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局限性范例6篇

小农经济局限性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1

关键词:农村 民营经济 发展 思考 建议

1.当前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1.1合作主体关系不顺

现在乡镇大都有一些经济实体,但是到了村一级,往往村委会就是“经济合作社”的代言人,并签定各类的经济合同。作为行政村,主要是进行村务的行政管理,不能以“经济主体”的身份来发生经济往来。但乡村也要发展,怎么办?只好形成了这种政企不分的现象。理应由村民自行组织,形成一个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法经济组织(公司或是经营部或是经济合作社都可以),明确一个法律主体的地位,理顺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的关系。

1.2集中于传统行业,缺乏技术人才

经营范围局限于商业、零售业、小型加工业、小商店、小饭店、小批发等。高科技领域涉及少,新品种、新技术高附加值的种植、养殖业也很少。传统行业多,新兴行业较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科技密集型企业较少,加工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较少。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市场份额少,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企业规模难以做大做强。

1.3思想理念落后,管理人才匮乏

一是农村由于长期封闭、文化素养等原因,在做企业、搞经济方面,农民意识时有出现,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经营规模不大,产品档次不高,营销方式落后,生产经营不稳定,常常发生低层次恶性竞争。三是部分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经营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偷漏国家税收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企业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很多企业仍然是家族式、作坊式的管理模式,限制了人才的引进和竞争,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创新、管理升级、规模扩张。

1.4创新能力不强

农村民营经济的增长,主要还是靠“量”,即要素的投入和投资的拉动,而不是通过技术管理的创新。近年来,虽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逐步树立起了自主创新的意识,但大都苦于人才,技术、资金等的缺乏,创新能力非常弱。

1.5产业集群层次不高

目前农村民营企业大多以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的传统产业为主,发展特色与当前产业政策相矛盾,集群企业开发能力弱。此外,高素质人才缺乏,家族式管理也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1.6“问题”企业不断增加

一是在全民招商的大背景下,一些乡镇为了政绩、为了完成任务而招商,这样招来的企业一般由于项目把握不准,盲目投资等原因而成了“短命”企业。二是农村民营企业由于资金和发展空间的限制,往往会走弯路,相当数量的企业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三是不少乡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硬是招些客商,结果只图一个数字,引进来的企业产生的税后利润又被企业从乡镇长手里要回(因为企业与乡镇事先有约定,企业到乡镇来投资必须给予奖励)。这些原因导致了某些地方民营企业虽然数量不少,但真正的大企业并不多,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很低,农民真正能得到的实惠也非常少。

2.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瓶颈

当前农村民营经济的现状是由于它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如下难题,阻碍和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2.1传统观念的束缚

重农抑商和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念,使得许多人不屑或不愿从事和投身于经营管理办企业;安贫乐道和求稳怕变的保守心理限制和约束了农民的进取心和创造力,使农民求稳不求变、求同不求异,面对新事物、新观念和外来文化持怀疑和排斥态度;眷恋故土和自我封闭观念,眷恋故土就是乡土性,不愿流动,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保守性,表现为一种狭隘的自我封闭、落后;强调人际和谐和轻视竞争,倡导和为贵、中庸之道,对于大胆竞争、争强好胜、出人头地等行为,往往予以贬抑或排斥。上述传统价值观念除人际和谐外,其余大多与现代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成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桎梏。尽管这是非正视的制度因素,但其影响却是根深蒂固、广泛而深远的。

2.2市场准入限制条件过多

由于立法不统一、政出多门,现在一些行业准入政策,要么不允许进入,要么准入成本极高,使农民望而怯步。这样的政策显然使农村中小企业处于不利地位,阻断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如申请个体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需要在多个机构办理多道手续,经过多次审批,限制太多、门槛太高。六合区横梁镇农民张某手上有一些闲置资金,他想搞一个小型的化工厂,一打听才知道办个化工厂竟然要通过安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工商局、质监局、国、地税局等众多部门,而且办个《安全生产许可证》竟然要到省里审批,还要参加半个月左右的安全知识学习,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2.3金融体制问题致使融资难

一方面由于农村民营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缺乏不动产抵押,又难以找担保单位,因此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而且贷款手续繁杂,贷款额度低,归还期限短,贷款利息高,这些政策都无疑限制了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金融资本与生俱来的“嫌贫爱富”的特质,所以其信贷行为表现为“扶强不扶弱”,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基本上变成了农村资金的“抽血器”,而邮政储蓄是只存不贷,更是抽走了大量农村资金。农村信用社也是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乡镇民营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注入,而居民个人的储蓄存款、民间资本又处于沉睡状态或流入城市。从表面上看,这是融资渠道陕窄,深层次原因则是制度的障碍,就是现行金融体制和管理体制在政策制定上还没有落实中央的要求,没有充分考虑到九亿多农民才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2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3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平台作用与局限;信贷支持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7-0071-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7.15

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体制以来,如何推进小农经济走向市场和实现现代化,如何在这个体制框架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一直是“三农”改革发展的重大而现实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笔者就这个问题做了一些观察与思考。

