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师论文范例6篇

人民教师论文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1

三平精神”即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既是一种品质修养,情操风范、思想境界,也是对我们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所以做为教师要能准确地理解“三平精神”的内涵,把“三平精神”深入到我们的内心,转化为我们的精神财富,把“三平精神”化为我们的实际行动。 教师这一职业很平凡,但平凡中更显其伟大。从中国古往今来的教师状况,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们更被重视了,更显自由了,待遇也更好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挑肥拣瘦?教师岗位是一种辛苦,一种付出,也是一种收获,一种享受。教师的工作艰辛又繁琐,平凡有伟大,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它需要我们教师艰辛的付出,不屑的努力,持之以恒,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在普通的教学岗位上,恪尽职守,呕心沥血,淡泊名利*,执着追求,把所有的光和热倾注到教书育人的事业中。教师要做有心人,平时多观察了解学习,并正确引导,做学生的朋友,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实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目的。教师在做人方面更要发挥榜样的作用,为人师表,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以德施教,以德育人。要坚定信念,志存高远,以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工作中真正做“三平教师”,并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扎实工作,认真阅读教育类杂志,不仅给与自己正确引导,而且能使自己对教学各方面的内容有全面的认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学生喜欢的老师。

教师一定要培养自身良好的素质,脚踏实地地投身教育工作中。不应该抱怨命运的不公,带着情绪去参加教学。魏书生说过:“大材小用何尝不是一件幸事?”知足的人才能感到真正的幸福,教师也不例外。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的素养,丰富自身的底蕴,倾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积淀方法,摸索经验,在活动中历练,才能促成自身的专业成长。要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一番出色的表现,没有捷径,只有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实实在在地去学习,去探索,去实践,去*思考。教师,作为培养人才的人,教学素质

 

必须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树立现代教学思想,掌握渊博的知识,具有较强的信息素质和学习能力。我作为教师中的一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教学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地学习研究,才能在自己的专业素养上成长起来。我个人感觉教师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作为一名教师,应具备“对人民教育事业无限忠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有正确的教育思想;有科学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方法;有公正廉洁的品质;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这些基本素质。作为合格,优秀的教师会懂得,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教师不能以权威自居,而是作为引导者出现,既把学生看作是教学的对象,更把学生看作是教学的主体和学习的主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理好与学生的关系,赢得学生的尊敬,信任和喜爱是构成良好课堂气氛的最关键因素。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视学生如朋友,让学生感到自己是具有独立人格的,被尊敬的,被关爱的人。 新的学年又开始了,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做三平教师。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2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

对师范生的民族教育首先是要师范生明白民族是什么概念,只有师范生弄清楚了民族的概念才能有效的进行后面的民族教育。中国对于民族概念的界定汲取国外关于民族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终于在2005年,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民族概念提出了新的诠释,指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产生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1]这是中国化的民族概念,是中国依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优秀的民族理论创造出来的,师范生一定要将这一概念牢记。在当今民族知识缺失,民族观念模糊,民族教育得不到重视的现实问题之下,让师范生掌握民族的基本概念这个问题势在必行,进而才能引导师范生进一步学习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更进一步培养师范生的民族认同感,激发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只有师范生在理论上熟练掌握民族知识,在精神上对民族由衷的热爱,这样在师范生就业的生涯里,他们对青少年的民族教育才会正确而真切,让祖国的接班人能够准确掌握住民族知识这个“接力棒”。如此看来,我们必须加强民族观教育,这是首中之首,重中之重。

二、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

在明白民族这一基本的概念后,我们要开始学习我国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我国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指导下,结合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形成的。在理论方面我们只要掌握民族问题与民族关系理论,对于民族问题理论我们需要知道我国的民族问题有三个特点,即我国的民族问题会长期存在;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当今我国的民族问题出现了国际性、复杂性的特点。民族问题始终伴随着我国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国民族众多,每一个民族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我国的民族关系理论有这几方面:第一必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这一基本政策;第二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为指导思想;第三坚持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第四坚持用与时俱进的思想促进民族关系。要把促进各少数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问题放在国家建设的首要位置。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理论的发展,第一点,传承中国民族关系理论的精髓,结合当前的社会环境,与时俱进的对民族关系理论做出适当的调整;第二点,借鉴外国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策略,结合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我们要在继承当中发展,在发展当中创新才能更好地发展中国的民族理论。

