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例6篇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1

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回顾:2010年10月11日,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此前的6月10日,新华社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会计作为专业人才不仅被列入国家人才战略,而且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整个《人才规划纲要》中直接提出的有4处,涉及会计专业人才建设有19处,共达23处。

《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则是我国首个全国范围内的中长期会计入才发展规划。其中提出。争取到2020年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的量化目标,即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0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柏万;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加:50:培养造就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等高端会计人才62700名,提出了“会计人才素质大幅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的要求。

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不断多样化,经济业务不断复杂化,国际间竞争不断激烈化,对各类会计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以企业为例,2009年底,我国规模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1.1万家,集体企业3万家,外商企业17万家,此外还有千万户中小企业,并且企业规模还在不断壮大、企业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如果以平均每家规模以上企业10名会计人才、每家中小企业1名会计人才计算,全国就需要1300多万会计^才。另一方面也充分兼顾了提升会计人才队伍素质的要求。每年40万人的增幅低于近几年会计执业资格考试的通过数,《会计人才规划》没有单纯追求粗放型的数量增长,而是有意识地适度控制会计人才规模,试图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畅通退出机制等措施来提高会计^才队伍的质量,实现集约型增长。

我国有1000多万会计从业人员,存在“既多又少”的矛盾: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多,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占较大比重,初级人才供过于求,距离企业实际需求尚有一段距离;“少”则体现在熟悉国内外会计准则又懂得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较为缺乏,会计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为例,高、中、初级比例为1:13.5:27。呈现出中级人才相对不足,高级人才严重紧缺的不合理结构。目前,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教授职称以上的会计教育工作者等高层次会计人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自初级会计人才成长为中级会计人才,自中级会计人才成长为高级会计)人才已经成为我国会计人才发展奋斗的层级目标。

抓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重点面向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高新技术、金融保险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一是在大型企事业单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精通财会业务、熟悉市场规则,掌握金融、法律、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二是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培养造就一批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优秀、执业经验丰富、谙熟国际规则,能够在国际会计、审计市场执业的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三是在高等院校培养造就一批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的知识结构,活跃国际学术领域的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促进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

展望:《会计人才规划》制定了加快会计领培养等十大政策措施,规划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等六大工程,期待着各级会计管理部门上下联动、狠抓落实,期待着每一家用人单位全面参与、积极配合,期待着每一位会计人才抓住机遇、奋发图强,共同创造中国会计行业的美好未来。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回顾: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下称《配套指引》),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居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

证监会纪委书记李小雪指出,要妥善处理好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三大关系:一是处理好外部监管要求与内部管理需求的关系,强化公司内生动力;二是处理好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自我评价的关系,着力建立通过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机制;三是处理好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内控体系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系,通过加强内控管理提升公司报告信息质量。

连同此前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制定,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方法科学、体系完备”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指出,这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也是财政、审计、证券监管、银行监管、保险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展望:置身于风云变幻的国际经济政治大格局中,大到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到一个区域、一个经济圈的政策规划和一个

行业的振兴规划,小到一个微观主体、一个企业的发展之道,从政策制定、贯彻执行到相机完善、监督检查,实际上都经历了一个围绕战略目标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的过程。治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具有相通之处,管控好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风险,对顺利实现一个国家的战略目标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实施旨在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企业需要协调“十大关系”:第一,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第二,内部控制与风险应对的关系;第三,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第四,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关系;第五,内部控制与企业目标的关系;第六,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的关系;第七,对标借鉴和具体实际的关系;第八,控制强化与效率提高的关系;第九,集中建设与持续改进的关系;第十,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的关系。

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也能够发挥更多专业特长: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促进企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向企业提供咨询,支持企业完成集中建设和持续改进;提供培训,传播内部控制理念与方法;总结实践经验,参与企业内控规范的制订与完善;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促进内部控制标准的趋同与等效。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趋同路线图

回顾:2010年4月1日,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下称《路线图》)。《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和紧密同步。财政部将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

《路线图》有助于提升我国会计信息透明度,承担全球公共受托责任。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会计信息质量及其透明度的高低,不仅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更影响到千千万万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决策与利益分配,涉及到国际资本的有效流动、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据统计,我国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已经累计利用外资逾9000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约67万家,是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2009年,我国共有77家企业分别在香港主板、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等9个海外市场上市,筹资总额达到271.4亿美元,是近年来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最多、增长虽快的国家之一;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2072.7亿元,占全球进出口贸易总额的8%以上,国际贸易总量跃居世界第一。我国的经济已经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联,我国的发展已经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已经为全球所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路线图,明确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方向,切实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承担全球公共受托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具体体现,是我国遵循国际公认规则,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重要路径。

