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例6篇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小农经济;三农问题;小农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数己达8亿,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出。三农问题不仅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正视并解决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它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农经济问题再次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从已有的关于小农经济的研究和论述看,如何定义小农经济?小农经济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需要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如何改造?这些疑问在学者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主要通过对这些争论进行整理综合,以期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奠定理论基础。

一、关于小农经济定义的争论

要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就要清楚小农经济的定义。而在对“小农经济”含义的认识上,目前学术界存在很多的分歧。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只是指自耕农,而不包括依附农和佃农(刘昶,1981);有的学者则把经营地主也包括到“小农(经济)”中去(黄宗智,1986);还有的学者把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类同于现代的“家庭农场”,并对“小农经济”这个概念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赵冈,1994)。

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得到的小农经济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马克思从批判的角度对小农经济进行研究。他认为小农经济是历史上小生产的一种,即农业领域中的小生产。马克思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累,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可见,马克思强调了小农经济在所有制基础、组织形式、社会分工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学者分析小农经济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对小农经济一词进行解释。该书指出:“小农是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在经济学里,‘小农’一词有时在较为狭窄的意义上用来指小农民(佃户或小自耕农),而不是农业劳动者或很大的地主。小农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在这种经济里,主要由佃户和小自耕农来耕种”。

以前苏联学者恰亚诺夫为代表的劳动—消费均衡学派认为,小农家庭以满足消费需要为首要生产目的,劳动供给与消费满足之间的均衡是决定其生产投入和运行机制的重要因素。恰亚诺夫认为,在生产力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场长期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西奥多·舒尔茨等经济学家则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提出了一种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追逐利润的农民经济模式。他们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业如同在特定资源和技术下的“资本主义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对价格反应灵敏,其生产要素的配置行为也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小农经济是“贫穷而有效率”的。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为小农提供现代生产要素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而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则完全可以保留下来。

我国学者对小农经济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李根蟠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其本质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程度的所有权。”’

朱筱新认为:“小农经济,是以家庭或家族为组成单位,在小土地分散式经营中,通过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形成的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和特定的生产与生活格局。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更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乃至人们的观念意识及文化传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李伏明认为:“所谓小农,是一个与‘大农’相对的概念,指的是它的生产规模小—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与一个人或组织是否拥有土地及拥有土地的数量无关…这就是说,无论是地主、自耕农还是佃农,只要其生产规模小,以小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即是小农经济。”’

通过对小农经济概念的综述,可以发现:马克思最早提出小农经济的概念,其关注点集中于所有制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探讨,他较为准确的概括出那个历史时期小农经济的特征;恰亚诺夫的理论产生于当时苏联特定的社会环境。他迷恋农庄传统,提出了劳动—消费均衡模式;舒尔茨的理论则建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他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对小农经济问题进行阐释。恰亚诺夫与舒尔茨的观点虽不相同,但他们从生产动机的视角来分析小农经济的研究思路对后来学者的研究有所启示。李根蟠、朱筱新等学者都强调小农经济的内部结构,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户家庭经营的二重性特点。李根蟠的概念对小农经济的制度基础也有所涉及。

综合上边的分析,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或体制环境、不同的分析视角,对小农经济的定义存在争论是必然的,因此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动态的、比较的分析才能得出合适的小农经济的定义。

二、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

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小农经济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应该消灭小农经济;

马克思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高利贷和税收制度必然会到处促使这种所有制没落。资本在土地价格上的支出,势必夺去用于耕种的资本。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 ,生产者本身无止境地分离。人力发生巨大的浪费。生产条件日趋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对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恩格斯也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的命脉;这种小生产正在无法挽救地走向灭亡和衰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

同时,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来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存在,曾经严重地阻碍着市场的扩张,而没有市场的扩张,西方世界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兴起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同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会使资本主义企业无法雇佣到廉价的劳动力。因此,古典经济学家几乎同声谴责小农经济,要求政府强硬立法或采取其它断然措施消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以说,西方世界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兴起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逐步消灭小农经济的过程。

人们根据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同时也根据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说法,认为中国小农经济是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的罪魁祸首,或者认为由于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一方面促成人口不断膨胀,使人口对资源形成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生产技术难以提高,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致使小农的生活水平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因而不可能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风行一时的“停滞论”、“陷阱论”、“过密化论”等,实际上就是持这一看法的。这类理论认为,由于小农经济的广泛存在,使中国的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缺乏产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

因此,只有消灭小农经济,实行规模经营,社会经济才有可能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这种观念不仅在学术界曾经广为流行,同时也为当时的政治领导人所接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农落后仍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这是对民国时期主流观点的继承,也与当时对经典著作教条式的理解有关。

而程念棋认为在中国历史的各项制度中,小农经济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至少已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这种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低投人——低产出。小农经济的大量存在,加上城镇农产品市场消费人口过低,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市场化需求,从而也导致了中国历史上工商业发展空间的狭小,制约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而随着农村人口的迅速增长使中国小农经济的低投入一低产出问题变得更为严重。

长期以来,基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以及建立在这种经验之上的种种经济学理论,人们对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小农经济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谴责,认为正是小农经济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使中国不能跻身资本主义,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2、认为小农经济不仅没有阻碍社会经济的进步,反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然而在学术探索中,学者们逐步揭示出其中的积极性因素,还观察到在特定环境中它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反映最佳的经营规模,带来普遍的繁荣。有学者提出简单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和传统理论中来评判小农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地位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始于1978年的改革,似乎使中国农业一夜之间从“一大二公”的状态又回到了小农经济的分散经营状态,30年粮食产量的历史性突破创造了“小农的奇迹”。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对于人民公社体制在经济上的成功、产量上的增长包括人性上的认可,国内外学者、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都表示了肯定。

中国并不是西方世界,没有理由预先假定其历史发展经验的普适性。中国的小农并没有阻碍商品市场经济的扩张,他们是推动商品市场经济扩张的强大动力,而不是市场经济扩张的阻力。事实上,充分发挥小农经济的活力,能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发挥巨大的作用(李伏明,2006)。

3、中和观点,认为小农经济要改革但不能过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解决小农经济问题。然而小农经济在目前仍有其存在的土壤,小农经济意识和表现在我国十分突出,解决这一问题极为艰难。我们一方面要维持农村的稳定,另一方面又不能急进,出现了“制度变迁成本过高”的难题。由于对“成本”

