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例6篇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1

Abstract: The causes of soil eros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are analyzed in the pape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rograms are established to further strengthen supervis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The County's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are standardized to preserve water and soil resource,prevent soil erosion and maintain a health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关键词:水土流失;成因;加强监管;重要性

Key word: soil erosion;causes;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016-01

在科技经济突飞猛进的今天,环境与资源保护已引起世人的高度关注,搞好优化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是头号的环境问题”,如不注重防治水土流失,对人类危害的恶果不言而喻。

我县为长白山火山喷发构成的典型地形地貌,绝大部分是由山地和丘陵所构成,四周群山环绕,山坡陡,岩石多,树木和草场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方能恢复,由于过去木材的过量砍伐,现在又大量开采石料,新增大量开发建设项目等因素,破坏了原有的地貌植被,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并且大部分是强度流失,没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难以恢复植被,同时,山区水土流失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因无法涵养水源,山洪爆发,洪水直泻大河,短时冲向下游,加大下游防洪压力,再就是大量泥沙块石带到河中抬高河床,造成水位升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在山区植被好的前提下,各种建设项目不按水土保持法律规定办事,认为无关紧要。首先是在公路建设上没有按照工程与水土保持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办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流失的泥土冲埋良田、淤塞河道。其次大量开山采石、挖矿、无序砍伐,不按科学技术操作的农业开发等因素,也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①落后的耕作、管理,边开垦边撂荒,坡耕地的增多,滥砍盗伐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

②人口增加,自由民的流入,任意开荒砍树以及不顾条件的种植人参、药材和发展养鹿等,都使水土流失的面积和强度加剧起来。

③乱开小片荒、沟壑开地等直接危害农田,由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产生大量的冲刷沟,冲刷掉大量的泥砂,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治理措施:

①坡耕地采取修水平梯田,过渡梯田、地梗植物带、石格等措施可以控制,水、土、肥的流失,对于精耕细作,提高产量都有一定的作用。

②荒山治理:主要采取植树造林、改变荒山、平衡生态环境,增加民需用材林的面积。

③农田耕作和经营管理的改变能防止水土流失的产生:横山打垄、合理布置农作物,合理调节农业、林业、牧业和多种经营的结构,均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④借鉴外地先进的治理水土流失的经验,是预防水土流失的好经验是对水土流失区防冶的一条捷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计划地对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耕地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整治排水系统、修建梯田、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全县的生产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生产建设性项目,一定要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原则。立项计划、设计书一定要有防治水土流失的方案并由水保部门审批。否则,不予立项。农业、林业部门在组织开发性项目要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纳入项目范围之内。要大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以保护环境资源为荣,做到对破坏水土保持造成水土大量流失的要敢于批评、劝导、举报,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同时,治理水土流失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树立起良好的保护环境资源的社会风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事业单位负担。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2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议》,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了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超额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生态建设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两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加强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并在市各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了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以落实决议为牵引,深化组织推动实施。20**年,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两年来,市政府将实施《慈溪生态市建设规划》、《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各年度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整合,通过每年层层签订《生态建设任务书》,切实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通过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慈溪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慈溪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及各年度的《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有效开展了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并就督查情况及时通报,进一步加大了考核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

(三)以循环经济为核心,调整产业布局结构。为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20**年,市政府实施“管理工程”,不断加强产业引导,持续优化三产结构。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慈溪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20**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2008年,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源头减排”,全面落实减排指标,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最终数据以上级减排办核定为准)。在“结构减排”方面,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在“工程减排”方面,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完成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在“监管减排”方面,35家重点排污企业接入污染物在线监监控系统,其中21家实现省、宁波、慈溪三级联网。四是以严格环保准入门槛为抓手;在“源头减排”方面,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全年共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项目110件。

(四)以污染整治为突破口,遏制环境污染势头。20**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此次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2008年,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已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工作已于2008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轴承企业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全市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镇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工作,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1000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290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市环保局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即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以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从20**年开始,市政府全力实施了“碧水”、“蓝天”、“绿色”、“清静”“四大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继续推进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累计完成90%工程量,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湿地进入招标程序;东部、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及主干线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工程C6包累计完成73%工程量,C7、C8包累计完成25%工程量。大力推进引水工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全线贯通并具备通水条件,拓疏面宽80米的八塘横江17.6公里,完成投资9800万元,市域内形成较为完整的南北引水通道,具备接纳外来水条件;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并通过试运行。扎实开展骨干河网建设。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等拓疏工程有序推进,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全面完成。圆满完成镇村河道整治五年规划目标。2008年完成镇级河道整治及重点村三类河道整治102条、长178公里,累计完成镇级主干和二类河道整治335条、长684公里,完成重点村河道整治村297个;累计建成生态河道86条(段)、长222公里,宁波市级水环境整治示范村5个,新增沿河绿化60余万平方米。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

