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红楼梦结局范例6篇

新版红楼梦结局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1

影视剧作为一种全新的文化传播形式,必然具有商业性、大众性和娱乐性的特征。近些年来,为迎合高收视带来的高收益,降低新剧本创作带来的风险,许多影视剧创作者开始翻拍经典,拍摄了众多的名着改编题材影视剧,例如以金庸同名小说改编的《笑傲江湖》(2013)等。在电视荧屏狂轰滥炸的包围下,我们不得不对这种形式的名着改编进行审视。随着电视剧领域市场化的深入,影视剧创作逐渐显示出脱离精英化趋向娱乐化的趋势。刘彬彬在其《中国电视剧改编的历史嬗变与文化审视》一书中曾提出,当前的电视剧改编应归纳为三类:“照编法”、“整编法”和“创编法”。“创编法”电视剧比较着名的比如《康熙微服私访记》系列,《宰相刘罗锅》等,虽为“戏说”,却是大众文化的优秀产物,传播健康向上的大众审美。“创编”虽有戏说的成分,但这不代表所有脱离原着精神的戏说作品都有艺术价值,这需要我们区别对待。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着之首,历年来不乏对其进行的改编,无论是电影、电视剧还是戏曲,都演绎出了対《红楼梦》不同的审美。为更全面的分析影视剧改编过程中的得与失,笔者选取了影视剧改编中最经典的87版《红楼梦》和2010年的新版《红楼梦》为比较研究对象,试图从经典入手,观照当代影视剧改编中的不足,窥见名着题材影视剧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87版《红楼梦》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组织摄制,由王扶林担任导演,吸收众多红学家的思想精华,历时三年拍摄完成。在内容上,87版红楼梦仅选择以曹雪芹所着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为蓝本,创作了电视剧的前29集,而后7集则是根据前八十回中曹雪芹所着的伏笔、脂砚斋的点评以及众多红学家对《红楼梦》后四十回内容的研究进行创作的。导演王扶林将主流思想及个人的创作风格与《红楼梦》的电视剧改编相融合,创作出了既符合时代要求又具有精英文化色彩的电视剧作品。在演员选定上,87版《红楼梦》更是举全国之力,创大规模海选的先河,这些经过层层筛选后的演员,在电视剧播出后,因他们深入人心的形象得到观众的一致认可。87版红楼梦凭借优秀的创作思想和演职员的共同努力及卓越的后期制作,成为观众心目中《红楼梦》的影视剧改编中不可超越的经典。

新版《红楼梦》在创作风格上沿袭了李少红导演唯美的创作风格,力求展现一种浪漫高雅的诗意景象,这也是整部电视剧最突出的特色。众所周知,小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先生的古典名着,全书一百二十回,学术上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前八十回为曹雪芹先生所着,后四十回遗失,现今流传的《红楼梦》小说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而高鹗所续后四十回,历年来为红学家争论的热点,虽未能尽如人意,但基本上继承前八十回的悲剧精神。并且历代续作版本层出不穷,唯高鹗所续后四十回流传至今,可见高鹗的续作同样具有艺术价值,需要进行辩证的阅读分析。所以在进行影视剧改编的过程中,版本的选择就成了首要问题。87版《红楼梦》只选用了由曹雪芹先生所着的前八十回,并且前八十回的内容也有一定的删改。突出的删改情节有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宝玉梦游太虚幻境、颇有文采的“海棠诗社”以及与秦钟相关的章节等。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和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内容的影视表达需要借助一定水平的特效技术,但在当时八十年代的影视剧制作条件下,电视剧制作还不具备这种先进的技术,并且这些章节的浪漫主义风格有悖于八十年代我国总体的历史环境。另外,有关秦钟的章节也被认为涉及以及封建的文化糟粕,自然为当时的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但最可惜的删改内容莫过于“海棠诗社”———“海棠诗社”的有关章节是大观园最繁盛时期的章节,也正处于林黛玉文采诗情的顶峰时期。“海棠诗社”的内容最终还是因资金和技术等因素被迫撤出了电视剧的拍摄计划。但对于87版《红楼梦》,最为观众期待和关注的还是他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解读。87版《红楼梦》抛弃高鹗所着的后四十回,采用了众多红学家的研究成果,在结局的安排上有了大幅度的调整。在高鹗所着《红楼梦》后四十中,探春远嫁镇海总制;黛玉听闻金玉成姻,焚稿断情悲痛而死;金玉成姻是贾母等人在宝玉疯癫的情况下施掉包计所致;宁府虽遭抄家流放,但最终两府却是“沐皇恩贾家延世泽”的大团圆结局;而宝玉最终是在中魁之后随僧道出世。而在87版《红楼梦》中,探春是作为北静王的义女远嫁和亲的;黛玉是梦见宝玉客死他乡伤心惊惧而死的;金玉成姻是奉元妃旨意而行的;荣宁两府最后落得满门抄家,家破人亡;宝玉在被救出铁槛寺后归于“白茫茫厚地高天”的精神放逐……这些情节都与高鹗所着后四十回有较大差距。编剧周岭先生曾说,87版《红楼梦》是“根据人物发展、情节推进的自然逻辑,根据原着前八十回正文的伏线,根据现在能看到的脂砚斋批点的版本,根据《红楼梦》学术界多年研究成果,尽可能合理地把八十回以后部分构想出来。

