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例6篇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一、汇报的基本形式

汇报没有什么特别固定的形式和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说,只要抓住重点,如实简要地汇报出来,崐使要求汇报者满意,达到汇报的目的就行了。汇报就其形式来讲,可分为口头汇报和文字汇报。

㈠口头汇报的要求是思路清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语言简练、节奏适中、吐字清楚、声情并崐茂。口头汇报一般采取归纳式汇报,效果较好。

文字汇报的要求是条理清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文理通顺。

文字汇报一般采取全面式、专题式汇报。

二、汇报的基本内容

汇报的内容非常丰富,本人认为,汇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下列几项:

㈠基本情况

⒈乡镇基本情况:人口、面积、村委、自然村、

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人均收入、资源情况、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物产特征、传奇故事等。

⒉地税所基本情况:⑴人员情况:本所共有多少人、男女比例、党团员数量、文化结构、年龄结崐构、每个人的基本特征等。⑵任务情况:上级分配计划数、截止月份完成数、占计划数的比例、与同期或邻期相比增减情况、占该乡镇财政收入的比例、

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等。⑶税源情况:总户数,其中:国有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集体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私营企业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个人工商业户户数,纳税情况、所占比例。另外在汇报税源情况时,要将重点税源、一般税源、潜在税源反映出来。⑷其它情况:房屋、交通通讯、办公条件等。

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⒈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任务完成的原因,有利因素有哪些、不利因素有哪些、在组织税收收入中采取了哪些措施等。

⒉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棚架梗阻的现象、有无摊派截留税款的现象等。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更好地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工作,我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一方面制定了详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方案下发各区局,从组织领导、评估范围、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方面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此次纳税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我办建立了纳税评估办公室工作联系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挂点联系各区局,促进评估工作的上下交流和联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开展纳税评估

本次专项评估,我办采取由市局发起、区局开展的形式,以零申报、连续亏损、税负偏低以及虽经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汇缴但仍存在疑点的企业为评估重点对象,根据数据来源的不同,分设三个子项目进行评估。各区局评估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迅速统筹规划,严密部署,稳步推进,将专项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疑点户案头评估工作

各区局根据我办下发的数据来源及有关基础数据,对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全面审核,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和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结合基础数据进行纵、横向比较和分析,确定相关疑点,拟定重点疑点企业,开展案头评估分析工作,对疑点户2006年至2008年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实施实地核查,展开深入的评估。在实地核查过程中,评估人员一方面能仔细审阅有关企业的财务帐册资料,审查其有否超标准列支费用、错误核算成本等情况,又能根据各企业的行业特点,有的放矢地重点核查其关键指标和数据,例如对于房地产业,重点核查其“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和银行现金日记帐,审查其有否收取售楼预收款但不入帐的情况;对于铝型材生产行业,重点核查其生产设备的型号、棒径以及用电量、原材料耗用量等基础指标,再结合其申报的生产销售数据来综合对比分析,从中找出突破口。由于措施得当,本次专项评估工作成绩显著。

(二)经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户评估工作

根据我办下发的评估方案和选户分配要求,各区局从2008年度经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中选取各自管辖的企业开展案头评估,筛选出拟开展评估的企业名单,评估人员对经办的税务师事务所有无按规定、据实为企业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进行了初步判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部分业户的实地核查工作。从各区对选取企业的纳税评估情况来看,税务师事务所在审核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内容简单,相当一部分查帐报告都是集中反映企业几个相同或类似的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只从效益的角度出发,能简就简,能省就省,不去考虑质量、风险、信誉等问题,执业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二是审核的工作以费用审核为主,至于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审核基本没有在报告中反映;有的报告所提到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仍沿用原企业所得税的折旧方法;企业列支的个人费用在审核后没有要求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企业过分依赖税务师事务所的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是对其一年账务处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的复查,有的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比较注重业务的真实性,按自己习惯的财务处理方法处理账务,到汇算清缴时要对照税收政策进行纳税调整,由于业务水平不高,就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汇算清缴,有的是为了安全问题,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问题时,推卸责任,好向老板交代;

四是企业不作账务调整。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的审核调整意见企业只作汇算清缴报表的调增调减,企业只关注是否要补税,企业的账务不作调整,这就会出现企业每月报出的财务报表与年度的报送的财务报表有差异。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汇算清缴时只注重企业账务中相关的费用(如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的列支和折旧的计提,对企业账册的审查还不够全面。