《路线图》有助于及时向IASB反映我国特殊会计问题,提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认性、权威性和实务可操作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成为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应当全球公认、质量优秀。应当充分考虑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经济体的实际情况。路线图,明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但又应互动的原则,有利于我国在及时跟踪、深入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变化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全方位、多层次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初创及转型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殊会计问题,从而提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质量和全球认可度。

《路线图》有助于加强我国政府会计监管,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与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启示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与必要的政府监管两者不可或缺,而且后者的地位正显得越来越重要。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制度和技术法则,路线图并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从而不断提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质量,有助于加强政府会计监管,尤其是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维护市场公平与效率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促进我国乃至世界经济金融稳定和市场效率提高的基础工程。

展望:规划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时间安排,部署我国下一阶段会计准则建设工作,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

G20和FSB正在设计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框架,并列出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要求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项目。我国作为G20重要的成员国之一,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以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

在IASBy2011年6月底完成趋同准则项目后,我国还需要留出一定的时间进行消化吸收,草拟或修订我国相关会计准则,或者做好准则之间的协调工作。需要1~2年的时间同步修订或制定我国会计准则,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完善工作。预留足够的时间用于宣传培训和企业实施新准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再根据形势需要和有关国际准则的生效时间逐步在所有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实施。

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

回顾:2010年loB 19日至21日,第21届国际xBRL大会在中国召开。在此次会议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12月9日,财政部拟定并首批实施XBRL锺用分类标准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及相关要求。

会计信息化需要推行XBRL语言,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形成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国家标准。如何将信息化标准体系与企业现有信息化、ERP整合起来,可以解决财务报告的深度分析利用问题,形成数据库。

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XBRL能够较好地实现财务系统与单位内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较好地实现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融合,以会计为基础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进行扩展,及时快速准确地分析判断运营状况以及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不断加以改进,有助于管理者大幅度提升现代化管理效能,从而在微观层面实现现代化管理。

对于投资者、债权人而言,XBRE~大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显著提升了信息获取、加工和扩展的速度、准确性和科学性,及时形成所需要的个体、整体或行业等各类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和当前信息,从而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以往的专业投资机构和债权人所拥有的庞大昂贵的数据库,是通过人工输入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形成的,不仅差错率高,而且不能扩展,分析利用受到很大局限。XBRL推出后,投资者数据获取将变得更加方便,成本大大降低,投资者也可以拥有进行深入分析所需的大量数据,增强中小投资者的分析和决策能力。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XBRL格式数据将大幅度提升审计信

息获取效率,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XBRI数据生成过程的合规性。更为重要的是,在审计过程中应用XBRL,将重塑现有的审计业务流程,从客户信息系统提取数据进行转换的过程将大简化,审计师能够有更多精力集中到对客户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分析,提高审计工作的附加值和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对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而言,通过获取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中介的实例文档,借助兼容XBRL技术的应用软件进行深度分析。可以实现从宏观上掌握和监测经济运行状况,科学分析判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为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利用XBRL可以将被监管者纳入现代化的统一监管系统,从而大大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与此同时,XBRL能够打通不同监管系统、不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屏障,从而形成“数出一门、资源共享”的统一监管平台。

对于软件开发商而言,由于XBRL是一种计算机语言,在其逐步推广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需要软件开发商提供技术支撑,XBRL的广泛应用将催生一个新的产业链。

展望:推行xBRn吾言,开展会计信息化在短期,企业看不到直接效益,还会为此付出一定成本。而在中长期,则存在无形效应,未采用标准化格式披露财务信息的企业,则会在注意力经济中被投资者遗忘。目前我国信息量极大的财务信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既不便于监管又不利于投资者。而在日本、欧洲已有了分析精细化、虚拟化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根本出发点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将关注点放在企业,相信会计准则体系、内控体系和信息化体系推出后,三位一体、相互结合,可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对行业管理和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大有裨益。

审计准则修订

回顾一:2010年10月31日,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修订的38项审计准则,由财政部正式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8日至11日,第十八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中国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经财政部批准,中注协于2009年初启动了审计准则修订项目。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介绍说,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当时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在实施3年时间中,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审计准则也作出了重大修订。与审计实践大环境的变化相应,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新的实务问题,迫切需要修订、出台审计准则加以解决。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估计、集团财务报表等高舞弊风险领域,审计失败案例屡见不鲜。