同时,有效开展了新一轮城河治理。20**年,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08年启动实施引水环通、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五大工程。引水环通工程方面,抓紧开展前期调研及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调研,制订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编制完成《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城区河道疏浚工程方面,周家路江北段及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疏浚基本完成,宗汉街道范围内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疏浚全面完成,白沙路街道范围内Ⅱ、Ш类河道疏浚有序推进。中心城区集污管网工程全面完成,日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污染源整治工程方面,全面实施小印花、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河道两岸违章整治工程方面,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六)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禁养、限养、非禁养区的管理与治理力度,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52家,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和污水的规范收集改造。建成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关闭或搬迁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取缔保护区内餐饮经营点,完成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2个以整村或自然村推进并以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预计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七)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夯实全社会创建基础。20**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08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创建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0个村编制了部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慈溪国际大酒店和慈吉小学力争创建部级绿色饭店和绿色学校,杭州湾大酒店荣获部级绿色饭店。2009年,稳步推进了“两创工作”,有效开展了“两创”指南手册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并继续开展了抓“两创”工作生态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工作,对“两创”典型示范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收集项目,现已完成初稿。

(八)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了环保部门牵头,工商、卫生、公安、供电、司法、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切实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三是着力延伸经济手段,全面实施“绿色信贷”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从资金链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三、主要问题及剖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突出表现在:一是生态宣传和环境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较狭隘地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等同于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造成在工作上缺乏高度和全局整体意识,个别职能部门、镇街道参与力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本系统、本单位无生态建设亮点工程的支撑。二是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杭州湾新区和慈东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现象突出,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三是慈溪经济快速发展给污染减排带来较大压力。考虑到经济发展产生的新增污染排放量,需要削减的污染物数量较大,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五是环保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以解决。

四、下步计划与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生态建设氛围。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扎实开展生态理念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力求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一是继续推进“蓝天工程”。坚持从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着手,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整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企业的脱硫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油烟净化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和废弃物焚烧整治等工作,有效防治废气、恶臭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300天。二是继续推进“碧水工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更换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及警示标牌,按照“一规范、二取缔、三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污染源。继续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水环境污染企业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着力推进城河治理,按计划推进曹娥江引水工程,做好引水通道大塘江入口等相关引水通道的整治工作,启动实施虞波江、漾山路江流域综合治理,有序轮疏清淤中心城区7条Ⅰ、Ⅱ河道,清淤整治15条Ш类河道,继续抓好引水环通流动和村级河道清淤疏浚及小流域治理工程,续建华胜路等10条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三是继续推进“宁静工程”。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和控制,着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同比降低0.5分贝,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四是继续推进“洁净工程”。加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加强建筑垃圾中转站监管和餐厨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力争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确保危险废物零排放。五是继续推进青山绿地工程与绿色生态工程。加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和“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加强对生态市建设基础工程的统筹安排,力争在人均公绿、森林覆盖率、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等指标上有所突破,着力将一些重点项目建成生态精品亮点工程,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2010年创建省级生态市打下良好基础。

六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城市的工作。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规划、目标、任务、资金、机制“六到位”。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完成饮用水源上游黄杨岙等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3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省、生态市建设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生态区建设情况,部署今年的生态区建设任务;同时,对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过去一年,全区各地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建设规划体系逐步完善。生态区建设规划,已于去年11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各乡镇的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毕。同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也已编制完成。二是生态区建设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经济开发区西区管网建设和轻化投资区污水改造工程已经完成;*废弃物生态处理场累计投入8500万元,一期工程已完成80%;4.27公里截污干管已完成90%;*新水厂一期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85%。目前,这些工程进展态势很好,今年可相继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生态市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去年我区的10个生态市示范点建设,包括工业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废弃矿山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等,目前都已基本完成。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结合“十百工程”,去年共创建整治村41个,示范村6个。同时,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0.1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0.8万亩;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5%;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46.5万亩,建成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6平方公里;“青山白化”累计治理率达到88%;生态墓区建制村总覆盖率达到96%,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五是重点区域整治扎实推进。王西、外东浦医化企业全部关停,并通过省里验收;对*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隐患进行了专项检查,关停、搬迁水库大坝边工业污染源6家,水库水质达标率为94.4%;对江口12家重点医化企业开展规范化整治,3家企业已通过验收,7家通过预验收,2家进入预验收阶段。六是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安静”四大工程,保持了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目前,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79.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93.6%。在去年的市对区考核中,我区环保涉及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和“工业‘三废’治理率”两个项目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市第一。此外,水生态环境也得到进一步改善,“*”期间,全区共投资2.26亿元,完成河道疏浚250.7公里,占五年计划的143%,完成河道整治22.61公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污染加剧趋势,地表水监测站位水质达标率达70.8%。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所有为生态区建设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也是一项需要我们全力以赴、持续推进的系统工程。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区“两个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攻坚阶段。我们必须把生态区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强的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生态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对生态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

