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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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路政局XX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全局工作任务为大局,以加强和维护公路形象为目标,以抓好职责落实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加强了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廉政建设,XX年上半年在机关各专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公路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处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交通部新的《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厅的相关文件,配合相关处室对全省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班、省工委安排的干部培训班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适应依法治路的需要。

   二、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执法规范

   建章立制是路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现路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处积极协调相关处室起草了《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讨论稿),并提交局办公会进行了讨论;起草了《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和《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初稿),并与省厅体改法规处、局办公室共同修改完善,于一月十八日出台试行;参与省厅关于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会签稿)与(会签修改稿)的修改意见征询工作;参与起草了省厅《关于车辆闯岗情况的报告》、《交通系统对恶意堵塞交通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关于保留我省交通行业标志服装的报告》。

   三、调查研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我局对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管理机构、收费站、服务区以及监控分中心和养护部门的设置等其他基本情况做了全面的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对下一步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并整理出《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养护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四、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省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处作为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切实担负起了对全省高速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加强了春运、元旦、春节期间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三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组织了与省厅高速公路二期项目部就公路系统信息系统管理进行的座谈,下发了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培训文件,协调组织有关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培训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共8期100人;

   筹备并参与主办了“XX年全省公路路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暨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会议”,并组织与会人员到江苏就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站、路政支队、服务区、养护中心、排障中心、监控调度中心等进行了学习考察。印发了《高速公路管理文件汇编》(《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副镇长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农机站、安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与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责任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三、整治内容

交管办:加强调研,对具备开通农村客运的村要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同时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在农村客运申报前落实好站点的设置;对于前期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把住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同时强化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加强对沙石、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交管办、派出所人员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

农机站: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采取疏堵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化监管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禁止农用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入镇工作。

派出所: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六必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移动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宣传教育、通行秩序管理,切实进一步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中小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党政办: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深化高速公路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安排值守人员对主要路口、路段值守,派出所和交管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现象进行劝离和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铁丝网和隔离栏栅破损的地方进行详细登记,能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进行维修,对行人易上高速公路的桥梁接头处,建议修筑围墙等隔离设施,堵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最大限度地阻止行人进入高速,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镇全面完善我镇农村交管办建设,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全面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面消除我镇已建成普通公路路侧安全隐患,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构建我镇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由镇交管办牵头,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参加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按现行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据实提出调整方案,于2014年3月上旬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参照镇交管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3

王世忠,1957年生,现任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主任兼路政处处长,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路政管理、超限治理、行政执法等项工作。自1996年从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事业以来,他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不断创新,在高速公路管理这一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省交通系统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曾荣获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全国交通系统“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世忠始终把学习作为不断前进的动力之源。多年来不断进行学习和深造,分别获得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长春地质学院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岗位培训证书等。

深厚的功底为他在高速公路管理事业中不断开拓进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始,按照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建立全省高速公路快速反应体系的指示精神和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领导的指示要求,王世忠承担了建立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体系的任务。他积极主动与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组建指挥调度中心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合联值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组建了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两个联动”(即:巡逻联动;接警、调度、处理联动);“六个统一”,(即:统一共享使用资源;统一设立全省报警、救援电话;统一值班和指挥调度;统一协调巡逻时间;统一指挥调度程序和工作纪律;统一对路面施工作业进行审批)。

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践出发,省高管局提出实现从“小路政”到“大路政”理念的转变。按照这一要求,王世忠又带领路政处全体职工,与局人事处积极协调、配合,全面开展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公开组织了两期行政管理大讨论,就高速公路行政管理的目的、意义、如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以及好的意见和建议等与局属各管理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为行政管理工作在全局的全面铺开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从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入手,深化行政管理的“一岗多责、综合管理”的管理理念。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其他法规规章的规定,他力主对权力趋同、处罚相近、领域接近的同类职责权限进行合并,深化了行政管理的“一岗多责、综合管理”的管理理念。三是完善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他主持制定了行政管理工作细则、公共、专项案件处理程序、案件处理时限表、行政管理责任制度、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吉林省高速行政管理工作手册》,形成了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他力主创设了首办责任制,明确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即办人、转办人、承办人的报告或处理职责权限,实行全程追踪,全面负责;建立了连带责任制,明确了领导者和具体工作人员之间、转办人和承办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实施行政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末位淘汰制度、等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岗位竞争、工作绩效挂钩。五是组织对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采取路面抽检、随机提问、业务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联检,并将联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评分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检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管理人员对改革的认识,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

