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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形式范文1
会计核算形式,又称为账务处理程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账务处理流程相互结合的方式,它规定了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当的会计核算形式,是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前提。手工会计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主要有:记账凭证核算形式、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日记总账核算形式和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等。企业可根据会计业务的繁简和管理上的需要来选用其中一种。这些会计核算形式的不同点,集中体现在如何登记总账这个问题上。其共同点主要表现在:第一,处理环节多,处理内容分散;第二,处理流程重复,数据核对工作复杂;第三,处理周期长,信息传递、反馈慢,财务报告的时效性差。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实现会计数据处理的电算化后是否还有必要完全照搬手工会计下的会计核算形式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手工会计条件下,不同会计核算形式的划分并不是会计数据处理本身所要求的,而是手工处理手段的局限性所致。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使得产生上述这些具体会计核算形式的客观限制条件不复存在了。
一、账簿体系虚拟化
1.账簿的本质。账簿,作为存放经分类汇总的会计数据的载体,是一个承前启后、不可缺少的桥梁与纽带,手工会计账务处理的中心问题就是账簿问题。手工会计离开账簿,其会计报表的编制便成无本之木、无水之鱼。簿籍只是账簿的外表形式,账簿的内容则是账户记录。账户就是对会计数据进行分类、归集而设置的单元。在电算化系统中,会计信息的生成仍然离不开账户这样最基本的存储单元,但账户的存储并不一定要借助于账簿来完成。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使账户记录与纸介质呈现出分离的趋势,纸介质不再作为账户分类和汇总数据的唯一载体。实践已经证明,在磁、电、光等介质保存会计数据的可靠性得以保证的前提下,人们需要的各种核算资料尽可通过调用这些介质上的数据库文件并加以显示,完全不必使用纸张作为账户记录的载体。既然账户记录可以完全与纸张分离,那么手工会计中关于账簿的定义也就不存在了。
2.电算化系统中的账簿实际是“虚”的。所谓“虚”,是指磁盘上一般并不存在账,更不是一个手工账对应一个磁盘文件。账簿上反映的数据不外有两类,一类是发生额,另一类是余额。作为记账对象的发生额数据,来自于记账凭证,而作为记账结果的期末(或期初)余额数据,则是在账簿被登记之后形成的。所以,账簿记录只不过是记账凭证上账户记录的分类、汇总罢了。由于计算机具有强大、快速的数据处理功能,它对记账凭证库文件的分类、汇总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对于账户余额,只要保证系统初始化时输入的初始余额数据正确无误,以后各个会计期的期末余额也就唾手可得了。因此,电算化系统中的“账”是凭证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主要是各会计账户的期初余额数据)自动地准确无误地派生出来的。理论上说,保留了凭证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也就保证了账簿的存在。可见, 在电算化系统中,“账簿”仅仅是沿袭了传统会计的概念而已,其本质是虚拟化的。
二、记账过程虚拟化
记账,是手工会计账务处理流程的核心环节。自会计产生以来,就一直与记账、算账、报账时刻相伴、密不可分,从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等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处处映射和打上了“记账”的烙印。所以,在传统观念上,“记账”似乎成了会计的代名词。然而,在电算化系统中,记账过程却是一个虚过程,因为并没有生成实际的账。这里所谓的“记账”就是将账前凭证库文件中审核通过的记账凭证做上过账标识或者另外形成一个账后凭证库文件,表明该记账凭证已入账,不允许再对其进行无痕迹修改或作废、删除操作。如果有错误,只能采用类似于手工会计下的红字冲销法,通过输入“更正凭证”予以纠正。所以,在电算化系统中,记账环节完全可以取消,即平时不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及总账,只将记账凭证保存在一起,在需要时再采用瞬间成账的做法:根据科目余额库文件的期初余额数据和记账凭证库文件的科目发生额数据,当即形成所需的“账簿”并予以输出。同时,这种瞬间成账的方式也使会计报表瞬间形成成为可能。至于很多财务软件所提供的记账模块功能,主要是为了满足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习惯,即只有先记账才能查询和打印。
三、对账环节不复存在
在手工会计中,分类账分为总分类账(总账)和明细分类账(明细账)。其登记的原则是“平行登记”,即把来源于记账凭证的信息一方面记入有关总账账户,同时还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有关明细账账户,并通过定期对账来检查和纠正总账或明细账中可能出现的记录错误。这种通过低效率的多重反映和相互稽核来换取数据处理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是手工会计核算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对账是设置账簿的产物。如果没有设置账簿,也就无所谓账证、账账、账表之间的核对了。计算机本身是不会发生遗漏、重复及计算错误的。只要会计软件的程序正确且运行正常,账证、账账一定是相符的;只要报表公式定义正确,账表也一定相符。这样,就使手工会计下的对账环节不复存在了。事实上,作为手工会计账务处理重要特征的平行登记已没有存在的理由,计算机对来源于会计凭证的原始数据并不需要重复处理,而分类账也没有必要明确地区分为总账和明细账。当然,这并不排除会计软件中设置类似于总账和明细账的数据存储结构,但这样的总账和明细账之间并不存在统驭与被统驭的关系,其目的只是为了加快信息检索的速度。
四、账务处理流程呈现一体化趋势
会计核算形式范文2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形式影响
在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账簿组织和记账程序相互结合的技术组织方式,称为账务处理程序或者会计核算形式。账簿组织是指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种类、格式及其相互关系;记账程序是指从审核、整理原始凭证开始,到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各种账簿以及编制会计报表为止的一系列顺序和方法。
不同的企事业单位,采用不同的账务处理程序。各种不同的账务处理程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因此在手工会计核算形式下,账簿组织是账务处理程序的核心。
传统手工会计核算形式主要有: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日记总账账务处理程序、多栏式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业务量大小选择适当的账务处理程序。
