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经济一体化范例6篇

地区经济一体化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1

关键词:地区经济;一体化;政府;产业

毋庸讳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可抗拒的潮流。二者并驾齐驱,已经成为21世纪的主导。从国内来看,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经济协作水平最好、经济活力最强的三大经济圈:珠江三角洲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环渤海湾经济圈的一体化趋势也在逐步加强,通过一体化的聚集效应,又进一步强化了它们在国内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近几年,区域经济一体化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运动中都处于兴盛阶段,理论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实践运动方兴未艾,国内许多地方政府都将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发展区域经济所实施的一个重要战略。在此背景下,应当对经济一体化本身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政府间的协调与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

从国际上看,无论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非洲经济共同体还是APEC会议,无一不是由一国政府代表本国出面参与各种会议并签署协议。从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上看,无论是单一商品的经济一体化(如欧洲煤钢共同体),还是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全面的经济联盟以及完全的政治一体化等,都是由各国政府出面签订相互给予对等优惠待遇的有关协议。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经济一体化就不可能真正能实施起来,也就不可能达到现在这种一体化的程度。从国内来看,现在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三个经济区域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也都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的由政府出面协调成立的组织。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要弥补市场失灵,抛开经济一体化,政府也仍然要参加经济管理。实施经济一体化,就更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参与。政府凭借其强势地位,通过各种强制性措施,整合制度与规则,迅速获得社会认同并付诸实施,省去经济主体为签订契约、开展并监督其实施过程的许多交易成本。通过政府间的各种互利的优惠协议的签署,使民营资本和企业在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区内进行各项经济活动时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这也就是实施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参与的原因之一。

二、经济的一体化必须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许多学者在谈到经济一体化时,都注意到了政府对经济一体化的关键作用。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各种报道也往往侧重于各级政府之间达成的协调机制、各种经济协调组织成立等,而忽略了一体化中市场的基础地位。这会给人一种误导,认为经济一体化只要政府大力推动就可以实现。其实不然,从国际社会看,目前较为成功的欧盟的经济一体化,其成员国都经历了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不包括新近加入的前东欧国家,它们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许多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从我国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追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求平衡,产业体系的特征就是大而全、小而全。当时的经济运作方式完全是有政府全力推动的,市场基本上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但它也属于一种经济一体化模式,但由于这种经济一体化模式缺乏市场基础,从实际效果来看,它是失败的。目前经济一体化水平较高的是长三角经济区和珠三角经济区,在我国刚实行改革开放时,这两个经济区并未提出经济一体化,国内学者也没有提出在这两个地区实施经济一体化的主张。但是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发展,近两年来,有关这两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研究著述颇多,实际上,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力量不断地摧毁着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传统领域的统治地位,推动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必然会强化专业分工,相互的经济依赖性也自然随之增强,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必然会显现出来,从而也促成其在理论界的研究和提上政府经济管理活动的议事日程。

三、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往往滞后于实践运动

1953年以前,在国际经济学标题索引中找不到“经济一体化”一词。但是现代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程却始于1951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巴黎条约》。伴随着欧洲共同体的正式成立,有关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才日渐增多,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但是,总体来看,一体化的理论主要是针对西方尤其是西欧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而进行的,以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为研究对象的一体化理论相对较少。而且,其理论也往往是在一体化的实践运动中出现新现象以后,相关的理论研究才应运而出,而很难做到从理论上提前进行科学的预见。从我们国内看,改革开放前有关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主要源自于前苏联的地域生产综合体,改革开放初期,虽然我们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但更多的理论还是处于要不要市场经济等基本理论问题的讨论上,对于如何建设市场经济的讨论尚未展开。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建设市场经济的讨论风起云涌,但对于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不多,即使有一体化的研究,更多的也是侧重于对国外一体化理论的介绍,很少有将国外一体化理论与国内经济一体化运动相结合的。直到近两年,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经济一体化运动的客观要求,理论界掀起了一股经济一体化的热潮,这是可喜可贺的。但是,这种一体化的研究相对于国内经济一体化的运动来说是滞后的。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应当是:理论源自实践、高于实践、指导实践。无论从国际社会和国内的经济一体化运动来看,有关一体化的理论总体上是滞后于一体化的实践,一体化的理论往往是针对已经付诸于实践的一体化运动进行事后的探讨和总结,丧失了理论的前瞻性。如果一体化运动一开始就能够得到理论上的指导,相信一体化运动会少走弯路,获得更好的发展。

四、经济的一体化促进了专业分工,增强了经济互补性

许多学者都强调实施一体化的区域内部相互之间应当有较强的经济互补性,其实,经济互补性只是实施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从理论上讲,发展中国家缺少资本,资本作为生产的稀缺性要素,如果说资本投放到发展中国家,那么它的投资回报率会很高,从生产要素的角度看,经济的互补性很高,应当有大量的发达国家的闲置资本投向发展中国家,但实际的结果却并非如此。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随之出现了两种倾向:第一,发达工业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第二,产业内贸易大大增多,产业竞争加剧。

对此,传统的经济理论并没有从一体化角度进行解释,这一方面表明在传统理论中并不认为经济互补性是进行经济一体化的充分条件;另一方面也表明对于经济互补性和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传统理论对此并未有较深入的研究。从一体化理论的角度讲,这一时期国际经济社会发生的重大事件就是以欧共体的成立为代表的经济一体化运动的兴起,而欧共体的成员国恰恰是当时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根据斯密定律:市场规模限制专业分工。只有当区域实行了经济一体化以后,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专业分工会越来越细化,从而经济的互补性也会越来越凸显。也就是说,经济互补性未必是实施一体化的前提条件,但是通过实施经济一体化以后,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内的经济互补性会增强。