的计算不同,有人主张私有化,有的主张维持现状,形成了两种不同学术上的观点。

   “私有化”的主张认为应当立即实行农地私有化,推动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就理论上来讲,现有的农户土地承包制是小农经济的基础,而“减少农民”就要求打破土地承包制,实行“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私有化”在目前的中国行不通。这并不是什么“意识形态”的问题,而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有学者指出:“在人口增加使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制约下,土地占有权没有向少数人集中的条件”。土地私有化的目的是将土地所有权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消灭小农经济,以便于提高农业的规模效益。然而土地私有化必须要面临的问题:一是失地农民的出路(进城后就业);二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温铁军先生认为:中国农业人口严重过剩,土地已经成为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它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交给市场处理。且不说转移一半农民后土地规模经营有多大,目前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形成的惊人规模已经令政府寝食不安了。如果说小农经济的解体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那么国情的制约也同样是不可逾越的。事实上,顽强抵抗市场经济对小农经济瓦解的力量,并不是政府的某项政策,而是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我们曾经在‘实验’中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搞了十年还是只有1%的农户转让土地,这说明我们这种内生的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如果“土地私有化”的结果仅仅是把千万小农变成无业游民,那么这样的“治本”之举不仅没有“治本”,而且必然危及、动摇中国社会的根本。

“维持现状”的主张认为应当稳定现有的农村承包制几十年不变。有学者甚至主张“重建农地自耕农所有制”。这种主张的实质是想通过维持小农经济的生存来解决“三农问题”,“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就业问题”。问题在于,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小农经济的生存方式到底能维持多久?虽然稳定承包制与中国现有的人多地少的国情相符,但是,市场经济以其不可抗拒的内在必然性,不断侵蚀着小农经济的制度保护———承包制,使得“维持现状”的主张越来越难以维持。

通过 上边的分析可见,小农经济的地位或作用仍然没有定论。个人认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小农能够存在,只能是经济活动主体诉求表达的结果,也需要适应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内容提供的条件和提出的需求。在社会经济环境有利时,其积极性可以得到充分发挥,表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当环境不利时,其积极性的发挥受到影响。它能被经济主体选择并广泛存在,证明在长期的历史中是有一定功效的。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同上文中对小农经济定义的分析一样,它本身不存在优劣之分,只存在能否适应具体的社会环境,更不必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参考文献:

仲亚东.小农经济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与反思.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曹东勃.小农经济改造与中国农村改革.财经问题研究:2009(1)

张新光.关于小农经济的理论争论与现实发展.农业经济问题,2008,(4)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2

一、发展县域经济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具有重要作用

(一) 当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两个高潮期。一是1984―1988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1100万人,增长23%;二是1992―1996年,年均转移超过800万人,增长8%。1997年以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增速逐年下降,1997―2003年,年均转移500万人,增长约4%。2003年仅转移490万人,增长3%。截止到2003年末,全国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7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5%。总体上看,有以下3个明显特征,即:第三产业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外出务工是近年来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增长因素;县域经济已愈益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体。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程度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很强的关联性

从我们重点调研的4个县市的情况看,可以得出以下两条基本结论:

第一,县域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由于其第二、三产业能够创造出较多的就业岗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比较容易。江苏省太仓市和吉林省通化县就属于这一类型。如位于苏南地区的太仓市,乡镇企业众多,县域经济发达,市场就业空间广阔,当地现有农村劳动力已基本实现就地转移。2000年以来,全市GDP已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4年实现财政收入31.76亿元。目前,全市已经形成电子能源、石油化工、轻工造纸、纺织服装、精密机械与汽车配件等主导产业,三次产业的产值比例6∶58∶36。全市现有农村劳动力19.6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14%,从事二、三产业的占78%,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到8%。同时,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第二产业的发展,全市还吸引了总计达25万人的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了当地农村劳动力总数。同样,作为东北地区重要的制药基地和吉林省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通化县,不断加强药材基地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吸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目前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已实现就地转移,外出务工劳动力仅占全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20%。

第二,县域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二、三产业发展难以满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形式。阜宁县和东辽县就属于这一类型。阜宁县地处苏北地区,是江苏省重要粮食产区,人口106万,其中农村人口76.9万,农村劳动力41.4万。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当地二、三产业难以吸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近几年来,这个县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拓宽劳务协作渠道,强化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各项措施,已经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流动有序、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劳务输出格局。2004年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20.7万,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50%。东辽县也是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全县人口4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2004年财政收入只有7611万元。近年来,当地政府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契机,实施项目兴县战略,努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同时,该县不断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2004年,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5.6万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的62%,人均劳务收入5000元。

(三)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就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1.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低成本、高效率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大中城市相比,县域经济是城乡结合的经济,县域内有连接城乡的县城,有星罗棋布的小城镇,还有很多土生土长的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对技术含量的要求相对较低,从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所需就业费用和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也低。据有关专家测算,在城市中安置1个劳动力需要4―5万元,而乡镇企业吸收1个劳动力仅需4000元。可见对于相同的资源,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发挥的效用更大。

2.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一是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二是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要求相对较低,适应我国农村现阶段劳动力的素质水平;三是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小,容易创办,适应民间资金的规模特点;四是中小企业以民力、民营为主,它的产生和发展动员了民间资金的生产投入,弥补了国家对农村的投入不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推动了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兴起,进一步扩大了就业领域,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

3.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一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分散居住的农村人口不断向小城镇聚集,增加对电力、交通、供水、餐饮、娱乐、商业及社区服务等需求,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小城镇连接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作用日益加强,从而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资金市场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发育。

二、当前县域经济发展在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域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强。现阶段,相当多的县特别是一些传统的农业大县,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薄弱,加之原有企业机制不灵活,导致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就业空间狭小,吸纳劳动力水平较低。一是从新增劳动力转移来看,目前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增长的主要途径。二是从返乡劳动力情况看,从县域经济返回农业的劳动力逐年增多。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不高、技能不足。汇总有关资料,从文化素质看,目前已转移出的农村劳动力中,仅有20%左右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劳动力占1.5%,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6.5%,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61.7%。85%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由于文化素质低,又不具备专业技能,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造成这些岗位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低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企业对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而众多低素质、无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则无法实现由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和城镇的转移。

(三)城镇化发展滞后,影响了城镇集聚劳动力能力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基础设施不足,难以发挥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作用。二是城镇化进程慢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下降了25个百分点,而城镇人口比重只上升了20个百分点。农村城镇化发展滞后,造成农村非农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延缓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

(四)保障水平低,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有待深入。农民工作为新的城镇工人群体,已占到了城市人口的1/4,日益成为产业工人中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进城的农民工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和城市居民待遇。

县域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水平低,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县域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目前仍存在一些体制性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经济结构调整步履维艰。从总体上看,我国县域经济结构仍处于低级化水平,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县域经济结构单一,产业、产品雷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色彩难以在短期内抹掉。由于政策、机制、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和质的飞跃。