传统手工会计核算形式缺点集中体现在:处理环节多,处理内容分散;处理流程重复,数据核对工作复杂;处理周期长,信息传递、反馈慢,财务报告的时效性差。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电算化会计是否还有必要完全照搬手工会计下的会计核算形式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手工会计条件下,不同会计核算形式的划分并不是会计数据处理本身所要求的,而是手工处理手段的局限性所致。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使上述这些具体会计核算形式的客观限制条件不复存在。账簿组织不再是账务处理程序的核心,会计核算形式从程序设计角度考虑也只需要采用一种就可满足数据处理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簿组合体系虚拟化
1.无纸化使账薄可以脱离纸质载体而存在账簿,作为存放经分类汇总的会计数据的载体,是会计处理承前启后、不可缺少的桥梁与纽带,手工会计账务处理的核心问题就是账簿组织问题。手工会计离开账簿,其会计报表的编制便成无本之木。簿籍只是账簿的外表形式,账簿的内容则是账户记录。
在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中,信息的生成仍然离不开账户基本概念。但账户完全可以脱离账簿而存在。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使账户记录与纸介质呈现出分离的趋势,纸介质不再是账户分类和汇总数据的惟一载体。实践已经证明,在磁、电、光等介质保存会计数据的可靠性得以保证的前提下,人们需要的各种核算资料尽可通过调用这些介质上的数据库文件并加以显示,完全可以不使用纸张作为账户记录的载体。既然账户记录可以完全与纸张分离,那么手工会计中关于账簿的定义也就不存在了。
2.电算会计系统的虚拟载体使得账簿可以以文件格式存在,也可以根本就不存在。电算化系统中的账簿实际是“虚拟”的。所谓“虚拟”,是指磁盘上一般并不存在真正的账簿文件,不是一个手工账对应一个磁盘文件。账簿上反映的数据不外有两类,一类是发生额,另一类是余额。作为记账对象的发生额数据,来自于记账凭证,而作为记账结果的期末(或期初)余额数据,则是在账簿被登记之后形成的。所以,账簿记录只不过是记账凭证上账户记录的分类、汇总罢了。由于计算机具有强大、快速的数据处理功能,它对记账凭证库文件的分类、汇总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对于账户余额,只要保证系统初始化时输入的初始余额数据正确无误,以后各个会计期的发生额和余额可以通过运算即时得到。
因此,电算化系统中的“账”是会计凭证数据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主要是各会计账户的期初余额数据)自动准确无误地派生出来的。所以从理论上说,保留了会计凭证数据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也就保证了账簿的存在。传统会计账薄在电算化系统中不再存在,其本质是虚拟的。
二、记账过程虚拟化
登记账簿,是手工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流程的核心环节。会计产生以来,就一直与记账、算账、报账密不可分。从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等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处处打上了“记账”的烙印。所以,在传统观念上,“记账”似乎成了会计的代名词。
在电算化系统中,记账过程却是一个虚拟过程,因为并没有生成实际的账,当然不排除程序设计允许独立的账簿数据库文件存在。所谓的“记账”就是将账前凭证库文件中审核通过的记账凭证做上过账标识或者另外形成一个账后凭证库文件,表明该记账凭证已入账,不允许再对其进行无痕迹修改或作废、删除操作。如果有错误,只能采用类似于手工会计下的红字冲销法,通过输入“更正凭证”予以纠正。所以,在电算化系统中,记账环节完全可以取消,即平时不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及总账,只将记账凭证保存在一起,在需要时再采用瞬间成账的做法:根据科目余额库文件的期初余额数据和记账凭证库文件的科目发生额数据,当即形成所需的“账簿”并予以输出。同时,这种瞬间成账的方式也使会计报表瞬间形成成为可能。至于很多财务软件所提供的记账模块功能,主要是为了满足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习惯,即只有先记账才能查询和打印。
三、对账环节不复存在
手工会计中,分类账分为总分类账(总账)和明细分类账(明细账)。其登记的原则是“平行登记”,即把来源于记账凭证的信息一方面记入有关总账账户,同时还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有关明细账账户,并通过定期对账来检查和纠正总账或明细账中可能出现的记录错误。这种通过低效率的多重反映和相互稽核来换取数据处理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是手工会计核算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对账是设置账簿的产物。如果没有设置账簿,也就无所谓账证、账账、账表之间的核对了。
我们知道,计算机本身是不会发生遗漏、重复及计算错误的。只要会计软件的程序正确且运行正常,账证、账账、账表一定是相符的。这样,就使手工会计下的对账环节不复存在了。会计软件中即使设置了类似于总账和明细账的数据存储结构,这样做的目的并不会为了对账。因为总账和明细账之间并不存在统驭与被统驭的关系,其目的只是为了加快信息检索的速度。诸多财务软件设置的对账功能也仅仅是为了迎合传统会计核算方式下会计人员的应用习惯,实质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四、账务处理流程呈现一体化趋势
手工会计的账务处理流程,简单地说就是:凭证一账簿一报表。会计人员的工作重点是在填制凭证以后的阶段,要登记账簿直至会计报表,必须经过填制凭证、过账、结账、试算平衡、对账等诸多程序。
在电算化系统中,整个账务处理流程分为输入、处理、输出三个环节,首先将分散于手工会计各个核算岗位的会计数据输入计算机,此后的各种数据处理工作都由计算机按照会计软件的要求自动完成,不受人工干预。从输入会计凭证到输出会计报表,一气呵成,一切中间环节都在机内自动处理,而需要的任何中间资料都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得到,真正实现了数出一门(所有的数据都来源于凭证)、数据共享(账簿报表甚至分析表都可以使用凭证中数据)。整个账务处理流程具有高度的连续性、严密性,呈现出一体化趋势,极大地提高了财务报告的时效性。
因此,在手工会计核算中非常费时、费力和繁琐的工作,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变成了简单的操作指令。过去繁杂的填制凭证、记账、编表等工作,现在只需要少量的录入人员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因此,手工会计条件下不同会计核算形式的划分已没有必要,可以采用一种统一的会计核算形式,这就为实现电算化系统中会计核算形式的通用化提供了前提。
综上所述,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核算形式的影响是深刻的,我们必须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会计核算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出发,重新构造会计核算模式,设计出适合计算机处理的,效率更高、数据处理流程更加合理的会计核算形式,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满足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储: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工作[M].北京:财会出版社,2003