一、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

与其他经济特区不同,海南是典型的“农村型”经济特区。近年来,海南从此基本省情出发,以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切入口在扶持农民增收、走向市场以及农业实现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省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175个(2004年为1049个,增长107.3%),注册资金104200万元;入社成员39523人,带动农户25万户(2004年为17.7万户,增长41.24%)。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1109个,占55.7%;畜牧业611个,占31%;水产业147个,占7.3%;农机服务53个,占2.7%;运销业31个,占1.6%;加工业22个,占1.1%;其他行业19个,占1%。从组织类型看:公司+农户型181个,占8.3%;农民自己组织型(土地+资金+农民)1779个,占81.8%;其他组织形式215个,占9.9%。从入股形式看:有货币形式入股(100元及以上不等/股),劳动转化为货币形式入股(每个劳力35元/天),土地租金形式入股(每年1000元/亩)。①

从各自实际出发创建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根植农村,联结农户,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中让农民最为担忧的资金和市场问题,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因而深受农民欢迎。2009年12月11日,海南省省委书记卫留成对此作了重要批示:“我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是件好事,对改变农业经济结构,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特别对带动农民致富都有重要作用,也深受农民欢迎,发展潜力很大,请省委农办和省农业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②

遍及分布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具特色,它们主要发挥着以下积极作用。

(一)为农民增收探路并创建平台

从组织类型看,“土地+资金+农民”农民自组织型的专业合作组织1779个,占全省总数81.8%。它们是以农民为主体,以村落为边界,业务范围仅限于社员,在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建立在地缘、血缘关系和村落小农经济基础上的能保障社员之间信任和信息对称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它们是迄今为止海南省为农民增收探路和创建平台的主体,如海口美兰区寅丰良溪养鹅专业合作社,由20多户农户组成,创建于2009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专业合作社实行五个统一:技术、管理、种苗、标准、销售等,现在存栏量达60000只,日出栏1000只,该合作社成员年户均获利7.3万元,仅养鹅一项人均纯年收入1.2万元。①

据调查统计,上述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周围农户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非常强,各类入社社员和示范带动周围农民比例约为1:6。如澄迈金穗鱼鸭养殖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475人,带动农户5300户,示范带动比为1:11.16,有力地推进了该县鱼鸭养殖业做大做强。目前,该组织肉鸭的市场销量约占全省60%,鱼鸭产值18500万元,纯利润6113万元,被示范带动的农户年户均纯收入1.15万元。②

(二)为农产品走向市场探路并创建平台

农产品如何销出去、销出好价钱是最让海南省农民担忧的问题,而遍及全省广大农村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农户与市场、分散生产与规模经营、标准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等“三对接”,正较好地解决了农产品走向市场的问题。如三亚市香顺哈密瓜、果蔬运销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模式,构建起反季节瓜菜和热带水果销一条龙连锁服务体系,带动3500多户种植哈密瓜、芒果等瓜菜,使1600多个农户既加入瓜菜种植合作组织,又成为农产品运销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目前,上述专业合作社是三亚市唯一获得国家资质机构认定瓜菜供港澳组织,每年直间接供港澳瓜菜10000多吨,占全省供港澳瓜菜80%。③

据调查,海南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自身主营农产品的品牌建设。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创建品牌15个。其中,市场影响较大的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品牌有:“儋合牌”黑皮冬瓜,屯昌的“枫绿”商标苦瓜,乐东的“尖峰岭”、“耀正”、“大丰裕”香蕉,“方老三”哈密瓜,“毛公”芒果等。

(三)为农业现代化探路并创建平台

农业现代化基本的标志在于:一是生产层面的标准化,主要是生产过程以无公害、清洁健康、环境保护为前提的标准化生产,产品实现绿色以及追求有机化;二是经营层面的产业化,主要是从产品生产开始到产品消费结束全程相关产业链条的有机链接和市场化运作;三是支撑层面的装备化,主要是生产和运销过程实现设施和现代先进适用技术对其全覆盖。

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作了深入探索,积累了许多可资借鉴和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如三亚香顺哈密瓜农村专业合作社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为骨干创建,是全省比较典型、对农产品覆盖面较广、带动农民增收较强的以“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成功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一。该社主要利用企业自身拥有的市场、人才、资金、产业化经营等资源优势,凭借三亚市崖城镇作为海南省西南部反季节瓜菜及热带水果种植和集散中心的区位优势,联结崖城镇周边农户创建专业合作组织和运营。合作社从成立之初就明确其主营方向:标准化、基地化、产业化。社员自己种植的果蔬基地,由合作社的主创建单位――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指导实施,采取“GAP”管理模式实行“七个统一,一个不定期”组织生产种植,同时按照片区的面积大小安排农技员,对农技员实行责任溯源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这些基地连同合作社带动的崖城镇坡田洋和南滨12连等近5万亩基地已全部实现了良种、良苗、良法种植生产,2007年全部通过了三亚检验检疫局的供港澳瓜菜基地和出口水果基地备案,连续8年取得了无公害产品和产地认证,并于2008年5月获得国家良好规范农业认证(GAP)。④

(四)为农民生产融资探路并创建平台

一直以来,由于商业金融门槛过高以及其他诸多原因,农民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一直被边缘化甚至被拒之门外。虽然各级政府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三农的投资力度,但对巨额的生产资金需求而言可谓是杯水车薪。为谋求发展,农民在探索中发现:把同操一业的人捆绑在一起,成立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可能是眼下最现实最可行的路径。于是,农民自己创建了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已占到全省同类组织的80%以上,融资方式主要有合作社股东(社员)出资或增资、合作社向民间融资机构举债、合作社之间短期借款、合作社向当地金融机构贷款四种。其中,前三种比较活跃。融资平台即合作正在生产经营的种养基地、加工厂、农资物流等,其融资机制为血缘、地缘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用关系,融资手续极为便利,有些借款仅凭口头承诺、借据或收条。

