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政策范例6篇

竞技体育政策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1

【关键词】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影响因素

一、前言

竞技体育事业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保证就是把竞技体育的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而资源短缺是陕西省竞技体育发展的最大掣肘。随着陕西省经济进入更深层次的发展,为了保持其竞技体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应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强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竞技体育资源配置中涉及许多因素,有资金、市场因素,还有配置和政策等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就构成了其系统环境,这也影响着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每个环节。所以,要找出相关的影响因素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竞技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资源供给短缺条件下的竞技体育资源配置问题,是关系到陕西省竞技体育投入与产出效益的重大课题。

二、影响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相关因素

1、外部因素

(1)我国的宏观经济水平。竞技资源有效配置的决定性条件之一就是我国的宏观经济水平。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体育产业的发展,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中来自政府的投资有所增加,依靠政府办竞技体育的状况有所改观,但陕西处于我国西部,其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多个竞技体育资源投入主体的渠道尚未形成,所以该省的竞技体育资源总量存在不足。在组织竞技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主要靠目前现有的资源拥有程度来配置资源。体育的基础建设如场馆、设施等与经济的增长有密切的关系。在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建设、对训练的投资等都有重要的影响。体育的产出有赖于体育的相关投入,要想取得大的产出就要加大投入。由此可以看出宏观经济水平是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制约因素。

(2)政策法规。所谓政策法规,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为了实现我国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发展而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总和。在竞技体育的发展过程中政策、法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它对经济资源进行分配和调节起到政治措施的作用,是调整竞技体育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所以说国家机关所定的政策、法规是我国体育发展应该遵守的准则,这对竞技体育资源配置也会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

2、内部因素

(1)竞技体育资源规模。在一定时间内,陕西省所拥有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信息和科技资源多少的程度影响着该省竞技体育资源的配置。在一些竞技体育资源规模程度高的市区能发挥已有的资源优势,其分配层次较深,所需的基本条件也较能得到满足;而竞技体育资源规模程度较低的市区要在充分利用原有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其它地区开展竞技体育合作等活动,从而弥补自己资源的不足。具体体现在体育资金、竞技体育人力、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和器材、竞技体育科技信息等方面。

①体育资金。体育资金是陕西省体育事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首要因素。陕西省对体育事业的经费虽然每年递增,实际上体育支出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很低。陕西省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不足,也必然导致竞技体育资金的投入不足。

②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竞技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指那些直接从事竞技体育活动或为竞技体育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工作者。

③竞技体育物力资源。竞技体育的物力资源是竞技体育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竞技体育在发展过程中物质资料方面的直接实物条件,是竞技体育投资的物化形式,发展竞技体育需要一定的场地条件和设备器材。

④竞技体育信息资源。竞技体育信息资源是指配置主体为保证竞技体育顺利运行而收集、整理和存储的各种知识、情报资源。丰富而准确的体育信息资源及高利用率是体育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条件。可以说,体育信息是影响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

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配置是以陕西省竞技体育的财力、物力、人力信息资源的投入为前提的,而当前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在总体数量上表现出不足,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的配置。

(2)行为动机因素。动机是为实现一个特定的目的而行动的原因,是推动行为的内在力量。因此,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在做出决策时都会有自己的行为动机,而不同的动机将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方向、手段、政策及达到目标后所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从陕西省政府来看,各级领导在对竞技体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既受竞技体育体制和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也有其各种内在动机的驱使。政府配置竞技资源注重的是社会效益,但政府在实际配置竞技资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许多动力与约束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府会在自利性的驱动下,对竞技资源赋予超经济的行为。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在受到政绩、待遇等利益激励下,往往会对具有社会轰动效应的体育投资领域和项目特别“青睐”,如竞技体育的奖牌数量、体育产业的产值以及近期的竞技体育人口等“数字化”的政绩等。

从企业投资来看,其投资的动机主要是受市场利益的驱动,投资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所投资项目的市场能力和经营绩效。由于竞技体育具有娱乐与欣赏价值,因此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创造了市场,有了市场就会有生产者和投资者,进而庞大的竞技体育市场使各企业对具有市场潜力的竞技项目的投资不断扩大。

(3)竞技体育竞赛制度因素。体育竞赛作为竞技体育的核心之一,是竞技体育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检验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的标杆,对竞技体育资源配置起着宏观的指导和调节的作用。合理的竞技体育竞赛体制是保证竞赛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其多元化功能的前提,是发展竞技体育事业的重要条件。竞赛制度是政府为了协调统一全国的体育竞赛,提高体育竞赛的计划性和有效性法规性文件。不同的比赛是基于其规则、项目、形式、周期的不同,根据任务的需要对所投资资源的比例和方向进行调整。可见,竞赛是竞技体育的“制导系统”,它必将对竞技体育的资源配置提供动力。

三、结论

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目的在于保证投资主体能够在资源配置中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最大化的产出,把各种资源有效地分配于各领域,使有限的资源配置发挥最大的效益。因而,通过确定影响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诸多因素,才能制定出其资源配置的合理策略以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水平。研究表明,竞技体育资源规模、行为动机因素、竞技体育竞赛制度因素作为影响陕西省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内部因素,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而宏观经济水平是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制约因素;政策法规是政策性和计划性的调整与制导因素。

【参考文献】

[1]任海,王凯珍,肖淑红,赵书祥,陈国强. 我国体育资源配置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探讨——论社会经济条件变革下的中国体育改革(二)[J].2001.16(3)1-9.

[2]谢慧松,唐炎,王宇航.中国西部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9.45(4)8-16.

[3]孙杰,钱张师,王君伙. 西北地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多因素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4.21(5)36-39.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2

[关键词]美国 体育产业 反垄断豁免 启示

一、美国的反垄断政策与对体育产业的发垄断豁免

进入19世纪末期以后,美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产业的集中化和垄断趋势非常明显,并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中小企业和劳工的利益,引起中小企业和劳工的强烈不满。为了消除垄断对经济生活的不利影响,美国通过制定以反托拉斯法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政策,对垄断趋势加以控制。美国产业政策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和保护竞争,所以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如何规制垄断行为。美国制定的反垄断法规主要包括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1914年通过的《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36年通过的《鲁滨逊―帕特曼法》。这些法规通过结构的方法、行为的方法和运行的方法来限制垄断行为(马歇尔•C•霍华德,1991)。在所有反托拉斯法的执法领域中,行为的方法居于支配地位,而且在有关欺骗性的行为和做法的案例中,行为的方法是惟一切实可行的方法。美国试图通过反垄断政策对经济生活实施的干预来保护竞争,实际上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所期望的干预效果也只能是经济运行比原来更好。

反垄断豁免是反垄断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反垄断法规具有十分广泛的法律调整范围,但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认为在某些领域不应该受到反垄断法规的约束,这些领域主要包括工会、小企业、劳工、农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对外贸易、公共事业、政府。除了上述领域以外,体育运动也享受着比较广泛的反垄断豁免。