[2]刘语成:中国会计电算化的实践分析[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
[3]王鑫则:会计电算化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艾文国:会计电算化[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会计核算形式范文3
论文摘要:新的会计准则对实质重于形式的进一步强调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和综合素质的要求。结合新准则通过列举实质重于形式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探讨其在实务中的职业判断。
0 引言
在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在做出职业判断时,要想使会计信息反映其所应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务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在此,笔者列举以下几点进行探讨。
1 企业资产的认定
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应为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顾名思义,“拥有”是一种法律上的所有权,而“控制”则是反映该种资源的经济实质。例如,根据该定义在做出职业判断时,会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怎样处理呢?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个租赁行为,企业从外部租入固定资产,显然不拥有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但这明显是不符合“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含义。从分析中不难发现,由于其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而且租赁期结束时承租方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经济实质来看,承租方能够控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
2 企业收入的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之一,就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了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时以提货方式销售商品。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商品。重点是实务中对于售后回购,售后租回,在做出职业判断时,是否应当确认为销售收入?如果企业在销售某商品的同时又与客户签订了售后回购或售后租回协议,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就需要按照销售的经济实质来判断是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由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货方,销售也就没有实现,不应当确认收入,因此,应将售后回购和售后租回协议作为融资协议来处理。
3 关联方交易关系的认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给出了判断关联方关系的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是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存的主要特征。在新准则中,除旧准则的五条具体形式外,又增加了三条,即:“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对企业同样也存着关联关系”。对此进行职业判断时,应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应视其关系的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4 资产发生减值的认定
准则中,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从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列举了七点,决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例如,如果出现了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的预计的下跌。从法律形式上看,这种现象并未导致资源的减值;但在实务认定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经济实质来看,需要认定减值。又如,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提前处置,这时根据其经济实质,也要计提相应的减值。
5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确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贷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而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是指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已经达到建造方、购买方或企业自身等预先设计、计划或合同约定的可以使用或可以销售的状态。企业在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时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据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来判断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时点。
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入账。其中,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换入资产的价值不能按公允价值入账,而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影响换入成本是否公允入账,从而影响交易;但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看,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不影响交易。
7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认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这里说的“控制”,即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显然指的是经济实质。新准则中,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严格的股权比例。在实务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从表决权的量上进行判断,又可细化为: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情况。如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等等。在新准则别强调,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即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的表决权因素。这里说的潜在的因素在法律形式上,是不具有表决权的;但从经济实质来看,却仍然要考虑其对控制权的潜在影响。