为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王世忠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一切为了行车人,一切为了行路人”和省高管局“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带动广大职工利用法律手段,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意义上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

一是以《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为基本规范,强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提高对外服务水平。随着高速公路经营行为的多样性和养护生产市场化程度的增加,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明显增多。为了加强对这些行为的规范,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社会的思想意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王世忠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路面巡查、超限检测、清障救援、施工作业、服务区安全等业务安全管理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客观上,提高了对社会各界人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计价收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从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利益出发,删除了部分不适合实际和社会公众有歧义的标准,细化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标准,合理设置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全面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

三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 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群众服务。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应规范地名线路标识的建议等,在实地踏察的基础上,在沈哈高速公路k139处设置了2处跨线龙门架式指示标志,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通车前;安全生产

1引言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生产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从2002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陆续与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法等,包括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并出台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一直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方面成效显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效果虽然明显,但是问题依然存在,通过近几年的调查我们发现,高速公路建设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越来越全面,然而在建成通车的前期,由于交叉施工多,施工车辆混杂,交通管制和安全监管难度大,反而成了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教训惨痛。

2管理办法

通过一系列调研我们发现如果在建成通车前期采取合理的管控方法,是可以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具体为:

2.1加强中央分隔带、桥梁桥头开口处管理

(1)完善临时封闭措施。已铺筑沥青路面ATB基层和沥青面层的路段,中央分隔带和桥梁桥头开口处应用隔离栅、水(竹)马等进行临时封闭,不得仅用少量安全锥隔离。(2)加强左右幅变道通行管理。确须经分隔带或桥梁桥头开口处左右幅变道通行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管制。前后应用安全锥引导交通,引导长度不得少于30米,且应设置交通诱导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

2.2完善主线限速降速措施,降低行车速度

已铺筑沥青路面ATB基层和沥青面层须开放交通的通行路段,主线必须每500米设置一道“S”或“品”字形水(竹)马路障。每道“S”或“品”字形路障水(竹)马间距不宜超过25米(否则降速效果不佳),以确保小车时速控制在60公里内,重(大)型车时速控制在40公里内。在开放交通的主线,还应每隔1公里设置限速警示牌。

2.3加强其它交叉施工区域安全管理

(1)桥梁伸缩装置安装应封闭施工。安装伸缩缝桥梁的前后中央分隔带必须封闭,并在距伸缩缝20~50米范围设置水(竹)马进行二次封闭。(2)防护、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作业区及材料堆放区域,通车侧前后20~50米范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用安全锥等进行隔离警戒。(3)隧道进、出口应24小时封闭管制,洞口设置门禁系统或值班岗亭,非施工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论隧道路面摊铺与否,洞内均必须设置反光安全警示标志,每500米设置一道水(竹)马路障。(4)施工设备和半成品原则上不得摆放在主线路面上。路面摊铺、碾压设备等必须摆放于主线路面上的,必须设置完善的反光安全警示、警戒标志。

2.4加强路口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1)加强施工车辆的动态管理。各项目办应对各参建单位施工和管理车辆进行动态登记,统一核发通行证;核发通行证前,应检查所有施工车辆特别是绿化、交安设施等标段施工车辆年检手续等证件,杜绝非法车辆参与施工;针对运输原材料、半成品和绿化用土等地方车辆的管理难题,各项目办尤其要高度重视,落实有效的统一协调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监管。(2)加强出入口管理。除互通、路面施工单位黑、白站等出入口外,其它上主线的便道原则上应全面封闭,个别确实需要保留的,须经项目办批准;所有出入口必须设置值班岗亭,安排专人值守;路面标段标头、标尾应设置检查站;检查站和岗亭应做好车辆验证、登记等工作,制止人货混装等严重违规行为,禁止附属工程施工人员和地方人员驾驶摩托车上主线。

