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例6篇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1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现有研究逻辑

21世纪以来对人的普遍关注使人学范式逐渐成为具有支配性价值的研究范式。呼应于时代的要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围绕人而展开,这种研究趋向体现在以下两个维度:

一是从人的思想和人的活动视角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其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人的思想。有学者从认识论视角强调思想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此确证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1]也有学者运用系统思维方式指出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内生机制的源泉。[2]再者,通过对人的思想的进一步诠释,有学者指出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应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认定更能明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范围;[3]其二,人的活动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有学者借用实践发生学的研究途径指出中国共产党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原初境遇。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域。[4]也有学者通过对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论著的分析,确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5]

二是以人的活动为认识视域,以规律论现象说等观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认识。如从思想政治教育之人的活动视角讨论的两个规律论[6]。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以及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7]。也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也应是学科重要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与活动规律。[8]有学者进一步表述为以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思想、行为及其关系在内的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内含的特殊的矛盾性[9]。此外,有学者尝试通过概论的方式解决现有研究分歧,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应是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该问题着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建设等内容。[10]

然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与政治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研究的人异同何在,它的独特性何以体现,显然现有研究并未加以明确表述,仍在一般抽象概念中演绎和推论。所以,无论是用人的思想还是人的活动来具体描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研究仍是抽象的。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问题反思

现有研究的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欠缺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承诺的研究理念。哲学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承诺,旨在作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的理论假设,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理解的逻辑前提和基础。探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什么的背后须有一个本体论的承诺,它给出我们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逻辑依据和理论假设。尽管现有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拥有立论的基本共识性信念,但很少去寻问它确立的标准依据和内涵。例如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可以得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的存在方式[11]。唯物史观在人文社会学科研究中起方法论指导之用,它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设定了对象域。但是,对象域并非每门学科独特的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应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象视域下具体化的人。

同时,如何区分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的人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关注的人也是需要加以辨别和论证的。首要的是明确人为何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就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及其构成进行探究。这必然是一个哲学问题,更需要运用哲学知识进行论证,而现有研究显然缺乏哲学逻辑推论在该问题中的运用,这无疑反映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哲学的缺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困境正在于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在学界还未形成普遍共识,这给现有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带来了极大困难。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的解答是生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合法性依据。只有在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得以确证的前提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边界才能进一步明确。

其次,泛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泛化体现在与交叉学科研究对象的区别认定中辨识度较低。在以人的思想人的活动来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时未免有泛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嫌。例如思想政治教育学与德育学都关注人的教育,二者都涉及对人的思想的引导,但德育学针对的群体与思想政治教育学面向的群体不同,一般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关注群体多为高校学生,与德育学研究之人的年龄阶段不同。鉴于此,仅以人的思想之维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显然还是模糊的、不明晰的。再者,思想政治教育学对人的活动的理解与行为科学对人的活动的研究侧重点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的活动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思想领域的实践活动,凸显为政治性的思想实践活动。显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与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认定上未能彰显学科特色,而使研究对象加以泛化,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学科群中辨识度不高、规范性不够的重要因素。

最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匹配度不高。因果决定论的思维习性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象研究的应有思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中,从规律与现象等维度探讨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科学化研究的一种模仿性尝试。这种模仿性尝试源于对自然科学研究方式的推崇,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的认知上是不同的。自然科学是将研究对象作为客体来认识和把握,而这一客体又存在不变的规律与现象。然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与主体性的人相关,必然不是所有经验研究,因果决定论所能完全说明和描述的。因此,以自然科学在对其研究对象展开认识的思维路径来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显然是不恰当的。例如有关人的信仰问题的研究,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可以得出不同人群信仰的比例,但为何有这种信仰等问题,就不是实证研究方法所能说明的,这更需要运用解释学的方法进行理解。

根据哲学解释学,人在认识所要认识的对象之前就已经和该对象有了互动和交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主体本身带有一定的价值判断,这个价值来源于它的经验、传统习惯、知识结构等因素。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主体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研究就并不能采用直线性、照镜子的理路,研究主体与客体在历史进程中是相融共生的,对其认识就应是一种建构的过程性认识。例如对人的行为的说明和理解,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习性是不同的。在特定背景下,人的行为具有可控性,因而可以进行量化研究和说明。然而,在历史进程中,人的行为并非是静态的,而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对它的把握是需要借助于理解和说明来共同实现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尤其是面对现代化过程中多样的精神政治现象时,我们对它的理解需要融入历史的背景中以解释学的视域来描述和说明。因为,我们在对这种现象进行说明之时,已带着我们已有的知识积累和价值判断,这种独特的理解模式就要求与之相匹配的研究方法。

三、思想政治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路向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的评估与反思,我们认为,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象研究的问题域,需要从认识路径、研究方法构建、关注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等维度着手:

首先,在交往视域中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属于学科认识论问题。欧阳康先生在《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一书中论述了人文社会科学的滞后性特征。他指出这种滞后性源于人文社会科学认识对象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后,或者在某一历史过程较充分展开之后,才能通过对已经历的过程与已形成的结果进行反观和反思,并对其真正加以认识和把握。[12]我们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滞后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发展与社会化进程带给思想政治教育的分化与整合都在不断更新着我们的认识。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而言,这本身就是一个认识研究对象的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具有作为一般认识活动都具有的主客体认知模式。但是,这种主客体认知模式并非是传统的反映论模式,而是在主体间性的交往视域中展开的,即主体与客体之间是相互理解,相互建构的。我们在认识对象的过程中,对象也在不断更新,改造着我们的认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本身就是在不断地交往中互相作为认识对象。具体表现为:其一,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变化。网络多媒体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认识的对象本身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符号。例如通过人表述的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网络语言与行为都构成了我们的认识对象。其二,在对研究对象的认识的过程中,也不断更新着我们的前认识。对不断更新的含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网络语言与行为的认识会不断更新我们的前认识。因而对研究对象的研究已不能仅仅局限在传统反映论式的经验决定论,而是需要在交往视域中认识研究对象。

其次,阐释学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相匹配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前提条件,二者在历史的进程中相互生成。从历史视角讨论思想政治教育,这是从社会科学维度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解,而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来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精神世界的理解和认同,则是从人文学科层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13]因而,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时,它的研究对象是我们的感觉经验所能把握的研究材料,具有科学层面的可知性,可以采用经验的、定量的研究方法,增强研究的精确性和可信度。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时,它的研究对象是人,这种关注人的主体性研究,实际研究的正是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及其相互构建的意义世界,运用适合这种研究对象的独特方法更为匹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性。

探寻人的思想和人的活动及其规律的边界依赖于对意义世界的深刻领会和把握。舒茨在分析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时提出了意义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区分。而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多是围绕因果性说明的方法探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因果性说明并不是针对人们行动产生内在意义的针对性说明,而只能是使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知识成为客观科学知识的条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通过人而体现,尽管学界已触及到这一特殊对象的外壳,而如何去有效研究仍然是空白的,这表明:以意义性理解为特质的阐释学研究方法还未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中得以有效阐释与运用。阐释学作为一种理解的方法,重在描述、解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殊的人文社会现象,这对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特殊的精神政治现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所针对的研究对象的研究,更多是对研究对象本身内涵的意义性理解。当然,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具体境域,并非要秉持非此即彼的研究思维习性,而需要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说明和解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2