二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财政、金融体制和土地等制约。(1)现行财政体制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近十多年来,财权不断上收,事权不断下放,县以下政府可用财力严重削弱,县级财政多数是“吃饭财政”,甚至是饭也吃不饱的财政,既无力向本地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难以对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政支持,尤其经济欠发达县更是如此。就多数县(市)来讲,目前普遍财力弱、负债多、包袱重、压力大、财政入不敷出等问题。(2)现行金融制度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目前县以下居民存款中的50%以上都流入了大中城市,县级金融机构没有贷款审批权。县域内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很难得到金融支持。(3)土地征用制度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城镇化进程缓慢。由于在城市化进程中长期存在着大城市偏向,对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投入和资源配置不足,县乡财政自身薄弱,也无力投资,导致小城镇布局分散,规模不大,公共设施不足,制约了城镇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吸纳能力的增强。

因此,必须从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努力消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障碍,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点。

三、未来一段时期,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工作重点

我们认为,未来一个时期,就地转移仍将是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可达到50%左右以上。即使按当时人口达到14亿的水平计算,15年后全国还有大约7亿人留在农村。因此,企望短期内通过城镇化道路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是不现实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仍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

同时,也应该看到,就地转移模式本身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容易形成乡镇企业布局的分散化、小城镇建设的无序化和弃农人口的两栖化等“农村病”,造成水土等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破坏的加剧,进一步阻碍乡镇企业的升级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加剧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之间的差距。为此,必须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短期、局部目标与长期、宏观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遵从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身固有的规律和阶段性要求,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鼓励农村二、三产业和乡镇企业的适度集中,努力扩大小城镇规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另一方面,也要充分挖掘并发挥大中城市的潜力和作用,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种种限制,加快推进我国城市化步伐。

促进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工作重点是:

(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挖掘农业就业潜力。要从资源条件出发,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的建设,形成专业化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提高粮食综合效益,使粮食产业成为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牧林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以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引导扶持农民、企业发展民间性、自律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以农产品生产或营销专业户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专业农户、专业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构成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快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拓展本地就业空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鼓励、支持、引导乡镇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二次创业,提高乡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建立新型乡镇企业。要按照现阶段我国乡镇企业梯度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乡镇企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接续转移,促进乡镇企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升级换代。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手工业、特色旅游业发展,支持建立农村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经纪人队伍。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域小城镇建设和村庄集镇建设的规划指导,逐步形成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机联系一般集镇和中心村的城镇体系。

(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应尽快扭转全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局面,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尽快免除农村基础教育费用,减轻农民教育负担。全力推进普及9年义务教育,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普及12年教育试点,大力推动农民职业教育。二是要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继续推进“阳光计划”,不断扩大农民工免费培训规模,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

(五)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尽快消除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障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除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也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二是要完善土地制度,推进农民承包土地合理流转,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三是要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公共财政建设。五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六是改进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农民工维权的支持力度。

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坚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来加以推动。一方面,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分布在县域范围内,农民绝大多数居住在县以下,发展县域经济的主题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另一方面,县域经济又是联系大中城市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县域经济的发展,既为大中城市提供了各种生产生活资料,又为大中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需求。因此,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也是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

要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的政策归集和产业聚集的平台作用,把“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升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层次,转换工作思路,真正跳出就“三农”抓“三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加快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建议进一步明确发展县域经济是促进我国“三农”问题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尽快出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当前,行政层次过多、行政成本过大、县域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过小、事权责权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政府行政层级,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加大撤乡并村力度,简政放权,提高县市配置资源的权利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研究合理划分县级事权,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使县级政府有更大的发展自和决策权,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要强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财政分配关系,适当提高县级财政的留成比例,扩大县级金融机构审贷权限。

(三)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强规划指导。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提高对县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的投入,加强县域特别是广大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等。三是要加强对县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支持。国家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各类优势企业进入县域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不同地区之间、中心城市与县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鼓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省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补助到县(市),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测算核定,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要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投入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部分外,上缴省级部分重点用于县(市)耕地开发。

(四)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要采取“抓大促小带中间”的办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要督促和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障碍,凡是法律规定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同时,国家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在于特色。目前,我国东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集群和“一镇一品”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中部地区部分县市的“一县一特”型县域经济也已出具规模。要适应国际制造业中心向我国转移的有力时机,加快实施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优势资源、综合考虑交通区位、产业结构、市场定位、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在全国、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六)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工业化水平。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使县域经济逐步改变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状况。坚持资源型和非资源型产业并举,大力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壮大支柱产业,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发展专业市场带动的工业生产体系,努力做到“专精特优”;积极发展产业配套型和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努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工业园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集中连片布局,推动资产重组,促进乡镇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和小城镇集中,提高县域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探索区域特色产业带动其它产业全面发展的新路子。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 特色农业经济;发展优势;发展现状;对策;江苏涟水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2-0300-03

近年来,地处苏北的涟水县虽然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但是与苏南、苏中相比仍有差距。江苏省要实现“两个率先”,苏北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是重中之重。涟水县是苏北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其发展不能照搬苏南模式,需在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提高土地的生产价值,促进城乡一体协调、均衡发展。

1 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优势

特色农业经济是将区域内有特色的农业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过程,其必须以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为基础,发挥特有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形成规模适中、特色突出、效益明显的农业生产体系。一个地方的特色农业经济,应符合当地实际[1],要结合当地农村种植、养殖和加工习惯,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涟水县地处淮海平原,发展特色农业经济有多方面的优势。

1.1 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全县交通便利,有利于特色农业产品的销售、流通。城乡公路交通网络完善,形成国道以高速公路为主、省道以一级公路为主、县道以二级公路为主的公路交通模式,且每个乡镇至少有1条二级以上公路通行。境内有宁连、同三、京沪3条高速公路,6条省道有4条已改建为一级公路,并有1条新一级公路在建设中。淮安飞机场位于涟水境内,已开通9条航线,有利于高附加值和鲜活产品的运送。水路运输能力正在扩大,贯穿全县盐河河道“五改三”已基本完成[2]。铁路运输正在完善,淮安火车站距离县城20 km,连淮扬镇铁路将在涟水设客货站。与周边城市交通方便,到上海只需3 h车程,到南京、苏南等地2~3 h车程,到盐城、连云港1.5 h车程,到市区只需30 min车程。涟水县交通便利,为高价值的农副产品流通提供了必要的硬件基础。

