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应急预案范例6篇

城管应急预案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1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相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适用本预案。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指导制定应对事故的紧急办法和特别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当公共突发性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6、分析、总结年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内,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平台。

主要职责:1、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2、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收集、分析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报送县级机关;

4、定期组织修订我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安全事故时,为领导小组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党委、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三)应急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科室、各中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集人员和车辆、物资、器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3、针对台风季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

1)加强巡逻及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通知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户外广告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及时切断户外广告电源,必要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

4)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2

(一)城市公共安全

不同学者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分类不同,有从不同学科如:灾害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几个不同学科视角的城市公共安全分类;也有从自然和社会两种角度来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研究;有人从城市安全的正面研究,同样也有人从反面研究,城市公共安全的反面笔者认为是城市的风险,城市风险、危机即城市安全的对立面。城市可能遭受的城市风险冲击可能是自然要素引起的,也有可能是非自然要素引起的,比如气象、洪水、地震、气象等灾害、变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及社会安全事件,恐怖性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也有学者从这些视角切入研究城市公共安全。[1]

(二)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机制,最早是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大多在生物学、医学上使用,但是现在管理学、政治学类研究也开始了“机制”一词的广泛使用。在政治学、管理学类的研究中,机制指一个组织当中的部门内部设置及其运行结构、运行方式、运行动力等,部门间的结构元素、部门运行方式、部门权力及相互关系。

应急管理机制是国家政府应当建立的一种制度,在风险危机来临时,可以依照一定的方法应对风险和危机,比如事先预设风险监测机制以使城市加强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包括多种类、不同轻重程度的风险预计与监测,以最大程度的完善应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但这种设想过于理想主义,假定我们在风险来临之前可以做所有的解决应对方案是不现实的。联合国国际减灾委员会认为应急管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是为避免造成扩大伤害和二次伤害而采取的及时应对措施,同时应急措施要有益于后期的总结和灾后恢复重建。

二、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现状

2003年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系统开始启用,2008年成立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开始对阿克苏市应急办公室和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进行管理。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原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3年6月联动中心机构改革,并入公安序列,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机构规格维持相当正处级不变。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和人员归口市公安局管理。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起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阿克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三者工作职能。通过应急联动指挥系统进行各类报警案件、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保卫工作、抢险救灾的接报和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联动系统报警信息及公安系统情报信息、研判报告的处理。负责起草、审核涉及公安110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公安110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起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

三、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等有效管理制度滞后不完善

国务院2006年出台《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同年底,新疆出台建设《新疆总体应急预案》的措施文件,2008年新疆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措施》文件,十年来新疆地区、阿克苏市未出现有关于地方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陈旧的法律法规体系,无法适应新机制的发展,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应当及时关注的自身建设及发展问题。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科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立法落后问题急需重视,没有及时更新、补充法律法规影响部门机制运行,立法滞后会产生后续不良影响。

(二)应急预案演练存在低效能问题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机制运行实践中的重要部分,在编写应急预案后,应急管理部门硬蛋监督、管理好应急预案演练,以居安思危,在事件突然发生时可以做到有效应对和处理。在党中央提出完善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后,阿克苏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各类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是以实践方式检验应急预案编写成果。[3]

即使单位有应急预案,也不意味着有演练成效。阿克苏市财政局财政局应急预案演练机关动态,每年都有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但是连续三年都是数据恢复应急演练,三年都是模拟财政局系统突然断电或突然遭受信息危机,病毒侵入,数据损失,无法打开系统问题。几年来的病毒的攻击并未标注级别数量信息变化,直观表现出三年的应急预案演练都相差无几,从设备到技术、从部门应急效果和抵抗风险能力看未表现出较以往有提升;及时有应急预案的变化调整和进步,但三年来使用同一个模板的单位新闻,既看出了应急预案管理当中存在的缺陷,这是明显的懒惰懈怠问题,不加以改进只会让应急预案沦为一纸空文,应急演练变作每年填充政绩的标题。阿克苏市还提出了三年进行一次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但是近5年来的政府工作动态、政府新闻公开未有对此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的工作动态和新闻报道,规划很好,但在实际工作上还是未达到预期完成的效果。