会计核算形式范文4
关键词:增值税 会计核算 转型 方式
现阶段,增值税会计核算方式存在较大的弊端,并违背了会计准则,使得企业在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其增值税无法正确反映出企业经营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降低了增值税核算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要根据会计准则,结合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增值税核算科目设置、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以及报表列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构建增值税会计核算框架,进而实现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转型与优化,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现状
(一)会计核算模式
目前,增值税会计核算主要采用财税合一的方式,并主要根据税法中规定的企业纳税义务以及抵扣权利进行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这种形式使增值税会计核算过于遵循税法,固定的条框规定限制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更新,使其逐渐磨灭了增值税会计核算自身的要求和核算原则,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功能,使其无法完全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成果与收支情况。
(二)会计信息确认
在增值税会计信息确认方面主要有两点内容,第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配比。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关键内容就是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配比进行确认,同时也是在信息确认的过程中完成二者的配比,这种配比和真正意义上的会计配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会计配比主要是在会计分期环境下,根据权责发生制对企业收入与经营成本进行配比。第二,出口退税清算差异的费用确认。在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企业自主申报的出口退税和相关税务部门审批返还的数额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相差数额一般在3%-5%之间,其相差数额在实际核算中要计入到准备金中,保证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严谨性,提高企业增值税的核算水平。
(三)会计信息披露
现阶段,企业增值税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身账户设置和信息披露的严谨性。首先,在账户设置方面。在相关会计制度中针对增值税用户没有相关规定,其会计费用要纳入到货物成本中,或者是列入到应付职工薪酬费中,使得会计报表无法反映出企业增值税信息。其次,增值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缺乏一定合理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企业流动资产,并要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但是对于目前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方式,其待抵扣进项税额被规划交税金项目中,降低了企业应有的负债情况,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严谨性与合理性。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转型方式
(一)合理设置科目,强化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系统性
首先,根据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要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设置增值税科目,并作为一级科目,充分反映出企业现阶段增值税的管理情况。增值税科目中借方记录着本期的销项税额,而贷方要标记本期销售成本的进项税额,这样借方中的账务余额就是企业本期的增值税费用。其次,设置递延进项税额。递延进项税额主要是平衡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配比,借方:销售成本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贷方余额则是企业待抵扣进项税额。最后,设置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的重新设立主要是与应交税金进行区分,强化二者的差异性,实现企业增值税监管水平与核算水平的提升。
(二)优化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实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第一,在购进阶段,其增值税要严格按照价税合计数进行记录,借记为材料采购,贷记为付账款或者是银行存款,并根据税法中的税务抵扣原则进行增值发票,其借记为应交增值税,贷记为递延进项税额。第二,在销售阶段,其商品销售要按照价税合计数进行划分,借记为应收账款,贷记为产品销售收入。在实际的核算中,应纳税销售额主要是根据税法中的确认标准进行核算,其会计销售与价外费用要计入到销项税额中,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商品销项税额的核算。第三,在期末汇总阶段呢中,汇总本期的增值税科目、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所有的发生额,并进一步确认销售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为递延进项税额,贷记为增值税。在实际增值税会计核算过程中,要通过综合进项税额扣除率法进行增值税与进项税额的核算,并对进项税额进行分期抵扣,保证期末汇总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强化企业增值税信息披露,提高增值税监管水平与核算水平。