很多学者在谈到经济一体化时,都强调经济一体化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必须强。从经济互补性的角度看,在一体化的过程中,强调经济的互补性的目的是为了强调通过实施一体化,使一体化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贸易往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经济互补性不是决定是否实施经济一体化的唯一标准。1956年,理查德・李普西和凯尔文・兰卡斯特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分析,创立了“次优理论”。即“如果一般均衡体系中存在着某些情况,使得帕累托最优的某个条件遭到破坏,那么即使其他所有的帕累托最优条件都得到满足,结果也未必是令人满意的,换句话说,假设帕累托最优所要求的一系列条件中有某些条件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帕累托最优状态只有在清除了所有这些得不到满足的条件之后才能达到”。次优理论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一个地区在构建一体化的过程中,也许它不如其他进行一体化建设的区域内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强,但是,这决不表明这个地区的一体化建设一定会比那些经济互补性强的地区差。

五、一体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一体化是一个综合性的、多维度的、动态的概念。从一体化所涵盖的角度讲,一体化可以实现一国内部的地区经济一体化、跨国界的几个国家的经济一体化,也可以是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从一体化程度的高低讲,一体化可划分为五种形式: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一体化和政治经济一体化。从一体化的实施步骤上看,即可以先从某一产业实施一体化,也可以在所有经济领域内同时实施一体化。从一体化的推动力量上看,既有以市场化为基础的政府主导型一体化(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这种一体化),又有以计划体制为基础的政府主导型一体化。从上述对一体化的分类可以看出,一体化的概念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一定角度上讲,一体化本身是一个概念群,所涉及到的理论也就构成了一个理论群。对于一体化的理解,因当是动态的,作为一种具有多维度特性的一体化概念,对它的理解不能僵化。

六、一体化是手段,不是目的

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许多人也认为,通过实施经济一体化战略,就能够为本国或本地区带来许多经济利益。例如,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可以用较低的价格获得投资品和中间产品的进口,获得国外储蓄,以及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输入观念、技术和制度等,以帮助其成功绕过一些传统的实现快速增长的障碍,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有失偏颇的。加入一体化组织本身并不是一种可以依赖的、能促进持续的经济增长的基础。加入一体化的国家和地区必须在实施一体化战略的同时采取互补性的、明确的、连贯的政策和制度,才有可能将加入一体化所带来的潜在的经济利益变为现实的经济利益。决定经济增长的基础因素是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技术进步,加入一体化只是有助于这些基础因素的出现。一体化是我们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参考文献:

[1] 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2003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国内及国际区域合作[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2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国际分工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国际贸易又进一步加深国际分工,解释贸易的理论都是以阐释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比较利益理论。李嘉图认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其相对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其相对具有较低劳动生产率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则表明,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要素价格差异是产品价格差异的根源,各国应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二是新贸易理论。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之一,但该理论仅解释了要素禀赋具有差异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而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贸易是发生在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其一是着眼于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化,以边际成本递减作为生产分工与集中的理由,其二是用不完全竞争及其市场细分策略来解释这类贸易与国际分工,说明规模收益只要超过运输成本,生产应有集中化的趋势,并且市场规模越大、“学习曲线”效应越明显的行业,成本就会越低,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分工与选址,不再决定于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而是历史因素与政府政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以上理论出发,分析经济一体化在贸易流向与产业组织结构两方面对分工的影响,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效应:第一,市场规模效应。一体化以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降低,因而无论从市场范围还是消费者效应来说,都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规模,相似要素可以更密集地使用,按照一国都趋向于出口在本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产品的原理(克鲁格曼、赫尔普曼,1985),一体化区域将具有增加对区外出口的倾向。第二,市场竞争效应。贸易壁垒降低将导致区内市场竞争激化,减少寡头垄断,降低区内市场细分的程度,可以强制地带来经济效率的调整。第三,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分工的效应。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企业可以通过做大规模降低成本,一些厂商能够从事更多的工厂专业化分工,减少每个工厂生产的产品种类,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出口与区域内进口替代的能力。以上三方面都将增加一体化区域的区位优势,增加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国家的竞争优势,引起区内投资格局的调整与区外对区内投资的增加。

从贸易对分工的影响来看,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产品都是由一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二是贸易保护的对象都是一国的产业、产品及其生产的企业;三是要素在地区间不流动。但如果以跨国公司的跨国一体化经营为分析背景,以上三点结论就需要重新推敲,国内有学者将跨国公司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的融合概括为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张二震、马野青,2002),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认为,分析贸易投资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可以以要素的跨国流动与各国同类要素的异质性为基础,当跨国公司实行跨国一体化经营时,跨国公司的管理、技术以及品牌都可以成为投入的要素,地区经济一体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有利于要素与中间产品的国际流动,从而推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依据各国的要素差异进行不同的价值增值环节的选点布局,一国科技型、管理型以及高素质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价值增值环节大的生产投资与研发机构的建立,低素质低技术的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一般加工型生产环节的建立。贸易投资一体化使产品乃至产业失去了国家的界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能再说是由中国制造的,但国际分工仍存在,不过分工不以产品、产业为标志,而以国家之间的要素差异为标志,以要素创造的价值增幅为标志。以这种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结果不是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是其差距的扩大,如跨国公司专门将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价值增幅大的生产环节放在本国,而把生产的组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放在中国,或仅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中心,中国将专门成为成熟技术的生产加工基地,长期下去中国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越来越大,造成人才培养的困难与人才的流失,进而掉入要素低水平成长的贸易陷阱。

