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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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1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个人理财市场产生强烈冲击的原因

(一)资金供给方面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希望拿来做投资理财。目前的传统投资理财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外汇、房地产、贵金属、艺术品、银行理财产品。而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难以抵抗通胀压力;股票、艺术品、贵金属对投资者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要求较高;房地产、债券投资资金门槛过高;股票、外汇又风险过高。因此导致大部分居民闲置资金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出现不但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使居民闲置资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动了个人理财市场的迅速发展。

(二)资金需求方面原因

我国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这部分企业由于信用和实力的限制,很难通过金融机构融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促进了金融脱媒的发展,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外的其他渠道融到所需资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条非常有效的渠道,许多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个人理财产品为项目或者企业融资,使市场上出现很多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互联网直接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不但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同时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收益较高的互联网理财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盘活社会存量资金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SWOT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优势

首先是大数据,我国互联网的用户规模巨大且持续增长,截止到2014年1月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38亿户、2G上网用户数5.28亿户,这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其次是便利性,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能用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操作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好的客户体验效果。最后是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开放包容的特点,这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和收入歧视,服务到传统理财不能覆盖的草根客户。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劣势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首先,信用问题,互联网金融理财是通过网上交易来进行的,无法进行实际的信用考察,借贷双方形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理财市场上的欺诈和违约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很容易遭受攻击和爆发系统性故障风险,从而造成整个网络瘫痪,甚至导致严重的客户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最后,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理财产品基本上还都是传统理财产品演变而来,缺乏创新,同时专业人才短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机遇

首先,居民大量的理财需求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其次,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现存的金融服务供给之间存在供需不足的尖锐矛盾,而凭借大数据和跨空间服务,互联网金融理财可以提供比传统理财更加优质和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威胁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由于我国征信机制的不完善,金融市场上存在很大的信息不透明问题,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面临很大的风险威胁。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较为完善的监管措施,致使监管不到位,存在大量的监管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处于一定程度的野蛮生长状态,很容易触及到法律红线,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下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市场监管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既不能监管过度也不能监管缺位,引导互联网金融理财健康发展。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上的法律责任,明确中介机构的平台作用。按照金融功能与法律关系,明确界定理财产品及其细分类型,并建立一致的文本规范。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二)完善征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个人的征信机制极不健全,只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系统查到相关信用报告,且查询权限也受到很大限制。征信机制里的个人信息不全面,只包含个人经济方面的信用报告,并没有涵盖其他的个人诚信记录。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个人的重要生活诚信记录包含在征信报告中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征信业的发展和完善。

(三)严控个人理财产品的经济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在产品设计和技术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存在较大的风险和违约,这就需要严控市面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收益公开机制,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引导资金的流向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通过市场竞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筛选。互联网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这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与传统金融的一大特点,为了尽量减少技术方面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要严控在技术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优点;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点

(一)投资者受到的时空限制比较少

和传统的理财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受到的限制比较少。采用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只要具有良好的网络环境,就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网络中断设备进行随时随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同时这种理财方式还可以全天不中断的进行理财投资。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能够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对金融的投资理财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任何金融市场的信息都十分广泛,比较便于投资者对信息进行研读和分析,从而准确的判断投资的方向。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具有高效性、及时性和信息量大的特点,这样投资者通过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服务,能够更为准确地对自己所做的投资策略和决策进行分析和判断。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一些提供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的结业还可以获取大量的有关信息,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如信用情况、投资习惯、风险偏好等各个方面,提供给投资者个性化的服务,使其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理财。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更好地做到零散理财

传统的金融投资理财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关注重点机构的客户以及个人优质的客户等一些资金实力比较强的群体而设立的,该种理财方式对投资者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投资者投资的数量较大,这一要求无疑是限制了许多中小型的投资者的需求。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较好的解决该种弊端,互联网金融理财通能够采用零散理财的方式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单就余额宝来说,2014年6月,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达到5741.60亿元,和上季度末的金额相比,其规模不断提高,稳居我国内最大的全球第四的大货币资金。余额宝的用户也突破了一个亿。采用余额宝进行投资的客户的稳定性很强,客户的资金具有很强烈的零散化,这样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将资金进行聚集,然后通过对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及运作,从而保证客户的零散资金也能够增值。

