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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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1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 会计监管 国有企业

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任务为:建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我国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存在出资人职责不到位、监管分散、资产的质量和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已实现了分离,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建立。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仍是管理的首要目标。但是由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刚刚建立,许多问题仍待进一步界定,新的监管模式也有待在实践中检验,因此,加强对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会计有效监管模式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会计监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9年国资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政策与法律的出台,表明以会计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在立法上已初步确立。但在管理运行的过程中还不够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新〈企业会计制度〉和国有企业会计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造假问题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如下:1、进行虚假的会计处理,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自国资委第14号令《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以来,对国有资产经营业绩的考核逐步完善,一些企业进行虚假会计处理以达到以下目的:(1)虚增利润、掩盖亏损、获取绩效奖。(2)改造盈利状况,达到国家上市条件及发行债券的标准(3)减少利润以规避企业所得税。2、侵占流转税款,以增加当期现金流量。部分国有企业为了少交流转税或者延期纳税,违规确认收入。减少收入少交税款;延期确认收入延期纳税。3、会计人员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帐务处理随意性强。例:随意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计提跌价准备等。4、编制假预算、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如: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编制虚假预算等。5、财务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

(二) 会计监管标准存在的问题

2009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已在所有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但我国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专业核算办法等并未废止,形成新旧会计标准并存的格局。由于企业的财务人员素质高低不一,而新准则较旧准则改动较大,部分财务人员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运用新准则。而且新准则改革了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如国有企业与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沟通不及时,便可能影响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及会计信息的质量,导致国企会计信息缺乏横向的可比性,难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最终降低会计监管的效率和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内部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1)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是监督弱化的根本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与企业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让会计人员站在代表国家利益的立场监督企业几乎是不可能的。(2)对会计造假行为惩治不力。(3)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模糊,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4)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得力,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5)会计人员整体职业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在一些财务人员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无视财经纪律,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从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2、总会计师制度上的欠缺是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问题。总会计师制度是现代企业会计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监督不力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不到位,二是职能不到位,三是管理不到位,四是素质不到位。其中以职能不到位尤为突出。总会计师不到位,不能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是造成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

3、监事与监事会制度不够完善。监事会制度和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国有企业内部实施会计监管的有效形式。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这些有效的内部会计监管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已经建立起监事会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企业有些也并没有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对企业经营的合法性、投融资决策、会计信息披露等提出的专业意见或建议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审议制度并未真正得到执行,制度的设立流于形式。

(四)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随着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制度和措施的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的政府监管得到了有力的加强,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1、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管理分散、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2、各种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监督弱化问题严重。3、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人为因素过重,主观随意性过大,这些现象显示出国家监督职能的弱化。

(五)社会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是按照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依法从事对委托方的委托业务进行财务报表鉴证的社会中介机构。独立性是社会审计的生命线。在目前市场机制下,企业是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客户,两者是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由于竞争的激烈,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争取到或者保住客户,就会违规为企业隐瞒一些问题,这就使会计师事务所失去了从业的独立性,成为与企业联手作弊的利益共同体。这样的社会监督不仅没有任何意义,还会误导政府的监督机构和社会大众,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现代国有资产会计监管模式的设想

鉴于我国现阶段国有资产会计监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国有资产会计监督模式迫在眉睫。一项完善监管模式设计至少考虑如下几个因素:(1)降低成本;(2)提高制度效率 (3)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据此,在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会计监管时,提出了“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组织及企业内部监管为补充的会计监管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面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提高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2、治理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塑会计诚信,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3、增强法制观念,全面学习落实新《会计法》。4、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5、把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是会计监管的良好基础,这对全面提高会计监管的效率、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各机构特别是监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能,实现权力制衡,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机制。2、要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1)提高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是内部控制机制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2)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现“软控制”,变“要我控制”为“我要控制”,从而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最佳效果。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确立内部审计在监督、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地位,切实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监督职能向事前、事中监督职能的转变。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操控,为内部会计控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5、强化风险意识。对风险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进一步强化对风险因素的重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三)建立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有企业自身需要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是增强国有企业会计监管的有效措施。主要构想是:建立一套包括基本规范、具体规范、应用指南、解释公告构成的内控标准体系框架,其控总体制标准体系应达到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要求。基本规范可以借鉴5要素框架,将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为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兼顾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遵循目标。具体规范中,围绕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这条主线,着重就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业务与事项进行规范。其内部控制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资讯与沟通、监督。总之,企业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以提高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益和效率。

