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的好处范例6篇

保护动物的好处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1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挖掘我县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我县文化品位。

(二)基本方针:文物保护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三)工作目标:通过有效措施,文物保护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今后,文物保护“五纳入”(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有实质性进展;确立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完善“四有”工作制度(即:有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体制,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标准文物保护员队伍;切实保证文物安全,继续保持不发生火灾事故和馆藏文物被盗案件,野外文物发案率明显下降;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文物意识深入人心。

二、实施分类保护,构筑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

(一)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我县目前查明的文物点共有1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处(清明桥、柴武台、栾武台、文庙大成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苏味道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两处市文物局复查点(高家庄哈珊墓、河西村张翼墓)以及2008年“三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75处,可移动文物点22处,配合大型建设工程省文物局新发现文物点17处。其中古遗址64处,(聚落址38处、寺庙遗址20处,窑址2处、军事设施遗址4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10处(宅第民居4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3处、古石桥2处、宗教建筑1处)。

(二)分类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1、已核定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文物保护“四有”要求。有使用单位或是村集体所有的,县文物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2、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遗址保护措施

我县古遗址主要是聚落址、寺庙遗址和其他遗址(窑址、战备工事等)。①古遗址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层层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遗址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③不得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房、砍伐树木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整体风貌的活动。④未经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⑤古遗址特别是寺庙遗址,已建起房屋的,要安装自动报警、灭火、避雷等消防安全设施,使用管理人要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房屋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在重要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3、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墓葬保护措施

①古墓葬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墓葬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每日进行安全巡护,发现问题当即制止或及时上报县文物、公安部门。③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取土、建设、挖掘、钻探、爆破、垦植等破坏文物安全的活动。④严禁破坏、盗掘墓葬。⑤禁止在墓体及其附属物上乱涂乱划。⑥维修古墓葬,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的布局和结构,未核定等级的要将施工方案报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

4、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古建筑包括古民居、古石桥、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①古建筑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建筑的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③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和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④在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破坏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建设工程,其建设方案必须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⑤古建筑为个人使用的,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为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主要领导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必须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⑥不得在古建筑室内或者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事故;不得在建筑物或建筑附属物上乱涂乱画。⑦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报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未公布“三普”新发现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

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石刻、石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①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没有能力进行保管的,要上交至县文物管理部门,由县文保所统一进行集中保管,县文物主管部门将给予适当奖励。②不愿上交的可移动文物,可在村内进行保管,由所在乡镇、村委会负责,派专人进行看护,安装必要的安保消防设施,保证不发生被盗、损毁、乱涂乱画等问题。③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或者个人使用的,不得擅自移动或倒卖。④可移动文物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县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县成立副县长苏军献同志任组长,县文广新局局长杨志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张会益任副组长,县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发改、工商、交通、国土、教育、民政、林业、环保、农牧、水务、工信、司法、宗教、供电、街道办、装管办、医管办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具体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宣传等工作。建立全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二)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各乡镇、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名单要于1月16日前报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三)文广新局负责县域内田野文物、馆藏文物、出土文物、社会文物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本辖区文物保管员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同文物所在乡镇、村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月18日前签订完毕。

(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本辖区内文物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文物点所在乡镇、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派专人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可移动文物自愿上交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统一保管的,要于2月底前上交至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五)公安、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文物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六)财政部门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以确保文物保护经费和文物保护单位保管员工资等的正常支出和工作开展。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2

关于保护动物倡议书优秀范文   尊敬的广大市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历史以来,我县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由于错误观念的误导,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强。非法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资溪的文明形象,与当今世界倡导的绿色消费、文明生活的主流格格不入。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县人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幸福资溪作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郑重的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

  从现在起,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保护拒吃野生动物的全民行动,并长期坚持下去!

  坚决反对落后、野蛮、残酷的消费陋习,提倡健康、环保、文明的生活消费方式!

  坚决不捕杀野生保护动物!

  坚决不吃野生保护动物!

  坚决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保护动物!

  勇敢举报违反保护野生动物法规的行为!