对体育产业实施反垄断豁免是美国体育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以体育运动的职业化为主要特征,美国体育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体育产业已经发展一个相当高的程度,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各大行业中排到第22位,1995年美国体育产业的产值达到1519.64亿美元,在全国最大产业中的排名也上升至第11位。据有关学者依据投入产出模型对20世纪90年代美国体育产业发展的数据进行的测算,美国体育产业直接为整个国家提供了约560万个就业机会,对整个美国经济的支持超过了4000亿美元。美国体育产业发展到今天,其产值估计不会低于5000亿美元(鲍明晓,2000;刘江南,2001)。体育产业高速发展,与政府实施以反垄断豁免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政策是分不开的。对体育运动的反垄断豁免首先是针对棒球运动的。按照《谢尔曼法》的最初看法,棒球运动不是商业活动,所以不能受反托拉斯法规的约束,事实上,在各种职业体育联盟成立以后,为了促进职业体育的发展,保证职业运动队的相对稳定性,最高法院做出许多有利于职业体育联盟的判决,许多竞技体育项目都受到反垄断豁免的优惠。

二、反垄断豁免政策的基本架构

1. 对职业体育联盟内部运动员自由流动权利的反垄断豁免

给予职业体育联盟反垄断豁免的优惠,主要是给予职业体育联盟市场独占和各种规则独立制定的权利,从而形成在各种体育竞技项目和市场运作上巨大的权力。由于拥有反垄断豁免所赋予的权力,各种职业体育联盟就能够完全控制球员转会市场,使职业运动员成为联盟的巨大资产,任何球员都无法在不同运动队之间自由流动。而按照美国的反垄断法规,如果企业要限制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都被认定为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是要受到反垄断指控的。职业体育联盟在这方面就成为极少数例外的领域。对职业体育联盟反垄断豁免的优惠,在应用过程中造成了职业体育联盟的权力被不断放大,这引起了各方面的不满,特别是来自于球员工会的压力,到1970年最高法院取消了部分职业体育项目的反垄断豁免优惠,这些项目的运动员才享有了自由转会的权利。

2. 对竞技体育比赛与表演活动电视转播权转让的反垄断豁免

在职业体育联盟和各个俱乐部的收入结构中,竞技体育比赛和表演活动的电视转播权转让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有非常高的比重。如果由职业体育联盟下属的各家俱乐部分别与电视转播机构进行交易谈判,不仅会造成总收入的减少,而且会使各家俱乐部在电视转播权转让收入上存在巨大的差异。若由代表各家俱乐部的职业体育联盟出面与电视转播机构进行电视转播权的谈判和交易,就能够使电视转播权转让收入最大化。但是,这种集中谈判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在电视转播权定价上的串谋,具有图谋垄断的嫌疑,是要受到反垄断调查和指控的。根据《谢尔曼法》的精神,体育比赛与表演活动的电视转播权定价上的集体谈判行为,属于反垄断法规禁止的行为。1957年的拉多维奇判决,也明确了任何一个没有反垄断豁免的组织与电视机构签订一个涉及整个联盟的同一合同是违法的。为了支持职业体育发展,196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体育反托拉斯转播法案》,这个法案批准职业体育联盟在这一问题上享受反垄断豁免的优惠,这样体育比赛与表演活动的电视转播权定价上的集体谈判行为就避开了反垄断法规的约束,职业体育联盟在电视转播权收益上就能够实现最大化。20世纪70年代以后,各个职业联盟与电视转播机构之间围绕体育比赛电视转播的矛盾日益尖锐,他们之间的争端不得不由法院做出裁决。有线电视网产生以后,这种矛盾涉及范围更广,更为复杂。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版权法》,明确职业联盟体育比赛的电视节目可以享受联邦政府的版权保护,从而为解决公共电视网、有线电视网和职业体育联盟之间的争端解决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总的来看,美国国会对职业体育联盟电视转播权交易上的反垄断豁免和《版权法》对体育比赛的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给予职业体育联盟的优惠是独一无二的,这对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的职业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3. 对职业体育联盟内部俱乐部进入和退出上的反垄断豁免

美国商业公共政策的核心精神是促进和维护竞争,并以竞争性经济体制作为最理想的资源分配手段。反托拉斯法规明确规定,对竞争的不正当限制、垄断、图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法,均属违法行为。所有贸易立法也都以保护消费者和竞争者不受竞争过程中的某些违法行为的侵害为根本目的,为市场的进入、扩展和存在提供便利。所以,美国高等法院称《谢尔曼法》为自由企业大。按照美国反托拉斯法规的基本精神、要求和一些重要判例,除了特别规定以外,美国的任何一个行业都无权限制新厂商的进入和退出。如果把这一原则运用于体育产业特别是竞技体育经营业职业联赛,意味着职业体育联盟就不能对试图加赛的新俱乐部给予任何限制,这种情况一旦成为事实,职业联赛的竞技水平和观赏性将会大大下降,而且会导致职业体育市场的解体。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国会针对美式足球和篮球职业联赛的情况,给予职业体育联盟确定参赛运动队数量和空间分布方面反垄断豁免的优惠,职业体育联盟拥有了严格控制联赛参赛运动队数量和空间分布的特权。并且,职业体育联盟还可以根据反垄断豁免特权,在决定扩充参赛远东数量时,向申请加赛的俱乐部收取巨额的费用。职业体育联盟对参赛运动队数量和空间分布的严格控制,以及运动队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奢侈税征收制度、运动员选秀制度、运动员转会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实施,确保了每一支运动队稳定的竞技水平和球迷队伍,使职业体育市场不断壮大。

三、美国对体育产业反垄断豁免的启示

美国对体育产业的反垄断豁免政策作为体育产业政策的主要部分,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反垄断豁免政策比较恰当的解决了体育产业发展中规制和扶持的关系,就不可能有美国体育产业的高速发展,因而对我国制定体育产业政策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

首先,体育产业政策必须根据产业发展变化的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体育产业与其他任何产业门类一样,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产业政策必须与此相适应,进行不断的调整。美国对体育产业实施反垄断豁免的政策就具有非常典型的动态调整性质。事实上,体育产业在发展的初期是一个非常弱小的产业,如果过多的使用规制措施,就很难培育出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市场,因此,在这个阶段促进产业加速成长的政策如反垄断豁免、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应该成为体育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当体育产业发展到一个相当高的高度,过多的优惠政策势必对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因而,体育产业政策应实行以反垄断和保护竞争为主的政策,适度缩减优惠政策的范围,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有效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目前,我国体育产业还比较弱小,长期以来基于国家整体利益所实行的竞技体育领域的举国体制,造成严重的产权模糊和行政性垄断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体育产业的发展进程。所以,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主要着力点一是要切实把竞技体育作为一个产业来对待,要让竞技体育组织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体育行政组织要尽快从竞技体育运营中退出来,不再插手就具体的运营事务,努力培育出比较完备的体育市场,提高体育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能力;二是要加大产业扶持的力度,除了采取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的措施外,要尽量减少规制,实施反垄断豁免的优惠,加速体育产业的成长进程。

