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例6篇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1

眼下,全国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即将全面展开,我市清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超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这次清查要求,结合我市部分县、市(区)自行组织清查的实践,觉得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要认清意义,明确目的。几年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改革改制,资产增减变化较大,有的债权债务人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摸清企业家底,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挤掉“水份”,确保账实相符,有必要进行资财产清查;为了整合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总结经验,改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率和贡献率,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清产核资,接轨新规,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所以,开展财产清查,是企业管理的需要,是发挥资产作用、推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自身要求。

二、要多方协调,通力合作。首先,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领导,组织推动;其次,企业行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负责协调。财产清查,不仅是财会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可明确财会部门牵头,实物管理、经营业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同动作。同时,与外部财政、国资、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关系,争取指导和支持,以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讲求方法,提高效率。清查组织落实后,对本单位清查工作作一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方法。对于实物资产清查,首先将账存实物资产全部造册,然后组织实物核查组,以实物为主线,将所有实物与清册核对,看哪些相符?哪些有账无实?哪些有实无账?做好详细记录,待研究对应处理。对于结算资产清查,采取面对面或征询函方式全面核对余额,对于征询不相符的、无回音的,要上门核对。在核实基础上,进行分类,对其中已无正常交往或接近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落实清算措施。对于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针对性选用方法核查。时间安排上,登记造册、发送征询函在先,外埠对账和内部核查实物分别组织力量实施,外埠对账与落实清算措施结合进行。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有序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明确了目的和意义,就要付之行动,而且要抓紧实施,否则为了应付汇总上报,必然草草了事。同时,这次清查与补贴不相干,无利益驱动,不允许也没必要弄虚作假。做到真正核查,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处理。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崛起”的主题和“完善四大体系”的载体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切身利益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强的调研成果,切实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分析形势、把握粮情的过程,变成集思广益,凝心聚力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促进*粮食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调研重点

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和局直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崛起”为主题,着重围绕完善粮食监管体系、粮食流通体系、粮食储备体系、粮食产业化经营体系和加强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专题调研报告。

三、调研时间及步骤

本次集中调研时间原则上为4月10日至4月20日,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调研准备。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好重点调研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理清调研思路。

2、开展调研。局党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采取带题调研、实地调研、座谈调研、网络调研、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购销现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广泛走访专家学者、离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征求加快粮食产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市局网站上开设“建言献策”等专栏,在局直粮食系统开展百人问卷大调查活动,并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撰写报告。局党组成员、机关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有情况阐释、有问题分析、有措施办法的综合性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组织群众代表和相关专家进行评议。

4、上交报告。局领导班子调研报告经班子集体审定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科室及局直企事业单位调研报告于4月18日前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交流调研成果。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调研活动进行总结,评选优秀调研文章,采取多种形式展示调研成果,并择优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调研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好调研工作,并带头参加撰写调研报告。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汇总,及时了解调研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加强分类指导。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3

第一条为了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粮食供求的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区粮食市场稳定和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三种非常情况:

(一)紧张状态。是指部分城区粮食市场一周内销量持续增长,市场供应出现紧张状况或粮食价格出现波动,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购买情绪出现不稳定;我区商品粮食库存不足,正常的粮食加工生产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

(二)紧急状态。是指部分城区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0日以上或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50%,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并开始抢购;我区商品粮食库短缺,区级粮食储备物资投入使用,满负荷粮食加工生产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

(三)特急状态。是指部分或多数以上城区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5日以上或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100%以上,群众极度恐慌并开始大量抢购;部分城区市场粮食品种出现断档脱销,区级粮食储备物资出现不足,需要全区统一组织粮源保证市场供应。

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立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在区粮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粮食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粮食局业务科。

第五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总指挥,业务科科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平陵粮站、西郊粮站负责人组成。区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判断粮食紧张状态,提请区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粮食应急行动。

(二)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

(三)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

(四)报请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紧急措施。经区政府授权,紧急动用区级粮食储备物资。

(五)完成区政府决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向应急指挥部指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按照区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各粮站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三)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粮站粮食应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本预案修订意见。

(四)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并贯彻落实。

(五)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六)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七)完成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成员单位职责:

(一)负责对本辖区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收集掌握我区内外有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并及时向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

(二)负责粮食质量的检验检测,组织下达本单位应急粮食任务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根据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调控意见。