1.2 资源丰富,特色农业的产业基础雄厚

涟水县位于黄淮平原东部,境内河流纵横,水资源丰富,土壤肥沃,气候宜人,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适宜各种农林作物生长。全县总面积达1 676 km2,耕地面积8.67万hm2,水面面积2.57万hm2。全县分为四大灌区,年入境水量20亿m3。近10年来,全县新改建电灌站247座,改造中低产田8.364万hm2,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31万hm2,旱涝保收面积达到4.56万hm2。涟水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绿化先进县和全国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全县水稻、小麦、花生、油菜、朝天椒、浅水藕、蔬菜、畜禽、水产、果品以及林木资源十分丰富。

1.3 氛围浓厚,发展特色农业有传统

多年来,涟水农村一直重视提高农业效益,特色农业发展受到政府关注和农民欢迎。涟水部分乡镇有加工农副产品的传统,许多产品在当地百姓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如高沟镇用羊肠衣和猪肉等制成的高沟捆蹄、涟城镇有腌制的安东萝卜干、涟东片的豆制品千张等都是涟水传统农副产品,其历史悠久,在群众中有较大的影响。改革开放后,涟水县农民多次尝试提高土地的产出,曾成片种植洋葱、种桑养蚕和大规模养鸽等。目前涟城镇的梨、石湖的桃、南集的苹果、保滩的草梅等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效益。高沟镇的猪、保滩镇的鸡、徐集乡的鸽等畜牧业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近年来,通过土地流转和引进设施化种植技术,形成了一些高效农业产业区。其中,保滩、五港等地的花木园,牌坊的浅水藕种植区、岔庙镇的设施化提子园等都是效益较高和发展较好的项目。各乡镇能够根据地理环境,引导农民发展合适的经济作物,仅黄河故道沿线乡镇就建立多个生态林基地、果品生产基地和特种养殖基地。

1.4 人才济济,发展特色农业技术力量雄厚

人才和技术是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重要保障。涟水县是农业大县,一直重视农业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逐步形成县、乡、村3个不同层次的技术力量。全县共有专业农业人员543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中高级农业技术人员为主,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20多人;乡农业技术站以中低级农业技术人员为主;村里以大学生村官为骨干力量和乡村农业人才为主要力量的农业技术人员队伍;在县直部门和乡镇,有相当部分的领导干部曾经从事过农业技术工作。县内重视农业人才的资源配置,在苏北建立首个生态农业人才市场,弥补了苏北农业高中级人才服务机构的空白。全县重视农业技术人才的再教育,县、乡、村相继成立了农业技术学校,定期聘请农业专家培训各层次农业技术人才。

2 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特色农业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式[3]。近几年,涟水县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农业特色经济的发展,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引进和资源整合等举措,积极推广特色农业的新技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全县特色农业走上多元化、特色化和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全县特色经济形成以点带面、以经带农、以大带小等多种模式,农业特色经济的产值已超过农业总产值的40%。

2.1 规模生产初显成效

全县特色农业经济经历了由农户为主到政府引导的阶段,规模得到不断扩大,从以往小打小闹、小户经营过渡到规模化生产,且效益有明显提升。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大量外来资金投入到特色农业生产。南禄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是上海客商投资2 000万元,养殖规模逾53.33 hm2。通过“公司+农户”方式,利用公司的资金技术带动周边农户扩大规模,实现规模化生产,如东海食品加工企业带动露地蔬菜266.67 hm2。调动大户的积极性,以合作社等模式,带动乡邻形成规模化生产,如高沟左磊以左磊禽业社为依托发展年产200羽家禽的生产基地。全县规模化成片生产的有逾666.67 hm2浅水藕生产基地,逾4 000.00 hm2优质稻米生产基地,5万头以上的生猪生产基地6个,200万羽家禽生产基地3个。而在黄河故道一线,有7个66.67 hm2生态林基地,6个6.67 hm2果品基地,4个6.67 hm2以上花卉园和2个特种水产养殖基地。

2.2 区域特色化逐步拓展

全县根据交通、水利和传统,分区域划分不同的农业特色经济区域。省道和一级路较多的乡镇依托交通优势建设多个花卉园,五港率先建立了2个6.67 hm2花木园,保滩也建立了66.67 hm2花卉园。部分交通便利水系丰富的区域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黄河故道沿线休闲观光农业带已初具规模。地理中心位置积极发展设施化农业,以提子园为中心的岔庙设施化种植区的面积不断增加。不少农民因地制宜,依托规模效应发展经济作物,以牌坊为中心的浅水藕种植区已拓展到周边的徐集、小李集。养殖大户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在民众有生猪养殖传统的朱码、岔庙、高沟一带,依托大户形成了生猪生产基地。

2.3 品牌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特色农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产品外销是各级政府和经济组织面前的一道难关,没有特点和特色的产品在外地很难打开市场。通过市场调研和初步品牌的建立,全县特色农业经营组织逐步了解品牌对商品营销的重要作用,并在市场经济行为中不断增强品牌意识。品牌推出做到有重点、有措施,能够与产品的特点和市场的需求相结合。无公害农产品品牌主打绿色牌,品牌的名称就体现了绿色主体,如涟碧牌浅水藕、鲜多康牌蔬菜、圆绿牌捆蹄。加工产品依托著名品牌或自创品牌,提升产品内涵,今世缘牌糖果就借助了“今世缘酒”,苏美牌酱醋自创品牌并将品牌价值延伸到服务业。许多产品品牌创建与特定地域产地相结合,高沟杨口的“高杨情”草鸡蛋、牌坊何缘社区的何缘牌浅水藕、南集镇的南集牌千张都属有此类。有些产品由家族传统制作,品牌创建直接使用传承人的名称,如孙四牌鸡糕。

2.4 项目推进力度明显加大

各级政府积极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将优惠政策、科技服务等服务内容放到重点项目、优势项目中,并积极做好各类相关的工作。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共同创办高效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帮助加工企业联系南京农科院,建设露地蔬菜基地;引进淮阴农科院在机场产业园区发展麦种和稻种的生产。重视特色农业的科技服务工作,建立病虫害和疫情防治网络,对规模较大的片区、园区和合作社实行挂牌服务。规范了特色农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特色农业项目上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了补助标准,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责任。着力提高乡、村2级干部的意识,通过组织观摩、外出考察和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发展特色农业意识。

3 存在的问题

尽管涟水特色农业发展速度较快,也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因意识和制度等因素,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土地流转还有难度。土地是重要的生活资料,一些农民思想保守,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二是特色农业的开发深度仍不够。高附加值的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基础设施有待提高。许多农业生产区还存在水、电、路等问题。四是大部分项目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有些项目和产业虽有一定的规模,但在省内外没有形成较大影响。

