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培训心得范例6篇

车险培训心得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质量检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和维修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4),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五)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六)申请参加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第二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二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八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具体工作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负责。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和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三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6)。

第三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教练员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十一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十二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三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2

[关键词]车险续保;渠道合作;内部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7183

1在兼业合作关系中的引导建立

兼业有许多主体,最为常见的就是4S店。兼业的相关人员都不是专业的保险业人士,需要我们的业务人员加强展业技能,才能更好地培训4S店的相关人员,进而更好地服务客户。

11强化人员培训

对更新的业务相关内容不定期宣导,注重技能的培养。一些车险展业人员在展业时大多依靠经验,经验固然重要,但不断更新的政策、细则未必人人都能及时掌握,在培训、同客户宣导时必然会出现不一样的内容输出,被培训对象及客户也接收的是不一样的信息,容易导致偏差及误会。

要想强化员工培训,必须把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作为车商渠道发展的有力支撑。只有加大培训力度,或是建立起对更新的信息及时传达的绿色通道及沟通渠道。从基础信息的建立层面开始,提升车商渠道管理和销售人员的整体技能和服务能力,才能为车商渠道不断注入发展的活力,才能解决渠道快速发展与管理、销售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业务技能不相适应的矛盾。同时,打造一支业务精干、工作高效、素质优良的专业车商渠道队伍,才能确保车商渠道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

12架构服务梯队

现阶段,大多数客户的车辆日常保养等比较愿意去4S店,这就给续保创造了营销的机会及市场,一线的驻店业务专员直接同客户接触,对待客户的态度及专业化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最终选择,因此,上文中提到的员工培训就十分有必要。同时,需要配备相对成熟、有较强展业技巧及处理问题技能的区域专员在短时间内解决某区域内的棘手问题,并负责将信息输送到区域内的每一位专员,更多地还要配合公司的业务经理对营销方案的建议、实施等全程跟踪落实。有分工,有责任,有落实,协同合作,才能灵活应对,共同服务好客户。

2在专业合作关系中的引导确立

如何在专业合作中确立引导地位,这同兼业有着很多不同之处。专业渠道在续保展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其专业的素质及规范的管理,为我们稳定、发展续保客户起了助推作用。

21利用专业的专业性,充分挖掘客户

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例子来说明,德国作为汽车保险发展的先驱,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德国的车险营销渠道主要可分为机构、银行和公司直销等。通过机构销售的车险保单占了绝对份额,其中,通过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874%,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单占46%,通过直销渠道销售的只占 22%。

专业公司是专业性的机构,较兼业有着天时、人和的优势。优秀的专业公司往往有着自身的客户群,有着一定的客户资源,建立互惠共赢的合作能帮助保险公司充分地挖掘客户。

22利用专业的专业性,着重营销研发

德国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销售、售后服务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产销明确分工的市场运作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使专业保险公司能集中精力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使保险业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参与度更深更广,不断推动产业向前发展。

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专业保险公司开始建立、壮大,筛选优质的专业公司并进行合作,能够减轻保险公司前道的展业压力,更有经验、能力配合保险公司设计营销方案。而保险公司的拓展专员需要的就是将公司的信息内容、政策目标等进行整合,更多地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及营销活动,并收集市场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为新产品的开发做积累。

3加强内部建设,在客户心目中树立引导地位

维护好同兼业、专业的合作,是拓展续保业务的外在动力;而如何能使续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

31加强市场分析,制定销售方案

续保业务的发展不同与新车,他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延续性、长期性、相关性。延续性是基于在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上,在获得相对满意的服务后,一般都会继续选择上年度的保险公司继续服务。长期性是由于车险本身的业务性质决定的,现在车辆并不强制报废,因此在使用年限上客户有了自己的选择,某种程度上拉长了有效的投保年份。即使客户车辆报废了,他也同样会购置新的车辆,一个过程又将开始。相关性是最为复杂的一个特性,他牵动着客户选择的脉搏,相关性意味着客户的选择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品牌的口碑、自身的体验、价格因素、促销手段等。新车保险客户的注意力集中点是在新车上,保险是必备附加产品;而续保客户是完完全全通过对保险公司综合判断而做出的自主选择。

