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1

【关键词】检验检疫 企业 诚信体系建设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变得尤为重要,“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企业的诚信已然演变成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最近几年连续发生“毒奶粉”、“瘦肉精”、“皮革奶”等重大诚信缺失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如何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诚信体系建设的内涵及重要性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诚信”的解释是“诚信――诚实,守信用。”现今社会,诚信既是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行为准则,关系到经济活动中的种种信用问题,保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2007年,在系统内全力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框架下,出入境检验检疫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应紧紧围绕行政管理的需要,把有效提高监管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作为目标;用完备的检验检测能力作为支撑,对企业的诚信度进行分类评级监管,有效地控制、降低失信的风险;使检验检疫与企业的信用相互连接,成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当前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诚信的依赖也越来越重要。然而,近年来,大量的诚信缺失现象层数不穷,如虚报、瞒报、非法生产、伪造检验检疫单证发票等行为,不仅扰乱了对外贸易的正常秩序,而且影响了我国出口商品“中国制造”的声誉,严重降低了国外政府和消费者对中国的信任度,威胁到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那些不合格商品一旦被进口国检出不合格或在消费过程中产生了危害,将严重损害国家的信用,甚至可能被某些国家恶意上升为政治问题。因此,企业的信用状况差,社会诚信秩序混乱,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瓶颈。诚信恶化的后果是严重的,这不仅加大了市场交易的风险和成本,而且阻碍了外贸经济的有序发展。这些扰乱外贸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尚未健全,缺乏有效的治本之策。

四、如何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检疫把关职能

(一)强化分类管理,实现差异化管理目标

目前,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已经将出口企业、进口企业、产地证注册企业、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卫生除害处理企业、交通工具、监管场库、集装箱经营公司、检验鉴定机构等十类企业纳入其中,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日常采集的企业信用情况,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管理,A类企业给予重点支持,B类企业给予积极引导,C类企业将对其加强监管,D类企业则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措施。例如,对A类企业,可享受检验检疫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免验、一类管理、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便利措施,让其发挥信用优秀企业的榜样示范作用。对D类即信用不良的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包括暂停报检;实施严格报检控制;实施加严签证管理;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实施重点查验;陆路口岸现场100%卸货查验,海港口岸100%开柜查验等一项或多项重点监督管理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诚信企业示范效应

一是开展诚信的宣传活动。可在苏州市主要媒体《苏州日报》、《姑苏晚报》等主要版面上公布苏州地区诚信企业名单,使企业全面了解检验检疫企业管理制度以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企业申请检验检疫高诚信类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并参与到检验检疫诚信体系建设中来,开展在线访谈,解答进出口特是信用管理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把握政策法规的要点。三是主动走访部分企业。面对面地听取诚信企业的建议,与失信企业面对面的交谈,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环节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促进其提高自律水平。

(三)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共建诚信合力

一是加强外部合作。主动与海关、商务局等政府管理部门联系,加强对如何管理企业和执法经验的交流,通过交换企业诚信数据信息,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区域职能的指导。组织与各区乡镇管理部门的联系,实地了解乡镇经济发展情况、企业经营状况等,大力拓宽了解地方经济发展的渠道,深入推进区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充分利用相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等各种资源和力量,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及时帮助企业解疑答难,为企业的正常进出动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财务公司 信用管理 融资 风险防范

一、引言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金融领域内,经过股份制改造,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模式越来越成熟,银行业务基本通过市场配置金融资源,金融服务和创新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强劲的支持。市场、金融的有机结合,使得信用的作用日益彰显,现代意义上的信用社会逐步发展起来。

在当前经济金融关系普遍存在的社会中,一个有序、高效的信用体系至关重要。良好的信用可有效保障信贷交易的安全性,减少欺诈,并通过建立信用记录档案,保护守信者,警戒失信者,培养个人和企业的诚信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风气,从而营造一个社会的诚信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良好的信用可以促进经济金融活动的繁荣,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反之,信用链条的中断,会造成信用的萎缩,也会制约经济增长,造成负面的影响。

自1980年代开始,我国的征信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确立了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则。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对征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管理手段,为实现对征信业务的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稳定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截至2012年12月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2亿自然人和1859.6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财务公司信用管理及征信系统建设