1.推进生态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在谋求发展时,不能注重一时一地的发展,而要实现长远的、全局的进步;不能光盯着经济指标的完成,而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环境与发展就像是“两座山”,这“两座山”是有矛盾的,但又可以辩证统一。在实践中,我们对这“两座山”之间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一味索取资源。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但也要保住绿水青山,这时候经济发展和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人们意识到环境是我们生存发展的根本,要留得青山在,才能有柴烧。第三个阶段是认识到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势就是经济优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现在就是要通过建设生态区,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起来,来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个道理。

2.推进生态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目前,我区的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特别是可能引发环境突发性事件的隐患仍然存在。近年来,我区就多次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磨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起来越高。如果环境遭到破坏,就必然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必然会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从加强环境保护入手,妥善化解环保方面的积累性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推进生态区建设,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环境权益是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要方面,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人民群众生存最基本的要求。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有近三成的群众要求党委、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而每年因环保问题引发的上访几乎都超过总量的20%。不说远的,就拿上个月我在澄江石柜岙蹲点调研来说,在与村民恳谈时,群众最担心的、提得最多的就是环保问题。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这是执政为民的最基本要求。我们必须把推进生态区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各类环保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区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年,全面完成省政府“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并通过整体验收;全面完成我区“552”环境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到2010年,全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主要流域水质明显改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区建设全面推进。做好今年的生态区建设工作,要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第一,要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水环境的好坏,直接折射出一个地区功能设施是否完善,建设是否有品位,发展理念是否先进、健康。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对水环境整治作了专题部署,我们必须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环境污染整治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根据台州市*年水环境整治目标,结合*实际,今年我区水环境整治的重点是,围绕永宁江、东官河、南官河、江南渠道、中干渠等生态补水河道及其周边水域进行综合整治。一要抓好城市截污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对环城路以内和西江河以西区块内的18个主要村、社及包括区政府在内的14家单位实行截污纳管,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截污率,做到管网覆盖,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及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完成*废弃物生态处理场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工程建设,加快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尤其是19号泵站年底前必须建成。二要抓好河道治理。全年要疏浚河道182.09公里,重点整治永宁江、东官河及其两岸29条54.31公里的支河,增强引水河道的水体流动能力。三要抓好河道管护。在集中力量进行河道疏浚整治的基础上,强化对河道的长效管护,对所有平原河道实施水面保洁,并对沿河村庄(社区)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第二,要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治旧控新”方针,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整治。区域整治方面,市里挂牌的江口轻化投资区必须实现“摘帽”,院桥金属固废场外拆解取缔工作年底前必须完成。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完成新前、西城、北城、院桥、江口、高桥、茅畲、头陀、北洋、澄江等10个乡镇街道的188家企业工业废水达标整治任务。同时,加大对医化、印染、电镀、造纸、罐头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跟踪督查,对污染源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完成COD(化学需氧量)年度削减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和酸雨污染,巩固和扩大烟控区,加大烟尘治理力度,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80%;加快完成*热电有限公司脱硫步伐,脱硫率达到65%以上,废气达标排放通过省级验收;加快完成4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工程,脱硫率达到50%以上,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年度削减任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要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化处理方法,提高综合利用率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及其它危险废物的收集机制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安全处置。

第三,要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当前,我区农村面源污染十分严重,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较为普遍。我们必须把农村生态治理和恢复作为污染整治的重点,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实施“十百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养殖总量,继续加大畜禽排泄物治理力度,全面完成禁养区禁养任务。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重点对*水库周边20个村的生活污水进行人工湿地处理,进一步改善*水库水质。

