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范例6篇

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范文1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的精心指导下,践行“五个扎实”,矢志追赶超越,不断开拓创新,按照“全覆盖、保民生、促脱贫”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服务理念,提升经办能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巩固人群全覆盖工作成果,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战中的普惠性作用,全面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向前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完成参保136.93万人,征缴保费1.08亿元,平均缴费水平103.22元,参保率达到99.93%,享受待遇32.3万人,发放养老金3.48亿元,平均待遇水平89.78元,待遇发放率100%。为12559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004.72万元。核查重复领取待遇人员58人,追回冒领资金0.53万元。基金结余11.75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四个基础,在强根固本中谋求科学发展

1、完善政策规定,夯实制度基础。根据国发[2014]8号、陕政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商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得通知》提高标准文件,各县区也相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政策体系和经办规程,做到了管理有制度、经办有规程、服务有标准,进一步加强了城乡居保经办能力建设,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

2、创新宣传方式,夯实舆论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保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城乡居保政策、制度措施、工作要求、经办规程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商州借助《社会保障报》、《商州宣传》微信平台宣传城乡居保新政策和工作动态,编写了手机短信,通过移动台参保缴费短信17.53万条,及时提醒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踊跃参保;山阳、洛南通过在城区设立业务咨询点,制作宣传画板,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柞水开通了城乡居保微信公众服务号,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搭建服务新平台,上传经办机构职能、科室电话、经办流程、政策法规、百问百答等内容,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同时,还通过微信联通省社保局查询网站,参保者只要输入身份证号,随时随地可查询自己的缴费及待遇领取信息;商南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宣传载体,结合“脱贫攻坚”、“两学一做”和“三创三优”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入村、入户宣讲政策,发放宣传单,帮助群众算好“家庭、经济、实惠”三本帐;镇安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开辟专栏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自主查询、了解政策法规。通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政策宣传,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提升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蓬勃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3、重视业务培训,夯实素质基础。着眼提高经办队伍素质需要,不断拓展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先后组织基金管理和财务信息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省上开展的财务和信息统计知识培训,举办了全市金融管控平台推进会、基金预算编制培训会和城乡居保工作座谈会等,对金融管控平台的上线操作、基金预决算编制、系统操作应用、清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月审年检、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运用做了详细讲解,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财务管理、基金监督、基金账户管理、报表的填报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通过培训,使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业务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升,为抓好工作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4、助力脱贫攻坚,夯实保障基础。一是提高待遇标准。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争取财政支持,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人均5元的标准提高了基础养老金。仅此一项,全市财政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年人均收入提高60元。二是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比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重点核查未参保人员、未按时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及户籍不健全或无户籍人员的基础信息,确保所有贫困户都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待遇。三是积极开展城乡居保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重点核查残疾人和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落实落好,真正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二)狠抓四个重点,在强势推进中优化服务质量

1、加强机制建设,狠抓参保扩面工作。围绕参(续)保缴费和待遇发放两个重点,科学制定参保扩面任务,一方面确保实现应参尽参,另一方面明确参保扩面重点人群。将城乡居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对参保缴费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年千阳、眉县召开的全省城乡居保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交流了部分工作经验。

2、推进经办服务创新,狠抓金融管控平台应用。大力推进经办管理服务创新,截止今年8月,我市7个县区全部实现金融管控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业务、财务、金融网络互联互通,养老金通过金融管控平台直发,养老金发放更加高效、便捷、安全,对完成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目标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高度重视“新宝鸡模式”推广工作,确定了山阳为“五个不出村”建设试点县,今年8月初赴宝鸡千阳县实地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先进经验,为全面推进“五个不出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各村(社区)均成立了社保服务站,落实办公场所,落实专人负责,实现“参保登记、权益查询不出村”。随后逐步实现通过银行卡完成保费代扣代缴,手机app终端缴费,并在金融机构在村(社区)设立取款、缴费服务点,实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不出村”。利用手机人脸识别或组织人员进行登门认证,实现“资格认证不出村”。