(三)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多种多样,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地进行创新,从而保证客户的利益,达到金融理财的目的。如今网上的理财产品十分众多比如百度理财中的百发、阿里的余额宝以及P2P忘带平台等一系列的理财投资产品。这些理财产品能够在短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设计和面市,产品的创新效率比较好。特别是在如今云技术应用较为广泛,信息数据比较大的社会背景中,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将资金的需求和资金的供给者想联系,然和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对产品的收益率、规模和期限等各种要求,解决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畅通的问题,从而提高产品的购买数量。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设计不但要符合顾客的性需求,还应该具有便捷的服务。我们对百度理财百发进行分析,百度理财百发,顾客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网上开户流程进行开户之后就能够随时随地的进行银行卡账户和理财账户的资金转移,并且还能够实时的查看自己的投资收入。这种理财方式相对于传统的理财方式,其投资的起点比较低,投资的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较好。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投资起点低、收益率高

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直接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进行,十分方便,同时还节省了实体平台的成本,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的投资和实体平台的运作费用,让众多的投资者快速关注和使用。如今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不但能够具有较好的金融业务的收入,还能够让客户获得更多的利益,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还可以通过在投资平台上吸引企业对其进行广告投放等,能够更好地降低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运营成本,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利润。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缺点

(一)信用风险问题

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其存在的缺点也很多,尤其是信用问题,在互联网上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金融理财,在进行交易和投资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双方的信用水平,这样就有可能会导致投资的双方所具有的信息不准确,信息要求不对称等问题。这样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和欺诈的情况。

(二)虚拟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所用手续都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依靠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的投资理财,然而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特征十分明显,受到技术水平的影响,互联网这个平台很容易出现一些网络故障,如服务器被供给,从而造成一系列系统风险,导致客户的资料被泄露、数据丢失等,这样就会顾客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理财创新程度不够

如今,虽然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其创新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大多数的理财产品就是通过传统的理财产品的观念和方式,将之移植到互联网这个平台上进行,并没有属于自己的专属产品,缺乏一定的网络金融理财的专业人才。

(四)存在着一定的外部威胁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断发展,其自身受到的威胁也十分广泛,一方面,我国的征信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比较大的道德风险。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还具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引进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其发展速度有十分迅速,我国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市场进行控制和监管,这样就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容易出现监管的盲区,即便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增长快速,这种增长也是属于盲目增长的,在增长的过程中很容易涉及一些法律法规,从而出现更大的风险。

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建议

(一)提高管理和监控的力度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到发展,我国应该就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具有的自身特点以及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确保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既不缺乏监管力度,也不过度监管,更好地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法律法规中还应该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在运作过程中的各种操作的行为都是符合法律和规定的,明确各种相关机构的职能,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理财产品的分类,界定理财产品的种类,从而实现理财产品投资合同统一的文本规范。

(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

如今,我国的信用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人们的信用情况只能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在进行查询的过程中查询的权利还受到很多限制和制约,而且通过这种信息查询的方式,在信息查询体系内存在的信息也只是片面的信息,不是全面,只是一些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信用记录,并没有联系人其他方面的信用记录,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将用户的全部诚信记录都记录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来,之后再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信息技术的分析等,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系统。

(三)严格的控制个人理财的产品经济以及技术风险

现如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还只是初级阶段,各种产品和技术都还不是很成熟,产品的经济和技术等方面都存在着违约的风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就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控制,不断地完善信息制度以及收益透明制度。收益透明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都能够更好地分配资源,保证资源配置合理,更好地引导投资者进行资金投资,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便于客户对理财产品的筛选。互联网金融理财中存在着一定的网络技术的风险,因此在进行互联网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水平,从而降低受到技术因素影响的风险。

(四)提高风险教育的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也越来越高,人们的理财意识也变得更为强烈,但是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理财知识还比较匮乏,对理财的风险认识也比较薄弱,知识单纯的关心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忽视了产品的风险性,这样人们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的力度,更好地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在理财过程中的风险,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变得越来越普遍。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简单快捷方便的特征,但是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对风险有明确的认识,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王达.影子银行演讲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及其印发的冲击――为何中国迥异于美国[J].东比亚论坛,2014,06,20.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变革 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划时代的金融变革