第四,要突出抓好生态保护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环境功能要求,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域开发现状,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大力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以生态公益林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生态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宁溪镇要争创省级生态镇,上郑、富山、屿头、上垟和平田5乡要创建市级生态乡,市级生态村今年要建成15个。

第五,要突出抓好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一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15万亩绿色农业开发区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生态农业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加强技术服务和绿色认证,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二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严格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重点发展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生态环保型的工业行业,积极推行绿色生产、绿色制造,严格限制新建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项目,对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设备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强制淘汰,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的“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三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原则,根据景区的生态环境容量,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使旅游业更加生态化。建立生态旅游管理机制,推进旅游饭店生态化改造,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绿色开发与消费,扎实开展旅游区环境达标活动。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生态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生态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切实把生态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确立“经济增长是政绩、保护环境也是政绩”的理念,严格按照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生态环境质量、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执法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抓好水环境整治工作。要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党政“一把手”要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本地、本部门的环保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水利、环保、农业部门要成立水环境整治专门工作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水环境整治。

2.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生态区建设绩效评估体系,把生态区建设作为评价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规定,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一些重点区域及重点污染行业提高准入门槛,坚持以新带老削减污染物总量。要加强对已批项目的“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监管,提高“三同时”执行率。要健全环境监控机制,建立专业、技术、群众三结合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难度大”的现象。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4

按照要求,现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

(一)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次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支持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全区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责任,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专项督导和验收销号长效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建立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进度缓慢和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办并配合职能部门现场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思路,协调推进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部门联动,源头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开展黄河流域污染现状调查与整治,完成了1082个涉水问题的治理和2个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成流域末端生态湿地3处,全力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了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从产生、转移、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环境准入门槛,严守生态红线,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落地,构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企业单位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管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二、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推动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方面。一是定期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坚持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每日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饮用水水质状况,及时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生他环境事件查处情况,切实维护了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二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定期检查、“双随机”抽查、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对全区污染源进行循环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定期开展比对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全面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二)形成符合国家统一要求、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改善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方面。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照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分类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年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厘清目标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统筹协调推进。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定部门、定责任、定要求,坚持用严约束、硬指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的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生态环境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5

(一)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务。这就要求国家必须把生态文明这个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事务纳入到法治的轨道,通过严格而规范的法律制度来管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事务。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走法治化、规范化之路。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成之时,也是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完善之时。使这些法律制度形成良性运行机制,从而以有效的法治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促进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

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担负着最重要的职责,怎么样能让政府更好的履行好这一为民造福的民生职责,必须要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有健全的生态文明的行政法规来规范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责权,以强有力的政府力量来推动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的生态权益。为民众创造健康安全的环境是政府的法定义务,也是政府的生态职责之一,要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政府依法用好维护生态文明的权力,法治政府的建成之时,也是政府生态文明法治完善之时。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必须能够有效推进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履职。

(三)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各级领导干部以法治和思维的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各级领导干部运用好这些现有的法律制度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法治思维:一是合法性思维。也就是任何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措施的采取和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呼法律制度,要有基本法律制度的支撑。二是程序思维。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下运行。三是权利义务思维。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的准则,把老百姓应该有的生态权益一定要维护好,保护好。四是公平正义的思维。政府公权力要追求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把生态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体现到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执法当中,让民众体会到政府执法的公平,让社会感觉到生态文明建设有了体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的正能量。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生态权益的诉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也当然包括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以法治化理念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世界先进国家的成功的作法,也是中国共产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法治化的道路是大势所趋,历史潮流,也是自然规律。今后通过完善生态文明的法治体系来提升生态文明的治理能力,通过走法治化道路让法治阳光照亮人们追求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梦想。

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法律制度不完善

党的十八报告指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虽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但由于缺失完善的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法律制度,从而使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没有很好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由于一切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执政理念长期左右着各级领导思维,造成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够优化,因而必须按照十的精神,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之上,所以规划法治的不健全成为影响优化国土开发空间的重要因素。

(二)全面节约利用资源的法治机制不健全

党的十报告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虽然我国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是如何把法律的精神真正落实,必须要求政府对节约能源的法治理念的深刻理解,要有对法律的严格执行,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三)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执法不严格

党的十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这些要求都不同程度在体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法律制度当中,但在具体执法当中,由于政府过多地考虑了企业的困难,以及长期偏重于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的理念,政府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执法明显不到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恶化了生态系统,从而也导致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严重降低了法治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的依法防治。