3、维护基金安全,狠抓基金监管。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一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将基金监管列入日常工作范畴,对基金的筹集、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传达《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社[2017]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按照最新制度执行。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按照省厅安排,今年5月、9月分两次对各县区城乡居保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化整改,确保基金的平稳、安全运行。

4、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狠抓特定人群保障。我市老农保参保人数共计48242人,对上述人员按政策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对死亡和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通知家属或本人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退保,其他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目前已经退保10512人,其余37730人逐步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共涉及资金850.68万元,彻底解决了老农保遗留问题;严格按照陕人社发〔2011〕17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认真落实“八大员”、两参军人补助,全年共为44374人发放工龄补贴3781.58万元,确保及时发放到位;积极鼓励被征地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切实维护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参保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40岁以下群众参保意识淡薄,认为保障待遇低、缴费时间长,与当前直接利益联系不紧密,不愿参保;二是部分经济条件好的群众认为政府缴费补贴低,即使参保缴费20年或30年,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因素等,与同期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比仍有巨大差距,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在中、省、市县各级财政增加标准后也仅为80元,位列全省各地市之后。现有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与人均收入、物价涨幅和消费需求水平不成正比,与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比差距更大,直接影响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三)财政资金补贴压力较大。按照中省政策、我市实施办法规定以及目前待遇水平估算,每年市、县两级财政需配套补贴资金,随着老龄化加快和特殊群体人数增多,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压力会越来越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范文2

是什么秘密让一个覆盖面广、起步较晚的民生工程,走上经办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的行列,并保持多年的良好成效?记者专访了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郑庆华主任,探究其秘密。

秘密一:从无到有,夯实基础显成效

为了规范福建省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福建省从试点一开始就着力从统一政策、规范经办、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规范基层的经办行为。

细化优化经办规程

在人社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福建省先后出台业务经办规程、经办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等数十个文件,从简化办事程序,规范集体补助操作,严格执行保费银行代扣、养老金,强调业务、财务的配合与控制,提高待遇核定准确性等方面,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优化。同时,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出台了错误数据后台处理、丧葬补助费抵扣冒领养老金、出生年月变更后的待遇核定处理、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衔接过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经办规定。

实施全程信息化经办

福建省统一开发建设信息系统,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在部、省、市、县、乡五级联网的基础上,统一配置参数、统一权限设置、统一后台处理,确保了全程信息化经办的顺利实施。近年来,福建省城乡居民保业务信息系统本地化功能不断完善,先后新增统计分析、稽核处理、错误数据处理前台化等模块,建设了档案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安全管理等子系统,全面实现与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实时联网交互,全省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

规范县乡村经办职责

福建省城乡居民保制定县乡村三级岗位职责,要求按层级、岗位落实经办责任。对村级特别强调资料报送的及时性,要求每月至少上报一次材料;对乡镇一级特别强调业务复核及系统录入职责,以减轻县级的工作量;对县级强调经办、复核分离,业务、财务分离,内控管理到位。同时,在全省推广建立业务材料交接单制度,避免因材料丢失、上报延迟等造成的经办失误。

推进标准化及示范点建设

福建省根据标准化有关要求制定经办窗口建设标准,县级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根据省定标准实施建设,统一经办窗口装修风格,统一视觉识别,各项制度、流程、服务承诺、岗位职责均按照省里统一要求上墙公示。根据人社部部署,积极开展社保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经办窗口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福建省级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及验收标准,确定4个省级示范县重点抓,并指导每个设区市抓好市级示范点建设。2013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保组织开展省、市两级示范点考评验收,目前福建全省已有4个省级示范县、33个市级示范县、77个示范乡镇(街道)、282个示范村(居)通过验收。通过开展经办窗口标准化及示范点建设,福建省各级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示范效应已经显现,部分示范县的先进经验在所辖设区市甚至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真正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完成档案达标验收