(三)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全面审核疑点户评估工作

根据市局税政科《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审核工作方案》文,以“先经评估后作调整”为原则,各区局对所管辖的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企业进行年度申报资料审核,审核面达百分之百。评估人员根据基础数据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的分布情况,选定疑点户,对疑点企业主要实行落户实地核查为主,实地核查时基本以检查企业的帐册、凭证、报表、合同等经营资料,对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相关的纳税调整。

三、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努力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通过开展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评估,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很好地发挥了市、区二级专业评估机构和市、区、基层三级评估岗位的作用,达到了以评促收、以评促管的效果;在堵塞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全面提高征管质效的同时,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非主观性的错误和问题,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达到征纳和谐的目的。总结各区在此次专项纳税评估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主要有几下几点:

(一)纳税评估工作的执法地位不明确。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对纳税人存在的涉税违法疑点进行推理。但这仅仅是对纳税人违法疑点的一种可能性推理,对纳税人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要确认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这样,就会造成纳税评估工作的执行乏力;

(二)纳税评估工作量之大与评估人员编制不足之间的矛盾。由于管辖的纳税户数太多,而评估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无法及时、全面对所有的疑点户进行纳税评估。这就需要我们评估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更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技巧,在当前紧张的形势下更好的适应高强度的工作,以使领导宽心、纳税人放心,以求建立公平公正、和谐发展的纳税环境。建议在目前情况下适当调整税务管理员及纳税评估员工作岗位(此建议不妥,可否改为其他建议?);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3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1号)转发给你们,对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的范围、方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

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由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按下述规定报送相应的资料,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即可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1.国债利息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报备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国税部门使用的格式见附件一、地税部门使用的格式见附件二,下同)。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报备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公章的登记设立证书复印件;

(3)有权单位出具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证明。

4.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1号)第二点第二款)

报备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5.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财税〔*〕1号第一点第一款、第六款)

报备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7.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财税〔*〕1号第一点第三、第六款)

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有权部门公布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文件或证明复印件。

8.其他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其他

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

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由纳税人按下述规定报送相应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具体包括预缴期可开始享受和只在汇算清缴期享受的减免优惠两种情形:

(一)预缴期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项目

纳税人享受预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可在预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预缴期报备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即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期,纳税人享受下列第1至第8点减免优惠项目的,应按下述规定提交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纳税人在预缴期享受上述减免优惠项目的,应单独核算预缴期可减免的金额,否则应在汇算清缴期进行备案后享受该项减免优惠。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农、林、牧、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加工的说明及核算情况表(附件三、附件四)。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有权部门核准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核准文件;

(3)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五)。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六)。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取得技术转让所得的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附件七)。

5.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年取得省经贸委颁布证书的企业在*年度申报时提供)。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附件八)。

6.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财税〔*〕1号第一点第二、第六、第八、第九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名单)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及年审证明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附件九)。

7.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国发〔*〕40号)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情况表(附件十)。

8.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财税〔*〕1号第二点第一、三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证监会批准文件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十一)。

9.民族自治地方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0.其他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其他

(二)汇算清缴期享受的申请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纳税人享受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国税部门仍执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149号)及相关文件)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附件十二)。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附件十三);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纳税人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等相关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

(8)《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年已通过科技或经贸部门初审的企业在*年度申报时报送);

(9)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在职残疾人员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表;

(3)为残疾职工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购买社保的资料;

(4)残疾人员证明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加盖企业公章的纳税人与残疾人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4.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有权部门确定其为创业投资企业的证明资料;

(3)创业投资企业的章程;

(4)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章程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5)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投资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财税〔*〕1号第一点第五、第七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附件十四)。

6.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附件十五、附件十六、附件十七);

(3)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4)购置设备所需资金来源说明和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7.其他

汇缴期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其他

三、减免优惠期限超过一年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该项优惠的年度一次性提交《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但本通知规定应在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的,纳税人应于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提交。纳税人减免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税收减免优惠条件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认为不符合减免优惠条件的,应停止纳税人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并告知纳税人。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4