黛玉“焚稿断痴情”的缺失,使得87版《红楼梦》还是使观众觉得若有所思。可见,忠实于原着,不仅仅在乎他的内容,还要重视继承原着中深刻的民族文化,不能将名着的影视剧改编视作一场学术盛宴,太过追求学术研究还是会脱离群众的审美要求,得不偿失。相比之下,2010版《红楼梦》在内容上相对于87版《红楼梦》更加符合原着的内容设置,但缺少了87版《红楼梦》对原着的思考与探索。2010年《红楼梦》完整地采用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第1版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为实现影视剧整体的情节紧凑与连贯,只在少数情节上略作调整。李少红也曾指出她的拍摄原则是“只有删减,没有杜撰”。2010年版《红楼梦》一经上演,被许多红学家赞为是“非常忠于原着”的影视剧改编版本。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对比87版《红楼梦》与2010版《红楼梦》的结尾之后,观众更加倾向于老版《红楼梦》对结尾的诠释,认为这其中蕴含着众多红学家的智慧,更加贴近曹雪芹先生对《红楼梦》的结尾。新版《红楼梦》这种照搬原着的方式不免使观众产生肤浅之感,并且高鹗所着后四十回中的大团圆结局确实不符合曹雪芹先生在前八十回中的描述,从这一方面来看,新版《红楼梦》对后四十回的解读确实缺乏学术上的深度思考。何为名着之“忠诚”?刘彬彬在《中国电视剧改编的历史嬗变与文化审视》中,对“忠实于原着”的内涵有具体的界定,即“忠实于改编者对原着的题旨和灵魂的正确理解,忠实于原着主要人物的精神气质和意蕴指向。对于从长篇小说到电视连续剧的改编来说,还应忠实于电视连续剧所特有的审美规律。”另外,改编还应当忠实于改编者的审美风格与创作意向,使作品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同时,赋予其时代的生命活力,以此促使改编题材影视剧的长盛不衰。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2

关键词:红楼梦 仿书 价值

一、《红楼梦》仿书界定

仿书不等于续书。续书是指作家以某部小说为参照系,借用被参照小说中的人以及与其相关者,按照小说情节发展的逻辑,接着该小说重新续写,续书的特征在于“续”。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讲到:“尤其是在语言、结构诸方面要具有原著‘神韵’,人物背景虽然与《红楼梦》不同,而‘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我们认为,仿书则是作者出于对某部典范作品的偏爱和欣赏,通过对典范作品的题材、内容、形式、风格乃至艺术构思的摹仿。创作出与之在以上诸方面相近的作品。其特征首先在于“仿”,而不要求作品之于被仿作品有着时空和内在逻辑上的前后联系。出对文本的尊重,尽管依照形貌上程度不同的摹拟称为“仿书”,但因为作品本身是依据自己的方式来陈说的,是独立意志的载体。其次,仿书本质上是一种再创作,它不是作家的一种机械模拟,而是仿中出新,重新赋予所仿的叙事对象以新的生命,新的特色。所以,我们在研究时就不能按部就班、按图索骥。

二、仿作概况

《红楼梦》仿作蜂起在道光年间,至今为止仿作的作品据一粟先生统计有23种。少数仿书如《花田金玉缘》、《水石缘》及《梅花梦弹词》经过今人辨析,认为并不属仿书之列,而一些未被前人所关注或漏选的仿红之作也相继露出水面,《新红楼梦》、《风月鉴》、朝鲜发现的汉文仿红小说《玉楼梦》、《九云记》,97年第3辑的《红楼梦学刊》按一粟体例增补了《绣囊记》、《芸兰泪史》两部仿红作品,共计29种。对于红楼梦方做的考订,应该有一个上下限,从鸦片战争前后到清末民初。经过检索就这个范围,《红楼梦》仿书主要书目如下:

1、《青楼梦》(一名《倚红小史》),[清]慕真山人(俞越)著,潇湘侍者(邹|)评。《青楼梦》目前存三种版本皆为六十四回本:《绘图绣像青楼梦》巾箱本,光绪乙末冬月(1895)上海书局石印,共八册;《青楼梦》,共十册。首页有“杨州陈恒和书林左卫街”印,背页则有“申报馆仿袖珍板印”字样;《绘图青楼梦全传》,亦为巾箱本,共六册。

2-3、《一层楼》与《泣红亭》,因《一层楼》与《泣红亭》属姊妹篇,故而合力说之。《一层楼》三十二回,《泣红亭》,二十回,均为尹湛纳希著。

4、《花月痕》,魏秀仁(1818-1873)著,一粟《红楼梦书录》中讲到:“题“眠鹤主人编次,栖霞居士评阅”。五十二回。光绪十四年(1888)刊本。

5、《品花宝鉴》,[清]陈森撰,六十回。道光己酉(1849)幻斋刊本。石函氏自序,卧云主人题词。1913年石印本改题《燕京评话录》,又一石印本改题《怡情佚史》。

6、《海上花列传》题“云间花也怜依著”。六十回。光绪二十年(1894)石印本。首光绪二十年自序。

7、《九尾狐》,评花主人著,有社会小说社排印本。刊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宣统二年(1910)间。有戊申(1908)九月灵岩山樵序。

8、《九尾龟》章回小说,张春帆著。十二集,一百九十二回。光绪三十二至三十四年(1906-1908)点石斋刊第一至第六集;宣统元年至二年(1909-1910)刊第七至二十集。此书有人续至二十四集。

9、《绘芳录》,又名《红闺》,题西泠野樵著。八十回。光绪四年(1878)上海申报馆仿聚珍版本。卷首自序题“时在光绪戊寅(四年1878)嘉平月中旬,始宁竹秋氏自志于邗上梅妍寓楼之南轩”,据次知作者竹秋氏是浙江上虞人,寓居扬州(邗上)。

10、《女娲石》,三十二回。海天独啸子著,洞亚编辑局铅印本。甲卷印于光绪三十年(1904),乙卷印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带有明显近同于《红楼梦》尊女抑男之思想,叙爱国女子金瑶瑟为争取女权斗争的故事。

11、《情天恨》通俗小说。题“顽石”著。光绪三十一年(1905)新学社刊。

12、《梦影缘弹词》,苕溪爨下生(郑贞华)撰。四十八回。光绪二十一年(1895)竹简斋石印本。首道光二十三年(1843)自序。此书形式上写的是求仙的故事,复杂冗长。

13、《快心录》:山石老人撰。十四回。精抄本。首自序,次小仓山房评,次题词。小仓山房评:“此书仿‘红楼梦’之作也。”作于咸丰十年(1860)至同治四年(1865)间,伪托“乾隆辛卯[1771]年镌”。