福建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把业务档案管理当做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推动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首先,将业务档案管理与试点推进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实施当年就列入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其次,福建省级部门制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精心编写教材,及时组织培训,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市县做到制度措施、场地设施、专业人员和经费保障“四落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九防”要求建设库房,配置密集架(或档案柜)、电脑、空调、高速扫描仪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三是推进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省里开发业务档案信息系统,实现纸质档案的影像扫描、分类、检索等信息化功能。截至2014年10月底,福建全省业务档案系统已录入业务档案案卷6.66万卷,卷内目录600.93万条。2013年以来,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省档案局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先后分9批次对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开展了达标验收,至2014年9月底,全省88个县(市、区、开发区)全部一次性通过验收,成绩均为优秀等次。

秘密二:惠民利民,创新政策显成效

福建省级部门在制定城乡居民保制度时,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提高政策的优惠性。首先是提高缴费补贴标准。福建省级部门规定缴费档次为100~2000元20档,对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1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政府补贴均为100元。48个县(市、区)再行提高了补贴标准,最高缴费补贴达225元。其次是扩大缴费困难群体。市、县财政为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费;为非重度残疾人、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即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保费。对参保的城乡45~59周岁计生对象,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每年20元的缴费补贴。再次是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福建省级部门出台政策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按当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目前,已有66个县(市、区)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然后是建立长缴多得机制。67个县(市、区)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较长的每月增发一定的基础养老金。如福州市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5元。最后是提高基础养老金。2014年1月起,将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70元;有46个县(市、区)再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范围从75~230元不等。2014年7月份起,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至每月85元。

秘密三:突破限制,城乡居民可省内异地参保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八条措施》,促进农业转移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2014年3月,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省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居住,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保;若在户籍地已参加城乡居民保,也可自愿将保险关系转移至居住地。参保人员在居住地正常缴费满10年的,可享受居住地养老保险待遇;若参保人员不符合居住地待遇领取条件,也可将保险关系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核定并发放待遇。省内异地参保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办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手续,其正常缴费、补缴保费、信息变更、待遇核定、生存认证、转移注销等日常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内异地参加城乡居民保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按照户籍地参保的政策限制,促进农业人口合理流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秘密四:创新机制,实施年内二次缴费政策

为解决部分村集体(社区)按固定标准统一代缴、参保人员无法再增加缴费,以及部分参保人员根据收入情况本年度内想增加缴费等问题,鼓励参保人员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自己的养老保障水平,福建省制定出台了年内二次缴费政策:一是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可以进行第二次缴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调高缴费档次,调高后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地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范围内;二是第二次缴费仍采取银行代扣形式,代扣金额为调高后的缴费档次扣除第一次缴费的余额;三是当年调高缴费档次后,其标准视同次年缴费档次;四是如果调高缴费档次后没有及时补存保费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当年的缴费档次仍认定为原有的档次,变更后的档次在次年生效。五是二次缴费合计确定其缴费补贴。该政策的出台,受到参保群众的欢迎。

秘密五:拓展渠道,便民服务显成效

全面实施金融服务“不出村”

福建省级部门积极协调省级合作金融机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合作金融机构组织实施,在村部或村民活动集中的小卖部、电信代办点布设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让参保人员“不出村”就能缴纳保费和领取待遇,提升了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在选点上,主要布设在村中的小商店、村部、电信点等人员集中、出入方便的地方,显眼位置设立统一的服务标识(灯箱),设置公告栏,标明服务内容、服务提醒,公布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在建设上,联合省级合作金融机构发文,提出“六个一”的规范要求,即“一个服务点标识、一部专用机具、一份服务承诺、一张操作流程、一套宣传材料、一本交易台账”;在服务上,以转账电话为平台,以银行卡为载体,严禁向参保人员收取手续费等费用,并给代办点适当补助(或奖励),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设置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13316个,金融服务“不出村”达98.4%,受到参保群众的广泛赞誉,也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积极拓展为参保群众服务的渠道

