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例6篇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文1

关键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总则 管理内容 违纪类别 处理程序及标准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的实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自主用工已经不存在障碍。可事实上一些企业对于失去行政手段后的管理模式还很不习惯,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受惯性思维影响严重,经常出现违法违规用语和无效条款,而企业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旦引用这种规章制度则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违法的,员工可以据此随时提出辞职,而且企业还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严重的后果都是企业管理者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理解不透造成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赋予了企业充分的自,对于这一点企业管理者不但要看到,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充分利用。首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需要马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一部适合自己的合法的内部管理办法,以填补管理依据上的空白。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的充分体现,也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

根据劳动纪律的内涵我们知道: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它的外延几乎涵盖了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所以建议这部内部管理法可以叫《XX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XX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只要不与国家法律相冲突,不与立法精神相违背,它就是一部受法律承认的企业内部法,是企业自的具体体现形式,所以企业在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时,必须要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规范,尽量做到细致全面。

只要遵循上述原则,具体内容视各企业自身经营特点而定,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总则、管理内容、违纪类别及采用术语、处理程序、处罚标准、争议处理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制定格式大致如下:

一、总则

1.引用的法律法规;

2.法律所赋予劳动纪律的含义及现实意义;

3.制定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4.规定的执行;

二、管理内容(职工守则)

本规定的管理内容也可以称为职工守则,它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形式,内容涉及职工在本企业劳动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此处不必过细,可以宽泛笼统,但涉及要全面。

三、违纪类别及采用的术语

1.违纪类别

按照造成违纪行为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大小及危害程度通常可分为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和经常违纪等。

2、采用的术语

对企业特定的各种违纪行为及采用的一些术语必须做出明确合理、简洁严密的解释;常见的违纪行为也是常用的术语包括: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经常违纪;睡岗、脱岗、串岗、聚岗、迟到、早退等,有些不好细分的违纪行为也可以归纳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些需要着重强调的违纪行为要明确列出,如:酒后上岗、班中饮酒或打扑克等;

四、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违纪行为查出后,由相关管理人员依据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或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并经本级或上级工会组织审核后,填写违纪扣款单,送交财务部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由公司办公会审批、工会组织审核后公布执行,同时予以公示。

五、处罚标准

(一)、处罚形式

企业失去行政处罚权后,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将以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为主,建议处罚形式可分为:1、警告;2、经济处罚; 3、解除劳动合同;4、赔偿经济损失;5、或降级使用;6、其他处罚形式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警告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警告以教育为主不作实质性处理,但书面警告要做好记录、违纪者要上交书面检讨;

2、经济处罚

(1)、一般违纪行为

A、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每次扣发(或减发)当月绩效工资X元(或X%);

比如:迟到10分钟以内的;运行岗位睡岗的;

B、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每次扣发(或减发)当月绩效工资XX元(或XX%);如:早退没有影响正常工作的;脱岗时间较短没给生产、工作带来影响的;迟到10分钟以上不足30分钟(达到30分钟以上的比照旷工一天处理)的;日勤人员睡岗的;

(2)、较重违纪行为

A、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如:给工作造成混乱但损失较小的;旷工一天或因迟到、早退、脱岗等违纪行为造成旷工不足一天的;

B、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X月绩效工资;如:班中饮酒没对公司生产、财产造成损害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二天的;

C、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XX月绩效工资及相关奖金;如:、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直接损失xxx元以上或间接损失xxx元);有侮辱谩骂管理人员行为,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且本人有悔改表现的;班中饮酒或未经允许搞娱乐休闲活动对公司生产、财产造成损害但不明显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3、严重违纪行为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营私舞弊、损公肥私、、违反劳动纪律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直接损失xxxx元以上或间接损失xxxx元以上)损害或给公司声誉、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严重过失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直接损失xxxx元以上或间接损失xxxx元以上)损害的;因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受到法律追究的;受到刑罚处罚的;经常违反劳动纪律的;不服从正常管理或打骂管理人员的;12个月内发生旷工三次或累计旷工达到四天的;

4、赔偿经济损失

因员工为主要因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本规定其它条款处理外,还要按照一定比例(x%--xx%)赔偿公司损失。

5、或降级使用;

具有一定职务的管理人员违纪或对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但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的,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以考虑撤销其所担任的职务或降级使用,一定时间内不予提薪、晋级。