(三)对应急粮食的供应,要遵循及时、定额的原则,并严格做到质价相符。

(四)预案启动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应制度,确保受灾群众随到随领。

(五)完成应急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

三、应急资源

第九条粮食准备。包括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企业的粮食经营库存、区级成品粮和原粮储备以及后续组织加工生产及紧急调运的粮食物资。

(一)粮食经营库存。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在本预案所指特殊时期,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区粮食局业务科负责对这些经营者建立粮食购销台帐,并对其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实施监管,从而稳定社会粮食资源,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二)区级原粮储备和成品粮油。按照“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的要求,建立区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拟建规模为面粉30万斤、大米40万斤、食油10万斤。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拟建区级原粮储备商品小麦库存1000万斤,所需费用和利息补贴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三)后续组织加工生产和紧急调运的粮食物资。建立定点加工生产和运输保障体系。确定辖区内的佳美面粉厂作为稳定市场、组织粮食生产、运输和供应的后续保障企业,在应急状态下纳入区上统一调控指挥。

第十条加工运输能力准备。加工运输能力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承担区级成品粮食储备的企业,必须保证其所承担粮食的生产和运输。当运输能力不足时,承担任务的加工企业要与社会运输机构签订合同,保证运输的需要。

第十一条为保证加工和运输能力在紧急状态下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区政府下达指令强制保障执行。

第十二条预警监测机制。建立粮食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对市场粮食供求状况、价格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第十三条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区政府决定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自动转入应急状态,并立即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二)启动24小时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

(三)迅速指导各粮站开展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决定派出指导小组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处理应急事件。

(四)迅速通报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日报制。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每天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六)及时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当出紧急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迅速采取第十三条(一)、(二)、(三)、(四)项措施。

(二)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半日报。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在每日12时前、18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区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三)迅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紧急状态下的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报请区政府批准动用出现紧急状态下的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或区级储备粮。

(四)依据《价格法》和有关规定,报请区政府对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临时性干预措施。

(五)迅速派出检查组,对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整顿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非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六)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当出现特急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迅速采取第十四条各项措施。

(二)指导调动一切资源和措施,应对粮食市场发生的异常波动。

(三)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每两小时报告。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每两小时,将粮食市场波动等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四)研究决定启动全区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报请区政府批准动用全区的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和区级粮食储备,必要时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

(五)迅速召开新闻会、告戒会、提醒会、有关粮食市场供应公告,重申粮食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告戒经营者遵纪守法、纠正粮食市场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六)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区迅速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大检查,对适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的案件,从重从快做出行政处罚。

(七)报请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对主要品种粮食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和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冻结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粮食库存,对粮食出库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等临时性干预措施;报请区政府颁发指令,将全区社会资源强行征购或征用,统一纳入分配供应或调控。在资源严重不足的状态下,重点优先保证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的粮食供应。

(九)如果上述措施不能奏效,报请区政府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或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五、事后处理

第十六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事后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政府审议,对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第十七条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粮食等资源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审计,对审核认定的项目进行及时结算。

第十八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背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命令,拒不执行应急任务的。

(二)在应急期间不能坚守工作岗位,的。

(三)贪污、挪用、盗窃国家应急物资或资金的。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4

一、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扎实认真

(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全区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结束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央、自治区领导的讲话精神,按照要求,精心准备,紧急行动。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置了办公室及三个工作组,抽调4名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结合粮食流通特点,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定了“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粮食工作新突破”的实践载体,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三是进行了广泛发动。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学习实践活动工作;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及时跟进,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再动员;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全员参加、全程参加,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100%,不是党员干部的职工参学率达到100%,确保了人人参与学习,人人受到教育。

