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4 21:13:17
李凯尔特认为按照狄尔泰的做法,人文科学还是依赖于自然科学,并没有取得与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李凯尔特认为“从自然和精神的对立进行的分类研究,不能达到理解经验科学之间实际存在着的差别,然而问题却首先取决于这种区别。”他提出了用自然和文化的质料对立去取代自然和精神的对立,同时用历史概念和普遍规律概念的形式对立去去代取代自然科学方法与精神科学方法的区分,根据以上原则,李凯尔特将经验科学成功地区分为自然科学与历史的文化科学。
二、形式分类原则,普遍化方法与个别化方法的对立
李凯尔特强调仅凭质料原则“还不够,必须用一个形式的分类原则来补充这个质料的分类原则”他认为,自然科学与历史的文化科学在形式上的区别表现在它们各自形成自己的科学概念时所采用的原则的对立——即自然科学的普遍化方法与历史的文化科学的个别化方法的区别。在李凯尔特看来,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历史的文化科学都是对直接经验材料的改造,对现实本身的简化,这是因为概念是普遍的,我们不可能将现实的无限的个别的东西都纳入到概念中,概念与现实之间永远存在一条鸿沟,希望概念像镜子一样完全反映出现实之物是不可能的,因此,“认识不是反映,而是改造”。
那么科学概念如何才能把握现实呢?李凯尔特首先从概念与现实的关系入手,提出现实的“异质连续性原理”。李凯尔特认为概念不能包摄现所呈现出的连续性和异质性;但理论上,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显示所呈现出来的这两种特性,科学对现实的改造和重构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用同质的连续性来改造现实的异质的连续性,这是一种普遍化的方法,自然科学把与任何价值都没有联系的事物和现象看作自己的研究对象,它的目的在于发现同质的普遍联系和规律;而另一种是把现实的连续性改造为现实的间断性,历史文化科学就采取这种方法,它以分割现实的连续性为代价而保存现实的异质性。要研究历史文化科学,就必须注重对象一次性发展的特殊性和个别差异性。
只有个别性才对文化价值有意义,才是本质的。即采取将异质的连续性改为异质的间断性的方法,为了防止科学概念变为个人纯粹主观意愿的产物,只有将它建立在一个“先天判断”的基础上才是可能;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通过这种先天的价值原则就能把所给的现实材料中的本质成分与非本质成分区别开来;所以为了搞清楚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研究方法的不同特点,就必须厘定两者形成科学概念所各自遵循的一般原则的不同。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选,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以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是本奖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下称市评审委)。市评审委主任由市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市评审委下设若干个专家评审组,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的成员不作固定,每次从专家库中选定。每个专家评审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专家评审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
第六条市评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三章申报
第七条凡在**市的科技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均可申报。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第八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选入学会正式刊印论文集的论文。
第九条申报评选的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炼、逻辑严密。凡属综述文章、考察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及出版的书籍等均不列入申报。
第十条申报评选的时间应为该次评选年限范围的第一年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一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律用中文书写),申报论文文种为中文(外文版的须翻译成中文)。市级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由所在学会汇总后统一向市评审办申报;县区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经县区科协汇总后统一向市评审办申报;没有参加自然科学学会的科技工作者论文可以送同一专业的自然科学学会或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市评审办申报;高校、省市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论文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直接向市评审办申报。
第十二条数人合作的论文,申报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名义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第四章标准
第十三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设奖数量比为1:2:3,原则上一等奖设10篇,二等奖设20篇,三等奖设30篇。实际评奖数量根据申报论文质量情况具体确定,可以少于上述奖项数,但不能超过。
第十四条评奖标准:
(一)凡在理论上、学术上处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论文;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有发明创造的论文;对本学科发展有重大突破或在推动学科发展上有较大贡献的论文为一等奖。
(二)凡在某一研究领域中有创新的观点,其学术水平属省内先进、市内领先地位;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论文为二等奖。
(三)凡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观点,其水平属市内先进、行业领先地位;或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能产生一定影响的论文为三等奖。
第十五条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要兼顾工、农、医、理、综合交叉等学科的论文分布。对同一作者、同一研究领域的多篇论文,一般只可获一项奖。第一作者为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指时的年龄)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入选。
第五章评选
第十六条评选工作按专家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审委终评两级进行。