在如何运用审计重要性概念,如何评价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错报,如何利用管理层声明和利用专家工作,如何更严格地执行函证程序。如何正确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如何沟通内部控制缺陷等领域,审计实务中出现了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允价值也是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一个焦点,如何为注册会计师在新形势下开展公允价值提供指导,防范审计风险,也是目前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原有审计准则和审计实务不能满足执业需求,需要通过修订审计准则提高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风险的能力。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体系具有以下特点:提高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全面体现风险导向审计;增强识别舞弊风险的有效性;加强与治理层有效的沟通;增强对小型企业审计的相关性。

展望一: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必将对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实现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回顾二:2010年9月8日,审计署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共分七章,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新的审计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据审计署介绍,新的审计准则对执行审计业务基本程序作了系统规范,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适用于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业务。新国家审计准则参照美国审计机关的做法,制定了单一的国家审计准则,并在审计准则之下开发了若干审计指南和审计手册。这种体系结构可以克服多个单项审计准则容易出现的体系庞杂、单项准则间内在关系不清晰、内容重复交叉多等缺陷。

预期二:新的审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国在新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审计工作还有待加强,新近修订的审计准则加强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关注信息系统中存在的舞弊功能、系统漏洞问题以及审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措施,强调了互联网审计项目在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和审计报告方面的特殊要求,但是相应的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明晰与深入。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回顾:2010年8月9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在决策机制、股东限制、质量控制、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日渐显现出其制度弊端,难以满足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形势需要。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了两种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分别是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以下简称有限责任制)。根据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7月1日,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6892家,其中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74428家。占64%;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464家,占36%。在2009年度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中,仅有3家为合伙制事务所。可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选择上存在较为明显的“比例失衡”现象。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为“普通合伙制”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企业中,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有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台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与普通合伙制相比,“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是一个重大进步,其最大的变化和优势是实现了合伙人法律责任的适度分离,避免了无过错合伙人为其他合伙人的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买单”,有利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强化质量控制的前提下稳步扩张,不断做大做强;与有限责任制相比,“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更为注重质量管控和责任约束。同时打破了股东人数50A的限制,并且有效解决了“双重纳税”问题,因此,“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必将成为有志于做大做强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理性选择。

展望: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从准入公认、基数公平、职责统派、相互制衡、科学考评、业绩优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竞业受限等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解决一体化管理问题,否则难以保证长远发展。理顺合伙人利益分配机制,最核心的是要通过台伙协议或者内部契约,明确规定合伙人的进入退出制度、业绩考评制度以及相关的收益分配制度,推动建立准人公认、基数公平、职责统派、相互制衡、财务统管、科学考评、业绩优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竞业受限的合伙机制,促使全体合伙人成为目标一致、命运与共的共同体。

允许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台伙人,使他们在会计师事务所中拥有决策权和参与经营收益的分配权,极大地增强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吸引力,有可能使评估、注税等行业的人才流向注会行业。随着人才的流动,一方面是客户的流动,另一方面增强了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税务、评估业务的能力,将引发不同中介行业更激烈的竞争。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结构优化

回顾:2010年2月,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围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新型鉴证业务,积极开发非审计业务品种和市场的目标,力争用8年左右的时间,使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5,使全行业的业务领域和收人结构得到优化。

继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用五年时间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推动大型事务所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后,拓展新业务领域进入议事日程:碳排放审计、安全生产鉴定、财务总监外包、企业秘书服务、医院财务审计……成为行业内的热点亮点。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进行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需要解决我国经济高能耗、高污染、高投人、低产出的症结,实现经济结构升级。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的行业和高端服务业。其自身发展就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服务业发展有直接贡献,可以通过拓展相关新业务领域提供高端专业服务。

2008年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增长速度一度达到20%,远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但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增长速度逐年下降,2009年的增长速度为12%,2010年下降为5%。行业现有业务过度集中于传统审计业务,市场高度饱和,这导致现有市场过度竞争、竞相压价,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受到影响。在西方发达国家,通常注册会计师行业非传统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重约为60%,而中国目前整个注会行业的收入结构中,传统审计业务收入比例占84%,非审计业务只有16%,与国外同行的优化比例相差悬殊。