其次,要恰当处理好规制和扶持的关系。从美国的对体育产业实施反垄断豁免政策的经验来看,体育产业政策本身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二是要规制体育市场主体的行为。前者主要就是在服从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体育产业的特殊性,选择恰当的方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后者则是有效约束体育市场主体的行为,防止过度集中和垄断,保护有效竞争,避免消费者的福利损失。基于这种原因,美国对体育产业的反垄断豁免一直保持着一个基本的原则性框架。首先,反垄断豁免是置于反垄断政策之下的。人们在理解反垄断豁免时往往会认为给予体育产业反垄断豁免的优惠,是把体育产业划到反垄断政策约束范围之外,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反垄断豁免是反垄断政策的延伸,是根据体育产业的特殊性而对反垄断政策的深化,是把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的行为更有效的结合。其次,在实施反垄断豁免的条件下,各个职业体育联盟与政府在维护有效竞争上需要进行深度合作。例如,在NBA联盟中通过最高工资总额制度、奢侈税制度、选秀制度、转会制度等来维持不同俱乐部之间的竞争平衡,表现出与政府的反垄断政策目标很高程度的一致性。再次,在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产品定价问题上坚持消费者福利至上的原则,最终产品采取完全的竞争性市场定价,以避免了消费者的福利损失,这也是美国对体育产业反垄断豁免政策所坚守的红线。对我国而言,现阶段体育产业政策应该在明晰产权、消除行政性垄断的基础上和保护竞争的前提下,根据体育产业的特殊性,把产业扶持政策放在首要位置,给予体育产业组织更多的优惠政策,但也要做好体育产业扶持政策与产业规制政策的有效对接,保证产业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同时,一旦竞争性体育产业组织真正建立起来以后,要努力形成官民合作的竞技体育运行机制。在投资建设上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切实改善体育基础设施;在场馆管理上,要采取包括外包在内的专业管理模式,提高体育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在产业组织运营上,要强调体育产业组织在国家产业规制措施的总体框架下,加强体育产业组织的自律,以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竞技体育产品的定价上,要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

再次,要根据体育产业的特殊性,有选择的向体育产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美国在实施对体育产业的反垄断豁免时,并不是让职业体育联盟和俱乐部的所有市场行为都免受反垄断法规的约束,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不采取反垄断豁免就不能保证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行为,或者不采取反垄断豁免将会大幅度降低体育市场运行的效率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的体育市场行为。所以,我国在制定体育产业政策时,必须认真研究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哪些产业领域和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规制,哪些产业领域和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扶持,确保体育产业政策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美]马歇尔•C•霍华德.美国反托拉斯法与贸易法规[M].孙南申.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3

关键词: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奥运会举办国

中图分类号:G81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7)04-0019-03

“后奥运”是一个热门的、非常重要的词语,但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当前提到的“后奥运”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讨论,很少从政治制度来谈。奥运会的举办会使举办国的政治、经济等在一段较长的时期里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一时期尤其以体育制度的变化最为明显。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军团的参赛目标(坚定地立身于第一集团)的强大压力下,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中国还会坚定不移地“坚持与发展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2008年奥运会后会出现一个以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为核心的体育改革新局面,并以此促进我国体育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奥运会后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是必然的,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竞技体育体制都应该是开放的、与时俱进的,这不仅取决于竞技体育竞争的残酷性,也受制于体育的全球化,以及必须同步于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变革”。本文在分析美国、日本、韩国等奥运会举办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变化的基础上,展望我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改革。

1 奥运会举办国后奥运竞技体育体制变革

1.1 美国竞技体育体制的变革

美国于1984年和1992年先后成功举办了洛杉矶奥运会和亚特兰大奥运会,尤其是洛杉矶奥运会对奥运会的运作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是与美国的竞技体育开展的模式有着重要的关系,同时奥运会的举办也极大促进美国竞技体育向职业化发展,加强了高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力度。目前,“美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依托于各级各类学校,训练竞赛管理主要由中学运动协会全国联盟和大学生体协(NCAA)进行”。美国的竞技体育以学校为中心,中学是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摇篮,大学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基地。大学生运动员是美国竞技体育队伍的主要力量,目前美国教育体制下的大学能够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较好的条件。

美国竞技体育的成功是举世瞩目的,她成功的竞技体育基本模式是职业体育加学校体育。

1.2日本竞技体育体制的变革

1964年东京奥运会后,由于“日本的体育方针从侧重于‘提高’向侧重于‘普及’的转变”使日本竞技体育水平在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了大倒退。为提高竞技运动的水平,文部省于1988年对体育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并于1991年把JOC(日本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正式从日本体育协会分离出来作为独立机构。该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细致的短、中、长期的强化竞技体育体育人才培养的计划。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日本制定了一系列体育政策和发展计划,如1989年的《关于面向21世纪的体育振兴策略》、2000年的《体育振兴基本计划》,都把竞技体育作为体育发展的重点;2001年日本政府全面启动(JTSS)(日本国立体育科学中心1的功能,专门为竞技体育开展各种科学研究。为配合JTSS的全面启动,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日本又制定了《奥运会奖牌数倍增计划》对日本竞技体育的崛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另外,日本在竞技体育指导员(包括教练员、运动医生和训练员)的资格认证上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严格的培训和资格认证体系,为日本竞技体育水平的发挥和后备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日本代表团夺取了16金、9银和12铜,以奖牌总数37枚和综合得分第5名的成绩实现了日本竞技体育的崛起。

东京奥运会后日本竞技体育体制一系列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日本竞技体育的崛起,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制定完善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以高新技术促进竞技体育的发展。

1.3韩国竞技体育体制的变革

在1988年韩国汉城奥运会后,在金大中政府时代开始实施竞技体育市场化政策,这一政策使主要靠政府财政支援的竞技体育开始向市场运作转变。但经过亚洲经济金融危机后,韩国竞技体育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滑入低谷,竞技体育水平也大幅度下降。但在2002年7月的韩日世界杯足球赛之后,韩国再次将体育局调整为现在文化观光部下属的1局4科,管理着整个韩国体育,重新把竞技体育推向市场。目前,韩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项目发展正向着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由政府负担、运动项目管理和发展基金由协会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合作运营的方向发展。另外,委托大学共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韩国实行的商业化体育模式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行政手段对体育加以干预,一切大众活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各种竞技比赛的经费、组织和管理等均由社会、集团或个人解决。其特点是依靠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按商品经济规律的要求办事,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核心。韩国对竞技体育的管理具有以下特点:其一,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保证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并吸取“举国体制”的某些做法。其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以国家投资为主,以社会投资为辅的经费管理体制,逐年增加体育经费,并用高薪、高额奖励刺激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高。

韩国汉城奥运会后竞技体育改革的成功提示我们要进一步扩大竞技体育商业化的运作,联合大学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在此过程中政府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

2 后奥运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展望

2.1 竞技体育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属于政府管理型,体育协会代替政府行使职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不是实质性的协会。“而后奥运时期,对奥运争光计划的逐步淡化,也是像日本等发达国家承办奥运会的经济发展史一样,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奥运会的政治等功能会有另一种体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后奥运我国应该吸取韩国竞技体育管理的经验,政府应当将决策与执行分离,政府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强化政策投入、法规调控以及宏观监督上,将执行任务和其它管理职能转移给体育协会。与此同时政府应积极培育体育协会,充分挖掘和发挥体育协会在体育管理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政府与体育协会密切合作的管理体制。学习韩国竞技体育管理的优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以社会投资为辅的经费管理体制,将政府拨款主要集