所谓征信是指征信机构通过提供信用信息登记、调查、报告、评级等方式来为社会信用活动服务,具体表现为征信机构通过收集、整理、归纳、分析社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生成信用报告并提供给有具体信用需求的社会企业或个人,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主体在信用交易中获取信用信息、判断信用状况的需要。

企业征信包含丰富的信息量,作为企业集团内部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面向企业集团提供结算、信贷等类银行的金融服务,对于企业征信同样肩负重大职责。财务公司也根据自身情况作为接口行或非接口行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进行企业相关征信业务数据的录入、查询等业务。

财务公司相较于商业银行来说普遍规模较小,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大多是以非接口行的形式接入征信系统。为保障征信工作的顺利开展,财务公司投入人力、财力购置专项办公设备,指定专门的信贷人员负责征信数据的录入和申报,保障征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财务公司也着力制定内部征信管理办法,规范内部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程序,建立起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征信工作开展。

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和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为自身作为金融机构在企业信息调查和业务维护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一方面也完善了企业集团在融资市场上的征信数据库构建,提高了企业集团各单位在融资中的资信水平。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和征信系统建设工作,既促进了自身业务的开展,在企业集团融资业务开展工作中也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三、征信管理与财务公司信用风险控制

对财务公司来说,征信管理及征信系统建设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虽然财务公司是服务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的内部金融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公司可以不注重信用风险管理,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从事信贷业务过程中同样必须建立如商业银行一样严密的业务流程体系和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也必须有完善的尽职调查,以有效的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而征信无疑在此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非接口行的征信系统,财务公司可以完成企业信用数据的上报,也可以便捷的查询到贷款主体信用情况,包括目前的贷款余额、贷款笔数、贷款期限、有无逾期、有无贷款被调为关注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财务公司可以有效地评估贷款主体的资信状况和信用等级,评估授信额度或贷款承诺。在发放贷款后,征信系统还是财务公司贷后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查询成员单位信用报告,财务公司可以充分掌握成员单位的贷款及其偿还情况,为贷后检查提供有力依据。一旦有成员单位出现逾期或贷款被调为关注,则可以进行风险提示,保持密切的跟踪,必要时候可及时要求归还相关贷款。

可以看出,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和征信系统建设促进财务公司实现了信贷决策从简单的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提升了信贷业务开展的效率,有效提高了风险管理能力。

四、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对企业集团融资的作用

对于企业集团各单位来说,财务公司征信系统将财务公司“服务”的金融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征信系统起到的桥梁作用,是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内各单位相互合作的信任平台,彼此实现共赢的目标。财务公司的征信管理在企业信息采集、增信、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方面都发挥着积极地作用。

首先,财务公司录入企业集团各单位信贷相关信用数据,在征信系统中完善企业集团各单位的信用记录,通过积极而畅通地沟通,宣传和灌输征信管理的重要作用,促使各单位自觉维护信用记录,从而提升整个企业集团在融资市场的资信水平,为企业集团各单位通过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或者银行信贷等方式取得融资打下良好基础。

其次,财务公司征信管理极大地方便了集团内信用信息的查询。集团内各单位可以通过财务公司的征信系统开展自身信用信息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授权查询控股或参股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信息的查询,既可以提升工作的效率,也可以通过信用报告反映信息找出自身或控股、参股单位相关信用风险,提升对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和融资的掌控能力。

最后,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可以对集团内各单位进行风险预警和反馈。由于参与相关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都与人行的征信系统相联系,征信系统查询到的信息汇集各金融机构对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多方面的信用评价。因此,企业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一些负面的信用记录,比如贷款逾期、不配合金融机构信息采集等出现的关注等信用记录。这将极大地影响企业在金融市场业务的开展,不利于企业的各项融资业务,可能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信用成本,不仅贷款成本提高,甚至可能借贷无门。因此,财务公司不仅对成员单位在本公司的信用情况做到充分的提醒,还充分利用财务公司征信系统,将各单位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反馈,对容易出现不良记录的风险点进行提示,从而避免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当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时,及时提醒,并找出出现不良记录的原因,协助企业进行补救,从而维护信用记录。

通过企业征信系统的管理,财务公司将有效维护集团内成员单位的信用,促进其资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整个企业集团整体资信水平,维护企业集团融资的良好环境,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融资成本,极大地便利了企业集团融资工作的开展。因此,财务公司征信管理对企业集团融资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铀,倪海鹭.征信管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金融,2010(23).

