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风险防控范例6篇

办公室风险防控

办公室风险防控范文1

2019年5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19〕39号),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委文件精神,结合2019、2020、2021年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岗位风险自查、责任清单梳理、规章制度健全、防控措施完善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风险排查

(一)统一思想注重执行。

办公室根据党组有关要求,认真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部门的有力抓手,通过召开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题推进会形成分管领导提要求、部门负责人抓落实、普通干部提认识自觉注重廉政风险防控的良好氛围;并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以办公室例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常提醒、长约束、重平时。

(二)结合岗位排查风险。

办公室根据党组要求,注重结合岗位排查风险,认真落实结合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全体人员参加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办公室工作职责,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围绕议事决策、权利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六大方面,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明确类别。

排查过程中针对办公室行政中枢的特点,结合党组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选人用人的要求,针对选人用人、辅助党组议事决策、资金使用、合同签订等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了认真梳理、仔细排查;并对六大方面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确定,确保岗位职责清晰可溯、风险等级逐一明确、廉政责任落实到人。

二、有效落实防控措施

(一)部门领导率先垂范。

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完成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办公室主任为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落实监督职责;办公室副主任、普通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岗位职责,明确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形成部门领导带头认领,处室内部层层监管,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扎实推进“四看”要求。

办公室严格落实党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监督工作“四个看”的要求,逐条对照实行。一是认真对照岗位职责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是认真对照日常工作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是认真对照监管措施看廉政风险防控是否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四是认真对照防范举措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是否显现。

(三)对照不足重点防范。

办公室针对之前出现的因工作纪律管理不严,导致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认真分析总结、严肃查找问题、抓好责任落实、加强人员监管,并通过风险管控“回头看”,针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做到人员信息掌握准确、动态信息实时更新、突发情况及时应对,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实效。

三、不断巩固防控成果

(一)依托教育巩固根基

结合三年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坚持思想是根基、教育为抓手,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利用部门会议、支部会议等认真传达落实模范党员、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做好典型廉政案例的传达和警示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让防腐思维入脑、入心。

(二)依托制度长效监管

办公室根据自身风险防控特点,认真对照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建议党组重新制发相关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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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对预防腐败工作实行系统化、科学化管理,逐步建立起超前预防、全程监督、有效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促使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警“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控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快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公安机关更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按照全面实施、重点带动、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年内,基本建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健全完善全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运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减少和杜绝党员干部、公安民警的不廉洁行为,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二、主要内容

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健全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在岗位、股室、县局三个层面,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按照岗位自评、股室互评、群众点评、集体评议、党组织审核“四评一审”的要求,分别确定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防控措施,通过实施重要事项报告、党务政务公开、廉政承诺践诺评诺、群众点题督查、重点岗位人员定期约谈、检查整改、轮岗交流和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档案制度等制度,对廉政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三、方法步骤

今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权确权,明确各股室所队及本单位各工作个岗位职责(5月10日至5月20日)

一是明确股室职权职责。全局每个股室所队,要对本单位工作职权、职责进行梳理,明确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清理确权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相应授权规定,每一项社会管理、执法服务权力,都要有相对应的法律、法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依据;同时参考机构设置规定的单位职责。职权共有十三类:

一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处罚;

三是行政强制;

四是行政征收;

五是行政裁决;

六是行政确认;

七是行政给付;

八是监督检查;

九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

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十二是内部管理权(主要包括部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权等管理权);

十三是其他行政权力。

二是编制单位职权目录。在确权基础上,各单位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编制目录时,行政权力要准确分类,行政职权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表述,务求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简称;行政职权法律依据要列全面,使用法律全称,一项权力有多个依据的,要一一列出权力的授予依据和具体条款规定。政工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各单位编制职权目录后,要经政工室把关。

三是规范岗位职责。各股室所队,要根据单位职权职责,规范岗位分工,对照“三定”方案,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权和职责。每名民警都要划分归类到明确的工作岗位,根据上级、县局有关编制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单位内部分工实际,规定工作岗位所担负的职责。岗位设置必须合法、规范,不能随意增减、因人设岗。

以上三项工作,分别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6日前报县局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5月20日至5月25日)

1、排查廉政风险点。各股室所队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从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以及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入手,排查本单位、下设业务科室、每个具体岗位的关键廉政风险点,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每个岗位的权力运行要查找1-3个风险点;以股室为单位的权力运行至少查找1-2个风险点。

2、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分为三级:

一级: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集中、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且直接面向企业和百姓服务的股室及岗位。

二级: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和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股室及岗位。

三级:一级、二级以外的其他股室及岗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按分管股室最高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