中于能够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取胜以提高国家、省市形象的精英体育,其它任务主要由地方政府和体育协会承担。

2.2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一直是由体委(体育局)专门负责培养的体制,其基本形式为:少体校、青年队、专业队(职业队)三级训练网。“指导思想是贯彻‘三从一大’的训练方针,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国争光。其明显特征是竞技体育与教育分离”。“我国现行的‘三级训练网’竞技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还存在‘三个失衡现象’,即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的失衡,国家奥运战略与地方全运战略的失衡,产权边界模糊、激励机制不足造成的投资与收益主体间的失衡”。要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的转型,应尽快建立政府主导下市场化的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加强学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我国的高校众多且竞技体育也在蓬勃发展,但是学校体育在人才输入上还不能与职业体育接轨。美国体育的基本模式就是职业体育加学校体育,是美国竞技体育取得如此成功的关键。韩国在汉城奥运会后委托大学共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促进了该国竞技体育的飞速发展,这些优点都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可以借鉴的地方。因此,后奥运我国的学校体育尤其是高校体育应进一步分担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重任,例如:在职业体育俱乐部二线后备人才培养方面,打破传统的培养方式,由高校来承担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结合培养体育人才;从而建立“体教型”竞技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另外,目前我国教练员的培养主要由运动员到教练员转变和由体育教师到教练员的转变,这种教练员的培养形式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方面运动员出身的教练员虽然有大赛的经历和技术水平,但缺乏技术理论的创新;而高校教师出身的教练员虽然有理论创新的优势,但缺少高水平竞赛的经历,严重制约着竞技体育的发展。要进行教练员培养体制的改革,应该从建立“教练员岗前(职前)岗后(职后)教育的教练员培养制度”出发,实现教练员向专业化发展。同时借鉴日本竞技体育指导员资格认证的经验,建立教练员资格认证制度。

2.3竞技体育的投资主体和运行模式

虽然我国与美国、韩国、日本的制度不同,但是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美国、韩国的竞技体育市场运作的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就体育市场分析,我国竞技体育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广大群众基础、观赏性较强、具有市场开发价值的项目,如足球、篮球、网球等,应当尽量市场化,俱乐部通过商业运作形成投入产出的自我循环,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联赛水平低,竞技体育俱乐部市场运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另一类是群众基础较差、观赏性不强、难以市场化的项目如射击、体操、水上运动等,政府可以通过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今后我国应该不再向竞技性的职业体育直接投资,而是通过完善竞赛市场体制,通过市场运作实现竞技体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2.4竞技体育的法制环境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4

关键词:日本;韩国;中国;后北京奥运时代;大众体育;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G8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7-3612(2010)06-0018-04

A Research On relevant mass Sports Policy of Japan,South Korea

and China Before and after Holding Olympic Games

YAN Hua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enan University,Kaifeng 475 001,Henan China)

Abstract: After holding Olympic games,the mass sports in the Japan and south Korea devel oped at a rapid speed due to the successful holding of Olympic games. After Bei jing Olympic Games,how to promp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n chin a is focused by the public. By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mprehensiv e analysis,the paper makes a detailed research and comparison of the mass sport s between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in hope of providing rational referen 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ss sports

Key words: Japan;South Korea;China;after the Beijing Olympics;mass s ports; development strategy

如果说2008年奥运圣火在鸟巢上空点燃的那一刻,一起被点燃的还有中国亿万人民热爱 体育运动的热情火焰,当北京奥运会的帷幕徐徐落下之时,我们不但为我国运动员的成绩欢 呼雀跃,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而感到由衷的自豪。与此同时,我们广大的体育工作 者是否应该深入思考北京奥运将会给中国和中国的体育事业带来什么?中国体育从观念到行 为,从理论到实践,从体制到机制,从竞技体育到全民健身会发生一个怎样的改变?对这些 问题做出深层次的科学认识、研究,与北京奥运会后我国群众体育的迅速发展至关重要。

日本、韩国分别于1964年和1988年主办了夏季奥运会。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两国的大众 体育得到了迅速发展。对这两个亚洲国家在奥运会后大众体育的发展措施进行剖析、研究, 对后北京奥运时代我国群众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日本奥运会前后大众体育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个民族的自我认识绝不仅仅是只观察自身,而是在自身与其他民族、自身和世界的比 较中完成的,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适应整个世界的发展潮流。美国研究日本的著名学者 埃德温•赖肖尔曾经提出:“日本人的出类拔萃之处,与其说是模仿性,毋宁说是特殊性以 及他们在学习和应用外国经验时,又不失去自己文化特征的才能”[1]。日本人对 外来文 化采用的选择原则和以本民族文化为核心的强大改造力,使自己的文化不因吸收中国文化而 中国化,也不因接受西方文化而西方化。不论哪一种文化,进入了日本最终都日本化。

日本1964年成功举办的第18届东京奥运会便是日本积极吸取西方体育文化、给日本传统 体育文化注入新鲜血液的典范。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战后的日本调整了其教 育政策,学校体育也随之得到快速发展,这也就带动了日本大众体育的发展,营造出发展竞 技体育的大环境。为了保证体育的发展,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制定许多相关法规政策来促进体 育的发展(表1)。作为一个战败国,日本当时整个民族的精神面貌萎靡。为了重振民族 精神、树立自信心,就需要寻找一个“兴奋点”来调动国民的积极性,日本当局把目光投向 了竞技体育,树立了侧重“提高”的体育发展方针。

日本经济在50年代的迅速发展也为日本制定侧重于“提高”的方针并决定申办奥运会打 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向世人展示自己,东京奥运会的相关经费达到1兆800亿日元, 折合30亿美元,这相当于20世纪60年代前半期日本国家年度预算的1/4左右[2]。东 京奥运会上,日本达到了竞技体育成绩的巅峰,一共获16金、5银、8铜,列世界金牌榜第三 ,展示了“偏重提高”的体育方针的硕果。

年 份具体政策基本内容及目的1947.6《教育基本法》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完全发展”与“造就和平国家与社会的建设者”,确定体育也 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1961.6《体育振兴法》该法的颁布预示着日本发展体育的重心开始侧重于“普及”,该法明确从法律上对体育设 施和经费的使用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为日本政府以后的体育政策的具体化和日后日本大众 体育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有效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1964.12《关于增进国民健康和体力的对策》奥运会结束一个多月,日本就体悟到国民整体体质的差距,故推出《对策》旨在普及大众 体育,迅速完成竞技体育到大众体育工作重心转移,决定发起增强体力的国民运动。1966.6

1972.121989.11 制定“体育日”文部省发表《青少年的健康体力》

《关于普及振兴体育运动的基本计划》

《关于面向21世纪体育振兴计划》该三项政策都有明确的措施,在推出日本大众体育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 日本政府把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开始逐步转移到发展大众体育的开始。1992.2《适应社会变化学校管理对策》与《增加休息日必须充实少年儿童校外体育活动》该两项法规政策旨在通过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的联系,更好的推动日本大众体育的发展。 19901993

