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例6篇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1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任组长亲自抓,确定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计划,并落实了相应的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添制了必要的依法行政的设备和工具,做到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有条件干事。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理事。

年,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建立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常抓不懈,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加房管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区政府组织的法律培训和考试,主动接受、配合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

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授权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和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对委托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有法定依据。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客观准确、证据充分,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适当,实施执法信息公开。

三是行政执法文书适用齐全,填写规范。

四是行政执法依据充分,处理适当,载明的法定事项清晰,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立卷、归档、保管。

房产市场是我局依法行政主要部门,负责全区范围的房屋产权与产籍管理。年,围绕我局部署的任务和年初确定的目标,全各项工作得到充分落实。在职能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准、程序严、态度好、效率高”的工作标准,坚持落实“三个始终”,即始终把严格工作规范贯穿职能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严肃工作纪律贯穿职能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依法行政贯穿职能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本着对工作、对群众双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局物业处为及时解决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了物业管理投诉受理电话,并向各物业公司发放了“物业管理行政监督便民服务卡”,要求在各物管小区内公开,并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在工作中投诉受理电话有专人值班,有效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实现了业主监督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有机结合。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结合我局的业务特点和周六学习日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将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一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坚持房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房管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保证房管执法人员执法符合房管行政执法岗位规定的条件。

三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年10月份,我局举行了学法活动月活动,全面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学法氛围浓厚,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法制培训,取得了执法资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注重学习和落实各项《纲要》、《法规》,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年是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同时也进入了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阶段,局属各单位和依法行政相关部门认真以普法教育、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大力开展普法学习活动,使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实施。

重点抓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及贯彻执行工作,同时以《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办证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在房管系统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我局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第一,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2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总结部署工作。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4.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5.深入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宣传教育。

6.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7.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8.贯彻落实《、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实行岗位考试考核。

9.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

10.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农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制定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13.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4.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5.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

16.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长效机制和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和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17.针对农业管理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18.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涉农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9.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的法制频道。

20.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2.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4.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5.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2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3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提高人事法治水平,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建立结构科学、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的行政执法体制和严谨、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督体制,确立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科学、民主、法治相统一的人事行政决策制度以及权力与责任挂钩的人事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人事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各类人事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人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或制裁,人才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人事系统尊重、崇尚和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市政府《意见》对公务员观念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中的能动作用,完善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提高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以政府人事部门的积极作为参与全市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等专项工作,推进市区政府依法行政。

(一)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市“五五”普法规划,健全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建立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牵头,公务员管理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明确其确定的主要任务,增强贯彻实施《决定》,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

工作目标:联系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牵头,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为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选拔推荐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

责任处室: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要求选拔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五)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公务员管理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提出政策意见和处理建议。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职责,按全市统一要求派人参加各项专题调研和专项改革工作,相应提出政策处理意见。

三、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公务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意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求各政府部门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深入学习《决定》和《意见》。对照《决定》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报告局党组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决定》和《意见》;

2、局机关党委牵头、局政策法规处配合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决定》和《意见》;

3、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学习《决定》和《意见》,总结我局依法行政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工作目标:购买学习辅导教材,组织集中学习,适度开展宣传。

(二)建立健全重大人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程序、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增强人事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配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研究制发相关制度规范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完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审查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现象发生,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人事行政管理服务对象义务的现象发生。

建立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对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宣布失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责任处室: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中心配合。

工作目标:发文落实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定期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清理建国以来我局制发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整理各处室中心初步意见,按照全市统一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审核意见,报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完善人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政府人事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杜绝以收费、罚款等方式筹措行政执法经费的做法。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

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规范落实政府要求,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经费。同时,联系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人事行政处罚罚款收据和账户管理等事宜。

(五)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目前,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政府人事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现象,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确保《公务员法》等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侵害人才权益、扰乱人才市场秩序、影响人事人才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责任处室:

1、局公务员处牵头,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人事争议仲裁办配合,落实《公务员法》确定的各项制度规范;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3、局政策法规处、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有关制度规范;

4、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负责落实《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5、局流动调配处负责,人才服务中心配合落实《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

6、市职改办牵头,局职称处、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中心配合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政策法规;

8、市办、处、自主择业办、培训中心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法规;

9、局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人事争议仲裁法律规章政策性文件。

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起草相关制度规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配合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机构、部门机构妥善处理人事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以及事项。

(六)规范人事行政执法行为。

1、政府人事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要遵循立案调查等法定程序,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对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如实告知;