总体来看,尽管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比较原始,运作机制、方式、路径各异,但它不失为现阶段农民广泛接受的融资捷径,它们实际上已肩负着现阶段农民生产融资主体的重任,引导、扶持其发展,就等于拓宽了农民生产融资渠道。正是从这点出发,海南省各市县分别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补贴办法》,每年从财政拨出专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如三亚市给每个经工商注册的合作社补贴经费5万元,2009年全市共有101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共计505万元的财政补贴。又如东方市拨出800万元专款,支持4个合作组织建设大棚生产出口日本。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跟进贷款1435万元,贷款者均获得财政补贴。①

二、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的局限性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潜力、连接农产品产销、传播市场信息、推广实用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运行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局限。

(一)在推进小农经济与市场衔接方面的局限

与全国各地情形一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现阶段得到了蓬勃发展,但其规模和作用还远远不能取代现依然处于农业经济主体地位的家庭联产承包农业生产最基本组织单元――小农经济[1]。

小农经济是我国现行“家庭联产承包”农村生产体制的产物,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的主体。它作为我国农村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农业经济主体地位,将伴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长期存在。海南省也不例外,只有小农经济走向市场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农业走向市场。

一直以来,小农经济与市场运营两者之间存在着分散、小额生产与市场批量需求不能顺畅对接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海南省致力于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建设,还在主要产地建立起一批小型冷库等物流设施,对小农经济走向市场创造了积极条件,但市场触角还尚未完全延伸至每个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在此情形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沟通渠道的主体、或以批发市场股东、或以批发市场下游配角等角色发挥着农产品市场流通的平台和渠道作用。

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小农经济走向市场的作用毕竟有限,其影响也只能是初级的。由于受规模和实力的限制,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农经济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问题。国内的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若要维系其自身生存和对小农经济走向市场的影响,出路有三条:一是抓住机遇,完善内生性机制,脱颖而出完成对自身资产重组和资本扩张,跻身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并发挥其产业龙头企业作用;二是接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组;三是成为产业链条上的一员,最终在产业化层面继续发挥作用。前者毕竟极少数,后两者可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最为现实的抉择,因为也只有这样才能求得小农业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者共生共荣。

(二)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的局限

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小农经济与之对接问题。事实上,小农经济作为农村现行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和农村生产体制,并没有阻碍农业现代化进程,恰恰相反,它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着广阔载体。在这点上,日本历经了40余年艰苦奋斗,凭着十分稀少的国土资源率先于亚洲诸国以小农经济为载体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为我们提供了颇有说服力的佐证。

我国农业现代化基本上也是以小农经济为载体展开的,且总体上还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力军。海南省从“农村型”经济特区的基本省情出发,以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为主要形式,以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正在推进着热带农业的六大转变,在全国实现了三个率先。迈上了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和现代科技装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农业理念武装农民、引领农业的绿色发展道路。

回顾海南省推进热带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农民自己为主体创建的专业合作社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综合经济实力、生产经营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对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作用非常有限,它必须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框架内,或作为产业链上某一个链条或参与某个链条生产经营融入农业现代化进程并在这个进程中非独立地发挥作用,这可能是它们融入农业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必然遭遇的命运。

(三)在拓宽小农经济生产融资渠道方面的局限

综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的作为,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互助十分有限,因为社员之间经营品种相同,种养组织生产和生产资金需求都呈现出同步特点,它只有借助各级政府政策推动下才具有融资平台功能并发挥作用。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失为当前众多的农村基层组织机构中帮助农民融资最为便捷的平台或渠道,但这种力量极为单薄。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担当此重任的依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在推进其内生性机制建设方面的局限

海南省农民自己联合创建的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合法经营。社员之间之所以一起创建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他们认识到只有联合起来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专业合作社能够维系合作关系和合作生产经营,除了股本之外,主要依靠社员共同具有的血缘、地缘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用关系。约束社员行为的法则只有社员之间共同认同的口头上约定或简单的文字条款约定,落实彼此约定主要靠自律。因此,在维护社员间关系及权益等方面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法律上缺失。另一方面,由于社员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单元,专业合作社并没有形成社员共同拥有的资产,生产经营利润一般不做生产规模扩张等资产积累性投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靠股本、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以及涉农小额贷款在这种情形下,专业合作社内生性机能非常脆弱,无法培养出顺应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内生性机能,这也是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期限短的重要原因。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性机制建设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众多“小社”在产业化层面上走向联合创建大社或“大社”合并“小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产重组以及体制机制建设;二是接受同类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其资产重组或纳入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生产经营轨道,与龙头企业共生共荣[2]。

三、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模式选择

在这方面,海南省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做了许多探索,并初步建立起两个可资借鉴的信贷支持模式。

(一)海南省临高县“龙津糖业合作社模式”

