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模式范例6篇

互联网经济模式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商业模式;传统商业模式;走向分析;创新

1 概述

商业对于利润的追求决定其必须成为时代的潮流,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商业模式已经成功走向前台并成为当代商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以互联网为媒介,打通各类商业渠道,抛弃原有的商业运作和组织架构模式,打造高创新、高价值、高风险的高效、精准的新型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是不可逆的,因此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互联网模式本身及其未来创新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 从经济学角度对现有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分析

2014年,我国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进行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3.61亿,同期相比增长19.7%。成绩可观,但在这可观的成绩背后,暴露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一些问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物流快递、支付问题等传统商业模式出现的问题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也出现了,并且由于互联网网络虚拟环境的原因,更加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解决分歧,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去保护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管理规范、完善现有电子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必经之路。

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企业本质目标是盈利,然而任何商业模式若没有或丧失盈利点则必然面临着泡沫化并最终破裂的风险。因此,通过制度主义中的要素和交易成本分析可以对互联网企业如何获取利润并可持续发展下去产生较强的指导意义。制度主义分析认为主流经济学将社会看成是“经济人”的组合,把经济行为决策看成是理性规律起作用的结果是偏颇的。因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简单来说,人最基础的追求是生存而不是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利益最大化之间隔着许多社会性的需求。因此不可能通过函数及模型来判断预期一个人活着。这种分析应该建立在外部环境、人的社会经验、其他个体的行为的影响等方面的基础之上。基于这种观点,从制度主义的角度分析可以对互联网商业的运行基础、盈利能力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有一个整体的评价,并且打开企业运营的黑匣子,从而分析企业的盈利模式,用制度的健全和产权的明确来为互联网商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1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

互联网模式下的交易成本显著地低于实体企业,相比传统商业模式,它至少可以节省两部分费用,各级经销商或分销商的费和商品流通的各项费用。其中物流成本是商品交易中最不必要的成本,由于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没有从物流过程中获得任何收益,所以物流成本越低,交易成本也越低,互联网市场才有可能普及并产生规模效应。

2.2 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和信息的传播

“商业战就是信息战”,这句话清楚的说明了信息传播的质量与速度对一个企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模式下的信息流通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而言更加高效便捷,使互联网模式下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做到信息对称。除此之外,互联网商业模式有效解决了消费者无法透明了解商家各类信息、易遭遇权益受害、无法维权等问题。从制度分析角度出发,信息在互联网上流通很容易带来外部性问题,由于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使得不良信息极易给网络经济带来外部不经济的结果,给部分投机分子提供了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虚假内容和进行诈骗的机会,这不仅给买卖双方造成了恶劣的经济影响,还破坏了我国的信用制度。因此,除了买卖双发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做到零距离对接外,还需要政府部门起到主导作用,积极清洁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信息传播,从根本上铲除网络犯罪和虚假信息的源头,从而给互联网商业模式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2.3 互联网模式下的网络争端解决机制

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分内部外部推动两种方式。内部推动就是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制定相关规则,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从而达到保护交易的顺利进行的目的。比如支付宝,支付宝就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出品的一种旨在建立规则制度,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制约商家和消费者的公信机制。但这种公信的漏洞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内部的调解虽然能反馈商家与消费者的诉求,但是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至执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底气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该制度难以发挥其作用。而另外一种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就是外部推动,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各种知名仲裁机构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与公安部门。这些机制对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系统而言是外生的,自从互联网商业存在之时就已经给定的。外生性机制尽管拥有足够的权威,但是缺乏变革与改进的主动性,面对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模式发展时显得灵活性欠缺。因此,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网络争端,需要政府结合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从整体出发,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内外部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相关法律配套的、技术完善制度健全的互联网争端解决系统。从而更好地维护互联网商业的公平性,起到促进其发展的作用。

3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方向

互联网商业模式不能只是简单通过网络进行买卖,因为这样的商业模式是不被接受认可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需要不断的创新,创新应从以下几个大的方面进行发展:

3.1 将线上商业与线下商业有机结合,因为它们之间的竞争不是一种零和博弈,应努力寻找两者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的平衡点;

3.2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互联网是充满创造力与活力的新行业,制度制定者不应用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来领导该行业的发展,这会严重损害行业的竞争力,歪曲市场导向的商本位思想;

3.3 由于互联网商业高风险的特点,政府更应该积极发挥监管者的角色,既不能使其完全滑向市场主导,避免出现“庞氏骗局”,也不能过分限制干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有平衡管理的理念。

4 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对策

互联网促成商业理念、商业模式、营销方式、广告方式、支付手段等商业活动的深刻变革。在推动网络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互联网商业与传统商业的关系,转变政府对待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理念。

4.1 正确认识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的关系

互联网商业模式和传统商业模式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而是可以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网络经济如日中天,许多人认为传统公司的市场份额遭到不断挤压最终一定要遭淘汰。这种观点的提出从根本上忽视或否定了互联网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合作的基础,这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错误观点。比如快递公司,传统的快递就是去中国邮政寄包裹,唯一和网络关联之处就是在网上登记运单号。可如今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快递公司却发展的更加如鱼得水,为什么?因为快递公司主动加入承担着将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的产品快速便捷送达目的地的任务,同时,快递公司借此机会建立了自己的快递网络,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快递行业步入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这里面的高额利润和巨大商机已经让快递公司成为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巨大受益者。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是空中阁楼,网络虚拟店和实体经营店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实体店完全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商家注册,将货物卖给网络消费者,成功的网络店主在积累了一定资本之后,也可以租用门面,经营实体店。实体经营店与网络虚拟店都是商品销售渠道的分支,同样促进消费,使得消费者选择多样化。

同时,我们并不否认互联网商业模式对现有的经济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比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冲突。因为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创新性、灵活性、便利性使得其很快被消费者及市场认可。大量的资金交易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传统的银行汇款受到剧烈冲击,同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我国电子商务巨头的研发运作下已经具备了参与实施多种金融服务的能力。并且由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还避免了银行卡的使用,银行卡是财富的载体,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将其虚拟化,极大的避免了丢失等安全问题,更是使得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大规模占据市场。银行的监督机构为此不得不出台多项政策约束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保证金融安全,同时研发运行银行的网络交易平台,但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以在与民营企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市场的交锋上处于弱势,竞争激烈,矛盾冲突,且愈演愈烈。

