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例6篇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城建监察办公室主任职责

通常人们把某一组织中为领导综合性办事机构行政首长称为办公室主任。它具有双重性,他是领导层的一个成员,又是对领导层集体主要负服务责任的工作人员;是领导决策的辅佐者,又主要是决策的承办、执行者;相对于领导的主要成员来说,在“大事”上,他是责任的“轻负者”,在“小事”上,他是责任的“重负者”。

一、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的定位。

(一)职能的广泛性。《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是这样表述:城建监察是指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对违反城建管理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城建管理法规是指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县级市由于其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原因都将六大职能交给城建监察大队行使。它涉及到了建设领域六个行业是属于建设系统综合执法的职能范围。作为办公室主任不仅要熟悉六个行业的法律法规,而且也要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所以它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素质,才能确实履行好应有的职能。

(二)地位的突出性。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每个县市一般来说都指定一名常委直接分管这方面工作。城建监察大队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其工作职责是同创建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减少中转环节提高效能。城建监察大队经常列席一些有关城市管理议题的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成员会议。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脱离了建设系统下属的单位的职能,直接面对当地县市委、政府等。从而办公室主任对上的职能更加突出。

(三)对政府联系的紧密性。对政府联系的紧密性来自于四个方面:一是体制的原因县级市的一些行政执法队伍纷纷被上收为条管,城监队伍成了当地政府可以直接调动的力量,同市委、政府的联系无形中密切起来。二是城监大队虽是建设系统下设事业单位,级别不高,但政治待遇高,凡涉及到城市管理的相关事项,市委、市政府都直接把任务下达给大队。三是各类评比考核,城建监察大队又从建设局单列出来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同评比、同考核、同验收。四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城监大队又被市政府列入了应急体系建设的范围,经常参与平安建设、抢险救灾等政府临时性的突击任务。大量的协调联络需要办公室去完成,因此大队办公室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势必成为联系领导和基层的桥梁,协调各部门的纽带,保持城建监察大队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

二、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办公室主任的职责是由其所处地位决定的。地位决定职责,职责体现地位。办公室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他所处的地位,决定了“服务”是他的根本职责,他的工作具有很大的从属性、服务性。因此,作为城监大队的办公室主任要围绕着“服务”担负起承办、参谋、管理、协调四项职责。

一、承办

承办领导决策意见的下达、实施,是办公室主任履行承办职责的主要内容。从所承办的全部工作来看,涉及范围则非常广泛,大体有三个方面:

(一) 来自同级领导层的。包括大队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同志个人交付办理的事项。这就要求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 来自上一级部门的。城监大队办公室主任所承办的任务,除领导层外,还涉及到众多部门,如:政府办、市委办、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科等相关部门,他们为了工作上的便利,不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转办,直接将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的任务下达给城监大队。又将众多属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城管方面的调研课题直接向城建监察大队交办。

(三) 来自同级相关各职能部门的。一是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20多个部门,有些是工作上的职能交叉,有些是工作上需要协同配合的,这就需要办公室主任去牵头处理和解决。二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为了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建设监察条例》都设立了城建监察中队或分队,行政关系上隶属办事处或乡镇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建监察大队的指导,因此,有关业务关系的事项都需要挂靠在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由于人手的原因直接将这些业务委托城监大队办理。这些工作成为大队办公室主任需要协调的日常性工作。

二、参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需要秘书部门成为卓有成效的“智囊团”、“参谋部”。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作用,积极出谋献策,这是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赋予办公室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也不例外,那么,办公室主任就理所应当成为“参谋长”,认真地履行职责。

办公室主任履行参谋职责,有其独特的便利条件和优势:(一)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同大队领导层的工作具有同步性。领导层确定要抓的工作,有许多也是办公室主任需要具体组织办好的事情;领导层在一定时期要抓的重点事项,也是办公室主任在同一时期要唱的“重头戏”。这样,办公室主任经常同主要领导同时考虑同一问题;(二)办公室主任与领导之间具有经常接触的便利条件,可以随时找机会向领导陈述自己的见解;(三)办公室主任对外联系广泛,接触面广,消息灵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有可能成为领导咨询服务的好参谋。

三、管理

办公室主任的管理职责,主要是针对办公室内部而言的,它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文书管理

城建监察大队的文书虽然不是很多,但要严格围绕着公文处理与保管的整个程序进行,负责对文书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安排,负责督促、检查,把好质量关,防止滥抄乱送和形式主义。其次要做好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的整理和归档,留下执法的依据。