对一体化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降低了区域内同类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同类生产要素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人才的聚集,这都将增加区内的区位优势,提高以贸易投资一体化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层次。但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生产选址将非常重要,使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落址于本国,通过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来实现本国有竞争力要素的持续增长,将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新目的。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不仅要有量,而且还要有质。

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国际经济学界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总是以一体化对新贸易格局的影响作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创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的理论被植入国际贸易的分析,因而投资效应的分析就以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作为基础,贸易投资一体化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行为主要还是以寡占反映战略为主,在方法上仍属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下面我们以这两个阶段为界分而述之。

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跨地区跨集团的直接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策略,从根本上来说将成为打破地区封锁抑制排他性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从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要素寻找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后,国际贸易的作用将是长期的基础性的。从贸易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投资的影响,出发点是一体化对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福利的影响,理论基础基于比较利益之上的专业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部门间或产业间的区域内部贸易的增长,市场规模以及规模经济都成为一体化收益的主要来源,经济特征相似的国家都可以在专业化分工中收益,从与一体化之外的国家贸易条件的改变中获益。分析一体化对贸易的影响,主要采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考虑关税、配额和其他贸易障碍降低后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价格对贸易商行为的影响。由于影响相对价格的行为因素很多,如政策、收入等,因而不联系具体产业与产品是很难下具体结论的,但总体的分析可以提供基本的分析方法与思路。

美国经济学家J·瓦伊纳于1950年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这两个基本概念,用以反映贸易对一体化的反应,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转移”与“投资创造”,用以反映外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区域一体化贸易流向的反应,由此奠定了这一领域的基本分析框架。

金德尔伯格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表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流向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形成投资创造效应与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是由贸易转移引起的,一般而言,关税水平越高的国家,一体化后贸易转移效应越大,该国将从成员国进口成本更高的产品,消费者获得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但国家失去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收入。如中日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中国可能以从日本进口汽车来代替从世界其他地区的进口,但别国厂商自不会坐以待毙,中国厂商也不能面对新格局而束手无策,由此形成的区外非成员国对一体化区域内的直接投资和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为投资创造,区外的跨国公司在一体化内部建立“避税工厂”(Tariff-exemptfactory),并向一体化市场供货,以维护其原来以出口方式占领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使市场扩大与需求增加,为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一体化内外的跨国公司互相竞争以追求潜在的规模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在区域内的直接投资。

投资转移是由贸易创造引起的扩大了的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创造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成员国的数量,数量越大,表明市场越大;平均关税水平的降低程度,平均关税水平越是降低,同盟越可能趋向贸易创造;成员国经济的竞争程度,受保护的同类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大。贸易创造的产生来源于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为从一体化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和专业分工的收益,需要进行生产的重组,由此引起区域内直接投资布局的调整与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投资转移。

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根源于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市场统一效应,相对于区外国家而言,一体化内部的总收益无疑是提高的,尤其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工业的偏好,其收益更具有长期意义,但对一体化内不同的国家而言,其收益是不对等的,模型分析表明(PeterRobson,1998),一体化区域内产业在国与国之间转移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产业全部向一国偏转的可能,因而认真研究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优势及产业分工趋向,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就成为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内容。

三、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由于生产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而进行的跨国投资战略调整,建立在地理意义上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概念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起来,因而以地理概念为基础的金德尔伯格的二分法就难以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全部复杂问题,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以占领市场为导向的寡占反映战略就成为解释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这种方法着眼于一体化从哪些方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其分析一般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依据,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的组合:第一,所有权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具有某种垄断优势,以抵消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需增加的额外成本,一般业主的无形资产与规模经济都可能体现特定的所有权优势,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能力、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营销技巧、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进入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市场的便利条件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制度学派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科层组织,与外部市场相比具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越性,根据邓宁的分析,国际市场的失效主要有两类,一是结构性失效,如贸易壁垒的存在与无形资产的溢出效应影响外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二是交易性失效,如交易渠道不畅及国际市场经营风险过高都将提高交易的机会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促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第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来自东道国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如自然资源的禀赋、社会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以及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政策所提供的优越条件等,这些因素不是跨国公司特有的,但跨国公司可以不断适应它,利用它。

将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合理清楚地解释国际生产的组织形式,所有权优势决定了“谁”来生产,内部化优势决定了“怎样”生产,区位优势决定了“在哪里”生产。而一体化从规模性、结构性与交易性三个方面增强了区域内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势。贸易壁垒的降低尤其是专用性资产、中间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的降低,提高了跨国公司内部化的能力,一体化后的区域市场是一个多民族、多国家的市场,具有文化、政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为区域内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国际经营的学习机会与条件,使一部分区位优势转化为所有权优势(MiraWilkins,1991),一体化最为突出的还在于它凸显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抗震性,能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减少,周期拉长,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一体化的小国来说,生产的种类可以减少,规模可以加大,生产的某种地理分工变得更自然,一体化产生的规模经济尤其有利于那些在大工厂中应用的重要生产要素,如某些类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也成为跨国公司对区内投资的重要原因。