4 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措施

特色农业需结合农民的需求、习惯因地制宜发展,要做到前期有规划、重点需明确。政府要积极引导调动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的积极性,同时扩大引资范围吸收外来资金投入,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只有从多方面入手、多项措施结合,才能促使特色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和充分发挥效益。

4.1 因地制宜,实施科学的区域规划

特色农业经济需要突出“特”,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群众认可和科学规划,需要与当地生态环境、交通、水资源相适应。在群众的认可度上,需尊重农民的种植习惯和生产习惯,通过引导促使农民接受和发展特色农业,采取措施让群众充分感受到特色农业的经济效益和认识到推动农业转型的重要意义。特色农业经济规划应以点带面,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积极发展有鲜明特点的专业村、专业镇;在235、327省道沿边的保滩、五港、红窑、小李集等乡镇发展花木花卉园或休闲观光农业,在黄河故道、盐河两岸的黄营、南集、徐集等发展综合农业生产园区,在高沟、开发区等工业优势较明显的地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

4.2 重点突出,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业

发展特色农业经济应有重心和重点,不能面面俱到,从目前涟水县特色农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要提高特色农业的效益和提高农民土地产值和纯收入,必须往高附加值方面发展。首先要重视农业集约化生产,引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其次要重视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突出特色农业的“新、特、奇”等特点,重点开发绿色产品;再次要重视产品的包装和宣传,着重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农业产品品牌,继续扩大涟绿、荷缘、苏美等品牌的影响力;还要强调涟水传统的农产品加工,形成种植—加工—销售的良性循环,做好捆蹄品种多样化和鸡糕、千张商品化等工作;同时要创新思维,在做好农业生产工作的同时,加大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观光休闲—销售—餐饮一条龙服务。

4.3 加大扶持,吸引各类资金发展特色经济

在资金方面,根据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筹资方式。小项目、祖传加工特色项目或部分需特殊技能项目,一般通过自筹资金自主发展。市场风险较大,产品价格经常波动,且适合家庭生产的项目,可通过以能人为中心组建合作社,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发展产业、共同抵御风险。龙头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大型加工企业和现代化示范性园区等大项目,主要通过招商引资来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特色农业经济的质量、速度,政策的引导作用必不可少。县政府要从税收、信贷、管理等方面制定扶持措施,为特色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助力。还要充分利用财税政策,税收能免则免,能返还的尽快返还,加大资金补助,积极为项目争取省市资金。而且要疏通信贷渠道,为项目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用好用活扶贫政策,小额贴息贷款和县直帮扶等政策性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全县涉农项目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农业、水利、开发、农机和扶贫等项目开发时,重点考虑农业特色经济项目[4]。

4.4 积极引导,逐步提高特色经济规模化生产

重视宣传特色农业经济效益,使干部群众认识特色农业在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县、乡政府安排农业生产时,应引导群众种植和生产特色农业产品。着力做好特色农业的服务工作,尽可能为特色农业生产提供便利条件。经常性地安排农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生产和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做好生产者之间的联络、整合等工作;帮助生产者建立畅通的销售渠道,通过科技、电信等部门协助生产者建立网络销售平台;主动与上海、南京等大中城市对接,收集各类产品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生产者。规模化生产能够有效地提高市场地位和抵御市场风险,而且其效益比普通生产更强。全县必须重视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改变以往全面开花和小而全局面。在散户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组建合作社,引导特色农业集中化规模化发展;注重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协助企业和大户获得因扩大规模所需的土地资源;重视资源调配,确保水、电、路、种子、肥料等资源优化供应给规模较大的生产项目;加大规模项目的扶持力度,单独出台奖励和优惠政策,对重点项目和大项目实行挂牌保护。

5 参考文献

[1] 高健康.关于发展特色农业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7(17):237-238.

[2] 杨海燕,李星春.发展涟水休闲观光农业的思考[J].热带农业科学,2012,32(3):101-103.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4

目前,一种看法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我们认为这种意见需要研究。这里,“经济结构”是指农业内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结合形式及其比例关系,不问于马克思所讲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个“经济结构”。我们认为,称之“生产结构”较为确切。它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所谓“小农经济”,是指个体农户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独立经营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它基本上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因此,对“小农经济”和“生产结构”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不应该混为一谈。再则,众所周知,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小农经济,一般说来是由一个农户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它的生产结构并不是“单一的”;如果是“单一的”,就不成其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见,“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这里提出了一个应该如何认识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问题。我们认为:

第一、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是颠倒了社会经济历史的真实关系。

小农经济从来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它产生于原始公社瓦解时期,在以后各种生产方式中都曾不同程度存在过。马克思说:“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同时,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下同),第371页注24)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各有其不同特点,这些特点及其演变是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小农经济在这些生产方式中,不可能对促进或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例如在希腊的古典奴隶制中,个体小农曾是平民阶层中的主体,随着奴隶制的发展而不断分化,一些人变成了债务奴隶;梭伦改革后,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扩大了奴隶主的统治基础,有些平民(小农)走上了利用奴隶进行生产的道路,小农也就愈加鲜明地打上了奴隶制的烙印。在古代东方奴隶制下的个体农民,表面上保存了村社社员的身份,其实如同马克思所说,他们不过是专制国家的“普遍奴隶”,仍然摆脱不了奴隶制给他们打上的印记。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无论中国或西欧莫不如此。这种小农经济存在的形式,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决定的。在西欧是封建领主制,农奴领得一份份地,同时要在领主土地上服劳役;在我国,战国、秦汉以后是封建地主制,农民拥有一小块土地,向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纳赋服役,或者向地主租种一块土地,交纳实物地租。农奴和农民的独立经济是为了保证可供地主阶级剥削的劳动人手。正如列宁指出的,这种农民经济是地主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可见,在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也是处于被决定的地位。

还必须指出,我国陷于长时间的贫穷落后,主要是封建社会晚期以后。明中叶以前,我国曾以其繁荣的经济、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灿烂的思想文化长时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我国历史上不乏相对长治久安的朝代。西欧中世纪则长期陷于分裂,其王朝更替之频繁,起码不亚于我国。因此,用“动乱、贫穷”来概括我国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很不确当的。封建社会晚期以后中国陷于长期贫穷落后的内在原因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但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小农经济是我国长期贫穷动乱的根源的结论。