1997.9《大众体育振兴3年计划》《少年体育指导员认定制定》《全民大众振兴10年计划》《关于 保持增进一生身心健康的关于今后健康教育及体育的振兴对策》日本以立法并通过法律 监督的形式保证了大众体育的快速崛起,法律法规的实施使日本较快成为了世界上大众体育 开展较先进的国家 。2000.8《体育振兴基本计划》(2000-2010年)

继续坚持“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其目标是――达到提高国际竞 技体育的竞争力,实现全方位的体育强国。

尽管日本在东京奥运会上获得巨大成功,但 在田径、游泳等显示基础体力的项目上没有取得突破。反思本国选手在体型、体能等方面不 及欧美选手,体悟到国民整体体质的差距,故日本政府决定旨在普及体育运动、完成了从竞 技体育到大众体育工作重心的转移。随之,日本全国国民体育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日本政府有关省厅在奥运会后每年都拨出巨资,用于推动增进健康体力的国民运动。同 时,日本各级政府每年也出巨资修建体育运动场馆、设施,为国民参加大众体育活动提供便 利的条件,使体育实实在在为国民的健康服务。日本政府在奥运会后采取发展大众体育的这 些措施,其价值和意义远比高水平竞技仅仅多拿几块金牌要深远得多,国民的健康才是体育 发展的重要目的。

东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对日本以后体育的发展、体育政策的改变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奥运会使日本的竞技体育在短时期登上了世界体育强国的舞台,并通过奥运会找出了 日本在国民体力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另一方面东京奥运会的举办也促进了日本大 众体育的快速发展,使日本体育的政策发生了改变,同时也加速了日本体育法制的建设和体 育行政机构的完善。这些对日本体育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举措,都要归功于东京奥运会 的举办。在以后的体育运动实践中,日本政府及相关学者逐渐认识到“体育的普及”与“体 育的提高”是现代体育的两个层面,两者相辅相成。

2 韩国奥运会前后大众体育发展的主要措施

1945年8月15日韩国光复后,韩国即对本国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为重要的是 将体育课列入韩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科目,并在大学设立了体育系科和体育大学。同时在 全国制定并推行新的体育政策,大力兴建各种体育设施,广泛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比赛,号召 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育竞技比赛能力,以此实现和完成本国竞技选 手的来源[3]。此后,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国运动员的竞技运动水平,韩国政府对体 育进行了 广泛宣传并从政策、制度、投资等方面进行支持,继续加大对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员的巨额 奖励,号召他们努力拼搏,力争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1976年加拿大奥运 会上,韩国运动员一举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这标志韩国竞技体育运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1982年新德里亚运会上,韩国运动员荣获了28枚金牌,排名亚洲第三,一举成为了亚洲体育 强国。韩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与扶持(政策战略上倾斜于竞 技体育),是韩国竞技体育能在80年代后期快速崛起的关键。

在1961-1987年韩国经济迅速摆脱贫穷状态,韩国年平均经济增长率高达8.6%,这种 持续的高速发展使韩国一跃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使韩国申办的1988 年24届夏季奥运会大获成功[4]。韩国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一跃使韩国成为世界的体 育强国,其竞技体育达到了顶峰。

汉城奥运会的举办为韩国政治稳定,民主发展,经济的腾飞,提供了契机,也正是韩国 民主化与现代化的实现,为韩国大众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土壤[5]。

和世界上其他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一样,韩国在举办过奥运会后,韩国政府逐渐把精力 由竞技体育转向了大众体育的发展。大众体育的发展措施(表2)。

表2 韩国奥运会前后大众体育法规、政策

年份具体政策基本内容及目的1966年《体育振兴法》韩国大众体育原本就有雄厚的群众基础,自1966年颁布体育振兴法以来,韩国竞技运动水平 迅速提高,尤其是1986年亚运会和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后,竞技运动水平迅速提 高,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国民对体育运动的参与意识,体育人口不断增多,使大众体育 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很大发展。 1982年修改后《体育振兴法》颁布体育振兴法修改后,从法律政策上进一步保障了 国民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体育向大众化、生活化方向的发展,修改后的体育振兴法规定了 韩国每年的体育日和体育周,推动了韩国大众体育的广泛开展。1983年韩国体育部颁布《关于开放利用学校运动场规则》第1号令第1号令规定:在 假日及教学之余,学校的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向当地居民开放,极为有力地促进了其竞技体 育和大众体育的协调发展。 90年代韩国政府又制定了《虎计划》、《国民体育振兴与5年计划》和《社会体育普及 计划》

这三项政策法规从法律上保证了韩国国民的体育教育,使韩国的大众体育得 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日本一样,韩国也在汉城奥运会后将体育发展的重点转移到了大众体育 上。

19 88年汉城奥运会以后,以倡导繁荣经济为主的韩国金泳三政府提出了竞技体育商业化的策略 。但是真正开始实施竞技体育市场化政策的是在以复苏经济为主要任务而登台的金大中政府 时代。此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韩国政府对竞技体育的投入大幅减少,韩国竞技体 育虽然推行了市场化,但由于体育政策和财政调整的影响,韩国竞技体育出现了步履艰难的 现象。汉城奥运会以后韩国和其他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一样在重视竞技体育的同时,努力实 现大众体育的社会化、终身化、生活化,以适应国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02年韩日世界 杯,韩国足球队夺取了历史性的第4名,再一次显示了韩国的竞技实力,震惊了世界,这与 韩国强大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体育基础设施是分不开的。汉城奥运会后即使韩国政府全面退 出体育市场由市场自由发展,经过一段低谷之后,只要政府能够对体育俱乐部发展进行宏观 控制和有效监管,竞技水平的提高也会是必然的。

与日本一样,韩国也在汉城奥运会后将体育发展的重心转移到大众体育上。加强了体育 设施的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体育社会指导者制度、引导体育锻炼内容、加强健身方面的宣传 等。汉城奥运会对韩国大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目前韩国国民对自己的健康状 况是比较满意的,大众体育的发展提高了国民的健康水平,也提高了国民的生活质量。

3 中国奥运会前后大众体育发展的主要措施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百废待兴。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甩掉 “东亚病夫”的帽子,实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庄严承诺,提升国际地位,“一个 以工农大众为主体,普及群众体育与提高运动成绩相得益彰的新体育初步建立起来[6 ]”。 这时我国体育的发展重点是落在提高国民体质、健康素质和运动成绩上,通过体育的窗口作 用改变世界对中国整体形象的看法。

195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别指出,“改善人民的健 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7]。”这充分表明了党对群 众体育的关心,可以说,从建国到前,我国的体育方针基本上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侧 重于普及。

“”时期,我国体育事业遭到极其严重的破坏,学校体育教育扭曲变形, 群众体育畸形发展,竞技体育全面瘫痪。直到1976-1978年,体育领域在邓小平体育思想的 指导下,开始全面的拨乱反正,我国体育事业随着改革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8]。1979年2月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争夺奥运会团体总分前10名的目标” 。“国家 体委和省一级体委要在兼顾普及和提高的前提下,侧重于提高”。根据“国际、国内体育竞 赛活动,均以有利于参加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为主要目标”的原则,安排国际、国内赛事, 使国内大赛项目与国际大赛项目接轨。应该说,这一方针的确定是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