[2]杨建莹,沈杭.完善征信管理体系 推进征信系统建设[N].金融时报,2008(3).

[3]高宏业.征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J].金融论坛,2010(2).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3

[关键词] 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 F640 [文献标识码] B

一、黑龙江省食品工业的现状

黑龙江省经过60多年的建设,食品工业已成为黑龙江省包括石油、装备、能源在内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并增速首位,在黑龙江省工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近年来,黑龙江省围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一主线,整合绿色食品品牌资源,带动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和龙头企业,企业规模逐步壮大,品牌战略稳步推进。

(一)食品加工体系初具规模。

2012年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实现总产值2958.11亿元,累计同比增长24.8%,超额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700亿元年度目标。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酒、饮料制造业增速较快,分别完成产值2109.09亿元和290.38亿元,增幅分别为30.2%和24.9%,食品制造业增速放缓,完成工业总产值456.17亿元,同比增长4.4%,烟草制品业增幅持平,完成产值102.48亿元,同比增长18.2%。

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达到863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407家,超十亿元企业28家,超百亿元企业2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520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65家,绿色食品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

(二)品牌产品数量有所提高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知名品牌数量有所增加,名牌产品规模不断扩大,全省绿色食品认证个数已达1250个,形成了以九三粮油、北大荒薯业、完达山乳业等企业为代表的4个中国驰名商标、22个中国名牌产品和138个黑龙江名牌产品。

(三)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日渐推进

在食品安全方面黑龙江省重点推进乳制品、肉类、酒类、调味品和饮料5个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有9家乳制品企业包揽了国家首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证书;多数企业建立了包含原辅料进货管理、生产过程及仓储管理、不合格品管理等9大类、21项诚信管理制度。

二、黑龙江省发展食品工业存在的问题

(一)原字号产品多,附加值低

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在加工品中所占比重较小,粗加工的产品较多;原字号产品多,高新技术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档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牌产品少;产业链短,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能力较弱;内销产品多,创汇产品少。

(二)企业规模偏小,集群效应不强

由于食品加工企业门槛低,食品加工厂遍布省内大小村屯:省内许多乡镇甚至村屯都有自己的米面加工企业,有的企业充其量称为“小作坊”,加工能力弱,技术水平低,不仅互相竞争压价搅乱了市场,而且还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对全省食品工业的行业发展起到强力冲击作用。同时,食品产业相关企业总体布局相对分散,原料供应、初级加工、精深加工、销售服务、物流运输等关联性产业单元相对孤立,集聚性不强,联系不紧密,彼此带动能力差,难以充分发挥集群效应,阻碍了产业链条的快速延伸。

(三)科技应用落后,科研资金缺乏

通过对黑龙江省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发现,资金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尤其是项目建设资金缺乏,导致有些产品价值高、市场前景好、效益收入可观的项目无法实施,甚至有些已经过论证的项目无法开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产品研发、市场开拓、规模扩大。大型企业国际领先食品加工设备应用程度仍相对较低,小型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备简陋,多事大中型国有企业淘汰、退役下来的,陈旧老化严重、工艺流程落后。研发力量普遍薄弱,大型企业研发投入相对不足,中小型企业基本无研发实力,高科技含量、技术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新品牌仍相对不多。高级人才缺乏,一方面,高级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开发新产品能力比较差;另一方面,高级管理人才比较短缺,管理水平较低,经营管理比较粗放。

(四)行业活力不足,国企比例较大

在黑龙江省地方食品企业中,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在各自产品领域中占有全省的较大份额,且具有较强的资金、技术、设备与品牌优势。但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在食品工业这个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中并不具有真正优势和后续优势,加之非公企业普遍发展相对落后,造成行业整体活力不强。同时,黑龙江省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品牌杂、小、弱的情况不容乐观。

