的塑造作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传统工程伦理学中,工程师责任伦理的实践主要来自企业管理层或者行政结构的影响,而忽略了组织以外的社会群体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四、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工程伦理学

――“解释 操作 对话”模型

从上面对于传统工程伦理学的反思可以看出,传统工程伦理学对工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技术背景复杂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因而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视角来看,技术与社会之间复杂的相互影响能够对社会伦理价值、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师伦理的实践产生一定的影响。下面将对“解释 操作 对话”模型进行讲解,进一步对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的工程伦理学进行分析。

(一)工程伦理解释。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工程伦理解释发生具体的情景之中,对于当前的工程案例而言社会技术系统理论可能是一个全新的语境,因而在对伦理问题的解释上就不能按照原有的模式进行。

对此,为了使工程伦理问题能够得到合理解释,就有必要全面掌握和工程案例、问题及事件有关联的神会技术背景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要包含和工程设计相关的内在因素,也要包括与工程实践相关联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外在因素信息。

(二)工程伦理操作。就实践的有效性来看,评价一种伦理解释是否起作用还得具体落实到操作上来。从工程技术的发展来看,工程技术产品的社会化过程主要是由研发政策制定和项目评估、研发技术以及使用和接受工程产品三个阶段所组成。对于有关工程伦理的分析要综合考虑这三方面的复杂关系。

就社会技术系统里论的角度来看,工程设计与社会价值之间存在着相互塑造的关系;另一方面,工程设计活动也受到某些相关社会群体及其所代表的社会伦理观的塑造作用。同样,在社会技术系统中,工程师的责任伦理的实践也会受到社会因素的作用。

(三)工程伦理对话。在工程伦理学中,伦理解释不能只凭伦理学家们来完成,工程师有必要进行详细的技术叙事;工程伦理的具体实践操作也不宜被认为是工程师们的独自的任务,他们需要和伦理学家们在一起进行商讨,以致在产品设计中能够塑造出迎到责任创新的价值体系。同时社会伦理价值的阐释也需要伦理学家们参与完成。因而在进行工程实践活动时,要进行有效的具有对话特征的行动。

五、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知,社会技术系统论视角下的工程伦理学有助于克服传统工程伦理学在社会技术背景复杂性方面关注度不高的缺点,有助于将工程实践看成是一个由上游、中游和下游组成的完整的社会过程。

参考文献

[1]陈刚.工程伦理学与可持续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