  让我们的郑重承诺传播到全社会,落实到每一个人。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保护动物倡议书优秀范文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最近,我报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

  朋友们,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港城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

  让我们携手共创21世纪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关于保护动物倡议书优秀范文   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看到过这样一副画面:广阔的蓝天,飘着朵朵白云;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欢快地跳跃着、奔跑着。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画面。然而,现在这样的画面少得可怜,更别说能亲身与小动物们接触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大肆砍伐树木,盲目地猎杀动物。

  无知的人类呀,同样是生命,只不过一个是主宰者,一个是动物,却有如此大的区别。难道已丰衣足食的我们,非要忍心让他们无家可归?同样是生命,难道就不能与他们和谐共处?我难以想象,再这么下去,只剩下了孤独的人类地球会变成怎样?世界会变成怎样?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没有一丝植物的踪迹,昔日的小精灵也不知去向,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风沙来了,没有办法;寂寞难熬,也没有人让你吐诉心声的。动物也是有感情,也是有心声的,假如换作是你,看到家园毁灭,伙伴去世,还会无动于衷吗?除非你是用铁做的心。但是,动物们只有默默无声地忍受着,忍受着命运如此不公的安排,没有一丝怨言,任凭生命中的每一样宝贵的东西消失,却毫无办法。人类啊人类,难道你们还没有觉悟吧?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3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4

关键词:文化遗产 尤溪县 保护 开发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但随之历史的更替,不少文物因各种原因已不复存在。为实现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使更多的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 ,尤溪县将按“十二五”规划要求提升部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历史文化名村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年文保单位抢救修缮经费达100万元以上,体现了尤溪县对文化遗产保护高度重视。

一、前期尤溪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文物普查,夯实基础工作

1958年,为响应国务院在《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提出:“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工作”。尤溪县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这个时期因工作刚起步,专业人才缺乏,只发现了3处古文化遗址。1982年,尤溪县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月11日起,历时10个月,普查15个乡镇,179个大队,251个自然村,征集文物300余件,重新查清古遗址39处,古建筑45处。其中最重要的是1982年4月13日在梅仙公社乾美大队桥尾村朱熹后裔朱培清家发现的明刻本《紫阳朱氏建安谱》以及1983年后尤溪县境内发现的17座之多的南、北宋时期的壁画墓葬。2007年4月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这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11年12结束,旨在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更好地保护文物。

2.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文物修缮

历经三次的文物普查,使尤溪县的文物资源得到充分的了解,尤溪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64处,其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691处,其中复查111处,新发现580处。1、加大监管力度,分别与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和配齐文物安全管理员,坚持每月文物安全巡视制度,重点在汛期、春节期间对全县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编撰了《尤溪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手册》和《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单下发至各有关部门与单位,明确职责,规范制度管理。2、推进文物修缮工作。建立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级文物单位修缮审批办法》等10多项文物保护制度,责任部门及时掌握文物建筑的使用情况和修缮计划,对于这些文物建筑的施工建设,文物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程序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尤溪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专门保护机构及专业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匮乏

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的专业性强,目前尤溪县专业文物保护机构较缺乏,具有专业素养的文物执法工作人员较少,现有的工作人员缺乏全面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精力分散,难以全力投入到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中,使得文物普查和管理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2.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根据市政府和上级文物部门的要求,全县文化遗产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都需要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提供平台,但尤溪县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完善。

3.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费用相对不足

目前,尤溪县有2个部级、10个省部级、52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尤溪县文物项目现实情况,文物修缮、管理、安防等保证工作深入开展的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影响到专项工作的进度和深度。

三、开展尤溪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途径分析

1.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素质

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打开用人渠道,从社会、高校、科学院等多方引进文物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充实县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立好专业管理人员信息档案,将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在各乡镇设置文物保护专职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建立管理人员责任督查制,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乡镇文化活动中心考核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随着文化遗产工作不断推进下,要建立一套符合现实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一是继续完善和健全文物保护机制,进一步收集和梳理重点历史保护区、历史保护文物的历史发展资料,做好电子信息化录入和网络建设,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内历史保护建筑的综合性修缮和功能性利用。二是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例会制。研究制定好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具体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批论证、资金使用等流程,对保护单位及传承人的管理、传承基地及传承人工作室的建设等应有明确要求。三是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针对棘手问题听取专家意见,提高工作完成质量。

3.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做好组织保障

《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 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项目也随之增加,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财政经费的落实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申请,针对部级、市级和县级三个层面的重点项目和特别项目应投入相应的专项保护经费,力争提高重点文物的保护补贴和修缮维护费,多渠道满足保护需求。

参考文献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5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思考;宣恩县

中图分类号:S8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0004002

1引言

野生动物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生态性、公益性、社会性很强的事业,日益成为社会所重视和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甚至关系到一个国家、地方的形象和文明程度。宣恩县位于鄂西南边陲,北纬30°,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乱捕滥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为加强宣恩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笔者对该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2宣恩县野生动物资源现状