14、《新泪珠缘》:天虚我生撰。八回。宣统二年(1910)上海群学社铅印本,原载光绪三十三年(1907)“月月小说”第19至24号。接“泪珠缘”第六十四回。

15、《琴楼梦》:樊增祥撰。一回。民国三年(1914)上海大共和日报社石印本。

16、《海上尘天影》,又名《断肠碑》。六十回,清邹|撰。原题“梁溪司香旧尉编”。光绪三十年(1904)年付梓石印时复名《尘天影》,并冠“海上”字样,汪涛序。正文前有作者及汪畹根之书信诗作等。

17、《九云记》。1994年1月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无名子著、江淇校点。它以朝鲜李朝时期金万重的《九云梦》为基本创作框架添删而成。主要写奇才卓艺的年轻书生杨少游的宦途得意,以及他与8位女子恋爱的经过。

18、《玉楼梦》,朝鲜南永鲁著,村焕文堂刊四卷二十回本。藏大连图书馆。啸花轩刊十二回本,封面题《觉世姻缘玉楼春》,疑是原本,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二酉局刊本,二十四回,不分卷,坊间重刊啸花轩本。

19、《风月鉴》十六回,清吴贻先撰,末卷有寄男方钰跋。吴贻先,字荫南,号爱存,疑河南光山县人(自序后有章日中州弋阳吴氏)。北京图书馆藏有嘉庆刊本,又有钞本,浙江图书馆收藏。与《红楼梦》的别名《风月宝鉴》相关。

20、《新红楼梦》。此书全二册,系言情小说,署孽缘君著,四十八回。只著有《新红楼梦》一部。述说留东男学生又芦与京都名妓曼仙与黄歇浦所之女伶赛文君错杂的故事。

21、《镜花缘》,一百回。李汝珍撰。北大图书馆藏原刊本。枣帘闲笔序。李汝珍字松石,号松石道人,人称北平子。大兴(今北京市)人。以武则天时期为背景,全书充满了对女性的赞美,同时也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

22、《泪珠缘》,四集六十四卷,陈栩撰。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杭州萃利公司排印本。署“天虚我生”。古今小说评林:“若《泪珠缘》,直是模仿‘《石头记》’而已,自己并未出何种新奇意思也”。

23、《风月梦》,三十二回,又名《名妓争风全传》清“邗上蒙人”撰。首道光二十八年(1848)邗上蒙人自序,作者系扬州人,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八年或稍前。有清光绪十年(1884)上海江左书林校刻小字本、光绪十二年(1886)刊小本、上海申报馆活字本等。反映了清代社会的腐败。当 属邪狭小说之列。

24、《蜃楼志》,二十四回,有嘉庆九年(1804)、嘉庆十二年(1807)刊本,题“庾岭劳人说”、“禺山老人编”。首罗浮居士序。小说继承了《红楼梦》写实主义的创作传统。表现了政治腐败、吏治黑暗、世风浇漓、社会动荡的清代社会。

25、《瑶华传》,十一巷四十二回,清丁秉仁撰。道光二十五年慎修堂刊本,题“吴下香城丁秉仁编著”,“茂苑尤夙真阆仙评”。首嘉庆十年武林冯瀚序,又四年九年十年幼夙真等序,八年自序。此书以反笔描摹《红楼梦》,试图标正立统,但行文处处可见仿红之迹。

26、《儿女英雄传》,一名《金玉缘》,四十回,题“燕北闲人著”。光绪四年(1878)聚珍堂活字本。与《红楼梦》是同源异流的关系”。

27、《兰花梦奇传》,六十八回。吟梅山人撰。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海文元阁石印本。首光绪三十一年烟波散人序。光绪二十九年(1903)上海鸿文馆石印本,题作“支那儿女英雄事”,同年竹西外史序,全同。是晚清一部写婚姻悲剧的白话小说。

28、《绣囊记》。俞天愤著,无双热评,上海《小说丛报》社民国六年(1917)初版,上海中原书局民国二十五年(1936)重版。全书共十二章。其书总评:“此篇行文,全学着《红楼梦》其叙人姓名也,都有寓意”。这本书总评讲共有四处学习《红楼梦》。

29、《芸兰泪史》。26章,标目新颖,如“一、悼兰;二、怜才;三、折芍……”。此书王铎所作,其夫喻血轮作有《林黛玉笔记》二卷,民国七年(1918)上海广文书局铅印本录《芸兰日记序》如下:……内子王铎,颇能读书……复撰就是书,悲欢离合,情节离奇,写儿女情怀”。经赵建忠考证当属《红楼梦》仿书。

三、仿作者的态度和我们的态度

长期以来,人们对《红楼梦》仿作评价不高,认为它是“东施效颦”,在我们看来,以试图摆脱《红楼梦》原著的限制,转而以《红楼梦》为范本展开相对独立的小说创作出的仿红之作较之“狗尾蛇足”的续作要出色得多,但成就依然相当有限。再创作人是希望以自己之手曹雪芹之风骨来表达故事的,既然要旧瓶装新酒,那么源与流的问题如何解决,当他们婉曲的诉诸于自己作品时,则在特定心态,环境等等因素的限制下导致产生了不同的仿作态度。影响了故事的陈述方式。如果仅从外貌求之,必至摹其腔调,袭其字句,拘而不化,所以更重要的是继承原著精神,才能由“形似”而“神似”。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自己对续红、仿红作品评价不高,但一些国外汉学家对它们的态度却颇不寻常,对于渴望了解中国人心态的外国人来说,他们对《红楼梦》仿作了兴趣,是可以理解的。从小说发展史的角度看,《红楼梦》仿作者们以一种特别的“接棒”形式把原著所取得的成就接传下去,从而延长了《红楼梦》的艺术生命。郭像适先生在《鲁迅论