第十七条专家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每篇论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和办法由市评审办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评审办根据各专家评审组对论文的评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向市评审委提出评奖建议。
第十九条市评审办向市评审委推荐一、二、三等奖建议论文时,应附下列材料:
(一)参评论文目录清单;
(二)专家评审组人员名单;
(三)专家评审组评分汇总表及推荐为一、二、三等奖论文的名单。
一等奖论文原则上须附检索报告。
第二十条市评审委对市评审办提出的评奖建议进行审定。
第二十一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拟奖作品应当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拟奖作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审办提出,由市评审办组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评审委作出处理决定。
评选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告。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二条评选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由市政府拨款。一、二、三等奖的奖金额度由市评审委确定。
第二十三条市评审办向获奖者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获奖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的依据。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获奖者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市评审办报请市评审委撤销获奖者有关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获奖者因著作权等引发的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第二十六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第二十七条评审人员如有等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其取消评审资格等处理。
第八章附则
从申请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过程来看,可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管理重点各不相同,只有针对性地把握其管理要点才能获得最大效益,达到管理的最优化。
1前期管理
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管理是前提性的基础工作,只有这一步做好了,才能保证下一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前期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搜集信息;做好申报项目动员工作,让每一位有条件的研究人员都积极主动地申请资助项目;开展系统的申请书写作培训讲座,严格申请书的规范性审查;严格项目预审与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注重依托优势学科,提高申请书的竞争力。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帮助研究人员提高基金课题的中标率则是科研管理人员工作的重点。对于科技人员而言,获得这一国内最高水平的科研基金的资助,更是其科研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客观体现。
2中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期管理是整个管理过程的中间环节。这一环节主要是对获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负责人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对每一个项目执行期的情况都应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不良情况的出现。通过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中期管理情况的分析,以及在检查评估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研究认为中期检查评估能够起到较好的督促与纠错作用。对于可控因素,通过科学的过程控制可以及早识别隐患,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克服技术难点并化解风险,对于一些不规范现象予以进一步规范。例如,对于研究内容需做较大调整,建议项目负责人提出正式申请报请自然科学基金委知晓并批准,特别是在技术遇到瓶颈或是实验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为其提出解决方案、参考或找出新的研究点。对于检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顺利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提醒,尽早按规定时间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延期申请。对于实验记录不规范的,要督促其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并加强今后实验记录的抽查与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检查后的追踪与评价,分析检查后的管理实施效果。
3后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期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在这一阶段,不但要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而且要对验收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跟踪管理,关注其成果转化情况,因为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研究成果得以应用,促进社会进步。在后期管理中,必须充分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宏观上要管理住,微观上要搞活。也就是说,在进行后期管理时,必须同时注重发挥基金委、科研单位及项目主持人的积极性,共同协力进行多层次的管理。基金项目的后期管理涉及基金委、受资助单位和受资助者即项目主持人三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只有这三者默契配合,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基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才能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后期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过程,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衔接,单纯地依靠做好某一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难提高整体管理效益与水平的。只有将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每一阶段不同的管理要点采用正确的管理思路与管理方法,才能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效益,实现其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一、通过课堂教学进行德育渗透