1984年我国重返奥运会,一举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进入世界竞技体育强国之列。1988 年汉城奥运会、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 年雅典奥运会我国竞技体育均取得优异成绩,并始终保持在世界体育强国之列。这充分表明 这一时期的体育方针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体育发展规律。竞技体育具有振奋民族精神,为 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开拓性的参与世界竞争等基本特征,符合当代中国改革开 放、民族复兴的历史潮流的要求,因此,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 的积极参与和关注。一个民族要发展、要复兴、要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强大的精神动 力是不可想象的,竞技体育就是激发奋发有为的民族精神和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理想的载体。

2008年8月8日~24日,北京奥运会举办成功。“其取得的成就之完美,给世界留下的印 象之深刻,甚称有史以来最好的一届!中国在奥运金牌榜上雄居第一。奥运金牌不断跃升的 势头,也正是中国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的缩影。2008年9月29日,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 、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站在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明确 发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动员令,为我国新时期群众体育事 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前进的道路。 总之,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体育方针经历了从偏重于群众体育到后来偏重于竞技体育、 再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发展过程。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措 施(表3)。

表3 我国举办奥运会前后大众体育法规、政策

年 份具体政策基本内容及目的1954《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表明党对这一时期我国群众体育的关心 和支持。1984《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

改革开放后明确我国体育事业的指导 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1990.1《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鼓励和推动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积极 参加体育锻炼。1990.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为了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1993《群众体育方案改革》,《训练体制改革方案》

该两项方案直接促使“奥 光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出台。1995.6《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建立起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1995.8《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我国体育法制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了我国体 育 事业的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阶段,其中第二,第三章明确了社会体育与学校体育目的和任 务,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保障了群众锻炼的合法权益。2000.12《关于印发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

坚持群众体育 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了我国体育的整体水平。2001.2《国民体制监测工作规定》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002.4.《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建身计划纲要,加快发 展农村体育事业。200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总 结建国 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体育的工作经验,确立以“竞技体育”带动“群众体育”的指导 思想。2003.5《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 身体系,进一步促进群众体育的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2007.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促 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培养合格的建设着和接班人。2009.10《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全民健身的系统、全面的立法。是全民健身工作的 纲领性法律规范。

回顾60年的历程,中国在体育事业建设发展方面可以总结为三点。

3.1 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国家的政治大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刚刚建立的人 民政权,甩掉“东亚病夫”的帽子,提升国际地位,一个普及群众体育与提高运动成绩相得 益彰的新体育初步建立起来。这时我国体育事业的核心,工作的重心落在提高国民体质、健 康素质和运动成绩上,通过体育的窗口作用改变世界对中国整体形象的看法。20世纪80年代,结束“”后的中国面临着改革开放的新历史 机遇。如何让世界了解一个正在改革开放的中国、展现我们所取得的成就,中国体育则实施 “奥运争光战略”,以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突破口,显示一个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向世界 走来。这两个阶段,我国体育事业的建设明显围绕着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和改革开放的国家 政治方针。

3.2 发展竞技体育要坚持和完善了举国体制。举国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 下,我国竞技体育

实施奥运战略的过程中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新中国成立后的几代体育工作者总结出一条十 分重要又宝贵的经验就是,“在发展竞技体育的过程中我国坚持和完善了举国体制”。如果 说奥运战略是我国发展竞技体育一幅美好的远景蓝图的话,那么举国体制就是实现这个美丽 梦想的具体行动纲领。

3.3 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和发挥的巨大历史功效已毋庸赘述 但金 牌不代表一切,它只反映了一个国家对体育运动的热爱和追求,是我们综合国力的体现。目 前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相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面对我国从体育大国向 体育强国迈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群众体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与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相比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2008年北京奥运 会的成功举办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带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在后北京奥运时代,如何进一 步推动我国群众体育的快速发展则是我国体育社会工作者面临解决的一个新问题。长期以来 我国体育工作者更多地把注意力投向了竞技体育中即使对群众体育的关注也是更多地侧重于 政策的指导,而缺 乏对影响群众体育发展本质上的、深层次的探究。这些思想观点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群 众体育的发展。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势必会激发我国群众积极参与体育的热情,我们应借 鉴日本、韩国奥运会后发展大众体育的成功经验,尽快解决制约发展我国群众体育中的各种 不利因素。

4 日、韩两国奥运会后大众体育的发展策略对我国的启示

1) 后北京奥运会时代中国体育应尽快完善“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平衡发展。纵观 历届奥运会举办国(尤其是亚洲日、韩两国)在奥运会后大众体育的发展策略,可以看出它 们有一个共同点,即各国都以奥运会的举办为契机,大力发展大众体育。我国目前的现实是 竞技体育在“举国体制”的作用下已经发展到世界顶级水平,远远领先于我国群众体育的发 展水平。后奥运时期要想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与投入上要 有一定的倾向,加快群众体育的发展速度,实现我国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要尽快健全 和完善各项发展群众体育的政策和制度、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增加体育设施、提供体育 活动场所等维护群众体育的公平,提高群众体育锻炼的效率,达到增强民族体质,维护群众 健康的目的。

2) 北京奥运会后中国体育的改革应以“构建政府统筹协调、体育部门具体管理、社会各方 面共同兴办和支持、全民积极参与的体育管理发展机制”为主要目标。借鉴日本、韩国及其 它举办奥运会国家体育发展的经验,在后北京奥运时代,我们不但要加快发展社区体育,满 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建设程度,而且要逐步淡化行政管理 ,加强社区体育各操作系统间的联系。在确立社区体育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下,调整政府 的体育管理措施,逐步实现社区体育管理由行政型管理模式向社会化管理模式转化,建立以 社会化为主和多元化并存的社会体育操作模式体系,以适应群众体育社会化的发展。后奥运 时代我国体育体制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以高等学校为基地培养体 育人才,将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3)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运动的法律体系,加强群众体育法规制度建设,为我国群众体育可持 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针对群众体育领域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我国制 定 群众体育的政策法规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而日、韩两国大众 体育政策法规的出台均是经历了严格的立法程序完成的,所有法规既保证了政府各项体育计 划的实施,又促进了大众体育的健康发展。后北京奥运会时代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全民健身 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务院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 互为补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全民健身的法规体系。正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谈到这 一问题时所说:“《全民健身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全民健身工作日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重 要标志,将大大推动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进步”。[9]

4) 建议我国政府借鉴日、韩两国政府在奥 运会结束后的做法,一方面继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规模,另一方面积极 整合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加大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率,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一切体育场地设 施的作用,使之发挥最大效能。日、韩两国奥运会后大众体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 建立拥有大量的且运行良好的体育俱乐部及基层体育组织。因此,后奥运时代,我国要更加 明确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提高人民健康素质的职能,加强对各类体育俱乐部及基层体育 组织的规范管理,大力支持学校、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建立体育健身活动站(点),广泛 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同时还要发挥学校体育组织管理人才的优势,以高校为基地,加快培养 高学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也要充分重视我国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美]埃德温.赖肖尔:日本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33 .