6、其他处罚形式

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触犯法律的,按照本规定处理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造假、隐瞒事实等欺骗手段获取公司提供的利益或便利的,在追缴非法获利部分取消便利的同时,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另外,可以规定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在一定时期内不予提薪、晋级、不享受某些特殊待遇等等。为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也可以适当采用公司内部公示、通报等形式。

六、争议处理

首先要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工会领导、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及法律顾问,其次制定投诉的受理程序和答复机制。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与员工产生争议的问题,接受员工投诉、维护员工权益,是争议诉诸法律程序前的缓冲,也是为企业合法管理的把关机构,该机构建议设在工会。该机构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更正,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对接到的调解结果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为了示以公正,总经理的赦免权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原则上员工应接受调解结果,但如果还不满意,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诉或向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文2

关键词: 学生素质 管理 处罚力度 处罚方式

2000年以来,由于大学扩招,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读书难的问题,初中毕业后就读中职、中专的人数大幅减少。为抢夺有限的生源,导致中职、中专学生的素质急剧下降。在中职中专学校的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学生日常管理问题。如何管理好素质参差不齐的学生,成了各中职中专学校的一大难题。

由于学生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班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听话的学生少,不听话的学生多;积极的学生少,懒散的学生多;好学的学生少,不学不问的学生多;遵守纪律的学生少,违纪的学生多。久而久之,班级形成了不好的风气,一定程度地影响到原来好学、积极的学生。

是不是素质差的学生就真的管不好呢?他们是不是完全不服管呢?我想不是的。在几次带队到广东实训的过程中,我发现,在学校表现不好与表现好的学生,在去到工厂后,表现几乎相同。都是同样按时上下班,同样认真工作,同样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即使有差别,也不明显,与其在学校的表现可以说是云泥之别。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出现了这样的差别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违纪后处理力度及处理方式不同。

力度不同,是违纪发生数量的主要体现。处理得轻了,不关痛痒,学生下次可能还会继续违纪,从而导致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并且违纪情况将会越来越严重。“乱世用重典”,在现在这种管理混乱的情况下,加大处罚力度是减少违纪现象、氛围校园风气的重要手段。在工厂,禁止吸烟、打架是最普遍的规定,一经发现,立刻辞退,无任何情面可讲,更不用说小偷小摸等行为了。此外,旷工达到三天的,不管是何原因,一律作为自动辞职处理。规定就是规定,严格执行,不留情面。相比之下,赏析的处罚力度就要小很多,甚至接近于无处罚的程度。本着学校育人为主的精神,可给学生两三次改正的机会,但对于常犯、累犯的学生,就不应该从轻处罚了,而应该从重处罚,该留级的留级,该留校查看的留校查看,如有再犯,就应该开除或劝退。至于旷课的情况,有些学生一星期就旷了百多节课,却只有通报批评这个处罚,这就造成了旷课现象日益增多的局面,屡禁不止。只有加强处罚力度,才能杀鸡儆猴,才能减少违纪发生的数量。

至于方式不同,则是在于处罚的着眼点不同。处罚,是为了纠正行为不当之处,使受罚者知道违反了规定,做错了,该改正。但如何才能让人遵守规定,服从管理?这就要从处罚方式上想办法了。最常用的就是经济处罚。国家的法律法规大部份都采用这种方法。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则通常都附带着视情形不同而金额不同的经济处罚。工厂也是这样,打架,直接失去工作;迟到,旷工的,扣除相应部份工资,累计达到一定次数的,加重处罚,并取消职效奖、年终奖等。用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项目作处罚,才能让人记忆深刻,不敢再违反规定。对学生而言,能触动其自身利益的莫过于助学金了。对违反纪律、旷操旷课的学生,可用延缓发入助学金来进行处罚,延缓一个星期不行,就延缓半个月,一个月,一个学期。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则可延缓一年甚至是到毕业时再发放。相信这样能令大部份学生大大减少旷课的次数。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文3

一、各村(居)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处理意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各村(居)两委负责人对本辖区的违法建设负有领导和监管职责,如发生违法建设应先行制止,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1、各村(居)对辖区内新出现违法建设,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被镇违法建设督查组发现,每发生1宗,罚村(居)1000元;如被区、市违法建设督查组发现,每宗违法建设加罚1000元。