1.培养爱国主义思想
在备课时,要努力做到挖掘教材,揭示“知识点”和“德育点”的内在联系,在教学中把二者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例如,讲《养蚕》一课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学生介绍我国是世界上利用蚕丝最早的国家,为人类利用生物资源开创了先例。公元前2世纪,我国的丝和丝织品就开始运往西亚和欧洲各国。在讲《磁铁》、《纸》、《鞭炮》等课时,向学生说明指南针、造纸术、火药都是我国古代的发明,有的发明早于世界其它国家几千年。通过多种手段向学生渗透爱国思想,能够做到晓之有物,情有所动,具体、形象、生动。
2.进行科学自然观的启蒙
教育充分利用自然科学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进行科学自然观的启蒙教育。通过教学有关水、空气、动物、植物、地球和宇宙等知识,让学生感知自然界是由物质构成的;通过指导学生做各种观察记录,使学生领悟到自然界中的物质都在永恒变化着,并且变化是有条件的,使学生对浅显的唯物辩证思想有初步的了解。教学《电能》时,通过电可以转换成声、光、热、磁、动力等,启示学生物质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物质是不灭的。讲《有趣的食物联系》、《水·土·植物·人》等内容时,向学生揭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
3.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
自然教学中,要通过大量的观察与实验,造成一个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德育环境。要抓住学生思想的闪光点,向学生进行科学态度的教育,形成科学求实的学风。在自然课的教学中,有很多的观察或实验,由于受到非本质因素的影响而使学生产生误解。因此,应特别注意教育学生要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
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并由此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促使人们积极思维,认真探究,不断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思维的这种心理品质,心理学上称之为“问题意识”。古今中外一些杰出的学者,都十分重视对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一、学生问题意识的现状分析
1.无疑可问。传统的结论性教学,教师讲,学生听,学生习惯于教师给出现成的结论或答案。同时,学生的练习和测试也通常是建立在一个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的原则上,这种封闭式教学的结果必然使学生从不怀疑教师给出的结论,而且面对本来就有多种答案的大多数问题也不可能产生探究多种答案的意识。
2.不敢问。从学生心理角度分析,主要是由于他们存在自卑紧张的心理。许多学生怕提不出“好问题”而被老师看轻或被同学取笑,因此他们宁可把问题放在头脑里,也不愿将它提出来。
3.不知怎样问。部分学生由于基础差或缺乏思维能力,碰到问题不知怎样提出来,更提不出有深度、有新意的问题。
4.没有机会问。课堂上大多数的教与学行为均有教师或部分优生包办代替,其他学生得不到发言的机会。
二、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重要意义
1.培养问题意识,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知发展
有人打过这样一个比方:人的知识好比一个圆,这个圆由问号组成,问号越多,则圆周越长,圆面积越大,意味着人的知识越多。具有问题意识的学生常常会问自己“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为解决这些问题,他们会启动思维,搜寻头脑中的原有知识,对其重新分析、理解,从而对知识的掌握更为深刻。此外,解决问题的欲望还会促使他们去查阅资料,请教别人,这就使他们的知识得以扩充。在积极的思维、探索过程中,零星的知识变得系统有序,原有的知识结构更为完善、合理,这就提高了建构知识的能力,为今后的知识撷取创造了有利条件。
2.培养问题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发明创造是人类进步的灵魂,一切发明创造都始于问题的产生。陶行知先生曾说:“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是人类的宝贵品质,因为问题是科学发现的前提,是新思想诞生的曙光,是创新精神的萌芽。强调问题意识不但促使人们不断发现问题,还会促使人们去解决问题,直至有新的发现。在此过程中,人们的多种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得以发展。
3.培养问题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性
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的过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能使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在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过程中,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动参与者、成为知识的积极探求者。他们由此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他们的个性品质会得到锻炼,主体性逐步形成和发展。
三、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实践
(一)、营造民主“土壤”,强化问题意识氛围
学生问题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教师在教学中民主意识的缺乏,课堂教学气氛的不融洽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此,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我们首先做的工作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营造民主的气氛。
1.消除心理障碍
由于旧的教育思想的影响,学生认为“问”的内容就是指对教师讲授的新课没听懂、没学会的地方。这样一来,差生不敢问,因为一旦问了就表示没学会、没听懂,轻则遭到同学讥笑,重则会遭到教师的训斥;优等生则认为都听懂了,学会了,没什么可问的。这样就造成了没人提问题的尴尬局面。针对学生的这种情况,我向学生做了解释:质疑问难不单针对教师所讲的内容、不理解没学会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想法、不同见解或由当堂某一内容联想到的一些更有深度的问题。这样既可以使你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更加扎实,又可以锻炼你们的求异思维和超前思维。差一点的学生对所学的内容如果真有问题,没学会,不要有顾虑,人的思维是有差距的,有问题很正常;都没有问题才不正常呢?
