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合同范例6篇

商标合同

商标合同范文1

受让方: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的合同样本·二手车转让合同·商品房转让合同·酒店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出租车转让合同·项目转让合同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标合同范文2

许可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

被许可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2.“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3.“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4.“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5.其他定义以及解释: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范围及使用期限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

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5.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6.上述2.5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_________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

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

第四条 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

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许可人保证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3)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接受方的陈述和保证:

(1)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3)接受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4)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4.许可方应保证自己不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以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如需续展应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第八条 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 分销

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 破产、违约

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 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 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商标合同范文3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 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合同范文4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XXXXXX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内容

1、转让的商标名称:

XXXX、XXXX

2、商标图样附后(商标证书复印件)

3、

商标注册号:XXXXX,第

888888888

XX

类;

XXXXX,第

88888888

XX

类。

4、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5、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第XX类:家具门;沙发;镜子(玻璃镜);金属家具;床具(木制);办公家具;家具;椅子(座椅);床垫;学校用家具(截止)

二、商标权转让的权限与变更手续的办理

1、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2、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a.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按商标所附的类别使用;

b.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3、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三、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四、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1、

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2、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3、转让方保证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六、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的

5

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汇入本合同涉及的商标转让费,共

XXXX

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入商标转让款后,应在

3

日内备齐乙方要求的转让文件交予乙方。

3、转让方(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七、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条款或双方上顶的其他事项:

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本着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商标合同范文5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标权拥有人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权限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标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作出明确选择)

(1)独占使用许可;

(2)非独占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由甲方(或乙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许可方或其他被许可方,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许可方可以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被许可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被许可方定期无偿向许可方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以备质量检查;

4.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六、许可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七、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1.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2.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标使用许可的使用费与付款方式

1.使用费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计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许可条件或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章) 被许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______第______号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26条规定,许可___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合同。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

第一、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得到的只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

第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应重视的首要问题。如果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保证,无论是对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均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其后果不仅可以导致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还会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而导致该注册商标被撤销。

第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企业的名称必须与注册证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产品上注明本企业的名称或附加标记;商品名称也必须是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种商品;使用许可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方式将其注册商标许可其他一个或几个企业使用这一典型的使用许可外,总公司允许下属工厂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自己生产但由总公司销售的产品上,或外贸部门为满足外销需要,将某一企业的出口商标,转交给其他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作为商标,均需签订相应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即是侵犯商标专用权。

商标合同范文6

一、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双方资质的审查

(一)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挑选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承载着企业的信誉。把自己企业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本所承载的企业声誉等信用资质就当然地随之许可给使用人了。因此,许可人在许可前必须对被许可人的情况作全面了解。首先,审查清楚被许可人的硬实力,即经营规模、生产能力等。一方面,经营规模、生产能力的大小与将来企业商品的市场占有度紧密相关,也决定了其使用自己商标后可能给许可人带来商标增益的大小;另一方面,生产规模、经营能力等因素也彰显了被许可人商品的品质,因为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企业一般也必定是有着良好的商品品质,才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信赖,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企业规模也是被许可人商品质量的一定反映。其次,核实清楚被许可人的经营资质、是否在工商局,以及管理理念甚至企业文化。商标除了标识商品来源、保证商品品质的根本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如一家专门生产销售各类时装、追求标新立异的时装公司,如果把商标许可给一家专营娱乐休闲服饰的企业,就可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会淡化原本商标与许可人之间的关联性。因此,尽量选择在商品特点、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才是一个理性的许可人的最优策略。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许可人应对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测试、考察。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意味着把商标声誉寄附于被许可人的市场活动及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同时也意味着应对消费者提供对商标品牌的信赖利益,所以,许可人必须审慎地考察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资质。在美国,商标权人对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质量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义务或是“裸许可”(nakedlicens-ing),甚至会失去自己的商标权,訛譺足以说明许可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既是对自己商标的保护,也是对信赖其商标的消费者利益的维护。

(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对许可人的资格审查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依条文本意,许可人应当是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的商标应当是注册商标。一方面,实践当中普遍存在一种情况,即商标权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处于便利性等原因,商标注册申请经常会由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个人实施,但参与市场活动以及对外宣传时使用的是企业整体的名义,将个人与企业混同。訛譻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许可人应首先核实许可人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法律也并没有禁止市场主体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实践中可能有些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商标,无论出于主观恶意还是仅不主动告知被许可人,只要不违法而使许可合同成为无效合同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与被许可人签订许可合同,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则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可以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必须尽到应注意的义务,如果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发现真实情况后再欲请求返还商标许可使用费,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了。訛譼另外,必要时或有条件时,应当调查被许可商标的商标权权属状态,比如是否有在先权利人、是否处于被侵权或混淆的状态、是否有企业使用与该商标相同的文字符号作为企业名称等状况。有些商标虽然表面上看没什么瑕疵,但可能已经被人提出商标争议、撤销申请或权属诉讼,那么此时该商标的权利就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被许可人此时更应审慎考虑作出决策,是否还要开始这一许可合作。因为这种状态下,商标随时可能发生权属变更或被撤销而不能使用。这些都将影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存续和履行。总之,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才能最大程度规避将来可能发生的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纠纷,减少使用许可期间的后顾之忧。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要点内容

