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律意识范例6篇

居民法律意识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1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2

关键词: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普及

中图分类号:G241.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1(c)-0095-01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众面较广,要面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众多不同传播对象。这些特点决定了社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是慢功夫,需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经过循序渐进地不懈努力,于潜移默化中使居民受到教育,从而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质。笔者经过多年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认为要搞活该项工作,应该做好“点”的文章,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一)把握法制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占领宣传教育工作的制高点。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搞清楚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服务对象有哪些,普法工作者担负着怎样的社会责任,这是开展一切法制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撇开这些搞普法,无疑是走过场,搞花架子。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普法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把居民群众需要不需要,喜欢不喜欢,作为衡量我们普法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加以检验,一切普法宣传活动都应围绕这一目的进行。否则,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其现实意义,普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二)着眼于居民中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握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切入点。焦点或热点问题,是居民极为关注的问题,是居民茶前饭后或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这里,此时人们的眼睛很自然的主动地找寻与此有关的信息,选择性地加以注意,并根据自己对事件的理解去寻求佐证。普法工作者应充分注意到这些热点焦点问题,从法制的角度挖掘其蕴含的法律意义,以此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切入点,适时推出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以满足居民对法律知识的期待和需求。例如:当前不断蔓延的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就业问题、房地产市场问题、物价问题、医疗体制改革问题、居民中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等等,困扰着众多居民,此时可以通过法律小讲堂、法制宣传广场、法制宣传栏、法制黑板报、普法小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捕捉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关注点和感兴点,制造普法宣传的看点。社区普法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居民群众,普法工作就应贴近居民、贴近家庭、贴近实际,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相联系。居民关注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居民对什么事情感兴趣,我们就讲什么,就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摆到他们眼前,如此,日常普法宣传教育才有看点,吸引更多居民的目光,法律法规宣传才更具有效性,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也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以保护家庭婚姻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赠与法》,和以保护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等,这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大居民所关注,易成为普法宣传的看点。这就需要社区基层普法工作者要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经常深入居民中间,察居民所需,知居民冷暖,认真收集发生在居民间的民事纠纷,以案释法,从而有效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居民受到法制教育。

(四)搞活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点,打造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和解疑释惑的地点。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搞好“一室”、“一骨干”、“一顾问”三个一建设。“一室”,就是每个小区建成一个融法制教育、图书阅览、法规咨询等于一体的活动室,解决居民读书难、咨询难的问题。社区每年订购部分法律书刊,陈列于活动室,让居民及时了解法律动态,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满足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可以向广大居民、社区职工征集或借用各类闲置的法律图书,让广大居民共享法律法规知识。“一骨干”,就是为每个小区培养一名普法骨干,使之担负起宣传法律知识、调解民事纠纷的职责,当好小区居民法律宣讲员和人民调解员。社区应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基层法制宣传队伍,他们直接面对广大居民,他们法律素质、工作水平、协调能力的高低,对于能否开展好小区的普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社区应注重对普法骨干队伍的培养,将那些文化水平高、热心公益事业、作风优良的中青年吸收到队伍中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使每一名骨干成为普法活动室从事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的优秀工作者,成为为居民解忧的贴心人。“一顾问”,就是为居民聘请一名法律服务顾问,利用律师专业优势,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为居民答疑释惑。一方面为律师提供了发挥专业知识的平台,一方面又为居民提供了法律服务,因而是一项双赢的活动。

(五)选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示范点,以“点”的示范效应带动社区普法“面”的开展。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将那些法制宣教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效果好的小区选树出来,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概括和提炼,组织其他小区观摩学习,并加以推开,这种以点带面做法,对于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具有较好的效果。以笔者所从事的胜北社区为例,辖区有六个物业公司,二十三个居民小区,每个小区居民大都在一千户左右。普法工作面临着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各物业公司、各居民小区硬件、软件建设水平不平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全面推进有一定难度。因此,我们鼓励条件较好的小区先行一步,帮助他们努力将普法工作搞出特色,做出成绩,并帮助他们深入挖掘整理其典型经验和做法,然后将其经验在全社区加以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效明显。

当然,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前提条件。健全有力的普法办事机构,完善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是做好上述“五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有力保障。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3