6月,中注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下称《指导目录》),按鉴证业务和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共分两大部分11大类、262项,既包括了158项鉴业务,也列示了104项非鉴证相关业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基金会年报审计、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公益性群众团体财务报表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审计、大专院校年报审计等其他非营利机构或组织年报审计业务在内。《指导目录》打破了新旧业务界限,以注册会计师服务对象分为:证券期货、金融保险、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政预算资金、非营利机构及其组织、其他鉴证业务、管理咨询、会―计服务、税务服务、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中注协的一系列举动,首先提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领域业务的理念和目标,其次对事务所的业务进行系统整理,规范正在开展的各项业务,再对非审计业务进行细化和明确。在此之前,各事务所虽然都有各自的发展规划,但都是从不同的理解角度出发,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展望: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一方面是扩大审计业务范围,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另一方面大力拓展新领域,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不仅可以为行业加速发展提供广阔的天地,也是行业转变自身发展方式、增强内生动力的有力抓手。未来更长一段时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努力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审计业务为主变为审计和咨询并重,不断增强行业发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服务从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的发展趋势,呈现出未来服务领域、服务层级和服务范围的巨大空间。

针对下一步如何拓展新业务领域,一方面国内事务所在继续做好审计业务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努力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人才的培养,拓展从业人员国际视野和开拓新业务的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与新业务领域拓展的良性互动。

H股审计

回顾:2010年12月10日,财政部公布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准自当年12月15日或以后完结的会计年度期间,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H股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这意味着H股“双重审计”政策将被取消,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达到新的水平。

与此同时,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港交所)也刊发了《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该总结指出,港交所将允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采用内地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以往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不接轨,A+H股上市公司需在两市同时分别适用两种准则的财务报告。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特别是A+H股企业,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和监

管要求,需要分别按照内地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两套财务报表,由两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两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加重了H股企业的上市成本。随着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与香港等效,取消H股“双重审计”、推动内地符合资格的事务所直接从事H股审计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

此前的12月7日,财政部、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多家主管部门和机构,就落实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事宜达成共识。以此为标志,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达到新的水平。

财政部、证监会将对获准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审核推荐要求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包括持续资格审查,推荐资格不搞“终身制”。财政部、证监会将根据此次获准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来的执业情况和各方面反应,再择机启动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

展望:推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是内地与香港基计审计准则等效相互认可的制度安排,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降低内地赴港上市公司交易成本,促进香港资本市场繁荣稳定,推动内地与香港会计行业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内地事务所正式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将会涉及H股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问题,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这一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须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和周期。2011年只是内地12家事务所熟悉情况的一年,即使从2012年起逐步开始承接H股审计业务,也属于市场选择行为。内地事务所应当充分利用这段宝贵时期,加强与香港窗口事务所的务实合作,取长补短,共同为香港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获推荐事务所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质量控制,树立品牌意识。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争取在香港做好H股审计工作,以获得香港市场的认可,作为“走出去”的第一步。从现阶段看,获推荐事务所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抓紧落实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工作。第二,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巩固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第三,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榜

回顾:2010年4月,中注协了《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该榜单根据2009年各所的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进入前100名的事务所2009年业务收入合计为206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5%。在前百家事务所中,有34家事务所收入超过亿元,比去年的32家增加了2家,其中,有16家事务所收入超过3亿元,行业做大做强成效进一步显现。

统计显示,前百家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共23124人,较上年增长了17%,占全国注册会计师总数的26%,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注册会计师共2519人,占前百家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11%;前百家事务所共拥有领军人才后备人选165人,占行业领军人才总人数169A,的98%。

“四大”的份额仍然很大,总共实现收入近91亿元,占百强总收入的44%,继续占据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排行榜的前四位,其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蝉联第一名。不过,这是“四犬”自进入中国以来,其收入和市场份额出现的首次下滑,而在2008年,“四大”共收入103亿,占百强总收入的近52%。普华永道25.78亿元的收入较2008年度下降了6.41%,德勤的收入下降最少,为5.14%,安永的下降幅度达到了27%。

本土所在总收入和市场份额上显著提高,中瑞岳华以8.7亿的总收入蝉联国内所首位,较去年增长了4%,立信、信永中和位居其后。总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国内所,2008年只有3家,2009年已经达到12家。值得注意的是,排名第一的普华永道中天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78人,去年收入达到25 78亿元,而本土所排名第一的中瑞岳华,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28人,几乎是普华永道中天的一倍,但是去年的收入却为8,72亿元,仅为普华永道中天收入的34%。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四大”陆续进入我国,在境内设立办事处、事务所开展业务后,通过与政府合作方式,和监管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会计市场也被“四大”快速抢占,大型企业数亿计的审计费用流向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时,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则为每笔几万元甚至几千元的业务争得头破血流。企业对事务所进行选择时,本土所和“四大”的报价单上显示,后者的报价是前者的2-3倍,但所做的工作项目还比国内事务所少。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显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提速,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环境不容乐观,但无可更改的是,国际“四大”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依然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在我国首次举办的奥运会、世博会的财务咨询方亦来自“四大”。