(三)实行价税分离核算模式,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在企业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要在将增值税科目设置在业务税金前,其应交增值税科目要设置在应交税金后,将价税进行有效分离,这样可以让增值税费用完全纳入到企业经营损益中,使得增值税可以反映出企业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决策性。另外,要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强化增值税抵扣链条内部结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并结合各方经济利益,其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过程中,要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征税范围的扩展层次性,提高增值税监管水平与核算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要合理设置科目,强化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系统性;优化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实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实行价税分离核算模式,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强化企业增值税信息披露,进而实现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转型。
参考文献:
[1]冉渝.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29-32
会计核算形式范文5
【关键词】行政事业;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基础概述
(1)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在会计核算中,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本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出,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2)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实际收到和支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这两种会计基础的应用对我国会计核算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规定的限制,两种制度在不同性质的单位发生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问题。
二、收付实现制下行政管理会计核算中的问题
(1)会计核算常常不能反映资金活动的真实情况。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与其发生的时期不一定相同,因此相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不能进行有效的配比,从而不能真实准确地反应收支活动。按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只能反映资金的进出数量,不能反映单位资金的来龙去脉,这对于转账业务比较多、经济活动比较复杂的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合适的。(2)核算过程中低估单位支出,对采购不能全面管理。收付实现制虽然在一定条件下有相当大的优势,但是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就会显现。在单位采购事项中,行政事业单位仅对支付部分款项的物资,也只按拨款单据中的实际支付金额确认和计量,对未支付货款,但已收到的物资,不登记入账,这就不利于对各项物资进行全面管理,不能对采购业务进行确切的反映。(3)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收付实现制要求会计核算要以资金的实际收付为依据来核算单位的收入和支出,这使得财政收入和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收到和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收到现金或用现金支付的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隐藏了单位的债权和债务。从更深层次分析,被隐藏的债权,会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流失,产生腐败行为,而被隐藏的债务会使行政事业单位产生财政危机,影响单位职能的实施。(4)行政管理核算不能反映资金的流向。在收付实现制下,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各单位收到的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从而各单位在进行财务管理时,不能从单位的会计核算中收集到更多的信息来进行监督,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会计基础,改革行政事业管理核算
会计核算形式范文6
关键词:科技企业; 集中核算; 研究
一、科技型企业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概述
科技型企业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源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它是由企业总部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对企业本部及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其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科技型企业是由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而设立的国有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其单位性质是由原来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转变而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其财务管理体制由原来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换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在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从某些意义上仍然保留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色彩,所以,其会计机构仍然沿用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模式。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科技型企业推行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成效显著:一是精简了企业会计机构、减少了会计人员配备,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二是成功解决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有效遏制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降低了企业财务风险;三是实现了企业资源互补和相互融资,减少了重复投资,降低了投资成本和财务费用,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科技型企业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体系