每个单位、每名岗位民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都要明确风险等级。

3、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岗位民警制定的防控措施由股室所队长初审并签字;各股室所队、所队负责人制定的防控措施,由单位分管局领导初审签字,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按要求经领导审核签字后,于5月23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职权运行和业务工作,绘制集工作流程、风险点及等级和防控措施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图,于5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强化风险管控,初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6月初至年底)。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层面和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制度。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研究确定实行一级风险管控的重点单位和中层岗位并上报县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重点管控,由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将建立重点岗位档案,定期开展检查、测评和考核;其他岗位由县局分管领导、单位股室所队长负责监管。

二是检查防控效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评估体系,依据日常监控情况,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意见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要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先树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完善动态防控机制。每年对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工作程序,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

四、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全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及所属其他工作人员。

(二)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部分重点单位和重点中层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1、重点单位。交管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监管大队、看守所和各派出所,列为县局重点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重要事项公开、廉政公开承诺和廉政提醒等制度。

2、重点岗位(股室)。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股室所队,要研究确定1—2个中层岗位或重要岗位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是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以及涉及人权、财权、物权的岗位。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是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季度各单位要将重点岗位行使职权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台账,综合分析评估,适时监督抽查。

二是重要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有保密规定的以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公开或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对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作出承诺。

三是群众点题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

四是定期约谈制度。县局纪委定期约谈重点岗位民警,进行廉政谈话和日常性提醒防范,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五是检查整改制度。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反映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问题,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防控要求。

六是重点岗位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推行重点岗位(股室)负责人竞争上岗,重点岗位(股室)负责人任职时间较长的原则上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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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1.制定方案。认真学习领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张庆军市长在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常

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动员讲话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3.成立机构。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物价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成员由监察

室、综合法规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价检局负责人组成,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下旬——l2月底)

1.清权确权(6月下旬——8月上旬)。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原有权力进行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该保留的保留,需要调整充实的调整充实,该废止

的坚决废止,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综合法规处负责,各处室配合)

2.查找廉政风险点(8月上旬——9月中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中要区别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在此基

础上界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对划分标准作出说明。(各处室负责,监察室配合)

3.公示廉政风险点(9月中旬——l0月上旬)。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监察室负责)

4.制定防控措施(9月中旬——l2月底)。针对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注意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

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最终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各处室负责制定本处室风险点防控措施,局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各处室负责,监察室配合)

5.处置纠正问题(10月下旬——l2月底)。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切实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察室负责,各处室配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月上旬——3月底)

1.认真做好总结(2013年1月上旬——2月底)。认真进行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与建议,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并将书面总结和成果资料按时间要求报市廉政风险

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各处室配合)

2.搞好检查验收(2013年3月上旬——3月底)。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指导督查,对每阶段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在各单位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对

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督

促落实每一阶段工作任务,做好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监察室负责,各处室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涉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实施

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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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突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这条主线,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有效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制度等,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力争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覆盖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范围

(一)主要内容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指通过查找具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认证发证、监督检查和人、财、物管理权限等重点岗位存在可能影响廉政建设、酿成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性强的处置措施,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岗位廉政风险的目的。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各处室的行政、业务工作,通过计划查找、风险定级、措施防控、评估优化“四个阶段”,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社会环境等“四类廉政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岗位风险分布范围和主要表现形式:

1、行政许可类。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相关产品和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无法定依据擅自设定行政许可。

(2)收受索要好处。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利用职权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乱收费。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不依法公布收费标准、违反标准收费,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4)违反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或工作流程,或随意简化审批手续,导致不应许可的给予许可;超出法定(或承诺)时限实施行政许可。

(5)行政干预。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情况下,因行政干预给予通过审查或予以发证。

(6)资料档案管理不力。对企业申报资料档案管理不善,造成资料档案资料缺失或损坏,或违法泄露申请人商业或技术秘密。

(7)不作为。应当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而拒绝受理,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不发给书面凭证。

2、行政处罚类。执法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超越权限。超出监管职责范围,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2)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额度。

(3)办假案、人情案。利用捏造证据的手段办假案;基于人情原因或收受请托人好处办人情案。

(4)案件证据不足。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未坚持证据穷尽原则或未按照规定取证,遗漏主要证据。

(5)不遵守办案纪律。向当事人泄露案情,或在办案过程中索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充当“保护伞”等。

(6)行政不作为。对投诉举报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7)案件查办内部运行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受理、登记、呈报、初核等案件办理流程。