四、仿书在文学史上地位的界定

尽管《红楼梦》仿书家竭力追摹曹雪芹,仿作毁誉参半,但结果并未超越其构建的《红楼梦》艺术境界。作为《红楼梦》之后的余波,《红楼梦》仿书仍然是清代白话及文言小说界和其他文学形式领域的一个重要群落。最终以其连贯而趋同的艺术风格而成为一个重要的小说流派,成为清代白话及文言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于这些仿作,我们应打破偏见,跳出单纯与原著比较的小圈子。如此方有益于理解它们的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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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刘相雨,走出大观园的探春――论兰花梦齐传中的松宝珠,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3)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3

出版社:海燕出版社

推荐人:本刊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推荐指数:

最近大概是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组选秀活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缘故,各电视台也顺势不断重复播放经典版本的电视剧《红楼梦》,关于《红楼梦》的人和事总在眼前、耳边萦绕。由于《红楼梦》重拍所引起的话题,使我再次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有人说,如果这本书你没有看上十遍,就不能称为真正的看过。其实,三遍过后,便能体会其中滋味了。

一般人在看第一遍时,大都是在小时候,看的大都是故事情节,第二遍,欣赏的则是细节的描写,到了第三遍,就可以琢磨出里面的玄妙机关了。

《红楼梦》写的是一个贵族由繁荣走向衰败的故事,是一个悲剧,但是这个悲剧不在于贾府的衰败,而在于里面大观园生活的破灭,宝玉理想的破灭;《红楼梦》也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百科全书,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红楼梦》也是一部浪漫主义作品,其中倾注了曹雪芹先生对于女孩子以及其向往生活的全部幻想。

为什么要看《红楼梦》呢?为什么要喜欢《红楼梦》呢?记得周星驰的电影中他与菩提老祖的经典对白:“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喜欢就是喜欢,这是一种感觉,一种缘分,而许多人和《红楼梦》的缘分是天生的。

有的人喜欢宝黛爱情的纯真浪漫。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

有的人喜欢大观园里的女孩子们。不论是多愁善感的黛玉、聪明世故的宝钗、娇俏任性的晴雯,还是美丽可爱的湘云,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挚爱的红楼女子。她们曾经生活在“偶结海棠社,夜拟题”这种一片繁华似锦的温情氛围中,可是后来各自的不幸遭遇又让我们辛酸感叹!

有的人喜欢研究文字的巧妙。“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说的是迎春的结局。世界上哪种文字能在如此短的字里行间译出这句中的深刻含义,而且要这么短,有押韵,有典故,有影射,有谜语(子系合为孙),有情节,有结局。

有的人只是喜欢一种感觉。每次看,都能看出新的东西: 每次看,能找出新的感觉。

每个人心中都有―部红楼梦,喜欢它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选择课外书籍,要有趣味性

选择课外书籍,要有趣味性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4

关键词: 居处布局原则 红楼梦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是一部基于大量论证和比较之后得出的理论,是迄今为止中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仍然值得借鉴的理论。费老在书中大量引证《红楼梦》中的例子形象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本文用第七章“居处的聚散”的有关理论研究《红楼梦》中的居处布局原则。

一、居处布局理论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的第七章,在谈论居处的聚散问题的时候,首先提出一种方法,以人和人的空间距离推测他们的社会距离,尽管这种方法并不是绝对准确,但依然不失为一个方便的门径。从此种角度观察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可以分成三个步骤:第一步,看这基本三角本身父母子之间的区位关系;第二步,看和这基本三角共同居处的人物;第三步是看和它相近居处的人和它的关系。

第一步,基本三角的区位。费老认为研究家庭里各分子的居处关系最简捷的方法便是绘制住宅内部结构图,这张图可以反映出个人的行止轨迹。根据行止轨迹说明夫妇关系。在中国,妇人的领域是门限之内的世界,这样同门外的丈夫便如同两个世界,这被称之为“阃德”。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夫妇之间感情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亲子关系的变化更多,他们不可能永远保持亲密关系。孩子幼儿时期,同母亲的接触是受着生理关系的限制。中国传统上层社会通过雇佣奶妈以提高存活率的方式导致子女同母亲的隔离。孩子渐渐长大,从生理性的断乳到社会性的断乳,母子的关系逐渐疏远,空间距离增大,孩子开始渐渐向着父亲的世界迈进,这里的孩子往往指的是儿子,他们希望得到父亲的认可和赞扬,因而不断努力,不舍地抛弃自己以前无秩序的混乱初期,走向理性。

第二步,地域团体的基本单位。父母子所形成的家庭,常常是地域上居处共同的团体的基本单位,但并不是唯一,在英文中,父母子三角结构是family,而地域团体的基本单位是household。地域团体的大小多少是和经济基础有关的。在狩猎社区中,最小的单位可以是两个人,在农业社区中,最大的单位可以是上千人。居处在一起的社会单位,要经营同一的生产事业,在一个共同的账上支付他们日常的费用,用一个灶煮他们的食料。

在《乡土中国》中,费老谈到,我们乡土社会中的家其实是个连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这两轴都因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也就是法和礼是维持事业社群延续的主要力量,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私情。在社会事业的继替过程中,是以传统经验而行的,所以这种地域团体最重视的便是礼法,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传统累积的经验,人们保持对礼法的敬畏感,一代代通过教化传承下去。一旦礼法不能维持正常的地域团体运行,此团体便必然会走向崩溃①。

第三步,子女成家之后和父母老家的区位关系大体形成了两种,从父居和从母居,而中国传统社会中大多数都会从父居。女子必须放弃原来的合作团体,结婚之后加入丈夫的合作团体。妻子往往会听命于丈夫的指挥,唯一可能的反抗是逃回原生家庭②。

二、《红楼梦》当中的居处原则

《红楼梦》是封建社会末期集大成的伟大作品,以费老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进一步观察《红楼梦》的细枝末节,可以看出这本书的细微之处所蕴含的中国传统社会大家风范及明末清初大背景之下的世间百态。本文仅以第七章《居处的聚散》(第一部分所论述的原理)简要分析《红楼梦》当中居处的布局原则及其内涵。