互联网金融这一名词最早出现,是由于阿里巴巴网推出的余额宝,人们渐渐认识了互联网金融。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通常来说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依靠互联网技术进行交易与金融活动。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给传统金融业务沉痛的打击,很多业务依靠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成为当代的热门业务得到人们的追捧。

二、互联网金融业态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主要内容之一,简单来说第三方支付就是指买方将货款打入第三方,而第三方则负责通知卖方将货物尽快发出,当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告知第三方,那么第三方才会将货款转给卖方,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第三方支付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结算,其中其三方支付企业可以无偿使用客户留存的备付金,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这笔预付金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的运转,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将十分有利。

(二)P2P互联网借贷

我国P2P互联网借贷模式仍处于起步期,对于P2P的评论也是褒奖不一。一些人认为P2P不受金融监管的约束,其在运作上存在很大的风险;而另一些人则认为P2P是一种新的借贷方式,为个人直接筹集款项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国在P2P模式的开发上也出现了两类情况,一类是较为乐观的情况,这主要表现在由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借贷大受欢迎,这些企业具有大数据客户来帮助其信用评级,在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风险问题的处理上也解决的很好;而另一类则是单纯开展P2P业务的小型企业,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处理不当,导致违约现象以及公司破产问题的屡见不鲜。

(三)众筹

众筹指的就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一种筹资方式,这种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较好,而在我国仍出现起步阶段,因此加大对众筹的研究是互联网金融问题研究的一大重点。从全球的层面来看众筹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团购加预购的模式,因而这种模式更多来说是一种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第二类是股权投资,这种筹资模式是投资者购买筹资者的股权;第三类指的是债权投资,在模式上其与P2P最为接近。但是其是分散的投资者向单一的筹资企业进行投资,这是与P2P不同的一点。

(四)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P2P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另一个主要内容,互联网理财的出现给投资者创造了更多的效益,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则是一个较大的威胁。目前我国的很多金融机构都为理财工具的出售搭建了互联网平台,因此互联网理财的运用相当广泛。举例来说互联网理财中最受欢迎的就是余额宝,这种理财方式大大超越了银行传统存款业务的功能,人们将资金放入余额宝中不仅可以像活期存款一样正常使用,同时也可以获得与银行定期存款甚至高于定期存款的收益率。现在分散在不同行业和机构的理财产品,是互联网理财的下一个目标,将其进行科学的整合,将会实现更好的收益和成功。

三、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来说,其在很多层面所造成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我们不能预测未来互联网金融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但是就现状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番探讨。

(一)促进金融业务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说是一场时代性的金融变革,这场变革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中互联网金融充分运用的互联网技术以及先进的智能设备,对成就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态势正朝着快捷、便利、安全的方向发展,不仅如此大数据的出现和发展,更加促进了高效率的资金配置。更为重要的一个突破点是金融互联网业务的出现,使得资金需求者与投资者可以直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交易,在程序上大大简化。

(二)影响传统金融业的发展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带动了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对于传统业务来说则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原本的传统金融业务在金融市场上占据着重要的作用,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传统业务的作用在一点点的削弱,尤其是在业务和资金量上传统金融业也大不如从前。但是也有一种观点持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成为传统金融业务的绊脚石,也可以促进传统金融业务的更新,两者可以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三)促进金融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促进金融的市场化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产生商业银行资金分流的现象,而商业银行为了留住存款,利率管制就会提高银行的存款利率从而提高银行存款的吸纳;二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发展,其不会再受到地域的限制;三是分业管理体制在互联网的影响下被打破,而逐渐占用主导地位的是混业管理。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与进步,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四)促进金融监管改革

金融监管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下有所改革,这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依靠的是互联网,如果互联网系统出现问题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转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金融监管要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需求,加大对互联网环境的监管十分重要。其次互联网针对的是消费者,因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也成为了金融监管的重点。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以及安全性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势必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问题,但是安全性对于消费者而言却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在金融监管的改革过程中要充分重视起安全与便捷两者的协调。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创新思维的层出不穷,近年来,互联网不断地渗透到各行各业。金融业作为一个传统的行业,也不断地与互联网融合,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为迅速。近几年,得益于技术的不断发展,思维的不断创新以及监管当局的适当监管与支持,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速度极为迅速。互联网金融为大众带来更有效率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在其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也给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的研究变得十分必要。