展望:“四大”的成绩来自多年的积淀,同时存在非市场化因素。然而,让我们欣喜的是,在奥运、世博这样的大型国际级盛会中,亦有本土所作为审计方介入财务咨询,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对于众多本土所而言,更期待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除了宏观层面给予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的扶持政策,作为微观个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持久的竞争力,最终来自于差异化、凝聚力两个方面。所谓“差异化”,就是在面对众多竞争对手时,能不能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水平,这就需要根据自身条件,扬长避短,经过长期积淀。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从而能为市场提供“不一样”的服务;所谓“凝聚力”,就是能否为内部成员提供成长发展的机会。这就需要我们努力打造健康的企业文化、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尤其在“利”字上要讲求公平,从而为事务所的发展聚拢一群“不一般”的人才。我们相信,有了“不一样”的服务和“不一般”的人才。本土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将立于不败之地。

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自强,要真正将业务水平提升上去,需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逐步改变政府、社会和企业对国内所的看法,做大做强需要外界的支持,更需要自身的努力,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橄榄枝”。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务管理改革

回顾:2010年12月。财政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印发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同年,财政部还制定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011年伊始,中注协制定印发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

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

这五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预算约束和成本控制,规范业务活动;有利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监管,从供给方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缓解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利于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推动加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进程。

继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之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2010年4月6日,财政部曾宣布将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7月15日,财政部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修正的收付宴现制”。在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之一就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深化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

有关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讨论,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研讨已有10多年时间。2000年以来,我国进行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包括:其一。财政资金的来源产生变化,除税收收入外,国家财政资金来源还有国债发行,债权人了解政府债务结构、偿还能力以及平衡财政赤字的能力,这就需要建立财政报告体制,通过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相关信息。其二,对会计信息的要求,部门预算、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要达到其预期的改革成果,需要相应的会计信息作为支撑。其三,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高质量、高标准的会计信息必不可少。

然而与之相应的会计改革严重滞后,难以全面、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无法客观反映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成果,不能满足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成本核算和实施绩效评价的需要。

2002年,时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对外透露,财政部正在尝试建立政府会计体系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体系。2003年,财政部提出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制度体系和政府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制度。2004年底,财政部形成《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同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5年,财政部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五个地区和六个中央部门进行模拟试点;同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改革方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2006年,时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提出,中央和地方预算编制将全面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制度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2000年8月,财政部下发了《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展望:与医院同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突破口的《高校会计制度》,其最终设计、何时公布尚在酝酿之中。这两类事业单位,每年现金流量上亿元,其规模不亚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且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诸如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医疗改革以来医院运营成本等方面都是这几年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是财政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变革,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不仅是会计技术变更问题,更是管理理念更新问题。我国推进该项改革还需要解决政府单位界定、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整合、权责发生制适用程度和重大事项会计处理、政府会剂人员培训以及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建设等诸多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J(征求意见稿)》

回顾:2010年年初,财政部将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列入了工作计划。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4月份起草了《小企业会计唯则(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就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与税法的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等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于2005年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但这套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相关内容早已过时,导致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制定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小企业的界定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经营规模较小;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前者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为满足这些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征求意见稿》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与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在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N'g-报表列报方面作了以下主要调整:资产方面,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所有者权益方面,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基本仅为资本溢价部分。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同时,《征求意见稿》在体例上也作了相应调整,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具体规定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附录部分包括“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等内容。

预期:来自小企业会计实物工作者的三点意见值得政策制定

者关注:其一,任何准则变动不要过于频繁,准则修订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前瞻性,保证有较长的执行时限;其二,准则的制定需要有统一的规划,目前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与企业会计准则并存,还有分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分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废也需要有明确的说法;第三,《征求意见稿》还需与税法进行有效衔接。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回顾:2010年1月15日,财政部会计司《全国会计从业资格元纸化考试题题库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方案》),拟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我国会计人员的准入资格考试,具有基础性强和考生人数众多的特点。在传统考试模式下,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常具有组织难度大、投入成本高、运转周期长等弊端。

2008年12月,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无纸化考试工作。《意见》提出,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考试管理模式,题库内容完全覆盖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的知识点。题库中题目的类型可以是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案例题、情景题等,其中,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的各选项在组卷时,应能做到随机排列出现。