将直接投资的增长与企业的战略对策结合的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种形式的战略投资对策(Yannoponlos,1990):(1)防御性进口替资,也叫“桥头堡投资”或“跳越关税”的投资,是外部企业对一体化贸易转移效应的一种对策,反映了一个企业为维持在一体化经济中的市场份额从以贸易为基础的战略向以投资为基础的战略的转变;(2)进攻性进口替资,亦称出口导向投资,它以一体化对竞争效率、收入水平、增长和创新的影响为依据,投资的动机在于利用地区一体化所造成的市场扩大和需求增大的势头,是企业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的一种战略投资;(3)重组投资,又叫合理化投资,即生产经营的布局按一体化后更自然的区位优势重新组织所进行的投资,因为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各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主要依据,生产活动将向成本较低的地区集中;(4)寡占反映投资,指当地企业面对外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为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必须通过做大规模进行回应,从而刺激其通过直接投资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直接投资的效应,最主要在于强调它对工业效率的影响,这可能是比资源配置效应更为重要的一种收益来源,因为从贸易的角度所作的分析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内展开的,而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强调的是以不完全竞争为框架,分析一体化对厂商竞争行为的影响。鉴于一体化后兼并与收购将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因而如何规范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垄断行为,就成为新的更重要的课题。

四、启示与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参与经济一体化必将有得有失,但一般总是得大于失,这是双赢、多赢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体化分工的格局趋向,也是利益分配的重要导向,一国要从一体化中获得有益的分工,就要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性要素的持续增长等几个方面来引导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向,从以上贸易与产业组织两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依照传统贸易理论,中国是简单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极其丰富的国家,几乎可以说具有无限供给弹性,因而一体化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将有向中国集中的趋向,依照新贸易理论,生产也有向平均成本低的国家集中的趋向。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向别国开放市场也具有诱人的利益,当中国与东盟拟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日本不无妒忌地宣称,为了享受中国对东盟出口的零关税,日本企业可能进一步向中国投资,为了同样的理由,日本可能将已或拟向东盟的投资转向中国(冯昭奎,2002),其实,中国与东盟都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制造业的产品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只要一体化内的商品比要素多,要素价格就有均等化的趋向(赫尔普曼、克鲁格曼,1985),如果其生产全向一国集中,则比较优势的天平将向另一面倾倒,况且生产同样的商品对要素的组合方式仍有差异,可以起到平衡各国生产要素供给的作用,东盟即使生产的种类减少了,但贸易壁垒的降低使中国辽阔无边的市场向他们优惠开放,从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运转来看,自由贸易的协定尤其有利于小国,因为他们的增长与繁荣有了更多的空间(ShyamalenduSarkar,2001)。对东盟而言,中国是竞争者,也是有利的合作伙伴,其合作的空间将主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等产业内部的分工与贸易,由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最初的生产与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实证分析这些产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分工布局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导向作用。

2.处理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关系。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一体化后的市场将成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角逐的场所,其第一阶段的投资将是对资源重新配置、生产合理化布局的反映,第二阶段的投资则是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而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便成为其迅速占领市场的最有效的手段。面临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在不同的产业市场结构中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在规模经济较显著的行业,如汽车、化工、金融、民用飞机等部门,在收入需求弹性较大的部门,如电子通讯、计算机、药品等部门,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企业兼并的国际化倾向也明显,因而应鼓励国内企业实现并购,形成产业组织的集中化,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而在规模经济不明显、生产处于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标准化、需求收入弹性较小的部门,如纺织、服装等,应以鼓励竞争为主,制定较严格的反垄断管制,这种按产业结构的差异制定垄断管制的双重标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都采用的方法。

3.处理好具有核心竞争力要素的培养与跨国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系。在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下,中国既要发挥简单劳动力丰富低廉的比较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也要发挥中国优秀人才的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既要有生产加工中心,也要有技术中心。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背景下,要保护本国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本国有就业机会,有获取高工资的机会,要力争让跨国公司的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具有核心创造力的研发活动在中国展开,如法国在药品生产行业就规定在当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是外国投资进入法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跨国公司,只要能对中国关键的核心生产要素付高额报酬,都应受到鼓励,这是从根本上获取关键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与技术的持续供给能力,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具有“独立于一体化经济中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赫尔普曼,克鲁格曼.市场结构与对外贸易.上海三联书店,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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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Yannopoulos.G."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EuropeanIntegration".Jou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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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hyamalenduSarkarAndHongY.Park"ImpactOfTheNorthAmericanFree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3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土地价格 因素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地区经济的发展按照地区经济的总体目标来实现,重点发挥区域优势。自上世纪90年代,地区经济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方针下得到迅速的发展。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欧盟组织跨出成功的一步。也正因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中取得的成功,使得欧盟组织下的成员国成为无论从经济还是国力上,都称的上是强者。我国自与东盟建立贸易往来后,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顺应时代的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全面推动地区内的经济协调发展。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对区域内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对作用于城市土地价格的因素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为土地市场的区域性统一的建立提供重要依据。

一、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面阐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成员国之间的类似人为的限制以及影响经济活动进行的障碍进行消除,使各国的市场能紧密相联,成为一个整体的经济活动。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要趋势,也是和经济全球化相辅相承的存在。经济全球化就是: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将在这个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里相互参与,从而得到他们想要的资源,让他们的优势可以有效的发挥出来,实现发展国家经济的目的。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很多,实行的范围也很广,所以在利益的协调方面是个难题,实现经济全球一体化难度很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之的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在区域内的经济差异小,对区域内参与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容易,从而使其发展迅速。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既存在对立,也有统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内部表现了经济自由增强,这一点让世界经济的自由与开放也得到了体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其发展范围上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所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要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放性,才能使区域一体化经济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并且也能促进自身的发展。