宣恩县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东经109°11′~109°55′,北纬29°33~30′12′,南北长73.9km,东西宽71.5km,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山地气候,四季分明,冬暖夏凉,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全县林业用地1870km2,占国土面积的68.5%,森林覆盖率68.38%,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了野生动物的栖息与繁衍,使得该县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仅境内的七姊妹山部级自然保护区,就有野生动物146种,其中有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白冠长尾雉、红腹锦鸡、大鲵(娃娃鱼)、水獭、大灵猫、小灵猫、獐、林麝、苏门羚等,还有经济价值较高的果子狸、穿山甲、狗獾、黑熊、黄麂等。

3宣恩县野生动物保护现状

3.1乱捕滥猎现象比较突出

由于利用野生动物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习惯思想比较严重,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蛇类、湿地鸟类和冬季兽类的乱捕滥猎情况尤为突出,严重破坏了该地陆生野生动物的生息环境。如:2004年底,湖南龙山县的向某伙同其兄、其叔与宣恩县珠山镇的郭某、李某5人,在天井堡采取挖坑、埋网、诱骗的方式非法猎捕了11只猕猴。2009年9月,龚某在椿木营乡非法猎捕了6只飞狐(棕足鼯鼠),准备运往湖南贩卖,被该乡派出所民警查获。

3.2野生动物资源数量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突出

宣恩县现有的野生动物资源虽然丰富,但可利用资源不多。近几年来,随着野生动物药用、食用、保健、工业用等方面的价值被不断地发掘和利用,越来越多的保健食品和药物需以野生动物作原料,宾馆酒楼野生动物的菜肴也越来越受到顾客的青睐,社会消耗对野生动物需求量的猛增,对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在群众的保护意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和保护管理力度不足够强大的情况下,其结果往往是野生动物遭到过量的猎捕,导致资源本底的持续下降。

3.3栖息地环境人为干扰多

宣恩县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产生较大干扰的人为活动是森林植被破坏,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化和集镇化建设等,使许多野生动物失去了栖息地或将栖息地人为割离。各种地质灾害对栖息地的破坏也十分严重,引起一些动物当场死亡或失去栖息地后被迫迁徙。

3.4资源浪费严重,人工培育替代资源少

例如爬行动物繁殖周期长,人工养殖技术尚未得到解决,蛇类养殖技术不成熟,利用水平粗放,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水平较低,大多数通过直接食用被消耗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一直较低,不管是取胆弃蛇或取肉弃胆,都存在着严重的浪费,如此势必造成资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

3.5基层保护体系不健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在乡镇一级,至今没有设置保护管理机构,有的连专职保护工作人员都没有;在许多乡镇林业工作站,保护管理职责常常被忽视。此外,在一些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分布区、自然保护区,至今没有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在不少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较集中的地方,以及野生动植物产品的集散地,没有执法监管队伍,有的虽然成立了机构,却是无编制、无专职人员、无经费的空架子,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工作根本就开展不起来。同时,由于保护管理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基层保护管理人员总体素质不适应现阶段保护工作的要求,导致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很多政策贯彻到基层时,就走了形变了样。

3.6配套法规不完善

许多亟待开展的工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也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障。例如,现行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在管理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有些规定跟不上保护形势的发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对许多管理环节没有做出规定,难以实施有效的执法监管;对野生动物损害补偿问题,大部分地方没有制定补偿办法和标准。

4宣恩县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要以项目为载体争取资金投入,在机构和编制问题上实施上下联动,将生态补偿范围扩大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审批权限、集体林改革与保护等,从制度、监管、问责、惩处、宣传五方面着手,破解野生动物保护难题。

4.1切实抓好制度建设

一方面随着时展,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对野生动物捕、售行为的事实认定、保护范围等都当有所完善和加强;另一方面,着手启动宣恩县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掌握资源本底数据,研究编制好《林业“十二五”规划》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总体规划,争取《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规划》和《宣恩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推进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试点,积累经验,研究和规范化管理政策,逐步实现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工作的制度化;依法制定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尽快出台地方配套法规,争取早日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试点范围。

4.2建立野生动物监管体系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一旦发生在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或自然保护区,将对资源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在这些区域一旦出现环境污染、乱捕滥猎、乱挖滥采等情况,也将直接威胁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的安全。此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还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责任重大。对上述潜在的隐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组织、物资储备,加强平时应急演练,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坚持观测、监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一旦遭遇突发事件时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稳妥处置,将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危害或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3提高野生动物保护队伍素质