税政科年度工作总结 在分局领导和各科所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度的税政工作尽管面临事情繁杂、人手紧张,但仍然做到了轻重缓急有序,有条不紊,各项工作开展得很顺利。总结2008年的税政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为了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市局、分局的布置,税政科对这此工作作出了精心安排,拟发了汇缴专项文件,对开展汇算清缴提前作出了安排,并制定了《2008年汇缴和结算工作考核办法》。将汇缴和结算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为各征收单位按时间按要求,分步骤完成汇缴和结算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元月初在分局组织召开了企业财务人员参加的汇算清缴辅导会,为此税政科对汇缴工作所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汇集,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等规定,编写了长达20页的政策汇编,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使纳税人掌握了汇算清缴的工作程序,提高了企业自核自缴, 自行申报的办税能力和纳税意识。汇缴期间每月组织一次汇缴情况汇报,了解各所站的进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解决,为全面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汇算清缴期间,对纳税人和各征收站所提出的政策问题,税政科都积极查找文件、政策。没有具体文件规定的,及时向市局有关处室请示后,尽快的给予答复,为征管一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税收政策及业务上的有力支持。 汇缴工作结束后,按照年初的安排,税政科与检查,监察,综合科联合对各所,站的汇缴工作进行了督查。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对汇缴工作扎实的望城坡所等四个所站,张正强等10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发出督查通报,对汇缴工作落实不好的所站及个人提出了批评。有力的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审核、把关,做好了各类减、免税和对财务费用等税前项目的审批 税政科承担着各种减免税和财务费用等税前扣除审批,呈报工作。在办理2008年减免税和其他各项审批项时,税政科对企业上报的减免税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特别是对是否符合减免政策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不符合政策的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坚决予以退回。在审核某公司上报的国产设备抵免事项时,税政科深入其株洲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核实,并上网查询其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仅此一项即核减抵免所得税130.2万元。对需转呈市局、省局审批的减免税,按照省、市局的要求,税政科加强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局。对既符合政策但减免数据的真实性存在问题的企业,税政科在深入企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写出专题分析报告,上报到省、市局。为上级作出决定提供一手资料。整个减免税工作做到了资料齐全、上报及时,得到了市局有关部门的表扬。 2008年,我局共审核上报市局、省局审批的所得税减免企业8户,减免税金额769.24万元;税前弥亏1户,弥亏金额155.23万元,国产设备抵免1户,抵免金额239.78万元,营业税减免25户,减免金额640.23万元;房产税减免36户、金额552.33万元;土地使用税减免50户、减免金额689.03万元。分局权限内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9户、减免税金额52.19万元;审批税前弥亏12户,审批金额为151.95万元;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13户,审批金额358.6万元。由于加强了审核工作,经税政科审核减减免税金额达245.7万元。 三、深入调查落实,积极完成好普查及各项调研任务 2008年度按照省、市局的安排,我科完成了营业税普查、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营业税普查,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面临普查户数多,企业财务人员对普查表的认识度参差不齐,部分专管员初审流于形式的困难,税政科逐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了数据准确,合乎逻辑,上报市局后,普查表各项数据的差错率均达到控制要求,得到了市局一处、三处的认同。全年上交市局调研文章、总结、分析10多篇。税政科所主管的省级收入管理,获得市局先进单位称号。 四、认真做好货运税收管理和各类报表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税政科承担着市局一、二、三处及省级税收管理组的各类报表的上报和分析工作。为搞好这一工作,我们从时间上提前布置、落实,审核上严格把关,数据上力求无误,并多次召开内勤会议,对报表的填报进行培训。今年以来,报表、分析均按照市局的要求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报送,没有出现迟报、漏报和数据失实的情况。 根据省市局要求,5月开始,货运税收管理由税政负责。我科接手此项工作后,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在当时没有具体操作规定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根据总局省局的一系列文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分局的《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操作规程》。此举得到市局的肯定,市局以我局的操作规程为蓝本,制定了此项工作的操作规程。我局也据此开展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进行了复查,取销了一部分达不到自开票要求的自开票资格。为搞好货运发票的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做好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做好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是税政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2008年税政科除积极参入分局在税法宣传月中的集中宣传活动外,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将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党和国家颁布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后,更是将这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下岗失业人员的重大政策的宣传贯彻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拟发了两个文件,并印发了宣传资料4000份。同时与综合科一道,积极与工商、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域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再就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涵养和培植税源,也是税政部门十分关注的工作。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一大批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税源也得到了培植和增长。 六、配合其他职能科室,搞好规范管理和内部执法检查 2008年是省局的规范管理年,根据市局各处室的要求,我科就规范税政管理制定了分局的《减免税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并对各纳税人的各种申请报告,实行正式书面批复,规范了文书制作。 根据分局的布置,税政科与综合业务科、计会科、监察科一道在2008年对分局业务站、所进行了汇缴结算工作的考核督查第三产业纳税征管督查。在执法检查中,税政科针对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汇算清缴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发出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进行了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业务站、所及时纠正。确保了税收政策在实际征管中的执行。 七、时刻牢记廉政,在廉政方面从严要求 作为分局减免税及有关审核事项的承办科室,税政科全体人员时刻牢记廉政。在下企业进行减免税审批事项调查时,多次谢绝吃请和红包。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及进予以审批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在廉政方面,我们做到了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单独下企业调查情况,所有的减免税和审批事项下企业调查时均由二人进行。对无需下户调查的企业,税政科不与纳税人接触。这样一来,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廉洁行为。在科室内部加强廉政学习和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廉政要求。 总结2008年的税政工作,成绩虽然是主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与业务站所协调、衔接不够。特别是在市局下发的一些临时表格,且时间上很紧迫的情况下,为确保及时报出,存在与业务站所协调、衔接不够的现象。我科将在2008年的税政工作中,总结成绩,予以巩固、发扬。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争当为一线科所服务,并受一线科、所欢迎的职能科室,为一线科、所及纳税人提供优质的保障和服务。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5