4.2 互联网商业模式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的刺激作用

互联网商业模式被消费者和市场所接受,传统商业模式逐步落入西山,面对着互联网商业模式咄咄逼人的架势,传统商业不得不做出退步与改制。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而提高效率。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谨慎处理两者关系,要使传统商业不受大冲击而导致失业增加,也不能过于限制互联网商业的发展,错失网络时代的机遇,应通过制度使得传统商业逐步网络化,融合两者的长处。

4.3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杜绝腐朽文化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渗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政府手里抠出权力的过程,对于我国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而言是一个巨大冲击。尽管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但目前国有“体制内”垄断企业比如钢铁、电力、石油等仍然占据了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我国本质上仍然是政府主导经济的模式,由于垄断所造成的效率低下导致了人民更高的生活成本和国家财政对其的高额补贴,使得我国的经济资源遭到了极大的浪费。对于互联网商业来说能打败实力强大的国外竞争者靠的不是官本位的领导,而是商本位思想下激发出的不断进取和创新的活力。中国互联网业是一个很年轻的产业,没有传统行业体制上的障碍,生而处于一个相对自由的发展环境中,这是互联网模式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因此若要保住互联网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必须通过制度的健全来推进互联网的自由化,限制官本位思想的渗透,传统商业模式加快改革步伐进行创新、加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优势的学习工作。

4.4 重视人才引进,实现网络创新

在互联网经济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需要具备基本的技术储备与创新,如软硬件资源整合、数据分析、虚拟产品研发能力、云服务以及工业创新设计等,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企业的人才和其它企业的人才不同,人才的流动性非常高,因此,互联网商业企业管理者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是建立创新型的企业制度,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仅用待遇,更是用感情和个人未来发展留住人才,这是互联网商业创新的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对现有的技术进行突破创新,重视科技研发,以培育发展自主名牌为目标。

5 结论

电子商务和金融业务网络化的迅猛发展意味着我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正在发生深层次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制定应该旨在进一步降低互联网商业的交易成本,发挥由其本质而带来的便利性造成的优势。同时,由于互联网时代极大的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它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消费者得到更多的便利、拉动消费,带动了新的产业增长。但是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市场调节很难解决这类问题,只能由制度来解决。可目前相关制度仍然欠缺,亟需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解决网络信息传播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和网络争端解决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有机结合统一问题。

参考文献:

[1]沈永言.商业模式理论与创新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0.

[2]陈圣举.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浅析[R].中国: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咨询规划部,2010.

[3]姜齐平.中国商业互联网十年发展报告[R].北京:《互联网周刊), 2008.

[4]高薇.互联网争议解决的制度分析两种路径及其社会嵌入问题[J].中外法学,2014(4):1059-1079.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2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政府服务模式;辽宁阜新

中图分类号 F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3-0298-01

阜新市转型试点以来,充分挖掘资源优势,以培育和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为核心,多元化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格局已见雏形。但在目前仍然面临经济疲软、增长放缓、产能过剩、财政负担沉重等严峻考验。如何破解这些难题,需要重新思考以往传统的以资源为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互联网+”带来了突破发展的可能,它不但可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也可不断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找到新的突破口。因此,应在互联网经济尽快融入新常态方面加大推动力度,超前思维、超前部署。

1 “互联网+”的基础支撑需要进一步夯实

1.1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需要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建设,提升带宽速度,扩大无限网络覆盖面积,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网络的普及提速,首先在硬件配置上确保阜新市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不落后于其他地区。

1.2 支持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

政府的各个行政部门长期积累大量的公共数据,这些大数据都将成为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对开放共享与协作考虑不足,加上传统的管理体制,造成大量数据壁垒,使公共数据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数据价值无法得到挖掘。需要打破各个领域相分离的局面,分类逐步向社会开放相关数据,推动全社会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建立好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建立可协作可融合的环境与条件。支持创业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1.3 普及全社会对互联网服务终端的广泛应用,促进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现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的众多服务和APP应用都可以助力政府加强公共服务。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公众可以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但推广实践的瓶颈在于可以使用平台服务的人群有限。类似问题还有目前大力倡导的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虽然在技术层面已经不是问题,但苦于掌握终端操作的群体有限,难以有效地融入和推广。还需要政府本着开放的原则与市场各方合作,普及互联网平台和APP应用,对样板工程发展要有扶植政策,鼓励和推广广大市民使用服务平台,让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每个个体能够找到自己在“互联网+”时代的位置[1]。

2 为“互联网+”农业提供服务支撑和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2.1 建立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体系

阜新市于2014年启动建设13.3万hm2现代农业示范带工程,经过几年的规模化发展,农业示范带很快进入结果期或丰产期,如何在有效时间内为大批农产品找到销路是一个很现实又很严峻的问题。阜新市的农产品质量在全国都有非常强的竞争力,但在全产业链对接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互联网+”时代的农业将传统的蔬菜公司、批发市场、多级经销商环节全部舍去,借助互联网行销,中间的运营过程通过农电商企业来完成,是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的重大变革。阜新市目前亟须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农电商企业和创业带头人,要支持传统农企和经纪人往农业电商转型,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借助电商龙头寻求支撑服务,如可以在淘宝网平台的特色中国馆中开放阜新特色馆。而除了寻求平台电商以外,还有专注农产品和水果的移动APP电商和微商模式,他们最关注的就是具有特色的原产地水果和农产品资源。阜新市应加大与这些知名专业电商的洽谈对接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好这些销售渠道。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土特产”的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帮助阜新市贫困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民脱贫致富,为阜新市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2]。

2.2 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引导农民发展互联网农业需要有一支对本地情况十分熟悉、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专业信息工作者队伍,进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信息服务、保障系统。有很多一时兴盛的淘宝村都因为缺少中长期的运营指导和电商带头人而中途夭折。阜新市发展“互联网+”农业就需要总结前车之鉴,及时探索农村、农业创业引导人的培养机制和扶植措施[3]。

3 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培育本地创新性小微企业

阜新市应积极扶植创建众创空间、创业咖啡等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商贸企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现有条件,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构建发展众创空间,为其提供创业创新的绿色通道服务。对大学毕业生等年轻创业者来说是重大政策利好,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不仅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同时集聚式的创业创新也会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舒缓就业压力,实现创业和创新、线上和线下、孵化和投资相结合,迅速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性小微企业,并从中培养出能引领创新型经济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新的经济产业[4]。

4 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

在当前各级地方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更需要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企业的投资,实现在新常态下政府财政和社会金融力量两条腿走路。随着金融与互联网交叉渗透的深入,互联网的经济模式已经孕育出很多具有竞争力的创新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让各级政府向民间资本进行直接融资,对新常态下转型升级中的经济形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经济大环境面临巨大的下行压力,把居民储蓄转化成直接投资,并通过互联网的高效整合,让百姓的民g资本直接投入政府的基础建设或者大项目建设中,老百姓既可以通过P2G平台获得低风险、可持续的收入,避免手中财富因通胀而贬值,政府也可解决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5]。

5 参考文献

[1] 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互联网思维主导传统企业再造[J].中国工业经济,2014(10):135-146.