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本5元钱一个无人问津的西瓜,加了一个勺子卖5元钱半个――卖到脱销。不是勺子有多吸引人,而是有了勺子,这半个西瓜到哪儿都能吃。所以,只要达到了客户的预期,符合了市场的需要,客户想不买都难。因此,销售队伍需要做的就是分析市场数据,掌握行业动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方案。

32了解客户需求,规范内部管理

借鉴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美国的迪士尼乐园成立之时便明确了它的目标:它的产品不是米老鼠、唐老鸭,而是快乐。人们来到这里是享受欢乐的。公司的每一个人都要成为欢乐的灵魂。游人无论向谁提出问题,谁都必须用“迪士尼礼节”回答,决不能说“不知道”。因此,游人们一次又一次地重返这里,享受欢乐,并愿意付出代价。

这让笔者深深地思索,客户究竟需要获得的是什么?仅仅是写着承诺的一张纸?应不限于此,客户的初体验就是一个舒心满意的投保过程。因此,当我们对客户的解说同客户最终获得的体验不一致,又或者在整个投保过程中充斥着等待、拖延,客户又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因此,要契合客户的需求,首先就是要规范内部管理。

(1)品牌形象的一致性。简单而言,品牌形象的一致性就是展现在客户面前的保险公司形象要同客户对品牌的感受相一致,客户才能给予肯定。从面对面交流时得体的着装、健康的谈吐,到承保时专业的解答、高效的流程都是客户感受品牌力量的途径。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从对外形象到内部流程都需要建立起规范,才能成为客户信赖的保险公司。

(2)展业行为的规范性。展业行为的规范性是最为重要的。客户会直接从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的规范性放大到保险公司的规范性。宣传材料、对条款内容的解释是最基本的规范;不论面对的是什么类型的客户,都要展现出业务人员应有的素质及文化,有耐心、不卑不亢,礼貌周到。

总之,保险公司要在合作中确立主导地位,就要多方面、多角度地分析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优势,加强内部建设,从而更好地达成合作,服务客户。

参考文献:

[1]陈曼影响车险客户续保因素刍议[J].上海保险,2012(8).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3

一、法律保障,组织严明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拥有8240多万人口,辖16个州,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全国有2400个医院,病床有66.5万多张,每1491人拥有一张病床,3.5万多名医生,约有420万名从事卫生工作的人员,卫生资金投入占国民总产值10.9%,而急救资金投入占国民总产值1%。

1、急救法律政府对急救医疗和救护服务尤为重视,联邦制订急救医疗法律,每个州根据自己州的情况制订州的急救医疗法律。以石荷州为例法律规定:

⑴组织形式:规定市政府第13厅负责急救医疗领导工作;消防队为责任方,有急救医疗培训学校、救护车、救护医师、调度中心等;协会、私人结构也可参与救护工作;医院负责后续抢救(急救门诊icu康复医院)。

⑵救护链:第一环节:第一救助者:所有公民负担,每个有执照的驾驶员都必须进行救护培训;

第二环节:拨救护电话:112,全德统一,只有一个号码;

第三环节:调度中心根据情况派救护车或急救医师,接到电话时间与车到事故地点时间规定在10分钟内;

第四环节:医院救护。

⑶公民在急救医疗上的权利与义务:每个公民都可以义务参与救护工作,德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人当义务兵或参加7年的急救义务工作,两者必选一;每个公民也可得到急救服务。

⑷质量标准:对救护工具、人员、情况记录、救护站布局、急救车装备等都作了统一规定。

⑸资金来源:州负担一半资金;其余由保险公司、医院负担。

⑹法律执行: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由州政府来检查管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要进行罚款。

2、分工明确联邦制订全国急救医疗法律;州作法律规定,并由第13厅负责法律的执行与落实;消防队为具体责任方,负责救护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并与其他急救组织承担方签署有关急救协议;承担方作具体的病人救治工作,承担方一般由市级医院、大学附属医院承担,负责后续抢救;其他承担方如红十字会、意外事故援救组织等都有具体的合同规定。

二、划一有序,设备先进

1、配置先进所有的救护直升机上、救护车、救护艇均配有呼吸机、心电监测仪、自动除颤仪、氧气瓶、输氧管道、插管器械、急救药品箱、担架、真空固定垫等,这些急救运输工具相当于一间流动的icu。车内还有灵敏度很高的通讯装置。由于救护车的“标准化”,急救医护人员在车内能及时为病伤者做各种急救服务。