    一、教学论跨学科研究的内涵与特征

    跨学科(interdisciplinarity),学界亦称“交叉学科”,该词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跨学科最初只是在一般字面意义上使用,随着研究的深入,由原来的多种理解逐步趋向较为稳定的公认的含义。就学术含义而言,跨学科至少可以具有或引申出三层不同的含义:一是指打破学科壁垒,把不同学科理论或方法有机地融为一体的研究或教育活动。[1]这是跨学科的基本含义。二是指包括众多的跨学科学科在内的学科群。从这个意义上说,跨学科学科不是一门学科,而是所有具有交叉(跨学科)特点的学科的总称,通常被称为交叉科学。三是指一门以研究跨学科的规律和方法为基本内容的高层次学科,确切地说,可以称为“跨学科学”或“科学交叉学”。目前在国外学者中较为公认的“跨学科”的含义是指对于典型学科之间的问题的研究。西方学者G.伯杰在经合组织(OECD)出版的《跨学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问题》文集中对跨学科作了较为详细的诠释,指出跨学科是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之间紧密的和明显的相互作用,包括从思想的简单交流到学术观点、方法、程序、认识、术语和各种数据的相互整合,以及在一个相当大的领域内组织的教育、研究。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各门学科发展自身的需要和学者学术兴趣的转移,以及社会需求的激励,迅速掀起了跨学科研究(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IDS)的热潮,并于70年代在法国召开了首届跨学科问题国际研讨会。跨学科研究被界定为:“回答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或者选择一个话题的过程,这些问题或主题用一门学科或专业来处理可能显得太宽泛和复杂……跨学科研究吸收各学科的观点并通过建构一种更全面的看法来综合它们的视野。在这种方式下,跨学科研究不是一种简单的补充,而是学科的补足和修正。”[2]这是对跨学科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界定。其余的界定,如德国着名跨学科研究专家米特斯特拉斯教授认为:“跨学科研究是一个持续的学科间的合作,一方面涉及了一个超越学科界限的科学研究和科学工作的形式,另一方面也是学科内部的相关知识和相关研究的准则,是学科间就单一学科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合作。”[3]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以及国家卫生研究院指出:“跨学科研究是团队或者个人整合来自多学科的信息、数据、技术、工具、视角、概念和理论,解决某一学科和研究领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4]我国跨学科研究专家刘仲林认为:“跨学科研究是科研主体在科学划分的基础上,打破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跨越不同研究领域而进行的一种科学创造活动,是解决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达到不同学科相互渗透的一个重要手段。”[5]尽管国内外许多学者对跨学科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跨学科研究的概念表述不尽相同,但其本质和要义是明确的,即跨学科研究是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的研究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运用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解决综合的、复杂的、单一学科难以解决的问题的一种研究范式。

    教学论研究对象和解决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呼唤教学论跨学科研究的产生。教学论跨学科研究,指谓以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为特定领域,跨越学科之间传统边界,引进与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或方法,从新的视角、新的方法对教学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全面、综合、系统、深入探讨的一种研究范式。教学论跨学科研究既是教学论和其他学科跨越边界进行研究取得的结果,也是教学论研究领域迫切需要新的理论与方法以求拓展与突破的结果。教学论跨学科研究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教学论跨学科研究具有综合性。客观事物本身是一个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不能离开其他事物孤立地存在于一个封闭的系统中,科学的发展要求人们研究问题的方法具有高度的综合性。跨学科研究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综合性、复杂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教学论研究的问题是综合和复杂的,是任何单一科学不可能对它分析透彻的,更不能对它提供完整的科学的解决方案。正因为如此,教学论研究也就走综合性、复杂性问题解决的新路径——从单学科研究发展到跨学科研究。第二,教学论跨学科研究具有互融性。教学论跨学科研究中,教学论研究者一方面站在自己的学科立场上,努力保卫自身所在的学科领地,另一方面又极力地向外扩展自身的学科疆界。扩展的结果是,教学论原有的学科边界被打破了,教学论与相关学科之间相互融合,体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融性样态。如与哲学的融合,就有与本体论、价值论、知识论、实践论的互融性;如与系统科学的融合,就有与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互融性;与相关横向学科的融合,就有与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伦理学、美学、管理学、生态学、环境学、信息技术学的互融性。第三,教学论跨学科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当代跨学科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研究,是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需要的产物。大量事实表明,它能卓有成效地解决现实发展中所提出的、已经或可能面临的综合性问题。现代教学论所面临的迫切的重大实践问题,大多是需要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与解决的复杂问题。单举新课程背景下新型师生关系的建构这一问题为例,该问题域已经从原来由单一教学论学科来解决,发展到了由多个学科的共同研究,这些学科涉及哲学、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教学论跨学科研究主要是为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决策服务的,具有很强的解决综合、复杂的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是教学论跨学科研究的活力。

    二、教学论跨学科研究的成就与趋势

    近30年来,我国教学论跨学科研究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性的成就,教学论学科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教学论跨学科研究促进了教学论学科走向成熟和体系化,现代教学论正在由一门学科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数量可观的学科群,而且提高了对教学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作用,促进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健康发展。

    (一)教学论研究找到新学科视角的支持与论证,教学论的理论基础不断拓展

    由于传统意义上学科边界的存在,以往关于教学论的研究,视野相当狭窄,往往只是以教育学或心理学为理论依据,探讨了教学诸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这不仅束缚了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者的思维,而且使得教学论研究过于片面和局限,难以从一个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本学科的发展。在跨学科研究兴起之际,教学论研究也顺应这种新的研究取向,从多个视角来关注对教学论领域有重要影响的相关学科新成就的研究。如对哲学、社会学、文化学、脑科学、美学、管理学、生态学、信息技术学等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的关注。通过跨越学科边界,打破学科壁垒,教学论与其他学科携手合作,不仅在量上扩充了教学论的内容与结构,而且使教学论在质上得到新的提高,也使教学论通过其他有关理论、学说成就的吸收与借鉴,拓宽与充实了教学论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有助于教学基本理论的丰富与完善。譬如,教学论跨社会学研究“揭示并研究教学活动的社会性,在理论上,将有助于弥补原来教学论研究在这方面没能展开和具体研究的不足,从而在揭示教学本质的基础上如实地说明教学活动的丰富个性。揭示并研究教学活动的社会性,将教学活动的研究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就可能克服种种脱离社会历史实践的机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倾向,克服自然化、个体化、形式化等抽象化的研究弊端和偏向,使教学活动成为具体的、历史的人所参与的社会活动,并具有高效性、发展性。”[6](17)又如,教学论跨文化学研究运用文化学的理论来探讨教学过程的本质、特性和规律,将文化学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的具体情境之中,揭示教学与文化、文化变迁与教学变革、教学变革过程中的文化冲突与适应及多元文化与教学等的关系,使教学论研究在“教学与文化”的并列关系之外,又开辟了一种研究领域,即教学不只是文化传承的生命机制,而且教学本身就是文化,就具有文化性。而文化本身是丰富的,所以教学从而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在这个概念下,教学中的一切现象、一切人、一切生存状态和行为方式都可以运用文化学的理论来诠释;教学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站在文化学的视角进行审视,文化学为教学论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7]概言之,教学论跨学科研究,促使教学论与其他学科“联姻”,有助于拓展与丰富教学论的研究领域,为教学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学科视角的支持与论证,促进教学论学科基础的不断拓展。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3

关键词:毕业论文;创新性;开题答辩;开题报告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2-0004-03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泛在网络等新型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知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使得这个时代的本科生几乎与大学课堂的教师同步地接触来自国内外最新的新闻和咨询。与此相比,大学课堂的教学内容更新换代较慢,四年的本科学习,学生基本上接受的是本专业最基本且已形成共识的专业知识,或者说学了一些本专业领域最基础的知识,而对本专业科技前沿的知识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甚少。这就造成理工科学生进实验室做毕业论文开题时会遇到很多问题,如选题时不知道查阅哪些资料,不知道选择什么内容或者具体用什么方法来研究,撰写开题报告时不会进行分析和归纳等等[1-2]。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大学教育在课堂教育阶段过于重视对知识的灌输和注入,造成学生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已有知识的理解上,忽视了对学生归纳、整理、分析并输出知识能力的培养。

毕业生输出毕业论文的质和量取决于其对专业知识输入的质和量,缺乏对本专业科技前沿研究现状的了解,就不能发现比较有价值的科学问题。现就各个阶段学生需要认真对待的内容及指导老师应给予的专业引导浅谈几点看法。