[2] 罗珉,李亮宇.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创造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5(1):95-107.

[3] 欧阳日辉.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技术革命如何孕育新型经济社会形态[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10):25-38.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网红经济;商业模式;渠道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154-03

2015年12月,《咬文嚼字》杂志“年度十大流行语”,“网红”位列第九。这个在大众心中早已熟悉的词汇被赋予了全新意义――它不再专属于那些在互联网上卖弄文字的段子手,或是单纯基于审美或审丑视角捧出的草根红人。在它的最新语境里,网红指的是那些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展示自我穿衣风格,从而吸引粉丝,并刺激其消费变现的淘宝女装店主。通常,人们在谈论网红的时候,还会再给它加上一个更能凸显其内涵的后缀――经济。

一、网红经济的概念

网红指的是在社交平台上具有一定量的社交资产,并且有能力将这些社交资产变现的人。其范围不止于网络上走红的、善于自我营销的美女,网络上以新浪微博为主的各大社交平台上均长期活跃着各类垂直领域的意见领袖或者行业达人,包括游戏、动漫、美食、宠物、时尚、教育、摄影、股票等领域都有一些极具影响力的网红。网红经济是以一位年轻貌美的时尚达人为形象代表,以红人的品位和眼光为主导,进行选款和视觉推广,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是流量价格暴涨、流量稀缺背景下,寻求大V、网红IP商业化的一种尝试产物。大V的聚集地主要在微博,所以,谈网红经济,主要也就是微博网红的商业化。

在整个网红产业链条中,参与方包括各类社交平台、网红本身、网红经纪公司、供应链提供商以及最终的电商变现平台。其整个流程可以概括为:网红由于某领域特长成名于各类社交平台,之后逐渐向综合性社交平台汇集;而网红经纪公司签约具有可变现价值的网红,为其提供社交账号运营管理以及对接供应链厂商的工作;最终网红所推广的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变现。随着签约网红数增加,其供应链越来越重。

互联网经济的本质是以知识加工和需求个性化为主导的范围经济。所谓的范围经济,指的是与“规模经济”相对应的经济红利。“规模经济”是企业做的专一产品规模数量越大越能获利,“范围经济”是企业做的产品种类范围越多越能获利。互联网首先带来的是信息爆炸,用户接触产品信息更容易了,但用户选定产品的时间成本却要增加,用户倾向于“一站式”(从一家企业)选定符合自己需要的产品。其次,互联网还在一定程度上将人的个性释放,用户的消费诉求不再只是产品功能,还要有满足用户更高需求层次的服务。企业不能只是做单一的产品,企业还要满足用户对功能和服务的差异化诉求。这些特点促成了传统经济本质的变革,要从满足用户功能诉求的“规模经济”往满足用户更高差异化诉求的“范围经济”去转变。

二、互联网2.0时代下网红产业链模式解析

由于网红平民化、廉价以及精准营销的特点,其商业价值正在被逐渐挖掘。相比较于粉丝经济的“漫灌”营销,网红经济由于网红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性,网红们能够更精准地将产品导向粉丝需求,实现了“精灌”营销,提高了消费转化率。同时,网红又兼具广告或流量费相对较为便宜以及更为平民化的特点,其相较粉丝经济具有独特的优势。

在网红产业链中,主要的成员包括小型社交平台、综合社交平台、网红、网红经纪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为网红提品的供应链平台或品牌商。

1.社交平台。在整个产业链中,小社交平台由于其在某领域的专业性,往往会有部分在该领域有特殊才能的网友,在回帖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受到其他兴趣相同网友的关注。随着关注人数的逐渐增多,该具有特长的网友逐渐成为小型网红。然而由于各个具有专业性或功能性的社交网站其日常流量相对有限,为了持续提高自身知名度,其会持续向流量较大的综合性社交平台聚集,并在综合性社交平台上以网红身份长期活跃。

2.网红经纪公司。其运作模式基本为:第一,寻找签约现有合适网红。第二,组织专业团队维护网红的社交账号。网红经纪公司需要定期更新吸引粉丝注意的内容以及保持与粉丝的互动维持黏性,使网红能够吸引粉丝点击相关店铺链接或者关注起网红推广的产品。第三,组织生产。利用其供应链组织生产能力为网红对接供应链渠道,将其在网上宣传的产品进行实体生产。第四,提供相关电商店铺的运营管理。网红经纪公司通过在网上店铺销售网红宣传产品的方式将网红社交资产进行变现。

3.供应链生产商或平台。网红由于其讲究的时尚性和独特性,往往想要寻找到能够灵活应对下游消费者需求,基本上做到随时生产、随时发货的供应商。因此,网红经纪公司自身或者其对接供应链的服务平台,需要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供应链人脉,为网红对接到能够在具备了一定规模后依旧能够保持快速反应和高品质的供应链。同时,由于这对供应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部分品牌上市公司也想借助自己已有的成熟供应链体系参与到这个环节之中。

三、网红经济开始成为新兴的商业模式

罗辑思维公司创始人罗振宇表示,罗辑思维在2015年就开始关注网红现象,而之所以对网红做出如此高的判断并进行投资,最根本的是因为网红体现了媒体革命的趋势。“上一代市场的核心资源是‘组织力+资本’,企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本支撑,但在未来的市场上,资本的价值会逐步低落,组织力仍然非常重要,魅力人格体则会因为稀缺而更加重要,它可以将产业链上的其他资源聚合起来。”罗振宇所说的“魅力人格体”,其实就是网红所具备的独特个性。以Papi酱为例,不少网友认为,她之所以成为“2016年第一网红”,就在于其制作的视频节目选题设计出众,表现自由率真,既具有接地气的草根气质,又满足了年轻人的娱乐需求,使年轻人完成了与一个有趣的人“社交”。然而需要把粉丝集群转化为购买力就需要建立一定的商业模式,之所以说这种商业模式可以形成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社交连接技术能力的不断发展,企业自媒体成为连接消费者的核心。社交应用现在毫无争议的是移动时代占据消费者入口和时间的超级应用。社交应用本身的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给商业提供了过去需要花费上千万成本才能实现和维系的低成本的与消费者连接与沟通的技术框架和能力。这种社交连接的技术所能产生的价值,必然会推动商业模式转型,充分利用社交沟通所能够给企业和消费者关系之间带来的新的沟通方式:一对一、个性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社交连接技术被企业大规模应用,仅仅是时间问题而已,不受企业主观意愿的影响。