(一)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有关基本事项

市场活动中,对于一家企业的商标,消费者知悉或熟悉的一般只有一个,多则两三个。但企业在商标注册申请上,实际上常常会在多种商品种类上申请注册多个商标,有些大型企业甚至会申请多达几百个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因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明确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本身,是文字还是图形或是两者兼有,必须明确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号以及被核定使用的商品类目,同时,被许可人还应根据自身需要确定需要的商标及商品范围。关于许可的期限,商标专用权权利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续展,但市场千变万化,商标的知名度、预期价值都会时常波动,以实践来看,真正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二至五年一签比较普遍,这个年限范围也是比较合适的,为合同双方当事人都留下了将来是续签还是终止合同的余地和自由。关于许可使用的地区限定,双方可以在充分考虑自身市场拓展规划、营销的便利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再行确定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二)商标的使用许可方式

根据被许可人获得的使用权利不同,商标的使用许可方式大致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这三种许可方式,都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区内在约定的商标种类上使用该商标,区别在于,普通许可为许可人保留了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以及再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为许可人保留了自己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但不得另行许可第三人使用;而独占许可则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并禁止许可人许可第三人使用。在商标权利遭侵害时,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讼;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则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譽訛前两种方式比较常见,独占许可在我国则较少采用。独占许可不仅排除了第三人,也排除了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和约定的地区使用该商标,这种强烈的排他性使用,不仅要求许可人完全让与出自己在指定时间和地域内使用自己商标的权利,即它要求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的范围内抑制竞争,从而使被许可人在此范围内对该商标进行完全排他性使用,也要求被许可人在使用过程中若遭遇商标侵权行为,有独立的诉讼能力。这种许可模式下,许可人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充分核实被许可人的综合资质,审慎决定许可方式。同时,也可以根据选用的许可方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约定遭侵权时的主体。

(三)商标许可费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商标许可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式,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利益博弈的过程。许可方无疑希望收取的许可费越多越好,被许可方无疑希望许可费越少越好。当被许可方使用该商标后的获益情况很不确定时,许可人往往希望一次性收取全部使用费来保障自己在这场交易中的收入;若被许可方获益较大,许可人则希望商标的使用许可费用与被许可人的利润额挂钩。而被许可人则恰恰相反。訛譾关于许可费的计算,理论界一种学说认为,对风险的负担是确定许可费率的基础,营销费用由许可方承担则许可费率高,营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则许可费率低;还有学者提出更为具体的量化公式,国际上通用的关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费率的标准为许可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营业收入的5%,那么对于商标使用许可费率而言,即为经许可使用该商标可能带来的经营收入的5%。訛譿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也没有成熟的商业惯例时,可以借鉴这种计算方式,但需注意,经使用被许可商标后的营业收入在订立合同时比较难确定,因此更可行的方式是双方约定根据使用许可商标后每年的收入或利润额做依据,来约定一个比例或一个比例区间,以期更公平公正,更好地平衡双方的利益和损失。

(四)许可期间商标增值利益的分配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商标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创造的商标增值利益的分配并没有明确规定。而近年来,商标被许可使用后价值增加的现象愈来愈普遍,轰动全国的“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利益纷争案更是引起了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判决结果也表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满后,若无特别约定,被许可人不能分享商标增值部分的利益和商誉。訛讀因此,许可合同当事人需要利用好法律赋予的“契约自由”的空间,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许可使用期间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利益分配规则。在遵守合同约定和市场竞争的规则下,被许可人尤其要注意利用合同和事前约定全面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使用期满后若商标增值,被许可使用人应当获得一定的利益,若商标因被许可人经营不善而贬值,则被许可人应对商标所有权人给与一定的补偿。

(五)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

我国《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备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管理提出的具体要求,虽不是作为影响使用许可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定条件,但对于善意的第三人而言,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就不具有公信力,对其就没有可信赖利益。而且,修订前的《商标法》此处规定的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新修订的《商标法》在原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报备案的主体,即许可方。同时,备案对被许可人的利益是明显的,因为备案后经商标局公告,社会公众都能方便地查询获得相关信息。因此,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许可人应当及时备案,若逾期未备案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关于质量控制条款

“裸许可”(nakedlicensing)虽然一般不会出现在大陆法系国家,但我国有着与之如出一辙的商标许可商品质量控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法》第43条第1款中“,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根据法条之意,对商品质量的监督和保证是一项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排除。相反,许可合同中应尽量约定,许可人可以采取合理方式检查、考察被许可人的生产品质,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若达不到既定标准,许可人有权终止许可合同,收回商标使用权。必要时,可以约定具体的产品质量控制手段,如将产品质量标准作为附件、提供样品、许可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巡查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等。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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