(一)地域团体以贾母为中心。

第三回,借林黛玉之眼,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典型的从父居地域团体。以贾母为中心,贾赦和贾政各构成了一个小的地域团体。贾赦为尊,居处为东,贾政为西。但贾赦的正房厢庑游廊皆是“小巧别致”,贾政的上房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耳房四通八达,“轩峻壮丽”。王熙凤的居处,在王夫人所居东边三间小正房后门大道的北侧。林黛玉同贾宝玉在贾母正房内的碧纱橱中。薛家人则居住在荣国府东北角小巧的梨香院,同王夫人正房的东院仅隔了一个角门③。

从距离贾母居处的远近看,可以归纳出几点讯息:第一,贾赦虽为长子,继承了爵位,但因其品性等原因并不像贾政能担负起家族的重任。贾母选择了跟随小儿子居住,故而,邢夫人也没有了长房长媳的当家之权。第二,贾母身为贾家孤雌纯坤的大母神,庇佑着儿孙们。真正给予儿孙以关爱的是王夫人。第三,在贾母心中,林黛玉同贾宝玉一样重要,极受宠爱,并不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弱质孤女。第四,王熙凤虽然是贾赦的儿媳妇,但是得到贾母的宠爱,掌握着荣国府管家之权。第五,薛家是客人,太近没有了隐私和客人的尊严,太远又不利于叙姐妹之情,所以一个独立又隶属于荣国府的梨香院是最好的安排。第六,至于西廊下的贾芸,宁国府后廊上的贾璜等距离贾母较远的子弟,要讨好宝玉,再三央求贾琏和王熙凤才能有事可做,勉强度日。

(二)大观园内的居处聚散所隐藏的信息。

从第十七回、十八回、三十九回、四十二回、七十四回,我们可以大致为大观园的各处院落画一幅简图。贾政等人行走的路线是潇湘馆―稻香村―蘅芜苑―怡红院;元春所走的路线是潇湘馆―怡红院―稻香村―蘅芜苑―大观楼;刘姥姥逛大观园的路线是缀锦阁――潇湘馆―秋爽斋―紫菱洲―蘅芜苑―秋爽斋―栊翠庵―怡红院;抄检大观园的路线是怡红院―潇湘馆―秋爽斋―稻香村―暖香坞―紫菱洲。

大观园虽然被称为“乐园”,但是为贾元春省亲所建,代表着皇权,又是由贾珍一手督办,贾政等男性题写的匾额,代表着父权。探讨大观园居所所隐藏的信息可以从两条线索入手:距离大观园世俗中心大观楼的远近和距离大观园乐园中心怡红院的远近。

1.同大观楼的远近

距离正殿大观楼最近的地方便是蘅芜苑。第十五回又描述其开间数同怡红院一样,都是五间。从皇权的角度看,元春更属意于薛宝钗做宝玉的妻子。此是从整个家族的利益考虑,而不是出于个人的好恶。第二十八回元春赏赐给宝玉和宝钗的端午节礼一样则更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其次是怡红院。此处作为大观园水流的起始和终结的地方,无疑占有统领地位。怡红院前蕉棠两植,最初的名称为“红香绿玉”。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出,“红”代指薛宝钗,“绿”代指林黛玉。这都代表了作者取兼美之意,林黛玉同薛宝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但元妃将其改名为“怡红快绿”又进一步赐名为“怡红院”。将二者并重,改为了一者独大,很明显地展示出作为皇权的决定性作用,元妃很清楚地明白,从整个贾府的大局利益考虑,薛宝钗更能胜任贾府未来女主人的角色。

2.同怡红院的远近

怡红院作为大观园乐园的中心,是有所依据的。脂砚斋评论宝玉为情榜之首。宝玉的爱,是一种博爱,是超越性别和物种的,其余的女儿皆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怡红院作为宝玉的居所从这一点上是可以作为乐园中心的。

潇湘馆是距离怡红院最近的地方,也是朝圣的第一站。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是同宝玉一样,超越众位姐妹的。从之后元妃打赏龄官、赞扬《杏帘在望》看,她应该是喜欢林黛玉多过薛宝钗的。其次为秋爽斋。秋爽斋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发挥了巨大作用。它的晓翠堂和缀锦阁被作为摆宴的场所,说明了秋爽斋不仅可以成为探春私有的空间,而且可以成为公共空间。从侧面反映出探春的品行及其作为“理”的代表的重大作用。

三、《红楼梦》中居处布局原则所体现的人物关系

(一)王夫人和众儿女。

王夫人作为贾政的正妻,是荣国府的女大家长,除此之外,她还是贾宝玉、林黛玉等少男少女的保护神。虽然名义上,因为贾母疼爱孙子辈孩子,将其留在身边教养,但贾母毕竟年岁已高,真正担负起教养责任的其实是王夫人。无论是贾宝玉还是探春、惜春甚至是史湘云都承认过王夫人对于他们的关爱。

第一,王夫人和宝玉。第二十三回,贾政要嘱咐儿女们进园的事宜,王夫人将宝玉拉在身边坐下,其他人只是坐在下首的凳子上。第二十五回,宝玉下了学,滚在王夫人的怀里,王夫人用手满身满脸去摩挲抚弄他,宝玉还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说短④。第四十一回,宝玉饮酒,看到王夫人也要饮,便忙名人换了暖酒,用自己的杯子喂王夫人喝。

第二,王夫人对其他子女。王夫人不仅疼爱宝玉,对于庶出的贾环也一样疼爱。其他众姐妹也是围绕在王夫人身边才得到温暖与关爱的。王夫人给了探春管家的权利,让她实践自我价值,探春远嫁,她拾踵而泣。她为迎春悲凉的婚姻伤心落泪。她的所作所为众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第八十回,迎春归宁曾向王夫人哭诉:“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苦,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来,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⑤第四十九回,湘云与新来的宝琴评价贾府的事情就说道:“你出了在老太太跟前,就在园里来,这两处只管玩笑吃喝。到了太太屋里,若太太在屋里,只管和太太说笑,多坐一回无妨;若太太不在屋里,你别进去,那屋里人多心坏,都是要害咱们的。”