2、划一有序所有救护运输工具上的配置统一,放置有序,标志醒目,使用方便。

⑴设备配置统一,放置统一。

⑵急救药品箱统一:统一厂家;统一大小尺寸;箱内药品统一编号。

⑶计算机记录软件程序统一,便于记录与质控。

三、统一调度,高效运作

我们参观了石荷州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这个调度中心负责石荷州三个县的急救调度任务,管辖面积3156平方公里,人口60万,有18个救护站,总有50辆救护车,XX年救护达56130人次。

elmshorn急救调度中心装备一流的通讯设备,每个接线台前有五台电脑,调度员能从电脑上对报警地点、每辆救护车使用情况、急救站的车辆等了如指掌。还建立了特殊调度室,以便在特殊的情况,如恐怖分子袭击、核电站事故等调度使用。

急救调度中心不但可以调度管辖下的急救站,还可以调度空中部队、海上救护艇、以及其他地区的急救力量,实行地面、空中、水中、高山等立体救护。

在观摩以救护交通事故中被夹人员为例的急救措施操作事例过程中,我们真正体会到德国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之高,在出现事故报警2分钟后,救护车、救护医师车、消防车、汽车切割车、事故保障车等五辆车到达现场,首先急救医师评估伤员情况,其他人员一切听从急救医师安排,一切的过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急救人员有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有专门培训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的培训中心。

1、急救助理每辆救护车配备一名急救医师无必要,且费用高,一般配备急救助理,急救助理要经过2~3年的专业培训,协助急救一定数量的病人,具备识别异常心电图、除颤、体外起搏、气管插管、静脉输液、常用药物使用、急症识别等,获得急救助理参加急救后,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以更新知识。

2、急救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1年icu工作经验,有足够能力应付急救,通过考核,可取得急救医师证书,以后还需每年参加一次急救培训,如不参加培训将取消资格。

3、培训学校人体模型、插管模型、监护设备、异常心电图、除颤等仪器设备,一应具全,操作是否得当,一目了然。师资力量雄厚,考核标准科学,量化分数得当。五、医疗保险,保障运作

德国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法,从对生病、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到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医疗保险是三大(养老、事故、医疗)保险之一,法律规定90%以上的公民都必须参加一般医疗保险,10-15%的公务员、教师等人员由政府进行特殊的医疗保险。所有参加一般医疗保险的投保者(指收入在6500马克以下的人员)的保险费由投保者和雇主各付一半,人均缴纳保险费占总收入的11-15%。一家户主医疗保险,全家(无职业者)可以享受在被允许的医疗保险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医疗保健服务。收入在6500马克以上的高收入人员,还可以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并享受到医院指定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医疗急救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个人不与急救站、医院发生经济来往,收费标准为:救护车200欧元/次,急救医师400欧元/次,飞机1100欧元/次(或35欧元/分钟,海军飞机6000欧元/小时)。保险公司统一支付,解除个人费用的顾虑。

六、流程通畅,突出急字

德国城市急救的特点:德国居民的汽车拥有量为世界之首,高速公路没有时速限制,交通事故伤员是急救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心脑血管病症越来越多,如冠心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等病员的抢救量仅次于交通事故;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日益增强,导致不少人心理失衡,因抑郁而轻生者、伤害他人者增多;滥用药物导致急性中毒以及宠物传播感染如狂犬病、猫抓病也为数不少。面对这种情况医院急救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国一个危重病人,调度中心接到报警后,马上派急救医师到现场,急救医师在现场进行处理,病人病情稳定后,由救护车送到有条件的医院,并且在报警的同时,调度中心已通知医院做好一切的急救准备。柏林夏里特(charite)大医院急诊部、基尔(keil)大学附属医院急救门诊设备更为齐全,武装到“牙齿”,伤病员能够在“白金时间”和“黄金时间”内得到救治,成功的希望很大。院前急救急诊处理icu康复,流程通畅,高效运作。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德国急救:“先进的抢救设备、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以人为本、救助生命的精神”。

七、几点建议

1、制订《浙江省急救医疗工作条例》,对急救资金来源、急救车配备、急救药品编号、急救医师技术、医院急诊室、icu、急救质量质控等,作详细规定。

2、全省统一急救电话号码为120,立即停止或废除其他急救电话号码。

3、整顿全省急救医疗秩序,遏制急救医疗市场无序竞争。

4、县、市级建立急救调度中心,合理设置急救站,使危重病人能在10分钟内得到救护。

5、急救工作是城市文明进程的标志,与抗sars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业相关,政府部门应把急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