一、确定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确定是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的第一步,研究方向应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个性,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未来社会发展方向。好的研究方向给学生提供一个了解该学科科学前沿和发展前景的机会,也是学生能够窥探本学科未来发展的一个窗口。由于一个学科所涉及的知识领域非常广泛,与本领域相关的研究工作非常繁多冗杂,让毫无科研经验的学生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本专业的、难度适中的研究课题,无异于大海捞针,毫无头绪。

绝大多数本科生毕业论文研究课题基于本学科现有老师研究方向基础上的,是由本学院老师所指定的,是指导老师已有研究的深入和创新。本学院老师从事的科学研究大都与本学科相关联,这些研究方向中有些属于本学科已有基础知识的延伸,有些属于本学科新兴的边缘学科,有些属于本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叉――运用本学科已有的基本知识理论去解决其他学科存在的问题或者运用其他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论去解决本学科当前存在的问题。有经验的指导老师所指定的研究方向大都是自己在本学科多年科研探索和积淀的基础上提出的,有些比较偏基础理论,有些比较偏实际应用,有些属于比较成熟、前期研究较多的,有些属于科学前沿、带有探索性质的等,需根据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水平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差异,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给予个性化选题指导。对于学有余力,有志继续从事科研的学生,有针对性地选择安排与前沿科学有关、比较基础性地研究课题,这样可以为学生研究生阶段地学习打下基础,也有助于提高毕业论文地质量。对准备参加工作的学生,选择更接近生产实际的或者与就业方向密切相关的课题,将毕业论文课题与将来就业要应用到的知识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关联,切实调动学生参与毕业论文的积极性[3-4]。学生需在明确自己兴趣的基础上,经过查阅资料,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在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深刻理解该研究方向的具体内容、当前研究的热点和未来发展前景,进而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

二、熟悉研究现状

任何研究过程都是本学科知识探索领域中的一个环节,所有的研究方向都是在继承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立的,确定研究方向后,学生就需要熟悉本方向的研究现状,梳理前人的成果并找出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这就需要学生首先围绕研究方向搜集相关的文献资料,这些资料大部分来自互联网上本专业常用的中英文数据库,如化学专业常用的有中国知网(CNKI)、美国化学学会全文数据库(ACS)、Elsevier/SCIRUS、John Wiley、Springer Link、Sciencedirect、RSC和Beilstein等数据库,也有部分资料来自图书馆、阅览室和专业资料室。要想透彻地了解本方向的研究现状,必须尽可能全面地查阅中英文文献,全面的资料搜集能够使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本专业目前的研究现状。

其次需要学生对文献内容进行分析和归纳整理、分类,并认真阅读。与研究方向相关的文献浩如烟海,一一梳理总结难度太高,可以找指导老师找一些该方向具有代表性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论文进行精读,挑选一些本方向做得比较好的课题组或者牛人写的综述进行通读,其余关联性不大的论文可以泛读全文或者仅仅读取摘要即可,这样可以事半功倍。对于英文不怎么好的同学,英文文献的阅读是必须要克服的一道障碍,理工科现有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大都刊载在英文期刊上,包括国内大牛也都在英文期刊发表自己比较重要的近期研究结果。阅读过程中要写好笔记,用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的理解和想法,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表达能力,提高阅读水平,便于梳理归纳。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对本方向的研究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在研究内容上有了初步的知识积淀,结合自身已有专业知识能够初步了解本专业目前比较热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哪些点上,现在研究到什么程度,未来比较有前景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哪些,还有研究人员是为了何种原因而展开科学研究工作的,如何综合运用各种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来分析解决问题的等等。

再者需要学生对本课题组前期所做的研究有透彻的了解,主要包括实验室有哪些实验条件,主要开展哪方面的研究,前期研究生和往年本科生的毕业论文主要通过哪些实验手段做了哪些相关研究,过程中有哪些比较有意义的发现,哪些发现具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这就需要指导老师将近3―5年内自己所做的研究比较大概地讲解给学生,明确其中比较有意义的内容,就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与学生交流沟通。

三、选择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

理工科的科学研究始于问题,提出问题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探索的第一步。在学生有初步知识积累的基础上,指导老师应鼓励学生梳理本方向已有研究问题,要求学生理清研究问题的起源、发展和现状,清晰揭示研究问题的演进,支持学生批判性地看待本研究方向已有的观点和看法,引导学生提出独特新颖且有价值的问题,选取学生自己感兴趣的、有发展前景的研究问题,鼓励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找出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并理出解决问题的大致思路。理工科科研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一个问题所涉及的影响因素都是多方面的,引导学生对可能影响研究问题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关键性的影响因素,找出该影响因素与实验现象之间已经存在的关联,从而对已有实验结果进行解释,或者改进与批判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推出另类研究,发掘新的研究方法与途径验证其他相关研究,以不落俗套的思维尝试性地解决问题,避免毕业论文中低水平的重复或者模仿,思考未来研究中是否可找到更有意义或者更有价值的结果。在这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问题不能提的太大,必须是有限时间内自己独立或在指导老师协助下相对独立完成的问题[5]。

四、撰写开题报告

理工科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一般包括选题的意义,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具体的研究方案,主要参考文献等几个部分。一个好的毕业论文必须要明确清晰地阐明选题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做这个课题,而不做其他课题,这个课题让你感兴趣的关键点在哪里,比如或是前期研究出现相互矛盾的研究结论,或是性能更好的新化合物,或者是新的概念,或是新的能够大大地提高现有生产效率的工艺路线。而目前本科生所做的开题报告中,普遍存在选题不明确或者选题不合适,根本原因在于对选题内容的认识不足,本科生对很多科学前沿的了解来自于报纸、杂志或者网页等一些科普性的新闻,这些新闻为了吸引眼球,通常会夸大或者歪曲一些基本研究科学问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结果。实际上关于科学研究方面的重大新闻都有对应的更专业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的表达相对来说更客观,也是学生在毕业论文过程中更应该关注的东西。摒弃偏见和成见,从更加客观的角度看待研究课题的意义是做毕业论文过程中应该具有的态度。选题过程中另一个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选题范围太大,研究内容太多、太宽泛,或者难度太大,不切合实际。如有的学生提出“丝素蛋白在固液界面的有序结晶及其应用”,此选题有意义,有创新,研究思路也比较正确,但论文选题范围太大,影响丝素蛋白结晶的因素太多,实现起来难度也很大,后具体细化为“流动剪切力对丝素蛋白有序结晶的影响”,将影响丝素蛋白结晶的因素缩减为单一的流动剪切力的影响,研究内容明确,范围进一步缩小,就具备了可实现性。明确选题意义后,就需要对所选题进行系统的思考,围绕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分析总结以往研究人员大都是从哪些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主要运用了哪些理论和方法,对这些理论和方法存在的优点长处及其缺点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指出自己相对于其他研究者的长处,理出自己围绕关键问题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研究,并制定更加具体的研究方案。

大学及后续的研究生学习均是为了培养某一方向的专业性人才,因此毕业生在开题报告的书写过程中,切记要运用专业术语进行更准备的表达。对于理工科学术性的论文,富有主观色彩或浓郁个人感情的语句,是开题报告撰写过程中必须要避免掉的。开题报告内容属于专业的、学术性的论文,要求学生用专业的态度和专业的词汇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并对实验现象和实验结果进行比较客观的描述,在相对合理范围内对已有实验现象进行推断。另外,思维和逻辑的连贯性也是开题报告撰写时要注意的要点,开题报告中引用他人的文字及说法要标明出处,所引用的论文和专利等都是要与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密切相关的,不能为了凑字数或者凑内容而加些与研究问题无关的东西进来。