2.消费者的自媒体,正在变成企业最重要的媒体资源。社交技术带来的另一个重大的根本性的变化,是把过去高高在上或者有规模优势的媒体,进一步地碎片化了,每个普通消费者都是兼具收入贡献价值和媒体贡献价值的双重身份。单个消费者的媒体价值,虽然看上去零散、简陋、难以管理,但是对于消费者自媒体覆盖的范围而言,这个媒体的可信度高、易于互动、转化率高。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自身的粉丝规模和发动粉丝后形成的网络规模相比,其实后者往往在规模上和转化率上远高于前者。网红电商大家首先看到的是网红本身相当大的粉丝规模,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网红对自身粉丝的自媒体的发动和管理能力。

3.商业和生产力发展的阶段,导致消费者对消费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交商业的概念和逻辑,本质上不是一个平台级的概念,而是一个企业级的概念。因此,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平台,不管是超级电商平台还是垄断社交平台,简单地希望通过平台产品机制的改变,来赋能平台上的企业进入社交商业的模式,逻辑上都是难以成立的,实践中也没有人成功。社交商业时代的来临,其核心推动作用的,很可能并不是超级平台,而是类似于像计算机普及时代的 IBM 或者微软这样的超级赋能者。

4.网红经济形成了自身独特品牌。提到咖啡厅,人们首先想起的是星巴克;提到相声,人们首先想起的是德云社,不论是哪一类集群,消费者消费都是冲着某一独特的品牌,有了一块响当当的品牌就意味着有了固定的消费者和相当一部分潜在的消费者,这是顺应市场的事情,网红经济时代之所以到来,其本身与快节奏的当下社会有关,在市场经济这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驱动下,大众需要娱乐,需要放松,需要对传统文化认知的去魅,而不是说教。与此同时,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日渐兴起,也直接有助于各色网红的瞬间崛起。从这个角度看,其实网红经济的兴起与近年来各色奇葩综艺节目的走红,其内在的逻辑是相通甚至是一致的。

四、网红店成为新的营销渠道

网红为品牌电商吸引流量提供了新的渠道选择。网红经济作为粉丝经济的平民化表现形式,能够通过社交平台的海量流量以及精准营销大幅提高转化率。由于粉丝关注的网红均为各自专业领域的达人,其对网红推销的专业领域产品会更加敏感也更容易接受,因此提高了消费者的转化率。

同时,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逐渐增长的流量使得在这些平台上成长起来的网红能够辐射的粉丝数量越来越多,加上网红粉丝消费的高转化率使得品牌服装公司开始试图以网红宣传代替原先的依赖中心平台广告的方式进行宣传。

虽然网红销售本身仍只是一种销售方式,但其有望将线上交易场所从中心电商平台转移至社交电商平台。虽然网红销售只是品牌商又一次销售渠道的改变,但是由于身处互联网社交平台这一独特性,使其成为移动社交电商B2C2C变现的一个缩影。随着品牌商将交易转向网红,网红所依托的社交平台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顾客浏览、产生更多的产品展示。移动社交电商通过无缝对接社交平台的方式将迎来更多的产品交易。

随着越来越大的顾客流量开始由网红社交账号导入,越来越多的支付交易通过可直接对接社交平台的移动社交电商完成,传统B2C电商的中心平台搜索推送功能将被大大削弱。因而借助网红所吸引的大量流量以及高效率营销能力,移动社交电商有望通过社交网站承载起越来越多的交易功能,从而实现互联网购物的去中心化。仅需要设计师准确把握消费者心理,抓住时尚热点,还需要“快人一步”地实现从设计到生产到上线的过程。其次,网红店铺往往采取饥饿营销的手段,对补单能力要求极高。在销售和备货方式上,网红店采取少量现货限时限量发售、后期预售翻单方式,根据预售情况以销定产。

参考文献:

[1] 白敬璇.浅析网红经济模式及实质[J].北方经贸,2016,(6).

[2] 红榜.网红电商会成为新的商业模式吗[J].杂谈,2016,(6).

[3] 蔡.培养新的消费群体[J].领导决策信息,2014,(43).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4

关键词:社群经济;商业模式;数据挖掘;线上线下一体化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催生了粉丝经济等新的商业模式,移动互联网进一步打破了时空限制,用户可以使用各种终端随时随地连接上网,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公民的个人参与感增强,催生了社群经济。社群经济具有精准营销的特点,通过数据挖掘寻找潜在目标客户群体,降低营销成本。创造性地将用户分为付费用户和免费用户两类,利用付费用户获得收入,利用免费用户增加流量,并吸引第三方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颠覆传统的“谁消费、谁支付”模式。在社群经济背景下,互联网企业对于社群具有高度依赖性,因此主要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社群中用户黏度。

一、社群经济

社群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社会单位因具有相同的价值观、兴趣爱好等而被聚集起来,依托线上线下关系进行互动,这赋予了社群新的时代内涵。不同于传统的商业模式,社群经济可以借助数据挖掘技术,精确度地找到目标客户,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提供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无形服务。社群经济对于社群的依赖度很高,企业往往具有特定的客户群体,并针对顾客的爱好、需求提高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二、社群经济商业模式特征

1.营销手段-大数据和社群经济

主打社群营销的企业进行营销的第一步是利用各种推广手段,吸引潜在客户,增加客户量。除了借助传统的市场调研、电话访谈的方法,这类企业可以对不同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针对合适的人群发送EDM。通过对用户的访问记录和访问特征进行聚类分析,了解目标客户群体的共同需求,预测顾客未来的购买行为。根据顾客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制造,再根据顾客的反馈进行产品的优化,这也是与传统的以产定销的营销方式的最大的不同。

但是数据挖掘只是了解用户需求的手段,在社群经济背景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提供用户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潜在顾客转化率和用户黏度,在维系老用户的同时,实现口碑传播。以互联网移动健身企业为例,针对目前国内健身房营业时间较短、分布不合理、且收费标准不一的现状,以中青年白领和大学生为目标客户群体,推出移动健身手机应用,提供免费的健身视频,让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健身教练的指导。为了进一步提高顾客黏度,打造健身社区,用户可以在健身软件上分享自己的健身心得,交流健身经验,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为了给顾客更好的客户体验,主打社群营销的企业会不断改进网站的设计,提高被访问的几率。具体的操作有简化页面排版、缩短网页打开所需时间等。