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

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之间由于语言、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不同方面存在差异,容易造成民族矛盾,产生民族问题。也会造成我国社会的动乱,或给各少数民族的人民造成心理恐慌,不利于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生产事业的进行,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从而导致中国各项经济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民族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1954年的宪法中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的团结行为。”少数民族在民族地位平等的前提下,民族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发展,各民族之间才能友好团结,我们才可以在互帮互助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针对少数民族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是我国对于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实行一种自设机构、自我管理、拥有自治权的政治制度,同时也是实现中国各少数民族平等的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民族问题一直备受党和国家的重视,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民族问题上尤其需要重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条件。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其自身的特征和双重属性。它的特征具体表现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双重属性表现为不仅是自治机关,也是地方政权机构,既行使一般的行政权力,又行使与其民族具体情况相适应的自治权。据此可知,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少数民族的人民有了当家作主的归属感,进而就会加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尤其是在抗日战争期间各少数民族团结一心进行抗战形成的共存亡观念,更会加深少数民族承认他们是“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所以说,“中华民族认同”是从民族认同升华到国家认同必经的过程,我们要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自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后,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同胞可以有效的行使自治权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从中发现并积极的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在当时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不会当地民族语言,在解决少数民族人民反映的问题时出现了沟通不便的问题,降低了办事效率。再加上对当地民族的习俗、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的不了解,在政府工作当中出现了诸多不便,而少数民族干部由于不能正确地了解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内容,不利于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的开展,所以党和政府开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有利于和本民族的人民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少数民族人民的权益,因此,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有利于民族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人民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我国民族工作的开展必须要依靠少数民族干部,比如对于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事业、医疗等一系列工作的展开都要依靠少数民族的优秀干部发挥其作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有利于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话语权,使党和政府可以更加了解少数民族人民需求的同时,发挥民族干部的领导和管理作用,采用他们对做好民族工作的建议与措施,将其有效地落实到解决民族问题上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发展民族关系,团结少数民族的必要工作,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

4、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文化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化共同构成的,中华民族文化与各民族文化之间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共性表现在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个性表现在各民族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都形成了其独特的文化。但是各民族之间的文化缺乏交流,以至于我们对大多数少数民族的文化欠缺了解,有时候我们无意识的言行举止在少数民族人民的眼中就是对他们文化的不尊重,这就会导致民族文化之间产生隔阂,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进而会影响各民族的团结精神。所以我们对待少数民族文化,首先,要做到尊重,就算不了解也不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也不能妄加非议。其次,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我们可以吸取借鉴,加强文化间的交流?贤ǎ?使得各民族间文化可以共同发展。最后,我们可以扩大民族文化交流的范围和渠道,通过各种活动展开文化的宣传和交流,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增强各少数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也更有利于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所以,我们要在师范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培养他们的中华民族认同感。

5、用“三个离不开”思想来发展民族关系

在新时期下,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与和谐。在促进和谐的民族关系中,我们要让师范生以“三个离不开”思想作为具体指导方针。(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首先,我们要在教学过程中让师范生理解“三个离不开”思想对于发展民族关系的重要性;其次,我们应当在校内多组织一些民族交流的活动,投入宣传让各民族师范生积极参与,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深刻理解“三个离不开”;最后,当师范生从事教育职业时,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学校,更要将“三个离不开”思想传播给青少年儿童们,让祖国的未来深刻意识到“三个离不开”思想对发展民族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成为现实,民族关系不仅是影响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关键,也是影响中国国家战略的规划与发展、国际关系与格局的关键。师范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使得他们能客观正确的认识并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

三、中华民族认同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

在开展中华民族认同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时主要掌握“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内容。“两个共同”指的是“各个民族之间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之间共同繁荣发展”。“ 四个认同”指的是“我们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这些是作为师范生的我们必须要知道的基本概念。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3

关键词:高师院校;民族音乐;音乐教育;教学现状;应对策略

一、 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

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在现阶段的高师民族音乐教学中普遍存在几方面的问题,教学观念、课程安排、方法、教材、师资力量、学生、相关条件等方面的问题构成了现在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

(一)观念方面

在被问到老师和学生在课程结束时想要达到什么程度时,超过7成的老师回答他们教的学生“会唱歌而且了解理论”,而70%学生的回答为“希望自己能辨别和欣赏音乐”,而只有很少部分人想传承民族音乐。

(二)课程安排

课程时间量的安排:自从建国后,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名义正式的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教学计划》只有两次。分别为1952年和1980年。而《民音》课程更是作为一门专业必修课没有在第一时间被设置到教学内容中去,另一方面,目前的国家师资水平没有扩充到这门课程的教学当中来,这方面的空白导致了我发开设此课。