五、开题答辩

开题答辩就是要求毕业生详细地口头阐述毕业论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就是该课题的研究现状,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实验内容及实验方案,研究意义等。对老师和学校来说,组织开题答辩是为了考察学生对研究课题的认识程度,所选课题难易程度是否得当,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否正确,是否具有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而言,参与开题答辩可以深化对研究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地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观点,为接下来的实验研究和毕业论文答辩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开题答辩通常包括学生口述、问题答辩和建议评价等环节。学生口述阶段需要学生事先做比较充足的准备,深入透彻理解与研究问题密切相关的本专业知识,用简单的图表或文字展示本学科前沿的其与研究问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问题答辩环节答辩老师可以提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如针锋相对的观点或完全不同的理解,激发学生对研究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思考。针对老师提出的不同观点,学生应根据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和理论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证明自己的理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建议评价环节答辩老师要给予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其中的优点和长处,同时明确其缺点与不足,并给予改正的建议和方向。毕业生应根据开题答辩中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加以补充完善,是自己更加透彻地理解课题,力争取得更好的研究结果。

开题答辩的过程是学生和老师就接下来需要研究的课题进行的学术思想交流过程。开题答辩一方面为老师提供了了解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对研究课题理解程度的机会,另一方面为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学术思想,展现自己自信心的平台,能够锻炼学生理论概括、语言文字、口述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总结:

本文从培养具有初步创新能力人才的角度出发,围绕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的五个阶段,浅谈各个阶段学生需要认真对待的内容及指导老师应给予的专业引导,为学生和老师的毕业论文开题工作提供建议,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奠定基础。总之,毕业论文开题阶段是学生和老师就研究课题和研究问题进行交流沟通的重要阶段,好的开题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助于学生“站在前人的肩上”进而“看得更远”。

参考文献:

[1]徐建邦.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几点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4):83-86.

[2]柯颖.高校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的对策思考[J].学术论坛,2008,(10):203-205.

[3]路辉,宁焕生.“以人为本”促进本科毕业设计开题工作的几点思考[J].高教论坛,2009,(4):55-57.

[4]周仕东.论科学探究中的科学问题[J].化学教育,2005,(8):15-17.

[5]罗海鸥,包国庆.学位论文答辩:一堂智慧升华的课程[J].学园,2008,(2):34-38.

To Improve the Specific Ideas of Innovativ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Graduate Thesis of Undergraduate Students

JIANG Yan-ke,GAO Xue

(1.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niversity Of Chongqing 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and functional organic molecules,Chongqing 400067,China;2.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niversity Of Chongqing 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drug research,Chongqing 400067,China)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4

一、 观念障碍与技术性难题系统法学是将系统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法学思想、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其核心思想是法或法律就是系统,任何法的现象都是具有系统意义的现象,可以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加以解释和说明。有观点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学与系统科学“合流”已经面临急需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既不仅要在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而且要利用系统技术学、应用学和科技成果来定量表述法律现象,构造法学研究、法制建设的新图景。法学研究引进系统科学的技术性难题,反映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统一合流的普遍性问题,这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某些由来已久的“鸿沟”。这种鸿沟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研究对象的差别,自然科学以某种相对稳定的自然现象或较为简单的机能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而社会科学则主要以人和人类社会这一复杂的巨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第二,两者理论体系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两者的理论在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方面和清晰性方面的差别。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区别对待,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存在上述观点所说的“鸿沟”。由于系统科学主要来源于自然科学,而法学又属于社会科学,上述观点无疑隐含着认为系统科学和法学也存在“鸿沟”的观点。这个隐含着的观点无疑构成将系统法学引进到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障碍。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如何认识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问题,或者说如何加深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认识的问题。提出量子论的普朗克(M.Planck)认为,“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部门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实际存在着由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的链条,这是一个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 “系统”、“信息”、“概念”与一切哲学范畴一样具有最广泛、最深刻、最高度的概括性,它们不只是概括物质世界或思维中某一领域或某一比较狭窄的方面,而是概括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一切现象和一切过程所共有的东西,解释这些现象和过程的一般规律。“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中心的系统科学,用整体论的、严谨精细的综合分析方法,将填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鸿沟,冲破因专业划分过细而形成的学科间的屏障。”根据这个论断,我们可以认为,那种认为法学研究中,必须在社会科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作出明确的区分,必须在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方法之间化出一条界限的观点是片面的和不成立的。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系统科学与法学不是同一层次的知识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包含于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中。因此,那种认为由于系统科学与法学存在研究对象的差别而构成系统法学研究的一个技术性难题的观点,实质上是对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一种错误理解。但是,我们还必须承认,相比于系统科学,目前的各种法学理论在理论的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性方面和清晰性方面是有距离的,有“鸿沟”的。在某种意义上,系统法学正是为了使传统的法学理论在这几方面有所改观而兴起的。如何使系统法学具有某种程度的可预言性、可重复性和清晰性,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性难题。如何解决这些技术性难题,我们可以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得到初步的启示。经济学和社会学与法学一样同属于社会科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相当程度上和范围内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重合的、相同的,而且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与法学中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在直观的形式上和实质的内容上具有很强的“亲和性”,这使得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容易地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并建立相应的法学理论。系统法学研究中,也应当参考这种思路。解决这些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系统法学理论确立和完善的过程。二、知识结构与研究方向一个法学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决定着其对系统科学的理解和认识。而其对系统科学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又决定着其如何将系统科学移植到法学,决定着其怎样研究系统法学。系统科学,首先是我国系统科学界的科学研究成果,对于系统科学的具体内容和理论框架,我国系统科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系统科学中包含了很多复杂的数学原理和公式,法学学者是很难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的。也许有个别法学学者有这样的能力,但是如果对系统法学不感兴趣,对系统法学研究也没有任何意义。作为法学研究,法学学者也不必对这些数学知识要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只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只要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有正确的和一定程度的认识和理解,就可以进行富有成果 的系统法学研究。至于什么属于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目前的系统科学学科本身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法学研究者,在进行系统法学研究中,我们既应当尊重目前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的“共识”,也很有必要从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各取所需”,充分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形成我们自己的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的理解与认识。任何学科移植性的研究都不可能是简单的生搬硬套,想象力是必不可少的。每一个法学研究者都是在一定的知识结构背景下产生一些法学理论观点的,这些观点是先于他们的完整的法学理论而在头脑中就形成了的。这些观点可能是研究者们思辨的火花,也可能是受他人理论或观点的激发而形成的灵感。这些观点一旦确定,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必然受到相应的影响和指引,或者说受到相应的束缚和制约。在那一层次、那一角度形成这些观点,就在相应的层次上、角度上展开思维。比如,将法的现象视为阶级现象,就自然而然形成阶级分析法学。系统法学也同样对法形成了一个基本观点或定义,既法或法律是系统。系统是个抽象的概念,同时也是容易理解的和接受的概念。因此,这种定义或这种思想,对法学研究的制约最小,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如果我们在法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两方面到达相当精通的程度,我们的系统法学就可以在“法哲学”方向、“实证法学”方向和“社会法学”方向取得均衡的丰富的发展,使得系统法学成为一个内容极其丰富的理论体系,我们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运用,我们的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会呈现出一种相当美妙的景象,可上,可下,可“软”,可“硬”,可大、可中、可小,可定性描述,可定量描述,可局部描述,可整体描述。目前,在系统法学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在我国法学界整体上知识结构有所缺憾的时候,我国法学界系统法学的研究应当侧重于作为系统法学基础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在我看来,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进行系统法学研究。已有的非属于系统法学倡导者的学者的具有系统法学意义的研究成果,应当属于系统法学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这些研究成果,相比一些倡导系统法学的学者的“定量分析”、“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显然要具有更高的法学理论层次和法律实践应用价值。这说明,系统法学研究,必须首先重视某种“法哲学”和“实证法学”方向的研究。系统法学长期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理论地位和价值,没有受到我国法学界的相当重视,我认为,那些倡导系统法学的研究者没有在“法哲学”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上深入下去并取得一定成果,而是过多地侧重“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这类问题,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系统法学倡导者们所进行的很多系统法学研究,由于大量充斥“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内容,并运用一些数学模型来表述这些内容,这构成了我国整个法学界了解和认识系统法学的技术性障碍,实际上也降低了系统法学的理论层次,削弱了系统法学应当呈现的抽象性、概括性和思辨性,容易使我国法学界对系统法学误解为只能研究一些细致末节的法的现象,甚至只是故弄玄虚。我认为,在系统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基本概念解释和说明法的现象,与应用系统工程方法解决或预测立法、司法、执法实践活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是应当区分考虑的。三、谁会进行系统法学研究作为一种事实情况,一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是不会继续另一种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的,也不会去从事一种专业技术工作。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中坚力量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而后又直接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批中青年学者。其中很少有人具有相当的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少人还不能说对哲学以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有相当程度的理解。我国确实有一些人受过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后来又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或者从事了法律职业,这些人从事系统法学研究时非常适宜的。不过这一少部分人很少会有进行系统法学研究的动力,这又与我国学术研究的评价和激励体制有关。系统法学研究是一件很辛苦的创造性工作,是一件相当耗费精力、时间和金钱的事情,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即使同时具备良好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法学知识结构,也不一定在这一过程中做到实质性突破。”如果按照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对传统的阶级分析法学进行改造和完善,对西方法学流派进行探讨,甚至是基本没有思想的抄袭,都能获得一定的学术名声、职称和经济利益,那么一部分有潜力的研 究者当然就会认为,没有必要去辛苦地冒险地研究起初看起来注定是有些陌生和粗糙的系统法学。系统法学兴起时,我国的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都很“贫困”,科学和科学技术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强调按照科学和客观规律办事,那段时期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都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在这些背景下,系统法学研究主要体现在“法治/法制系统工程”方面,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在今天,系统法学研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果,我们不得不说与我国法学界的总体上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的评价体制有相当关系。一个受过自然科学领域高等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适当的观察与分析,就会发现法学研究本身、法律推理、人类设计的法律制度、法的实际运行、法律制度的演变等许多法的现象都体现了系统科学的原理,这些法的现象都可以进行系统科学的解释。他会认为一些法的现象可以成为系统科学的很好的素材和例证。逻辑上如此,事实上也是如此,几十年来,很多杰出的科学家从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等方面大大丰富和发展了系统科学,他们的很多关于系统科学的研究成果都论及了法和法律,只不过他们基本上是点到而止,一代而过,没有展开论述。当然,系统科学的合理性与正确性也无需法学的参与和贡献。法学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对所有学科的学者都开放,绝不仅仅是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们的领地,其他学科的学者对法学研究作出了巨大的重要的贡献的事情是很正常的,是常有的。如果我国法学界长期忽视和漠视系统法学,那么有一天,自然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搞出了一个系统法学研究成果,也是很正常的。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5