1.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体制的建立
随着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工作的完成,并纳入国资委系统管理,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有科技型企业。由于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和经营机制的创新,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不断增多,自不断扩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自身的会计核算与管理体制已成为必然。按照“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科技型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所出资兴办的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以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
科技型企业根据其组织机构设置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定只在企业总部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并所属单位行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企业所属内部核算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全部委托企业总部财务部门办理。企业总部财务部门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具体办理内部核算单位的会计事务。通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为集中式会计核算和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3.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职责范围
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就是将内部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企业总部,由企业总部的会计机构行使管理和核算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集中统一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2)集中统一管理和调配企业固定资产和企业流动资金,在核算单位之间有效协调企业资产和资金运行,降本增效,保障企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3)集中统一办理银行开户和企业信贷、担保业务,统一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和各种有价证券,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
(4)集中统一制定企业折旧、职工薪酬和利润分配办法,兼顾股东、企业、职工三方利益不受侵害。
(5)集中统一设置会计账簿,实行分账核算,统一合并会计报表和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对外提供会计信息。
4.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的主要内容
科技型企业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取消了所属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将所属单位的会计业务集中到上级会计机构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服务,其主要内容是:
(1)集中统一办理各单位报账业务,按规定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避免了分散核算时,原始凭证内容填写不全、发票使用不规范,记账凭证编制不统一、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现象发生,积极推进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开展。
(2)集中统一办理各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及时准确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记账,掌握各单位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情况,加强对各单位流动资金的监控,杜绝企业资金体外循环,防止企业私设小金库,以预防和消除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3)集中统一办理企业财产、物资的增减、收发、转移、出租、出借等业务,核算各单位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卡、物三相符。掌握各单位财产、物资的采购、领用、库存和价值变动等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决策参考,避免了过去信息报告不及时、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4)集中统一企业的成本计算方法、折旧政策、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标准等,避免过去由于执行会计政策不统一、成本计算方法不一致,而造成会计核算资料的可比性差,影响对所属单位的考核。
(5)集中统一科技专项资金的核算。科技专项资金是科技型企业取得的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项目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科技专项资金拨付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合同管理。实行集中核算与管理,杜绝了科技专项经费层层转拨现象发生。
三、科技型企业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
1.企业管理层对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认识
(1)企业高管的认识:由于部份高管兼任所属核算单位的法人代表,他们认为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都在同一管理层的领导之下,只要是通过财务部门报账、记账、算账就达到了集中核算与管理的目的,对核算单位之间业务办理模糊不清,概念不明,致使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时张冠李戴,甚至把该属下属单位承担的成本费用,全部计入企业总部承担,违背了“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
(2)核算单位负责人的认识: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核算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所有的会计业务均到上级会计机构办理;单位负责人认为没有了财权,失去了信任感。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责任心不强,调动不了积极性。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局限性