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但在现实中所得税日常管理的工作量及难度也大大的增强,现结合邗江区局实际,就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前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企业财务人员有的是临时聘请的,有的只经过短期的培训就上岗,一方面对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新规定,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透彻;另一方面财务知识匮乏,在账务处理方面张冠李戴,造成申报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有的甚至不知道如何报送申报资料。

2、虚假申报现象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采取收入不上账、虚列成本、多摊费用等不正当手段,造成纳税申报不真实。我们在汇缴后通过有关经对软件发现,有210户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存在差额的现象,占全部所得税户的22.82%,收入差异达1669万元。

3、企业亏损面居高不下。从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看,全区的亏损面虽然由汇缴前的60%,下降到汇缴后的15%,但是盈利企业中微利户(净利润在1万元以下)有173户,占汇缴户的32.58%。究其原因:部分企业已经掌握税务部门对“长亏不倒”户进行评估检查的机制,与其等税务部门上门检查,不如少缴一点税以蒙混过关。

4、政策性退税比例较高。本次汇缴,我局共办理新办企业减免17户,减免税额10万元;福利企业减免2户,减免税额232万元;再就业企业减免5户,减免税额216万元;其他减免2户,减免税额56万元。共减免企业所得税514万元,减免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33.35%。

(二)税务部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所得税征管工作认识不足。相对“两税”而言,一些干部对所得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分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于提高,责任心还有待于加强。现实中发现,有的责任人对企业报送的年报资料未认真审核,报表明显存在勾稽关系不符、应填列未填列现象;有的分局为保证申报率,对空挂户自行按零申报处理;对未报送申报的企业,未催报也未处罚。

2、税源监控不够严谨。一是部门间缺乏联系,存在税源空隙,国税与工商、地税部门信息资源无法畅通共享,导致税收征管出现空档,产生新的漏征漏管户。二是对政策理解不同,国地税在税源管理上存在争议,同时出现部分纳税人利用国地税征管对象划分的矛盾,打“球”,出现征管的“盲区”。三是税源监控管理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大多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疏于实地检查,缺乏对新增值税源的监控。

3、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征管系统所得税相关模块升级相对滞缓,导致软件模块功能与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同步、不衔接,无法实现征收管理与信息化同轨发展。如:核定征收及查账预征企业不能实现纳税人自补申报操作;税务部门不能系统分类了解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不能批量了解纳税人销售收入、税前扣除、应纳所得税额、亏损及亏损弥补等情况;不能通过系统查询各类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型的企业情况;对商业企业按5‰查账预征申报方式系统不予认可等。

4、征收方式的确定存在主观随意性。征收方式的确定,主要依据纳税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准确核算盈亏。具体征管实践中,对于企业财务核算是否健全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操作规程,许多财务核算较健全的企业(如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却采用定期定额或定率征收的方式;一些企业财务核算极为混乱,无法准确核算盈亏,其征收方式却采用了查账征收;系统内实行的按行业、注册资金确定征收方式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税务机关存在执法风险。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户源管理,建立有效的所得税税源监控体系