(五)加工企业原料短缺,剩余生产能力闲置

黑龙江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满足不了食品加工企业的需求。加工企业因原料短缺导致剩余生产能力闲置和浪费的现象在全省食品行业十分普遍。以大豆加工企业为例,今年黑龙江省东部佳木斯地区规模较大的民营油脂加工企业吉庆豆业集团开机加工仅一个月余,九三油脂集团宝泉岭油脂分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由于黑龙江省大豆播种面积持续减少,本土加工企业停业、停产、转产已经是必然趋势。其原因之一是目前各地大豆上市数量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市场需求萎靡,另一方面是由于本土大豆剩余无几,有价无市。原因之二是本土大豆播种面积逐年减少。据最新消息,从已完成的播种情况看,今年仅哈尔滨地区大豆播种面积就减少到230万亩,比上年减少近100万亩。

三、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发展对策

(一)加大研发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关注国内外食品加工最新趋势,促进各种高新技术在食品工业生产和产品研发中的应用。这些高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保证食品营养、安全、卫生、方便、快捷、风味多样和降低生产成本,还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优点,与传统食品工业技术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因此,应把食品研发相关高新技术列为全省科技创新的重点项目,整合专项资金,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做好项目论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创造条件促进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鼓励有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设备制造企业自主攻关研发;对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促进食品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和优化食品工业。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原字号产品多、附加值低的问题。

(二)推进循环经济,加速食品工业园区建设

建设软硬环境俱佳的高标准食品工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使资金、技术、人才优势集聚,吸引优秀中外企业落户园区,对杂、小、弱品牌进行整合,进而繁衍出更多实力强劲的企业,实现食品经济跨越式发展。此外,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科学规划,加速建设国家级、省级大型食品工业园区和食品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集中区,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企业投资兴业。

(三)推进企业改革,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食品工业企业在所有制上应打破国有国营模式,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改造;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按市场原则配置生产要素,更好地与原料生产基地和地方企业融合;给予非公企业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本扩张;改革家族式小型加工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龙头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模式,提高对全省食品企业的整合、辐射和带动能力。对年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转让、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打造能带动行业跨越发展的企业集团。

(四)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提高农产品产能

黑龙江拥有世界上稀有的寒地黑土,土质肥沃、养分充足,与南方一年两到三茬的农作物相比,干物质和微量元素积累多,营养极其丰富,深受全国尤其是长江以南地区的消费者欢迎。因此,政府应该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针对黑龙江省资源优势的特点,研究、制定引导和鼓励政策,从税收、财政补贴、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大幅增加我省农产品产能,促使黑龙江省食品产业产值加速增长。

(五)实施品牌战略,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利用“哈洽会”等大型经贸展览会,经贸科技交流的合作平台,大力宣传和推介黑龙江省优秀食品企业和品牌产品,唱响黑龙江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产业和品牌产品“绿色、安全、优质”主旋律,全面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大省的品牌形象。制定并实施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相关规则,研究制定诚信激励和惩戒措施,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的治理和管控,规范建立和完善可追溯系统,力促食品工业再上新台阶。

[参 考 文 献]

[1]吕世翔,陈凯新,李家磊,卢淑雯.黑龙江省食品工业发展现状及建议[J].农业科技管理,2012(5)

[2]李翠霞,郑秋鹛.黑龙江省食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J].学术交流,2004(10)

[3]刘洁.产业布局不合理黑龙江食品工业亟待治乱[N].中华工商时报,2010-12-30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4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构建

21世纪是一个数字化、网络化和知识经济的社会,信息产业将成为国力竞争的焦点,也是国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直接影响着国家在新世纪的生存和发展。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因其具有超越时空界限、双向信息沟通、交易手段灵活和交货方式快速等特点,为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从而成为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因此,许多国家都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的一项重要国策。论文百事通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及信用发展现状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的网民总人数达到1.37亿人,形成了史无前例的庞大市场。而宽带网络的进一步广泛使用,为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06年4月17日商务部网站,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4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网上购物用户数量达2200万户,比上年增加600万户。但在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日显突出,关于电子商务的负面新闻不断,通过网上开店进行欺诈的情况愈演愈烈。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假“云网”事件不断。我国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北京时代珠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my8848网),拖欠供货企业和消费者货款600多万元,人去网空。