(四)强化财务总监制与外派监事会制度

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办法》,并逐步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总会计师制度,以期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的会计监管。

1、财务总监制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发展起来的用以强化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措施。财务总监因为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使其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全过程,既有事后监督又有事中、事前监督,这一改变使出资人财务监督更加及时、更加有效。为使财务总监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设计出对财务总监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其行动符合委托人的预期。

2、逐步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外派监事会制度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的制度,具体是可由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大型重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监事直接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确保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的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监事会要对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和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深入开展检查,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服务。但是,这种制度安排运行成本较高,具体操作中也应该讲求成本效益原则,一般主要应用于大型国有企业。

(五)构建国家审计监督制度

国家审计拥有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是保证和促进国有企业经理层“受托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并予以确认的至关重要的手段。由国有资产所有者赋予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责,是国家审计以国家监督的形式履行所有者监督的实质要求。因此,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可以采以下途径健全审计监督体制: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审计监督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的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体系 2、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以事后审计为主3、建立对审计监督成果的绩效评估体系 。4、完善审计监督的实施机制 。

(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中介监督制度

社会中介监督是指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及财务会计资料,按照规定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进行审验查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据实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这种典型的外部监督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得到了社会和法律的认可,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而且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也可以为国有企业监事会、国家审计机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税务机关、证券监管等部门使用,具有真正的外部性。当前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于完善国有企业外部会计监督、提高国家审计效果、满足国有企业多层次的监督需要,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提高企业整体监督效率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本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会计监管问题,结合国际会计监管发展的趋势,构建了“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组织与企业内部监管为补充的会计监管模式”,希望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过程中发挥实效,对创建新型国有资产会计监管模式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2

摘要:

长期以来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与预算管理脱节问题,并引发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在2015年新预算法提出的原则和要求下,建立与固定资产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将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以达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将成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绩效;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于旧预算法,新预算法首次将绩效管理以法律的形式融于政府收支行为明确将“提高预算绩效”列入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报告的内容,并补充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进行编制。与传统预算管理方法不同,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传统预算管理流程中,包括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方法。高校属于基层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高校固定资产的形成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分配的结果。按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固定资产利用的最大化。因此,建立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实现存量与增量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是高校管理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1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校固定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物质保障,目前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普遍停留在看帐管资产的静态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财务部门主要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总务处、后勤管理部门、图书馆、科研处、实验管理处实行对固定资产实物的归口管理,具体使用和占有部门又在各科室、教研室和实验室。这样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多头交叉管理,但又无专一统筹管理部门,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从近几年财政部门加大对国有资产清查的力度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普遍存在,购置资产的不合理,报废手续的不齐全,随意处置资产,导致固定资产严重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1.1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不全面

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2014年各高校正式实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出了要求,但对于固定资产各大类(除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如何计提、计提年限等并未做明确要求,导致高校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普遍缺乏参照,甚者部分高校仍未开始计提折旧这项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不计入预算部门的当期支出,所以是一种“虚提”方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解决了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虚高的问题,但如果能进一步将计提折旧与各预算部门的当期效益挂钩,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将会更有益处。

1.2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重钱轻物现象突出

固定资产重分配,轻管理,争着要资金、要项目,支出形成资产后能不管就不管。固定资产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财政拨款,在目前经费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侧重强调控制支出增幅,项目可行性及预算增量的变化,并未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考量。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加上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单位在进行资产配置时,经费分配向置一些价高、档次高的资产倾斜,盲目追求资产设备的数量和档次,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的现象。目前财政部门普遍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跟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资产购置的随意性[1],有些部门甚至为了保证预算完成率,在经费下拨之后,并没有将其用于当时申报的设备,随意调整预算购置明细。