2.构筑民主平台
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这正是问题意识的表现,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爱护和尊重学生的问题意识,师生之间要营造融洽、宽松、平等、合作的民主平台。以消除学生在学习中、课堂上的紧张感、压抑感和焦虑感,学生的问题意识就可以获得充分发挥和显示,各种奇思异想、独立见解就会层出不穷。凡是能提出问题的学生在课堂上让他自圆其说;凡是问题中的合理成分,要重在肯定,对不合理成分用积极的态度挖掘出闪光点。在问题性教学的开始阶段,为了让学生敢提出问题,我采取写纸条的方法:上课前每位学生预发一张小纸,让学生把问题写在纸条上,教师集中后归类再把学生提出的问题一起展示。
3.实施成功教学
学生渴望成功,成功将更能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所以,教师要善于运用有效的激励手段,通过精心设计符合不同知识基础和能力水平的问题,为每个学生的成功创造条件和机会,假如学生有时提出了不合理的问题,也要首先肯定学生思考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然后共同分析思维不合理的原因,让学生自悟自明,获得成功的喜悦。
(二)、引发认知冲突,激发问题意识形成
所谓认知冲突,就是学生原有知识经验与新的学习任务之间的矛盾冲突。认知冲突造成学生认知心理的不平衡,从而使学生产生解决这一冲突实现新的平衡的需求,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从而激发问题意识形成。
1.创设问题情境
思维通常是由问题情境产生的,而且是以解决问题情境为目的的。因此,教师无论教学的整体过程,还是在教学过程中的某些微观环节,都应十分重视问题情境的创设。(1)通过演示实验创设问题情境,引发认知冲突。例如:我在组织“观察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实验教学时,让学生往试管中澄清石灰水内吹气。问学生:a.吹入的主要是什么气体?b.观察到什么现象?c.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实验现象?让学生边实验、边观察、边思考。其中一个学生观察到吹入CO2时间久了沉淀溶解了的现象,提出“为什么沉淀会溶解?”这一问题。(2)通过揭示日常概念与科学概念之间的矛盾来创设问题情境。学生在接受课堂教学前已有了一些非科学的观念,这些观念可能妨碍学习新知识。例如:他们认为往浓硫酸中加水与往水中加浓硫酸是一样的;在煤上洒水比不洒水放出的热量多等。因此可以从这里入手学习浓硫酸的稀释、反应热等。又如鲸为什么不是鱼?蝙蝠不是鸟?通过这些概念和说法的并列提出,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再引导他们去解决产生的问题。(3)联系STS(科学、技术、社会)设置问题情境,学生会觉得具体、亲切和现代感,同时反作用于STS,养成热爱生活、热爱科技、勤于思考的优良品质。例如在讲机械运动时,可渗透同步通讯卫星、宇宙飞船进入空间站的对待等;在讲电阻后,可介绍利用超导制成的磁悬浮列车等。(4)通过谚语、民俗、典故等设置问题情境。一些当地的谚语、民俗、典故学生耳熟能详,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五九六九、沿河插柳”把这些生动、鲜活的来自群众的精粹引入课堂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引导学生赞美劳动人民智慧的同时,探究“为什么会这样?”“一定要这样吗?”,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2.走进“最近发展区”
所谓“最近发展区”,是指教师所传授的知识是以学生现有的认知为基础的,是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获取的,也即我们平常说的“跳一跳,摘果子”。心理学认为,人的认知水平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已知区”、“最近发展区”和“未知区”,它们的关系是:
人的认知水平就是在这三个层次之间循环往复、不断转化、螺旋式上升。如果我们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注意设置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贴近的认知目标、学习内容,那么必将能激发学生主动探索新知识,从而激发起学生的问题意识。使新旧知识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有机联系的认知结构,如“植物细胞在什么条件下发生渗透吸水?”这类问题使学生感到厌烦,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若换个角度问:“为什么卖菜的人经常给蔬菜洒水?”这样提问,学生感到特别新鲜,就会激起学生的问题意识,完成知识的巩固和深化。
3.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
在重教轻学,重智轻能,重结果轻过程,重统一要求轻独立见解的传统教学模式下,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强烈问题意识的学生。因此,要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既能体现教师主导作用又能体现学生主体作用的教学模式在不断涌现。例如,“四导式”创新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四导”,即导趣、导疑、导思、导创。它的程序结构如下:
教师
学生
这种教学模式体现了“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疑为主轴,动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把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作为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实施自学、启发、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对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有很好的作用。
(三)、活化思维方法,促进问题意识发展
关键词:自然科学 诠释学解读 自然科学诠释学
abstract:the hermeneutical studying of natural sciences is not necessarily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and is not necessarily in agreement with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but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must be the hermeneutical studying of natural sciences.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may be philosophical, and may be not philosophical; and the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kinds, i. e., the ontological and the methodological.