另外,《民音》基础课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应该开设一年为66学时,虽然某些院校将课程由66学时延长为72学时,但是在与其他课程的比例上,并没有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只有极少部分院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

(三)教学方法

目前大部分任课教师运用传统的单一的灌输法来进行授课,尽管有着超过50%的老师表示在授课过程中理论和实践并存,包括听、唱、看等方面,但在教授的方法上还是存在差异。主要方法可以概括为一下三种:第一种,侧重点在理论讲解,不进行教唱,有时会让学生粗略听听;第二种,任课教师除了传授理论部分,还能进行教唱并给予现场指导,同时还适当地插入一些听、看的内容作为欣赏;第三种,老师只对学生开展如何演奏民族器乐的教学,并不进行理论讲解,单纯靠着训练技能,或简单听、赏一些民族器乐曲。

就目前的教学情况而言,既能传授理论又能教唱的老师真的是少之又少。

(四)教材方面

学习《民音》这门课程是没有固定的统一教材的,而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编委会组织出版的《中国民族音乐概述》并没有成为高师的统一教材,统一的教材还正在计划之中。在老师使用的教材中,5成左右的老师使用的是别人的教材,只有30%到40%是使用自己编写的教材,而谈到课上使用的视频、音频等辅助资料也是大多由网络渠道获得,自己亲自编写实践得到的比较少。

(五)师资匮乏

目前情况,教授民族音乐的老师资源极度缺乏,很多老师无法胜任《民音》课程的教学。而更加棘手的问题存在老师自身,老师自身就没有很高的民族音乐造诣和素质,在传授知识和实践过程中这么能身体力行呢。在师资力量中,还没有一半的老师本身是学习音乐或者音乐相关专业的,有些许人学习的是声乐、乐器和作曲等等。年轻的教师在学习的时候大多学习的是西方的音乐体系,对我国民族音乐的理解尚不深入,更谈不上给学生上课,而在讲授理论和实践应用方面都全面的老师更是越发难求。教师自身的认知水平严重限制了我国民族音乐下一代的培养和发展。

(六)学生自身

学生选择的音乐专业来学习,但是在调查中显示不到半数的同学对民族音乐的学习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兴趣。究其原因,学生表示课上老师将理论枯燥,与音乐本体接触的很少,也没有充分的理解和感受到民族音乐的内涵和魅力。

现在的学生意识中的民族音乐概念与实际相差比较大,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观念和实际操作情况相关程度很低,很少有学生热爱自己家乡的民族音乐。这也说明了,学生必须要在理念的指导下,对家乡的民族音乐产生兴趣,进而进一步研究。根本问题还是内心扎根的音乐观念和实践操作严重脱节。

来自城市的学生比来自乡镇的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热爱普遍偏少。乡镇学生对自己家乡的民族音乐兴趣比较高涨,而城市的学生没有解除民族音乐的热情。

 (七)相关条件

这门课程的与其他课程的相关程度比较低,与其他学科的联系疏远,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严谨的、完整的《民音》课程体系,我们社会要帮助大家营造良好的民族音乐学习气氛,急需建立一套课程教育标准。

二、 调查思考

针对目前所看到的民族音乐的不足和缺憾,遇到的种种问题,可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是我们也要针对这种情况进行思考,从民族音乐的发展来理顺出历史的遗憾。以下是我对我国民族音乐发展进程概述,希望在理顺历史的过程中,寻找到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

20世纪初,我国高师音乐的教育经历了从有到无、从学堂音乐到师范音乐教育的过程,最终逐渐形成了现在高等师范音乐的体系。当时在音乐方面大家关于是否在学校中开设唱歌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904年1月13日(即光绪二十九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在《奏定学堂章程·常务纲要》中强调:尽管“中国礼教政俗,与各国不能尽同”,但是“至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秦汉以前,庠序之中,人无不习。这句话的意义在于表明他们对在中国学校开设音乐课的大力支持,鉴于中国的国乐已经失传已久,并且外国的学堂都设有这门课程,我们在此时设置这门课程正式对我国音乐的继承和发扬,也与国际上进行了有效的接轨。此时,各位当时的名家都对此事发表了言论,百家争鸣,包括孙鼎、夏锡祺、童裴、蔡元培等。到了20世纪30年代,我国相继出现了一些音乐师范学校,比如“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音乐科”、“上海专科师范学校音乐科”等。