2、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量化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人事行政许可条款,依法规范人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防范和化解人事行政争议;

3、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努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人事行政执法盲点和死角;

4、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对不同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人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

责任处室:局流动调配处。

工作目标:按全市统一部署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

(七)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认真贯彻《*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定期梳理人事行政执法依据,明确岗位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人事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机制,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行动态量化考核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3、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照《*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明确岗位职责事宜,并采取措施落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梳理执法依据,起草人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执法检查,并配合局人事处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工作目标:有安排,有总结,有落实,杜绝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执法行为。

(八)接受外部监督,树立和维护人事依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1、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

2、完善人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培训、政府法制组织体系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并面向社会公布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依法受理处理人事案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健全机制,加快人事政务网站及其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处室:

1、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落实依法行政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受理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处室参加行政诉讼并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

2、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人事和人事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面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依法受理处理人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工作目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受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调查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政府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人事部门参与全市重大决策的渠道之一,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更是建设法治人事,保障人事人才管理秩序,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工作,是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贡献率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全局同志高度重视积极作为。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档案;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207-02

档案行政执法是维护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发展的基础,是保护人类活动真实历史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重要依据的举措。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防止档案违法行为。《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依法行政,有效地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发展。但是如何更加有效地依法行政,依然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需不断探讨的一个问题。“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给档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档案行政执法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现分析和归纳如下。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目的和意义

所谓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国家的档案法规,适用到具体的人或事,从而使档案法律规范在档案事务活动中得以实现的活动。档案行政执法以查处违法案件,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执法监督为主要行政执法手段。

档案法制工作以立法为基础,守法为目的。而执法是实现档案法制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档案法制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离开了执法,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档案事业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档案行政执法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促进档案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使得档案事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同时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留下更多宝贵的遗产。那么如何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使档案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这也成为所有档案工作者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档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执法是关键,如果不执行法律、法规、无论多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国家虽然在各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档案法律、法规、但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

1.档案和档案工作意识淡薄,档案法制观念不强。一直以来,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都缺乏全面的认识,档案意识淡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地位虽已确立数年,但一些人还没有树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地位观念。并不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部门,有的甚至至今还认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是“管档案而已”。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致使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工作一知半解。

2.档案工作得不到相应的重视,管理混乱,致使档案保管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缺乏认识,不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功能、作用、性质、地位及内涵。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靠行政行为实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多行政行为,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大多数单位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时都能积极配合,但是仍有些单位因为对档案工作认识不到位,配合只是应付。档案管理也处于很混乱的状态之中,没有针对档案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领导分管,没有专职的档案员等等。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导致档案保管工作条件差,没有专人负责,没有专柜存放,没有专室保管,保管条件没有任何保障,档案经常随处堆放,没有任何安全可言。

3.档案文件资料收集不齐全,不按规定归档和移交档案。很多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应归档的档案得不到及时的整理归档,存在长期不建立档案和不开展档案工作的行为。立档单位在自己职能职责范围内形成的文件材料也没有按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很多应归档的文件散落各处,或遗失,特别是很多专门档案(如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图纸档案等)没有及时收集归档。很多宝贵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发展下去会造成档案材料严重缺失,多年后这些缺失的档案很可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后患无穷。

4.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且岗位变换频繁。档案工作长期以来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很多单位和部门没有专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通常身兼数职,不能专注于档案工作,多数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没有档案工作基础,业务水平偏低,导致归档不按时,归档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档案人员素质低,导致很多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档案事业发展的大潮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前进步伐。

5.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流于形式,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档案法规在执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档案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档案执法检查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而有些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章不循,也助长了一些坏风气的形成。由于档案行政部门人员过少,在执法检查时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和部门不能及时监督。无人抓监督,无人抓落实,也就无法追究责任。档案执法有指导,无监督,表现出档案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很好的实施,档案执法流于形式,限期整改成为空口惩罚,违法行为依然继续。

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1.加强档案法制观念,巩固提高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理念。《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档案工作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档案执法人员应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严格执法,逐步强化执法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2.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健全档案管理体制,使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和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尚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健全各项法律规章,强化制约功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各机关、各部门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必须明确相关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档案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保障档案执法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还要建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各有关机关和部门既要相互监督,又要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促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的特点,将执行法律、规章的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做到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清晰,并明确执法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从而促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很多,最重要的是执法的监督问题。行政立法的效果怎样,都是通过监督来实现的。档案执法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加大对档案依法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性。只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把各项法律法规同工作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使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加大档案执法力度,严肃档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档案法》既然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就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来维护和确保档案工作应有的法律、法规地位,坚决贯彻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依规治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档案事业法制化建设和健康发展。