[2] 崔颖波.东京奥运会后的日本体育发展给我们的启示[J]. 体育与科学,2004(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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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体育概况[J].当代韩国,2002: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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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体育史》教材编写组.体育史(1996年第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 03.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5

以建设体育强国为奋斗目标,坚持以奥运战略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改革和完善举国体制,发展与创新管理机制,调整与健全政策法规。认真借鉴改革开放以来竞技体育管理和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趋势,不断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效益。在巩固优势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挖掘项目发展潜力,合理优化项目布局与结构、促进奥运项目重点突出与协调发展,着力提高项目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加强对奥运会备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规划、统一部署,继续实施奥运会备战领导小组与备战办公室的常态化备战体制与机制。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管理,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奥运备战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备战奥运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争取国家加大对实施奥运战略的投入,进一步改善训练、竞赛、科研等基础设施和人才条件,保障各项目训练、科研、外事、器材、聘用外教和训练基地建设经费的需求;充分开发竞技体育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发展竞技体育事业。

注重整体发展与局部发展的有机结合,调整和完善奥运会奖励政策、全运会竞赛政策、运动员和教练员人才交流管理政策、国际大赛参赛运动员选拔政策、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政策、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政策、运动员就学就业和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和法规,巩固全国一盘棋的备战奥运会大协作机制与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各地方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打造高精尖项目和优秀运动员;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训练参赛任务;统筹全国体育系统的力量,发挥各地的优势,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进一步完善由重点省区市体育局和体育部门领导组成的项目备战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整合全国竞技体育资源,发挥各地方在人才、科研、资金、政策、保障和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调动全国备战奥运会的积极性。

(二)稳定发展规模,优化项目布局结构,促进协调发展

完善适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国家队管理体制,保持并适度扩大国家队集训规模,建立健全国家队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高水平竞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大对竞技体育和奥运战略的投入,稳定各级优秀运动队规模,利用区域优势为国家培养人才。

巩固优势项目,加大项目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加强优势项目群的开发,扩大优势项目的数量;优势项目在保持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建设,系统总结成功经验,在技战术创新、训练理论、训练观念、训练方法、组织管理、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力争保持国际领先地位并注重将优势项目发展的成功经验大力推广,为其他项目的发展提供借鉴。

潜优势项目借鉴优势项目成功经验,系统总结本项目局部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扩大优势小项的数量,努力在一些小项上形成人才集团优势,力争使更多的潜优势项目转化为优势项目;组织专家团队,加强对训练竞赛规律的研究,加强专项训练的理论建设,进一步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打造一支能够深刻把握项目训练竞赛规律,具有科学、领先训练理念和方法的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

重点扶持三大球、基础项目和部分冬季项目的发展,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完善组织;研究制定国内竞赛、人才交流、体教结合、奖励机制、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等方面对三大球、基础项目和部分冬季项目的倾斜政策,引导社会和全国体育系统在政策、资金、人才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开展三大球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从事业余训练,扩大三大球、基础项目和部分冬季项目的规模;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促进竞技水平的快速提高。群众基础较好的三大球项目以赛制改革为龙头,积极开发和培育本项目竞赛市场,提高本项目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提高项目的市场价值创造能力;群众基础薄弱的基础项目和部分冬季项目,积极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普及项目运动知识,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落后项目要缩短战线,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训练竞赛管理体制,优化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学习借鉴优势项目成功经验和本项目国际先进经验,探索项目训练竞赛规律,力争实现优势小项上的突破。

(三)把握规律、突破创新,推动竞技体育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进一步深化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运动项目训练竞赛规律的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竞技体育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加强运动队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操作办法,将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作为日常训练参赛的常态化体制机制建立并稳固下来,构建符合现代运动训练发展要求的训练组织形式,制定鼓励各项目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办法,创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实现以创新带动训练水平的提高。

系统引进国际前沿训练理论和训练方法,加强学习和交流,丰富知识、更新观念、结合各项目实际创造性的吸收与运用;研究世界范围内本项目发展潮流和趋势,深化对项目训练竞赛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在训练方法、手段以及技战术方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不断提高训练效益与质量。认真总结我国优势项目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加强交流,相互借鉴,使优势项目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备战奥运会整体工作指导示范。

加强对运动训练过程的控制,借鉴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制定与实施运动队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针对训练参赛的全过程,从组织管理、规划计划、训练组织、目标实现、训练创新、参赛指挥、科训结合、反兴奋剂、团队文化、梯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化评价,提高训练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完善体育科技工作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科技工作,提高体育科技创新能力、突破制约竞技体育发展和备战奥运会组织工作的关键环节与因素,提升体育科技在竞技体育发展和实施奥运战略中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强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

加强对训练基地科研、医疗、文化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探索建立“科、训、医、教”一体化的训练基地的模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国运动训练基地的训练、科研、医疗、教育和保障水平,改善训练条件。

(四)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各类人才素质

围绕进一步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政策杠杆,完善各类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竞技体育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修订和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制度,促进高水平运动员合理有序流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普遍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文化教育工作,保证运动员接受同龄人相同的文化教育和学历教育,国家队运动员100%参加相应等级的学历教育。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确保运动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对退役运动员职业辅导、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的支持和指导,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引导支持运动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加强教练员管理,制定并实施教练员注册交流管理办法,规范教练员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学习培训、述职考核,促进教练人才有序交流。高度重视教练员业务培训和教练员职务审定工作,到2020年,国家队教练员本科学历达到90%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达到40%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教练员数量大幅度提高。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的作用和功能,加快我国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中级教练员每年要保证30个学时的学习培训,高级教练员和部级教练员要保证40个学时的学习培训,每五年要对全国教练员轮训一遍;加快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培养力度,推行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加快引进国外教练员人才资源,规范管理,提高外籍教练员人才使用效益。

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制定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规划,改善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建立规模、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使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每个奥运周期认定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300个。

完善裁判员注册、管理、培训、考核、选派、奖惩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品德过硬、业务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专兼职高水平裁判队伍。完善加强竞赛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培养的措施,打造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竞赛组织人才队伍。

加大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和体育外事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合适人员竞选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应职务,争取更多地参与国际体育组织活动、参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决策,增强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五)深化改革,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机制

坚持制度创新,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机制改革,重点研究与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国竞技体育平稳较快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和障碍,加强宏观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管办分离,强化监管和公共服务,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和奖励机制,逐步建立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多方结合的综合评价监督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加强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社团组织发展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行业自律、依法治理水平。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提高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综合管理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

围绕实施奥运战略,用政策手段调整区域间竞技体育发展格局,使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与互补,以东部竞技体育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和水平提高,示范并促进中、西部地区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和水平提高。提高全国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促进全国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六)改革完善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运会、城运会赛制,充分发挥奥运战略导向作用,协调国家奥运战略与各地方全运战略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完善全运会、城运会申办办法、竞赛规模、项目设置、竞赛编排、运动员注册交流、计分办法、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真正发挥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在推进赛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将国家和地方利益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与协作机制,引导地方和调整项目布局,充分调动地方和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的积极性,使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更好地为奥运战略服务。