尽管有些高等师范院校进行了改革和设立音乐课,但是一直到教育部门所制定的一些相关规定开始,才对高等音乐教育有了明确的规定。如当时“教育部”于1938年9月10日、1940年5月27日公布的关于“修正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章程”。这个章程的发表对当时民族音乐课程的设置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强烈的推进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在1938年12月27日,教育部所颁布了“教育部音乐教导员训练班简章”,在简章中的第九条关于“训练科目”中,明确地设置了“国乐概论”以及“国乐(乐器之一)”的科目。此举说明当时教育部已经开始注重民族音乐课程的设置问题。

到了20世纪50至70年代,尤其是在1949年在音乐界关于“音乐民族化”的五次大讨论。1953年的“学习和继承民间音乐的优秀传统”、1956年围绕全国音乐周展开的关 于“发扬民族传统繁荣音乐艺术”的讨论、1963年前后围绕中国音乐学院建院展开的讨论、文革期间的革命样板戏、1979年围绕中国音乐学院复院再次展开的全国性讨论。

这五次的大讨论对现在的民族音乐还有重大意义 ,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当时的讨论中多少都有所涉及,这五次重要的讨论正是推动了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历程。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文化相当悠久的中国,出现历史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历史的局限性对民族音乐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高等师范教育,在实践上存在模糊和不确定性。纵观民族音乐的发展历程,这段时间是重要时期,也是发展最快的时期,民族音乐得到了广大老师和学生的重视,但在音乐教育实践方面还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国家对民族音乐的改革力度不够坚决,教育部印发的文件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66学时,与国外的68学时稍微有点不同,而在专业选修和主修课中根本就没有看到民族音乐的字眼。

而在这段时期音乐权威人士的理论引导作用突显出来,我国著名的教育家贺绿汀曾表示:“我建议在编写中小学音乐教材甚至幼儿园的音乐教材及音乐课程中都用五线谱,这样对提高我们的音乐文化水平是有很大好处的,简谱记谱法记谱不准确,不便于国际文化交流,使我们自己的音乐工作者固陋寡闻看不懂外国乐谱,我们不要再坚持用简谱了”。正是在他得建议下,我国很大范围内的削减了简谱,或者取消了简谱教学。

三、 对策

通过了上述的调查、民族音乐史的回顾和理顺,笔者提出了几点对策。

(一) 树立新的音乐教育观和民族音乐文化观

树立多元化的音乐文化观念,要对各国的各民族的文化都要尊重,每种文化都有其特有的价值,要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一种民族的文化,我们有义务去传承和发扬,多元音乐文化意味着在我国56个民族音乐中民族音乐的重要性。要对本民族的音乐有一种自豪感和由衷的尊重。在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我们要尊重各自家乡民族的音乐文化并且励志发扬它。

(二) 确立民族音乐教育在高师音乐中的主体地位

通过大力扩大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建设民族音乐文化课程、编辑出版自己的民族音乐教程、创立自己的一套有效教学方法等方法来确定民族音乐教育在高师音乐中的主体地位。所以,要强化高师民族音乐教育应当不再局限于个别课程的改革,而要从建立“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民族音乐文化在高师的主体性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局限于技术层面的现状。

(三) 将民族音乐观念的传播到社会

音乐文化传承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性工程,它需要综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多元整合”从而凝聚成社会的合力。这一点,福建南音进课堂给我们提供了成功的案例,他们的“社、政、学、研”四位一体的思路也应成为我们启动系统工程的实践支持。作为学校教育与社会文化结合的高师音乐教育,应该主动地承担起联系地方音乐文化社团、社会文化部门的责任,使传承民族音乐文化、重建地方民族音乐文化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行为。

参考文献:

[1]赵宋光,《赵宋光文集》广州,花城出版社,2001。

[2]高悌,《中国音乐研究在新世纪的定位国际学术研讨会》【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3]高悌,《新世纪高师课程的研究与实践》【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4

实践性是法学教育的生命力。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现代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培养目标。实践教学作为一种与理论教学相对,旨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法学教学环节,近几年来为我国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所关注。我国13所民族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法制专门人才的重任,亦在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不断的尝试和探索。实践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务实且目的明确的法学素质教育方法,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民族地区法制专门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因种种原因,目前,民族院校法学教学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弊病,实践教学的积极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难以达到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因此,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仅以民族学院现行法学教育的实际,对民族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进行探讨。

然而与理论性课程相比,实践性课程尚处在配角地位,内容零散,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急需