key words: natural sciences; hermeneutical studying;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s
在讨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或诠释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的时候,人们有时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与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肯定等同起来,似乎只要对自然科学进行诠释学的解读,就自然会对“自然科学诠释学”持一种肯定态度。
实际上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因为“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与“自然科学诠释学”这两个表述都可以是多义的。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个表述。
1、“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的三种含义
“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是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也可以是作为一种方法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还可以是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
首先,“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指“把自然科学看作是诠释学的”。
这种含义所表示的实际是一种实质性的判断,即,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都是诠释学的。在这种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可以等同于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肯定。
但是,在以下的另外两种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都未必就肯定“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
“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的第二种含义:指一种方法,即,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
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这在逻辑上并不必然意味着自然科学一定就被看作是诠释学的了,正象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科学,人文科学并不因此就被看作是自然科学的了一样。
但用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可以意味着还能够用其它非诠释学的方法来解读自然科学。也就是说,我们对自然科学有着多种解读方式,而诠释学的解读只是其中的解读方式之一。当然,“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作为方法表述,也可以是有所偏向的,即,虽然我们对自然科学有着多种解读方式,但诠释学的解读是最好的一种解读方式。
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一般认为其本身不能是自然科学式的,而应该是属于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式。由于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一般来说又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或者说,诠释学在一般情况下都会是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所以,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一般都被看作是诠释学式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以自然科学的方式来解读自然科学的可能性。虽然数学式的计算无法把握数学这门科学的本质,物理实验方法也不能把握物理学的本质,但我们不能先天地拒绝对数学的数学式研究,不能先天地拒绝对物理学的物理学式的研究,更不能先天地拒绝以所有自然科学都共用的说明方法或现成方式来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以自然科学的说明方法或现成方式来研究自然科学是解读自然科学的可能方式之一。
然而,如果我们把对自然科学的自然科学式解读在根本上完全排除在诠释学解读之外,或者说,如果我们把“诠释学解读”只看作是解读自然科学的方式之一,哪怕是看作最好的一种解读方式,这都可能是成问题的。因为严格说来,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都将是诠释学的解读,也就是说,在本质上我们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即使自然科学的现成方式或说明方法,也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
由于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都是诠释学的,所以,“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样的说法也就因此变成了一种同义反复。这种同义反复就方法论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说“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仍然是有意义的,而且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展示着一种真理,即,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就是诠释学的解读。这是“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这种说法的第三种重要含义。
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都是作为此在的人的一种解读,都是在生活世界中的解读,都隶属于人的生存方式。它因而也注定隶属于对存在的理解和解释,隶属于人与存在的相互归属。它必定是人生视域的融合,必定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必定属于诠释学的经验。它肯定也是对ereignis之“音信”的一种“引出”和“保存”。总之,它注定都是诠释学的。
但是,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因而会随同存在的命运,随同ereignis,而经历种种变化。由此,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就有可能变成以自然科学的现成方式来进行,以近现代的技术方式来进行,或者说以对象化的方式来进行。如果是这样,对自然科学的“引出”(her-vor-bringen,bringing-forth)式的解读就会变成“逼出”(herausfordern,challenging forth)式的解读,对自然科学的“看护”式的解蔽就会变成强硬的“设置”(stellen,to set up),对自然科学的逗留式的“保存”就会变成“常备储存”(bestand,standing-reserve)。实证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就是这样,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也正在蜕变为这种解读。
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是存在的命运,但又无视和拒斥形而上学或存在论哲学,从而不承认自然科学诠释学。所以,当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沦为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方式的时候,虽然它的解读方式在本质上仍然是诠释学的,但它否定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又由于这是存在的命运,所以我们不能禁止这种解读,也无法禁止这种解读。我们只能“虚怀若谷”、“泰然任之”,让存在的造化或ereignis自行化之。
但无论如何,对自然科学的任何解读在本质上就是诠释学的解读,这是“解读自然科学”这种事情本身的自行显现,自行解蔽,因而是本来意义上的真理。任何科学哲学家、任何科学元勘(science studies)家、任何科学社会学家或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当然也包括任何科学诠释学家,都跳不出诠释学的范围。即使对诠释学抱有敌意的实证主义者和科学主义者,在本质上也是对自然科学进行着诠释学地解读。
2、为什么说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本质上也是诠释学的?
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看作是标准的科学哲学,它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也一直被看作是标准的解读,从而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一般人对自然科学的看法。在常人看来,自然科学就是实证主义所说的那种“实证科学”。就连努力以诠释学来为人文科学在科学的殿堂里争得一席之地的狄尔泰,在自然科学观上也实际成了实证主义的俘虏。
实证主义强调自然科学的“实证性”。也就是说,科学是对观察材料的归纳,是能够被观察实验所检验或已经被观察实验所检验过的正确结论。即使一个理论或命题不可能被完全证实,它至少也是能够被确证或已经被确证了的,否则就不是科学。自伽利略以来被公认的自然科学就是这样的科学。
这种“实证的”自然科学也就是“客观的”科学,是与主观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的,“实证科学”中没有任何幻想的、感情的、愿望的东西,它也与形而上学的“思辨”没有任何关系,它拒斥形而上学,拒斥存在论,拒斥传统意义上的哲学。
由此,实证主义者必然都象狄尔泰一样,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自然科学在方法上是对自然界的“说明”,是把具体的观察事实归属到一般规律之下,用普遍必然的数理规律来说明有关自然界的具体事实,因而与诠释学的“理解”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也都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没有目的的、自在的并受普遍必然自然法则所支配的物理事实,因而与人文科学所理解的精神也有着本质的区别。与狄尔泰不同的是,实证主义把“实证的”自然科学看作是唯一的科学,看作是人类认识的最高阶段,把人文科学连同诠释学、形而上学、存在论等都看作是非科学的,或者说是前科学的低级认识,仅仅比神话和宗教略高一筹。
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实证主义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为什么它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解读在本质上却是诠释学的呢?