二、互联网金融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发展状况

(一)互联网销售金融理财产品

在互联网金融还未兴起时,我国普通民众较难以获得较好的理财服务,提供理财服务的金融机构往往对理财产品的购买者有较高的资金门槛,繁复的购买以及赎回手续使不少人望而却步。针对这种情况,一些互联网企业或金融企业设计出了相应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使普通大众可以通过手机快速地购买及赎回金融理财产品,如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百度摊出的“百度理财”,招商银行推出的“朝朝盈”等。这些产品通常对接某个基金产品,但其实现了快速购买及赎回需求,以及接近零的资金要求门槛。因此,一经推出便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全民理财的热潮开成,各金融企业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纷纷跟进开发类似的产品。截至2014年12月底,“余额宝”规模达到5789.36亿元人民币,其对接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也成为我国第一大货币基金。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于2005年起源于英国,是指借款人及出借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借贷行为的一种信贷模式,互联网的出现解决了不同地域不相识的人的信息可以得到廉价交流的问题。P2P模式使得资金需求者及资金供给者的信息可以很简单便捷地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匹配,其一出现便迅速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共有1540家P2P网贷平台,截至2014年11月我国P2P网贷平台累计成交金额达到人民币2451亿元。

(三)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与各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2014年7月,央行发放第五批第三方牌照后,累计已发放269家第三方支付牌照。2010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为人民币10105亿元,而2014年交易规模为人民币80767,短短5年便增长了7倍。随着智能手机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以及移动互联网广泛使用,第三方移动支付也迅速发展,2011年,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为人民币798.7亿元,而2014年达到了59924.7亿元,短短4年便增长74倍。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2014年的交易规模超过4万亿,远远超过已经发展十余年的“银联”。

(四)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是指融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广大分散的投资者为其特定项目进行融资,广大分散的投资者通过少量的资金投入而获得融资者项目产出产品的实物或者股权回报的融资模式。与P2P网贷模式最主要不同的是,众筹融资通常是股权关系,P2P则是债权关系。互联网廉价高效的信息交流是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出现的基础,众筹融资平台可聚集起广大分散的投资者的资金,为小型企业或者个人为某个项目提供了资金,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对资本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11年7月我国第一家互联网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随后大量的众筹平台上线,2014年我国众筹融资规模超过人民币4亿元,虽规模还不大,但发展迅速。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监管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非常迅速,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由于缺少行业经验、规范制度、监管跟不上等,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中的信用风险问题较传统金融更为突出。无处不在的互联网,使得金融交易呈现虚拟化的趋势,交易范围较广,使交易对手的信息并不能被完全获知。例如,P2P网络借贷中的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信息了解并不充分,存在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信用风险难以把控。第二,互联网安全引发的技术风险。随着互联网支付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地与互联网连接,如果互联网安全出现问题,将给人们带来重大的损失,甚至产生社会问题。为了为用户提供极致的产品体验,很多互联网理财产品与第三方支付技术深度结合,一味追求简便的操作流程,使用户的资金暴露在网络安全的威胁之下,如余额宝等理财产品所支持的对他人转账功能。第三,互联网金融促使短时间内能实现的巨大金融交易规模使得各种传统金融风险防范机制难以有效运作。互联网技术的充分应用,以及参与人数的规模大,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金融交易速度快,交易频率非常高,在监管层面,目前还较多地停留在风险提示阶段,一旦出现风险,其波及面非常广。第四,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到位。互联网金融促使个人真实信息出来电子化,互联网化的趋势。频频爆发的个人信息泄漏事件,使公众处于互联网“裸奔”的状态。个人信息泄漏对于个人而言可能带来个人财产等损失,而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漏甚至有可能危及国家信息安全。

(二)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完善建议

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事务,其在推动现代金融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既应该鼓励其发展,也要进行完善地监管,才能减少与防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其更有利的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现存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几点监管建议:首先,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以确保监管有法可依。第二,确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以解决多头管理问题,都能管最后都不管的问题要杜绝。第三,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缺少强有力的信用中介使得参与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及投资者权益亟须得到更有力的保护。第四,鼓励互联网安全技术的发展。安全技术的进步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物质基础。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5