实践教学在民族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尝试

经过近几年来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民族学院法学教育在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方面,案例分析、实习、毕业论文等传统的实践教学得到了发展;另一方面,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学讲座等新型实践教学形式不断涌现,丰富了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目前,民族学院法学本科教学中采用的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案例分析教学。案例分析是法学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手段,基本上贯穿于法学教学的始终。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学习了基本的法学理论以后,必须进行实际操作,否则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案例分析就是将法学理论与实践通过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件结合起来,达到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据笔者了解,大部分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会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巩固所学的法学知识。案例分析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2.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案例资料,分别扮演不同角色,依照法院开庭的程序,亲自参与案件的审理,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模式。自1998年民族学院建立模拟法庭以来,在每学期期末,为了巩固所学的知识,让学生全面参与,都会举行一两次模拟审判。模拟审判的案件既涉及刑事、民事,还涉及行政案件,目的是让学生全面的了解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

3.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是民族学院法学社最主要的活动方式之一。学生利用休息时间,在公共场合设法律咨询点,对前来咨询群众的法律问题做出解答,提出意见。法律咨询活动既检查了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又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观摩教学。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民族学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分别在咸阳与共建立了10个教学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涵盖公检法司等部门。通过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卷宗材料的查阅、通过旁听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等,学生对所学知识有了一个感性认识。观摩教学的运用,使学生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5.毕业前实习。实习就是让学生深入到公、检、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协助公安人员、检察官、法官或律师办理实际案件。毕业前实习是民族学院法学教学的一个实践环节,每一位学生必须参加,实习时间是在大四第一学期的9月份到10份,为期一个月。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己选择,可以去实习基地,也可以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实习结束后,每一位学生必须上交一份实习报告、一份实习单位鉴定表以及一份实习日志(这是由学校统一制作,发给学生的)。最后由法学教师对实习报告予以评改。

6.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是在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后,根据老师拟定的或自拟题目,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写作是学生综合知识的反映,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手段。

7.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2008年,民族学院对05级法学本科学生开设了民商法、刑法案例评析等一些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不仅如此,还改革了过去法学课程全部讲授的方法,专门留出一部分学时作为实践教学。以笔者讲授的34学时的侵权行为法为例,在2007年以前,34学时均为讲授,现在讲授30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经过近几年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尝试证明.实践教学是法学理论教学的延伸,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运用实践教学模式,对于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践教学在民族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中实施的障碍

尽管民族院校法学教育在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种种努力和探索,但因种种原因,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弊病。

1.课堂人数规模过大,实践教学环节难以推进

随着我国教育规模的扩大,法科学生招生数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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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迅猛增加。民族学院2004级法学本科292人,2005级则达到了321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学生规模,学校只能安排大班授课,一个教室听课的学生常常在1 00人左右,从而导致推进诸如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法律咨询、观摩教学相当困难。

2.学时安排较少,实践教学难以开展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民族学院为法律专业本科生开设了必修的14门核心课程,同时为了使他们能够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并适应民族地区法制人才的需要,在14门主干课程之外,又开设了大量的专业选修课。核心课程和选修课分配在七个学期中,每门课的课时是非常有限的。有限的课时,只能够对法学概念、原理等基础知识进行讲授,所以目前法学本科教育仍以课堂理论教学为重心,教学过程也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学方法仍是“填鸭式”,教学考核还是期末一次性的闭卷考试。虽然在教学改革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每门课程中都计划有实践教学时间,但实际上都被理论知识讲授所占据,实践教学难以开展。

3.实习、毕业论文流于形式

集中一个月的实习,虽然可以让学生亲自去体验案件的处理,但公、检、法这些机关工作都有严格的规程,学生们在实习中大多只负责装订案卷、随同取证、庭审旁听等事务性的工作,学生感到实习枯燥无味。再加上学校并不要求学生集中实习,而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有些不自觉的、或者要复习考研、联系工作的学生就只实习很短时间,甚至根本不实习,结果使得实习流于形式。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都是利用网上资源,粘粘贴贴拼凑而成,缺乏实际的调查和相关数据,毕业论文质量较差,根本达不到毕业论文写作的目的。

4.实践教学方式缺乏统筹安排

法学实践教学方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不同的实践方式适用不同的学生。如观摩教学适合不具备系统法学理论知识的低年级学生,而模拟法庭由于要求学生储备较为丰富的实体法程序法知识适合于高年级学生。民族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形式虽然较多,但却对实践教学方式没有系统规划,缺乏统筹安排。不管是低年级还是高年级的学生,都组织去观摩,开展模拟法庭,进行法律咨询。表现出的是学生对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并不高,走过场、混学分的现象比较严重,致使实践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