2.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司机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项目办应组织部署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岗前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发放安全行车提示资料。针对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人员,也应按照《江西省交通建设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6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项目办和监理、施工单位均应配置安全巡逻车,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各自职责,全天候巡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纠正,落实整改。(1)巡查封闭交通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临时封闭措施和通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2012年奉铜“10.12”、抚吉“11.25”车辆相撞事故均发生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左右幅变道通行处)。(2)巡查主线水(竹)马、安全警示标志等限速降速、封闭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恢复被车辆碰倒的设施,及时对间距过大的水(竹)马进行调整,确保安全设施能真正起到限速降速作用。(3)巡查车辆通行情况,严防车辆超速、超载、人货混装及疲劳驾驶、酒驾和摩托车、非施工人员上路等行为。(4)巡查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情况,严禁不穿反光服作业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等。

3结论

通过这几年高速公路通车前期安全管理的实践证明,只要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通车前的交通管控,项目通车之前汽车相撞、撞人(摩托车)和伸缩装置安装施工人员死亡等事故完全能够杜绝的。

作者:谢艳 单位: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中心,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管理、政策指导、综合治理,全面强化执法、管理、教育措施的落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分之三以上的县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区优秀以上等级;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落实路长制的道路达到100%,机动车办牌办证和检审率分别达到85%以上;三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四是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示范路效应,创建的示范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五是专业运输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六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险品运输车严重泄漏事故。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经验”的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广“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由县、乡、村领导负责的路长责任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广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活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年内,每个县区都要新建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学校、3个示范企业和2条示范公路。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制度,发展农村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公安部门要完善公路中队、乡镇中队、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三位一体的交通管理网络,全面整合管理力量,协调地方政府增加一批农村地区专(兼)职交通协管员。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以政府或者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文件形式下发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的意见,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治理投入和分级挂牌督办力度。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进行一次排查,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排查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国省道安全隐患,交通、公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保工程和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采取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多种措施,大力整改安全隐患,全力压降交通事故。

(四)发改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部门要制定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方案,逐步减少重点路段无标志、沿河危险路段无护栏的农村道路,要研究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工作意见,积极争取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客运班线。年内,市政府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推出1个较好解决农民出行安全问题的示范县。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安装使用汽车行驶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42号),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配合,在实现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100%安装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在城市公交、农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动态安全监控装置,并督促移动危险源监控站严格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

(六)结合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活动,推动企业、车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一项日常性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严格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所有新增营运客车,在注册登记时应当安装汽车行驶安全监控装置。对不符合营运驾驶资质、身体患有疾病影响安全驾驶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准驾驶车辆。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和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客运驾驶人,一律停驶、停运。严格落实客车、危险品车、校车驾驶人每年定期体检制度。

(七)交通、安监部门要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内部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加强检查考核,总结表彰先进典型。公安、交通部门要推广应用重点车辆安全源头监管信息系统,规范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严治理驾驶人队伍,进一步完善“荣誉驾驶人”、“黑名单”和“重点单位”制度。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的,坚决按责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把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检验关,每季度对驾校学员考试合格率及驾驶人违法、事故率进行统计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八)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三号修改单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等环节对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进行把关,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确保年内应当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辆安装率达到100%。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安全隐患特别是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质监、公安、交通部门要联合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检测质量进行考核,开展检测项目比对,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检测资格和条件、是否按标准和规范检验、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对不具备检测资质条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以及违法违规的机构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取消检验资格。

(九)交通运管、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夜间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6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客运班线特别是夜间客运班线设置情况以及沿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对长途疲劳驾驶的驾驶人实行强制休息。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公路客运班线,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83号)规定。