(二)学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体。我局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通读原文与重点辅导相结合、讨论与交流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办法,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外出考察、演讲辩论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一是保时间。周二,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五,各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并要求不是党员干部的职工参加;平时,要求党员干部每天至少自学2小时以上,从而保证了学习时间。二是读原文。把必读的“三本书”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十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国务院《意见》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精读的主要内容,做到了真学、真懂、真用。三是听讲解。局党组邀请了自治区党校专家、教授作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金定同志作了党性党风专题讲座,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四是写体会。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写好读书笔记,联系思想与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120篇,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五是谈认识。通过中心组指定发言人、组织演讲等方式,交流学习心得,查摆存在问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认真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谋划发展。我局对调查研究高度重视,围绕解决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等方面,梳理出17个调研课题,由局领导带头,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做到一个领导一个题目,一个题目一套方案,分工负责,明确任务;各处室(中心)也立足行业实际,按照“带着问题下去、带着办法回来”的要求,由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指导意义较强的调研成果,为局党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紧密联系实际,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局紧扣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学习和调研成果,采取支部组织讨论、党组集中讨论等形式,把影响我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目标任务、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为主题的大讨论,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在事关粮食部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五)注重学用结合,坚持边学边改。我局坚持把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着眼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意见》精神和国家扩大内需十项措施紧密结合,按照以项目促发展、以大项目促大发展的思路,结合我区粮食流通实际,对全系统发展的项目进行论证,精心选编并向国家粮食局申报了“**粮食物流项目可行性报告”等22个项目,争取国家对我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的支持。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2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组织编制了“**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修改完善了“关于全区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去年10月份,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初,我区银北地区由于受低温阴雨和雨后高温暴晒的影响,稻谷整精米率大幅下降,农民出现“卖稻难”,我局及时建议自治区政府首次出台了稻谷临时储备政策,协调自治区农发行提供粮食收购资金,确定川区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定点、定库,按照政府制定指导价敞开收购,有效规避了谷贱伤农现象的发生,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第八检查指导组的充分肯定。按照陈建国书记的批示精神,克服没有资金、资产的困难,充分调动市级粮食局的积极性,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银川、石嘴山、吴忠市、中卫市区建设了10家国有粮店,一定程度上满足这些城市居民对“放心粮油”的需求。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了我局管辖的2个住宅小区100多户职工住宅的暖气管道改造,保证了职工的冬季正常取暖。根据职工的意见,办起了粮食局机关食堂,解决了职工的就餐困难。

(六)建立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为防止学习实践活动流于形式,我局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局领导联系点制度、考勤督查制度等七项制度,保证了活动的规范进行;建立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活动档案,把党员干部学习实践活动的计划、完成等情况按支部编序,装入个人档案,体现了活动的严肃性。认真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处室(中心)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开展学习是否深入、调研选题是否准确、查找问题是否突出、学习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活动氛围。我局把搞好宣传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编发活动简报42期,在**粮食局网站设置了活动专栏,及时活动信息。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制作专题展板,开设专题学习园地等形式,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和进展情况。《**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了自治区粮食局的活动信息,为开展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实事求是,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扎实开展

(一)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采取开设意见箱、网络信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自治区粮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各地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粮食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粮食加工企业等发放了113份征求意见表,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1*条,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为33条,作为分析检查的重要依据,使学习活动更贴近实际,更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精心组织,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把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分析检查阶段重要环节来抓,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活动,认真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支部和党员的评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金定同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局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同时对班子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自的工作,认真检查了自身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以及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向全体党员干部反馈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这次民主生活会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气氛民主活跃,进一步明确了全区粮食流通工作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和发展动力,找准了工作对接点和切入点,达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加快发展的目的。

(三)深刻剖析,高水平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局党组把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过程当作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理解、破解影响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难题、提升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水平的过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广泛地听取系统党员干部、用粮企业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自治区粮食局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报告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了我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全区粮食流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突出实践,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我局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效能建设目标,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一是针对机关效能低下问题,召开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座谈会”。各处室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整改,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行政执行力有了新提高,我局获20*年度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二是针对我区玉米水份偏高、价格偏低、销售困难的实际,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四川省和中粮公司寻求合作、寻找商机,积极协调经委、铁路等部门,解决运力不足的问题,缓解“玉米卖难”。四是针对全区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粮食产业化发展问题,局领导带队到XX、福建、广东、吉林等省、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推进改革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明确责任时限,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扎实有效

(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我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中列出的七个方面问题为依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五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同时,将整改落实方案在**粮食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改什么、如何改、什么时候改、解决了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增加了整改落实工作的透明度。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我局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群众得实惠”上,在全面落实整改方案的基础上,把解决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通过努力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的意见;为促进储备体系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加强储备粮管理体系建设意见;针对粮食产业集团运行困难的实际,提出了改革重组的意见,并及时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针对我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除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已解决的外,将突出问题细化量化为16项具体工作,将责任分别落实到了6位局领导、13个处室(中心、行业协会),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对需要时间的,抓紧落实;对需要上级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底前全部解决。

(三)认真做好总结测评。采取发放调查表、网上调查等方式,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群众对局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的满意率为95.8%。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率为100%。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5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原则,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部级(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和县级(Ⅳ级)四级。