如上所述,小农经济曾经广泛存在于不同历史时代的各个国家,并非我国春秋以后所特有。如果小农经济能构成动乱贫穷的病根,那么历史上大概没有哪个国家和哪个朝代能逃脱动乱贫穷的厄运。就我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性看,凡是封建政府能够采取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小农获得相对稳定的生产条件时,社会就相对安定,经济就呈现繁荣;相反,如果听任土地兼并,破坏农民的生产条件,使小农大量贫困破产,社会就动乱,经济就崩溃。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对我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也可以这样看。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对生产力的进一步扩展也起着某些限制作用;然而也应当承认,小农经济在当时还是基本上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的,它还有生命力。当时成为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农村生产力桎梏的,主要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近代则加上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正是因为“三座大山”的压迫,广大农民常常同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或完全处于分离状态,生产情绪才受到很大压抑和限制。这种压迫使农民不但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常常难以维持。他们终年劳碌,不得温饱,遇有灾荒或军阀混战,则四处逃亡,田地荒芜,饿殍遍野。造成农业生产力的这种严重破坏,以至整个社会的贫穷、动乱、落后,其根源在于封建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不是“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种意见陈述了“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造成的“恶果”,实际上并不准确。例如说到我国历史上土地兼并的恶性发展引起对社会生产力的周期性大破坏,这是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固有特性所产生的必然现象,不能怪罪小农经济。恰恰相反,小农经济的贫困破产、林牧业生产条件的破坏,倒是地主阶级压迫和土地兼并直接造成的。把我国封建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都记到“小农经济”(或“经济结构”)的账上,是欠科学的。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正是针对着造成近代中国贫穷落后的“三座大山”这个病根。挖掉了这个病根,社会生产力就冲破了束缚它的罗网。解放战争胜利和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是在这之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农户那种分散经营的、规模狭小的经济形式才会逐渐显示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以致最后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只有在这时,改造小农,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才是必要的。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到来。我们应该合乎历史事实地把我国近代长期以来贫穷动乱的原因归之于封建生产关系,归之于三座大山的压迫,而不是归之于小农经济。否则在实际上就否定了我党半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第二、不把握住小农经济的真正特点,就找不到克服小农经济思想局限性的关键所在。

无论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特点并非什么“单一经济结构”,而是所谓“小而全”的自然经济。“小”,是指生产资料的简陋和经营规模的狭小。“全”,就是同时经营多种项目,既种粮食,又种经济作物;既饲养一些家畜家禽,又搞一点采集、捕捞,乃至经营一点纺织之类的家庭手工业。这样一个农户,就形成了封建社会农村中的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现在有的同志把单一搞粮食也作为小农经济思想的表现,实在是张冠李戴。

那么,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及其在思想意识上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认为有以下三点:(1)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缺乏全局观点和长远打算。(2)生产项目的多样,生产、生活方面的需要基本上靠自给自足,使他们较少与别的生产者发生交换关系,产生出“自给不求人”的思想。(3)千百年来都是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凭老经验办事,思想偏于保守而较难接受新鲜事物。概而言之,就是小农经济特点所产生的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应该指出,实现了合作化以后,我国的农业已经不是小农经济,而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前些年破坏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而是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但小生产的习惯和观念在部份同志中仍然存在,在我们发展农业的政策指导上也有反映,这种思想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是有本质不同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被极左路线所利用。因此,打破小农经济的这种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仍然是今天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三、对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持全盘否定态度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我国传统农业与传统农艺存在不少问题。但比之同时期西欧的农业和农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平,这也是举世公认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应夜郎自大,也不应采取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这里,我们就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的历史特点、它的优点与缺点、主流与支流作一些粗略的分析。

我国的传统农业与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有共同之处,但它们之间又各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中世纪的西欧通行封建领主制。封建领主的庄园建立在农村公社的残骸上,土地不能买卖。领取小块份地的农奴,对封建领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他们虽然进行独立的经营,但这种经营是缺乏自主性的。当时实行三圃制的休闲耕作制,一部分耕地种冬谷,另一部份耕地种春谷,再一部份耕地休闲,互相轮换,其次序为数百年来村社的传统习惯所固定。但他们的生产条件也相对比较稳定,不但份地可以世袭,一般没有丧失的危险;同时还有可以放牧的村社公共牧场和草地。我国封建社会自战国以后实行封建地主制,农村公社的残余早已消失,土地可以买卖。相当一部份农民为自耕农,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另一部份农民是佃农,向地主租种一小块土地。他们的经营比起西欧的农奴有较大的自主性,封建国家和地主一般较少进行干涉。但他们的生产条件经常受到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威胁,不但没有固定的公共牧场,而且“田无常主”,生产条件极不稳定。

正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这种历史特点,产生了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与缺点。由于土地可以私有,人身相对自由,经营比较自主,我国封建社会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比西欧农奴为高。他们除了双手别无其他长物,唯有起早贪黑,在属于他们所有的或租佃来的一小块土地上多多投放劳动,对庄稼进行精细的耕作管理,以期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量多的产品,来解决一家人口的生计。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最充分地利用土地与积极养地相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另一个优点。我国传统农业的土地利用率是很高的。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就从休闲制逐步转为连作制。历代农民创造了丰富多采的轮作、复种和间、混、套作等形式;同时历代农民又非常重视养地,很早就懂得利用天然绿肥、人畜粪便,并且懂得种植绿肥,实行绿肥与谷物轮作。相当一部分农区,耕地复种指数相当高,但种植数千年而能使地力保持不衰,曾被外国人视为奇迹。宋代的农学家陈敷批判那种认为土地经过耕种地力必然衰退的论调,指出只要经常增施粪肥,土地可以越种越肥美,地力可以经常保持新壮。这种地力常新壮的思想,正是我国传统农业思想的精髓。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在耕作改制中,出现了片面追求复种指数而忽视养地的倾向,有的同志也把这当作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这未免是厚诬古人了。我国传统农业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虽然经营范围很小,但在这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多种经营的结合,不但在经济上和时间上是节省的,而且在对自然的利用上也有不少合理的地方。例如,我国农民的养畜养禽积肥就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利用农副产品并广泛采集野生植物喂养猪、牛、羊等,对牲畜粪尿积攒沤制,用以肥田,这充分利用了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把农牧业在一定范围内有机结合起来。西欧中世纪虽然由于农村公社牧场的存在,牧业比重较大,但是公共牧场是固定的,并不与耕地轮换,牲畜粪便也没有很好地积攒起来肥田,以牧促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农业中,这种合理利用自然和巧妙利用各种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关系的成功事例是很不少的,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发扬。

我国传统农业虽然有许多优点,创造出比西欧中世纪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但它毕竟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生产条件很不稳定,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扩大生产的规模。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对自然作某些合理的利用,但从总体看,这种分散的、彼此孤立的个体农民,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合理利用自然,也无力战胜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在土地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小农经济经常陷于贫困破产的困境。我国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农民破产失去土地之后,被迫上山开荒,采取一种落后的“畲种”方式,即放火烧荒,种上三两年后即行抛弃,另外觅地烧荒。这种不得已的谋生方式对自然植被造成了破坏。但其根本原因不在小农经济本身,而在于反动的封建生产关系。从整个历史长河看,它不是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