(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性差、协同社会机制不完善

城市志愿者队伍只在政府网站培训新闻中出现过,未曾参与任何实际演练。建立相应的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当中的社会力量也是政府能力的一种体现,政府没有能鼓励、培养好、充分利用好一批有效的社会资源、志愿者资源,是政府把握社会资源不力的表现,希望以后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能加强和别部门的演练和配合,鼓励和培养好一批社会志愿者人才,为大家所用。[4]

(四)缺乏社会及民众的有效回应

阿克苏市在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问题的处置上,公开程度地,民众无法及时知晓身边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管理事件,这点上剥夺了民众的知情权。作为一个阿克苏市公民,笔者及周边人士对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管理机制都不甚了解,阿克苏市仅在每年的1月10日做公开日活动,接待本市其他部门部分领导及部分民众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现场为热心群众答疑解惑。但能有幸被挑选去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幸运市民寥寥无几,还有其他想要了解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热心市民被拒之门外。此即为缺乏对公众的有效

回应,并且信息公开渠道不畅,市民无法了解身边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会有民众对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存在好奇和疑问,信息不公开、没有和群众互动交流,可能会给民众带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与民众互动交流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对于非保密性的政府信息应当对民众公开,维护好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缺乏对公众的合利信息开放是现存的一大明显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关注。[5]

四、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领导层对应急法律法规更新完善意识不强

依据阿克苏市未来建成特大城市的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也应朝着特大城市级别来制定,未有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水平也是在原先层级上未有提升,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先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也会变得无序、混乱了。其中政府机构及领导人的立法意识是完善应急法律法规的重要影响原因,急需加强,补足阿克苏市在应急管理机制上的法律法规空缺。[6]

(二)应急管理预案实际演练制度管理不明确

阿克苏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每三年做出一次大型联合演练,但是实际工作中此项应急演练工作成果未公开,对此类研究较关注的学者有理由质疑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随着城市生产发展进步,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但同时生产中的安全风险也是随之增加的,为应对好阿克苏市生产发展安全问题,应当加强生产安全方面的应急演练,提升阿克苏市安全生产发展的应对能力。这也是阿克苏市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城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三)缺乏有效的协同参与机制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应急管理是阿克苏、新疆乃至全国的主流趋势,政府过分主导会造成明显行政资源浪费,应急管理相关各部门间的协同参与机制不完善对于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整体来说也是一个不容置喙的重要问题。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缺失,没有一个部门能自己单打独斗解决应急管理、城市安全中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及整合资源,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暨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于权限和职责问题,在应对危机时,没有权限安排统计部门的权利,因此部门间的联系不紧密,在真正应对城市公共危机是,资源调配和合理安排部分分工会影响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的处置效率。应急联动不仅是将信息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其他部门间动起来,应当让处置动作动起来,人员合作、物资调动动起来才是有效的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7]

除政府部门间的资源有效协调,对于社会志愿者、社区干部力量等社会资源未充分利用,会造成社会有效力量闲置,政府部门幅度负担,对于政府和民间组织民间力量的社会协同应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事件必定是一种损失。阿克苏市政府的“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当中提出了加强应急处置效率,加强综合性、专业性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协调调配,提升不同部门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协同参与机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处置效率。

(四)与民众沟通、公开安全管理信息的意识不强

阿克苏市政府部门对应急管理、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较为欠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对公众公开的信息过少。归根结底是政府未转变信息公开意识,虽然涉及安全管理但也不至于完全不公开,邻省广东应急管理部部长在2019年两会期间也走上广东人大为市民答疑解惑,向大家主动介绍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及管辖,涉及核心技术及机密管理部分内容应当保密,但是涉及民众的部分,应当让每一个公民有知情权。

阿克苏市负责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应主动向民众公开非机密性信息、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交流,让公民们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城市安全情况,做到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的有效公开,还可以收集民众的有效意见和反馈,更真实的了解阿克苏市的具体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的情况,让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流会对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起到正面帮助。