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由于会计人员的精简,核算单位的不断增加,一个会计兼任几个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普遍存在,其日常工作仅局限于报账、算账、记账、申报纳税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对于预算、监督、预测和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却无法开展。再加上会计人员置于核算单位之外,不了解核算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核算单位的产、供、销等职能部门协调不好,对账工作不正常开展,账实不符、账表不符、账账不符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上弱化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职能,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3.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对企业资源共享的影响
科技型企业拥有的资源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水电设施等,在内部核算单位未分离之前,这些资源已存在于企业总部,归企业总部所有和使用,而在内部核算单位分离之后,企业总部为减少投入,而将这些公共资源统一调配给内部核算单位使用,形成了所有权保留于企业总部,使用权由总部及所属单位共享的局面,而这些资源是行政调配的,没有按市场规律进行计量、计价和分配,给会计核算带来新的难题,造成企业总部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等成本费用负担过重,而所属单位的却没有核算固定成本,只核算变动成本,造成生产成本虚减,影响了利润的计算。
4.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科技型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转化的支出,技术咨询服务、内部租赁,内部融资,内部产品加工等业务。这些业务是在企业内部集中运行和统一办理的,在集中核算与管理的模式下,企业往往忽视了交易合同的签订、发票的开据、收入和支出的确认等,给企业带来了税收和法律上的风险。
5.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对全面预算的影响
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在目标上是一致的,但由于会计核算和管理是集中的,所属单位认为预算也是由财务部门集中编制的,是财务部门的事,放松了对全面预算的精细化管理,预算的分解、考核和监控等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全面预算流于形式。
6.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对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影响
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财务部门重核算轻管理现象时有发生,在债权债务核算方面只简单记录发生的时间、金额和单位,而对账龄管理和分析等工作均流于形式,清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坏账、呆账损失的可能性加大。
四、完善科技型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做到集权与分权的真正的分离
集中式会计核算与管理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因此企业管理层应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总部高管不再兼职子公司法人代表,应还政于子公司,做到集中与分权的真正分离;子公司负责人要在总部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做到既不损害企业整体利益,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2.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实行全面分账核算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两大职能,企业财务部门应强化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不能只重视会计核算,而放松了会计监督。再次,会计人员应加强与核算单位的协调与联系,定期与有关部门对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要严格按照企业独立核算原则,实行全面分账核算与管理,不能只重视分账,而放松管理。
3.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正确计算资源成本,
财务部门要与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要摸拟市场规律,建立资产使用的计量、计价制度,按照“谁使用,谁承担费用”的原则,核算资源使用成本,确保成本计算的真实和完整。
4.强化合同管理,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
企业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建立建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和台账,强化内部交易合同签订,履行内部交易手续;财务部门要根据内部交易合同和业务流程办理收入支出核算,依法确认收入和支出,降低企业财税风险。
5.强化子(分公司)的预算管理作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强调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消除核算单位认识上的偏差,改变预算单独由财务部门编制方式,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预算编制方式,调动核算单位编制和实行预算的积极性,推动全面预算工作的展开。
6.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强化债权债务管理
建立债权债务信息体系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通过债权债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把内部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的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便建立客户信息挡案,加强监管,同时,企业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债权债务的管理责任,及时清收,保证企业资产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徐慧勋: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几个问题及策略[J].广东科技,2009(8).
[2]刘 伟: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