在提供常规经办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渠道,尽可能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首先是拓展合作银行窗口服务功能。通过全面实现与合作金融机构的联网和数据实时交互,省里联合省级合作金融机构开发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缴费档次变更、二次缴费申请、保费直缴等功能接口,参保人员通过银行窗口就可能直接办理上述业务。银行窗口服务的拓展,改变了业务办理逐级上报、审核的繁琐程序,突破了传统经办流程,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其次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城乡居民可通过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专线咨询政策,疑难问题可转接全省各级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还可通过厅长信箱、12333网站咨询政策或反映问题,做到5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依托福建省人社厅网站,搭建了城乡居民保子网,参保群众登录网站或12333服务平台可直接查询业务政策及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最后是市县创新窗口服务。如晋江市在每个村(社区)设立城乡居民保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配备电脑及单机版软件,可直接为参保群众业务、打印相关材料;福清市在县级经办窗口设置查询机,参保群众可直接查询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屏南县、霞浦县合作金融机构在县、乡两级窗口安装小额支付设备,方便参保群众当场办理缴费业务。

探索开展村级经办平台建设试点

目前福建省金保工程专网还没有连接到村级,为提升村级经办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福建省积极探索依托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村级业务经办平台,为广大城乡居民提高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该项目已通过论证,正着手部署实施。据了解基本做法如下:

村级业务经办平台通过网闸等措施与城乡居民保业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交换数据,实时无缝对接。功能上,实现村小组管理,满足参保登记、信息修改、保费催缴、补缴申报、待遇领取申请、生存认证与死亡申报、信息综合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相关凭证材料打印及扫描等。经办程序上,村级协理员通过村级业务系统经办具体业务,通过拍照扫描提交纸质凭证,乡镇和县级经办人员在专网内的业务系统调阅相关凭证进行复核或审批,以电子档案凭证为基础,实现村级经办、乡镇复核、县级审核、省市监管的联网经办管理模式,保证业务经办的及时性和可靠性。2015年将开始试点。村级经办平台的实施,将打通信息“最后一公里”,实现窗口前移进村、服务延伸入户的目标。

秘密六:多措并举,宣传工作显成效

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了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影响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也让各级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落实,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长期与《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人社部《社会保险工作信息》、福建新闻网等媒体加强合作,及时宣传工作亮点、经验做法。2014年,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宣传工作得到人社部社保中心通报表扬,其中有5篇有关福建省城乡居民保经验做法等信息被《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及《社会保险工作信息》登载;《福建省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工作》《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取得良好成效》两则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刊物刊用,得到了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不仅如此,福建省城乡居民保中心还依托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人社厅网站以及福建省城乡居民保子网站、专网及时公布新政策、开展在线访谈、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全年更新信息达47则。2014年4月,人社部社保中心在福建省罗源县召开全国部分省市业务档案实务操作观摩会,福建省城乡居民保介绍了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经验,组织观摩了罗源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及金融服务“不出村”情况,充分展示福建省城乡居民保工作特色,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2014年10月,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城乡居民保工作座谈会上,应部社保中心领导邀请,福建省城乡居民保代表福建省作了《坚持规范统一 着力便民高效》的经验介绍,全面展示了福建省优化创新政策、统一经办管理、推进示范点建设、开展档案达标验收、提供便民服务等情况。与此同时,福建省城乡居民保还积极与福建省养老保险协会合作编印城乡居民保专刊,充分展示福建省城乡居民保光辉历程、工作成效、行业风采等,得到福建省人社厅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范文3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基金收支情况

2011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其中社会保险覆盖率58.98%,完成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的109.7%(指标53.75%);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数191991人(其中企业184060人,事业7931人,退休人员21911人),新增196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指标新增120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658人(其中在职97786人,退休24872人),新增16520人(指标新增100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175人,新增42748人(指标新增220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5605人,新增5984人;被征地农民参保23548人,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万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其中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龄核定1949人次),工伤认定3100人次,劳动能力鉴定201例。