1.3信息共享资源网络缺失,资产浪费严重

目前各高校普遍缺乏可以覆盖整个学校乃至其科研机构信息网络平台,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将校内资产配置情况及校外资源共享给其他部门,导致在预算申报时,各科室、实验室仅根据自己部门的需求进行采购,难以共享使用,导致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占有使用不公现象。大量前期购置的设备闲置任意摆放,由于昂贵的维修成本及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技术,闲置的资产使用年限遭人为的缩短,导致这些设备更容易遭到淘汰,资产浪费严重。

1.4资产处置缺乏监控机制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要求高等学校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由于目前高校资产普遍资产数量多、金额大,相应的预算监控机制缺失,导致这项工作难于开展。在近几年的清产核资审计中,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不当也是突出问题之一。很多部门当资产为自有物,随意处置,报废、减少、注销、捐赠也未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批。非经转经的固定资产也未按要求进行评估,出租、出借、转让手续不齐全或根本未办理[2]。资产被经营单位无偿占用和使用,资产的投入得不到合理补偿。

2固定资产使用绩效与预算管理模式相结合的必要性

预算法的修订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了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联系,并且将绩效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目前高校的预算编制需人大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使得各高校在申报资产购置计划时也要谨小慎微,在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合规性均需要合理的说明,从而在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的年度计划分配及日常运维方面得到较合理、有效的控制。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利用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运用资产预算和统计报告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使资产的配置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使用部门的需求充分结合,从而实现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绩效预算是预算改革的方向,是促进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寻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不仅是将各类资产的运行结果体现在预算考核的范围,而且要将资产需求与产出效益都能体现在整个预算系统中,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资产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绩效考评,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

3基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的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

3.1预算管理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保障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预算管理机构包括预算的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

3.1.1预算管理办公室

预算管理办公室为预算决策提供支撑的部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后勤、总务部门组成。财务部门主要把握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预算经费分配的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等;后勤、总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需利用现有校内、校外信息网,结合现有存量设备的利用情况,对各预算执行部门上报项目中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综合考量。两个部门形成综合意见后,反馈至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3.1.2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校内预算的决策机构,需要由一位固定、唯一的副校长牵头带领,避免出现资产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小组成员需包括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财务和内控审计。财务审计涉及到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加变动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内控审计主要是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设备采购、处置的流程审批情况。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等部门是资产使用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主要对校内预算反馈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定期对占有和使用存量资产进行盘点等。财务部门是资金的分配部门,负责对整个学校的预算资金进行总体的额度控制,保证分配至各部门经费的合理性、可行性。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校内预算反馈的意见进行复核,对校内预算提出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修正,形成最终部门预算明细及其资产配置调整意见,并将最终结果反馈至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可设立在财务部门。

3.1.3跟踪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校内预算管理办公室将控制数下达至各预算执行部门,并要求预算执行部门按调整后预算进行资产购置,根据现有学校资产配置情况实现资源共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后,预算执行部门应严格将预算资金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并将采购的资产信息及时传递给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预算执行的结果,统计资产增减变化数据,为预算执行、调整提供参考数据。同时,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采购计划安排,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以及资产清查等工作。年度终了时,形成年末资产总体情况报告,与部门决算相辅相成[3]。

3.1.4固定资产绩效考评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设置,通过运用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法及评价体系,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产出结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以便能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固定资产由静态管理转化为动态管理,为提高固定资产的绩效,实现资源的共享及优化配置提供依据。

3.2保障预算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3.2.1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平台是分析预算申报过程中资产购置是否合理、可行的重要依据。通过集合校内各使用部门的资源及校外共享平台,借助政府公共网络平台,实现内外部资源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所以,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多种类型平台建设,对高校资产“专管共用、统管共用”的资产管理模式起着重要作用。

3.2.2部门保障机制

新预算法下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运作,要避免以往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统筹规划和管理的部门。如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全校专门负责校内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部门,管理人员队伍需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技能保障固定资产的绩效运作。

3.2.3跟踪监控机制

以审计部门为主要承担主体,在源头及过程中对资产的使用行为进行监控,主要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及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是否符合程序,定期检查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资产是否存在非正常的减少、毁损及消耗,资产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

参考文献:

[1]蒋泽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9(5):71-73.