(二) 信息处理

信息,是以物质载体为媒介反映出来的各种新的、有用的陈述事物运动及其状态的信号、消息、情报和知识的总称。办公室主任靠通过向领导提供适用的信息和依据信息出谋献策来实现辅佐领导决策,发挥参谋的职能,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注意直观反映事物动态的信息,而且要注重收集全面反映事物概貌,深入反映事物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目前,城建监察大队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中心,同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相连接的运行系统,使大队的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向市委和政府的信息科报送,使上级领导对大队的工作进度、重点目标的完成情况有了直观的了解。同时,也使上级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源源不断地直观反映出来。城建大队办公室主任充分发挥信息是勾通上下级之间联系的纽带作用,通过信息这一“神经系统”向上下级之间源源不断地输入信息流,实现了内部和外部、横向和纵向的联系,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

(三) 事务管理

办公室作为城监队伍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要管的事务是很多的,这是办公室主任应尽的职责。首先,是城建监察大队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人、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值班、安全保卫、平安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民兵预备役的出入转队和整组工作、抢险救灾物资仓库抢险器材的保管、执法装备的采购发放、车辆的管理维修等等。其次,是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的有关事项。

(四) 人事管理

办公室主任既然要管“事”,就必须要管“人”,因为任何事情都是通过人去做的。要应用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实现管理职能。

由于城建监察队伍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办公室主任在人事管理方面的不同,除了管好办公室内部人员的人事外,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为大队中层人员的调整任命所必须进行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任命等相关工作,协助把好用人关。其次,承担了大队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岗位晋升、学历教育、培训考试等事务性的工作。

四、协调

协调,是指经过中介的工作,使有关各方面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办公室作为城监队伍中的中枢机构,应当成为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主体网络中心。办公室主任应当承担起多方面的协调工作:

(一) 纵向协调。纵向协调,即致力于上下级之间关系融洽、上令下行、下情上晓,上下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的协调工作。主要体现在:当市委、市府、主管部门对工作布置下达后需要向下传达尽快执行时,让本单位及时了解“上情”;当对上级的某一决定、指示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解释;同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予以反映,使上下级沟通情况和思想。

(二) 横向协调。横向协调,即致力于左右各方融洽、和谐的协调工作。一是协调同级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帮助领导协调与工作密切相连的部门之间关系,调解这些部门与领导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工作上的矛盾,提出相关解决的办法。真正起到凝聚功能的作用。二是协调同级领导层成员之间的关系。办公室主任无论是否是领导班子的成员,都在领导成员的相互关系上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他与领导成员接触最多,领导同志有许多话要通过他传,许多事要通过他办,他对领导层的情况了解得多,掌握的“机密”也多,办公室主任必须充分认识自己在协调领导成员关系、维护领导团结上的重要责任,言行谨慎,绝不制造不协调、不团结的因素;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要尽力帮助消除。例如:宁德某市城监大队由于特定的情况,由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因对入党的程序不了解,认为书记在自己入党问题上卡自己,而书记呢又不好解释,心中有苦难言,该队办公室主任了解实际情况后,向大队长做了沟通和说明,使两人的误会消除了。实践证明,办公室主任利用自己了解情况多、说话方便的有利条件,对有不协调、不团结苗头的领导同志做疏通工作,“穿针引线”是很有效的。

(三) 内部协调。内部协调,即指以办公室内部的人员和工作为对象,使之融洽、和谐的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在内部协调中主要有两个层次的任务,一是办公室内部的协调。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整体效应。二是大队内设机构各中队、科室之间的协调。三是利益协调。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2

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职能交叉、权责不一、保障较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体制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体制建设。

(一)建立统一协调机构。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联系副主任、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三创办、工商局、建管局、法制办、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执法区域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区域以主城区(*、*、*街道)为主;六石街道、城东街道、横店镇以当地街道(镇)为主会同市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市行政执法局要派驻指导员或业务骨干对相关区域加强日常业务指导。

(三)相关职能授权进一步到位。城区道路的停车泊位由市*局、行政执法局相互配合进行规划和设置,市*局对市行政执法局在行使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和处罚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而未接受处理的,由市行政执法局提供违法当事人的有关资料,移交市*局交警大队处理;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为市行政执法局购置环保噪声检测设备;市环保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重大环保事项要派出专业人员给予支持。

二、落实措施,强化保障,进一步健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

(一)执法保障机制。市*局和市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执法协作和配合。在开展突击性集中整治和拆除、纠正违章建筑等相对重大活动时,市*局要给予必要协助并派员参加;对于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市*局要依法从严查处;待条件成熟时,成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机构。