2011年度,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额4.72亿元,拨付养老金总额3.5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97亿元,净支付能力20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17016万元,支出1178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5643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3107万元,支出145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964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531万元,支出133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19万元。2011年度农医保基金收入15601万元,报销支出10327万元,当年结余5274万元(其中提取风险基金329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2998万元。城医保基金收入869万元,报销支出6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657万元。本年度共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4亿元(包括各级财政补助1.23亿元),拨付养老金1.21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月均拨付1008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一是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2011]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年初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调整额150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4月份,我局和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的通知》,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征工作。减征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统筹部分,涉及全市参保企业2447家,减征社会保险费222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制定和完善我市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起草并提请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临政发〔2010〕51号)和《关于调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临政办〔2010〕194号),这两项政策均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政发51号文件使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临政办194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完善201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9月份,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2011]54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2011]55号),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住院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封顶线提升50%以上,80周岁以上免缴个人保费。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2011年度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临政办〔2011〕169号),本年度农医保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9日,在杜桥镇和白水洋镇同时召开了养老金首发仪式;1-6月份,全市近15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6月份,参保缴费阶段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城乡居民65万人。为确保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开门红,我局大力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对机关干部以及村主要干部开展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协理员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会,讲解我市居保政策和经办规程。同时印制了通俗易懂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政策咨询》、《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发到各家各户手中,做到45周岁以上人员宣传资料签收确认,确保不留宣传死角。截止今年底,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

(四)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为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即征即保”,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止今年底,我局为已为全市23548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

(五)加强稽核监督,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加强稽核和监督力量,公开举报渠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6月份,我局专门部署开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联合市纪委纠风办、财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定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宣传教育,以促进其增强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主要以明查暗访和网络监控为主,重点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此外,还聘请了医保定点药店监督员,对各药店不定期进行暗访,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院一家,卫生院(所)3家,均按规定暂停了医保定点业务或限期要求整改,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六)做好两会提、议案的答复和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的答复和件的处理工作,专门指定由分管局长直接抓,并有专人负责。今年共接到提案、议案7件,信件64件,我们都能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同人打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对今年所有的“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和件的答复处理工作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七)做好退管工作,加强企业退休干部管理。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完成了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此外,今年我市还实施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新办法,取消了户籍退休人员、遗属、精简人员及失土保障人员到社保现场认证的办法,改由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核对来确定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使退休人员安坐家中便可领取养老金。户籍不属市的人员,也可通过网上填写认证表,并由现居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的方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今年,我局被评为市2008-2010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八)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解决监管难题,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一是在年初完成了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新系统基础数据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简便,同时创新工作措施,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整合各险种人员数据资源,解决了全省各地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难题。此项创新工作获得了陈加元省长和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完成了社保网络系统完成向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了与各镇(街道)一体化的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各镇(街道)实现了农医保、城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即时查询、维护参保信息和参保群众办理结算业务等,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业务。

(九)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狠抓效能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效能考核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效能考评工作为契机,把效能作风建设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双服务活动和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方案,始终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争创和服务活动的主题,以推动作风效能工作的开展。通过创新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2012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将围绕市、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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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基层队伍 必要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维护整个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支作风硬、技术精、素质高、专业强的经办机构队伍,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精确管理的组织保障,是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而强化基层人员配备,发挥村级队伍作用,则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运行保障。自近几年全面贯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以来,各级人社部门广泛宣传、务实创新、努力推进,该项工作已经取得较好的成绩,惠民政策基本实现了广覆盖。但通过近几年的摸索、运行,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队伍的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基层工作量大、村级工作人员少

城乡民民养老保险业务涉及政策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参保续费、信息变更、生存认证和待遇发放等环节,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基本每个村只有1名村干部兼任,而对数以千计的参保对象和村干部本身负责的其它工作,使得村干部分身乏术,很难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

(二)基层经办人员老龄化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村级无专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均由村干部兼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理员。而村干部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层次较低,均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更不能有效借助信息网络系统来服务参保对象。