2.“免费+付费”相结合的定价策略

社群经济的定价策略是“免费产品和服务+付费产品和服务”。用户也就自然被分成了免费用户和付费用户两类。提供给付费用户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和范围更广,且以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为主。如互联网视频网络公司可以向付费用户提供院线新片提前看、观看全程免广告、使用高速通道播放提高流畅度等服务,这是因为付费用户和免费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具有差异性,通过为付费用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获得收入。腾讯的QQ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免费的移动社交平台,其主营收入主要源于增值服务产品,如QQ秀、腾讯会员等。

社群经济商业模式的一大创新点就是引入第三方战略合作伙伴。虽然从免费用户处不能获得直接收益,但是为用户提供免费服务有利于增加流量,吸引第三方企业的投资。这种模式也被称为“双边市场模式”。淘宝在成立之初通过免费的手段吸引了大量注册用户和商户,取得了较大的市场占有量,但是其盈利情况并不乐观。后来淘宝探索出一条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伙伴-广告商进行合作的盈利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但是这种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缺陷。这是由社群经济对于社群依赖度大的特点所决定的。在企业的目标客户群体中,免费用户的比重远高于付费用户的比重,第三方企业加入平台的收益主要取决于平台已有的免费用户数和潜在的免费用户数,但是随着广告植入的增加,免费用户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会选择放弃该产品。

3.线下线下一体化

在社群经济时代,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一方面,技术的进步使得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企业必须有强大的研发能力作支撑,才有可能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另一方面,社群本身具有动态变化性,主打社群营销的互联网企业多提供无形的服务,它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是用户忠诚度低,一旦出现更加便利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往往会转向新的提供商。

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方式规避顾客流失。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种模式是在线上生产顾客订单,线下交付商品或服务,这种方式有助于缩短交付时间,优化顾客体验。还有一种常见模式是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相结合,顾客在线上了解活动,线下进行参与,在增强用户体验视感的同时,有助于提高用户活跃度,增加顾客粘性。

4.跨界经营

在社群经济中,社群成为企业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社群中的成员具有共同的价值观、爱好和情感认同。社群成员与互联网企业之间所形成的情感纽带具有非消耗性特征。与传统工业经济商业模式不同,在社群经济下企业可以通过与消费者间的互动,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产品和服务。随着用户使用时间的增长和使用次数的增加,用户对于服务提供商的稳定性偏好形成。互联网企业可以利用社群这一社会资本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实现多样化经营。比如视频网络公司乐视进军电视市场、阿里巴巴涉足金融领域、百度打造旅游经济社区服务平台等。

三、总结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业模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步。首先通过数据挖掘寻找潜在顾客群体,了解顾客需求,以优质内容和差异化服务迅速吸引用户,扩大用户规模,增加流量。然后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加强已有会员间的凝聚力,形成社群。由于社群中的成员在兴趣爱好、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共性,互联网企业针对社群中成员的需求销售具有“社群文化”特色的商品,提供具有“社群文化”特色的服务,完成内容变现。不难发现,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社群经济逐渐形成了以情感为纽带的盈利模式,通过与顾客进行线上线下互动,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优化顾客体验,提高用户黏性。这种情感纽带的非消耗性使得互联网企业可以利用已有社会资本-社群扩展企业边界,实现跨界经营。

社群资源可以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获取这种资源并非易事,互联网企业需要有打造具有挑选资源和聚合资源的的社群平台,利用社群平台促进社群发展,加强社群成员间的凝聚力。另一方面,社群动态变化性的特征决定了互联网企业所需解决的最大问题是规避用户流失。借助线上线下一体化,提高社群成员的参与度和组织认同感,实现企业与用户的共赢。

参考文献:

[1]李勇.社群和社群经济[J].浙江社会科学,2016,02:56-58.

[2]王琴.基于价值网络重构的企业商业模式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1,01:79-88.

[3]赵振.“互联网+”跨界经营:创造性破坏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5,10:146-160.

[4]曾繁旭,王宇琦.移动互联网时代内容创业的盈利模式[J].新闻记者,2016,04:20-26.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5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主要模式

所谓互联网金融,一般指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所形成的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金融功能。互联网金融通过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和大数据服务营造互联网金融生态圈,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帮助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创新性地破解融资难题,并推动金融行业加快变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主要衍生和发展出以下六大模式:

一是P2P(Peer-to-Peer)模式。P2P模式是指拥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意愿的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平台,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将闲置资金贷给资金需求方。与传统的投融资渠道相比,P2P模式具有收益高、风险低、资金门槛低、省时省力等众多特点。P2P平台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并且整个业务都是在线上完成。如2006年成立的美国Prosper公司有125万会员,已累计促成3.07亿美元的会员间贷款。P2P模式进入中国后,逐步演变出信贷中介、信息服务、担保赔付等三大模式[1]。

二是互联网支付模式(包括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模式是指客户为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互联网支付模式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支付清算模式,甚至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互联网支付模式主要有商户直联网银、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其中,虚拟账户支付模式分为直付型虚拟账户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两种模式。第三方支付又从单一互联网支付向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的混合支付模式发展,逐渐发展成为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

三是众筹模式。众筹(Crowd Funding)模式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比传统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机遇。众筹模式自2009年在国外出现以来,已经发展了近四年。2012年4月,美国通过JOBS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众筹模式也已经在国内出现,如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众筹网站。考虑到法律风险,目前国内几家众筹平台都不涉及股权融资。

四是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是指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借助互联网渠道和电商平台实现快速和规模化销售的模式,以余额宝、微信理财通、众安在线以及方正证券在天猫商城开设的泉友会官方旗舰店等为代表。如天弘基金与阿里旗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合作推出的余额宝从去年上线到现在已经吸引了8100万用户并吸纳了近5000亿元资金,导致银行人民币存款大幅减少,正在威胁银行业的传统垄断地位。天弘基金凭借余额宝这一产品所管理的基金规模已经超越华夏基金成为行业第一。众安在线也不是单纯地“通过互联网卖保险”,而是从互联网参与方的需求出发,为互联网的经营者、参与者和用户提供一系列整体解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出虚拟货币失盗险、网络支付安全保障责任险以及基于语音技术的保险保障服务等虚拟保险业务,化解和管理虚拟金融业务的各种风险。