[2]李华军,邹富发,张玉蕾.基于绩效视角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1(02):50-52.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3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性质

高校经营资产,是指高校对校办企业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高校所有的其他权益。高校经营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由高校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为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必须坚持校企分开,将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国有独资公司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学校是事业单位,是否可以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有待商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高校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及监事会,董、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高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其性质定位于法人独资更为合理,所以,高校资产公司应设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高校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高校在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时,一定要严格划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确保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同种性质的资产,原来一直由高校自己掌握,由于成立资产公司的性质不同,导致了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人的变动。所以,高校在成立资产公司时,对资产公司性质的定位一定要明确,理顺资产的产权关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工商注册,才不会在未来经营运作中留下隐患。

资本委托制

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促使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际上提出了资本委托制的问题,一个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经营性资产委托高校管理,一个是高校将经营性资产委托资产公司管理。实行委托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激活企业有效运营能力,使高校经营资产融入市场经济环境,在市场形成平等竞争,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只有实行委托制,高校经营资产才能成为法人资本,才能自主营运和自我发展。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一套组织结构严密的自然人来管理公司而形成的组织结构体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高校资产公司的性质为国有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经营管理公司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经理是公司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决策,对董事会负责。

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要求,高校要设立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般称为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高校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一般高校的做法,该机构设5―7人,由校长或党委书记及分管干部、财务、资产、科研和产业工作的校领导组成。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直接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出资人学校负责,其成员一般由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企业经营决策能力的人员组成,包括资产公司负责人、高校财务、科研、资产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专家、职工代表。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3)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投融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方案;(4)审议批准公司的借贷以及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5)决定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的转让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7)根据董事长提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决定对子公司法人代表的委派和更换;(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成立资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和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由高校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一般由高校监察、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教授,资产公司职工代表等组成,职工代表不能少于三分之一。

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构确立并行使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配制及约束结构,这是法律平衡股东、公司利益相关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弊端

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难以落实

高校资产公司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高校一家成立的国有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只有一个出资人,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全部来自出资人代表,甚至是校领导,资产管理委员会开会,相当于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企业专题会,行政色彩浓厚,所有人的意见均倾向于出资人的利益,企业经营自难以真正落实,从长远看,企业发展必将受到制约。

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经营决策难掌握

从目前成立了资产公司的高校情况看,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学校财务、科研、资产管理等行政部门领导,相关专业教授不多,职工代表几乎没有。这样的组成难免带着行政管理的色彩,无法摆脱学校行政干预的影子,而且这些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对企业运作并不熟悉,难以真正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决策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制约企业发展。

经营班子由学校委派,影响企业发展

资产公司的领导班子由学校委派人员组成,很多是事业编制,一方面存在返回学校工作的机会,难以全力以赴搞企业;一方面管理企业经验有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不足,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公司监事会力量薄弱,监督职能无法真正实现

监事会由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监事会成员多数来自高校主管部门,获取信息不充分性,不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无法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调节难度大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是以教学和科研为主的高校,对企业管理并不是内行,健全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等于可以做到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实际运作中,往往强化了学校经资委的职能,就忽视了董事会的作用;强化了企业经营班子的作用,监事会又很可能成为摆设。如果监事会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企业经营班子的权力又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改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法

明确权责,防止过分行政干预

要明确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之间的委托、经营关系,在资产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权利与义务,明确董事会和董事的使命和定位参照国有企业进一步强化董事会职能的做法,要建立董事会和董事的科学评价制度,逐步向董事的职业化和市场化迈进,同时防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加大职工参与和职工监督的力度

可借鉴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做法,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不能少于三分之一,切实保障职工董事和监事有效行使职权。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4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制订并下发《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各科室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科室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加大力度研究研究闲置资产改造方案及可行性,对闲置资产进行有计划地改造。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组织各科室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防止掠夺式经营

督促各科室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预算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有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及相关业务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人员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有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进行合理分解,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四、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五、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六、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收支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三、涉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登记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六、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有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有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有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三、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

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做好维护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建设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一、严格按照概算投资

二、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三、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

四、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

五、对存在工程变更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六、严格按照程序及建设内容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与决算

七、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合同必须归口管理

二、必须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三、严格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四、必须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政府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党委政府决策向科学化迈进,根据有关法律、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发展规划等;