五、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及制度完善

阿克苏市应根据自身的气候、地形地势,城市人口分布及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制定符合本地的应急法律法规制度,政府部门合理协调分工安排,以完善的法律,

合理的部门分工安排共同实现对阿克苏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的有效管理。法律是一个机制运行的重要根基,有规范、完整的法律,部门职能才能更好的运行,部门间的配合才能更无间,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发展的更好。

(二)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演习演练

应急预案编写认真到位,但是虚假或懈怠应急预案演练会使得编写的应急预案毫无价值。阿克苏市许多市级单位为应付上级组织的应急演练十分草率,达不到真正应急演练以加强平时应对能力效果。有的单位甚至草草编写应急预案编,只写了成立管理小组,对于分工、职责以及应急预案具体操作步骤的缺失、不完善问题都是当前阿克苏市应急预案不规范管理带来的问题。完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是风险来临前的可能性预演,不容忽视,必须重视。上海市一年至少开展上百次应急演练,广州开展的特色“双盲”应急预案演练也可以成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部门学习对象,借鉴他人成功之处完善自己的不足是一种有效学习。

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工作,体现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环节,在危机管理四阶段论(MPRR)中属于第一、二环节的结合,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不能只当做一般演练来看,在应急演练时的演练准备反应了真实应对准备的全面与否,应急演练时的应对也反应了真实应对应急事件的应对水平,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有利于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应急处置环节的漏洞和准备不足,可以帮助发现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用装备,物资及人手配备,应对方案上的问题,加以改正以便应对真实应急管理事件处置。

(三)加强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虽然现已设立新疆应急管理厅——常设性及管理机构,但实际阿克苏市各级政府都未全部设立专门的核心决策机构,无法承担预警和快速反应的职责。阿克苏市已成立应急管理局整合民政抗灾减灾、地震地质及气象灾害等多部门职能,在日后调配应急物资时有了自主权,但是在需要人员及其他帮助时还是要与其他部门加强联系,以保证在处理应急管理事件时做到迅速反应控制事态,迅速解决问题。建立紧密联系的阿克苏市各部门、单位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现阶段看来,公共危机有很强的“蝴蝶效应”,若出现突发事件必定会影响到社会各大领域,应当打破城市应急系统中部门分割、条块分治、多个指挥中心共存的现状。可以将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各个部门纳入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数据库,并将这些部门并入指挥网,联网运行,以加强阿克苏市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系统资源,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数据资源共用共享模式,统筹整合现有的应急管理系统,汇集各县(区)、各部门的应急数据资源,拓展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功能,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向县(区)、乡镇延伸、运用。阿克苏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实现部门内、平台内应急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加强与市应急办、市直部门间的应急数据互动共用共享和应急业务工作流程衔接顺畅快捷,提升地方各部门在机制运行的协调性和相互关联性。

(四)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预警系统

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预测和防范风险,我们可以建立科学、

严密的预警信息搜集平台和风险评估系统。阿克苏市现有洪涝检测系统、城市空气环境检测系统已建立,但在应对城市应急灾害时,还是发挥效用较低。阿克苏市洪涝检测公布于与海绵城市配套使用,目标是在洪涝灾害发生时及时联动预警,并借助海绵城市系统解决市区洪涝灾害问题。但在阿克苏雨季时期,阿克苏市柳沙河堤路段、凤岭低洼路段,江南河堤路段,每年雨季依然洪涝。说明我们的风险预警系统与配套海绵城市系统还是不能够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在排水系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是,洪涝预警还应当对低洼路段进行提示,而不是光有监测系统就以为忤有了。除了台风季节、雨季的洪涝灾害预警之外,阿克苏市还应对城市公共卫生、交通环境、森林消防等信息进行预警监测,建立全面、完善的监测系统才是降低城市风险的最有力先行措施。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3

燃气火灾应急预案一

应急处置预案步骤:

一、 疏散在场人员

二、 切断气源,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三、 同时切断室外总电源。

四、 燃气火灾时,应迅速用灭火毯或者浸湿的毛巾、被褥、衣物扑压火灾点。火势较大时,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XXX。同时拨打燃气抢修电话,并报告现场负责人和上级部门。

五、 发现人员中毒或伤亡,立即拨打急救电话xxx,同时组织现场救治。将燃气中毒人员转移至通风处并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法的三项基本措施就地抢救:通畅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并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时,必须注意救治时的方法,防止由于救治不当造成的二次伤害。

六、 煤气泄漏时,不要在室内停留,以防窒息、中毒,并切断室外总电源。

处置注意事项;燃气泄漏时,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气扇排风。

七、 在打开门窗通风时,注意动作应轻缓,避免金属猛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八、 应急联系电话:

燃气火灾应急预案二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信息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城市危机管理;预防机制;暴雨;洪灾

[中图分类号]D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10—0067—03

一、暴雨洪灾再次为城市危机管理敲响警钟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了61年来最强的暴雨,全市受灾人口达160.2万人,77人遇难,成灾面积47.9万亩,停产企业761家,56处道路塌陷,桥梁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10亿元。此次灾害再次给“逢雨必涝”的北京敲响了警钟,也为城市的危机管理敲响了警钟。

城市危机,是指由于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使得城市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丧失正常运转和协调的功能,影响城市中人民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环境的各种现象和过程。城市危机除了具有公共危机的一般特点,如突发性、紧急性、不可预测性、不确定性、危害性外,还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而且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往往会形成漫长的灾害链。城市危机管理是指城市的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可能发生的城市危机制定应急和处理的方案、办法与措施,以应对城市危机的全部控制过程,是城市政府等危机管理主体对危机的一种主动积极的干预,其主旨在于化“危”为“机”。而要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实现化“危”为“机”,就必须有一套科学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和制度安排,这就是城市危机管理机制。完善的城市危机管理机制包括三大部分:城市危机发生前的预防机制、危机爆发时的处置机制和危机发生后的善后恢复机制。危机管理预防机制是城市危机管理机制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建设城市危机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

暴雨是古今中外很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可在中国现代文明的代表地——首都北京,一场暴雨,就能剥夺数十条生命,造成超百亿的直接经济损失,却不由得我们不进行反思,面对日益频繁的极端天气灾害,我们该怎么办?北京对暴雨事件的应对力不从心,暴露出市政建设的不足,但市政建设问题的背后反映出的却是危机管理意识的淡薄,是城市危机预防管理诸方面的不足。本文试以北京的暴雨洪灾暴露出的问题为例,分析并提出完善城市危机管理预防机制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二、洪灾暴露出城市危机管理预防机制的漏洞

城市危机管理预防机制主要包括:危机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日常的危机宣传、教育与演练,危机预警等。

1.预案体系存在的问题。北京的预案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不但有《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区县也基本都制定了相应级别的预案。各类专项预案也已基本出台,如在防汛方面,制定了专门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恰在今年7月初,暴雨洪灾发生之前还做了一次修订。这次灾害发生后,北京各级各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积极应对危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预案虽然较为全面,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对城市现有应急能力与城市的脆弱性分析不足,预案中有关权利、责任及各应急模块功能的界定不够清晰准确,包括分级响应和应急指挥在内的运作程序缺乏标准性规定,缺乏对应急教育、演练的强制性规定等。

2.缺乏危机管理意识。暴雨事件暴露出北京市政建设在应对危机方面的不足,折射出的却是市政等部门危机管理意识的薄弱。台湾名人龙应台曾说:“检验一座城市或一个国家是不是够现代化,一场大雨足矣。或许有钱去建高楼大厦,却还没有心力去发展下水道;高楼大厦看得见,下水道看不见。你要等一场大雨来才能看出真面目来。”目前北京市区防洪标准多采用一年一遇的标准。对于北京来说,这个标准实在是太低了。试想,如果北京有优良的排水、蓄水系统,这场暴雨给北京带来的,将是大量的淡水储备和未来几天的好空气。果真如此,这场暴雨还称得上是“自然灾害”吗?这次暴雨事件中,房山区雨量最大,山区平均降水达313毫米。而在房山,居住于山谷的村民不在少数,许多居民的家门就正对着河水,在暴雨事件中险情不断。房山区因采矿造成的采空区很大,居民之所以选择在山谷居住,是因担心崩塌等地质灾害,但却不得已忽视了暴雨洪灾等地质灾害。居民长期居住于危险之地,从另外一个角度也折射着各管理主体危机管理意识的欠缺。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5