五是互联网货币。互联网货币是指采用一系列经过加密的数字,在全球网络上传输的可以脱离银行实体而进行的数字化交易媒介物,表现为数字货币、在线货币、电子钱包、电子信用卡等形式,以比特币、Q币、亚马逊币等为突出代表[2]。互联网货币的发行方不需要政府的特殊授权或者监管机构发放的牌照和资质,不同国家政府对互联网货币的合法定位也有不同的认定。以比特币为例,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但只是被认定为“记账单位”,中国、韩国等国家均不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而美国对此含糊不清。近日,由于黑客入侵盗走价值4.67亿美元的比特币,导致世界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近日申请破产保护。

六是其他模式。互联网金融还创造出金融搜索、网上OTC业务、基于交易历史信用记录的网上贷款等新模式。比如,金融搜索是将互联网的大数据、搜索引擎技术与金融咨询、贷款初审等金融专业技术进行结合的新型模式,“融360”就是我国融资贷款搜索平台代表之一[3]。网上OTC业务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搭建的针对机构投资者的OTC业务,比如Wind资讯推出的“万得市场”。阿里小贷则以会员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网络活跃度、交易量、网上信用评价等和企业自身经营的财务健康状况作为依据进行网络小额贷款。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行逻辑

互联网金融近些年的快速发展并非偶然,其背后是以互联网技术、社交网络应用、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支撑的。

一是信用为前提。互联网金融通过构建虚拟信用平台,加速金融中介消亡,为更广泛的金融需求创造信用。比如,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通过互联网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业务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

二是信息为核心。互联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信息支撑。在信息接入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接入变得更加容易,客户接触和服务的渠道由实体向虚拟转移;在信息处理方面,包括搜索引擎和即时通信的后台大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使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大降低。同 时,依托海量数据的深度挖掘,大大降低了客户网络行为分析、消费行为分析、消费心理分析的成本,降低了客户违约风险,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是技术为基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支持。比如,海量数据挖掘技术实现了客户的精准分析和风险控制;云计算技术实现了数据集中处理和安全存储;动态交互技术保障资金融通的即时完成;搜索引擎技术实现了对大量信息的有效过滤和查找;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

四是法制为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信息保护、信用体系、电子签名、证书等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支付技术、客户识别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技术环节涉及公民权益甚至国家安全,这些都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作为保障。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跨种类金融机构、跨市场金融活动、跨时空交易的统一协调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对经济金融活动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金融创新对盘活社会资金、加速金融创新和金融机构变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有利契机。

(一)有助于盘活社会资金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盘活社会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互联网金融大大降低了普通百姓进入投资领域的门槛,通过积少成多形成规模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如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起步资金都在万元以上,而“余额宝”一元起即可购买,有助于吸引以百元和千元为单位的社会闲散资金大量进入。二是互联网金融可以依托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快速循环投放。如阿里金融与东方证券合作推出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得阿里小贷能够迅速回笼资金,盘活小额贷款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有助于加速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打通了交易参与各方的对接通道,提供了不同类型金融业态融合发展的统一平台,有助于加快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模式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一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将重构当前的金融生态体系,新金融机构、泛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将不断兴起,集成创新、交叉创新等创新型金融形态将不断涌现。近年来支付宝、人人贷、阿里小贷、众安在线的出现和发展即为例证。二是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冲击下,金融机构既有的盈利模式、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倒逼其推动金融模式转型和创新。三是随着信息技术、社交网络技术、金融技术的不断突破,大量基于消费者和小微企业的个性化、差异化、碎片化需求的金融产品由理论变为现实,将大大丰富现有的金融产品序列和种类。

(三)有助于加快传统金融机构变革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主导、定价强势地位和物理渠道优势,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加快价值理念、业务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全方位变革。一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价值理念变革,摒弃以往过于强调安全、稳定、风险、成本的价值主张,更加注重无缝、快捷、交互、参与的客户体验和客户关系管理,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二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变革,改变息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盈利模式,通过产品创新和提供综合增值服务构建新盈利模式。三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加快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和流程的简捷化、去审批化,从而提高组织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四)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无门的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依靠先进的搜索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管理技术,大幅降低了参与方在信息收集、询价磋商、信用评价、签约履行等方面的交易费用,整体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准入成本和融资成本。二是互联网金融的运营特点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很强的匹配度。如P2P网络贷款服务平台贷款门槛低、覆盖面广、交易灵活、操作便捷、借款金额小、期限短,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三是互联网金融引致的激烈市场竞争将推动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重新配置金融资源,大量小微企业将得到更多信贷支持。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发展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凭借“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对传统的金融理念、金融模式、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体制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和挑战。

(一)对金融理念的影响

基于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定律、概率统计、数据挖掘等行为分析技术支撑,互联网金融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理念和思维模式。一是边际交易成本和市场参与门槛大幅降低,信息安全保护和风控制度设计不断健全,使得金融需求端和供给端之间的“点对点”和“多对多”直接交易成为现实,实现了封闭式金融向开放式金融的转变。二是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虚拟货币的出现,改变了银行作为资金交易和支付中介的传统定位,加速了金融脱媒和“去中心化”进程。三是社交网络的发展使得平台化应用变成众享众制众筹模式,移动微博方式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自媒体”成为趋势并带动“自金融”时代到来。四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催生了大量需求驱动型的创新金融产品,普通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碎片化的融资和理财需求得到极大满足且被准确地风险定价,个人金融服务迅猛发展,传统金融向普惠金融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二)对金融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将对传统金融机构现行盈利模式、营销模式、风控模式和组织模式带来很大影响。一是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和存贷款利率上下限逐步放开,宜信、拍拍贷、人人贷等P2P网络贷款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将对银行依靠吸存放贷赚取息差为主的盈利模式造成重大冲击,倒逼银行加快转型。二是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渗透将隔断银行与客户的联系,导致银行 客户萎缩和业务流失。由于难以掌握客户交易行为和信用信息,基于客户信息的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交叉销售等运营模式将愈加困难。三是互联网金融以庞大的电商交易和信用记录为基础,通过数据挖掘、社交网络和行为分析进行风险识别、信用评级、系统化审批和纯信用贷款,对传统金融机构以抵押、质押或担保为主的风险控制模式和信用审核模式产生很大的冲击。四是互联网金融依托信息技术和移动网络平台提供即时、快速、便捷的全天候服务,对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以物理网点和柜台服务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和服务模式带来深远影响,促进金融机构传统组织架构由线下向线上延伸、由面对面服务向非现场服务转变。如美国已出现无网点、无ATM、无信用卡、无支票的“纯网络”银行。