关键词:心理学理论研究;后实证主义;范式转换

心理学的先驱者布伦塔诺曾说:“心理学好像是人类进步的基本条件,更是关于人类真理的试金石”。[1]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便将心理学建设成为一门与经济学和法律齐名的热门学科。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心理学又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以“脑的十年”研究和“认知科学计划”为核心的科学发展战略,又将心理学推向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新时代。目前,美国科学基金会已经把心理科学单列为七大部类之一。我国也将包括心理学在内的18门学科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基础学科。这无疑为新世纪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社会外部环境。从学科发展的内部格局而言,心理学的知识更新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实证心理学独揽天下的局面已逐渐被打破,形成了实证主义与后实证主义双峰对峙的并行发展格局。不仅像认知心理学、认知科学和认知神经科学等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步入了一个不断创新的发展阶段,而且以理论心理学、社会建构主义、文化心理学为代表的后实证主义范式,也不断展现出了心理学理论研究本身的内在学术魅力与文化自信。新世纪的心理学研究范式走向了一个更为开放的新时代。探讨西方心理学研究范式转向的规范基础和前沿主题,对于改善国内心理学理论研究的长期滞后及错位状态,具有重要的学术参照意义。

一、当代心理学理论研究范式的转换:后实证主义的崛起

近10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心理学理论研究度过了一个困难的发展时期,进入了后实证主义范式的新阶段。正如车文博先生所讲,目前心理学的研究发展“已经超越了以往狭隘的定义,已经从关注实验室中的人,转化到了研究复杂的社会、文化问题和理论问题”。[2]当前西方心理学理论研究繁荣的重要标志是:作为具有独立学科建制的“理论心理学”学科分支已经得到确立;许多传统问题像身心关系问题、意识、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等,在当代新的科学背景下得到了进一步的讨论;而且当今自然科学和社会时代的发展也为心理学理论提出了很多全新的课题。许多传统与现代性问题交织在一起,迫使心理学进一步加强了对一些具有探本求源属性学科问题的重新认识和理解。经过20多年的持续创新积累,西方心理学的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了一种比较成型的后实证主义的新视角或新范式。

“范式”是指特定时期从事某一学科的研究者所公认的理论框架或研究纲领。根据库恩的观点,范式的基本含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学科共同体所持有的共同态度和信念;具有公认的研究框架和理论模型。理论范式是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斯腾伯格指出,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总是会受到两种互为联系的内生性资源的推动:一种是“思想驱动”(ideadriven),另一种是“数据驱动”(datadriven)。[3]理论范式无疑属于“思想驱动”的范畴。随着当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一些学者提出,许多科学发展问题在技术上困难并不大,而关键需要来自于“思想观念”的变革,即需要进一步实现理论范式的转换,以新的思路和视角来摆脱发展中的困局。

后实证主义是在20世纪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的思想资源。这一新的心理学研究范式以科学实在论和科学解释学为理论框架,试图以新的维度来重建心理学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形成一种不同于实证主义的新的研究形态。长期以来,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支配和垄断了整个心理学界。“科学”的实证心理学多年来成为“主流心理学”中不可动摇的基本硬核地带,使许多人得出了一个貌似正确的观点:凡是心理学的研究必然是实证研究,其余的即是非科学方法,或者说是科学水准不够。“心理学有别于其他观点的地方,就是采纳了实证的科学方法”。[4]国内不少学者还特别强调指出,在实证科学精神发展不够的国度里,当务之急更应强调实证性。但是这种对实证研究的崇尚,虽然为心理学研究的科学化、技术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学科发展危机。人类博大精深的心理世界被研究肢解的相当贫乏和简单。实证主义“已经对心理学产生了非常巨大而且极恶劣的影响……知识主张的正确与否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在这一范式内是正确的,运用到另一个范式就可能是错误的。用库恩的观点来解释,所谓客观、量化的科学方法也是相对于一定的理论模式的”[5]。

以格根等人为代表的后实证主义者认为,崛起于19世纪末期的实证主义科学观,不过“是对许多伟大科学家的传统的简单继承”。近代实验科学的奠基者伽利略把宇宙和自然视为一架完美的机器,提出只有通过实验和测量并使用数学方法,才能认识理解宇宙这一完美的机器。牛顿也说:“凡不是从现象中推导出来的任何说法都应该称之为假说,而这种假说无论是形而上学的或者是物理学的,在实验哲学中都没有它们的地位”。[6]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孔德更是提倡采取实证观察的方法探讨自然和社会现象。然而,20世纪初期微观物理学的巨大成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实证主义范式的科学基础。以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为代表的新物理学充分反映了对科学作逻辑分析的可能性,即科学研究可以在少量实验事实的启发下,通过逻辑分析为主要手段建构“思想实验”。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传统的实证主义观点便逐渐被逻辑实证主义所取代。罗素认为,只有逻辑意义上的可实证性才能拯救实证主义。因为传统的实证主义范式以为对科学的评价只有一个标准,即与经验一致的证据,但问题在于各种观点都有自己的实证数据,都声称自己是正确的。而实证的研究只有在精心选择的狭小的范围内才有效。在实际中也并非只有被经验证实了的命题才有意义。即使现象能够被经验观察到,但产生现象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无法观察的,像我们能够观察到化学反应,而解释化学反应的分子作用过程则是看不到的。科学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只是需要经验,更需要能够超越经验的新思维和预测能力。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明显违背了世界存在的真实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波普也强调,科学研究需要“逻辑+经验”这样的双重标准。逻辑经验分析的目的在于澄清科学陈述的认识内容,从而澄清这些陈述中的语词意义。逻辑实证主义取消了与可观察物的联系,而解释和预测具有相同的逻辑意义。拉卡托斯更是提出,不应该像以前那样把单个的命题或理论看作理论检验或评价的对象,而应该把一切科学理论都置于一定的科学纲领之中。任何理论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实验绝不能简单地推翻理论,科学理论也不能简单地被经验所否证。科学进步的合理性在于接近真理的符合程度。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学术合法性地位。