5.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档案法律意识,加大档案行政部门与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依法治档,实现档案事业法制化管理,档案法律知识的宣传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档案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具有较强的档案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档案法律素质这一大环境,而档案法制的广泛宣传对于增强人们档案法律意识和提升人们档案法律素质起着积极促进作用。通过档案法制的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认识到《档案法》在管理国家档案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理解《档案法》对国家管理档案范围、档案工作原则、档案机构、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档案利用、档案开放以及档案资源开发等档案事业建设方面重大问题作出的规定,是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不依法办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通过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识到在档案事务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决定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关键,也是影响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好与环、执法监督能力高与低、行使执法职能是否充分的主观因素。档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好档案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谨慎选拔执法人员,对档案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掌握档案法制和档案工作相关知识、办案方法,促使其能力和业务提高,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安排上岗执法;档案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档案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档案工作业务水平;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从而督促档案执法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如今,档案在“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城市发展大潮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档案工作各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的严格,档案事业正随着城市的发展步伐稳步向前。为了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党和国家的历史真实记录,需要我们广大档案工作者坚持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地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力把依法治档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 石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与思考[J].北京档案,2006,(10).

[2] 杨民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 推进档案法制建设[J].四川档案,1998,(2).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的中心,以现行的农林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全面推进农林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落实执法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农林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

农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机构职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宏观指导、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并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包括制订制度、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凡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局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以下统称局属执法单位),都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实施要求

1、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落实相关人员,做到权责统一。

2、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要求,促进农林执法活动“四合法”(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手段合法、处罚决定合法)、“四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

3、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

四、执法职能和分解

(一)农林局法定执法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辖区内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新品种、野生植物、基本农田、农业机械及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国土绿化、陆生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等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内动物检疫、防疫及其监督管理。

6、负责辖区内植物及森林植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设机构执法职能分解

根据农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局“三定”方案确定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按照科室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责相对应、行政许可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原则,将局执法职能分解到内设机构,主要如下: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制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的管理、局发文件的审核和文印工作;负责局重要文件、报告、审核、印发等公文管理;负责局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和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团组织建设及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专业人才培养、交流、引进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政审、专业技术职称与干部人事、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负责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党委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及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工作。

2、政策法规科:①组织农林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培训,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②负责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工作;③组织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制订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负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全县农业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农资执法管理工作;负责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处罚主体的农业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农村机械维修网点执法管理工作;开展农业执法检查及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4、县畜牧兽医局:承担畜牧业发展规划拟订;负责种畜禽(包括蚕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管理及食用畜禽产品、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实施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质量抽样检测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5、县农业工作站:承担种植业发展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和布局、肥料发展和地力保护规划、农用生产资料年度计划的拟订;承担农作物品种选育与审定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病虫测报、土壤肥力监测和种子储备管理;承担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审核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建设项目,并承担耕地抛荒监督管理。

6、县农机管理站:承担农机发展规划的拟订,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农机试验鉴定;负责农机维修、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实施农机产品质量抽样检测。

7、县农业经营管理站: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监督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调处;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违法案件的处罚。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8、县林业工作站:拟定绿化造林规划,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森林资源调查、建档和食用林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9、县产业信息站:组织拟订全县农林业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农林业的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教育培训、科技宣传工作,并承担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10、森林公安局: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生态资源保护等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依法护林意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业务指导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全县林地、林木、陆生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协调和处理林业生产治安事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案件;负责全县的森林消防工作,履行县森林消防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承担上级党政机关、林业和公安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11、行政审批科:依法承担县农林局的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制定、实施和监督各项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时限等。统一受理即办件和承诺件行政审批、初审转报文件的审核、签发、批复和转报。对需前期勘验和专业审查的审批事项,负责协调督促本局相关职能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林窗口日常管理,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与安排。

(三)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能分解

1、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负责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管理;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行为。

2、县植物检疫站:负责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及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调查,依法采取控制、封锁和扑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播;承办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发放植物检疫证书;依法在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为。

3、县森林植物检疫站: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及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调查,依法采取控制、封锁和扑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播;承办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发放森林植物检疫证书;依法在车站、机场、港口等场所执行植森林物检疫任务;负责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为。

五、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一)行政许可

基本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目录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各类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履行告知和说明义务,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依法组织听证;依法审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得刁难申请人或者故意对申请人的申请拖延不办,不得借办理行政许可之机乱收费。