以原龙津糖厂100多户员工为股东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共同组织管理糖厂和蔗糖原料基地的生产经营。股东同时具有工农双重身份:糖蔗生产季节各股东在自己承包的地块上从事糖蔗种植生产;榨季回到工厂当工人。农发行以糖厂为项目载体予以贷款支持,建立起“农发行贷款+糖厂+糖蔗种植基地+员工股东”模式[3]。

(二)海南省白沙县“高地木薯淀粉加工模式”

以白沙县高地木薯淀粉加工厂为骨干,通过不偿提供种苗、技术培训、基地示范以及保护价收购等方式把遍布白沙、昌江两县数千个木薯种植农户联合起来。正是由于该厂的产业化龙头带动作用,上述两县在协会层面实现了木薯淀粉的产业化经营。琼中县奔鹿、松涛昌明、东方大慧、屯昌南坤等木薯淀粉加工厂基本按此模式运作。农发行以上述木薯淀粉加工厂为项目载体,推行产业、区域行业信贷垄断支持模式――“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模式,对上述地区木薯产业予以强有力地支持;农发行还运用此种模式对白沙竹业区域化、产业化发展,遍布海南省沿海地区的水产出口基地建设以及以“海南恒兴”、“海南裕泰”等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禽畜、水产养殖业予以重点支持,推进了这些地区木薯产业升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4]。

上述模式之所以能够在海南省推广并持续下去,根本原因在于它能够从机制上较好地发挥企业在生产、技术、管理、市场和产业带动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在产业化经营层面有机地整合农民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信贷资金的支持介入,在推进上述两方面在产业化框架下实现对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放大了上述优势和资源禀赋的能量,共同建立起共生共荣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极大地推动着海南省热带现代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泽林.当代农业多功能性的探索[J].中国农村经济,2006(5):45-48.

[2]万宝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N].人民日报,2009-11-17.

[3]陈国雄.发展“三农”经济的成功探索:广东“大华模式”[J].南方金融,2006(9):67.

[4]周月光.创新机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海南新设休闲农业局与农产品加工局[N].海南日报,2009-08-06.

①数据来源:笔者根据海南省农村专业合作社材料汇编等相关资料整理得出。

②资料来源:海南省委农办.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J].工作交流,2010(97).

①②资料来源:笔者根据海南省农村专业合作社材料汇编等相关资料整理得出。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4

【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中国传统农业农户经营的一个突出特征,即兼业化经营方式产生的动因及其演变,以及兼业化对农业生产效率产生的影响。探讨了在其他政策和经济社会条件共同作用下,兼业化的产生和深化,在这个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兼业化行为方式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长期延续之间的联系。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关 键 词】兼业化/人口压力/工商政策/李约瑟之谜

【 正 文】

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户兼业化行为产生的动因

中国小农经济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具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小农户家庭生产中的兼业化倾向,这个特征几乎伴随着小农经济存在的始终。兼业化主要表现为小农户在小规模土地上的农业生产经营间隙,或多或少的进行着一些其他如纺织业、小商业、小手工业等的具禀赋优势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倾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农业生产的特性提供了兼业行为所需的时间、空间甚至原料方面的保障,在技术上为其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在土地资源过度分割,每一农场的规模小于维持家庭生计的最低限度时,农户需要谋求非农行业的收入来满足生存要求的必要性;还有学者认为这是商品经济下小农户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必然选择等等。这种种因素分别在传统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影响着农户的行为,造成了他们的兼业化选择。

黄宗智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一书中强调,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小农个体性质的认定起基础性作用。部分农户在商品经济程度不高,无力参与市场交换时,这种兼业行为为维持家庭生计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虽然并不是出于主动参与商品经济和交换的需要。这种类型在中国传统农业小农经济体系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户不需参与市场交换,形成了耕织结合的家庭生产方式,并因此导致了我国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基本特征。在这种方式下,一方面小农户进行着类似于简单再生产的循环活动,在租金和粮食自足之后所剩无几,来自于衣食住行其它方面的需求难以从市场上解决;另一方面,却模糊了社会生产专业分工的界限,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形成与扩大。从各种史料记载中都体现出,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国家对于这种结构的组合方式始终采取了支持鼓励的态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在这种组合方式下,个体小农户可以承受来自于国家对更重的租税的索取而依然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在均田制下的国家这种欲求暴露得最为明显。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带来的负面效应是:首先,极不利于农户经营单位自身积累剩余,扩大投资和经营规模,使生产完全处于一种简单的再生产状态;其次不利于商品市场的扩大和广大个体农户需求的分工和深化,阻碍了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

事实上,国家因控制土地资源而产生的对经营者租税收入无限膨胀的索取欲望,加剧并强化了农户的兼业化选择。正是在这种欲望的支配下,封建王朝依靠所固有的强制力(暴力潜能)支持,小农的经济能力往往被压制在最低生活线附近,因此不得不做出多元化经营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力逐渐弱化时,这种兼业化选择的动因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即使是在国家对经济资源控制最强,也就是均田制能够得以实施时,也有过小农生产者因不堪忍受国家租税以及人工调用等各类经济与非经济的剥削和控制,宁愿逃避到大土地私有者的庇护下耕作。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往往产生于国家统治的官僚体制之下,更可能逃避对封建国家承担的赋税义务。小农作为有限度自由的劳动者,相比较成为国家的附庸,拥有更强的谈判力量,从而在通过大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结合的同时,也拥有比与对国家博弈更为有利的地位。小农争取获得更多生产剩余的过程,也就是小农经济地位更高,生产活动经营决策更经济的过程。这一博弈的过程可以从后半期中租佃关系变迁中有所显示:从分成制到定额制再到永佃制,体现了两者间力量的对比发生的变化,地主阶级为了更大化利益总额向小农一步步做出了妥协。 这种小农兼业化现象的产生犹如一把双刃剑,对于当时的经济有双重的作用。首先这种兼业化的经营促进了当时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使得一些非农产业的分工逐步细化、深化,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收入重心效应”所起到的作用,可能会造成某些重心已经转移至非农产业的农户对土地进行“粗放化”经营,失去更大发掘土地效益的激励,从而局部的使农业生产率增长停滞、效率降低。