(二)不同等级的仆人有自己的位置,不可逾越。

跟着主子的大丫头和乳母能够进入主人的屋子,二等丫头只能站在门外听候差遣,婆子要更往外,小厮只能在角门候着。每个层级的仆人各有行动范围,不可逾越。第三回、二十三回都有描述在门外的廊子下面有很多丫头坐在那里听差。第五十三回,坠儿的母亲同晴雯和麝月辩驳,麝月回她的话中道:“嫂子原也不得在老太太太太跟前当些体统差使,成年家只在三门外头混,怪不得不知我们里头的规矩。这里不是嫂子久站的,再一会子,不用我们说话,就有人来问你了。”第五十三回,芳官儿的干娘急于表现,跑进屋来服侍宝玉喝汤。晴雯等连忙大喊出去。小丫头们说:“我们到的地方儿有你到的一半儿,还有一半到不去的呢;何况又跑到我们到不去的地方。”其余婆子们也嘲笑他⑥。

类似的例证在文中还能找到许多,皆证明仆人之间因等级而分明的界限,是不容逾越的。但是像贾府这样诗礼之家,对待仆人也是有其法礼之外的人情一面。第一,中国传统上层社会实行的奶妈制,服饰过少主的乳母是受到尊敬的,比一般的仆人要体面,被称之为“婢之贵者”⑦。宝玉的乳母李妈妈便可以随意进出宝玉的房间,训斥丫鬟。第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黛玉、凤姐儿等劝说的话也都是委婉而尊敬的。第十六回,贾琏的乳母赵嬷嬷向凤姐儿给自己的两个儿子讨差事,贾琏和凤姐儿亦是礼遇有加。第七十三回迎春的乳母聚赌,邢夫人斥责迎春,迎春说:“况且他是妈妈,只有他说我的,没有我说他的。”⑧

第二,第四十三回描写道:“贾府风俗,年高服侍过父母的家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体面。”⑨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孙子赖尚荣当上了七品知县,请贾母等人去喝酒,贾母、王夫人等都答应去了。赖嬷嬷替周瑞家的求情饶了他的儿子,凤姐儿也答应了她。第七十四回,凤姐儿向王善保家的建议不要抄捡薛宝钗的屋子时,说话的语气也很委婉。

当这种规矩和礼法被打破,大家不能各安其分、各得其所的时候,大观园便进入了一个“乱为王”的时期,也预示着其最终必将走向灭亡。

(三)子女成婚以后同原生家庭的关系。

《红楼梦》中是一个传统从父居的社会。女孩结婚之后,必须离开原生家庭跟随丈夫居住。贾母原为史家的人,贾代善死后,贾母成为贾府的最高权威。迎春误嫁给孙绍祖,孙家不放她回来,她亦不能够时常回家。探春的悲剧正是因为有着治世理家的能力,力挽狂澜,却因为其性别的限制而不能施展抱负。第五十五回,凤姐连赞了三声好,还说不知道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脂砚斋评论道:“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这固然是探春的悲哀,也是当时社会的局限。

(四)大观园的毁灭。

大观园虽是乐园,但它建立的基础是有淫邪、污秽不堪的会芳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人为的乐园必将最后走向毁灭。不可避免毁灭的原因是以绣春囊为代表的性成熟。绣春囊出自于无论从什么线索看距离中心都比较远的紫菱洲,由边缘向中心不断腐蚀,最后毁灭。这也证明了探春的那句话:“从外头是杀不完的,必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⑩

五、结语

《红楼梦》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富而好礼的王族世家,他们有着累积下来的百年家业及规矩。贾母作为一个孤雌纯坤的大母神,是家族的权威中心也是象征。众人依自己所处的位置有秩序地围绕在贾母身边。仆人们依自己所处的位置做事情,他们是主人的臂膀,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被主人尊敬的人,但一旦他们逾越愤进,越过道德的界限,便必然使得贾府陷入“乱为王”的境地,而建立在这个庞大的规矩习俗基础上的大观园也必然会最终崩塌。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47:50-51.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47:171-186.

③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24页.

④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225页.

⑤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813页.

⑥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575页.

⑦金寄水.王府生活实录.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第11页.

⑧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822页.

⑨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460页.

⑩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京:万卷出版公司,第897页.

参考文献:

[1]金寄水.王府生活实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

[2]冥飞.古今小说评林[G].上海:上海民权出版部,1991.

[3]欧丽娟.〈红楼梦〉导论[M/CD].台北:公开课.

[4]青山山农.红楼梦广义[G].味青斋,清光绪二十八年.

[5]司马迁.史记・冯唐列传[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

[6]西园主人.红楼梦论辩・探春辩[G].清.

[7]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J].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5

关键词:新《红楼梦》 原著改编 《红楼梦》

名著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也必定有它的局限性,而它之所以成为经典,必定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和精神价值,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名著改编剧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流传过程中已积累一定的资本,如名著的艺术成就很高、普及面广。在商业环境下,人们对名著改编的心理预期就能提高收视率,能得到更好的传播。但名著是在长期流传过程中被人们所理解、接受的,是读者参与再创造的过程,也承载着他们的审美理想,经典作品体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审美创造力。名著中已有很多的经典形象,如王熙凤、孙悟空、林妹妹等,这些是一个民族的记忆,在读者接受过程中已经具有独立的生命和一定的内涵。因此,如果改编没有体现原著的精神和艺术价值,没有体现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会引起广泛的不满,这样的改编随时光流逝也会被淘汰。忠实原著本身就存在争议,学界对它也没有明确的定义。成功改编过名著的导演谢铁骊这样说过四个“尊重”的内容:一是要尊重原著的思想内涵;二是要尊重原著的时代背景;三是要尊重主要人物的塑造;四是要尊重原著的艺术风格。①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尊重原著的时代背景要在原著时代背景与改编时代背景中找到平衡。尊重原著所处时代的制度、体制,对那个朝代模糊的制度可以加以创新,以便于读者接受。《红楼梦》与其他作品不同,其版本多样,本文首先对“原著”进行辨析。