过去三年,互联网金融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三年,有阳光也有惊雷,全民理财的意识被逐渐唤醒。到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日趋成熟。互联网金融不再只局限于P2P,而是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理财、保险等各类互联网金融消费产品百花齐放。

宜信的《互联网金融消费白皮书》显示,截至2015年底,即使以最为严格的口径统计,曾参与过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人群也已经达到2亿-3亿人,市场规模接近2万亿元,用户基础基本确立。调查显示,在受访对象中,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家庭数量高达80%。本金不亏和收益不低于银行是消费者对互联网理财的普遍收益要求。

随着互联网理财方式的普及,人们网络理财的习惯已经养成,卖什么产品成了众多平台和机构绞尽脑汁要思考的问题。

宜信CEO唐宁认为,安全因素是阻止消费者选择互联网理财的首要原因。在20%对理财说不的用户中,网络不安全和风险高是首要原因。同样,安全是消费者对互联网理财的共同期待。“资金安全且收益高”以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是互联网理财用户最希望改善的方面。

货币基金是近些年投资比例最高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尽管线上投资者的“身家”不同,选择货币基金的投资人比例均超过30%。P2P理财是第二受欢迎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尽管P2P平台质量分化加剧,风险事件频现,但凭借其收益率优势仍获得近20%投资者的青睐。

唐宁表示,投资者进行投资一定要放眼全球,投资组合要多元化,才能够兼顾风险又能取得相对较高的回报。

对于中国投资者们面临的风险,唐宁认为,无论是面对美联储加息的外部因素,还是中国股市下跌的内部因素,投资者都无法判断这些因素最终将带来怎样的后果,这只能交给市场去检验。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始终存在的,尤其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还有加大的可能。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大的风险并不是美联储加息或者股市下跌,而是没有对自己的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

唐宁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时发现,高净值人士现阶段做的事情就是了解自己的资产组合。这个道理放到其他理财者身上也是一样的。这是一个应用型的问题,投资者们要想想自己的资产组合,有多少固定收益,有多少另类投资,有多少保险保障。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绝不是只盯着单一的资产进行投资。

“最近两年,‘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就如北京的天气一样充满雾霾。”积木盒子CEO董骏说,“互联网+”概念被很多公司滥用,金融行业的风险导向定价变成了营销导向定价,除了为混乱的市场经济增加杠杆、增加泡沫,并没有真正触及互联网本身应该触及的长尾市场和碎片化需求。

董骏发现,美国市场上并没有“互联网金融”这种热词,取而代之的是叫“科技金融”。市场上无论是老牌金融机构通过利用互联网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还是硅谷车库创业公司通过核心技术来更好地匹配供需,都是在踏踏实实地用科技的手段改善金融服务。

为何中国的金融市场风景迥异?董骏认为,传统金融的前辈们是通过一家一户走访,年复一年积累的经验,筑建起今天的金融服务形态。这种依赖大量人工参与的服务,财富管理成本过高,必定只能够服务有限的客户群体,而很多合理的客户群体被无奈地挡在了门外。在这样的情况下,利用科技的力量解决传统金融行业的痛点,必定是一个方向。在用户体验、风险管理、服务效率等很多方面,都有技术可发挥的空间。

即便如此,金融的本质并不会改变,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科技金融,其本质的一部分都是对风险的经营。就像铺路,以前用人工,现在用机械,但修一条方便人们通行的道路,始终是筑路行业存在的意义。

董骏认为,展望中国科技金融的未来,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概括行业趋势:合规与回归。

合规是指,科技金融公司所设计的各种产品都有既有的监管体系,公司也应当为这些产品申请相应的牌照做监管支持,从而化解管理运营中的监管风险。除此之外,各个层次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也会为市场开出负面清单,界定准确的行业边界。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优势;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1-82 -02