二、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一)政策宣传的需要

要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宣传工作必不可少。而和城乡居民接触最多的即村级工作人员,各级部门的宣传方案能否得到落实,落实效果好坏均与村级工作人员密不可分。村级工作人员只有先吃透政策,领会政策,才能以通俗易懂、浅显易解的表达方式向参保居民正确解读相关政策。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参保居民的参保积极性,让惠民政策真正为民。

(二)日常经办服务的需要

村级应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系统,使参保人员不出村即能办理和查询各项业务。村级工作人员需准确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特别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生存情况。因大部分地区未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抚恤政策,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如不主动申报或刻意隐瞒死亡时间,不能及时申报死亡注销的话,势必发生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现象,从而造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三)发挥村级平台作用

村级组织是现行体制下最基层的人民政权和管理、服务机构,服务好本区域内居民也是他们的工作职责。辖区内居民参保续费、信息变更、生存认证和待遇发放等工作量大,兼职的村干部无法平衡村里日常工作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造成每年的续保缴费、参保登记完全依赖于在全县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突击,无法达到村级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专职办理、日常工作规范化操作的制度要求。

三、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落实人员配备

基层人社平台是城乡居保工作的主战场,是城乡居民办理参保业务的便捷场所。基层经办人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工作效率的高低。村级无专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致使各级人社部门对村级无管理权限,村级组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态度完全取决于乡镇政府压力和个人喜好。建议由省级统一调配三支一扶大学生或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充实到村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可以提高经办机构团队整体和成员个体素质,提升经办管理服务的档次和水平。实现县、镇、村三级经办管理服务网络。

(二)制度配套

村级平台是人社系统转变工作职能,服务民生,联系百姓的载体。为了有效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安全有序的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手段,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规范业务流程和经办行为。

居民养老保险查询方法范文5

建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宗旨的生动体现。对于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到城乡居民的广泛欢迎和衷心拥护,国务院三次扩大新农保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国60%以上的地区,2012年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原定时限缩短了8年。要继续做好试点工作,切实落实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城乡居民按时领取养老金,除了宣传引导、制度完善以外,更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经办业务量大面广,涉及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政府的信誉和形象,直接影响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下面就如何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完善个人帐户的档案管理。

个人账户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积累、领取等养老权益的重要依据。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对管好个人账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做好个人账户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衡推进和健康发展,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达标档案室。

经办机构要为所有参保人员及时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要记录准确全面。参保人填制的纸质原始档案信息要准确、齐备,重要数据和信息要全部留存,并与计算机管理系统保持一致。这就需要我们按照省级达标档案管理要求,设立档案室,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业务办理的需要,对各种档案进行合理分类,按规定建宗立卷。

(二)建立原始档案查询和统计对账制度。

许多参保者在早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时候,因为制度不健全造成的管理不善,可能存在部分个人信息的错误。所以,养老保险档案在归档后,要建立严格的查询制度,特别是原始档案的查询,要专人操作。错误信息在修改后,要留有经手人的登记和签名,做到有据可查。另外,业务处理档案及统计表在归档前,应由档案管理员与财务科、业务科的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入档。

(三)适时对个人账户进行公示。

为了加强个人帐户的实账管理,提高我们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养老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每年度将对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财政补贴信息、个人帐户积累额及发放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由经办机构打印、盖章、公布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数据的信息共享和安全管理。

(一)建立高效、统一的信息系统。

我国目前参保人数达到了3亿人,其中领取人数8500万人。如此庞大的服务群体,亟待建立一套高效、统一的计算机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既要统一版本,又要满足个性化需求;既要有极高的兼容性,完成“老农保”的平稳过渡,又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从功能上具备超前意识;既要有通俗、易懂的可操作性,又要有严谨、高效的监测系统。所以,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这既是业务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加强经办服务能力的必要举措,更是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权限清晰,责任明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所有业务全部通过计算机来处理。无论是缴费记录的录入,保险关系的转移和终止,还是养老金待遇的领取,都需要严格而严密的操作程序,其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使用和操作中,必须权限清晰,责任明确,每一笔业务处理都要经过处理权和审核权的细致分工,同时留存纸质处理单,接受档案室的对账查询。