“原著”辨析

原著:著作的原本(对译本、缩写本、删节本、改编本而言)。②《红楼梦》写作的时代动荡,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内容部分遗失,今天看到的版本之多使原著的概念模糊。现在《红楼梦》流传较权威的版本有庚辰本和程高本,《红楼梦》原著自身存在争议,续写本即使被读者接受,但已经无法复原原著,在这样的环境下以忠实原著为改编原则未免让人困惑。李少红所依据的版本是高鹗续写的120回完整版的,她忠实的是这本充满争议的续写本,这使得她导演电视剧之初提出的忠于原著即存在争议。影视是综合的艺术形式,除了文字写得明明白白的,其他都是依靠导演的理解、接受、创造,我们看到的是导演心中的《红楼梦》,导演的审美取向直接影响人物造型和电视剧的美学价值。因此,忠于原著的原则就显得无力,就决定观众不能完全接受。但影视有自己的规律,取材纸上,但不是照搬文本内容。尊重原著是指尊重原著的精神艺术价值,选取的版本就有争议,其表达的主旨也会有争议,接着整部剧的格局就会与读者理解接受的不同。然而,无论使用哪个版本,那些共同的主题和前面部分相同的内容是不会有争议的,尊重原著若把握好人们共同的情感,将前面无异议的拍好,仍然能拍成经典。尊重原著再不是完全按原著拍摄,而是给观众神似的感觉。

改编是否契合原著的思想内涵

尊重原著最主要的是体现原著的精神价值,后现论则认为改编不必忠于原著,大众文化时代改编也以犀利、夸张的风格为主,更注重商业化。著名演员严顺开说过:“你们(指改编者)既然有这样的创造力,把整个故事框架都颠覆了,何必还要取一个经典的名字呢!”③确实如此,如果表现不同的主题大可不必借用经典之名。还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改编名著就像是租人家的房子,房子是人家的,但住户可以布局。这话没错,不过,你要是一激动把人家的房梁给拆了,房东肯定和你急,就连周围的住户也会不满。④改编是导演对原著理解、接受、再创造的过程,会有创新也会有保留,要遵循一个度,要观众能体会到经典的魅力。

名著本身宽广的可阐释空间使其内涵无比丰富,对于《红楼梦》的理解,诚如鲁迅所言:“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⑤在长期的理解接受过程中,《红楼梦》的精神价值不断被发现,但特定时期,人们的期待视野不同。改编从清朝便有,最初是体现宝黛爱情悲剧,到“五四时期”改编主要体现反封建的思想。新《红楼梦》描述了原著的全部内容,通过导演的理解、接受、再创造,我们没有体会到这个时代导演想要明确表达的主题,也可以说包含了所有的思想,但这种“完整”没有把握好尊重原著思想内涵的度,会显得改编缺乏创造性,也会影响剧情的质量。剧中过多高速镜头的应用便是因为展示的内容与剧长不和谐,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这种忠于原著难免引起争议。

无论时代怎么变迁,《红楼梦》中体现的人类共同的“人性心理结构”和“共同美”会一直存在。对于没有深刻体会封建制度压迫的我们来说,要展现反封建的主题固然不合适,但其中写出的人们共同的情感应该是突出的重点。《红楼梦》中爱情悲剧、家庭悲剧、女子的悲剧一直能触动我们内心,而改编没有把握好这些。该剧在阴森的氛围的笼罩下,一切悲剧似乎是意料之中,不能带给人痛感,观众也无法体会到原著的悲剧精神。不同时代,读者有特定的期待视野,改编应该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阐释符合当下环境的主题,否则不会被接受。

改编是否符合原著的人物形象和情节

经典的人物形象是具有独立生命的,是一个民族的记忆,是在长期的理解接受过程中形成的,尊重原著就该尊重其中的人物形象。人物塑造成功的标准便是符合观众心中的理解。《红楼梦》中有很多典型,其中黛玉、宝玉、宝钗、王熙凤、贾母等尤其重要,改编不必将所有人物展现出来,重要角色也一定不能落下。新《红楼梦》中展示了原著中所有的角色,这种过度地按照原著拍摄,难免使电视剧变成简单地展示生活琐事的影片,反而会使原著的价值贫乏。影视与文本不同,在短短的片段里容纳的角色太多,必然变得繁杂,会使得交叉剪辑等过于平凡,观众看起来也显得忙碌。王熙凤的形象从刚见黛玉就存在争议,笑声怪诞及配乐的诡异,使其少了充满心计的味道,反而让人觉得完全无礼,没有人物形象鲜活的美感。其中人物年龄偏小是他们没法深刻体会《红楼梦》的重要原因,不仅看上去稚嫩,演员表演也显得做作、矫情,让观众心生厌恶。即使在商业社会,演员成本过高,但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应该保证剧情的质量。《红楼梦》自身就有巨大的张力,其内容之复杂让人敬畏,更何况不停地阐释,其内容的丰富,不是一般演员能领悟的,在角色选择上就该慎重。其中有换人,交代不明,使观众迷惑,也难以理解和认同导演的行为。

文字描述的只是人物的外表、性格,而电视剧是对人物全方位的展示,文字以外都是可以阐释的,但文字描述很清楚的,改编要慎重。新《红楼梦》中黛玉、宝钗的形象与文字描写的差异太大,原著中黛玉娇弱宝钗圆润,而剧中形象相反。剧中人物性格不够突出,小说中黛玉是孤傲、率直、刻薄的,但电视剧中的黛玉忧郁、可爱。黛玉与宝钗不同,黛玉总争口舌之快,宝钗能谦让、安静离开。剧中虽然也展示了刻薄的语言,但少了些厉害,反而给人亲密感。人物间的矛盾冲突不明显,尤其是宝黛之间的矛盾,从开始就不明显,就像小孩子闹闹,没有体现出深刻的思想矛盾,给观众感觉更多的是他们彼此认同。在形象塑造时,一定不能让观众明显感觉错位,要把握好改编的度,也要尊重原著中的人物性格,从读者角度看,对剧中人物的喜爱与对原著中塑造的人物的认同是矛盾的,如果观众感觉不像,即使喜欢也不能给予肯定。