2、当月内该辖区新出现1宗以上(含1宗)3宗以内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未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劝阻、不纠正的,除罚款外,还将责成相应村(居)分管负责人及分片包组的村(居)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如没有分管领导及包组干部就由村书记、主任负责);当月内该辖区新出现3宗以上(含3宗)5宗以内的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未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劝阻、不纠正的,除罚款外,将对相应的村(居)分管负责人及分片包组的村(居)负责人进行减免谈话、通报批评,并取消村(居)当年评优资格;当月内出现5宗以上(含5宗)10宗以内违法建设的,除罚款外,由镇党委政府对该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采取党纪处分或其它组织处理;当月内出现10宗以上违法建设的,除罚款外,由镇党委政府责令该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引咎辞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三、全镇各级党组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履行职责,全力协同,大力配合、支持做好违法建设制止、治理工作,并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四、建立制止违法建设基金。高速以北的村(居)预交1万元,速以南的村预交5000元,作为制止违法建设基金,并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村(居)预交的资金在年终考核后返还给村(居),该项基金专用于:

1、聘请拆迁公司拆除违法建设的拆除经费(该村违章拆除费用由该村承担);

2、对举报属实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文4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搞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学法、知法、用法,自觉遵纪守法,预防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并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2、保卫科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对公司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3、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人、物进出管理规定和出门证管理制度、负责人、物进出大门的传达、登记、检查、询问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查处职工迟到、早退现象,预防公司财物从大门盗出,制止不法分子从大门进入或在大门附近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4、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发生的偷盗、截留、打架等恶性事件进行预防、排查、审理、侦理。

5、保卫科负责公司车间内外,厂院内外的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及时处理巡逻过程中发现的不法事件。

6、保卫科要合理安排各车间、办公室以外照明灯的设置,按昼夜变化情况随时开关,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灯泡线路,便于夜间各个角落的巡逻。

7、保卫科负责对职工各类车辆的存放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进行引导存放。

8、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卫生区、绿化区每天的清洁、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保卫科对公司的废物、垃圾安排堆放地点和进行处理,避免影响公司环境卫生。

10、保卫科负责对职工穿工作服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11、保卫科负责对公司职工在公司内吸烟,在工作时间打扑克、吃零食,等违犯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查处。

12、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并服从办公室安排的其他职责。

13、保卫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服装统一整洁,站立姿势正确大方,要讲究文明礼貌,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4、保卫人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睡岗、串岗、空岗、下棋、打扑克、看书刊、吸烟、与他人聚谈等影响值班行为。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保卫人员要时刻维护和保持值班室内外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仍果皮等,违者按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双倍罚款。

16、保卫人员如因渎职、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班保卫人员负全部责任。对于实事证明,公司物品确属被盗,而保卫科未抓获,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0对当班保卫人员罚款80,其它保卫人员罚款20。

17、对于抓获偷盗的案件,公司按实物价值20对保卫组予以奖励,但必须人、物俱全;只获物而未抓到人,只按盗窃实物价值的5予以奖励。奖款按抓获者80,其他保卫组人员20分配。

18、保卫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不准为坏人、坏事开绿灯,不准徇私情;如保卫人员抓获偷盗、窝藏、截留公司财物者,因徇私情故意放走对责任保卫除按事物价值的10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处理;经查明,保卫人员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财物知情不追查的,除对保卫组按物品价值的100罚款外,对知情者给予开除处理。

19、如保卫人员利用职权乱罚款,对职工进行报复等,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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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规定对员工罚款无依据可查

    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但2008年1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令第516号文明确废止了改条例,并规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因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因此,无论是从管理的有效性、实用性与科学性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法性来看,用人单位都应当摒弃“罚款”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而选用风险更小更利于促进用工和谐的管理模式。

    2.对于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范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级学生体育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促进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防止发生非体育道德行为,维护学生运动员(队)、教练员、裁判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相关竞赛活动规定和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由XXX教育局、XXX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主办的全市中小学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教育局制定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运动员、教练员对违规违纪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处罚不服者,可向大连市各项体育竞赛资格审查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期间维持原处罚决定。