3、监督检查类。在监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

(2)食品药品抽样覆盖面未达标,未按上级要求抽样。

(3)对投诉举报不作为,或在处理申诉、调解纠纷过程中因收受好处等原因显失公正。

(4)对监管中发现的该立案的案源线索不登记、不上报、不移送稽查部门核查处理。

(5)当事人要求回避而未回避,或应当主动回避而未提出、未回避。

(6)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4、人事教育管理类。在人事教育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干部考察、任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违反有关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擅自改动原始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材料转递丢失或泄密。

(3)违反人事纪律,擅自泄露、传播、扩散干部人事推荐、考察、任免等相关信息,私下许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

(4)不严格执行关于出国(境)考察有关制度,或工作中出现失误。

(5)年度考核不严谨、不细致,等级确定不正确、档案材料不准确。

(6)强制企业或个人加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会员或行政管理相对人乱收费、乱摊派。

5、财务资产管理类。在财务资产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设置帐薄、科目混乱,记载不实。

(2)收费不开票据、多收费少开票、截留挪用规费会费,或在资金补助、结对扶贫中收受好处。

(3)购置大额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4)分配资产时,不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

(5)在公费接待、外出考察等工作中,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

6、综合事务管理类。在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1)机关办公楼修缮、维修,以及信息化建设、办公用品购置不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违规操作。

(2)违反印章、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

(3)车辆管理不严,公车私用或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4)档案资料归档立卷不及时、不准确,档案和收文管理不规范。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范围和对象包括局机关各处室(支队)和全体干部职工。市局直属单位及系统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方法步骤

(一)风险查找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计划,进行宣传发动,查找风险点,保证廉政风险查准、查全、查深,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1、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自觉参与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来,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重点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

2、查找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突出个人岗位(包括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三个层次”)和处室岗位,采取自我查找为主,互相帮查、领导点题和组织评查为辅的方法找出廉政风险点,结合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执法检查、干部考察等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

岗位风险类别:

(1)个人岗位:一是领导岗位风险。局领导干部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二是中层岗位风险。各处室(支队)负责人重点查找自身在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证发证、监督检查、人事教育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综合事务管理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权限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三是一般岗位风险。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重点查找在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证发证、监督检查、人事教育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综合事务管理等具体操作流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2)处室岗位:各处室(支队)对照职责定位和行使的权力,结合人、财、物等行政管理事项和监管执法事项,查找在本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二)风险定级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对每个岗位查找出来易产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进行甄别、筛选、评估,报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可能发生频率,岗位廉政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1、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以及行使处室(支队)负责人职权、具有具体事项决断权的中层岗位。二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证发证、监督检查及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职责的岗位。三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基本不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及认证发证职责,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限的岗位。

2、处室廉政风险: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处室:主要是指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认证发证职责的处室和实际履行人事教育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重要内部职能的处室。二级廉政风险处室:是指与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认证发证、人事教育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职能有关联或者部分行使相关职能的处室。

(三)实施防控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防控模式,按照“风险查到点、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要求,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防控措施的分级管理。一级风险主要采取建立制度、重点督查,由局领导(或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风险所在处室负责人分级负责实施防控;二级风险主要采取完善制度、定期检查,由风险所在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负责实施防控;三级风险主要采取落实制度、适时提醒,由风险所在处室负责人实施防控。

2、防控措施的主要任务。

(1)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对风险点予以登记汇总,并实行集中管理。

(2)明确风险自我防范责任。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明确岗位廉政风险,落实自我防控措施和防范责任。

(3)编制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岗位职责,针对查找出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行政、业务事项,按照事项运行流程,明晰各风险点,界定岗位权限,编制成直观、形象的图表,实现对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表现形态的全方位掌控。

(4)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整合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使监督制约机制延伸到行政、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以岗位廉政风险为点、以事项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共性防控机制。完善党委议事和重大事项决策、政务公开和岗位责任考核等制度。研究建立完善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健全个性防控机制。主要是根据监管职能和行政工作重点,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规范;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技术监督标准及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强化人事教育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党纪党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分析机制。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分析廉政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及时发现廉政隐患。

(四)评估优化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运行的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估考核,根据评估情况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作进一步优化。

1、评估内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评估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风险查找、措施防控、优化推进及取得成效等内容。

2、评估办法。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评估,评估工作可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一并进行,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3、循序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通过年度评估,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优化,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循序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办公室风险防控范文5

一、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市纪委的要求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强调了预防腐败这一工作主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创新点是将管理学理论引入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建立起科学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通过识别风险,综合利用现有的制度和措施,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实现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运作,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党风、政风、干部作风的全面优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我市招商引资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围绕部门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监控加以防范和解决,及时发现和防控各类风险,真正起到关心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作用。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招商局党组、局班子、机关各科室。重点是掌握事权、人权、财权的部门。