在心理学界,随着极端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行为主义学派的衰落,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出现了复兴与重振的势头,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无定型、兼容并包的具有边际型结构特征的“后实证主义”思想倾向。后实证主义者认为,实证主义范式在强调把心理学建设成为一门纯粹的科学固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却并没有考虑与之相关的两个重要问题:第一是科学知识的内容和标准是什么?它们的普遍程度和深度如何?第二是科学知识的意义是什么,或者说这种意义是如何确立的?实证主义范式并没有解决这些重大问题,而只是一味地拒斥理论陈述而赋予观察事实以特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优先地位,进而从反形而上学道路出发走上了另一种形而上学的道路。为了摆脱实证主义自然科学观和方法论的困扰,进一步确立及重建一种更适合于心理和行为研究的新的科学观和方法论,后实证主义心理学研究者将现代科学实在论、科学解释学和现象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工具。

所谓科学实在论是倡导对科学知识的解释要保证其正确性的一种学说。科学实在论所讲的“实在”意味着“存在着的东西”,它强调客观世界存在着三种意义的“实在”内容:一是指独立于人的客观实在,其本质特征是超验性;二是指经验实在,即人的经验可触及的实在;三是功能、关系性存在及观念性实在。“不只是存在我们能感知的东西,也存在理论科学方法允许的范围内我们能想象的东西。我们拥有关于事物、结构、过程等我们不能感知的可靠知识”。[7]后实证主义者强调真理与实在的一致性。而传统的实证主义则以因果论和还原论来解释事物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从而确定其意义。对于无法实证解释的问题,要么抛弃,要么否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后实证主义者提出,心理学的理论评价标准可以在不同层次、类型和水平上进行,概念与逻辑标准也是实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法。

科学解释学是当前后实证主义心理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法论武器。解释学是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学说体系,其“作为后实证主义的智力世界的基础——现象学和解释学传统的延续”。[8]狄尔泰被看作是西方传统解释学的集大成者。在20世纪初期,当心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纷纷走向实证化的同时,狄尔泰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认为,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是两类在研究主题与研究方法上均极不相同的科学。狄尔泰并不否认人文科学作为一类科学而存在,而反对将人文科学作为像自然科学那样类型的科学来建设。他曾与著名实验心理学家艾宾浩斯展开过论战,提出要建立一种基于精神科学基础上的“描述心理学”,以反对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说明心理学”,认为后者是模仿物理学建立的“原子心理学”。狄尔泰的解释学有力地维护了作为精神科学和人文科学分支的心理学的科学合法地位。当代科学解释学在继承狄尔泰精神遗产的同时也强调研究方法的本体论地位。认为对意义的理解具有人类存在的本体论特征,提出首先需要研究多重意义结构,然后从表面意义揭示隐蔽意义。科学研究的本体性规定只能存在于解释的方法论中,且只有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冲突”才可获悉被解释的存在意义。另外,科学解释学还从“移情”的角度提出,研究者或诠释者必须进入文本者的精神世界,才能对其价值和意义进行“客观理解”。在后实证主义者看来,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尽管没有达到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那样的精密化陈述水准,但许多人文社会科学没有必要像自然科学一样实现精确化,通过日益运用条理化的结构模式,增强自身的科学和严密性。

后实证主义者认为,理论范式也有比较明确的研究纲领和程序。许多人批评这种范式的研究:没有普遍被接受的方法、程序和一整套共识的专家意见;解决问题的方法比较抽象,往往不够具体和精确;对研究结果没有充分的信心和信念……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理论研究“怎么都行,怎么说都可以,或者没有任何标准”。相反,理论研究恰恰由于缺乏诸如有实验的方法这样的东西来依靠,就迫使自己必须“以概念分析为首要步骤、以框架问题为主题、以问题解决为中心”[9],寻求甚至是更大程度的清晰性、严密性和精确性。理论研究范式把原创性、富于想象的感受性和纯粹理智逻辑的严密性三者结合了起来,成为人类认识世界、建构知识系统的不可取代的精神资源。例如,“近几年来,理论心理学的最重大成就之一就是提出如何取得统一的规划和评价标准”。[10]在心理学的发展战略规划方面,后实证主义者提出要将心理学领域统一规划为两种本体论:心理主义的本体论和物质主义的本体论,且不可从一个还原到另一个。心理主义的本体论强调心理学领域应该被限制到思想、感觉和有意义行为上;物质主义则应该将心理学限制到身体的物质状态、特别是脑和神经系统上。这两种本体论会进一步推动心理学的繁荣和进步。在科学研究评价标准问题上,受当代科学解释学和科学修辞学发展转向的影响,倡导后实证主义的学者提出,可以从3个层面上建立新的科学评价标准:1概念与逻辑标准;2科学解释学的标准即价值和意识形态标准,通过分析理论的价值和社会应用功能,判断理论的优劣;3科学修辞学的标准通过修辞和叙事手段,理论可获得语言系统的形式化和公理化表述。“而与实证数据的一致性不再是唯一的标准”。[11]理论研究范式允许区域内扩张。

二、前沿主题:心理学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后实证主义者不仅在反思传统心理学的基础性前提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而且在探索新的心理学知识理论形态方面也做出了贡献。以元理论研究、文化心理学、社会建构论为代表的一批新的研究范式初现端倪,汇成了当前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前沿主题。

(一)心理学的元理论研究

理论创新是现代科学研究的灵魂。现代科学研究创新的显著特点在于,当今科学技术的变革是整体性的知识框架的变革,而不只是局部和事务性的变化。有关理论本身及其社会意义、技术、方法、策略手段、选择和评价的,是最重要的一类知识,这就是“元理论”和“元技术”。元理论和元技术是一种在整体意义上更多更好的理论或技术。因此,重新思考传统基础理论的价值和重建科学的元理论基础便成为当代心理学的重要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心理学在努力成为一个统一的理论方面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但是寻求心理学的理论范式的努力还一直在继续。尽管在新的千年里,心理学的分化与分裂还在加剧,但致力于澄清基础理论秩序的元理论研究的兴起,也标示着当代的心理学者已经有勇气来面对这些反复出现的根本问题。因为它们都是必须面对却又有可能无法做出圆满回答的问题。瓦格纳指出,20世纪末期的社会科学各种问题虽然相互纠结,但是社会科学内部出现了最为关注的两大主题:一是致力于澄清理论,二是致力于为认识论、本体论和方法论确立坚实的基础,即“以多种理论模式作为建立秩序的根据”[12]。心理学的发展也证明,研究人的行为活动离不开对基础理论的系统评价和反思活动。当前后实证主义者将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划分为两部分内容:一类是元理论;另一类是实体理论。元理论是指以学科自身以及学科的研究状态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研究取向,其研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作为获得对理论更深刻的理解手段的元理论,努力发展现存学科理论的潜在结构;二是作为理论发展之前奏的元理论,即研究理论是为了产生更新的理论;三是作为中心观点之来源的元理论,即研究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产生一种成为部分或者全部心理学理论之中心的观点。[13]一般来讲,元理论的研究价值在以下两种情境中最具有学术意义:一是当一门学科的主题概念出现某种转变,从而要求修改目前该学科中所通行的研究范式和纲领;二是由于学科很久没有进展,似乎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许多研究者越来越困惑,于是便对某一学科奠基者当初提出的学科目标的可行性、理论的恰当性等基础性问题提出反思、追问和质疑。寻找“心理学理论应该是什么”的潜在结构问题是目前元理论研究的重心内容。元心理学的基本学术领域是“致力于理解心理学的本质和潜力”[14]。