二、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与东盟在通过贸易与投资的结合上,形成“引进来”到“走出去”的产业模式,全面提升了我国产业合力,实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与东盟成员国形成了在贸易结构不同的产业梯次转移体系,这将更好地解决区域内各国间相互间竞争的问题。特别是我国不断发挥国有中资公司资金雄厚以及企业对外联络广泛的优势,强化外资投资和外资承包工程,并且与东盟国家紧密联合起来,推动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实现国家之间的资源共享。除此之外,也要通过不断的引进外资,鼓励我国企业资产重组,提升产业结构,这对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核心影响因素――我国城市处于东盟区域核心位置

核心影响因素在影响城市土地价格中,主要表现在城市的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两个方面。一个城市的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是城市地租形成差异的物质基础,也是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重要因素。我国是东亚大国,在东盟的地理区域位置中处于核心地位,这样的区位条件与区位环境给我国城市土地的价格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随着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我国城市中,有距离市场活动中心较近的地块,由于处在城市的经济中心,对信息的获得有便捷的途径;又或者处在交通便利的优越条件下的地块,节省了高额的运输成本,对企业的效益有所帮助。在城市规模的大小、经济和资本集中的程度,劳动关系等因素的制约下,以及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使我国城市土地在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上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在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形成受到了城市土地区位条件和环境的重要影响。

(二)外部因素――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改变了我国城市的土地需求

对于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土地区位的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城市土地需求的改变等方面。而我国城市由于受到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市土地价格的条件与环境,以及土地需求等。如果对城市的区位条件进行改善,加强周围的综合配套设施或者增强产品的竞争力都将为土地的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正是做到了这一点。与此同时,在城市中,房地产对开发投资的地块因情况的不同,对地价的影响也表现的不同,尤其是我国加入东盟经济组织以来,其对住宅地价的影响表现最大,对开发工业的地块影响则很小。

三、结束语

在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土地市场经济是必经之路。城市土地价格在受其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还受城市人口状况的影响、政府的调控、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城市的开放度的影响。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城市的内部因素,在实现土地区域一体化,对城市土地价格的调控具有一定意义。除此之外,对于工业用地市场进行完善,在体现区位条件和环境的基础上,加强城市在工业用地中的市场化程度。

参考文献:

[1]黎一畅,周寅康,吴林,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空间差异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版). 2006(03).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4

关键词: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瓶颈;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1―00120―04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①一体化,后者发展尤为迅猛。近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关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株潭区域一体化的各类研讨会空前活跃。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作为一种制度性因素,会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本文试图将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纳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进行研究,探析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为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一、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功能与角色

我们认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要从发展经济型角色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角色,从各自为政的封闭型角色转变为分工协作的开放型角色。

1.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充当“平衡轮”的角色。地方政府的总体功能是利用自身的制度优势,消弭市场、个人和社会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治理失灵现象,通过公领域、私领域和第三领域之间明晰边界与均衡制约,达到各类组织、各种权利(力)之间的动态化均势,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充当“战略家”的角色。“战略家”就是指地方政府深刻领会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精神,制定适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尤其是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制定,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之间的和谐发展。

3.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充当“服务生”的角色。“服务生”就是指地方政府要以服务行政为理念,培育区域合作发展的市场机制,营造一个成熟、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向区域内的各类群体和组织提供基于区域合作发展的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提供完善的区域道路、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网络化和统一化。

4.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充当“协调者”和“仲裁者”的角色。“协调者”就是指地方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与五个统筹思想,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尤其是加强区际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减少利益摩擦与冲突。“仲裁者”就是指地方政府在遵循宪法和上位法基础上制定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规范和公共政策,加强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瓶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区域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已迈上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地区差距不断扩大、经济结构趋同、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等区域经济发展问题也十分突出。这种截然相反的经济现象共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制度瓶颈因素,即现有的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不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行政区划不适应。在现有的行政区划体制下,由于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地方官员出于政绩考虑,往往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形成我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现象,使行政区与经济区边界高度重合。我国行政区划层级过多、幅度偏小、类型混淆、功能受限等也不利于发挥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杠杆作用。这样就极大地抑制了市场要素在各行政区之间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演进发展。

2.行政职能不健全。我国地方政府缺乏区际经济事务管理的职能,缺乏对区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政府之间公共关系的处理,缺乏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所需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这说明地方政府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的职能定位还不明确,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3.行政机构设置不到位。地方政府组织体系还残存大量的直接管理本行政区经济的专门机构,区域经济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综合性机构还不健全,尤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缺乏专门的区际合作机构作为区际经济一体化的组织沟通平台。

4.行政运行机制不规范。地方政府之间在横向与纵向方面没有明确各自的权责边界和合作机制;与社会和民众之间缺乏在区域经济事务中的交流合作和共同治理的机制;缺乏调控区际关系的法律框架,如地方政府行为与府际关系的法律。

三、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1.调整行政区划,提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网络空间。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与改革,可以直接解决现存的区际行政壁垒问题,将区际经济矛盾转化为区内经济问题加以解决,从而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政区划调整要在“稳中有变、逐步推进、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依法保障”原则指导下有序地进行。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具体来说,适当扩大乡镇管辖范围,开展撤乡并镇工作,整合现有的乡镇政府资源来强化乡镇政府的能力建设,培育农民的自治精神,规范农民自治行为,在自治增量达到较高水平之后,再逐渐弱化乡镇政府作用并适时转变为自治团体;进一步推进强县扩权改革,进行省辖县管理体制创新;深度研究市管县体制实施绩效,对于不能实现预期效果的市管县体制适时推进“市县分治”改革,同时将现有的市级政府实行分级化管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结合政治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调整各省区的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强化经济中心,规划区域布局,逐步形成层次合理、幅度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行政区划体系,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成长”,从而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适宜的区域地理空间。