在《建设方案》中,推动无纸化考试的步骤和做法进一步明确:财政部会计司组织领导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包括制定题库建设方案、组织专家命(审)题、题库更新、指导地方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工作等,还对题库建设编码要求与制式、题库建设保密要求等做出了规定。中国会计学会具体承担会计从业资格元纸化考试题库软件设计、保管、传输等工作。省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接收、使用、安全保密等工作。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2

表外融资,即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是指该融资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但其所形成的收入与费用却在利润表中反映的融资方式。

企业进行表外融资,增加了表外的资产和负债,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关的收入与费用却在利润表上得以体现,使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失真,体现了隐蔽性和误导性;表外融资提供给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选择,但是也使企业的部分债务隐藏,无法反应真实的财务状况,体现了其灵活性和风险性;表外融资的方式众多,企业会计准则对此规范的却很少,其诸多项目未反应在财务报表上,却也与财务报表密切相关,体现对表外融资监管的困难性。

二、表外融资的现实意义

通过表外融资企业能够改善财务状况、扩大经营成果、降低汇率波动以及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1.能够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企业进行表外融资项目,可以将表内资产负债项目转移至表外,使基于财务报表得到的财务数据优化,从而达到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相比直接财务报表得到的财务指标,进行表外融资降低负债权益比率、提高偿债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资信等级,进而降低企业平均融资成本。

2.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成果

根据表外融资的定义可知,表外融资涉及的收入与费用项目在利润表反映。当利息率低于投资回报率时,表外融资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能使企业拥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扩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

3.能够降低汇率波动的影响

对于以对外贸易业务为主的企业而言,其经营成果与国际形势密切相关,而国际形势受到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风险性较高。其中汇率的变动会对资产负债表的计量产生影响,表外融资不仅能够调节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兑换价值,而且能够稳定财务状况、防范外汇风险。

4.能够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通常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债权人会对借款人做出种种限定,比如规定借款人的负债比率和产权比率。借款人可以将部分债务转移至表外融资项目,以符合债权人的要求,规避合同限制。

三、表外融资的现状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普遍存在,公司大股东可以利用表外融资项目来谋取自身利益,置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不顾。此外,我国企业普遍融资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的门槛过高,急需寻找新的融资方式,表外融资不仅解决融资难问题,更能提高企业资信等级。然而,不少企业利用表外融资工具,欺骗债权人和投资者。主要体现在:首先,不真实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外融资决定了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反映的不充分性,一定程度上粉饰和掩饰了财务报表的问题。其次,夸大的企业偿债能力。只看资产负债表必然低估现有负债,高估偿债能力,很容易忽视财务杠杆效应带来的高财务风险,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四、表外融资的规范思路

表外融资受到企业的格外青睐,为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渠道。表外融资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决定了它能够打破企业融资桎梏,额外地为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创造财富。随着金融工具在表外融资中的应用,表外融资正面临繁琐复杂、脱离监管的局面。因此,必须对表外融资作出规范加以引导,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1.增强对表外融资的认识。表外融资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以此为出发点在企业承受区间内制定规模上限,才能从自身出发进行经营筹划,规避非法表外融资事项的发生。

2.完善企业会计规范准则。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企业融资的核算和披露即可,其不规范性提供给企业滥用表外融资的机会,所以应明确规定纳入企业财务报表事项,尽可能多接受会计准则准则规范监督,才能保证财务信息高质高效,为决策提供依据。

3.提高对表外融资审计意识 。独立有效的审计工作能够提高财务信息可信度,注册会计师现阶段的审计主要集中在对财务报表表内项目的审计,对表外融资事项的审计仅仅停留在了解判断的阶段,对表外融资事项的实质性程序和测试以及相关的披露工作少之又少。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该拓宽审计视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表外融资审计意识,将表外融资事项审计同资产负债表审计同等对待。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3

关键词:税收优惠 研究开发费 加计扣除

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192-02

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研究开发费列支范围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由于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采用列举的方式,因此,除8类费用外,均不得归入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范围。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是根据财务通则财企[2007]194号文件核算、归集研发费用,所以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不能加计扣除的与研发费用有关的项目主要有:

1.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外聘人员劳务费、股权激励。

2.房屋折旧、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3.设备调试、检验,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4.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研发保险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费。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项目只是不能加计扣除,而不是不能扣除。

二、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方法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列举项目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三、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企业在年初或研究开发前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企业应在年度申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备案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1.研发费加计扣除书面备案申请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事项鉴证报告。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6.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7.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8.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9.属于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应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10.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1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归集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企业对日常研究开发活动管理的注意事项

1.企业领导应重视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只有领导重视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单位的财务、技术等部门才能重视此项政策。才能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还能加强研究开发过程的管理和研究开发绩效的分析。此乃重中之重。