电子商务交易中,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企业对消费者)的全方位信用危机。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06年9月公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近几年来,虽然建立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了更多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各地都逐渐出台了一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这些法规的先后出台,提出了依法披露、合法征集、信用服务、失信惩戒、信用管理等推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设想和指导意见,政府在立法规范信用领域做了一些探索,但这与信用行业发展的整体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我国电子商务信用模式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四种较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

(一)中介人模式

中介人模式是将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交易中介人,达成交易协议后,购货的一方将货款,销售的一方将货物分别交给网站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当网站的办事机构核对无误后再将货款及货物交给对方。这种信用模式试图通过网站的管理机构控制交易的全过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欺诈等商业信用风险,但却需要网站有充足的投资去设立众多的办事机构,这种方式还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难以普及。

(二)担保人模式

担保人模式是以网站或网站的经营企业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为特征,试图通过这种担保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这种将网站或网站的主办单位作为一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使通过网络交易的双方降低了信用风险,但却加重了网站和网站经营商的责任。而且担保过程中,有一个核实谈判的过程,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实践中,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具有特定组织性的行业。

(三)网站经营模式

网站经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账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它需要交易的一方(购买者)绝对信任交易的另一方(网站)。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但也正是这种单边的信用模式,成为BTOC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

(四)委托授权经营模式

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账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但要实现这种模式必需得到银行的参与,而要建立全国性的银行委托机制则不是所有的企业能够做到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这就极大地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传统经济意识的制约导致社会信用意识差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过渡而来,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现实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肆虐、虚假广告泛滥、合同履约率低、经理人缺少诚信、信用卡诈骗、对欠债追讨不力等诚信问题每天见于报端,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而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更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而“无商不奸”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要过五大关: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设备和网络)信用、社会信用及司法信用。在现有状况下推广和普及电子商务,必须要以政府为背景,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跨部门的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即使各行业的信息库互联,但由于部分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也会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有利的信息。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专业的资信公司和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其具有数据量大、信息齐全、信息更新快的特点,但由于信用评级还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评级的中介机构、依据等都未得到法律认同,致使评级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这些信用评价中心具有局部性和分散性,会导致资源的重置和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从而加大社会支出的总成本。

(三)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

在目前情况下,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电子商务是个跨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商务活动,在企业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但没有相关的立法。由于对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制约,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欺诈活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五)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技术上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四、我国电子商务中信用体系的构建

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

(一)加强社会的信用意识的宣传与教育

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是根本问题,没有信用意识,没有信用文化,信用就不会深入人心,也就不会形成健康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氛围。在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中呼唤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使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意识到,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时诚信、信用是一种财富,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也就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利益。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要从培养人们的信用消费习惯入手,让更多网民接受电子信用支付手段,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为日后的信用消费提供便利。参与电子交易的各企业,要逐渐形成自律性的行业规范和商业准则。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将极大地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现行的相关立法,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商业秘密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商业信用报告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建立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这样一个信用平台,可以查询到全国任何企业、任何个人的信用记录。通过自动运行信用评估模型,信息网络还能提供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等。借鉴国外信用管理体系的经验,可以首先从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开始,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然后逐步扩展到个人信用管理体系。而电子商务依托的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正是搭建这个平台的最好保证。

(三)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一种法制经济,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更应如此。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商业活动中给他方造成损害的失信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体系,如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另外,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还很多,如电子商务下的税收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也应尽快解决。

(四)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目前,各商务网站都有自己的交易规则,这往往使网上购物者顾虑重重,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的建设,行业自律极其重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中国电子商务的行业组织,要制定各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商务网站不能在固定格式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不能在合同条款上做手脚、设陷阱,损害消费者权益。协会要通过互联网接受社会对会员的投诉,对会员不遵守共同商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开除会员资格。

(五)创新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将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新晨

特别强调的是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国际上一个普遍共识是,第三方认证公司相对而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因为第三方认证公司具有独立背景,在严格的行业规则和管理监控下,独立运作认证业务,能够最大限度地杜绝任何带有商业利益色彩的外界力量干预或影响认证流程,从而有力保证认证结果的公证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信用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特别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还有许多理论、技术、政策等多方面问题有待解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相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加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迟丽华.完善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对策[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2]夏国洪,刘旭儒.中国电子商务与诚信问题浅识[EB/OL].