2.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引导和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对于问题的解决“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行政区划本身的特性决定了行政区划改革的非常态性。相对而言,政府职能的转变才是适应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主要行使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就是要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创造良好的软硬投资环境;监管国有资产,合理选择主导产业,优化经济结

构;提供公共服务,促进本区域居民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构建富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分工与协作体系。

首先,地方政府理念要由统治型、强势型行政理念转变为服务型、治理型行政理念。传统的地方政府十分注重职能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干预作用,而忽视了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市场环境的营造。现代政府理论启示我们,“小政府,大社会”是历史发展的选择,地方政府要把服务作为第一理念,强化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之间合作的观念,抛弃狭隘的属地观念。

其次,地方政府管理内容要由片面发展经济向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全面协调发展转变。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地方政府不仅要为本地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更要与其他地区的政府加强协作;统筹跨区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增强资源的可持续性;统筹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空间结构的网络化;培育居民形成一种共存共生、开放合作的文化观念,以增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认同。

再次,地方政府管理权限要在各级政府间、政府与社会间、政府与企业间的科学规范。中央政府在调控地区均衡发展、维护全国性统一市场、全国性和跨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地方政府要适时向社会放权,主动培育社会自治团体,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减少对企业的直接管理,推进政企分开,通过开放产权制度,鼓励地区间企业的兼并与联合,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最后,地方政府管理方式要由单一化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的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转变,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由自为行政和人治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由以微观管理为主向以宏观管理为主、微观管理为辅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行政区行政”方式向“区域公共管理”方式转变。

3.改革政府机构,提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组织保障。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和建设要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地理环境、组织交易成本、地方民主参与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地方政府要按照“增、减、调、转”的原则推进机构改革,即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必须转移、弱化甚至撤销那些直接管理企业和经济的专业性部门,将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重组;加强宏观管理与调控部门,尤其是制定、实施、监管地区发展战略与地区政策的部门;构建以顾客、结果和竞争为导向的“无缝隙组织”;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对政府组织形式进行再造,构筑数字化政府,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决策支持系统,借助地理信息系统与建模模拟、政策建模的结合增强区域管理能力”。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市场要素若在各个行政区域间自由流动需要政府加强交流、合作与协调,这也必然要求专门的机构承担这方面的职责,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就是为了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而专设的。这些区域合作组织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这类组织“只能在寻找各成员之间的利益共同点,推动具有互利互惠和双赢性质的项目上发挥作用,对于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矛盾则基本上无能为力”。

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构建区域协调管理机构有如下几种方案可供选择:其一,在各区域政府之上设立统一的、跨区域的专职机构,取代互不隶属的分头管理机构,使区域政府的相关部门成为其分支组织,国外成功的案例如美国密西西比河管理局;其二,在中央政府层级设立负责区域管理的综合性权威机构,负责制定区域规划,组织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区域间利益冲突,主张这种制度设计的如张可云提出的“区域管理委员会”;其三,由中央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相关区域的地方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治理型组织模式,主张这种观点的如王健、鲍静等人提出的“复合行政”。

4.重塑地方府际关系,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平台建设。府际关系,即政府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政府之问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创新地方府际关系“包括地方政府与其他各级政府和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上述关系中所发展起来的信任、合作和互助等社会资本形式”。

(1)构建上下互动、共同参与的纵向府际关系。从法理上讲,我国地方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既要维护上级政府的权威,又要保障本地居民的合法权益。理顺二者关系需要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以提高行政绩效和民主正义为目的,建立一种上下互动、双向制衡、共同参与的纵向政府间关系模式。

首先,依法建立下级政府参与上级政府政策制定的有效机制。胡鞍钢就曾指出,若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让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形成“一对多”的博弈,要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多次的“一对一”博弈更有效率。

其次,通过动态平衡集权与分权关系,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一方面,通过改革完善分税制,实现上下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行政、政策和立法上的相互依赖关系;另一方面,通过确定分权的内容、数量、协调与控制标准,明晰上下级政府专属与共享的事权和财权,实现政府权责之间的平衡。

最后,创新和丰富政府间调控的手段与工具。充分利用利益、权力、财政和公共行政在政府间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分类细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互惠互利原则指导下,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的合作,即委托性合作、协议性合作、计划性合作和参与性合作等。

(2)建立基于平等、协作的邻里型横向府际关系。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横向府际关系更多地体现为交流与合作的关系,使其具有“强大的经济功能与价值”。为了形成平等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型政府关系格局,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确定邻里政府间区域合作协调的领域。从我国区域发展阶段上看,邻里政府要在基础性产业与公共设施、统一的规制与公共服务、中长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方面加强统一合作。这有利于解决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政府各自为政、属地封闭型经济建设、恶性竞争等各种资源浪费问题。

其次,增加邻里政府间合作数量与规模,推进合作方式的多元化。美国通过政府间服务合约、联合服务合约、政府间服务转移等三种类型的制度安排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除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区域合作组织之外,我国政府还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创新政府间合作的方式,比如制定一个互帮互助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如共同防洪防旱协议)、共同购置一些共需的设备与技术(如环境检测设备)等。

最后,加强邻里政府间的制度学习与创新。在内向维度上,要增强自主学习和创新的能力,敏锐地认知制度不均衡状态中蕴含的潜在利润,合理制定制度创新的规划并持续地加以执行,实现政府制度的创新发展。在外向维度上,要认真学习、借鉴甚至模仿其他政府的制度,通过研究历史上成功运作的制度安排掌握政府制度的发展规律,从而提高政府