6、多渠道集资,如慈善结构、个人捐资、私人营业、医院集资等,解决政府部门对急救医疗的投入不足。

7、统一全省急救站、急诊室设备配置;统一急救药品编号;统一急救箱。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4

本次“查勘”的是位于丰台区科丰桥附近的安邦北京丰台支公司。从电梯口拐到走廊,一眼就看到了安邦醒目的“AB”标识,前方就是目的地了。走进大厅,第一眼的感受是整洁,除了前台摆放的吊兰,没有花哨的点缀。

我们到达的时间是上午10点左右,刚走了一个投保的客户,看来不用排队就能办业务了。

跟随记者进行客户体验的是马先生,标准个体户,平时工作非常忙,车是他必不可少的生活、工作伙伴。已经有8年驾龄的他,对于买保险的事情一直处于“便利贴”的状态,八年的时间内先后换了四家保险公司。已经熟悉保险投保过程的马先生再一次体验了办理流程,不过,这一次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马先生在前台办理业务,记者不断询问工作人员问题。她一边办理业务,一边回答我的问题,十几分钟以后,完成了“保险合同”的签订工作。

虽然合同拿到手了,里边还是有些保险术语不太理解,尤其是保险条款。遇到这种情况,只有让专门的业务人员来解答喽。前台的右手边有个敞亮的大厅,靠近窗户的位置有个圆桌,方便客户在办理完业务后询问。马先生一脸满意的微笑,看来与业务员聊得还挺投机。

方便你我他

—便利是王牌

穿过远程会议厅,就是定损中心。相比前台,这里的氛围要紧张一些,不断有办理业务的人进来。马先生咨询定损理赔业务时,记者趁机和一个客户聊天。

去年三月,春寒料峭,下班驾车回家的曹先生在经过一个无指示灯的十字路口转弯时,与直行通过的车辆发生刮蹭。“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想不起来客服热线的号码”,马先生焦急万分地翻遍了手机里存储的号码,不抱希望地向当初买保险时的业务员求助。喜出望外的是,业务员在交警到达现场的十分钟内赶到了。车辆要进行维修,而常年以车为伴的马先生一刻都离不开车,业务员主动帮助他申请了代步车。“我只是提供了身份证和驾驶证,一切都有人代办。”采访中,马先生的口中一直重复着“省心”这两个字。记者仔细询问了代步车服务,客户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车损事故,员工将客户车辆送到定损中心进行车辆定损并维修,即可享受3天的免费代步车服务。

非专业不可

—查如疾风 付如闪电

马先生自从买车以来,特别注意驾驶安全,虽然没发生过大事故,但像小刮蹭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可避免的。“就一个小事故,还需要垫付,然后再拿单据报销,实在太麻烦”,马先生抱怨道。

看着有点小激动的马先生,工作人员微笑着说,“如果是3000元以下的小额事故,在事故责任清楚的前提下,可以直赔直汇。不需要垫付,只需要签订支付协议、在核赔环节前置验证客户的真实信息、支付信息,核赔结案自动实现支付,凭借“移动查勘”的互联网工作平台,在客服经理还未向客户道别时,赔款就已经支付到客户银行卡里。从开始查勘到查勘结束待支付,整个过程25分钟内就能完成。

为了让马先生放心,工作人员向我们展示了移动查勘的设备,只见显示屏上分区显示了移动终端采集的实时场景。“原来理赔也能实现3G呀”,马先生感慨到。利用这种移动查勘平台,可以大大减少定损时间,提高定损效率,希望这种设备能够早日普及。

高端访问

边瑞来

安邦财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丰台支公司负责人

家用汽车:保险公司的专业水准,不仅与设备的优差良劣有关,更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紧密相连。请问,面对发展进步日益提速的汽车技术,安邦保险公司是如何保证查勘定损人员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

边瑞来:对一线技术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是单位的工作重点之一,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首先,精选行业人才。对于查勘定损人员的聘用,主要是面向与汽车有关的院校,优先选择汽车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同时,吸收同行业、相关行业有经验的汽车从业人员。

第二,通过外派、内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员工素质和技能进行双重培训,并且创新使用“导师制度”,通过“传帮带”保证业务水平的有效衔接。