1.2.1部级(Ⅰ级):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部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2省级(Ⅱ级):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范围或省会等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3市级(Ⅲ级):在市辖区域较大范围或市辖中心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4县级(Ⅳ级):在县辖区域内较大范围或县政府所在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不断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粮食局局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成员:由县粮食、发展改革委、财政、物价、工商、农发行、质量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1.1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粮源安排和调拨,粮食加工的安排与协调,粮食供应资金的调度与协调,市场粮食质量的监控;

(2)负责组织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粮食调控、加工和特殊供应任务;

(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意见和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5)对全县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1.2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粮源供应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加工协调组、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等5个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代县政府起草平抑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供应秩序的有关文件。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

(1)粮源供应协调组由县粮食、发展改革、财政、农发行、交通、*等部门组成。由粮食局牵头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调拨,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初步意见和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其中粮食调拨的车辆调度和交通保障分别由交通、*部门负责。

(2)资金协调组由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组成,由农发行牵头负责粮食供应的资金调度和保障。

(3)加工协调组由粮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由粮食局牵头负责粮食加工的安排调度,粮食加工质量的监控。

(4)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由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等部门组成。由工商局牵头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5)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由粮食、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由粮食局牵头负责粮食调控政策的、宣传,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市场动态的监控。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制度。由县粮食局负责确定2-3家国有粮食销售网点或粮食销售量较大的大型商场、超市为市场信息监控点,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3.2应急报告

各市场信息监控点在发现市场粮食价格超过平常销售价格20%以上幅度的非正常波动,或出现群众排队抢购粮食等非正常情况的1个小时内,应向县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县粮食主管部门在及时核实情况后的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上一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市场出现的情况,提出是否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在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期间,各信息监控点和执行粮食应急预案的销售网点必须每日向县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当日库存量、销售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对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网点,将取消粮食应急预案销售网点的资格。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对部级(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的响应。

出现部级(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应急委员会启动本预案,按职能权限以电话和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并服从国家、省、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挥。

4.3县级(Ⅳ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2个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4.3.2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县粮食局必须每日向县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粮食的库存量、加工量、销售量和市场价格情况(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4.3.3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粮源的组织与安排。用于应急供应的粮食,主要为大米(含稻谷),并首先安排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商品粮。当商品粮粮源不足时,向市粮食局申请调入商品粮;当市粮食局无法满足调运计划时,申请动用县级储备粮。动用县级储备粮的申请,以电话和书面报告的形式同时向县粮食局申报,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执行。在紧急情况下,可按照县政府的授权,由县粮食局同意,先行动用县级储备粮,然后补办报批手续。县级储备粮由县粮食局负责调度安排。当县级储备粮不足全县非农业人口10日供应量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使县级储备粮调拨难以落实时,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动用省级储备粮必须逐级上报,由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2)粮食的调拨。用于应急调控的粮食,无论使用商品粮或者使用储备粮,均实行调拨令。调拨令由县粮食局以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形式下达,特殊情况下以电话通知形式下达(以电话通知形式下达的,应随后补发正式文件)。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下达的调拨令,按时完成调拨任务。调拨粮食时,原则上由调入方到调出方取货;调入方有困难时,可与调出方协商,调出方应予支持。

(3)粮食加工。县粮食局根据本县实际,选择1-2家生产条件好、生产能力强并获得生产准入资格的粮食加工企业作为应急调控粮食的加工定点企业(日产量应不低于100吨),并将指定加工定点企业报市粮食局备案。在特殊情况下,非定点加工企业也应接受政府指令,加工应急粮食。

本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局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政府指令,对定点加工企业下达应急调拨指令性加工任务,加工企业必须服从加工指令,确保满足应急加工需求。定点加工企业因人员、资金、原粮等问题暂时停产的,由县粮食主管部门协调,尽快恢复生产。定点的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可与粮食购销企业签订合同,接受委托加工,由粮食购销企业为加工企业提供原粮,加工企业加工成品粮后,由粮食购销企业批发销售至各零售网点。

(4)市场供应。应急粮食供应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系统现有零售网点的作用。国有粮食企业网点不足的,由县粮食局选择主体合法,经营规模大,卫生环境好,守法经营的大型商场、超市及私营粮食零售点,作为应急粮食定点供应点,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定点供应点按照市场价或县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敞开供应成品粮。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可实行最高限价或凭有关证件限量购买的办法。具体限量标准由县粮食局根据粮食库存和市场供应情况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5)应急粮食供应价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的商品粮,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作价出库。不得亏本销售,也不准借机牟取暴利。储备粮按照储存成本加出库费用(含运输、包装、装卸费用等)作价。粮食加工企业按照合理的原则核算加工费用。零售企业按照进价加微利的原则供应成品粮。对其它自行组织货源的品种(包括面粉、面条、粉干、食油等),必要时实行进销差率控制,以不超过10%为限。粮食出库费用、加工费用和零售费用标准,由县粮食局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农发行核定,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粮食、物价、财政、农发行备案。