对制度创新的把握。

5.创新区域管理运作机制,实现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地方公共事务善治的实现,需要地方政府“与其他自愿性协会、利益群体、政党、媒体等组织建立起一种在开放的公共领域进行对话和互动的关系”,实现政府内部以及与其他组织关系的和谐化。

创新政府区域管理运作机制就是建立一种治理型区际协调机制。具体来说,在成员构成方面,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内相关的各级各类地方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公众和中央(上级)政府代表共同组成。在权力来源方面,由利益相关的地方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共同让渡一部分管理和决策权力而集中行使跨区域的经济管理权。在组织结构方面,决策部门实行双层架构,下层遵循市场原则和效率原则以发挥竞争激励作用,上层遵循社会公平原则以维护机会平等。在运作经费方面,借鉴欧盟共同基金的经验,由组织成员(尤其是政府)交纳的“会费”和中央的专项经费组成。在决策规则方面,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对于基础性区际公共事务决策采取“一人一票”和“票票等同”原则,对于此外的区际公共事务决策采取差别原则(包括实力原则和保护原则)。在职责功能方面,仅限于解决跨行政区界性质的区域公共问题,研究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管理区际发展基金,提供统一标准的跨区域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制定解决利益冲突的规范与程序,受理对区际利益冲突的申诉,进行调查并提出协商意见加以解决。在运行流程方面,着重突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自治性特点。四、结束语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5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竞争;合作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5-0056-02

一、区域内地方政府非理性竞争的代价

(一)大型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进入新世纪,众多的开发区使得开发区优惠政策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已经不再,而此时的政府正竭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良好的投资环境、便捷的交通通信设施和优良的公共服务能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成为投资商青睐的对象,为招商引资,大型的公共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成为政府非理性竞争的新动向。河北的地级市中有四个城市具有港口优势,为争夺货物,河北的港口与天津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比如天津市十一五规划提出将天津港建设成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河北极推进曹妃甸重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建设现代化的重化产业基地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对天津临海产业的发展和海洋产业的发展带来非常严峻的挑战。三地政府为提高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纷纷忙于投资建设,而重复建设和产业同构又会造成新一轮的恶性竞争,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损失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资源的低效配置

在京津两市直线距离不足百公里的形势下,在拥有了1、2、3号航站楼和南苑机场的情况下北京又计划建设第二机场,而相比客流量不如北京大的天津,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也进行了加速扩建,与北京展开了新一轮的航空争夺战。大型基础设施因其设计超前,标准较高,远远超过了需要的最佳规模,多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机场的重复建设使得北京南苑机场和天津机场都陷入了航班少、客源少、亏损大的境地。

(三)公共支出结构不平衡

由于京津冀三地资源禀赋的差异,天津和河北政府为吸引北京的优质的资源流入,或出于留住本辖区内资源的目的,一方面会提供税收和土地价格方面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还会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此同时财政收入会受到影响,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支出越来越大,在有限的财力下,两地地方政府的公共供给水平就会降低,社会救济等指出对于吸引资本等作用不明显,容易被忽视,结果造成财政支出结构的扭曲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在中国除个人禀赋差异外,户籍制度、保险制度、子女教育制度等制约因素制约着人们的自由流动,而在此方面大大占优势的京津两地,使得河北政府承受着过大的压力,政府为了配合竞争的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大生产性公共支出的力度,从而选择挤占民生方面的公公投入,弱势群体更为需要的义务教育、社会教育、社会救济和社保方面的投入远远低于生产性投入,从而导致分配不公平。

二、区域内地方政府非理性竞争的根源

(一)地方政府利益的需要

地方政府不仅是中央决策的执行者,也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者。地方政府担负着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维持较高的工资水平,较好的社会福利和高质量生活环境的重任,这一切赋予了地方政府“经济人”的使命,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特性使得政府间非理性竞争成为必然。

(二)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

我国分权化改革以后,地方政府掌握了大部分的经济控制权,在追求自我利益的过程中自我利益必然与其他地方政府发生利益冲突,其中与中央政府之间在经济上也会产生一系列矛盾,中央政府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难免会影响地方局部利益,使得地方政府行为双重分裂,对中央实行经济上抗衡和政治上服从的策略。

(三)干部激励任命制度

我国地方官员的职务升迁往往与政绩挂钩,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自然就会集中到经济领域,中央政府运用人事权来激励地方政府官员发展地方经济,而GDP增长成了经济水平的重要衡量手段,只要是能促进本地区GDP增长而且快于其他辖区GDP增长速度的事情地方政府都愿意去做。

三、区域内地方政府合作的动力

(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地方政府之间无论是竞争或是合作均受到利益的驱动。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拥有全国最优质经济资源;天津也有着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程度加深,很难依靠自身力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深入发展导致三地政府彼此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加深,对利益追求的内在需要和外部条件的促使使得京津冀政府之间的合作变成现实。各地方政府通过合作,彼此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通有无,使共同利益得到最大化。

(二)对规模经济的追求

三地政府的过度竞争导致重复建设,从而造成资源配置低效以及资源的闲置浪费,而选择合作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可以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来合理安排项目,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经济的规模效应对三地政府的诱惑力是推动地方政府合作的重要因素,尤其在公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上,地方政府间合作动机比较明显。

(三)对公共产品的供给

第一,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要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理应由政府提供,而其空间限制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地方性公共产品适宜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与管理。第二,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与行政区地理范围不一致时,公共产品的效应越出了特定的行政区范围,给相邻区域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而负面影响最为突出的是公共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共同治理水体和大气污染,三地政府选择合作。