(三)对金融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功能产生极大的替代效应。一是第三方支付从入口处改变用户支付习惯,冲击银行传统汇款转账业务和增值业务。如支付宝、易宝支付、拉卡拉等可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转账汇款、票务代购、电费和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随着身份认证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的发展,移动支付将会更多用于解决大额支付问题,替代现金、支票、信用卡等银行现有结算支付手段。二是互联网金融为各类金融产品提供扁平化的直销渠道,弱化了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的传统通道业务功能。如余额宝在支付宝账户内嵌基金支付系统,用户既可以购买货币基金产品享受理财收益,又可以随时赎回用于消费支付,对银行传统代销基金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再如众安在线不设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和理赔业务。三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资金、股票、债券、票据、产权、保险、大宗商品等交易方更多通过网上信息、磋商谈判、完成交易,给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的存贷款、经纪、资管、投行等业务造成极大冲击。如Wind资讯客户可以依托“万得市场”项目信息和寻找交易机会,目前“万得市场”已覆盖固定收益、上市股权、投行销售、理财产品、产权股权等五大类和十五个小类。

(四)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其产品的创新性、业务的融合性、发展的草根性、服务的普惠性、风险的传播性都对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带来很大的挑战。一是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跨行业跨市场跨业务的特征,其混业经营和综合经营的模式与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相悖,导致监管存在缺位、部门监管界面不清、监管标准不一、甚至逃脱现行金融体系监管,容易产生监管套利行为。二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下,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而相应的门槛准入、经营范围许可、资金风险监控、信息披露、惩罚约束机制等监管制度和管理手段严重滞后。此外,对互联网金融往往重在事后监管,日常监管和事前监管不足,容易产生风险敞口。三是互联网金融长期良性发展的基础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征信体系、电子签名技术、数字证书等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还不健全。

(责任编辑:于明)

参考文献:

互联网经济模式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5-0057-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5.12

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理念、技术向金融领域的高度渗透,以余额宝、微信理财通、拍拍贷、众安在线、阿里小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特别是近期由是否应该取缔余额宝所引发的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的争论,一度成为社会热点话题,而非仅仅局限于金融圈内。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主要模式

所谓互联网金融,一般指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所形成的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金融功能。互联网金融通过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和大数据服务营造互联网金融生态圈,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帮助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创新性地破解融资难题,并推动金融行业加快变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主要衍生和发展出以下六大模式:

一是P2P(Peer-to-Peer)模式。P2P模式是指拥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意愿的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平台,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将闲置资金贷给资金需求方。与传统的投融资渠道相比,P2P模式具有收益高、风险低、资金门槛低、省时省力等众多特点。P2P平台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并且整个业务都是在线上完成。如2006年成立的美国Prosper公司有125万会员,已累计促成3.07亿美元的会员间贷款。P2P模式进入中国后,逐步演变出信贷中介、信息服务、担保赔付等三大模式[1]。

二是互联网支付模式(包括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模式是指客户为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互联网支付模式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支付清算模式,甚至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互联网支付模式主要有商户直联网银、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其中,虚拟账户支付模式分为直付型虚拟账户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两种模式。第三方支付又从单一互联网支付向网关支付与虚拟账户支付的混合支付模式发展,逐渐发展成为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

三是众筹模式。众筹(Crowd Funding)模式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比传统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机遇。众筹模式自2009年在国外出现以来,已经发展了近四年。2012年4月,美国通过JOBS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众筹模式也已经在国内出现,如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众筹网站。考虑到法律风险,目前国内几家众筹平台都不涉及股权融资。

四是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是指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借助互联网渠道和电商平台实现快速和规模化销售的模式,以余额宝、微信理财通、众安在线以及方正证券在天猫商城开设的泉友会官方旗舰店等为代表。如天弘基金与阿里旗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合作推出的余额宝从去年上线到现在已经吸引了8100万用户并吸纳了近5000亿元资金,导致银行人民币存款大幅减少,正在威胁银行业的传统垄断地位。天弘基金凭借余额宝这一产品所管理的基金规模已经超越华夏基金成为行业第一。众安在线也不是单纯地“通过互联网卖保险”,而是从互联网参与方的需求出发,为互联网的经营者、参与者和用户提供一系列整体解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出虚拟货币失盗险、网络支付安全保障责任险以及基于语音技术的保险保障服务等虚拟保险业务,化解和管理虚拟金融业务的各种风险。

五是互联网货币。互联网货币是指采用一系列经过加密的数字,在全球网络上传输的可以脱离银行实体而进行的数字化交易媒介物,表现为数字货币、在线货币、电子钱包、电子信用卡等形式,以比特币、Q币、亚马逊币等为突出代表[2]。互联网货币的发行方不需要政府的特殊授权或者监管机构发放的牌照和资质,不同国家政府对互联网货币的合法定位也有不同的认定。以比特币为例,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但只是被认定为“记账单位”,中国、韩国等国家均不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而美国对此含糊不清。近日,由于黑客入侵盗走价值4.67亿美元的比特币,导致世界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近日申请破产保护。

六是其他模式。互联网金融还创造出金融搜索、网上OTC业务、基于交易历史信用记录的网上贷款等新模式。比如,金融搜索是将互联网的大数据、搜索引擎技术与金融咨询、贷款初审等金融专业技术进行结合的新型模式,“融360”就是我国融资贷款搜索平台代表之一[3]。网上OTC业务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搭建的针对机构投资者的OTC业务,比如Wind资讯推出的“万得市场”。阿里小贷则以会员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网络活跃度、交易量、网上信用评价等和企业自身经营的财务健康状况作为依据进行网络小额贷款。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行逻辑

互联网金融近些年的快速发展并非偶然,其背后是以互联网技术、社交网络应用、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支撑的。

一是信用为前提。互联网金融通过构建虚拟信用平台,加速金融中介消亡,为更广泛的金融需求创造信用。比如,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通过互联网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业务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

二是信息为核心。互联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信息支撑。在信息接入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接入变得更加容易,客户接触和服务的渠道由实体向虚拟转移;在信息处理方面,包括搜索引擎和即时通信的后台大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使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大降低。同时,依托海量数据的深度挖掘,大大降低了客户网络行为分析、消费行为分析、消费心理分析的成本,降低了客户违约风险,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是技术为基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支持。比如,海量数据挖掘技术实现了客户的精准分析和风险控制;云计算技术实现了数据集中处理和安全存储;动态交互技术保障资金融通的即时完成;搜索引擎技术实现了对大量信息的有效过滤和查找;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