1、扩大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税源管理的预见性。一是国、地税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传递税务登记、变更、迁移及注销户等信息,准确划分征管范围,实现共管户的信息共享制度;二是要与工商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定期交流企业登记信息,把好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源头关;三是要与民政、司法、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建立信息情况互通制度,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实施科学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设立时间长短、纳税信用等级高低以及所处行业等标准,进行分类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对财务制度健全、设立时间长且经营规范、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着重加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改善服务,掌握其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对少数经营规模大,但账证不健全、纳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管理,加强对其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评估和检查力度;对新设立的企业,要关注其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对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或者无能力核算的中小企业,要督促其建账建制,同时做好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要作为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其亏损的真实原因,加强管理。

(二)加强培训宣传,促进内外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1、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出台适当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所得税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鼓励广大干部学习税收业务和财务知识;通过积极开展以所得税为中心的征管、稽查业务竞赛活动,培养和选拔出一批专业人才,充实所得税管理队伍,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目的。

2、加强税法宣传,提高企业纳税意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共性和个性的日常纳税辅导,让政策真正深入纳税人,引导纳税人自觉纳税。

3、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推行税务。对会计核算基础较差,没有建账能力的企业或财务核算混乱、账证不健全的企业,要积极推行由税务机构来代为建立健全账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办理纳税事项。

(三)加强评估检查,加大所得税的规范和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型检查。注重加强对纳税人税收财务处理的日常辅导、监督和管理,在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销售、资产规模、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纳税人向自行申报查账征收过渡;将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对房地产行业、服务业要加大检查力度;着重抓好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合法性;注重对日常发票、账簿、申报、偷逃骗税等违章违法行为限改、处罚、处理证据的收集归档,作为征收方式年检时的事实依据。

二是加强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保障,尤其是国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项目后,纳税评估在所得税的后续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要从创新评估模式入手,在量的基础上注重纳税评估的质量和绩效管理。

1、实行专职评估。与增值税评估相结合,及时建立所得税评估专职部门,选配综合素质较高的评估人员,以提高评估水准,确保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能落到实处。

2、做好汇缴期间的评估工作。实行汇缴期间纳税人自行汇缴,中介机构积极介入,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汇缴的辅导力度,提高汇缴服务质量,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税务人员要在汇缴期限间积极参与到纳税人自行汇缴和中介机构辅助汇缴工作中,实地进行纳税评估,边汇缴边辅导、边评估边调整、边宣传边提高,税企共同将税收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3、建立所得税和流转税联评机制。对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和所得税并案评估,在人机结合选案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制订用于评估的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耗能比、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行业平均税负等指标和指标体系,确保纵向和横向评估分析的合理和准确。对非增值税纳税人,尽快与地税部门建立定期联评制度,对重点税源评估对象,国、地税实施共评;对一般对象,互通和共享评估信息,并定期将地税稽查反馈的涉税信息纳入评估重点。

4、建立分类评估机制。针对企业所得税户多而人少的矛盾,合理制订评估分类管理办法,有效地整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确保评估的重点性和成效性。对重点税源户,由专职评估小组实施重点评估;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和一些热点行业,由专职人员实施专项评估,并及时采集行业指标,不断总结出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由一般管理人员实施评估。建立和健全评估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内分离机制,并逐步实行外分离机制,坚持集体审理,并加强对审理结果处理的监督,以评促管、促收。

三是加大对税务稽查案件的查处力度。税务稽查应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改成事前备案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所得税征管重大事项执行的正确规范。对企业所得税评估移送的大要案,要充分发挥打击型稽查的作用,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住恶意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对纳税信誉等级高的纳税人,赋予其一定时期的免评、免查资格,充分体现税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效率原则”,有的放矢地实施重点评估和检查。

(四)加强政策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

1、强化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一方面在征收方式核定上,坚持以查账征收方式为主,定率或定额征收方式为辅。特别是对规模较大(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影响面较广的企业,一定要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对于那些规模较小(如小规模纳税人)、不影响全局、账证确实不够健全,无法体现盈亏的企业,可采用定期定率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另一主面在优惠政策的执行中,加强对优惠政策类型真实性的审核,加强对退税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力度,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税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6

一、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治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各税种的治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治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税源治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把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奔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家重点纳税个人的治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治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治理。如针对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加强建筑营业税的治理;针对煤炭行业、电解铅等行业经营形势的好转,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治理;针对企业改制股金分红的增多,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等,切实将税收增长点转化为地税税源。