这类兼业化生产因为依附于家庭农场的经营单位之下,因此多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且较集中在农闲时间进行。这样并不利于适合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工商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产生,也不利于提高家庭非农产业的生产效率。对促进市场经营的发展,非农产业分工的细化、深化作用是有限的。

意识形态领域的约束也在这里体现出来。因为对未来经营不确定性的预期,出于对安全的偏好和规避风险的目的,以及“以农为本”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得即使在家庭收入重心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收入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农场仍要“兼营”农业,以保证自身对粮食消费方面的需求。

确实有迹象表明,这种不完全的工商化只是一种过渡阶段,转化仍然在进行中[4]。随着粮食供给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业与非农产业相对收益差异的继续扩大,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约束随现实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弱化[5],退出农业领域专营工商业生产的阶层开始崛起。因此这一领域的约束更多的是来自内生于家庭农场产生的先天性障碍。这种自发转型受到家庭生产方式的影响,小家庭农业生产的剩余积累约束,共同导致了对非农产业的投资规模约束,成为阻碍工商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由家庭农场兼业化发展起来的小型工商业,完全是根植并服务于家庭经济的,它与资本主义国家中通过" 资本的原始积累逐渐建立起来的以雇佣工人、分工协作产生规模经济、追求资本增值的工商业化有截然不同的路径。这种内生于小农业生产组织的路径使得非农业发展传染上了农业领域里小型家庭农场暴露的问题:规模小型化、分散化、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投资不足等,因此对于资本积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做准备的作用极其有限。

人口压力、土地政策和工商政策下的兼业化经营

人口是长期困扰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一大问题,约束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因此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学者认为人口问题既是约束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阻碍条件,更成为历史对现实遗留下的苦果[6]。

为了控制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强的政治、军事、经济实力,中国古代封建制国家一直采取了鼓励生育、吸引和争夺劳动力的政策,这一政策与当时农业生产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意味着投入更多的劳动就会有更多的产出。除了为提高农业产出,国家还制定了其他制度来加强其人口政策的导向,以控制“非农人口”和农业流民的产生与存在。比如很多学者都提到的“多子均分制”[7],是我国法定的家庭财产分配方式,其主要内容是无论田宅、生产工具或其他,每一家庭的财产最终都必须在诸子中进行均匀分配。历史上的授田于民的政策中,大多数朝代对土地的分配都是根据人口数量(甚至包括奴婢、牲畜)作为分配单位,那么家庭成员与占地数量的增减间就必然存在正相关关系。这种土地政策同多子均分的分配制度相结合,更加强了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格局。

尽管如此,本文仍然认为中国历史上被众多学者所强调的人口压力并非是一种绝对量的压力,恰恰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人口过剩。这种人口过剩是对于农业生产部门与农业劳动者而言的。有学者研究并比较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晚期与当时西欧的人口密度,得出结论当时中国的人口压力客观上并非已到达某种极限和临界点,而与其他农业社会同期的水平相当[8]。真正使人口压力显得异常沉重突出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还没有走出“古典的增长方式”,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发生质变,无法使经济资源对人口的容纳提升到新的层次而体现出的危机。这就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重新思考和认识中国的人口问题。

认识这一问题,如果我们把视野仅仅局限在农业生产部门已经不够了。虽然伴随着封建社会本身带来的种种制约和不彻底性,但由于中国土地资源很早就成为一种可私有买卖的商品,作为农业生产的必要资源,人地结合的一个根本点,某种程度上,必然会伴之兴起令各王朝深感头疼想要极力安抚的失业大军,我国古代称之为“流民”。大量无地农民的出现并非偶然,纯粹是农业生产部门的劳动力后备军而已。事实上,在农业部门产生的大量过剩人口本应存在着疏通的可能,那就是非农产业的经营,即农业人口向非农业领域进行转移。如果这种转移曾经有规模的发生,那么中国的经济史亦将重书。很多国家所谓增长方式的转变往往可溯源于专营工商业者的兴起,但这种产业间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而且足够影响社会经济结构的事件,却因为中国封建国家的政策导向,未能发生[9]。