2、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

3、社会保障、就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事项;

4、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乡机关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及干部任免事项;

6、村、社区的干部任免事项;

7、乡属资产产权交易、租赁等有关事项;

8、大额资金的支出;

9、大型会议(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等)的筹备;

10、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11、需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拟提请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先由承办单位报乡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与乡长审定后按程序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2、对事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关单位应在提请集体讨论决策前,必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较成熟的方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3、方案形成以后,应按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村、社区、企业、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根据需要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

4、须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如分管领导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

5、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由乡长召集并主持。在决策时,先由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对重大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和各方意见进行说明,然后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7、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应按照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

8、对重大紧急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书记、乡长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简化决策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9、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并保存,最终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并统一立卷归档。

10、决策形成后,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及时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并向乡人大通报;涉及乡人大法定程序的,要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遇有特殊重大事项逐级上报。

11、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和调度,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最终结果向乡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府报告。同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5

(一)县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产业专班相关人员审议各产业发展规划,6月中旬提交县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再按程序实施。

(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强对2007年政府重点工作、州县十件实事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办。

(三)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重点项目争取工作专班配合,抓好近期重点项目争取工作,做好北京、省直对口支援项目和省宜昌旅游办公会项目的接洽工作。拟于6月7日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

(四)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并尽快答复到代表和委员。拟于6月8日召开州县实事及议案提案督办工作会议。

(五)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尽早出台“三大战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三大战役”工作。

(六)县局牵头,继续做好全县维稳工作,对事项实行跟踪督办,杜绝久拖不决,杜绝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财税、计划、劳动保障和交通工作

(一)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各乡镇配合,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入库,确保半年交账;修改完善并出台《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巴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煤炭“一站式”收费征收工作;出台非税收入管理细则。

(二)县交通局牵头,县移民局、公路段、两路办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督办全县路网、通畅、通达工程建设,确保半年任务按期完成;修订《加快交通工作发展的决定》;启动码头清理整顿工作。

(三)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督办完成“社保五金”征收及就业再就业半年工作计划,加强社保扩面征收工作。

(四)县政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审定出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五)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四网合一”工作。

三、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县商务局牵头,做好全州工业经济现场会筹备和工业经济半年述职工作;

(二)工业园(筹)管委会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和野三关镇配合,修订出台《巴东工业园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稳妥做好谭家村区域相关人员的搬迁安置工作,启动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有意入园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理顺工业园管理体制;科学配备好园区工作人员,保证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适当解决工作经费,在今年财政预算的预备费中安排20万元。

(三)县安监局和县人行分别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出台《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定》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研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问题,努力提高贷款担保额度。县人行负责组织好全州“金融行”活动。

(四)县质监局负责,筹备召开质量兴县工作会议。

(五)县商务局负责,筹备召开各金融机构及有关企业参加的银企座谈会;跟踪督办招商项目的落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已有投资意向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

(六)县安监局负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在绿葱坡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活动。

四、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好中考、高考工作,县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搞好配合,维护好中考、高考秩序;加快推进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加大巴一中避让随迁及寄宿制学校改造项目的协调督办力度。

(二)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力度,修订完善补偿标准和办法,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加快制订惠民医院建设方案和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步伐。

(三)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加强督办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全县计生工作水平不下滑;召开半年计生工作会议。

(四)县文体局牵头,县广电局配合,做好全州首届民族文化艺术节的节目准备以及全国“八艺节”的参赛准备;筹备召开文化工作专题会。

(五)县文体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配合,启动地面文物复建工程环境整治项目,做好巴东民族文化公园前期工作,搞好我县承担的旧县坪古墓群发掘工作,协调完成三峡库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

(六)县档案局和县史志办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移交入馆的前期工作。

五、农业农村、旅游和对口支援工作

(一)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财政、扶贫、信用社、有关乡镇和企业参加,召开魔芋、蔬菜、柑桔、药材、茶叶产业基地现场培训会;强化沼气池建设的检查督办,本月完成1500口的建设计划;做好碳基金项目的迎检工作。