(四)公共资源的稀缺性

资源的稀缺性会带来地方政府的间的合作。随着经济的发展,京津两地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有资源,正因为如此,拥有大量矿产和土地资源的河北正好可以满足京津两地资源的需求,为了获得资源,京津两地政府就必须同控制着这些资源河北政府进行互动合作。

四、京津冀地方政府合作的主要障碍

(一)缺少必要的利益分享、协调、补偿机制

地方政府之间达成合作是合作的前提,但仅有共识和初步协议是不够的,如果要将合作落到实处,就必然会涉及利益分配问题。地方政府参与合作的最终目的在于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京津两地由于经济上的优势显著,合作的过程中积极性不如河北高,而京津的发展离不开河北在资源上的支持,由于大家在经济需求上的差别,在合作的过程中不免会有各种矛盾和冲突,这就需要由利益分配、协调和补偿机制,以及利益纠纷的仲裁机制,用以平衡和保障合作各方的问题,而目前京津冀地方政府成立的经济合作组织――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只是地方政府间沟通、交流的平台,缺少专制的可以约束各方参与者的权威组织机构,也不具有利益分享、协调和补偿机制的能力。

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6

关键词: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演化;优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8—30 —03

区域经济联系与区域合作带来的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化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区域经济联系和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化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区域经济板块形成和演化的基础动力。因此,从区域经济联系和区域合作视角分析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化,对促进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优化的思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优化的障碍

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自组织内在机制作用而演化,但因缺失“区域政府”和“区域治理”而存在尚未形成紧密的区际空间经济联系,未形成有效的区域核心城市等级体系和经济轴(带)等问题。

(一)行政区域经济特征明显,尚未形成紧密的区际空间经济联系

长三角经济腹地都有明显的行政区域经济特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作用在涉及跨区域经济要素流动、企业区位选择、产业转移、空间发展战略等方面时的矛盾突出。以产业的扩散与转移来说,按照市场机制,当某一产业在某些区域由于要素价格、技术成熟度等的变化,而出现跨区域转移的需求时,地方政府在地方财政收益最大化目标推动下,虽然有产业结构升级的愿望,但又不愿失去税源,因而往往产生一些变相限制企业转移的行为。在经济要素流动问题上也是如此。行政区域经济的“边界”限制了区域经济板块之间空间经济联系。

(二)未形成有效的区域核心城市等级体系

区域核心城市是长三角经济腹地协调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对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具有重要作用。从长三角发展来看,城市和城市群对整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发展起到了主导推动作用,加强城市合作与联动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城市发展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间依托及表现形式。但是,在长三角经济腹地中,城市集群发展存在诸多障碍。虽然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多个城市集群发展战略,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存在很多问题。在以区域中心城市体系发展中,缺失区域合作机制,在主导产业选择、高新区建设、吸引外资等方面存在相似性,严重制约了中心——之间的产业分工与联系和产业转移。因此,构建城市体系的经济联系,成为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

(三)经济带(轴)功能不强

长三角经济腹地的两条重要经济带是长江流域经济带及双陆桥经济带。经济带的功能不仅仅是提供区域经济联系的通道,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带的各种类型及种类的区域板块能形成有机的一体化的发展联系,而这正是长三角经济腹地“两带”的弱势。无论是长江流域经济带还是双陆桥经济带,仍停留在低层次的交通联系上,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较弱。如何利用优越的交通条件优势,开展区域之间经济合作,是促进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优化的重要条件。

二、长三角经济腹空间结构优化的动力

区域经济空间结构优化,不但会产生资源空间配置效率提高效应,而且会引致以一体化为目标的空间结构优化和区域分工与区域合作趋势增强。因此,空间结构优化是长三角经济腹地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提升长三角经济腹地资源空间配置效率的内在推动力

空间结构优化提高长三角经济腹地资源空间配置效率主要是通过资源空间再配置、资源共享过程来实现的。一是资源空间再配置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区域经济空间结构优化通过一定的空间组织形式实现分散化、地域化资源的有效配置。空间结构优化意味着资源空间配置组织形式的优化带来配置效率的提高。二是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区域经济空间结构优化能使经济活动的范围大幅度扩展,为经济主体带来更广阔的、突破地域限制的稀缺资源空间。长三角经济腹地的行政区划空间结构形式限制了资源共享。一些行政区域经济板块的区域主体,一方面想从与长三角经济腹地发展中获得溢出效应,另一方面又出于自身区域利益的考虑,采取“封闭”性“行动”。空间结构优化为长三角经济腹地经济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提供有效的空间载体,降低经济要素在区域板块之间流动的交易成本。三是集聚经济效应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长三角经济腹地来说,空间结构优化的重点是促进集聚经济发展,采取多种空间优化策略,如促进节点城市的发展、城市群的培育、经济发展轴的形成等,通过集聚经济效应的发挥促进经济发展。

(二)促进长三角经济腹地分工与合作的外部推动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资源在空间上优化配置的过程和状态,取决于区域专业化分工的水平的高低。在长三角经济腹地空间结构优化过程中,强化区域经济板块之间的空间联系是关键。建立有效的空间经济联系,有利于形成高效的区域分工与合作模式,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长三角的企业合作不断增加,交通一体化程度加深,地方政府对于开展区域之间合作的热情高涨。但是,在长三角经济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受到行政区域经济束缚,难以形成合理的区域专业化分工体系,产品和经济要素的一体化市场建设缓慢,区域之间协调机制难以建立,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空间等级体系难以形成(吴柏均,2008)。区域之间强烈竞争关系形成的经济原因使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相似性,没有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与合作体系。因此,空间结构优化能强化区域之间的空间经济联系,为经济要素、产业的空间重组提供空间环境,为促进区域分工与合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