人员素质不适应形势,是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难以到位或者走形变样的主要因素。要建立制度,为保护管理人员定期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机会,促使他们及时更新保护理念,掌握保护专业知识和最新科技动态,准确理解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他们保护管理的实际能力;要逐步建立人员考核达标上岗制度,促使保护管理人员自觉学习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形成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良好风气;还要组织编制、完善工作手册和技术指南,逐步实现巡护、监测等保护管理行为的规范化。

4.4加大打击惩处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滥捕乱猎滥食野生动物之所以频繁上演,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部门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违法者承担更大的风险和代价,迫使其放弃捕猎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

(1)切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防控职能。根据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预案,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巡护和对护林防火队伍的领导与监督,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大造“严打”声势,进一步增强森林公安机关的威慑力。

(2)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集贸市场及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森林公安局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并密切配合,对全县的集贸市场和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贩依法进行查处,从末端切断贩卖野生动物的流通渠道。

(3)加强对交通要道的车辆检查,切断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宣恩县森林公安局在209国道及省道对过往车辆进行昼夜检查,严防严查,进一步扩大了行动的影响面,保持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4.5搞好保护宣传教育

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认识。只有保护好野生动物,人类才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生存基础,才拥有一个鸟语花香、莺歌燕舞、生机勃勃的美好家园。同时,野生动物的保护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形象和国家声誉,对社会、经济、文化、外交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认真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将宣传材料印发至辖区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不定期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营造全民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引导,使人们逐渐明白食用野生动物有害无益,是愚蠢和不文明的行为。只有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减少,野生动物失去销路,才有可能遏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的发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做出表率,林业系统不得用野生动物菜肴招待客人,林业干部职工不得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参考文献:

[1]张国庆,唐景文.市县级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10,156(4):100~101.

[2]段艳红,文博.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5(4):49~51.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区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在物种保护、环境教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多种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沱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精神,结合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沱湖自然保护区内从事一切活动,都要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实行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对在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

第五条自然保护区内水面、低洼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均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统一规划调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利用和流转。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内的标志、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侵占和破坏。

第七条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按范围划分为三类保护区域,一类保护区域为:沱湖水面及怀洪新河大坝外所有耕地、低洼地及湿地;二类保护区域为:山西庄闸东、西坝口闸西,沱湖、怀洪新河之间的所有村庄、林地、沟塘及耕地;保护区内除一、二类保护区域外,其他范围为三类保护区域,三类保护区按实验区的要求管理。

第八条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及其他野生动植物,各种鱼类及水生物。具体为:

(一)湿地物种多样性。特别是湿地珍稀动物:大鸨、白鹳、黑鹳等。

(二)生物多样性。湿地芦苇、沿岸林地等珍稀动物栖息地,鱼类育苗、育肥和繁殖保护。

(三)湿地人工林带。

第九条自然保护区内的所有人类生产、生活活动都要在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指导下进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进行砍伐、放牧、捕捞、投毒、毁巢、取蛋、开垦、烧荒、采挖树蔸等活动。水面严禁使用违规渔具生产和经营。严禁低洼地的开挖改造。

第十条自然保护区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入。加强病虫害、有害生物及水质污染防治,建立野生动植物疾病、水质污染监测和预防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十一条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具体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日常工作。保护区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沱湖水面及保护区湿地保护工作。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五)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竖立和管理。

(六)会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村民委员会、单位组成保护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订立保护公约,协调各方关系,共同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的发展规划、晋级评审和报批工作。

(八)负责保护区各种保护项目的编制工作,并协同相关单位负责保护项目的实施。

(九)在不影响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生产经营等活动。

(十)协调林业、环保、渔政等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保护区内及周边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承担起资源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将其列为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制定保护公约,落实保护责任,形成由保护区管理处、有关乡(镇)、村和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机制。

第十三条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项目。自然保护区内林地、低洼地原则上不得非法占用和征用。

第十四条在实验区内开展旅游活动,须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制定的相关保护规定。旅游活动应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沱湖周边地区以种植生态林及水生植物为主。自然保护区内居民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绿化应列入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发展规划。

第四章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资源利用

第十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认真做好资源调查和科学考察工作,积极开展水质、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和生态系统的定位观测与研究,组织好科研成果的申报鉴定、应用推广和统计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建成青少年的科普基地。加强与国内外保护区交流、与大专院校及有关科研单位的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扩大沱湖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力。

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织开展资源利用活动,应编制资源利用方案和规划,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适度利用区内资源,发展生态养殖、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以身作责,帮助支持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县、乡、村干部;

(二)积极举报损害保护区行为、配合保护区管理处案件处理的群众;

(三)在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保护区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处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