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看作现成的结果而忽视自然科学的历史性,它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解读所采用的正是自然科学本身所采用的现成方式。自然科学把自然物看成是现成的,实证主义由于把这样的自然科学看作是人类认识的最高形式,因而也以这样的方式把自然科学本身看作是现成的。当它感觉到自然科学的发现过程难以现成化的时候,它甚至就把“科学发现”排除在科学哲学之外,而专注于对自然科学现成结论的辩护或逻辑分析。
那么,这种现成的解读或对象化的说明还是诠释学的吗?
由于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正是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方式,所以,“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是不是诠释学的问题”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是不是诠释学的问题”显然是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说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是诠释学的,那么,我们也必定同时承认了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是诠释学的。由此,我们的问题就变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
我们要说的是“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在本质上”的意思指的是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因而,我们的意思是: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是诠释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也是诠释学的。那么,为什么“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是诠释学的呢?
根据海德格尔的分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与“自然科学对自然的认识”,作为现成的认识方式,都是此在在世操劳活动中源始的理解和解释的一种蜕变。源始的理解和解释显然是诠释学的,但是,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蜕变,作为“说明”,这种现成的认识如何还是诠释学的呢?
如果按照狄尔泰的说法,现成的认识或“说明”在方法论的意义上不是诠释学的。但是,我们是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来使用“诠释学”这个概念的。“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所要讨论的是对存在意义的把握。这样,无论是源始的理解和解释,还是蜕变之后的现成认识或“说明”,都属于对存在意义的把握,尽管现成的认识或“说明”是已经蜕变了的对存在意义的把握。另外,正因为现成的认识或“说明”是源始理解和解释的一种蜕变,才表明它是来自于理解和解释的,它因而在本质上归属于理解和解释。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蜕变,所有现成的认识或“说明”必定与理解和解释一样,最终都是诠释学的。
如果按照海德格尔后期的说法,那么,诠释学就是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音信的引出和保存。由此,蜕变之后的现成认识或“说明”虽然不是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之音信的“引出”和“看护”,但无论如何也仍然属于对存在或ereignis或诸神之音信的“保存”,尽管是非本真的、强制性的“保存”。
近现代科学的现成的认识方式又被海德格尔看作是对象化的认识方式,也就是把被认识者看作是可以被操控、被预置、被占有的对象,让被认识者始终处于被设置的对象化状态。由此,对象化的认识方式在本质上也就是近现代的技术方式,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方式与近现代科学的认识方式一样,都是这种对象化的、近现代技术的方式。但是,这种对象化的技术方式同时也是以人——实证主义者——为唯一主体的,是作为唯一主体的人——实证主义者——对自然科学的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而这种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又必定始终是以其原有的基本方案或前结构为指导的。实证主义者就是以实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设置、预置、操控和占有自然科学,它对自然科学的解读因而就不可能是纯粹客观、超然和中立的。这种解读注定是诠释学的。
实证主义是伴随着近现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它一方面影响着近现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 ,另一方面又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影响。它因而是哲学与自然科学相互对话的一种结果,是视域融合的一种结果。当这种“视域融合”大致定型的时候,也就是当实证主义开始成熟的时候,它对自然科学本身的再“阅读”就正式形成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或自然科学观。
实证主义者解读自然科学的“先见”就是实证主义哲学,而实证主义哲学的要害就是排斥人的其它的认识形式和理性形式,把人的认识甚至人的生存简化为“实证认识”,把“实证认识”当作人类认识的最高的、唯一合理的认识形式。实证主义者就用这种实证主义哲学来强求自然科学,并把被公认的自然科学都看作是这种“实证认识”,而不管自然科学本身究竟是不是纯粹的“实证认识”,也不管在本质上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实证认识”。
3、“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多种含义
在分析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解读的时候,我们同时已经表明自然科学本身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也是诠释学的。鉴别出实证主义解读的诠释学性质以及自然科学本身的诠释学性质,需要生存论-存在论的或形而上学的反思和追思,实证主义天生缺乏这种反思和追思的能力,所以它既不知道自身解读的诠释学性质,也不知道自然科学本身的诠释学性质,它因而否认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
除了实证主义者以外,其它科学哲学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比如,批判理性主义的波普尔、历史主义的库恩以及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诠释学家等。但是,即使在认可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这些学者中,他们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理解也是极其不同的。