(四)综合性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

受自然规律支配,资源开发利用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的特征,这必然要求有综合性的资源保护法对其加以调整。宪法中虽有多个条文规定了自然资源保护,但过于原则、空洞《;环境保护法》在体例上将自然资源保护规定为环境保护的两大内容之一,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再加上《环境保护法》并非宪法所规定意义上的“基本法律”,不能适用资源综合性保护的要求;现已颁布的各种资源法则强调了各种具体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缺乏对资源整体性和综合性开发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

三、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存在着多个部门分别管理,实际上自然资源之间是一个有极联系的生态系统,这种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的管理体制严重制约着对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从而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二)建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二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三是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四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对生态环境切实重视,从而保障生态环境切实纳入到自己从政过程,作为地方的重点工作来的长远谋划,科学推进。既然是红线就是法律的高压线,是不允许触碰的,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碰了这个红线就要付出残重的代价,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生存问题,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事情绝不允许,这是法律的红线,任何人都无权突破,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生态法治的权威,从而切实保护我们有限的自然资源。

(三)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范文6

关键词 新常态;环境法治;经济政策;环境法规政策

文/李庆瑞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求“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专门将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进行考量,作出明确部署。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深刻理解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新常态为环境法规政策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新的挑战。

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

新常态预示着不同以往但又相对稳定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这是对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环境形势的重要判断;并要求“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这既是新常态的外在表现,也是新常态的内在动因。关键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研究提出和不断丰富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

认识新常态,就是要在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中发现环境保护的机遇。客观上,新常态下资源环境要素投入呈现下降趋势,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包括环保领域在内的各领域技术创新、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将成为新的增长动力,环境保护“少欠新账、多还旧账”成为可能。主观上,环境保护对地方政府经济决策、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凸显,环保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协调性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提升,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局面将加速形成。

适应新常态,既要主动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也要正视环境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向污染宣战,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同时,要注意新常态下,可能出现的波动、反复。例如,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重走以牺牲环境换取短期经济增长的老路,企业治理污染动力不足、环境违法行为增加等。对这些问题,既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硬措施予以约束、惩处,更要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政策措施,重中之重是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地方政府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引领新常态,就是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要不断增强新常态的“绿色”内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融入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

新常态下环境法规政策的思考

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就是要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推动环境管理从过去的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由政府主导,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

环境法治:更加注重法治思维、保障改革、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多元共治、严厉处罚

环境保护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就要更好发挥环境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环保法》施行,是新常态下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新的起点和基础,也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法治新常态的发展方向。

一是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当前,公众环境法治意识逐步提升与一些政府部门法治思维不强的现象并存,一些地方政府对许多环境问题的处理偏离了法治轨道,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后遗症严重,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对此,要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环境法治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途径、完善相关机制,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二是更加注重保障改革。适应和引领新常态,要靠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下,许多有效的改革措施和成熟的实践经验,应当按程序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将改革的“新”变成法律上的“常”,才能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同时,对于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不仅要完善环境法规框架体系,而且对于其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也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生态化”修订。

三是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就是法定职责,地方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履行;还包括落实生态红线、规划环评、“政策环评”等制度,都要在环境法治的规范内贯彻和履行到位;规定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其他部门各司其职,也是法定职责,都必须全面落实。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将这些职责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对于超越权限作出环境决策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查处。

四是更加注重责任追究。新《环保法》对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新常态下,应该着重解决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特别是对地方政府,研究建立行政机关重大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以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的决策者,应当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

五是更加注重多元共治。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就要改变环境保护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已经围绕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既要抓好这些制度的落实,也要根据新常态新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让各方力量有序、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合力”。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家高度重视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作出明确部署。公安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2014年前三季度,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232件,接近2013年的2倍,对环境违法起到高压震慑作用。今后,应更加注重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

六是更加注重严厉处罚。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等法律责任。这些“组合拳”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但是,要让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必须综合运用包括一般处罚、治安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在内的法律制裁,不断推高环境违法成本。

经济政策:加快推动损害担责、信用约束、消费引导、投资转型、贸易升级、结构优化

生态环境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新常态下,经济体制改革仍是主战场,核心问题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牵引作用。环境保护要主动跟上“牵引”的步伐,环境经济政策是“绿色通道”。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全面更深入地融入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环境管理的内在动力,将成为新常态。