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200x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各基层地税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效用,保证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全市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每一位下岗人员了解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再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下岗人员上访案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政策。今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落实了关于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投资、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农口企业、金融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校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办理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涉税审批事项,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环境的保护,消化了企业的部分包袱。

四是落实科技投资和创新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实行加计扣除等等。这些政策的正确执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企业的技术投入、技术升级,拉动了市场需求,服务了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化。

五是落实城镇化建设有关政策。狠抓了重点城镇的组织收入工作,为重点镇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积极兑现重点镇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支持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加强了重点城镇税收的执法监督,促进文明执法。

据统计,200x年度,我局共计审批各类政策性减免税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1767万元;为213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减免税55.8万元;办理税前弥补亏损592万元,审批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金额1310万元。

三、税种规范化治理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税收治理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大分行业分税种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规范化治理水平。

(一)以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为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1-4月份,全市上下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治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市局除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汇算清缴工作外,制定了《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和《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业务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多个文件,并对汇算清缴全过程进行监控,注重汇缴前的宣传发动、汇缴中的政策辅导、汇缴后的审核统计,使汇算清缴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保证了汇算清缴工作的成效,企业共自核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76万元,审增所得税848万元;审减亏损2121万元。重点检查企业15户,共查增应纳税所得额46.4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5.3万元,罚款10.5万元,合计25.8万元。

(二)牵头做好了货运业税收治理

今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制定的货运业治理规程,和征管、发票、信息中心紧密配合,明确职责,搞好协调,货运税收治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对货运业纳税人的日常税收治理。继续加强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总局的“三个办法,一个方案”,规范治理,逐步完善货运业营业税的税收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国税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三是针对纳税人借证开票的现象,制定了单车月开票最高限额,保证了货运业的税收秩序和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共入库道路货运税收1713万元。较同期增收增长1.2倍。

(三)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的税收治理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煤炭行业税收治理的现状,市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煤炭行业税收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和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导组,明确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进展。二是紧紧依*政府,加强部门配合。先后多次与克井镇、邵原镇、下冶乡党委、政府结合,取得公安、煤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当地政府牵头抓、有关部门横向联系、单位内部纵向配合、齐抓共管的控管网络。三是全面调查,合理调整税负。成立了两个税源调查小组,先后两次对全市34家小煤炭生产企业开展调查,逐户调查核实各小煤炭企业的产量、销量、价格、成本等情况,并根据小煤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地质结构、开采条件、用电量、市场行情等情况,对各小煤矿税收定额进行重新调整。四是强化基础治理,完善征管措施。对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逐户建立了征管档案,专人治理,定期上报税收征管情况和税款入库情况。并实行“阳光办税”,对核定征收的小煤矿公开核定产量和税额,增加办税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煤炭行业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证了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煤炭企业共入库地方各税3237万元,同比增长117。9。

(四)规范房地产企业税收治理

针对我市房地产投资热潮,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该行业的税收治理。一是加强开发项目的户籍治理。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治理档案,具体收集和登记每一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开工日期、开发面积、有关证照、合同及纳税情况,并定期由治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核实,全面把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杜绝虚假申报。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4月份,市局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企业治理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政策,并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土地增值税征收治理办法和转让房地产营业税等治理办法进行系统讲解,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纳税人,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和预征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鉴定,企业在申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时,必须同时按核定征收率或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保证了土地增值税的足额征收,截止11月共入库土地增值税36万元,较上年增长1700%。四是从严界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全面鉴定,对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预征所得税。通过整顿工作,规范了房地产税收治理秩序。

(五)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治理

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治理的基础上,着重对两税的征收范围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针对我市市区范围的扩大和各建制镇发展的日新月异,与政府联系,对市区范围和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镇区范围进行重新明确,确保将所属范围内企业全部纳入两税征收范围。二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方案,提请市政府按程序报省局批准后,通告全市执行,为确保今年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打下了基础。三是从税源基础工作入手加强治理。根据重新调整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建立多级税源数据库。对应税房产原值、应税土地面积、应纳税额等情况登记造册,并通过微机建立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治理;四是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对照新标准进行逐户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企业正确申报缴纳税款。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房产税共完成万元,增长%,土地使用税共完成万元,增长%。

(六)抓好涉外税收治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治理不放松。对移动公司形式多样的收入项目,以及永坚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及其他收入加强监管,尽量保证收入的整体上升。二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小税种的日管,确保各税应收尽收。三是对联通公司新增涉外业务及时纳入税收治理,确保涉外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共入库涉外税收万元,较上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