(二)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局要在今后的规范津补贴工作中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予以考虑,对城管执法中城管执法人员遭受人身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费用,由市财政在公用经费外予以安排。

(三)其它保障机制。市人劳社保局要在现有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明确后,按条件招收相应人员,以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市国资部门要对闲置公房进行调查,有条件的优先解决市行政执法局各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3

1、成立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或由主管局长兼任,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试点配备方案制定、选聘组织及使用监督指导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待遇审定及经费拨付工作。

4、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资格审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审核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试点配备物业管理协管员18名,其中镇、七个街道办事处物管办各1名;8个试点社区各1名(镇、七个街道办事处各1个社区);区物管办2名。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增加物业管理协管员的配备。

三、职能职责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

2、全面掌握辖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情况、辖区物业企业基本情况及管理项目、辖区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及运行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档案。

3、开展物业管理矛盾隐患的排查、辖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投诉处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4、积极参与指导辖区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筹建、换届和选举工作及业委会备案工作。

5、积极开展物业投诉调解工作站、物业维修服务站、物业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服务联络工作。

6、配合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升级及年审、物业招投标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物业管理验收监管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四、经费保障

1、人员待遇:物业管理协管员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补贴。以上四项补贴均以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20%、6%、1%、2.5%的企业缴费比例执行。

2、岗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

3、业务经费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

4、经费来源渠道:采用公益性岗位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列支。

五、人员选聘

1、选聘对象

市区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2、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意识较强。

(3)男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城市建设、物业管理及法律专业者优先。

3、聘用方式

聘用者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4、选聘程序

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根据选聘方案的具体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省城镇失业人员证》或《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并填写《区物业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经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格后进行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审核。

(2)考试体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考题,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审核聘用。体检结束后,由区选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定,审核合格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类保险,试用期限三个月。

(4)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后,集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物业管理协管员岗前培训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六、管理考核

物业管理协管员实行区、街两级考核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员选聘、培训、分配及绩效考核审定;各镇街负责协管员的使用和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物业协管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动态管理,统一选聘、集中培训、按岗配备。各镇街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勤管理,并将物业管理协管员纳入镇街及社区工作人员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年终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七、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由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

2、动员宣传。召开领导小区及相关人员会议,选聘信息,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3、报名审查。

(1)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省城镇失业人员证》或《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区物业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资格后进行汇总,并将报考人员资料上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4、组织考核。

(1)根据报名情况,由区选聘领导小组对考题、考试时间、巡检人员做出安排。

(2)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和面试。

(3)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化管理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化管理的必要性

属地管理是指地方政府在其责任管辖范围内拥有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物资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能力,对管理事项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以完成该地域管辖任务的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化管理主要由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特点决定的。

(一)城市管理的特点要求以区县为单位协同部门治理

首先,由于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城市管理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伴随着经济活动越发频繁,利益主体更为多元,城市管理问题更为复杂,无法依托单个部门解决形成利益链条、跨区域、跨行业的问题,所以“管好一座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个部门的协作,单独依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措施往往不能有效执法,执法往往半途而废。其次,有助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协助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县为单位协同部门治理有利于进行城市建设的开端、城市管理的中端、城市执法的末端各个环节的把关,切实落实环环相扣的城市管理任务,构建执法权相对集中,实现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城市管理闭环里的任何一个部门如果出于部门利益,没有履行好部门职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职责缺位的,将会对闭环里的其他部门造成治理的困境,在县域范围内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

(二)行政执法的特点决定了属地化管理的必然趋势

首先,基层政府的地域优势有利于城市管理部门快速发现和解决城市问题。基层政府较于上级拥有地域优势,管理更为敏捷,处理速度更快。行政执法主要通过接受举报人举报进行查处或者主动发现、及时处理问题来防微杜渐,在造成公共利益伤害之前消灭隐患,实现对城市的管理。接到举报人举报后,可以迅速到位;在熟悉的辖区内除了被动告知,还可以主动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城郊交接区域,对于行政执法权的下移有更高的期待。其次,高效解决有利于执法部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行政执法具有损益性,必然损害违规违法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及时查处违规违法现象,高效执法使违规违法相对人及时止损,减少相对人违法成本,最大程度地维护违规违法相对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执法部门减少行政成本,缓解违规违法行政相对人情绪,消减执法困难。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管理体制种类与放权模式