(一)目的。为做好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高效、快速的应急处置反应机制,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供水企业等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供水企业的应急工作任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水利部年月日《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供水安全的紧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9号)、《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市城市供水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城区范围内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主要指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以及不明原因的污染;

2、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6、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传染性疾病爆发;

8、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应急组织领导体系与职责

为有效应对我区城市供水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区政府成立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处置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工作;落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事故情况及对市民生活影响,向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自来水厂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区自来水厂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档案;按照区政府要求,调集人员、设备赴外地开展救援抢险;建立健全全区供水信息传递制度,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机制,提高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区住建局应当了解城市供水水质情况,定期研究城市供水抢险应急工作,指导城市建立健全供水抢险应急组织和队伍,检查区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加强供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区第三水厂、湄丰供水公司应定期检查应急抢险预案、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由专人负责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做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状态良好,能随时投入使用。

本预案以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为主的检测网络,按《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测。源水检测项目按照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出厂水和管网水检测项目按照GB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城市供水发生事故后,应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和重点工业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分片分区供水或降低供水压力等措施,并加强节水工作,暂停或减少洗车、桑拿、洗浴等特殊行业用水,暂停绿化、园林、环卫行业使用自来水,减少工业用水。

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业务处置为主的原则,区第三水厂、湄丰供水公司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于1小时内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住建局报告。有关部门要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当发生人员伤亡突发事故时,可越级上报。灾情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接到报告后,区住建局应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城市供水发生事故后,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住建或区第三水厂、湄丰供水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预警,通知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二)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大、重大事故,要直报领导小组,并根据情况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报告程序

(1)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向区自来水公司报告。区自来水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确认事故情况,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区自来水公司须立即向区住建局和区应急办报告。

(3)发生重大事故后,区第三水厂、湄丰供水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区政府、区住建局和有关应急组织。若系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

(三)响应行动

1、重大事故发生后,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召开工作会议,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4)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抢险工作;迅速与事故发生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

3、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建议方案,讨论应急工作建议,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区应急委员会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应急救援。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现场工作组,由副组长带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选派专家对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区第三水厂、湄丰供水公司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通知供水影响地区的群众和单位。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6、主要救援措施和处置工作

(1)水源污染及水源水质安全事故,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区环保局对水库汇水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进行调查,对违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原水继续污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水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水源水质及水源地环境的检测,跟踪水质动态情况。区住建局要严格督促两家水厂做好水质监测和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工作,确保城市供水正常运行和水质安全,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问题原因进行调查。区农林水局负责向市水利局沟通协调原水切换的调度工作,联系市防汛部门及水利局调度周边原水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对水源水质污染的摸底排查和原因分析;区卫生局、卫监所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涂岭镇负责泗州水库汇水区内污染源进行初步排查,发动各工作片、各自然村配合区直部门进行详细调查。泗州水库管理处要建立长效机制,委托区环境监测站对泗州水库原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定期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水源和水质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查管理,监控水库水质,控制污染源,及时汇报水质险情。湄丰供水公司、第三水厂加大原水安全跟踪力度,把好进厂原水关,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和水质安全监测工作,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安全。

(2)因旱情等原因造成水源取水不足时,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解决水源问题,可采取围、堵、拦、截等措施保持水源取水,必要时启动备用水源。

(3)因洪涝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供水设施损毁,导致大面积停水事故,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或者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安排应急送水车等,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4)因供水生产,输送过程中遭受化学、毒性、病毒等因素造成饮用水污染的,应对所发生水质事故的性质与严重性尽早尽快的给予评估,及时关停部分供水设施,开启各种管网末梢放水,并调配好各种管道装、拆、卸、堵所需设备随时备用;受污染的设施应进行清洗消毒,加强水质化验。