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不同理解与对诠释学本身的不同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诠释学经历了从古代到当代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诠释学,所以今天在我们谈及诠释学的时候,会出现不同意义上的诠释学。大致说来,诠释学的主要类型有:古代赫尔默斯意义上的诠释学、中世纪圣经诠释学、近代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和20世纪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
古代的诠释学直接来自于作为诸神信使的赫尔默斯,主要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解读来传达神的消息和旨意,也包括占卜术。中世纪的诠释学主要是圣经诠释学,但由于自然被看作是由上帝所书写的大书,所以对圣经的解读也包括了对自然的解读。如果我们就古代和中世纪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和诠释学来讨论问题,那么,自然科学诠释学的正当性是不成问题的。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诠释学,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就是自然科学。
但是在今天讨论自然科学和诠释学的关系问题的时候,我们所说的自然科学一般已经不是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了,我们所说的诠释学在许多情况下也不是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当我们提到自然科学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自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的自然科学,这一点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我们在今天提到诠释学的时候,我们所想到的东西可能仍然是很不相同的,即使排除了古代和中世纪意义上的诠释学,我们对“诠释学”这个词还会有极其不同的用法。
原因就在于,虽然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已经把诠释学推进到了生存论-存在论的层次上,但与他们二人同时代的甚至今天的许多学者仍然不了解生存论-存在论层次的诠释学哲学,仍然顽固地把诠释学看作是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这一方面是由于海德格尔思想的晦涩和艰深阻碍了生存论-存在论诠释学的传播,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工作又主要借助于人文科学和哲学史来进行;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狄尔泰在诠释学领域的影响太大了,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已经长久地铭刻在了人们的心中,使得新的生存论-存在论诠释学在许多人的心中一时还难以赢得其地盘。
在自然科学与诠释学的关系问题上,许多人文科学学者或主要讨论人文科学的学者在提到自然科学的时候,往往沿袭狄尔泰的说法,在对自然科学还没有深入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观点,把自然科学看作“实证科学”,从而“先天地”否定了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倒是象波普尔和库恩这样的科学哲学家首先破解了实证主义的迷思,主张自然科学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但是,即使这样的科学哲学家,他们虽然否定了狄尔泰的实证主义自然科学观,却仍然没有能够超越狄尔泰的诠释学范畴。他们所说的诠释学仍然还是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只不过他们认为自然科学不是实证主义所说的那种“实证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在“理解”问题上没有本质的区别,或者自然科学的基础与人文科学在“理解”的问题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虽然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承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但是他们的诠释学仍然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诠释学。
波普尔在《客观知识》中说,他想对诠释学做点贡献 。但是他的所谓贡献的一个方面,就是把适应于人文科学中的诠释学,经过改造以后再引申到自然科学领域。而他的改造也不是把方法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改造成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而是用他的“客观知识”或“世界3”来克服狄尔泰们对“世界2”的迷恋,使主观的诠释学变成客观的诠释学。客观的诠释学以“世界3”为中心,而不是以“世界2”为中心。然而,波普尔的做法不仅仅是远离了主观心理活动,它在本质上更是远离了人的生存本身。更准确地说,波普尔甚至根本就没有达到人的生存的层次,也没有触及到物的源始存在。虽然他的三个世界理论似乎是在提供一种存在论,但由于他的朴素实在论的局限性,他的这种“存在论”在20世纪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存在论哲学。就他的整个思想而言,他的朴素实在论只是他的批判理性主义的一个非批判性的前提,而他的三个世界理论连同其整个批判理性主义科学哲学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的哲学。与此相应,他的客观诠释学以及他对“诠释学”这个概念的使用等也都是方法论上的。
对于库恩的科学诠释学思想,人们往往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是应该的。在科学哲学界,正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鲜明地展示出了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虽然他在这本著作中没有提到“科学诠释学”这个术语;另外,这本书作为历史学派的代表作,实际上也已经涉及到了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但是,库恩对于欧洲大陆的生存论-存在论哲学或现象学的诠释学也的的确确是非常陌生的。他是不自觉地触及到生存论-存在论的,而且在他不自觉地触及到生存论-存在论以后,他也一直没有自觉地进入生存论-存在论哲学。当库恩在晚年明确地讨论诠释学问题的时候,他的诠释学概念令人遗憾地仍然还是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概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库恩仅承认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而不承认常规科学研究是诠释学的原因。