我国主要存在三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管理体制。以“人财物”的归属为划分标准,下放执法权限主要有两种做法。

(一)管理体制的三种主要类别

一是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即仅在市级设置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各区县政府将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建制划转到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进行垂直管理。所属的分局为市执法局派出机构,直接管理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所有执法队伍由市级机构统一领导,人财物的管理权在市级机构。市局机关统一管理各分局的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等事务,更有利于加强对所属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专业性更强,有利于培养专业执法素养,执法独立性较强。二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在市一级不设相应的综合执法机构,仅在区级设置,各县(市、区)局向乡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接受镇街和区综合执法机关的双重领导。三是以广州为代表的市区共管模式。即在市、区两级设置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区里机关受市级机关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2]在工作中会出现市、区、街道多头执法,市局无法领导与指挥区局的现象。第一种市管模式采用垂直管理,不属于属地管理的范畴。全国范围内大部分采取后两种机构设置。“人财物”下放到乡镇(街道),加强了一线执法的保障,但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区对城管执法中队(分队)的管理。

(二)基层执法的管理模式与放权的做法

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主要分为三级:市级(支队)、区级(大队)和镇街(中队或分队)。现在大队主要以区县政府管理为主,对于乡镇(街道)的分队,大致有三种管理分队的模式:第一种是分队“人财物”的管理权掌握在大队手中,由大队对其垂直管理;第二种是街道办事处掌握分队所有“人财物”的管理权,大队对分队只有考核工作的权力;第三种是分队的“财、物”的管理权由街道办事处掌握,大队掌握人事管理权。综合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要求要执法重心下移,但按目前的法律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没有执法权。[3]为了实现执法力量下沉,地方主要探索出两种做法:一是授权乡镇、街道办事处拥有执法权,典型是天津市政府2014年《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街镇对共33类291项施行综合执法,[4]区县执法局对街镇综合执法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旦全部放权,容易出现执法过程中权力的滥用与寻租,产生新的行政违法行为。“一放就乱,一乱就死”,在很多省市成为改革的一大通病,减缓了改革的步伐,制约了改革的成效,甚至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二是综合执法机构队伍通过“派驻”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合、协助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权仍然属于综合执法机构。目前大多数城市管理执法属地化管理改革主要采取第二种做法。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属地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条块矛盾和横向联动、纵向协作的障碍,制约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一)部门协作困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

关尚未统一进入政府机构序列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部门分散执法。不同执法体系条条分割,政府内部出现“柏林墙”,公共利益部门化。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条块分割问题,逐渐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政治体制,条块矛盾逐渐突出,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多头执法,启动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早期综合执法的实践中,综合执法体制不够成熟,执法部门尚未归口管理,由于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执法部门沦为了“权力的垃圾桶”,不堪重负。加之,许多地方的执法部门尚未列入行政序列,无法平等地协同其他部门进行城市管理。直至今日,有些有条件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列入政府组成部门,但仍然存在无法得到“强势部门”支持的问题。为解决各部门协调配合治理城市问题,各地城市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探索建立长效连贯的部门协同机制,但主要通过运动式整治来提升城市管理成效,又由于城市管理委员会机构成分设置尚待完善,因此,还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角色定位不清:区县政府掌握着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人财物”首先,在区县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力量经常被调配到基层政府需要完成的“城市管理”任务中,成为到处支援的“万金油”,缺乏专业执法素养,在区县政府下放的任务中疲于奔命,难以保障执法独立性。职责划分缺乏严格论证,自主决策的随意性较强,甚至出现管理职能弱化,日常监管逐渐缺失,城市管理任务移向执法末端的现象。其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发展情况依据各区县经济保障情况而定,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发展参差不齐。在队伍保障充足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较强,无需担负额外的属地任务;而在一些财政上较为缺乏的区县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自主性较弱。

(三)权责不成正比:属地管理的执法事项尚未科学界定

实现行政执法属地化管理意味着通过划分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而乡镇(街道)实施行政执法的法律主体不明确,缺乏相应的主体资格和职权能力。执法权限在县级以上政府,一些市县进行了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的探索。但是,目前出现维护管理等执法事项无序下放,市、县(区)、乡镇(街道)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尚不科学的现象,经费和人员保障与管理责任不成正比,上级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挑肥拣瘦”,将容易管理的事项揽在上级,将基层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交给基层政府管理,由于基层政府无力承接,导致慢作为、不到位,出现管理不力,监管空白的现象。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试行全部下放乡镇,基层也存在乡镇人员素质与执法权不匹配,效果不如预期的现象。从当前基层执法能力来看,执法力量难以下沉。