5.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差

教师是法学实践教学的指导者,法学实践教学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据笔者对民族学院法学教师的了解,15位专业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知识结构一般为纯理论知识,缺乏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其中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仅有2人,13人从未实际从事过实践工作,这必然对民族学院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产生很大的影响。

实践教学在民族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中实施的思考

实践教学在民族院校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阻碍了实践教学功能的积极发挥,使得培养民族地区素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难以实现。如何通过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学科的实践教学,是民族院校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重大难题。通过反复探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打破制约实践教学功能有效发挥的瓶颈。

1.统筹规划,建立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调动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民族院校法学教学大纲应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统筹规划,建立起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第一层次,在一二年级,以法学理论知识为基础、以案例教学等方法为手段,结合观摩、见习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感性认识;第二层次,在二三年级,依托模拟法庭、法律诊所课程,进行实验教学,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第三层次,在三四年级,通过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参加法律咨询等活动,锻炼学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设计、制定实践教学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

针对各专业课中规定的实践教学时数只是表现在纸上,而未落实到课堂上这种情况,我们应在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不仅对理论教学的内容进行设计,而且也对实践教学的内容进行设计并对该内容的具体实施提出方案,对学生这方面内容的练习和掌握提出要求,同时,还应当对此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规范,从而使实践教学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对学生实习指导与监控机制

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监管不力是引起当前法学专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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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为提高实习质量,我们应加强实习中的指导与监控。首先,实行教师实习指导责任制。把学生直接分给法学教师。由教师负责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教师平时要去抽查,一方面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遵守纪律的情况,另一方面掌握学生实习任务的进展与完成的情况。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其次,发挥实习教师的作用。由于法学专业实习具有分散实习的特点,单靠校内指导教师的作用显然难以保证实习的预期效果,因此,还必须充分发挥实习教师的作用。由他们对实习学生进行考勤、工作管理。

4.加强法学教师实践操作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高校高师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不断完善和进步,专业的课程设置让学生更好地吸收专业知识,然而民间音乐却在无形之中被忽略。现阶段,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教材选取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在课程设置方面也明显减少关于民间音乐这部分,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不够重视。因此,开设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要对民间音乐更加重视,并且进一步完善教材选择、课时安排等。本文分析了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并重点探讨了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的传承方法问题。

一、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

各个高校的民间音乐在整个音乐专业中的现状主要表现在观念方面、课程方面、教学教法方面、教材方面及师资力量方面,具体表现为:

1.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局限性。学生在学习音乐课程时,往往漠视民间音乐,认为民间音乐古老、枯燥、不够流行,不符合当前的学生心理,因此在学习民间音乐的过程中,学生没能形成正确观念,不懂得对民间音乐进行学习和传承,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肤浅性。

2.课程设置方面。首先,民间音乐的课程设置时间较晚,建国后至今,以国家教育部名义正式下发的高师本科《教学计划》只有两版,真正把民间音乐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必须课而进行设置至今还不到20余年,还有很多高校没有正式设置民间音乐课程。其次,民间音乐的课时相对较少,目前就大部分高校音乐教师所做的教学计划来看,民间音乐所占的课时要比其他专业相对来说少了很多,还有很多学校将民间音乐作为辅助课程。

3.音乐教师的教法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几乎所有的音乐教师在教学时采用的都是“灌输法”。虽然有部分教师在讲课时能够将课时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但具体教授方法却各不相同,有的侧重理论讲解,有的不讲理论,只对学生进行民族乐器的教学,单纯地进行技能方面的训练,或者简单欣赏一些民族器乐曲,这就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学习不全面。

4.当前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不统一。目前各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尚不统一,很多出版社编写的教材都没有作为民间音乐高师专业统一教材。在教师所选用的教材中,有的是选自他人的出版物,还有的教师用的是自己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基本上是专业音乐院校教材的分支,而教师独立编写并能公开出版的教材明显不足。此外,教师们上课所使用的音响、音像资料绝大部分来自公开出版物,还有一部分是从他处转录的,教师亲自采风所得的资料很少。