第三,以专业“定级考试”促进查勘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公司会定期组织查勘定损人员进行统一的定级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专业职级晋升的主要指标,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5

一、常见风险

1.项目运作风险。项目在运作阶段,由于物业本身具有的瑕疵或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业主委员会等因素等造成损失的风险

2.车辆管理风险。在物业停车场经营车辆停放服务过程中,车辆发生车身受损、车辆灭失等损坏。车内物品被盗、车辆灭失、物业内交通事故

3.治安风险。由于外界第三人的过错和违法行为,给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造成人身损害、丧失生命和财产损失等风险,即导致了物业管理服务的风险        例如公共区域及入室盗窃、抢夺、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及盗窃等可能产生的赔偿、曝光。

4.内部管理风险。由于内部管理及劳资纠纷、不安全生产及违规操作造成的风险、员工损公肥私、贪污盗窃或坚守自盗造成的资金损失风险、员工消极怠工或发生冲突等服务工作无法开展风险、高空作业、电器设备等不安全生产风险等等

5.消防管理风险。因设备烧坏、电器线路、室内浸水等引发火灾造成业主的公共利益受损

6.公共环境风险。物业管理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通常是物业的红线范围内,物业管理单位的义务是依据合同,对小区和大厦内的公共区域和场地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维护正常的使用和功能。儿童掉水、戏水触电、跌落、滑倒、业主宠物伤人等伤亡及赔偿风险。

7.收费风险。业主长时间拖欠水电费、物业费用、业主集体拒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标准不统一等造成物业服务无法展开。

8.设备风险。物业本身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公共部位及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附着物、坠落物和悬挂物;公共设施和设备包括供水、供电、安全报警系统、排水和排污系统、配套的娱乐活动设施等。基于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多样性和分布的分散性特点,随之而来的人员伤亡风险。

9.自然灾害。因狂风、暴雨、雷击、大风、恐怖行径及疾病流行等造成的危机。

二、应对措施

1.物业接管验收时严格把关,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实现非保险型风险转移。做好与开发商和业主的沟通工作,准确引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形成管理服务有利面。建立业主委员会沟通和监测管理规程,通过沟通正确引导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注意监测非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的动态,并在物业服务手册和协议中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宣传。      

2.车辆管理风险。建议附带购买停车保险,签订车位使用协议,明确车场管理内容。在车场明显位置注明停车须知,明确车场管理内容及车主应遵守的规定。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和巡视。取得车场合法经营权。设置车辆行驶标识和限速标识。加强车辆行驶疏导。

3 .治安风险。封闭式物业外来人员实行进入登记,经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同意后入内,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注意外来人员动向。非封闭式物业加强巡逻。监控消防中心严格监督外来人员动向和接警处理。监控报警设备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短时间内不能修复,应采取相应管理加强措施,建立预案。

4.内部管理风险。加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晋升和激励机制。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沟通。高空作业例如外墙清洁采用对外委托,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建立室外高空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险。       

5.收费风险。建立物业管理费拖欠预警机制,加强预警。加强住户沟通,注意重点客户监控。建立良好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6. 公共环境风险。增加安全标识,加强巡逻,明显处设置游泳须知和禁止标识,取得游泳池合法经营证件。建立预案,并组织人员培训。加强植物修剪,对于“尖麻”等植物处增加标识。易滑处增加提示标志。维修和更新改造处采取隔离措施,增加明显标识。加强引导,要求业主宠物备案并加强巡视。       

7.消防管理风险。物业接管中明确要求消防已经过验收合格。在消防维保合同中明确管理责任。在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中明确业主管理责任。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做好记录。建立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       

8.设备风险。建立室外高空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险。

车险培训心得范文6

自从人保总公司“三个中心”成立以后,就将产品线和“三个中心”协调互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并列入到《三个中心操作指南》中,要求产品线与“三个中心”之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会前议题的协商确定和会后决议的贯彻执行与跟踪反馈,其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提高公司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客户满意度,理顺和协调理赔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有效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类问题,合力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发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由于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交流、沟通不通畅,协调互通工作还是停留在只下发文件,应呼上级公司文字检查上。如理赔过程中,即使发现了承保上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有可能加大公司经营风险,但由于保险主体不断增多,外部环境竞争激烈,考虑到业务发展,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根本没有履行协调互通机制,没有做好防止“病从口入”,风险管控的目的。