在自然科学诠释学家那里,作为生存论-存在论的诠释学终于受到了重视,而且他们也正是在胡塞尔、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等哲学家的影响下,才明确提出自然科学诠释学概念的。由于超越了方法论的幽禁,他们不是象库恩那样保守和谨慎,而是宣称自然科学自始至终都完完全全地是诠释学的。不过,自然科学诠释学家与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两个阵营,前者在分析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的时候,也经常地援引文化的、社会的、政治的因素,甚至有使科学诠释学演变成科学文化学、科学政治学或科学社会学的趋势。劳斯(joseph rouse)就把他的自然科学诠释学看作是“作为政治学的诠释学”。总之,在自然科学诠释学家这里,虽然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被吸收了过来,但他们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并不都是纯哲学的诠释学,而是具有多种不同意义的诠释学。
4、自然科学诠释学与自然科学的常规研究方法
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多种含义和不同用法容易引起混乱,尤其容易把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与科学方法论所讨论的自然科学的实际研究方法混淆在一起,从而使得一般的自然科学家觉得自然科学诠释学与他们实际从事的自然科学研究根本不是一回事,或者使他们觉得自然科学诠释学完全是胡扯。所以,有必要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含义和用法加以澄清,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适用范围加以界定。
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强调对精神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作为生存论-存在论哲学的诠释学强调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和解释。在前者那里,对生命和精神的理解和解释是必须从生命和精神出发的;在后者那里,则明确展示出了理解和解释的前结构、诠释学循环、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概念。所以,作为生存论-存在论哲学的诠释学显然既超越了前者,又在某种意义上包容了前者。对于自然科学诠释学来说,在方法论诠释学的意义上,自然科学的基础是对宇宙理性、自然界整体结构的理解、解释和说明;在生存论-存在论的意义上,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自然科学在理解、解释和说明存在的意义的时候,具有自身的前结构,存在着诠释学循环,是一种视域的融合,也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作为生存论-存在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同样也既超越了作为方法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又包容了作为方法论的自然科学诠释学。
但是,对于常规自然科学研究来说,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并不必然蕴涵着方法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常规自然科学研究不是对宇宙理性和自然界整体结构的理解和解释,甚至越是规范的常规科学研究越是完全缺乏对自然的理解和解释。常规科学只是遵循固有的独优方法来解决已经提出的一些具体难题,它必须把原有的理解和解释无形化,并在方法上杜绝新的理解和解释。它更在原则上要求科学家不能搀杂个人的“主观成见”和“感情色彩”,要求科学家严格遵循“客观”、“中立”的原则。常规科学研究只是在面临困境或发生危机的时候才会重新激起对自然的理解和解释,但这个时候的科学研究也已经不是常规科学研究了。
借用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来分析,常规科学研究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作为第三方来观察两个截然不同且与外部绝对隔绝的科学共同体,就会发现每一个共同体的人都从自己共同体的信念和先见出发来看问题,因而形成完全不同的认识。他们的所有认识无疑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共同体内部的成员来说,由于他从未接触过其他的共同体或其它的信念和先见,他根本不会承认他的认识具有诠释学的性质。他只是诚实地按照自己共同体的准则和方法去认识所有的事物。作为第三方的我们,很清楚他们的认识在本质上都是诠释学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都不是有意识地以诠释学的方式来认识的,相反,他们都是有意识地避免一些“主观的干扰”或“个人成见”,严格地按照他们自己的方法去进行“客观的”、“中立的”认识。对于忠诚的、优秀的共同体成员来说,他们的“有意识地避免”是诚实的,而决不是虚伪的和做作的。也就是说,以“实证的”、非诠释学的方法从事科学研究,这是他们认识活动的“实事”本身。
所以,如果在方法论的意义上说常规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对于科学家而言,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任意妄为”,就意味着否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有效性”。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索卡尔会戏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科学诠释学家,为什么许多科学家甚至非科学家会对自然科学诠释学表现出厌恶和愤怒。
说自然科学在本质上是诠释学的,这决不意味着常规科学研究在方法上也是诠释学的。相反,常规科学研究在方法上恰恰不是诠释学的。越是标准的常规科学家,越是优秀的、杰出的常规科学家,越是在常规研究中远离方法论上的诠释学方法,虽然在生存论-存在论上他的研究活动百分之百地是诠释学的。
今天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是多种多样的。从生存论-存在论的角度看,这种解读的多种多样性正对应着人的生存的丰富多样性。另外,只要不是纯粹的误读或过度的诠释,不管是实证主义的解读,还是批判理性主义的解读、历史主义的解读、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解读等,也不管是以自然科学本身的方式进行解读,还是进行文化学的解读、政治学的解读、社会学的解读、修辞学的解读、神学的解读等,每一种解读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都多多少少、早早晚晚地会影响自然科学自身的发展和演变。
但是,每一种解读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生存解读,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生存解读等同于自然科学本身的存在方式,更不能用某种生存解读来强制自然科学本身的发展。我们不能用实证主义来强制自然科学,同样也不能用科学知识社会学来强制自然科学,也就是说,不能把生存论-存在论意义上对常规科学研究的诠释学解读等同于常规科学研究的实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