(5)供水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7、信息。区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故信息稿件的审查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新闻工作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规定执行。

五、应急终止

城管应急预案范文6

为建立健全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能力,迅速、有效处置城市桥梁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城市桥梁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城市桥梁事故的能力。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紧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

1.3.2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把事故防范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城市桥梁管理养护部门加强管理,做好城市桥梁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监测工作,做好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桥梁事故的应急处置。

1.3.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1.3.4依靠科学、及时果断。处理城市桥梁事故必须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及时果断地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性控制在最小范围。

1.3.5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县城管局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组成

为加强对城市桥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指挥小组组成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该项工作的县领导

副组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

成员: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具体分管该项工作的副职领导和相关科所股室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2.1.2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内。

2.2指挥机构职责

2.2.1指挥小组职责

决定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桥梁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与重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决定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2.2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和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和县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人员进行联络。

2.2.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2.3.1办公室

负责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县政府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领导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组织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城市桥梁事故的新闻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指导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城市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城市桥梁事故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3.2市政管理股

起草防止城市桥梁事故的有关技术性文件;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市桥梁专家协助应急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技术支援;

负责核实城市桥梁事故情况;组织事故的调查。

2.2.3.3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

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在县城管局的领导组织下,直接参与城市桥梁事故的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城市桥梁事故的调查工作。

2.2.4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城市桥梁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加指挥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2.5其它有关部门职责

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各通讯管线单位按照县政府规定的职能,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

2.2.5.1县建设局:负责对城市桥梁档案的建立及其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事故中桥梁的检测、分析,为事故抢险和恢复重建提供资料和依据。

2.2.5.2县水利局:负责对可能影响城市桥梁运行安全的防汛信息及时通报。

2.2.5.3县公安局:负责事故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项工作;负责具体组织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负责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

2.2.5.4县安监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2.5.5县卫生局:负责城市桥梁事故中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2.5.6县供电局:负责城市桥梁事故抢险的供电应急工作及跨桥供电线路的抢修工作。

2.2.5.7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市桥梁事故中跨桥供水管线的抢险工作。

2.2.5.8县天然气公司:负责城市桥梁事故中跨桥燃气管线的抢险工作。

2.2.5.9通讯管线单位:负责城市桥梁事故中跨桥通讯管线的抢险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县城管局要责成县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时刻做好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机制的建立和资源准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3.2日常维护

县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检查,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3隐患处置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桥梁险情、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桥梁管理部门接报后,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4.1.1一级事故

(1)全省城市跨江大桥,桥长在2000米以上的大桥,以及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3)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省建设厅、市规划建设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城市桥梁重大事故。

4.1.2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种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4.1.3三级事故

(1)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及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因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4.2预案启动

一旦确认城市桥梁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应协助省建设厅、市规划建设局启动《*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确认城市桥梁发生三级以上事故,由县政府启动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

4.3响应程序

4.3.1城市桥梁事故发生后,县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应立即报告县城管局,县城管局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桥梁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4.3.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实施现场抢险,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城管局迅速组织安排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汛期行洪河道上城市桥梁发生事故可能影响行洪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防汛指挥部门。

4.3.3指挥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各成员单位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4信息

城市桥梁发生较大和一般事故,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由指挥小组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由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5.2.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应急结束后,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5.2.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3总结建议

5.3.1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3.2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市规划建设局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桥梁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所需经费由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以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

6.2队伍保障

县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所组建本单位的抢险队伍,主要负责三级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参与一、二级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县城管局抢险队伍负责一、二级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6.2.3抢险人员:具有丰富施工及抢险经验的管理人员;具有两项以上特种操作技能的工人,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架子工等人员。

6.3技术保障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联系*省交通设计院、*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市公路勘察设计院,为应急状态提供技术支持。

6.4医疗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6.5物资保障

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6.6通讯保障

应急指挥小组和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及现场处置工作的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