一、加强思想意识,完善领导体制

今年来我社区多次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普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普法规划宣传教育重点,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法制宣讲队。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分析研究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立足社区、面向居民,广泛开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区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联系时间,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要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居民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理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生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障和依法维权等与居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两委干部,法制宣讲队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余份,使外来居住人员和居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4

关键词:法律 调查 教师 学生

一、调查报告的背景

自古以来,法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奴隶时代的奴隶法,到王政时代的君主法制,再到如今的各种成文法典。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了。然而对于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又有多大的普及面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往往高速的市场计划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大量的法律问题,如雇佣合同关系的法律问题、劳动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物权债权的纠纷、婚姻纠纷、交通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等等,这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在我国努力普法的大前提下,又有多少人能乘着改革的春风,沐浴法律的光芒?基于这个问题,本调查小组便以法律较为薄弱的社区为切入点,开展了对于社区法律需求的调查,以便通过社区这个试验点来提高法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1]

二、调查活动的开展

开展前,调查小组以网络查询,口头调查等方式对社区法律现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从中发现了社区法律对于需求存在的问题。然后在分析之后,总结出了社区法律的问题所在。但由于结果显示的不够明确,特设定了有针对性的宣传调查活动。

首先,调查小组对于南宁市、防城港市不同的社区进行了初步的分层(以社区人均收入的不同来分出三个级别的社区),拟出具有针对性问题的问卷调查与宣传方式。其次,寻求指导老师与律师的帮助,请求他们指出对于活动计划的不足以及注意事项。最后则是制定方案,针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性的活动。例如:发动有兴趣的在校法学学生一起前往各个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以及面对面的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给在校大学生,让其携带回家让其亲属填写,在假期过后回收统计;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与填写问卷。通过这些活动,一能实际的解决社区居民所纠结的法律问题,二是可对法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在一系列的普法调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回收问卷,进行精细的数据统计以及精准的分析,以便于得出准确的结果,然后总结成文。

三、问题分析

经过调查小组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派发问卷,经回收整理分析后得出如下的结论:

1.各分层的社区居民对于法律认识不同

社区人均水平不同导致了居民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针对这个状况,本调查小组把对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人均收入较高,社会接触面比较宽泛的的高档小区。第二是人均收入居中的白领阶层小区。第三是人均收入较低的小区。

1.1针对第一层次人员,调查小组通过在小区里进行视频播放、广播宣传、法律质询以及派发问卷等形式进行调查。在回收问卷分析后得知:该层次居民法律意识较高。大部分人在被侵权时都懂得运用法律进行维权,但由于缺乏专业背景知识,所以对于其中的细节问题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操作起来仍然需要律师的协助。这部分居民普遍认为法律是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1.2第二层次的居民知识面较广,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较深,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都比较关注。这类层次的居民特征为:对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近期出台的法规条文比较关注,但具体操作等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

1.3第三层次的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且多为体力劳动者,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认为打官司一定要有人脉关系才能赢,法律认识具有局限性。

从上诉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收入水平,导致不同社区对我国法律的认识不一,理解不同。但不一而同,表现出来的都是社区需要法律援助的急切性。

2.社区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不一

本调查小组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小区居委会进行了总结分析:

2.1第一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其社区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都有相对熟练的处理方法,能对部分纠纷做出相应的回答,在解决不了问题时,都会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大都合理合法。因此,在业主遇到问题时,这类居委会往往更容易配合其用法律方法维权。

2.2第二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先主张调解,当问题不能解决时才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中部分居委会持厌诉态度,他们觉得通过法律途径,问题会太久得不到解决。

2.3第三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则倾向于运用丰富的人情道理来解决,常常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显然该类社区的居委会大多有厌诉态度。

总而言之,社区居委会对于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有自己的处理方法。但不一而同,他们都善用人情道理来解决纠纷,不管时间多久都力争将问题解决。但程度不同的厌诉态度是这三类社区居委会的问题。