(三)实现网络延伸和信息共享。

目前,我们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网络已经延伸到各乡镇社会保障所,省级新程序使用后,可以让有条件的村逐步联入局域网,实现电子录入取代手工操作,既省时省力,又使我们的管理更加规范。

随着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加上原来已有的个人帐户领取人员,发放人数成倍增长,据测算,60岁以上人员的年死亡率在3%左右,死亡人员如果不及时进行死亡注销,继续从农保管理机构领取养老金,势必造成农保基金的严重透支,损害政府的社会形象。鉴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多面广的特点,简单套用其他社会保险的办法进行计算机生存状况采集并不可行。所以,除了发挥村级代办员的作用,每月定时上报领取人员的死亡情况外,还要借用派出所的户籍注销和迁移信息、民政殡仪馆的火化登记信息来协助服务。这就要求我们的系统网络与职工养老保险系统、公安、民政信息系统接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作为认定领取资格和进行死亡注销的辅助措施。

三、充分发挥商业金融机构的作用。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在银行代收的服务中,要发挥银行具备的信息资源,搞好数据比对,把好最后一道关。借助银行的分支管理和实账管理特点,实现“钱在银行走,数在网上流”,工作人员不接触现金的工作目标,以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要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实现参保人缴纳保费、领取待遇和查询信息一卡通,从而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抓好基层管理,在村居(社区)实行代办员制度。

随着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银行代收的逐步推行,“市-县-乡-村”四级管理模式中,村级基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自全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随着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村级经办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可谓功不可没。尽管我们在试点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审核、比对和公示程序,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人员多、服务对象年龄大等原因,部分村居仍出现了诸如错报、虚报、冒领等问题。因此,调动村级代办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村级经办能力建设将迫在眉捷。

(一)持证上岗,申请代办经费。

在加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同时,我们不能盲目扩张机构和增加人员,而要科学地整合资源,加强村级管理建设,按各村工作量的大小,向财政提出申请,按年对村居下发小额代办经费,把钱花在刀刃上,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建议每个村居(社区)设代办员一名,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代办员的条件为:年龄原则上6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服务精神,业务熟练;村委会计优先,以前从事农保工作的优先。在代办员的选拔上,由村“两委”提出人选,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审核批准,人社局备案、发放代办员证。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每年由乡镇社会保障所对代办员至少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随时传达新政策、新要求,由代办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到户到人,使广大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同时,村级代办员在业务培训的过程中,学习内容要向村级网络管理的方向过渡,使服务能力再上一个层次,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三)加强考核,与代办经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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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养老观念陈旧,影响农民参保在对农村居民进行调查中发现,55%的人倾向子女养老,7%的人靠土地养老,18%的人倾向养老保险养老,15%的人倾向储蓄养老。在对老人进行养儿防老可不可靠时,92%的人认为可靠,只有8%的人认为不太可靠。在这种养老观点的驱使下,致使养老保险在农村实施起来比较困难,部分农民家庭不参保,或者参保但档次较低。

(二)对养老保险认知程度较低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解程度的调查中,非常了解的占2%,一般了解的占48%。不太了解的占48%,非常不了解的占2%。通过村干部宣传了解养老保险的占88%,通过电视了解的占6%,通过网络认识的占2%,经邻居介绍的占4%。从以上数据和现实走访中发现,对于我们提到的好多问题,很多农民表示不清楚,不知道,能明显的觉察到,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对这项政策有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所以导致许多农民不参保,而且参保档次很低。这些农民了解相关政策渠道大部分来自于本村的村干部,由于村干部日常事务繁忙,而且也不是专职,不可能每家每户详细透彻地讲清楚每一项细节,这就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有待于加强,增强养老保险的认知度,让这项惠农政策惠及更广泛的农民大众。