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点上呢?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对于我国传统的农业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都不能采取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的态度。现在有一种倾向,认为我国的传统农业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继承的,而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却全盘肯定,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事实上,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农业,其中也有不少合理的、科学的成份,这已如上述;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也并非一切皆好,我们要学习和借鉴的,是资本主义现代农业中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质技术装备和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法。即使是学习其中先进的东西,如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会适得其反。例如美国的农业,实现了高度的机械化,劳动生产率很高,但单产并不很高,物资、能源的耗费十分巨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的教训是(这个教训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考察农业时得出):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139页)可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不加分析、全盘肯定也是不正确的。总之,我们认为,必须从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实际出发,吸收我国历史上和外国一切好的东西,抛弃一切不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东西,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认为我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从组织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应该包括下列几个基本点:

第一、要有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

小农经济虽然能在一定范围内巧妙地利用各种自然物互相之间促进的关系,但不能在较大规模上有计划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本主义农业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为我们自觉地认识自然,有计划地、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可能并不等于现实。三十年来,我们在制定农业生产的规划上,既缺乏对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作全面深入的调查,也缺乏从农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农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上作出总体的安排。因而,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大农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盲目的。许多地方的森林、草原遭到破坏,湖泊被淤填,水土流失严重,合理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影响产生的瞎指挥所造成的恶果,但是,因缺乏符合客观实际的总体规划而形成的指导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指导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没有一个总体规划,或者这个总体规划不是建立在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基础上,缺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作出通盘安排,我们的农业生产就只能始终是打乱仗,自行其是。为此,必须把当前正在进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调查工作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进而制定出农业的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只有这样,才能把农业生产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我们能真正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

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建设的各个方面,但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这种全面发展同小农经济的“小而全”是有本质区别的。不但其内容和规模为小农经济所无法比拟,而且它不是搞“万事不求人”的封闭式的经济体系。我们要逐步实行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但又不能照搬美国那种“玉米带”、“小麦带”的布局。美国在几个州的范围专门种植某一种作物,这样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却不尽合理,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低。我们不应采取这种单打一的方式,而是要在全面发展中突出重点,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贯彻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

制定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以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其重要目标。但是这种生态系统是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结合。我们反对恣意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然而这并非说我们应该保存原始的自然状态。离开对自然的改造,就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人估计,在消极利用自然的原始的采集和狩猎时代,全球的自然资源仅能养活一千万人左右。如果象一些同志认为的那样,“自然生态平衡”触动不得,我们至今也只好仍然和禽兽共同栖息。事实上,原始农业的产生,就是从破坏旧的生态平衡开始的。一部农业发展史,就是旧的生态平衡不断破坏,新的生态平衡不断建立的历史。在很长时间内,由于人们没有真正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往往引起自然界的报复,这些经验教训要认真记取。但就历史的发展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大农业不可能建立在目给自足经济的基础上。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为农业本身的扩大再生产和现代化积累必要的资金。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才能打破小生产式的自我封闭状态,沟通地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使农村经济真正活跃起来,使社队和农民富裕起来。农业合作化以后,我国农村商品经济本应有一个大发展,但是,在人民公社化初期,陈伯达之流否定价值规律,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又把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大张挞伐,使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这种极左的流毒影响至今还未肃清,使得我们一些同志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业生产仍然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交换关系很不发达,这是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成为使农村经济变活的关键。

现在的状况是限制农村商品生产的条条框框还是太多,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具体措施又嫌太少,许多问题的存在都涉及到现行体制和有关政策。如不下决心解决,农村商品经济要有一个大发展很难。我们认为,为了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管理上,国家不应统得太死、管得太细。应让社队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民能放开手脚,广开生产门路,广辟生财之道,不但能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努力提高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且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计划以外的农副产品。在经营体制上,应当允许社队集体经济能够加工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农村人民公社不但可以有自己的加工厂,而且可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机构,使产供销结合、农工商综合发展。同时,在保证集体经济占优势和社员以集体生产劳动为主的前提下,要鼓励和扶持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积极发展商品性生产。还要利用集市贸易和其它渠道,促进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经济往来,互通有无,打破彼此隔绝的状态,使整个农村经济活跃起来。在价格政策上,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一套合理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在收购工作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防止压级压价,使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但可以补偿自己的劳动耗费,而且真正有利可得。此外,国家也要进行必要的扶持,财贸、工交等部门也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注重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

从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看,集约经营是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方向。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也是集约农业,其特点是大量投放活劳动,在农艺上是精耕细作。这种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劳动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但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础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落后状况也一定要根本改变。马克思曾指出:“一个不容置疑并早已为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农业本身的进步,总是表现在不变资本部分对可变资本部分的相对的增加上。”(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57页)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虽然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还需要更多地投入活劳动。但是,八亿农民搞饭吃的状况必须改变,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越来越广泛地应用,现代化农业生产资料将越来越多地追加,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充足,而放松了对农业的技术改造。从国外和国内一些先进农业单位的经验看,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收效大的重要措施。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分层次;经济组织

2004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持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5年,浙江省人大率先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浙江省各地都开始成立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制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笔者通过分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等不同角度,对分层次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

当今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发展。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农产品加工总量的80%,由合作社提供的化肥、石油等生产资料占农产品生产资料的44%,由合作社提供的贷款占农产品生产贷款的40%。在法国,由合作社收购的农产品中,牛奶和谷物分别占生产总量的50%以上和71%。法国食品出口中,通过合作社出口的谷物占出口谷物的45%、鲜果占80%、肉类占35%、家禽占40%。在日本,市场销售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农协提供。其中米面占95%、水果占80%、家禽占80%、畜产品占51%、由农协提供的生产资料中肥料为92%、饲料为40%、农机为47%、农药为70%。虽然各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背景和途径各不相同。但依据其特点。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专业合作社

此类合作社的显著特点是专业性非常强。通常以某种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小麦合作社,或销售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合作社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其本身就是经济实体,为了形成规模优势保障合作社利益,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逐步增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体系。

(二)综合性合作社

此类合作社的显著特点是综合性非常强,通常根据社员的需要为社员开展多种多样的服务,主要有农业经营指导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信用服务等等。

(三)跨区域合作社

此类合作社的显著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通常合作社是以发展销售合作社为基础,继而扩大到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加工领域。