3.大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的可行性

在校大学法学生,除了在课堂上老师讲解的法律知识和偶尔的模拟法庭外,很难有使用所学知识的途径。当然,部分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和去法院旁听对所学知识进行印证。然而,没有进行过实际应用的知识都不足以弥补对所学知识更深层次的理解。往往大学四年读完后,许多法学生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法学生很难找到发挥自身所学的平台。经过统计分析,本调查小组认为,在社区中给在校法学生提供一个平台是至关重要的。在回收的问卷中,有75%的居民对于法学生进入社区展开法律服务是持赞成和期待的态度;80%的居民认为大学法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部分法律问题或是提供咨询的平台;65%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常驻社区提供法律援助;40%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提供热线电话,以此来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社区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除了咨询居委会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律师,然而咨询律师需要收费。大学法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一方面可以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咨询,制定不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为社区居民省掉一笔费用;另一方面,大学法学生可以通过社区法律援助,印证书上所学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灵活性,增加他们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谭磊;中国城镇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转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5

一、“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政党或组织以政治思想为核心内容,针对其所属成员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城中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由我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城市化进程而开展的,对以“城中村”居民为主体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城中村”建设主体素质,调动广大“城中村”居民积极参与城市化建设中的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新时期下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征,积极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基层实践工作,也对构建新形式下和谐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中村”居民的传统观念深厚。城中村居民生长在农村,骨子里有着传统的思想观念。由于生活方式的变化,现代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击,树立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和过渡的期间。这就决定了“城中村”居民在思想政治上存在矛盾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集体观念不强、小农意识、封建迷信思想泛滥。

(二)“城中村”居民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导致“城中村”居民社会公德意识淡漠,不爱护公共财产、不注意公共卫生,所居住的生活环境、基础设施以及公共防疫工作相对落后,势必导致村容村貌“脏、乱、差”。

(三)法治观念淡薄。在我国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其“人治”的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并进一步推进,但是“人治”的传统思想不可能在人的意识形态中被摒弃,它依然会潜意识地存在于人的头脑,甚至停留很长时间。改革开放以来,普法活动虽然已经很普及,但是在很多地区还有盲区。其中,“城中村”的情况尤其严重。“城中村”部分村民法制观念依然比较淡薄,不少村民不懂法、不学法,遇到重大事件往往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群体性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危害和谐农村的建设和稳定。

三、加强“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丰富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不断更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内容,保持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针对“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更要丰富,在持之以恒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使其不断养成集体意识、良好的道德观、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养居民集体意识。“城中村”居民受传统文化和体制方面的多种影响,降低了其沟通质量和互信程度,传统的小农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导致集体意识普遍淡薄。在未来的“城中村”建设中,降低基于地缘和血缘社会组织的建设,加强集体意识的培养是其第一要点。“城中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应体现为培养以共同情感为纽带的集体意识”。

(三)培养居民良好的道德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曾经指出,现代社会的各种危机和问题并不是经济问题而是道德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中村”居民如果没有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社会发展的各种冲击,很可能出现病态的人格,并诱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城中村”居民一直生活在一种双重社会结构模式下,但是在其主体意识中,“城中村”居民保留了传统农民的一些陋习。因此加强“城中村”居民思想道德教育是“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环节。“城中村”居民的道德教育就是积极引导其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观。

居民法律意识范文6

一、多措并举,筑法制阵地

一是打法律援助牌。街道着眼于坚持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这个根本,重点在解民忧、脱民困、办民事上下功夫。针对帮扶社区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实际,街道与黑龙江省鸿诺律师事务所携手,在新民社区创立了铁锋区*街道“鸿诺法律援助之家”。成为我市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法律援助诉前调处工作的又一处亮点。法援之家开办以来,共提供无偿法律服务130人次。天齐社区以此为基础,向社会发起了“大爱无痕进社区行动”。来自北三区的21户弱势家庭和三名大学生,得到了市公证处、鸿诺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各界总计近一万元的捐助及无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贫者必援、弱者必助、残者必帮’的目标。低保户隋宝库自强自立,街道为其担保开起了粮油店,由于不懂经营,被拖欠货款数千元,资金周转不开小店面临倒闭,社区和鸿诺律师事务所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追讨回货款,并引导隋宝库守法、守信经营。