四是法制为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信息保护、信用体系、电子签名、证书等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支付技术、客户识别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技术环节涉及公民权益甚至国家安全,这些都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作为保障。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跨种类金融机构、跨市场金融活动、跨时空交易的统一协调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对经济金融活动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金融创新对盘活社会资金、加速金融创新和金融机构变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有利契机。

(一)有助于盘活社会资金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盘活社会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互联网金融大大降低了普通百姓进入投资领域的门槛,通过积少成多形成规模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如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起步资金都在万元以上,而“余额宝”一元起即可购买,有助于吸引以百元和千元为单位的社会闲散资金大量进入。二是互联网金融可以依托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快速循环投放。如阿里金融与东方证券合作推出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得阿里小贷能够迅速回笼资金,盘活小额贷款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有助于加速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打通了交易参与各方的对接通道,提供了不同类型金融业态融合发展的统一平台,有助于加快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模式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一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将重构当前的金融生态体系,新金融机构、泛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将不断兴起,集成创新、交叉创新等创新型金融形态将不断涌现。近年来支付宝、人人贷、阿里小贷、众安在线的出现和发展即为例证。二是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冲击下,金融机构既有的盈利模式、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倒逼其推动金融模式转型和创新。三是随着信息技术、社交网络技术、金融技术的不断突破,大量基于消费者和小微企业的个性化、差异化、碎片化需求的金融产品由理论变为现实,将大大丰富现有的金融产品序列和种类。

(三)有助于加快传统金融机构变革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主导、定价强势地位和物理渠道优势,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加快价值理念、业务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全方位变革。一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价值理念变革,摒弃以往过于强调安全、稳定、风险、成本的价值主张,更加注重无缝、快捷、交互、参与的客户体验和客户关系管理,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二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变革,改变息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盈利模式,通过产品创新和提供综合增值服务构建新盈利模式。三是促进传统金融机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加快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和流程的简捷化、去审批化,从而提高组织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四)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无门的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依靠先进的搜索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管理技术,大幅降低了参与方在信息收集、询价磋商、信用评价、签约履行等方面的交易费用,整体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准入成本和融资成本。二是互联网金融的运营特点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很强的匹配度。如P2P网络贷款服务平台贷款门槛低、覆盖面广、交易灵活、操作便捷、借款金额小、期限短,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三是互联网金融引致的激烈市场竞争将推动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重新配置金融资源,大量小微企业将得到更多信贷支持。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发展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凭借“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对传统的金融理念、金融模式、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体制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和挑战。

(一)对金融理念的影响

基于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定律、概率统计、数据挖掘等行为分析技术支撑,互联网金融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理念和思维模式。一是边际交易成本和市场参与门槛大幅降低,信息安全保护和风控制度设计不断健全,使得金融需求端和供给端之间的“点对点”和“多对多”直接交易成为现实,实现了封闭式金融向开放式金融的转变。二是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虚拟货币的出现,改变了银行作为资金交易和支付中介的传统定位,加速了金融脱媒和“去中心化”进程。三是社交网络的发展使得平台化应用变成众享众制众筹模式,移动微博方式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自媒体”成为趋势并带动“自金融”时代到来。四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催生了大量需求驱动型的创新金融产品,普通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碎片化的融资和理财需求得到极大满足且被准确地风险定价,个人金融服务迅猛发展,传统金融向普惠金融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二)对金融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将对传统金融机构现行盈利模式、营销模式、风控模式和组织模式带来很大影响。一是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和存贷款利率上下限逐步放开,宜信、拍拍贷、人人贷等P2P网络贷款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将对银行依靠吸存放贷赚取息差为主的盈利模式造成重大冲击,倒逼银行加快转型。二是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渗透将隔断银行与客户的联系,导致银行客户萎缩和业务流失。由于难以掌握客户交易行为和信用信息,基于客户信息的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交叉销售等运营模式将愈加困难。三是互联网金融以庞大的电商交易和信用记录为基础,通过数据挖掘、社交网络和行为分析进行风险识别、信用评级、系统化审批和纯信用贷款,对传统金融机构以抵押、质押或担保为主的风险控制模式和信用审核模式产生很大的冲击。四是互联网金融依托信息技术和移动网络平台提供即时、快速、便捷的全天候服务,对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以物理网点和柜台服务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和服务模式带来深远影响,促进金融机构传统组织架构由线下向线上延伸、由面对面服务向非现场服务转变。如美国已出现无网点、无ATM、无信用卡、无支票的“纯网络”银行。

(三)对金融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功能产生极大的替代效应。一是第三方支付从入口处改变用户支付习惯,冲击银行传统汇款转账业务和增值业务。如支付宝、易宝支付、拉卡拉等可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转账汇款、票务代购、电费和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随着身份认证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的发展,移动支付将会更多用于解决大额支付问题,替代现金、支票、信用卡等银行现有结算支付手段。二是互联网金融为各类金融产品提供扁平化的直销渠道,弱化了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的传统通道业务功能。如余额宝在支付宝账户内嵌基金支付系统,用户既可以购买货币基金产品享受理财收益,又可以随时赎回用于消费支付,对银行传统代销基金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再如众安在线不设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和理赔业务。三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资金、股票、债券、票据、产权、保险、大宗商品等交易方更多通过网上信息、磋商谈判、完成交易,给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的存贷款、经纪、资管、投行等业务造成极大冲击。如Wind资讯客户可以依托“万得市场”项目信息和寻找交易机会,目前“万得市场”已覆盖固定收益、上市股权、投行销售、理财产品、产权股权等五大类和十五个小类。

(四)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其产品的创新性、业务的融合性、发展的草根性、服务的普惠性、风险的传播性都对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带来很大的挑战。一是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跨行业跨市场跨业务的特征,其混业经营和综合经营的模式与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相悖,导致监管存在缺位、部门监管界面不清、监管标准不一、甚至逃脱现行金融体系监管,容易产生监管套利行为。二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下,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而相应的门槛准入、经营范围许可、资金风险监控、信息披露、惩罚约束机制等监管制度和管理手段严重滞后。此外,对互联网金融往往重在事后监管,日常监管和事前监管不足,容易产生风险敞口。三是互联网金融长期良性发展的基础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征信体系、电子签名技术、数字证书等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还不健全。

参考文献:

[1]冯军政,陈英英.P2P信贷平台:新型金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启示[J].新金融,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