2.财务部门与技术部门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技术部门负责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研发管理,技术管理部门必须要掌握企业所有的研究开发项目信息,如研发项目的领域、研究开发费预算、研发人员编制、研究成果报告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研究开发费的核算工作并完成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备案文书的准备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账务记录与核算,如实反映研发经费的使用,规范研究开发费核算科目与相关费用的核算与处理,修改与完善财务记账凭证或原始记账凭证以满足核算要求,协助技术部门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全成本预算,完成项目的核算工作,与技术部门共同完成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工作。所以加强财务与技术部门的良好配合和沟通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一项重要环节。

3.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可以按照财务通则财企[2007]194号文件核算、归集研发费用,但最好用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列举项目进行单独设立明细科目,以便于准确填写年度《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这样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设账方法可供参考。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相应资料进行备案和严格的审批。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可以及时修改和补充申报资料,为企业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多了一份保障,更能促使企业按税务要求进行研究开发费的管理和核算,为以后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做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3.秦凤琴.对研发费用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0(18)

4.常润润.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7)

5.赵芳.关于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6.王红英.浅谈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财经界(学术),2010(8)

7.财务通则财企[2007]194号文件.

(作者单位: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 辽宁大连 116023)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4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905号)下发后,对于健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规范固有企业审计行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现就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有关备案及审计报告的管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有关事项的备案问题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其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业务

约定书、审计报告,应当向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在12月31日之前,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备案报告,说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约定的审计范围、企业集团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收费情况等。

2、企业集团公司在办理备案中,应当填报《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详见附件),列明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子公司有关委托审计情况,作为备案报告的附件。

3、主管财政机关受理企业备案的机构为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企业备案时,应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同时抄送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年度会计报表管理的机构。企业备案后,对备案的内容在以后年度如有变化的,应当按照上述第1、2项的要求重新备案。

4、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在次年4月20日以前分别向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固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和负责年度会计报表管理的机构报送审计报告。对于审计报告属于保留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类型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相应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

二、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企业应当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的意见。

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如果存在分歧意见,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会计制度的规定,就企业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对主管财政机关的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三、关于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企业应当陈述有关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主管财政机关可视企业的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或者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财政监管

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对企业备案的资料和报送的审计报告,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加强监管,并配合主管财政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业依法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企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固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主管财政机关应当责令企业重新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披露事项不能满足《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退回企业补充资料,或者责令重新委托审计。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内容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责令企业重新委托审计。

4、在审计过程中,企业不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或者不给予有效配合,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有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出具及其使用的,责令企业限期重新实施审计。

以上退回企业补充资料或者责令重新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五、关于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法律责任

主管财政机关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监管过程中,对违规、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可以按规定停止其固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拒绝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在审计中不提供资料或者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主管财政机关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5

关键词:表外融资;现实意义;规范思路

一、表外融资的相关概念

表外融资,即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是指该融资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但其所形成的收入与费用却在利润表中反映的融资方式。

企业进行表外融资,增加了表外的资产和负债,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关的收入与费用却在利润表上得以体现,使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失真,体现了隐蔽性和误导性;表外融资提供给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选择,但是也使企业的部分债务隐藏,无法反应真实的财务状况,体现了其灵活性和风险性;表外融资的方式众多,企业会计准则对此规范的却很少,其诸多项目未反应在财务报表上,却也与财务报表密切相关,体现对表外融资监管的困难性。

二、表外融资的现实意义

通过表外融资企业能够改善财务状况、扩大经营成果、降低汇率波动以及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1.能够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企业进行表外融资项目,可以将表内资产负债项目转移至表外,使基于财务报表得到的财务数据优化,从而达到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相比直接财务报表得到的财务指标,进行表外融资降低负债权益比率、提高偿债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资信等级,进而降低企业平均融资成本。

2.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成果

根据表外融资的定义可知,表外融资涉及的收入与费用项目在利润表反映。当利息率低于投资回报率时,表外融资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能使企业拥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扩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

3.能够降低汇率波动的影响

对于以对外贸易业务为主的企业而言,其经营成果与国际形势密切相关,而国际形势受到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风险性较高。其中汇率的变动会对资产负债表的计量产生影响,表外融资不仅能够调节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兑换价值,而且能够稳定财务状况、防范外汇风险。

4.能够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通常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债权人会对借款人做出种种限定,比如规定借款人的负债比率和产权比率。借款人可以将部分债务转移至表外融资项目,以符合债权人的要求,规避合同限制。