(三)参保档次较低,经济发展是瓶颈从调查中发现,村中85%的人已经参保,但是在这两千多户的村子中,只有一家参保缴费1000元,一家参保缴费500元,二家参保缴费200元,剩余的家庭参保缴费档次全是100元,明显发现村民入保档次偏低,并且河北省新政策出台,补助标准增加以后,61%的人也不打算多交。从以上的调查可以发现,农民入保积极性不高,选择档次过低,根本原因是这个村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改变。杜固镇过去是有名的塑料之乡,村民几乎都靠塑料发家致富,但是塑料产业污染严重,已被政府强行制止。所以,杜固镇村民经济来源渠道狭窄,收入水平很低,导致农民参保缴费档次偏低。

(四)养老待遇较低,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在调查中发现,65%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非常有信心,88%的人认为参保比较合算。原因有三,一是一部分老人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能够免费领取55元的养老金,明年增加到60元,感觉很高兴,很划算,很满足。二是这些农民每年上交国家100元,到领取养老金时,每年能领七、八百元,感觉很实惠。三、60元的养老金对老年生活来讲,也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在对国家的补贴合不合理,对养老保险的建议时,100%都希望养老金的数额增加,认为60元的养老金对于不断上涨的物价来讲,微乎其微。所以,农民希望不断增加养老保险的数额,更多的惠及于农民。

(五)基础建设水平低首先,没有实现信息化。在村里,养老保险的缴纳统计都是靠手工记账,对于四五千人的村子来讲,要想进行统计归类,也是一项大的工程,村中没有实现信息化,没有计算机管理,没有和乡镇及县实现资源共享,所以,目前农村基础建设发展的不到位。其次,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村中只有一名村干部管理养老保险,而且村里的干部好多都是兼职,没有收入或收入很低,所以应该设置专门的保险管理员,给于合理的工资待遇,才能专心、高效的完成工作。

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完善城乡居民保险的关键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民参保率和提高农民参保档次的前提条件。首先,农业应大力发展合作社经济。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上所实行的包产到户,条块分割进行农业生产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发展起来的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的经营是当今中国农业发展的趋势。农村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的特点,发挥本地特有的生态优势,发展大规模的生态经济,使农村的经济发展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规模经营型的农业。其次,应该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农村经济要想搞上去,必须以发展乡村工业为导向,推进农村经济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型转变,增强工业对农业的拉动力。农村工业化是壮大农村经济总量的关键,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器,也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支撑点。在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产品的加工产业,扩大农业产品的衍生产品,促进工农业的大力发展。这是一个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也是一个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平衡发展的过程。同时应大力引进城市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发展环保型的工业,并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入户入心从调查发现,虽然村中参保率较高,但是参保档次很低,这也说明他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解不够,从而产生疑虑,甚至不敢贸然参保。所以,必须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具体做法如下: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电视讲座的形式,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讲透,好处讲明,打消群众的观望和疑虑。其次,可以派宣传队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利用群众提问等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解决群众的疑虑,使这些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适龄的农民积极参保。第三,可以利用农村的宣传栏、墙报的形式,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第四,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讲解政策的传统,农村的居民对农村的领导干部非常认可,他们具有权威性,要让这些干部帮群众算好对比帐,让广大的群众看到参保的实惠,消除参保的疑虑调动参保的积极性。

(三)加强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和管理首先,加强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计算机管理制度,强化系统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的稳定、顺畅。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查询网站,可以输入自己证件号后自行查询,让群众对自己的账户了如指掌,有踏实感,安全感。其次,充实工作人员,加强档案管理。要加强村办工作人员的建设,要配置专门的村办管理人员,专门管理村民的参保、退保、收费、发放等工作。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杜绝材料流失,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第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代办银行网点要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集中缴费期间开辟专门窗口,方便群众缴费,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为参保人提供贴心的服务,也可以在每个村置放POS机缴费,以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