[3]王莉.浅谈电子商务中的信用体系建设[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4]崔金红.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6(18).

[5]瞿燕萍.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及其策略[J].企业文化,2006(8):145-147.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5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07年中国网商交易额突破13000亿元,而中国网商的数量也已经超过3000万。与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对应的是交易的信用危机日显突出,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的全方位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假“云网”事件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二、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要过五大关: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设备和网络)信用、社会信用及司法信用。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实现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信息库共享。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专业的资信公司和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但由于信用评级还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评级的中介机构、依据等都未得到法律认同,致使评级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

(2)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由于对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制约,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欺诈活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3)行业自律尚未形成。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4)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技术上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5)社会信用意识差。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薄弱,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甚至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

三、我国电子商务中信用体系的构建

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现行的相关立法,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一种法制经济,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更应如此。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体系,如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另外,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还很多,如电子商务下的税收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也应尽快解决。

3.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大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的作用,逐步健全电子商务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格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中国电子商务的行业组织,要制定各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将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特别强调的是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首先交易双方向第三方获取认证,当双方在网上进行交易时,第三方信用服务企业(如CA中心)就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资质验证,对交易各方的交易资料的传递进行加密,对交易过程进行监察,从而确保客户的交易是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进行的。

5.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是根本问题,没有信用意识,没有信用文化,信用就不会深入人心,也就不会形成健康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氛围。在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中呼唤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使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意识到,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时诚信、信用是一种财富,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也就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利益。

四、结束语

信用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特别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还有许多理论、技术、政策等多方面问题有待解

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相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加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范文6

为贯彻落实党的**届**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公共信用为示范,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关键,综合抓好诚信教育、信用制度、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监管、技术支撑等环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信用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一手抓诚信宣传教育,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做事到位,承诺有度,承诺兑现。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加强社会监督。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全省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实现信息化,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本意见所指企业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

(1)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依法组建省企业征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福建政务信息网,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统一采集全省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级各单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向省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许可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持该机构低成本、高效率地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省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与省政务信息平台相连接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征信。

(2)省、市、县(区)实行联合征信。对于省级数据库内容已涵盖各市、县(区)的省级部门和单位,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直接联通相应的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的采集;对于省级数据库与各市、县(区)数据库分别设置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单位负责采集各市、县(区)对口部门和单位数据,再提供给省企业征信机构。

(3)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必须支持省企业征信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机构定期、实时、方便、动态地采集数据。省企业征信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自主申报系统,拓宽信用信息渠道。数据存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时,应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对内为国家机关司法和行政提供依据,为在企业资质申请、政策审批等程序实施过程提供决策参考;对外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对于需要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无偿(指企业基本信息)或有偿(除企业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询。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时也应依法办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与企业征信机构分离,实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依法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开展专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评级)。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发展各类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企业投保保证保险,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5.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统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之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开放和共享的等级划分,实现授权查询和深度查询的权限设置。

6.加强企业信用自律。以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企业客户和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帐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7.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行业内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和组织协调,指导业内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和树立诚信意识,改善业内信用状况。

(三)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失信制裁和监管等方面的法规。

(二)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管理的需要和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分类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指标。

(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于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调查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教育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方面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七)政府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国家相关各部门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的数据库转换软件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业征信机构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等必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筹集。

(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并相应成立公共、企业、中介机构、个人四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部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有关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拟制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做好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起草我省社会信用管理地方法规规章草案;

由省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社会信用管理地方标准体系;

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失信制裁联防机制。

(三)做好基础工作

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普法教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2.做好信用分类管理和登记上报工作。各地行政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结合各自工作需要,对管理对象实行不同形式的内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收集渠道和内部评估机制,并做好信用信息的上报工作。

3.加强信用监管。各地行政机关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