一是加快推动损害担责。构建环境损害成本合理负担机制,这是新常态下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环境经济政策的“主线”。企业等市场主体应当对其经营活动中所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相应的经济成本和修复责任,损害越大、负担越多。这是基于环境保护的市场公平,也是重要的市场预期和市场动力。应当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以扭转“环境廉价甚至无价”的市场扭曲机制。

二是加快推动信用约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条件。新《环保法》已经规定要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新常态下,应当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推动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基于环境信用,环保部门与银行部门合作推进绿色信贷,切断重污染企业“血源”的作用,已被实践反复证明。

三是加快推动消费引导。新常态下,消费将继续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基础作用。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环境经济政策在消费领域的作用空间进一步拓展。应当将高污染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拓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用税收手段限制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行为;同时,加快引导企业间绿色供应链建设,使得绿色消费的理念和要求在市场中“有序传递”。

四是加快推动投资转型。新常态下,投资将继续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从政府在环境领域的投资上看,新《环保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大相关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市场投资上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同时企业对环境保护项目、治理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等的“绿色投资”也将不断加大。应当充分利用这样的机遇,强化环境保护与国家产业、投融资、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融合和互动,推动和引导投资加快向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型。

五是加快推动贸易升级。新常态下,出口将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国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有效遏制了“产品大量出口、污染留在国内”的不合理现象。但是出口环节的环境代价仍然较大。在进一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过程中,应当更加深入和全面地推进贸易政策的“绿色化”,使环境保护成为出口的“硬约束”,才能保障出口的可持续发展,也才能有效应对许多发达国家所谓“绿色壁垒”,减少出口的不合理波动。

六是加快推动结构优化。新常态下,目前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大幅超出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级。环境保护适应和引领新常态,要有保有压、奖优汰劣。特别是对重污染企业为改善环境而主动退出市场,及企业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又主动进一步减排的,统筹各项环境经济政策以形成激励机制。同时,在培育新的绿色产业增长点上下更大功夫,研究提出更多更有效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新型服务业。

新常态下环境法规政策工作展望

长远展望: “十三五”环境法规政策工作思路

新常态下的“十三五”时期,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全面深化改革将大力推进,市场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将更加凸显;新《环保法》为环保工作提供新的法律基础,部署落实新《环保法》各项制度和规定也成为“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新常态。

为此,环境法规政策工作要结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认真总结《“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谋划研究“十三五”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

环境法治方面。应以新《环保法》为基础,加快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定新法,形成比较完善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包括继续完善土壤、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核安全等方面的环保法律。推进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步伐。推动环境损害赔偿法治建设,制定和完善有关司法解释,在条件成熟时推动制定专门的环境损害赔偿法或环境责任法。强化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研究做好公益诉讼、行政问责、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细化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推动环保行政、刑事、民事“三审合一”,推动培养环境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推动地方探索组建专门的环保法庭、检察机构和侦查机构。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

经济政策方面。建立健全消费、投资、出口、结构调整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形成相对完善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损害的合理负担机制。包括推动税收“绿色化”。推进环保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绿色信贷政策机制,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等进出口贸易政策“绿色化”。完善绿色财政和绿色价格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环境经济政策“入法”。

当前任务:2015年环境法规政策重点工作

第一,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一是继续推进配套制度建设。环保部已经制定出台了按日计罚等5项配套规章;联合公安部等出台了移送行政拘留的办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出台了贯彻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下一步,继续按照环保部关于落实新《环保法》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推进多项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对象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从事法规政策和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三是跟踪评估并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跟踪新《环保法》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不断完善环境法规框架体系。一是全力配合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继续配合做好调研、论证、修改工作,动员环保系统和社会公众建言献策,全力做好2015年6月的二审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水污染防治法》修订,配合立法机构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加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制定步伐,研究推动《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排污许可证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等方面法规制修订工作。三是指导地方环境立法。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落实四中全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要求为契机,支持、指导和深化地方制修订环保法规或规章,更加突出地方特色,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满足地方环保工作实际需要。构建环保立法者交流平台,为地方环境立法提供交流和培训支持。

第三,加快环境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一是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地方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环保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二是组织研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包括“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为制定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提供环保技术支撑,引导绿色投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三是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建立投保企业信息更新和公布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企业环境风险及其应对手段。同时,结合新《环保法》有关环境损害赔偿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四是继续推动相关税种“绿色化”。继续研究提出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绿色化”政策建议。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环保税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