下半年,从总公司到省分公司,已将“促发展、保效益、防风险”经营思想,列为人保财险工作主题,从省分公司七月份理赔质量通报可以看出,全省大部分市分公司理赔各项指标,特别是关键指标很不乐观,突出表现在车险人伤案均赔款和综合赔付率上,导致数据居高不下的原因,虽说与今年初雪灾有一定联系,车险理赔方面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提高,以及死亡补偿、伤残标准等人伤赔付标准提高,和诉讼案件较多,法院民事判决不公等客观因素造成,但是承保上不规范,把关不严造成的漏洞也是一项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动车辆保险方面

(一)同一保险标的按不同使用性质承保。大家都知道,交强险中家庭自用车保险费率最低,商业险中非营运保险费率最低,由于车辆使用性质不同,一些与展业人员的“熟客户”或“关系好”的客户,在承保过程中,把商业险和交强险错开承保,投保交强险时,称车辆为家庭自用车,投保商业险时,又称车辆为非营运,出现了同一标的按不同使用性质投保。

(二)保险价值高值低套。客户为了想少交保险费,购置新车时,开具购车发票时,往往会要求厂商少开,或自称购置车辆便宜,同时在新增设备上,如集装箱购置,少报价值,投机取巧,逃避高额承保,多交保险费,达到了少交保险费,保险保障不变目的目的。

(三)未验标的承保。由于大客户统保,或出于竞争压力急于签单,出现只要客户报承保车辆信息,就可直接签单处理,出现了先出险后签单局面,主要表现在玻璃破碎险、部分非车险上,扩大了承保风险。

二、非车险方面

(一)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由于基层公司签单人员大多数为招聘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对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展业人员说了算,承保过程中,经常扩大了保险责任。如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扩大了疾病及无法确认的非职业性责任;承运人责任险,把死亡伤残和医疗费保险限额混为一体,没有按照各自限额告知客户,在处理理赔过程中,按合同规定,不得不按扩大责任范围进行赔付。

(二)纸质保险单与系统内信息不对称,系统内标的名称未输入。有些责任险,从纸质上来看,各项手续齐全,有投保单、保险单和人员清单,但是通过系统签订保险单时,没有将人员名单输入或只将部分人员信息输入,如校园方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未输入的人员出险后,就无法正常理算,出现了搭车理赔或张冠李戴现象。

(三)降低了承保条件。在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上,一些公司在统保过程中,将不符合承保条件,超过年龄的人员或承保前已有病史,也列为被保险人,人为降低了承保条件,增加了保险风险。

三、特别约定方面

(一)、内容不规范。在机动车辆保险上,承保公司特别约定内容千枝百态,各不相同,有约定未交清保险费、未提供手续理赔处理、免赔率(额)约定,还有法律诉讼方面等等,如出现“被保险人出现人伤案件,未提供医疗费清单,则扣除10%”,其实在医疗审核中,医疗费用远远超过10%扣除范围。再如货运险特别约定“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20%”,这样,被保险人永远得不到赔偿;再如医疗责任险别约定“死亡赔偿可以赔付”,人为扩大了责任范围等。

(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有些承保公司,在出具保险单时,将特别约定按规定进行输入,但是没有如实告知客户,造成特别约定失去法律效力。

为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立互动机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建立“三个中心”运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理赔过程中对承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联席会议参与人员、召开频率、意见收集、议题准备和决议落实,每次联席会议,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进行详细记录,会后形成纪要,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做好跟踪落实,承保上及时反馈,促进承保质量,降低承保风险。

二、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承保人员责任心

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承保量化考核办法,对承保过程中违背保险条款和客观现实的保险单,应进行考核,提高责任心。

三、定期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四、把好核保关

在核保过程中,对保险价值偏低,特别约定不缺实际和同一标的按不同性质承保的保险单,不予核保,及时退回,做好记录,定期通报。

五、做好培训,提高签单、核保人员工作技能

从目前来看,不论是理赔线人员培训,还是产品线人员培训,都是独立进行,尤其是理赔线培训,没有将签单人员和核保人员纳入其中,导致理赔知识缺乏,签单、核保过程中,出现了信息未输入,无意中扩大责任范围等现象。因此在今后培训过程中,应重视签单、核保人员的理赔业务培训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