全国单项比赛要以检验和提高竞技水平为目标,充分调动各地区培养高水平人才的积极性。通过形式多样的系列赛、大奖赛、分站赛等,增加运动员参赛机会和实战练习,将国内比赛和国际比赛有机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单项竞赛制度。

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国城市运动会、各省区市运动会赛制,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竞赛的管理,坚持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主的宗旨,广泛选拔发现各类后备人才。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和文化教育要求的体育竞赛制度,探索符合青少年各个年龄阶段的专门竞赛方法和鼓励办法。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协作机制,协调年度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合理安排竞赛周期,利用学校资源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扩大赛事规模,降低办赛成本。

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调动地方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扩大赛事数量,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主导、形式多样的竞赛管理体系。继续改革、推进全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主要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工作,提高综合效益与作用。

(七)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道路,积极推进职业体育发展

按照管理有序、发展可控、服务奥运的原则,处理好运动项目职业化与提高竞技水平为国争光的关系,处理好职业联赛与国家队备战的关系,积极为奥运战略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项目发展实际的职业化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有机结合的发展方式,借鉴国际职业体育训练理念和管理方法,研究专业训练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通过职业化改革提高实力。

健全职业体育法律、法规,优化和规范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环境,依法明确和理顺职业体育发展中各利益主体间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形成政府主导、规划科学、依托市场、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运转高效的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国职业体育有序发展。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依据锻炼队伍、提高水平、推动项目发展、服务社会的宗旨,开发竞赛市场,设计和推出精品赛事,培育具有品牌优势的中国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将国内比赛、世界大赛与市场开拓紧密结合起来,重视职业体育赛事的品牌运营,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探索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

(八)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大力加强竞技体育行业作风建设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在全国体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奋发敬业”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运动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与技战术训练同样重要的环节,将对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融入平时的训练和生活中。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竞技体育队伍。

竞技体育政策范文6

关键词:竞技体育 高校 战略 决策

一、研究目的及方法

回顾历史:我国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经历了二十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后,高校竞技体育水平迅速提高,但是,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还不平衡,缺乏整体的战略研究。2005年国务院批准教育系统将独立组队承担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重任,这对高校竞技体育的开展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课题运用决策学的理论,对中国高校竞技体育未来十三年的发展战略进行了初步研究,找出我国高校竞技体育战略目标及其对策。

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 专家调查法。

二、结果与分析

1.“现代体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生产和文化消费高度统一的动态过程。”而高校竞技体育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的表现形式之一。本系统的不确定性,又往往难以控制,因此决定了预测和决策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中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历史、现状及其问题的基本分析。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历史可追述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体委照搬前苏联发展竞技体育的模式,建立了培养竞技运动员的模式和一套相配套的竞赛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进入八十年代以后,高等学校竞技体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国家教委先后公布了54所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6所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办起附属竞技体校,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和优异成绩的竞技体育人才。

中国高校竞技体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高校发展竞技体育缺乏高度的理性认识,缺乏对中国高校建设竞技体育,办高水平运动队进行深层次、全面的持续性探索。中国大学竞技体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不能适应和满足中国大学竞技体育发展的管理需求。如何结合中国国情学习体育发达国家高校办竞技体育的经验问题。中国大学采用以牺牲学生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来解决学生运动员的“学训矛盾”问题。探索小学、中学、高校“一条龙”办竞技体育的培养模式问题。

3.未来十年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对策研究。我们运用现代大体育观的方法对中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历史、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而可以得到这样一种基本估价:中国高校竞技体育将受到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人文、自然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预计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将在社会的高要求与较差的物质条件这一尖锐矛盾中发展,在一、二流大学与较差大学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发展。因此在确定发展战略目标时,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国力和经济增长速度,权衡各种因素的影响,充分估计到实施战略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

三、中国高校竞技体育战略目标体系

1.最高目标: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竞技体育,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为建成世界体育强国做出贡献。

2.原则目标:全国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大、中、小学学生经常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具有完整学校竞技体育科学管理体制,为国家培养一大批优秀竞技运动人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创造优异成绩。具体目标:中国高校竞技体育目标系统: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大学生体育管理机制与法规;竞技体育科学技术;良好的体育设施;竞技体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为了完成这一战略目标,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2012年)为调整改革期。主要任务是确定国家竞技体育体制要以学校为中心的理念:中国大学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主要基地,是中国职业运动员的源泉。理顺教育与体育系统的关系,将发展竞技体育的中心由体育系统,完全转移到教育系统,实现机构合并,资源共享,真正实现优秀体育人才的成长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始终同步进行。制定不同类型的高校竞技体育竞赛制度,制定高校管理运动员完整的法规。根据学校规模、经济实力、竞技体育发展水平、运动设施、竞技体育教练力量的优劣,分别确定竞技体育发展的不同重点。国务院统筹安排发展竞技体育实行资金倾斜和扶持政策。整合全国体育资源,学校就近利用体育系统的运动设施进行训练。

第二阶段(2013-2016年)为巩固发展期。主要任务基本完成以学校为主的新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高校竞技体育以奥运会项目为主的合理布局完成。高校科学的竞赛体制形成,高校、中小学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基本形成,培养高水平的教练队伍基本完成。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完全由高校大学生承担。田径部分项目:女排、游泳、跳水、射击、跆拳道夺取金牌,金牌总数保持在第一集团中。

第三阶段(2017-2020年)发展提高期。主要任务是以高校为主体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完全建立,一些重点院校已经成为培养世界级选手的基地。大学生运动员完全能够承担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在32届奥运会的竞技场上,大学生运动员将成为非职业运动项目的主力军,并以优异成绩摘金夺银。

为了实现未来十三年中国高校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目标,对中国高校竞技体育系统进行了对策研究:

对策一,观念。确定了解决中国高校竞技体育问题的一个根本观念:社会主义观念。

对策二,原则。三项基本原则:基本观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现代大教育观、大人才观、大体育观),基本原则(在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规划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基本方针(普及和提高并重的方针,建立小学、中学、大学发展竞技体育的方针)。

对策三,战略。五大战略:执行正确的高校竞技体育发展政策,建立以学校为中心,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中国高校竞技体育项目;健全中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机构与法规;国家对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实行资金倾斜政策;高校高水平教练最佳培养方案。

对策四,措施。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为国家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是我国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②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建立竞技体育的体制以学校为中心的发展模式。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国务院主持下,国家教委和国家体育局全面整合全国的体育资源,完善运动项目布局。④在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统筹指导下,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竞技体育项目布局,通过竞赛、运动项目评估制度,形成优势项目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高校竞技体育体系。⑤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健全和完善大学生体协的职能、充分发挥单项大学生协会的作用。⑥以市场为导向,以等级联赛为杠杆,建立高校科学的竞赛体制。⑦制定国家统一的竞技体育运动员管理法规和实施细则。⑧国家对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实行资金倾斜政策。⑨设立全国高校竞技体育大学生奖学金制度。对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队)进行表彰和奖励。⑩加速培养高水平教练员队伍。 有效实施“体教结合”,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学的学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全国高校利用自己的科研优势,对竞技体育的不同学科开展科学研究。 充分发挥体育院校的综合资源优势,培养冲击奥运会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