(二)多元方法论问题

方法论是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必然组成部分。新科学的理论基础必然要求重建科学方法论,以便为心理学研究提供新的途径和视角。所谓方法论,是指讨论研究方法如何符合科学原理的理论,其包括研究方法的指导思想、选择方法的依据、理论评价的标准、科学哲学对心理学的影响、方法与对象的关系、研究方法的利弊得失、心理学研究所应遵循的指导原则等。心理学方法论重点探讨诸多变量之因果关系的准确性问题,明确一些作为研究前提的基本观点。多年来心理学对理论研究排斥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其难以找到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黑格尔说过,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因为观点结论的正确性必须通过方法来支撑,因而,近年来后实证主义者十分重视对心理学方法论问题的探讨,他们提出要确立一种多元方法论标准评价体系来解决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困境。长期以来,心理学界盛行着“方法中心论”观点,造成了现代心理学陷入一种理论上缺乏中心、而在方法论上试图保持一致的“独特”学科。后实证主义者反对以定量方法评价一切的做法,提倡多元化的方法论模式,认为方法的丰富性、多元性是学科成熟的标志。成熟学科的理论范式是相对稳定的,而方法是多元的,通过多样的方法可以揭示科学的丰富内涵。多元成分之间是互补的、和谐的,而不是对立的、不相容的。后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并不排斥实验和测量,而是强调要防止对实证方法的绝对盲从和迷信。主张实证研究应该成为多元心理学研究范式中的一元,而不应再享有特别的认识论地位。因此,后实证主义所强调的多元化方法取向,既尊重传统的科学方法如定量和实证的研究成果,也重视质的研究方法、叙事的方法和后现代主义的方法,倡导理论与方法的契合性和多样性。认为每一种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地位,不能选择任何一种而排斥其他方法,应该根据研究的问题来选择研究方法。他们认为,目前心理学研究方法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1适用于所有研究的方法;2适用于定量研究的方法;3适用于质性研究的方法;4适用于社区心理学的特殊方法。[15]其中第1和第3种更具有理论范式的研究特征。后实证主义者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理论研究不能长期停留在批评、质疑和反思的层面上,也必须运用新的知识和技术方法去阻止心理学的解体。近10年来,心理学理论研究在方法领域做出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元分析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行动研究、模型方法、解释学、叙事心理学和质性研究技术的兴起,为理论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工具。

(三)文化反思与心理学的理论建设

从文化视角探讨心理学,是当代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心理学研究的文化转向是加强心理学理论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切入点。文化与心理学的发展是相互关联的,在文化中寻求意义是人类行为的真正原因。格根指出,作为文化资源的心理学理论研究需要从实证主义的范式中解放出来,把潜在的理论结构应用到社会生活中。布鲁纳晚年对认知心理学发展中的失误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反思性批判。他认为,将冯特开创的另一个心理学研究范式理解为“民族心理学”是不正确的,而应该是“文化心理学”。因为冯特曾说,心理学应该看作是文化科学的代表(Geistewissenschaften),而不是自然科学的代表(Naturwissenschaften)。布鲁纳和奈瑟明确指出,文化取向的心理学具有深刻的方法论意义。现代认知心理学的一大失误是在开始阶段从“意义”转向了“信息”,意义概念被替换成了计算能力。目前“要还心理学以原貌”,要使认知革命复归于“意义建构”,必须使“心理学植根于文化,围绕着这些使人与文化相联系的意义形成和意义使用的过程来组织”科学理论。[16]在布鲁纳等人看来,心理学的理论建设包括软文化约束与硬文化约束两个方面。因此,心理学的文化研究既涉及对文化心理学的深入研究,同时也探讨心理学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品性,另外还需要重视学科文化制度建设和职业制度建设等要素。仅从制度文化建设层面上而言,心理学的文化内涵功能便非常突出。心理学的文化内涵不仅涉及科学观、方法技术方面的规范,同时还包含一系列社会规则、制度、政策文化的引导。国家的科学政策、社会体制、意识形态等文化因素,历来是影响制约甚至决定心理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变量。作为文化制度建设的心理学理论研究,在科学建制设计、职业标准制定、专业人力资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学术规范建设等领域,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国家的文化政策对心理学的人力资源建设与职业培训起到了制度性的推广作用。例如,目前美国心理学有30多万专业工作者,日本是5万,以色列为1万,而我国只有不足5千人。美国心理学的繁荣得益于联邦政府所给予的许多特殊优惠政策的支持。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心理测验和评估在军队中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美国军方对心理学的积极支持。而《国防教育法》、《中等教育法》等政策法规更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使心理学在国家核心部门和国民教育制度中扎下了根基。现代西方的医疗卫生制度又使全体公民的身体健康具有医疗与心理治疗这样两套保护系统。近年来联合国科文组织也要求,在每6000—7500名中小学生中,至少需要1位心理学专业工作者(以此标准我国仅中小学便需要3万名专业服务者)。目前后实证主义者提出,要以更广泛的文化视野重建心理学的学科制度与职业制度。在我国,文化心理学研究已经有了相当规模,但是对心理学的制度建设研究探讨的不够,我们特别需要加强宏观制度层面的心理学文化建设力度。

(四)社会建构主义与修辞心理学

后经验主义时代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强调理论的社会建构特性。社会建构主义主要有三个派别:后现代的社会建构论、实在论的社会建构论和修辞反应的社会建构论。以格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者提出,要“使科学主义心理学对人的扭曲需要让位于一种本来就应该是合理的并且是开放的心理学了,并且精神世界丰富多彩且充满思想、记忆、知识和态度的人类成为心理学研究的中心”。[17]强调在后现代的科学观、技术观、实践观基础上,建设更加人道合理的理想的“后现代社会”,探索出新的精神形式、文化样式和心理学样式。社会建构主义者认为,科学理论是暂时的、可以修正的。心理学的概念、理论完全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心理学研究并不是知识的客观积累过程。心理学理论存在于学科共同体之间的语言沟通、协商之中,学科专业术语是对话、沟通和协商的结果,语言习惯的使用来自于语言前结构被普遍化为“科学事实”。以肖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者则在科学修辞学的影响下,发展起了一种修辞心理学,这也为反思实证主义的科学基础提供了不少新的线索。修辞和叙事作为一种文学表现手法一直受经验实证科学的排斥。实证主义者认为,科学理论通过中性的语言,以逻辑的、客观的方式表现自身,与叙事和修辞手段没有任何联系,科学必须以“理”服人。但肖特等人强调,修辞和叙事并不是文学的独有产物,实际上科学也在运用这种手段,以增加理论的魅力。修辞和叙事具有方法论意义,科学陈述其实都建立在修辞的操作上。通过修辞和叙事手段,理论可获得语言系统的形式化和公理化表述,为判断理论陈述的一致性和完美性提供了形式化的标准。同时,“修辞和叙事作为一种方法论也是一个发明、创造和批判的过程,是一个理论意义的重建过程。修辞和叙事也具有认识论的意义”[18]。修辞与现实之间经常存在着许多矛盾,通过对这些矛盾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发现潜在的理论结构。

(五)辩证法心理学

社会建构主义和修辞心理学的崛起,也为重新反思辩证法和重建辩证思维世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机遇。辩证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古希腊哲学中早期的辩证法包含有“对话”、“话语”、“修辞”、“劝导”等多种含义。自20世纪70年代末里格尔的辩证法心理学的出现,到80年代以来皮亚杰和新皮亚杰主义思潮的兴盛,再到当前哈夫曼的拓朴辩证法心理学的兴起,标志着“思想或事实的对立面的统一这种以正题、反题、合题的方式发生的逻辑发展”[19]。辩证法对科学理论重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辩证法不仅为人们理解当代生活和社会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而且对心理学科学观重建的理解将具有更为开阔的思想视野和更为深远的历史眼光。人类的心理世界具有辩证的同一性,而非机械的同一性。有的西方学者提出,辩证法就是对非同一性的一贯认识。“人的精神、意识是最高的辩证法”[18]。辩证法超越了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抽象的两极对立,实现了绝对与相对、无限与有限、理想与现实等一系列矛盾的和解。这种思想智慧对于克服当代心理学的深层困境,推动理论研究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心理学理论在行动