第五条 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运动队(员)等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 学生运动员(队)资格必须先经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关,局属学校等由学校主管领导把关,由市教育局学生体育竞赛资格审查组认定,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前,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不予补报或换人。比赛中,个人项目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已取得的名次、成绩亦被取消;集体项目有被取消资格运动员上场参赛的场次,胜场改作负场处理,如在该项比赛后,已上场参赛的运动员有被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该队已获得的名次、成绩。(运动员资格认定参见附件1)所有个人、集体项目被取消比赛名次、成绩的,后续名次一律不再递升。

第七条 凡在比赛中有运动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参加比赛的,经体育竞赛资格审查组认定,取消替赛、被替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在本次赛会已取得的所有比赛名次、成绩;集体项目有冒名顶替者上场参赛的,按本规定第六条的办法处理。

第八条 凡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除按本规定第六、七条的相关规定取消所获名次、成绩外,视情节轻重,对该违纪单位予以1至2年的停赛处罚并将违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全市通报。

第九条 比赛中,不论场上、场下,打人或故意伤人,侵犯他人人身的,除比赛中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外,赛会有关机构可根据其情节给予停赛,直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该队员停赛1-2年的处罚。如发生集体斗殴的,可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和比赛名次、成绩,情节特别严重,予以该违纪单位停赛1-2年的处罚并将违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全市通报。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 无论何种情况,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员判决的,在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恢复比赛,即判为罢赛,临场裁判员有权判对方获胜。在罢赛过程中情节严重的,予以该违纪单位赛区或全市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为防止比赛双方预谋胜负、串通假赛,经赛会相关机构审查认定后属于不正常比赛范围的(不必具有幕后交易的证据),判该场比赛无效,双方均以负场计分。

第十二条 赛会期间,凡无故弃权、退出比赛的代表队,此前赛事获得的成绩无效,取消其参加该赛事后续比赛的资格。1年内禁止参加该赛事的市级比赛。凡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发生拒绝退场、拒绝领奖的行为,其处罚等同于罢赛。

第十三条 凡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包括家长)谩骂、侮辱对方人员、裁判员、观众和工作人员,或煽动观众作出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除临场裁判员给予警告、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外,赛会有关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后续比赛的处分,并予以该违纪单位赛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违纪单位相关人员停赛1-2年的处罚并全市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在参赛过程中,领队、教练员要遵守赛会各项规定,组织和管理好运动员(队)。恪尽职守,服从判罚,对在运动员(队)发生违纪行为时,领队、教练员制止不力或参与怂恿的,除追究其责任外,可视情节轻重予以该违纪单位赛区通报批评,严重的停赛1-2年的处罚并全市通报。

第十五条 凡不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不遵守公共秩序和赛会规定,特别是违反禁止吸烟、饮酒、染发和怪发等规定可予以警告和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予以赛区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凡损坏公物和场馆设备的,须照价赔偿;有意损坏的,视情节轻重,除照价赔偿外,予以该违纪单位全市通报。

第十七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领队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教练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参赛人员的安全承担完全责任。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运动员做好赛前的体检,为参赛全体人员办理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八条 凡违犯本规定的参赛单位及人员,均取消其参与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以及优秀运动队(代表团)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 各比赛承办单位,必须确保赛场安全与秩序。承办单位必须在当地卫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相关制度,杜绝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相关赛事安全顺利进行;承办单位的比赛场地、器材、设施要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比赛场地、器材、设施的安全,保证比赛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裁判员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二十条 凡出现:对运动员、观众和其他人员有不礼貌行为,有不利于裁判员、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之举;不服从裁判长或主裁判的工作安排;多次错判和漏判;工作期间不注重裁判形象,着装不规范,抽烟,随意聊天和打电话影响工作,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等。对上述行为提出警告,内部批评,并取消其当天的裁判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执行裁判工作有争议,未经研究定案的事宜向外泄露;不执行裁判长决定;有意偏袒一方;赛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有重大错判、漏判。对上述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次比赛裁判资格。

第二十二条 凡出现:接受运动队贿赂;利用裁判职权谋取私利和小团体利益;不遵守赛会规定,酗酒、等严重违反竞赛纪律。对上述行为全市通报,并通报其学校和相关主管单位,三年之内取消其参加裁判工作的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凡学生运动员(队)在一次比赛中违犯本规定多项条款的,以其中处罚最重的一项作为最后处罚结果。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未能详列的违规违纪行为,XXX教育局及各项体育竞赛组委会可参照本规定与之相类似的条款或视其行为的性质及危害结果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