由于封建统治者不愿看到因大量此类人口的存在和流动带来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国家采取了强制农民与土地结合的政策,最典型的就是将有限的国有土地按人头均分下去的“均田制”。除去其它诸多因素,将这些“显性失业”转化为“隐性失业”,将其保证在国家户籍制度的视野之内,生产资料的供给保证了他们最低的维生可能,同时还可以负担起国家税赋和地租,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利益的万全之策。这种安排在不短的时期内对经济效率的提高功不可没,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自然增长,尤其是可分配的国有土地的减少使国家意志力不从心,这种方法显然难以长期维继。据史料记载,商鞅变法之后,封建国家就在原有的商贾户籍上增加了抑商限商的内容,形成了市籍制度,加强了对商贾及相关资源的控制利用能力,抑制和打击私营商业。尤其是针对从农民中转化而来的中小商人,以士科谪、毋得名田、算缗、告缗等进行限制。这种性质的政策在各朝各有差异和不同,但始终是工商政策的主流。即使在宋代“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情况下,人口与耕地矛盾加剧导致了农民的产业间流动:转向官私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部门,但由于种种限制,这种流动仍有很大局限性。

未能产生可以吸纳农业剩余人口的商品市场体系和工商业部门是很关键的原因,自身羸弱的体系当然就无法承受来自农业庞大的劳动力供给。根据很多学者的研究考证和分析,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市场体系就已经初具规模,商品生产和交换非常活跃,甚至有学者认为当时已经形成了相当系统和成熟的全国市场网络[10]。但很快封建国家就发现,经营工商、富比王侯的工商阶层的崛起,会对国家经济政治的权威带来极大挑战,使国家对社会经济、资源、人口的有力控制大打折扣,而且工商业丰厚的利润使得具有垄断力量的国家也不肯主动放弃[11]。因此国家统治者从此开始了漫长的“与民争利”的过程。这在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部门尤其突出,比如盐铁禁榷制度等。国家不但垄断了其生产销售以至运输仓储的命脉,对价格的变动和掌握也极其严格。一方面成熟庞大的官僚体系可以使统治者介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次,这样就使得一些本需市场机制来完成的功能存在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替代完成的可能。另一面对工商领域产生的收益的垂涎,使其以市场主体和市场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出现,制造垄断并获取工商业利润。至于经营工商领域所需要的劳动力,由于政府控制着规模、组织和技术(甚至工匠的人身自由),其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和来源也基本稳定。

意识形态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由于传统农业社会统治者认识的局限,“重农轻商”、“崇本抑末”的统治思想根深蒂固,占据主流思想几千年。这种意识形态统治和影响下的劳动者都更倾向于“置田买产”的小康殷实的耕织自给生活,即使为生计所迫专一从事小的工商活动,也往往是救急的权宜之计,一旦可能仍会回归农业生产。至今,意识形态的约束痕迹仍在某些传统力量厚重的地区中广泛存在着。根据诺思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分析,意识形态是不会一成不变的,人们会根据社会经济现实的变化修正原有的意识形态而建立新的更有效率的体系。在中国封建国家中,真正起到强制性约束力量的仍然是国家对工商业的介入和对市场机制的替代。

首先,工商阶层的羸弱使有势力的工商市场力量不能崛起,一方面既妨碍了资本主义因素的迅速滋生和可能引起的社会结构和增长模式的巨变;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使大量的农业过剩人口游离于农业产业中无法流动和转移。这样就使得农业受人口压力而发生所谓“内卷化”[12]、“过密化”[13]趋向,牺牲了农业生产效率,工商业的发展缓慢、停滞。虽然在宋之后随着授田制的瓦解,人口流动逐渐增强,国家对工商业的控制也被迫放松,工商业开始成长和发育。但由于既有的经济结构特点已经形成,且中间阶层的缺乏,如前文兼业化部分所述,工商业领域以小规模、小型化的家庭经营为主,且多寄生于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上,有着很强的局限性。

王朝更迭、兼业化特征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权结构形式及与其相伴随的种种变化,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一变化过程极其缓慢且多有反复,从长远的角度观察农业的发展显得比较沉闷。基于这种观察,形成了李约瑟所提的两个谜,也是中国经济史界长期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长期延续和停滞。作者认为造成这种历史演进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国家权力意" 志影响之下的土地制度的设计,与由此为起点的土地所有权结构的演变。由此而引发的农户的兼业化生产选择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停滞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中国社会虽早在两千年前就建立了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政权,但天灾人祸、政权的频繁更迭却也伴随着整部经济史。这种政权的周期性更迭是伴随着每一王朝的经济周期与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动产生的。每一个王朝建立的初期,国家对政治、军事、经济的控制都最为有力,国有土地也占有较大份额,授田与民的部分实施保障了农业无地少地人口都被分配有或多或少的土地。同时新建立起来的官僚体系能力尚弱,土地兼并因之并不明显,王朝的经济安全是比较稳固的,大型公共物品的供给也成为可能,这些都保障了农业产出的稳定,也使统治者的财政收入有可靠的来源。以至于每每在改朝换代之初,都会有一个所谓的盛世即经济高潮期出现。之后随着农业的发展,人口的恢复增长,官僚贵族地主依靠政权力量开始竭力兼并土地,与统治者争夺垄断租金,使国家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力下降,财政状况紧张,而忽视甚至缩减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一旦出现天灾人祸,政权就会产生危机。很多王朝在产生这种危机时,往往有改革者出现,企图力挽狂澜,改革举措也每每集中在土地兼并和财政改革两点上。这时往往就会面对“诺思悖论”中所说的矛盾:兼并的受益者往往是体制内或者与之结合紧密的官僚士绅,这一利益集团对统治阶级而言是极具谈判力量和竞争的威慑力的,触动这一阶层会耗费统治者巨大的成本,且可能直接对王朝带来动乱的威胁。因此往往使统治者只能以放弃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和小农集团的利益为代价,获取人集团的支持。最终危机的积累一旦遇到涨落,系统就会不堪重负只有崩溃。这种三阶段周期几乎在每一个王朝上演过。这样的周期性波动和更迭导致了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周期性变化,当下一个王朝重新建立时,同样的周期会被重演,大量积累在这种所有权结构安排和经济模式下的能量被阶段性释放,从而保障了系统的整体长期稳定性。