后实证主义者提出,理论研究的社会实践应用问题也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在这方面,除了“需要奋力组织自己的理论体系”之外,理论研究也涉及了实践应用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讲,后实证主义的理论研究范式实际上也是一种主张生活实践的哲学,其强调心理学的作用应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认为心理学要像经济学、社会学那样,在市场决策、政治生活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实践中包含着前理论的成分。理论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正义的保证是无法估量的,同时对人的实际生活也发挥着隐性的、实在的支配性作用。根格指出,关于心理学的理论如何行动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了两种比较成熟的模式即理论评价模式和合作反思模式。理论评价的行动模式是首先通过现象分析,确定有意义的行动方案,其次进行理论评价。在理论评价过程中,要求建立模型框架,做出合理的解释,制定实践行动计划。而合作反思理论的行动模式是,研究者与参与者共同持有一种假设并设立研究目标,然后采用统计分析方法收集有用的数据信息,开展实践评估与校正活动,在实践中重新认识并发现新的可能方向。当然,“新的社会现实会导致新的研究模式再次产生”[20]。

三、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转换的意义

当代心理学的理论研究中许多关键领域在性质上的变化,无疑对于国内心理学的学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借鉴意义。

(一)持续创新是心理学进步繁荣的不竭动力

心理学是在西方传统文化与现代工业文明的土地上成长壮大起来的一门学科,西方学者仍然在反思与修正传统心理学的科学观和方法论,以追求和建设更加完美的心理学。推动西方现代心理学持续进步的根本动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思想的心理学;另一是作为科学的心理学。科学的心理学与思想的心理学并行不悖。后实证主义心理学研究范式更多地属于思想的心理学。同其他研究相似的是,西方当代的研究进展一直是中国学者认识和理解同类型问题的参照。与西方研究相比,国内研究经常处于理论滞后及错位的状态。我们往往只重视对西方“科学的心理学”资源的引进和转借,而对“思想的心理学”资源学习借鉴得十分不够。寻求中国心理学的进一步繁荣,需要从理论思想范式、学科制度、职业建设以及新型人力资源培养等方面持续创新,不断缩小与西方差距,努力把我国的心理学建设成为一门大学科。

(二)后实证主义的心理学研究标示着一种新的科学观和方法论的问世

确立一种适合于人的心理、行为研究的新的科学观和方法论,实现科学观、方法论的转变,是当代心理学研究的基本追求。长期盛行的实证主义范式的科学观,基本上不适合描述及解释人类复杂多样的心理世界。那么,目前所需要的“新的科学观”或科学范式具有什么样的科学形态呢?应该说,当前西方后实证主义对此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社会建构主义、科学解释学、科学修辞学和辩证法心理学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和完善实证科学范式研究的局限性。只有选择具有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统一的“多元范式”,才能超越当前实证心理学研究中的简单主义与还原主义困境。

对科学研究的理解范文6

【论文摘要】: "科学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与西方科学互相依存的科学研究典范,多数科学研究者是陌生的,但是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哲学是一种逻辑思考与范式交织运用,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的思维。西方人运用这种独特的思维理论带动科学革命的浪潮,运用科学创造发展实力,影响人类历史数百年之久,迄今仍方兴未艾。

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造就了西方人与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就中西方哲学思想的比较,中国哲学论述的焦点是"行为"之"善",而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知识"之"真",两种思维方式是截然不同的。美国北卡罗来那大学教授罗森博格对科学哲学做出以下定义: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尚不能回答或永远不会解答的问题,其次要处理科学为何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也认为科学哲学长久以来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科学是什么,它如何运作,它的方法、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库恩于1962年发表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指出:范式是科学哲学的基本观点,也就是研究者用来寻找意义的理念模式。而且所谓理念模式,就是研究者用范式的指导来从事研究问题与选择研究行动时的思维方式。这个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由以下二个核心概念所构成。

一、思维逻辑

受文化影响,西方人在从事科学研究时有其独特的思维逻辑,循"本体论-知识论或认识论-方法论"的思维逻辑按部就班的思考问题。有学者解释,西方学者在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活动时的后设思维,他们基于对世界本体的某种预设,因此提出了一些认识世界的方法,从而建构出某些独特的知识体系。这种后设思维展现在他们学术研究的成果之中,但无法在其研究成果中论述自身。然而,思维本身只是个抽象概念,所以必须将范式融入思维中从而思考研究的问题和方向。换言之,研究者的基本信念决定的任何一种研究取向或研究范式所主张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就构成该项研究范式的"世界观",也就是如何去认识及累积建立该门知识。

本体论关心的是人类日常生活世界中各种现象或行为,是否存在着一种事实、永恒不变的本质。如果有,那么真实、永恒不变的本质是什么?而且,不同的范式则有明显不同的主张。所以,本体论就是科学研究的开端,研究者针对被研究的对象探讨其本质究竟是什么?建构起一个初步的概念。

有了概念,接下来就是诠释内涵。知识论关心的是研究者应该运用何种立场与态度,与被探究的对象产生互动关系,才能了解现象的真实本质。也可解释为探讨知识本质、原则和知识的来源。重点是,研究的结果和研究者的立场与态度理当一致。十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发生以后,这样文化传统更发展成为笛卡儿"主?客"对立二元论的哲学,对近代科学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方法论就是要透过何种方法与策略才能发现或检证预设的问题的本质。由于科学分类的关系,凡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领域都有其严格的方法论,以作为获取知识的方法与学科发展的支撑。同样的,不同的范式对方法论选用就会有所限制。一般我们熟知如归纳法、演绎法、辩证法、实证法、解释法、批判法等。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者之间具有互为逻辑的关系。因此,一个研究者对于"方法论"的回答,必然会受到其"本体论-认识论"立场的限制,而不能随意选择任何一种方法论。反过来说,当研究者决定采用某种"方法论"时,他必须同时接受其"本体论-认识论"的预设。

二、范式

粗略的了解了科学哲学中的思维逻辑,接下来进一步认识研究者是透过怎样的研究范式来对其研究的问题进行预设。其实,整个研究范式的发展就是一部完整的"科学史",充分证明了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不断追求"知识真理",任何一点违反理性思辨法则,都将遭受严厉检验和批判。二十世纪各种不同派别的范式主张就演进的时间先后,依序有下列五种范式的论点主张及主要是应用于何种科学的研究。

实证主义从十六世纪科学革命起,迄今仍然主宰着人类的科学研究活动,即时下广为自然科学所引用的实证研究。实证论者的主张是"素朴实在论",采用实验论的立场,相信科学能够回答所有的疑问,解决所有的问题,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

"后实证主义"针对"实证主义"纯科学的观念提出强烈的批判。代表人物波普尔认为:"科学就是已成立事实的集合,这种通行观念是错的。科学中没有任何一滴知识是永远成立的,没有东西是不变的。"后实证论者主张"否证论"的研究范式,但是仍然保留着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客观、精确、预测及控制的重视,也认为完全的客观不可存在。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但不排除使用"质化研究"方法。

人们通常把结构看成一种形式、一种架构或某种形状。其实,事物的结构和本质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结构主义不仅关注外在形式研究,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形式内在组成要素彼此间之深层结构的问题。属质量化兼具的科学研究范式。

解释学的发展受到"现象学"影响甚深,两者均是对自然科学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法则是不完全的,并没有绝对性。解释学主张,人类不可能完全了解客观的事实,必须要从生活实践中创造意义,而创造意义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主要的方法是用对话与辩证的方式,透过归纳、比较与对照过程获得一致性。属于质化科学研究范式,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