4.4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县级(Ⅳ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保障

5.1粮食储备

5.1.1完善中央和省、县级粮食储备。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完善中央和省、县级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增强对我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1.2建立县级地方粮食储备。在稳定我县现有上级储备粮规模的基础上,建立县本级粮食储备制度,由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代收代储县级地方储备粮。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费用参照省级储备粮标准,在县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补贴,风险基金不够时,在县财政预算中列支。

5.1.3保持经营企业周转库存量。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周转库存量,并承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5.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5.2.1补贴资金。凡是执行应急预案调运、销售和经政府决定执行限价销售的粮食,其价格低于成本价而产生的差价部分及其它相关的合理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

5.2.2粮食调拨资金。各粮食购销企业因执行应急预案调拨粮食所需的资金,经县粮食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向有关开户银行申请应急调控粮食贷款,开户银行应及时给予支持。

6、后期处置

6.1评估和改进

有关部门在应急状态终止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2应急经费和清算

6.2.1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应急动用储备粮和企业周转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6.3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等措施,补充中央和地方各级粮食储备及企业周转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6.4奖励和处罚

6.4.1在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6.4.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粮食产业调研报告范文6

阳春三月,当从南到北春耕春播如火如荼展开之时,政府工作报告对农业生产作出的全面部署、持续加大的“三农”投入,让人们对今年的粮食生产充满了希望。

“去年粮食产量1.14万亿斤,总产量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这是去年粮食生产交出的来之不易的答卷,不仅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跃上新台阶,也在去年管理通胀预期、缓解通胀压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去年猪肉等农产品价格一度出现大幅上涨,并带动CPI涨幅在年中达到峰值,但是我国仍未出现物价全面上涨,通胀压力主要来自个别农产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原因就在于我国不论是夏粮还是秋粮都实现了丰收,保持了粮价这一百价之基的基本稳定,因此物价总水平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而今年。控制物价上涨的形势仍然严峻,粮食生产紧绷之弦决不能放松。

过去几年的经验表明,只要抓住了粮食增产这一根本,政府对粮价和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就会不断增强,即使出现短期的区域性的粮价波动也能及时调控。事实上,粮食“八连增”后,政府手里已经掌握了较为充足的粮食储备,完全有能力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国际粮价大幅起落给国内粮价带来的不利影响。

但是我们仍需看到,今年粮食增产仍然面临不小的压力,正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说:“建国62年我们的粮食产量一共上了9个千亿斤台阶,越上得高,巩固和稳定的难度越大。”另外,粮食生产的用工成本、生产资料成本、机械作业成本都在上升,会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粮食再次增产?国家已经对此进行了部署。一号文件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政府工作报告又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进行了全面阐述,就是要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要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受到耕地、水利等基础条件制约,人多地少、人多水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通过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已经成为共识。据了解,去年我国农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达到53.5%,农业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作业率已经达到54.5%。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谭志娟认为,面对资源、环境两大限制因子,保障粮食总产继续增加会更加困难,这需要基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先进的前沿技术,同时更加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农技推广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粮食连年丰产也意味着供应量同步增加,在粮价保持稳定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机械化耕作成本却在加大。我们还需警惕丰收带来的谷贱伤农现象,防止粮价下跌以及比较效益走低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为给下一个粮食生产周期做好准备,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并增加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近些年,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大幅减轻了农民种粮的各项费用负担。并通过持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来提升种粮比较效益,帮助粮农逐渐走出“农业周期律”陷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被激发出来,农村地区涌现出了一批种粮能手和种粮大户。今年政府支持“三农”的力度再度加大,也为今年的粮食生产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但从长远来看,粮食生产依然面临着农田水利基础薄弱的瓶颈。由于历史欠账太多,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导致我国至今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近两年频发的灾害性气候造成农业生产受到大幅损失,使得这一瓶颈暴露无疑,也给粮食生产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云南省部分地区已经三年连旱,给当地粮食生产造成重创。在未来农业生产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是重中之重,为此,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