一、互联网理财概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理财概念迅速走红,其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以实现财富保值与增值的一种金融服务形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断出现。目前,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电子商务企业推出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主流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具有门槛低、收益高、操作简便等优点,很快得到广大互联网民的认可。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余额宝用户数达到2.6亿人,较2014年底增42%,蝉联全球单只基金的用户数冠军。伴随着余额宝的出现,其他互联网企业也陆续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腾讯的微信钱包、百度的百度理财等等,我国互联网理财市场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随着大量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进入基金公司,导致传统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给我国银行也带来极大的挑战,同时也迫使传统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不断地改进升级。

二、互联网理财的优势

(一)高收益

高收益率是互网理财吸引客户的关键因素,也是目前互联网理财兴起的重要因素。在互联网理财产品刚出现的时期,其理财收益达6%-12%之间。而普通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年收益约0.3%左右。目前,随着互联网理财的收益率回归至正常范围,其平均收益率基本保持在6%左右。

(二)高灵活性

由于网购方便、起购点低、流动性好等特点,这也是消费者青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此外,互联网理财产品可以方便客户及时查看收益和投资赎回灵活便捷,体现出了互联网理财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性,与传统理财和基金相比,超强的流动性为其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三)门槛低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门槛,最低限额往往至少达到5万元,导致大量客户达不到银行理财金额要求而无法享受理财服务。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相较于银行理财产品,起始金额降到了仅仅1元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与资金。投资门槛更加亲民,赢得了众多低资产群体的喜爱,吸引众多投资者和大量的闲散资金,出现单笔金额小,但总量庞大的特点。

三、互联网理财的风险

(一)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理财平台开展业务,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理财的风险始终存在。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关键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数据安全性保密技术会直接影响理财平台的安全性。同时,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也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近年来,互联网理财账户被盗事件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和假二维码等方式,盗取用户安全信息后盗刷资金。例如,余额宝产品上市以来,曾有用户反映余额宝账户资金被盗问题。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许多互联网理财产品采用“T+0”的赎回模式,导致理财产品企业必须以自身资金垫付的方式来确保客户随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需求。对于开展互联网理财业务的企业,其类活期类理财产品规模越大,势必需要准备越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用户赎回。一旦出现大量用户集中赎回,就会导致互联网理财的流动性短缺,基金规模也会大幅度降低。若企业无法承受流动资金的压力,其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动将会出现风险。

(三)市场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促进了其快速发展。但是,对于基金来说,利率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的市场风险。当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金融市场投资环境的逐渐改善而导致的大量赎回,从而带来收益亏损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法定资质上的问题。互联网理财很多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大部分互联网公司仅具有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的资格,未取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认定。此外,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可以购买基金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也尚未对各大互联网理财平台的行为采取监管行动。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也使得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在很多方面上尚未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总之,法定资质的缺失是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所面临的首要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理财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完善网络信息技术风险防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故障、硬件破坏及外部的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网络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金融机构的网络技术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但也存在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支持风险。因此,我们应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重视互联网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大力促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加强和巩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提高互联网信息的安全防御能力。同时,对投资者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警示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只有如此,才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网络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和投资风险。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经营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相关货币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资金流动性控制,结合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货币的流动性控制和满足投资者赎回时的流动性控制,以及对资金动向的预判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做好相应风险的防范。互联网理财业务企业可透过控制债券回购期限和分散投资等方式以增强资产流动性,切实防控流动性风险。

(三)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与风险意识培养

投资者应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对于互联网公司宣传的产品,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对于过高收益的营销宣传要有正确的认识。投资者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全面认识,仔细了解产品协议,明晰保障条款。此外,投资者应提升金融知识素养水平,认识到货币基金投资风险的存在,高收益并非一直维持。而对于互联网理财企业这一方来说,互联网企业要就理财产品向投资者如实告知投资风险,避免投资者形成只赚不赔的错误预期。当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互联网理财企业要及时向投资者提出预警,并做好产品信息的公开。

(四)构建监管体系,加强法律监管

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业务研究,将互联网理财业务纳入其监管范围,全面规范互联网理财业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制度协调和协作,减少监管真空,共同促进互联网理财的法律监管。此外,加强规范互联网理财行业准入资格与退出机制,互联网理财平台应自觉接受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相应约束。完善互联网理财业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随着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发展,投资者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设,在互联网理财产品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时进行偿付,化解部分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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