(十)围绕国庆周年安全保卫,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加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格审核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严查无证运输、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等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监控、高速公路进出口电子计票系统,进行固定、流动和全程测速,规范限速标志设置,严格查处高速公路、重点国省道超速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车超员50%以上的,一律抄告车辆所属单位和交通运管部门;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开展测酒行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坚决依法拘留,对公务员酒后驾车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发现疲劳驾驶的,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在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派出警力加强巡控,严厉查处、坚决取缔违停上下客;加强对农村集镇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坚决取缔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落实对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安全提示制度。

(十一)公安部门要针对辖区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变化特点,明确勤务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制定具体的勤务安排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落实公路中队警务区承包责任制、定人定岗制和联勤制,全面提高公路警务效能,并依托警务信息平台加强勤务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和监督。

(十二)根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公通字〔〕54号),由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对恶劣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一次自查自评,督促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9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十三)加强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起召开事故评析会,查摆事故原因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倒查事故责任,督促落实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十四)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年度计划,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十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教育基地、媒体阵地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窗口阵地建设。11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都要建成“五个一”宣传阵地,做到县城区有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教育基地),重点乡镇有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行政村有一个交通安全橱窗,中小学校有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公路客运站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构建多形式、立体化、覆盖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年内,市县两级均要建立1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阵地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十六)全面开展千万驾驶人再教育工程,精心组织、发动全体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全省统一的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参加各种形式考试答题活动,并根据不同群体和对象编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读本、光盘等宣传资料,使全市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和自觉守法率得到全面提升。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融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文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新闻、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教育引导作用,共同办好“交通安全广播网”和“晓晓说交通”专题节目,通过剖析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典型案例,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和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关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十八)全力推进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科技应用。公安部门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开发应用高速公路超速违法拦截系统,年底前,所有公路执勤中队都要在辖区重点路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和车辆自动查验比对系统。要力争实现京沪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建立健全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基础工作台账,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车型和重点人员的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重点,提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或者意见。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协调作用,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合力。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加强对策研究。各地每月要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究预判,及时发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和措施。当前,各地要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针对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的出台实施,加强对道路交通结构变化以及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层次问题的对策研究。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隐患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安全为本、防控为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科学管理、落实责任、重点整治,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为建设幸福、平安赣州提供扎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现“一杜绝、五明显”的工作目标,即: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要求,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路况和标志标识设施明显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明显优化。

三、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交警直属大队:牵头做好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协调。组织警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突出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城区各出入口和各镇中心城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点,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坚持“罚、记、吊、拘”并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遏制事故发生。

(二)区交通运输局:强化区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认真排查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做好区内市养公路及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快启动对沙峰线、219省道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四)农机部门: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处农机车辆非法载人行为。

(五)区教育局:健全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管理。督促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管理,杜绝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做好专用校车使用资格认定、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等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六)区文广局: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遵守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七)各镇(街办):

1、牵头组织区交警、交通、安监、城管、工商、农机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联合执法。

2、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本辖区综治办、农机、交警中队、交通管理及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和健全各行政村的交通安全监管员队伍,迅速落实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补助;做好辖区各类农用车辆及车主排查登记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板报、设置永久性宣传设施、广播车等方式,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对本镇内平交路口按规定要求安装减速设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梅林大桥连接线区域的沙石镇、沙河镇、沙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在大力配合业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的同时,对因本单位新开、新设设施等导致的一些安全隐患,必须积极主动地自行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大警力执法,强化路面管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是由各镇(街办)牵头,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农机等部门参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载人行为,并做好记录备查。三重点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和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的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国庆假日等重点时段扩大整治成果,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二)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心城区“三城同创”和“三治”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南康“8·28”较大交通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镇、村联动,深入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制作、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三)加强源头监管,保障县乡道路交通安全。

各镇和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高危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路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及时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交警部门要在做好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科学调配警力,将管控触角延伸至农村边远地区,切实加强乡镇机动车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强逢圩赶集、婚嫁丧娶等重点时段的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低速载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县乡道路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