二、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传承方法

1.重新树立民族音乐文化观和相应的音乐教育观。

首先,应该树立多元音乐文化观念。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不同的文化相互交流和碰触,这就要求高师院校对文化的多元格局有明确的认识,形成多元的音乐文化观念,重新建立高师音乐教育体系,这既包括民族音乐课程的多元化,又包括教学方法的多元化,同时意味着高师音乐教育不仅仅要融合大量的民间音乐,还要融合其他的国家的民间音乐,更好地汲取前人及当代一切有益于理解音乐文化,并且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创造力和符合民间音乐的有效教学方法。

其次,树立与高师音乐教育相适应的民族音乐人才教育观。

高师音乐教育关于民间音乐传承人才的设定,应该结合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实际,各个高师院校所设的音乐教育机构,应当自觉地致力于建设当地音乐文化资源良性循环的互动机制,高师院校应该吸纳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充实其教育内容,担负起建设传统民间音乐文化的职责,并且以这一机制为目标,设定高师院校培养民族音乐人才的规格,实现新型人才教育观。

2.确立民间音乐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多渠道地引进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机构应该自觉地进行采访和收集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并且将其引进到高师音乐教育之内,或者建立相关专业,或者开设相关课程。此外,将老艺人或者民间音乐家等引进高师课堂进行授课,教授学生特色的民间音乐。

其次,编纂专门的民间音乐教材,教材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国家教育部门应该组织全国民族音乐学界和高师音乐 教育界的专家和教师共同编写民间音乐方面的教科书,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应该广泛收集和利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音乐理论体系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应立足于五大集成出版的既有成果,制定将其转化为高师民间音乐教材的规划。

最后,创建新型的民间音乐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受特定课程内容的制约,同时也受教学组织的影响。教师应该改变以往传统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师生及生生之间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并且富有创造性。

3.将民间音乐传承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民间音乐进行整合,作为社会文化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高师音乐教育,更应该主动承担起联系社会文化部门和地方音乐文化社团的职能,使传承民间音乐文化、重建地方民间音乐文化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行为。

首先,应借助社会力量对高师院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在高师中传承民间音乐,师资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当前我国专业教授民间音乐的教师极度匮乏,因此应该借助社会上各种办学力量,采用举办短期高校民间音乐师资培训班,对高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深度而系统的专业培训。

其次,成立地方专门的音乐文化研究机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异常丰富,这就体现出地方的音乐研究机构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各地区应成立地方音乐文化研究机构,以充实对本区民间音乐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力量。高师院校也应该创造条件,成立自己的民间音乐研究机构。这样既能提高教师队伍的研究能力,又能突出高师民间音乐的办学特色。

人民教师论文范文6

关键词:高校教师;政治信仰;理想信念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5-0237-02

邓小平指出:“根据我长期从事政治和军事活动的经验,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仰,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仰,就没有一切。”[1]高校教师肩负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输送高水平人才和智力的重大历史任务,而这些人才智力是否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高校教师政治信仰的影响,因此研究高校教师政治信仰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理想、信念、信仰与政治信仰

理想、信念、信仰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具有深刻的民族性、文化性和发展性。不同民族在不同文化的滋养下会产生出具有民族特色的理想、信念和信仰,一个国家、民族在不同发展历史阶段由于历史任务的不同,也会造成人们理想、信念和信仰发生变化。

1.理想、信念与信仰的含义。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理想是人们对未来世界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美好期望,理想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和体验,是对现实的未来反映,可以是社会理想,也可以是个人的具体理想,也可以代表着某一政党或者国家的梦想,理想高于现实,但又不是不可以实现的,理想可以激励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理想而努力,成为凝聚人们精神力量的旗帜和纽带,一个民族、国家和政党可以将人民的理想上升为国家的高度,从而产生民族、国家和政党理想,中国梦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是国家的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理想。

信念是基于理想而产生的,是实现理想的精神保障,人们对某种理想坚信不疑,从而在思想观念上坚定不移,为了实现理想,人们通过认知、感情、意志和行到来克服困难,支撑人们执着地完成某种使命,信念可以产生强大的精神力量,一种思想、观点或学说产生的理想如果成为人们普遍的信仰,就会爆发出磅礴的力量。

信仰是信念的集中体现和最高表现,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对事物发展规律科学认识基础上的思想或理论主张,并在信念的推动下,为了实现某种主张而去实践和探索。信仰可以分为职业信仰、社会信仰、人生信仰、精神信仰、政治信仰等不同方面。