二是打法制学校牌。*辖区5所中小学分别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街道指派司法助理和律师出任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律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法制教育活动,纠正中小学生的不良行为,在发挥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中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与此同时,街道还利用“汇通”和谐邻居乐园这个与百姓联系的平台,开办市民普法学校,通过请律师讲座、开论坛等形式广泛开展居民法律宣传工作,将物权法、法律公证、条例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条文讲解到位,营造社区居民人人懂法,人人学法的氛围。

三是打寓教于乐牌。街道会同律师事务所定期开展“法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自编自演身边的小故事,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广大居民。天齐社区美神舞蹈队创作的歌舞()《和谐大中国》、和平二社区金秋老年合唱团演奏大合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街道干部创作的对口快板《危险在身边》等节目受到社区居民的高度赞赏。平安型社区龙南二社区开展的法制平安夜活动,播放了法制宣传片,辖区的*法律服务所和鸿诺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现场解答居民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待100余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2000余份,解决民事纠纷3起,这些活动不仅强化了居民的法律意识,解决群众法律上的疑难,更为平安社区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得到了精神升华。

二、见缝插针,设法律防线

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街道结合新时期法制宣教工作特点,在内容和形式上求创新。为社区居民设立了一道心里防线,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现身说法。今年4月份,在街道组织的*反警示教育中,中东社区打破以往一块黑板一枝笔、你说我听学到底的教学模式,而是通过原*练习者李玲珍现身说法和鸿诺所的姜律师以法律的角度讲解*组织的危害,深刻剖析*、反人类、反科学的本质,使社区群众和部分*练习者受到一次生动的教育。

二是以案解法。今年“十一”前夕,街道重点加大了对京上访人员的管控力度。我们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成功的解访了缠访户王永喜和越级上访户张昆仑。张昆仑,男、72岁,*街道景新社区居民。2008年起因不满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到国家局上访,各级法院反复劝返后无效,坚持继续上访,于2009年9月再次入京上访。接访回到属地后,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请鸿诺律师事物所的律师出面,详细地帮他分析了案情,从法律的角度讲清了越级访的危害和后果。使老人心服口服。

三是用网络宣传法。街道适应信息时代的变化,于2006年在全市率先建立*街道电子政务网。网站设立了平安网页、政策法规宣传、网上法律咨询台等相关链接,并与鸿诺律师事务所合作普法论坛,填补了网络法制宣传的空白。

三、以法维权,解百姓难题

街道始终把切实解决百姓生活难题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有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辖区居民权利,得到了百姓的认可。街道各社区与鸿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建立法律顾问关系。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副主任律师具体负责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免收服务年费,涉诉案件减半收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社区的公益活动和公共事务出具法律论证意见,发放便民服务卡。所有优惠服务项目都在各社区进行公示。中东社区土产综合楼前的污水井因为站前市场业户倾倒垃圾废物,经常返污水,严重影响了这栋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多次与业户发生争执,甚至出现打架事件。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社区就此问题,请来与其签订法律援助协议的鸿诺律师所的律师,居民通过向律师咨询,了解了民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与业户交涉,圆满解决了这一闹心事。

街道在服务大厅、社区办公室设立法律援助标示牌,设立律师咨询信箱,公布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将律师和社区群众真正联系起来,使群众得到有效地法律援助。目前,已有130多名群众接受了免费法律服务,居民接受法律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2008年8月,天齐社区居民王文学在小区内被车撞伤,车主逃逸。数月后王文学病愈,一次在与家人散步时发现了肇事车辆,车主拒不认账。王文学其弟、朋友等与车主发生激烈争执,事态恶化。鸿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铁刚知道后,凭借个人的律师资格,用法律条文说话,建议双方通过法庭解决。后来,王文学胜诉并获得了法庭对肇事人判决承担的全部医疗费用。

四、潜移默化,建和谐家园

街道会同鸿诺律师事务所深入研究新时期法治环境的变化规律、细化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建立完善普法组织架构,形成了街道、社区、志愿者队伍三级互动机制。

一是街道例会实行业务轮讲制。在每次例会上,安排一名干部对自己所负责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进行讲解,既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又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位,使每个街道干部一长多能。

二是在社区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设一个普法宣传栏,专人管理,定期更换;二是街道自编平安手册并向辖区内的居民每户送一本;三是各社区设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相应的法律书籍;四是利用辖区单位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记录;五是建立法律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