一方面,王朝的更迭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明显迂回前进的轨迹;另一面,农户兼业化作为效率很高的精耕细作、劳动密集型中国传统农业的必要补充,稳定和延缓了整个社会系统的演进步伐。在中国古代传统农业所有制结构下,受国家授田于民的政策和“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激励,产生了极有效率的以家庭农场为经营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比领主制下大庄园农奴集体作业更加优越,不同类型的所有者大多都选择了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国家为自己的编户齐民提供有系统、有组织、大规模的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这种供给为大量分散的小型家庭农场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使以小型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经济体系能够保持稳定和平衡。为安置过剩农业人口进行的家庭授田,阻碍民间工商业发展、阻碍人口流动转移的制度安排,迫使小家庭农业经营者不得不采取兼业化经营方式维持再生产,这种兼业化经营方式给与国家从农业中最大限度获取财政收入的可能,国家对农户的榨取又反之加强了农户的兼业化生产模式。这种种制度与绩效间相互作用,形成自增强机制,使得这种形态的农业特点就会不断地被强化,导致“路径依赖”的产生。

可以说,这是在国家垄断经济资源谋求租金收入最大化时最有可能产生的结果之一。这同大量经济史学家认为中国农业社会之所以会延续几千年,主要是封建地主制下对小农过于残酷的剥削而使得农民的积累发展无法完成相呼应,这也是以阶级分析角度论述中国封建社会发展长期停滞,资本主义因素难以确立的有力证据之一[14]。包括兼业化在内的这些政策的绩效,对于农业和工商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要一起为中国特殊的经济发展轨迹负责。

[参考文献]

[1][4] 史建云:“从棉纺织业看清前期江南小农经济的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3

[2] 曹幸穗:“学术呼唤批评——兼答姚洋对《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的批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4

[3] 同[1]

周玉英:“从文契看明清福建农村经济的商品化趋势和资本主义萌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4

[5] 道格拉斯·C·诺思:“意识形态与搭便车问题”,《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

[6][8] 王国斌著,李伯重等译:《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葛剑雄:“宋代人口新证”,《历史研究》1993.3

[7] 赵冈:“过密型农业生产的社会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3

[9] 陆建伟:“秦汉时期市籍制度初探”,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1999.4

徐东生:“宋代农民流动和经济发展”,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1999.1

[10] 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11] 邓福秋:“西汉前期的市场经济和我国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读史记货殖列传札记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4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施阳光财政工程,实现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活动主题,针对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我县财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在推动我县财政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实现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

三、整改落实的具体安排

问题一:“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欠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法和效果不十分理想”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方式方法。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始终坚持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探索今后财政工作科学发展新办法、新经验的集中活动,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规范、合理的财政保障机制。同时,努力做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结合起来,把构建公共财政、民生财政同突出解决基层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

二是强化学习力度。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广度和深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深化思想认识,推动科学发展;要抓住影响和制约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思考,做到活动每推进一步,学习就更深入一层;要通过学习,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牢掌握分析问题、剖析根源的思想武器,进一步激发活力、探索路子、创造经验。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

整改期限:2009年8月31日前见成效,并持之以恒地做好。

问题二:“财源结构单一,后续财源建设滞后,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后劲不足”。

整改措施:采取各种方式着力巩固现有骨干财源,打造培育稳固的后续财源。在巩固现有财源上,充分挖掘潜力,做好对支柱产业的服务和支持工作,提高可持续发展。在打造稳固的后续财源上财政要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县的旅游资源和特殊的地理优势,大力支持旅游业,进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涉及到财政服务方面,建立对外来投资者首问负责、全程和限时办结的服务制度,防止乱收费,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农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股、企业股。

责任人:农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股、企业股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三:“财政支持和引导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低,宏观调控能力不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难,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规模小;建议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来筹划定位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着力打造财政融资担保平台。针对我县财政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困难,按照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中央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及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稳定和发展经济方面,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扶持作用,我们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今天的钱为明天发展花”的意识,着力改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和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建立绩效评价和实行部门协作及专家评审机制,通过公共财政对生产投资的贴息、贴补、以奖代补等支出手段,引导和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要多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有明显带动的项目;着力打造财政融资担保平台,解决部分中小企业及产业户融资难的问题,一是采取奖励和风险补偿手段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贷款担保规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升融资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通过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社会信用意识的有效机制,创造条件争取更多信贷支持。三是积极规范地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全民创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四是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和产业户互相担保机制、盘活财政生产资金用于融资担保的办法,研究提出财政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建议、具体预算、项目申请、资金管理办法等机制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办公室、企业股、国库股、社保股、综合股