标准:各类行政许可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

(二)行政监管

基本要求:根据农林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行政监管的程序要合法、时间要合理,实行行政监管档案制度,做到每次监督检查有记录、有分析,形成一套完整的被监管对象信息的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工作机制,实现行政监管的制度化、经常化。

标准:避免因行政监管失控,导致损农违法行为或农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处罚

基本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农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查处各类农林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须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手段合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须保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执法文书规范,量罚得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施罚缴分离制度。

标准: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正确率达到98%以上。

(四)行政强制

基本要求:依据农林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主体要合法,法律依据要正确,程序要合法,不得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标准:行政强制决定的正确率达到98%以上。

(五)行政确认

基本要求:依据农林法律法规受理当事人的行政确认申请,严格审查事实依据,及时作出行政确认决定,依法公示确认结果,做到行政确认客观、无误;建立行政确认档案材料,做到行政确认有据可查。

标准:行政确认正确率达到100%。

(六)行政征收

基本要求:农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法律依据要充分,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公示,出具的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经营性收费票据,征收的财物要及时上缴国库。

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正确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局党组和局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农林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结合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明确内部过错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五五”普法实施,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依法执业相关管理制度范文6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整合卫生监督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遵循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支队伍对外,整合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划片设置、综合执法”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促进依法行政。

三、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主要任务概括为:综合执法、加大力度、严格管理、统一规范、加强督查。

(一)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

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根据依法行政、综合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依法监督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卫生秩序和健康相关产品等。通过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权,统一对外实施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避免执法分散和效率低下,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参照依法执业诚信示范医院评比标准以及市卫生局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规定,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管方案,对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查,全面了解民营医疗机构技术准入、人员资质、传染病防控、医疗广告、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评比,成绩优者授予医疗质量优秀单位称号,成绩差者予以公示并督促整改。

建立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五项制度”和“两项机制”五项制度”即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制度、信息变更实时报告制度、法人约谈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两项机制”即民营医疗机构引导扶持机制和退出机制。

(三)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坚持公开选拔、择优任用的原则;二是建立监督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全面履行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一是统一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明确卫生监督人员准入条件。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明确培训形式、内容和要求;三是完善卫生监督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通过完善资格、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严格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统一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标识、证件证章与编号管理,按照《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一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规范,依法强化各类执法行为的管理。

一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向社会公开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内容和依据,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和管理制度,统一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和档案管理要求,完善行政许可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统一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三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统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统一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种类、填写要求和编号管理;

四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强制行为。确保卫生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执法监督与稽查

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一是统一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二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标准;三是统一明确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条件和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四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稽查的内容、程序和稽查标准。通过规范对卫生执法的监督与稽查工作,按照《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增强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卫生行政执法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形成。

四、综合执法主要内容

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市卫生监督所拟定全市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区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监督科室对所辖片区的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综合执法。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二)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依法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

(五)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场所、学校卫生等生活、生产、学习环境的卫生。

(六)依法查处各类大案要案;

(七)指导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

(八)督导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九)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十)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稽查;

(十一)受理查处举报投诉;

(十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实、处理和上报;

(十三)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十四)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七)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十八)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卫生指导与服务。

(十九)承担上级交办或督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监督管理职责。

五、综合执法具体实施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103号)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实践的需要。卫生监督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实施综合执法,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是解决当前监督执法所面临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

充分利用现有的有效的卫生监督资源,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改变以往分散单一的专业执法模式,加强以区域责任制为主的职责分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片区管理执法模式,确保纵向不重叠,横向不交叉。新的执法模式不仅在职能上体现综合执法,更有利于培养综合型的执法人才。

每片区管辖三个行政区,市卫生监督所对外勤监督科室职责及人员进行调整。将全市15个区划分为五大片区。每片区配置6-8名监督员,实行片区内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遵循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各片区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组织机构仍以“科”作为建制单位,片区负责人即为科长。纵向上,科长负责原承担的专项业务工作的协调、联络、汇总、通报。横向上,科长对所管辖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总负责(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单列、另指定一名医疗专项监督工作联络员)五位所领导分别参与各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各监督员(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各科室对辖区内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应达100%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各监督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部署、安排、指导、督促科室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督执法任务。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事务,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二)争取政府支持。尽力解决和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办公条件,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和监督稽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编制《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和整合监督执法人员,设立相关科室,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和在岗经常性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既熟悉卫生法律法规、又熟悉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卫生执法队伍,以适应日益完善的卫生监督体制和综合执法的需要,

(五)规范执法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并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求》使用和制作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