从总体来看,当前世界各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既体现了各国不同历史背景条件下不同的农业发展特点以及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发展模式差异,同时也体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经济结构层次化趋势下的重要地位。

二、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层次化特点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农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在市场化层次上,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得农业生产按照整个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来进行资源配置,使得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农产品产量大幅提高、农产品种类更为丰富。同时市场层次发展的不均衡也带来了农产品在市场供应上相对供大于求,增产不增收的新问题。其次,随着农产品市场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矛盾使得市场的层次化差异更为明显。传统的以分散农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是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源所在,由于无法获得大规模生产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导致农产品生产的相对成本过高。

在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和调度层次上,由于主要是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为主体,传统的农村经济仍停留在半自给自足的状态,使得分散农户难以成为农业经济的投资主体,加之在资本市场上,农业多元投资体系以及完整的市场财政调控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整个农业经济的资本投入相对不足。在农业生产的基础建设层次上,虽然国家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上不断加大力度,但是由于在总体经济发展上形成的巨大区域差距以及历史原因,仍然使得农业基础设施在地域环境下存在巨大的层次差异。其次,传统的农业科研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需求,加上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对农业科技的吸收、转换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使得科学技术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总体水平无法大幅提高,从而存在较大的层次差距。

由于农产品市场体系和运行规则不健全,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得到确立,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使得诸多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农业经济在发展层次上的资金、技术、人才短缺等层次差异问题。由于分散经营的农户难以参与到整个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领域。阻碍了农业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进而限制了各种其它要素的流动与配置,形成了制约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鸿沟。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历史原因、地域原因、政策原因等形成的农业经济层次特点,加上分散农户小规模的生产与经营的制约,现阶段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矛盾主要出现在农户的分散以及非法人状态的经济属性上。

三、分层次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

小农经济产生的特点范文6

县域经济作为“三农”的具体承载者,其发展程度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作为县级农业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提高服务“三农”的效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并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找准发展的着力点,促进自身业务经营的全面发展,是当前农行抢战市场份额有利时机,作好规划又是迫在眉捷。目前笔者结合近年的工作实践,浅谈一点个人的设想。

一、对县级农行支持县域经济的认识

1、县级农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是调整经营策略的明智抉择

经济决定金融,农业银行只有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才能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金融扎根于经济”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农业银行才有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益的经济基础,才能分享县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十几年的实践证明也是如此。我行地处晋西北地区,是一个典型的欠发达地区。近十年来,全行通过加大机构撤并力度,基层农村网点虽然没有了,但目前我们充分利用发展“三农”业务,来采取农村市场领域,通过支持民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全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我行的业务经营不断得到发展和壮大。

2、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将为县级农行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几年来,随着个体民营企业的迅速崛起,县域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拉动力量。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拉动和促进了城镇化建设,创造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使农民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另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刺激和拉动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尽而使农村潜在的市场变成了现实的消费需求,最后必将会拉动农业银行在县域有效信贷的稳步增长。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也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3、农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能够更好地发挥县域金融的主渠道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全面开放,中、工、建三家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基本到位,城市金融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大中城市现有的优势项目和优良客户在银行间分布基本固定,农业银行如果一味地与其它商业银行共同竞争城市优良客户,不但会使业务成本越来越高,赢利空间也会越来越少。目前县域经济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巨大,县域金融市场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积极主动地抢占县域金融制高点,稳固银政、银企合作关系,在县域金融领域内形成新的经营优势。

4.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必将成为农业银行经营的基石,没有县域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农业银行系统的全面发展。开拓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中的信贷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和发挥县域金融机构网点、网络、人员、资金等资源优势;有利于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利于拓展优良客户,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

二、县级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中的制约因素

当前,县级农业银行在县域金融中虽然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不良资产处置后,支持空心化经营,严重制约着银行的发展,按当地实际情况,能准入贷款的大项目几乎没有,小额信贷限制性条款过于死析能源工业能灵活运作,给不发达的支行带来诸多不便。二是由于县域企业经营效益较差,相应的固定资产投入和科技设施投入较少,从而造成整体竞争能力不足。三是县级重点企业较少,而优质个人客户群体较为丰富,由于近几年信贷政策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倾斜,使县级分配到的信贷资源越来越少,制约了县域经济和农行自身的发展。四是信贷审批效率低下。由于对县域经济信贷需求研究不足,对欠发达地区中小客户与重点企业适用同样的业务流程,不适应中小客户时效性强、快用快还的特点,使中小客户拓展的力度受到相当大的制约。

三、县级农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

1.发挥比较优势,巩固提升县域零售业务市场

一是理顺零售业务管理体制,统筹全行零售业务的发展。在县域经济中,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群体多,分布广,零售业务资源丰富。农业银行网络先进,发展零售业务优势明显。要根据县域经济特点,在信贷资源、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等配置上,电子设备、网点改造等投入,坚持分配与培养并举,加快充实金融、营销类的人才,增强县级农业银行零售业务饿竞争力。

二是积极支持县域个体生产经营业主的发展。在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批从事种植养殖、运输加工、批发零售的个体经营业主迅速崛起。这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的重要目标客户群。我行的工作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连续发放小额信贷1000万元,现已全部收回没有一笔沉淀贷款。因此,我们要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授权授信、担保方式、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加快推广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新产品,扩大支行审批权限,增加经办机构,支持县域个体生产经营业主快速发展。

三是积极培育优质个人客户群,推动县域消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钥匙、金穗卡和金融超市的品牌优势,积极培育“信誉良好、忠诚度高、回报丰厚”的中高端个人客户群。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县域消费经济的发展。

2.完善信贷运行机制,加快拓展小企业业务

小企业是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相当部分小企业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技术含量高,赢利能力强,专业化、集群化发展迅速,市场竞争力大幅度增强,已经成长为最具活力和最具影响力的企业群体。重点选择具有区域行业竞争优势、产品市场销路好、具备成长性的优质小企业客户聚集区域,大型专业市场和工业园区,以及与集团客户相关联的配套型、加工型和高新技术型小企业集聚区,建立一批经营小企业贷款的精品支行或特色机构。要根据根据县域经济小企业特点和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创新服务,为小企业量身打造特色产品,实行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适度扩大小企业贷款抵押品范围,满足小企业多样化饿金融需求。

3.积极支持县域重点企业和骨干项目

重点企业和骨干项目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县域经济改变落后面貌的主要推动力量。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优选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实施重点营销突破,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经营实力。

4.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县域中小企业客户众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金融需求尤其是贷款需求旺盛,而“期限短、要求急、周 转快”的特点十分明显,因此,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本着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的原则,提高贷款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