(二)县扶贫办负责,相关乡镇和部门配合,全面启动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工作。

(三)县烟办牵头,县烟草公司负责,相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叶大田管理,做好烤晾房的整改准备和烟水配套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县水利局牵头,县林业局、水保局、有关乡镇配合,做好迎接“长治”七期工程2006年度治理项目迎检的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进程。

(五)县防汛办负责,继续督办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病险水库治理,确保安全度汛。

(六)县旅游局负责,做好“中国三峡纤夫节”筹备工作,并筹备参加州旅游局在武汉举办的恩施文化旅游宣传周活动。

(七)县发改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对口支援会议精神,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跟踪衔接好省对口支援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移民、国土和城建工作

(一)县移民局牵头,加快沿渡河集镇搬迁步伐,研究、安排和部署实物指标漏登等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争取在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征用,确定安置方案;落实平阳坝农村移民86户388人的搬迁安置,同时全面启动4个村14个组的生产安置工作;6月上旬对水布垭库区401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清库工作进行自验,6月中旬完成省级终验;与清江公司加强协调,妥善处理好坝库区遗留问题和清太坪木竹坪灾民安置问题;编制《巴东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细则》;启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切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好沿渡河移民上访和金果坪集体上访遗留问题;做好三峡库区资金计划结算相关项目争取工作。

(二)县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组织实施城镇建设突破战。开展城区土地清理,制订相应办法,理顺管理秩序;与国土、移民等部门整合资源加强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开展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迅速做好巴东长江大桥亮化工作;召开规划工作会议。

(三)县国土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地灾项目争取、规划评审及资金、施工质量监管工作。

(四)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长江煤码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办建材工业启动环保达标改造工作;确保节能减排半年任务的完成;制订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

(五)县房管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加快廉租房建设。

七、科技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范文6

【关键词】集体企业;产权整合;纳税筹划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国有企业的各行各业都兴办了一些集体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普遍存在公司数量众多、规模较小、效益较差、产权关系不清、管理关系不顺等问题。从2008年开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着手推进股权业务整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共同持股公司股权整合,减少法人层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据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编制并下发了《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部分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笔者以3家公司为例,就集体企业产权整合过程中的纳税筹划进行具体阐述。

二、 三家公司产权情况

3家公司均为集体企业。其中,龙泉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0%,郫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2%,泸州川南石油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100%。

三、 税收风险及税负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明确了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几种方式,并没有明确将产权无偿划转列入重组的范围。目前国家仅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进行了相应的法规规范,对于集体产权的无偿划转尚无明确的法规及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规范。此外,华盛公司承接集体产权未支付任何对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承接该集体产权可能被认定为取得捐赠收入而按集体产权的公允价值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010年9月,3家公司集体产权资产账面价值约为15074万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产权的账面净资产14066万元,以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额约为3516万元。

四、三家公司改制工作简述

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3家公司都制定了《公司改制方案》。首先,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形成职工大会决议(出席会议全体人员签字);然后,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再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司改制法律意见书,认为3家公司从非公司制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正当,主体和程序合法,方案内容全面、合法,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家公司完成上述工作后,上报四川石油管理局主管部门,申请对公司进行改制。2011年四川石油管理先后对3家公司改制作出批复,同意3家公司的集体产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所有(由华盛公司代表四川石油管理局持有产权并管理),其余产权界定为当地政府国有产权(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当地政府持有产权并管理);同意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改制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作为公司改制的相关基础资料;同意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意见;同意改制后公司“三会”和经理层的设置、构成及委派;要求尽快完成公司改制工作并备案。

五、 纳税筹划方案

1.理顺内部管理层次及关系是集体产权整合纳税筹划的前提

2008年11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的通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与华盛公司合署办公,华盛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所属集体经济企业投资和管理平台。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四川石油管理局”关系说明:在法律上,二者是不同法律主体,在管理上,二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求,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2010年12月,四川石油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华油集团公司改制集体企业集体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石油管理局及所属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改制前的集体产权由华盛公司承接。华油集团公司托管的集体企业改制,华盛公司按规定承接集体产权后,转作对华油集团公司的投资。

2. 根据总分机构之间资产转移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华盛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所属企业,同时作为四川石油管理局对所属的集体经济资产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因此,华盛公司承接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所有的产权,可参照《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