三、表外融资的现状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普遍存在,公司大股东可以利用表外融资项目来谋取自身利益,置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不顾。此外,我国企业普遍融资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的门槛过高,急需寻找新的融资方式,表外融资不仅解决融资难问题,更能提高企业资信等级。然而,不少企业利用表外融资工具,欺骗债权人和投资者。主要体现在:首先,不真实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外融资决定了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反映的不充分性,一定程度上粉饰和掩饰了财务报表的问题。其次,夸大的企业偿债能力。只看资产负债表必然低估现有负债,高估偿债能力,很容易忽视财务杠杆效应带来的高财务风险,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四、表外融资的规范思路

表外融资受到企业的格外青睐,为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渠道。表外融资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决定了它能够打破企业融资桎梏,额外地为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创造财富。随着金融工具在表外融资中的应用,表外融资正面临繁琐复杂、脱离监管的局面。因此,必须对表外融资作出规范加以引导,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1.增强对表外融资的认识。表外融资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以此为出发点在企业承受区间内制定规模上限,才能从自身出发进行经营筹划,规避非法表外融资事项的发生。

2.完善企业会计规范准则。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企业融资的核算和披露即可,其不规范性提供给企业滥用表外融资的机会,所以应明确规定纳入企业财务报表事项,尽可能多接受会计准则准则规范监督,才能保证财务信息高质高效,为决策提供依据。

3.提高对表外融资审计意识 。独立有效的审计工作能够提高财务信息可信度,注册会计师现阶段的审计主要集中在对财务报表表内项目的审计,对表外融资事项的审计仅仅停留在了解判断的阶段,对表外融资事项的实质性程序和测试以及相关的披露工作少之又少。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该拓宽审计视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表外融资审计意识,将表外融资事项审计同资产负债表审计同等对待。

五、结语

由于信息不对称,潜在投资者无法了解到企业在表外融资事项中获得的资金,其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很容易受到资产外部膨胀的危机,同时企业过于频繁地寻求表外融资,会透支企业的投资透明度。因此,企业要正确认识到表外融资的现实意义和局限性,科学合理的运用表外融资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使企业能够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要不断规范表外融资的会计准则,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旭苗.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研究[J].经融视线,2014(9).

[2]王旭烨.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的作用和监管问题研究[J].赤子,2013(10).

[3]李飞,黄乐.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2(10).

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范文6

根据《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就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工作部署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1、明确两个要点

一是明确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是全县财政系统所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和全体干部职工。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县级改造;全民创业。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局创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对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并建立分管局领导联系分管股室工作责任制,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对口单位或股室分别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的内外衔接、联络、协调、考核,以及督促该项工作在全县财政系统的组织、实施、监督等事项,有关股室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2、主抓五项工作。围绕活动主题,紧扣财政实际,在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中具体要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好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引导资金等扶持创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围绕我省十大优势高新产业规划,采用贴息、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手段,优先确保我县重大产业项目需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外贸产业发展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灵活运用财税政策,采取“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的方式,支持支柱产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和支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尽快足额到位企业出口退税资金,确保我县重大产业项目在规模上有新突破、质量上有新提高。

此项工作由颜志灵牵头,预算股、经建股负责,文财股、农财股、会计股等配合。

二是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机制,推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放宽小额贷款担保人限制,拓宽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支持下岗职工、农民工创业;认真落实缴纳社保资金的优惠政策,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支持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担保额度,为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好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注册、经营、发展的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提供招投标、政府采购同等待遇,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公平的市场参与权;运用好人才发展资金,支持引进留学归国等高层次创业人才。

此项工作由吕磊牵头,担保中心、社保股负责,预算股、文财股、经建股、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办等配合。

三是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加强行业自律,改善行业服务水平;加大投诉处理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创业者和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及时受理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严肃查处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滥用财政支持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职工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牵头,财检办、财政监督局负责,文财股、综合股、会计股等股室配合。

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坚持“八项服务承诺”,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继续推行“时间减半、效率翻番”、“0+100”活动(业务出错率为0,群众满意率100%)工作目标,深入开展“2+1”业务帮扶活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坚持财政工作“三个转变”,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坚持“心系群众,财政为民”,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此项工作由牵头,办公室、党委办负责,各单位、股室配合。

五是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网站、简报、外宣等手段,大力宣传支持创业的财政政策,使创业者人人知晓,促使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注重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此项工作由刘明华牵头,信息中心、党委办公室负责,各单位、股室配合。

3、落实四点要求。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全县财政系统各单位(股室)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建章立制,务求长效。进一步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推动机关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