责任人:办公室、企业股、国库股、社保股、综合股

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小,资金管理效益发挥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更加科学具体的工作办法和管理制度,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村镇改造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民主管理为保障,进一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出行条件。积极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病险水库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支持农村能源、安全饮水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继续支持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继续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增强农产品品质和竞争力。继续支持完善农业病虫害、灾害预警防治体系,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规模,增加保险品种,提高农业抗御灾害能力。继续支持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做好“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工作。四是大力支持现代化农业,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提高农产品加工度,创造品牌产品。五是加大对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发放的及时、安全和高效。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农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企业股、乡财股

责任人:农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企业股、乡财股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五:“财政管理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有些制度执行不力,财政监督有待加强,财政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顺畅,财政资金运转比较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和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坚持制度机制创新,坚持用制度和办法管人管事,坚持以制度解决问题。属于没有制度的制定制度,属于有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的,加大宣传培训和执行力度,属于制度不完善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进一步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提高科学理财能力。继续强化会计监督,推行日常财务报告制度;修订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监督管理;主动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协作,发挥团队精神,强化财政内部各单位、各部门的协作,注重工作的协调与衔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环环相扣、步步紧跟、不留空白。三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到今后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一)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和严格的项目预算管理程序,加强项目预审,注重预算与计划的衔接,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以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积极探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四)建立财政投资项目库、争取项目、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的机制。要树立争项目、跑项目的意识,抓住这次试点工作的有利时机,与计划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培训,建立共用共享的动态项目库,提高项目申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财政所。

责任人: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六:少数财政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财政内部管理不够科学,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开展的少,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较少,方法也不够灵活,财政文化氛围不浓等问题。

整改措施: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财政干部头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努力营造“好学、敬业、诚信、宽容”的机关文化,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结合财政局年度培训计划和各股室培训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制定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财政工作手册,强化和完善单位年度考核机制。坚持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营造团结和谐、好学敬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参谋型、创新型机关。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职责,既分工又协作,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控制。开展多层次的文体活动等财政文化建设。我们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和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分析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体制机制、管理措施,着力解决财政工作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理财聚财水平。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两促进、两不误,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财财政干部的工作热情,确保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财政所。

责任人: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七:“财政信息化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本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为契机,认真构建县乡网络,进一步推进“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有效整合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门户网站等信息资源,推进系统改造升级,确保网络运行安全高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及时更新财政门户网站,突出网站的“窗口性”,更好的服务群众,宣传财政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化队伍的建设。要以人为本,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财政业务知识,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化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更好地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化建设。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乡财股

责任人: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乡财股

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八:“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8]133号)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州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

责任人: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负责人。

整改期限:长期

问题九:“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求真务实工作精神不够。存在抓工作不够具体的问题。”

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班子成员及其分管股室、乡镇财政所要联系分管工作的职责要求,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与企业、基层群众的交流,了解他们的真正需求,特别是围绕财政部门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方面主动问计于民,找准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供可靠依据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财政所。

小农经济局限性范文6

1农业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发展缓慢

造成我国农村投资比重小、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局面主要是受国家长期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政策所影响,才使得我国的农业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家庭式的、自给自足的发展状况,这样不仅造成农业协作程度低、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还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发展。此外,农民的耕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受国家农业的土地所有权的影响。例如,占用农民耕地用于城市化建设时,不能给与农民足够的赔偿,这就使得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被挫伤了,从而流失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

1.2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低,技术含量总体比较低,缺乏竞争力

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式经济方式,农村劳动力不可能全用于仅有的可耕地上。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例如,一些乡镇企业通常是面向农村生产初级工业制品。但因人力资源的缺乏,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合理安排,造成乡镇企业的生产空间不大,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得不到稳定的发展,从而就无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3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阻

在我国,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将一部分劳动力吸引到农村工业,但这样的方式农业转移剩余劳动力有限。另外一种途径就是通过进城务工,但因人力资源不够使得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渠道受到严重限制,加上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受到我国城乡户籍制度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产生了“资本深化”的局面,逐渐呈现资本替代劳动力的趋势。

2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难点和重点

2.1难点

新时期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起码有三大难点:一是这次调整优化要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在目前农村经营体制和农民素质低的情况下,难度较大;二是这次调整要切实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农战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从利用资源转向利用和保护资源,这一过程是递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带来困难。三是这次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而市场变化多端,现代化进程曲折不平,都将为农业结构调整带来难度,需要认真对待,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2.2重点

新时期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重点:一是将粮食转化为肉、蛋、奶等,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二是将低档次的农产品调为高品质的农产品,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要求和挑战;三是在大江大河源头地区重点退耕还林、植树种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对策

3.1从政府管理、政策规划的层面入手

在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时要从政府管理、政策规划着手,并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使得农村新经济结构得到不断完善,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农业经济领域的资金投入,通过财政制度的改革以使得资金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从而使得农业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还要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作适当调整,降低其标准,并将商业银行积极引导进入农村,以便于农村开展金融服务;将农村信用社改革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要积极支持和推动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使其逐步形成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相结合的局面。

3.2大力发展农业科技

要将科技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方向,使农业科技成果在依靠最经济快捷的方式下,在农业经济产品上可以体现出来,使得农副产品的科技附加值有所增加,并将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的运行环境进行优化,加快产权明晰的企业化科技的建立。加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并重点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建设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以推进农村科技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