改编要尊重原著的情节,作家杨争光曾说过:“从小说到电视剧,改编是必需的,但最好别让观众看出来。似改非改,不是简单的修补,这应该是一种境界。”⑥忠于原著不是形式上的,即使将所有内容都搬到荧屏上,也未必就忠于原著了。影视剧改编在确定主旨后应该有选择地删增情节,与主旨关系不大的情节没必要展示,添加合理的新的元素也会让观众接受。电视剧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声画艺术的直观性让观众要求直接看到最重要的内容,不可能像欣赏小说那样去耐心地体会。因此,改编不是简单地恪守剧本,要注意改编的度。剧中依据120回的结局让观众难以理解。黛玉之死,其情节设置不够庄重,导演解释符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意境,但是画面及配乐着实没能成功表现,反而引起争议。宝玉与宝钗成婚,过程虽然表现跌宕,但以宝玉乖张的脾气,能忍受长辈的安排,让观众不解,虽然是按照原著拍摄,但这种完全与书上有争议的情节相同,反而离感情的悲剧主题更远。改编应围绕主题有选择地拍摄,否则,尊重原著只是托词。

改编是否诠释了原著的艺术风格

改编电视剧《子夜》得到好评是因为:一是基本上做到了忠实于以正确的历史观、美学观对原著的深刻理解;二是基本上做到了同时忠实于电视连续剧独特的审美规律和优势;三是也基本上做到了忠实于导演自身的审美特长和风格。正是由于这三方面的“忠实”,使作品较好地完成了文学语言思维向影视思维的转变。⑦文本的艺术通过语言来体现,影视是直接通过画面和声音,不同的艺术形式要展现同样的内涵,要把握度。《红楼梦》中的诗词、谚语、唱词等语言极其优美,也各有意境,转换成声像艺术后,应该将其中的意境展现出来。剧中演员像在背诵这些句子,其中的韵味他们自身都不理解,怎么能让观众体会到语言的美?当宝钗他们念蘅芜君《画菊》时,表情显得稚嫩,让人觉得演员未领会诗中味。尊重原著的艺术价值应该展现其语言的魅力,不一定要把文字一字不落地读一遍,而是要展现出语言的意境。新《红楼梦》中的旁白和配乐着实让人矛盾,不停地在听,就没有空隙去领悟,节奏太匆忙。改编要理解原著的重点,导演应该对剧本有自己的理解和创造,注意改编的度,否则只会引起观众反感。

就上面一些论述可以看出忠于原著要做到根据当下的环境有选择地诠释原著的思想内涵,尊重原著中重要的人物形象,合理改编原著情节,并不是要展现所有情节,而是通过导演自己的理解、接受,进行再创造,从而通过影视这种声像艺术展现原著的精神艺术价值。忠于原著的标准是很难被确定的,有人说只要拍出来让人感觉还是原著就行,怎么创新怎么改都行,这说的就是改编的度的问题,文字描述很清楚的改编要慎重,文字未及描述要在符合原著内涵的前提下进行改编,也只有把握好度才能找到创新与忠实原著的平衡。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一位艺术家翻拍经典都要受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性所影响,改编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导演的理解,拍的是导演心中的《红楼梦》,有改变和创新,但不能动了筋骨。[本文为三峡大学2010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0CX065)]

注释:

①会林:《夏衍电影论》,《中华读书报》,2002(1)。

②参考《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③郭珊、艾辉:《名著改编热方兴未艾 引发新争议》,《南方日报》,2003年3月20日。

④舒晋瑜:《这样改编名著好不好》,《中华读书报》,2002年3月27日。

⑤鲁迅:《〈绛洞花主〉小引》,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⑥张戈:《改编不是简单的修补》,《中华读书报》,2004年。

⑦李准、张炯、黄会林、陈漱渝、仲呈祥、曾镇南、阎延文:《长篇电视连续剧〈子夜〉笔谈》,《文艺报》,1996年6月28日。

新版红楼梦结局范文6

江苏省无锡市某厂退休干部、现已69岁的朱浩文痴迷于古典名著《红楼梦》,他花了20年时间写了200万字的《红楼外梦》(又名《红楼梦小人物外传》)目前,前6册已经陆续出版,第7、8册已经付印。

为了使自己写出的作品不失《红楼梦》原著的风格,又能适合当代读者的审美,朱浩文仅研究《红楼梦》的语言特色、人物关系就耗去了近10年时光,还看了上百部红学评论,又写下了几十本心得札记。

《红楼梦》中一共提到66个丫头,他根据《红楼梦》原著中主要人物命运和结局的提示、暗示,考虑到一些人物自身性格的发展逻辑,从原著中筛选了12个小人物,作为前6册小说的主角,以系列外传的形式,逐一写出她们的身世、遭遇和结局。这其中既有她们生活在贾府中的悲喜恩怨,也有她们进入贾府前的状况和走出贾府后的种种归宿。

朱浩文在创作《红楼外梦》的过程中,遇到了常人想象不到的困难和不幸:孩子年幼中年丧妻。20多个春秋寒暑,夏夜蚊虫叮咬,冬夜寒冷难耐,他全然不顾。很快,劳累过度的他患上了多种疾病。青丝渐成白发,白发也越来越稀。

1997年,第一册《鸳鸯外传》完成。中国红学会会长冯其庸先生题写了书名,作品被一家报纸连载,此后,他更是玩命似的投入到创作中,每月七八百元的退休金,一半用于养家糊口、购买笔墨纸张,一半用于治病吃药。晚上临睡前,他先是把各种急救药品放在床头柜上,再倒好一杯水放着,以备急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