(四)工作难以聚力:基层显露条块分割的政治体制弊端

执法重心下移必须要解决的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关系问题,对各县(市、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考验。虽然执法重心下移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却也是对我国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以及城市管理体制背后的政治体制的拷问。一方面,基层压力大,执法中队经常继续奔命于自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任务”,难以树立执法队伍专业执法的角色。另一方面,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多数乡镇(街道)设立城管办(大多无独立编制),由乡镇(街道)指派人员任主任,聘请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区行政执法局派中队进驻。大部分城管办与执法中队未能有效融合,人员分别管理,工作各干各的,乡镇(街道)大部分人员一方面没有执法资质,另一方面往往选择性执法,对乡镇有利的,执法动力足,对存在执法风险的,推诿扯皮,影响基层城市管理质效。

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属地化管理的对策

“放权”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一大方向,我国努力探索执法重心下移、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属地化管理。

(一)构建大城管机制,促进部门协作

有条件的地方应强化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实质地位,健全城管委组织机构、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在高位协调部门、整合行政资源、调动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践行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治理工作职能,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提升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城管委员会下设的城管办要作为独立机构进行设置,增强城管办的独立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有关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按照中发〔2015〕37号文要求,将城市管理相关行政职责整合划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体量较小的区域可以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优化城管体制,促进执法体系现代化

首先,在纵向上,应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通过优化体制、健全制度,合理配置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项,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着力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在县域执法体制之内需要有更强势的整合执法资源的能力,对县域领导体系和领导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其次,顺应行政体制改革的潮流,实现城市管理事项的适当外包,引入市场机制,减轻财政压力,将执法资源用到更适合的领域上去。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财政支持,健全属地财政管理制度,按照科学配比的原则,将人员、编制和财力与事权进行合理统筹。再次,加快实现数字城管转型升级,实现数字城管体系现代化。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健全行政执法信息资源收集机制,科学配置行政执法事项,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层级执法职责,有力协调行政执法力量。

(三)划分层级权责,落实层级管理职责

一是各地依据当地情况确立市管模式、区管模式或者市区共管模式,确立“两级执法”体制还是“一级执法”体制。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以及专业性强的管理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市、区、镇街之间事权划分。严格把握下放权限,人员、编制、待遇向相应的责任主体倾斜是解决基层执法力量的关键。对各项城市管理执法权逐项梳理,研究层级管理分工。对需要市、县(区)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专业性强的权限,不宜下放镇街;对一些执法标准明确统一、技术性不强、操作简单的执法权,适当考虑下放同时,强调权责一致并加强执法监督。

(四)领导交叉任职,统筹整合执法资源

虽然执法重心下移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却也是对我国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以及城市管理体制背后的政治体制的拷问。考虑到基层执法需要乡镇(街道)配合,在目前执法环境下,当下我国一些地方采用“依托派驻执法中队(分队)构建城管办,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执法中队(分队)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的领导交叉任职的方法,更好地发挥统筹兼顾、指挥协调的作用,避免乡镇(街道)扯皮推诿,强化整体推动力,推进综合执法。领导交叉任职的政治实践对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执法中队(分队)协作联动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失为较好的方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自1996年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积累了不少有效经验。但是,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反映仍然较为强烈,与人民期望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是继续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范文6

为把我街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交到一个新水平,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办事处成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部分驻街大单位主管领导和人大代表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城建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街城市建设与管理方案的编制、论证、实施等工作。

三、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全街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小组成员要(文秘站:)经常深入到各驻街单位和居民中指导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东站道办事处城建管理所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要端正思想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讲究职业道德,对外来办事的同志要礼貌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四、工作上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吃请,不受贿,不搞不正之风,要做到严格管理,奖惩分明。

五、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麻将,下棋及其它娱乐活动。

六、每季、年度科室要有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

城建管理所职责范围

依法对辖区内市容、环卫、绿化、爱国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管理。

城建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所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本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3、经常检查,及时研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协调及时处理。

4、做好各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5、完成市区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城建管理所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城建管理条例,实行分片包干,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辖区,对分管的街路市容市貌实行全面管理,凡发现乱摆、乱放、乱占、乱贴、乱挂、私搭乱建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3、严格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街路清扫,巷道庭院保洁,垃圾袋装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4、负责辖区内门面装饰、广告、牌匾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内二级路临时占道费的收缴及部分单位卫生费的收缴工作。

6、负责辖区内单位绿化,街路绿化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