四、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要有计划、分步骤、重实效地推进落实。主要实施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廉政风险自查

1、成立招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民主生活会,集中宣传市纪委、监察局《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市招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

3、采取“重点找、自己提、组织点、群众帮、集体定”的方式,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机制。(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依据个人所担负的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重点从组织人事,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使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等方面,分析并查找可能引发自己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廉政风险点。(2)通过全体干部座谈、分管领导把关、单位党组班子讨论签字后,统一填写《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并在党政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3)领导班子要对廉政风险点自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控措施不彻底,应付了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分析查找,直至通过为止。

(二)第二阶段:廉政风险评估

由于各科室具有职能广泛、岗位多样、结构复杂等特点,只有科学评估廉政临险责任等级,才能及时处理临险问题,降低廉政风险系数,增强防控能力。各科室要按照廉政风险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将风险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编制廉政风险识别目录,在党政网或公示栏公示。

(三)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

把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风险点以及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修订和完善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制度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加强廉政风险的监控。制定出来的预防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工作程序及流程图,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第四阶段:廉政风险监管

1、廉政风险点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涉及事项重大,出现问题后果十分严重,情况十分紧急的问题,定为a级。如:重大招商引资事件查处、重大资金的使用和调整任用各级干部等。对a级,由局党组承担责任并重点监控。对涉及比较重大事项,出现问题后果比较严重,情况比较紧急的问题,定为b级。如:违犯审批程序和、失职渎职等风险点。对b级,由局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并重点监控。对涉及一般常态事项,出现问题严重,情况紧急的问题,定为c级。如:服务规范、举报等风险点。对c级,由各科室负责人承担责任和重点监控。

2、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办法,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干部不定期进行考核,将每名干部职工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对拒不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力的各科室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如继续整改不力,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分管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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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谯城崛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是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部门和党员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主动性,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找准廉政风险点。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要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

三是完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四是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是认真组织“回头看”。在对2012年试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查不足、找差距、定新点、再完善、保实效,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家找、大家评、大家防,确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为今年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工作打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

(一)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

对照法律法规的机构“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确定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行使的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对职权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保障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

(二)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

围绕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在岗位职责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点;在业务流程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或行为失范的风险;在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建立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单位内设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同时,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对重要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业务流程图,确定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制度落实。

要着眼于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承接与办理分离;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行政问责制。

(四)加强公示公开,推进科技防控。

要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各类单位内部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优化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单位内部行使人、财、物管理等权力的廉政风险防控。

(五)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建立评估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认真督查各股室单位、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对落实防控廉政风险要求不到位而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把局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实效。

四、开展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8月中旬)

根据区印发的《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要妥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查找风险点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紧密结合本部门和本人的实际,突出重点,围绕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三个方面,分三个层次,有选择有重点地查找廉政风险点。

1、查找领导班子风险。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具有高风险业务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2、查找股室(所)风险。针对人、财、物、事和执法执纪等重要岗位,股室(所)负责人组织股室(所)全体人员对照职责,查找本股室(所)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3、查找岗位风险。各股室(所)负责人首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全面查找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宏观分析,微观查找,认真研究工作流程和各个节点,查找有关工作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

认真制定并公开“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找出来的岗位、股室(所)和领导班子风险点要经过局领导班子审核把关,由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进行登记汇总和建立台账,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中领导班子和重点股室(所)主要负责人风险点,于9月9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10日报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制定防范措施和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各股室单位、乡镇(街道)财政所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认真落实执行环节要求的前期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个人岗位风险由在岗人提出具体防范措施,以统一表格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以辖管党支部审核,并报局党总支备案。股室(所)风险防范措施由本股室(所)集体研究制定,由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防范措施分别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制定,由局主要领导把关。其中局领导班子、股室(所)主要负责人防范措施,将于9月12日前报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按照执行环节中廉政风险前期预防、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的办法,组织对审核后的防范措施进行实施和监控。由局统一建立监督监控信息平台和台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局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中要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主要风险清晰、防范措施有针对性、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力度进一步加大、整体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达到“以廉促政”的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评估阶段(11月下旬)

1、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机构是否健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得力、制度建设是否完善等。二是效果是否明显。包括群众、群众投诉和违纪案件查处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三是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评价情况。包括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提高,是否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等。

2、考核评估方式。在党员干部个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局领导小组通过信息监测、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六)修正完善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下旬)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修正风险内容,完善工作措施,进入下一个工作周期,进一步扩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的影响和作用。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列入日常议事内容,股室(所)主要负责同志要从实际出发,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方案》,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防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