2.政治信仰的含义。政治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人们,对某种社会政治理想或者政治体系的认同、信服,产生一种政治情感,进而上升到一种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支配着和支持着人们为这种政治理想或政治体系去采取行动,维护政治体系或者政治理想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捍卫政治理想或者政治体系不被侵犯。政治信仰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具有主观性,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政治信仰,这种精神状态的现实基础是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个人政治理想与国家政治理想的契合程度体现。一般而言,个人的政治信仰与社会发展相符合,个人的政治信仰源于这个国家和社会的传统文化和时代文化的继承发扬基础上,是历史文化与时代精神的高度融合。政治信仰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生活在一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人们,都会对产生于自己民族历史的政治制度具有高度认同性,从而为一个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二、当前高校教师政治信仰的现状

高校教师作为国家和社会中具有高学历的人才,从总体上来说他们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能够将个人发展与社会、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过硬的政治意识和信念,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1.高校教师高度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高校教师无论60后、70后还是80后,都是经过从小学到大学、研究生或者博士生的系统学习,而其中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了高校教师坚定的政治信仰,他们对共产党领导国家独立和建设中的作用高度认同,他们成为高校中的政治旗帜,通过自身思想和行动引领者当代大学生认识和改造世界。

2.高校教师高度认同改革开放。作为当代的高校教师,大都切身经历过党的改革开放大潮,对国情有着更直观的认识: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改革开放。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前30多年国家建设基础的取得,改革开放是无法取得巨大成就的,而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无论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方面,都在加强。

3.高校教师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家提炼的社会主义会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文化的代表,高校教师深刻认识到一个国家、民族需要一种价值观作为引领,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统领人们思想的一面精神旗帜。改革开放让中国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发展生产,实现人民的富裕,为此,以人为本、富裕、民主、自由、法治、公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价值观念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新世纪新时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中国人民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光明前途,从而在价值追求上具有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大的优越性。

4.高校教师高度认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汇聚13亿国人共同努力奋斗的理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2050年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梦想是中华民族的集体梦,是炎黄子孙的大同梦,同时也是全球和平发展的世界梦,与其他国家的梦想相通。实现中国梦需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来的精神力量,依靠全体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实干来实现。

当然也存在极少数高校教师在思想上还存在着崇洋的思想,羡慕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富裕状态,而完全不管不顾中国的具体国情,由此误导大学生们的思想和行为,对这部分高校教师,我们要始终采取批评和教育的态度,促使其政治观点转变。

三、完善高校教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的路径

1.加强高校教师对传统文化培养和学习。中国梦的底蕴在于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也传承着一个民族的基因,高校教师要熟悉掌握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文化内涵。同志在纪念孔子诞辰的讲话中指出,儒家学说和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其他思想一道,共同浇筑了中华文明,滋养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儒家思想和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都重视文化的教化功能,把对国家治理和对个人、社会的教化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民族印记的道德教化体系,这一体系在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前进要求中获得了长久的生命力[2]。高校教师只有不断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才能让大学生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从而产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2.加强高校教师的教育信仰。教师教育信仰是教师对教育促进个体生命成长和社会发展的极度尊崇和自觉追求,是一种极其强烈而深沉的情感状态。教师教育信仰作为一个人的内在精神,引导着教师去审视教育,促使教师把教育观念或理念自觉转化到自己的教育行为中。所以,有无理想,有无信仰,往往成为检验一个教师工作状态、工作效能,甚至预测他能否成为一个好教师的重要尺度。而且,教育信仰还可以引导教师在自己从事的职业中享受职业的乐趣,通过职业乐趣感悟人生的幸福,教师教育信仰是教师获取人生幸福的精神动力。当前,在高校教师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的基础上,加大对高校教师的教育信仰是重中之重。

3.通过宣传模范的典型事迹来带动高校教师塑造高尚的人格。中国古代就曾盛赞教师为春蚕和蜡烛,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将老师比作灵魂的工程师,高校教师只有不断完善自身人格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教育使命,为此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作为对高校教师的宣传内容,让高校教师从这些典型身上汲取道德力量传承给学生,从而更好地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4.严格教师准入。高校教师是高校树德立人的主体,肩负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输送人才的历史重任,因此高校教师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为了防止害群之马进入到高校教师队伍中,要严格教师准入,尤其将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放到同等重要的高度,对那些已经进入到高校教师队伍的思想不合格教师,对其实行转岗或者驱逐出教师队伍,从而保障高校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5.高校教师要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高校教师不能仅仅在课堂上传授理论知识,还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要让高校教师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这样才能坚定高校教师的政治信仰,也才能让高校教师带着自信来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7.

[2].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