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审计法范例6篇

新版审计法

新版审计法范文1

关键词:出版发行 内部审计 完善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是由深圳发行集团和深圳海天出版社于2007年整合而成,共拥有15家下属企业。该集团是深圳市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的产物,在国内首次真正实现了出版产业上下游的结合,集出版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及多元化产业发展于一体。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有利于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有利于出版发行企业做强做大。但是企业集团在通过强大的资本实力、庞大的经营规模增强了竞争能力的同时,其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和产权关系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了复杂的委托关系,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利益目标不一致等问题很可能给企业集团带来更多的内部成本问题。如何有效地监控和督促国有资产的管理,如何进行经营风险的监控以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提高其竞争力是集团管理层必须面对的问题。

内部审计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内部审计由于其普遍具有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操作方法,同时又能够有效地评价和改进风险控制,从而在集团企业组建过程中普遍受到关注。内部审计是降低内部成本的一种手段,是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提供有效的信息,缓解集团内部信息不对称,从而抑制经理层的机会主义,有效减少内部经营层的剩余损失,使经理层拥有随时可能接受审计监督的约束意识。

一、出版发行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分析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形式直接决定了内部审计在集团中的身份或角色,也就决定了内部审计不同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内部审计活动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2004年深圳市新华书店改制为深圳发行集团之前内部审计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但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由财务管理部门承担,内部审计的专业性、独立性不够。2004年改制为深圳发行集团后,其在组织架构上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监察审计部。2007年进一步整合为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也得到进一步强化。这种组织架构的变化表明:集团领导已充分意识到企业集团化之后公司治理的复杂程度和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随之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内审机构“在集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集团各部门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这样的制度设计保证了内部审计机构在集团中的相对独立性,构成其发挥监督、控制、评价作用的前提条件。

(二)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分析

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完成相应的审计项目来实现的。出版发行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投标的内部审计。出版发行集团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各种装修、基建、大宗商品采购项目较多,使得招投标审计活动比较频繁。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招投标的内部审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审计监督,不仅要审计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也要审计招投标结果的效益性。招投标的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典型表现,同时也起到了规范招投标程序,降低经营成本的作用。

2. 绩效审计。出版发行集团每年和下属1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年度考核责任书,年终内审部门对各下属企业进行绩效审计,核实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考核报告,集团根据审计后的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奖惩。绩效审计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评价作用,保证了集团激励政策的有效执行,也为完善今后的考核方案收集了信息。

3. 离任审计。出版发行集团已建立了规范的离任审计制度,坚持“先审后离”的离任审计原则。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增加经济效益,特别是对组织部门客观评价干部、正确使用干部,起到了积极作用。

4. 专项审计调查。内部审计机构依据集团领导班子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收集信息和证据,为上级领导或纪检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专项审计是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发挥监督监察作用进行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

(三)内部审计方式和手段分析

内部审计方式主要有账项导向审计、制度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三种方式。目前出版发行集团主要采用账项导向审计,少量运用制度导向审计,尚未采用风险导向审计。在审计手段上以人工方式为主,没有利用内部审计软件。传统单一的审计手段,使得出版发行集团的内部审计仍停留在监督导向阶段,无法向服务导向转型。

二、出版发行集团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内部审计业务量大,审计人员力量薄弱,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集团监察审计部门仅3人,而集团下属企业有15家。仅招投标审计,每年多的有62项,少的也有18项,而且要实行全程监督审计,另外还有年终绩效审计、各种专项审计,繁重的工作量使得一些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无法进行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督,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和审计报告常常力不从心。

(二)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急需深入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来看,出版发行集团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监督评价,轻控制和服务。主要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

迄今为止,除颁布了《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外,尚无其他的内部审计配套制度和流程,使得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不够。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权模糊不清,其他部门也只是简单的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查账的”,对该部门的支持理解不够,甚至常常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四)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多数内审人员来自财会队伍,专业比较单一,知识结构的覆盖面不广,对出版发行业务的特征和规律认识不足,审计手段也不够丰富。内审人员被单一地培养成仅仅关注财务控制,仅关注一些数字和具体结果,往往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可能给组织带来灾难性影响的风险和因素。

三、完善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内部审计的建议

(一)尽快建立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出版发行集团还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造,没有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监事会,更多的依赖行政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两权分离下的委托。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下,构建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运作框架,将更加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二)优化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出版发行集团某些下属企业经营规模已经很大,但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应考虑在大的下属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可以考虑二层次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第一层是在集团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第二层是在下属企业设立专职的内部审计岗位,受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和下属企业高管的双重领导,该内审人员一方面可以协助集团审计部完成全集团的审计工作以解决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本公司负责人的授权下完成本公司下属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审计。要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多学科知识、多领域技能的内部审计人才。制定合理的任用、培训、上岗、升迁等标准,并采用集体分析案例、聘用外部审计协助内部审计工作等方式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重视内部审计的成果

集团领导要充分利用好内部审计的成果,以保证确实缓解内部管理信息的不对称的问题,降低集团的内部成本。同时,内部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应尽可能具有操作性,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管理,并注意与领导层的沟通,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强化对内部审计决定和内部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审计资源的充分利用。

(四)努力实现内部审计由“监督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提高和控制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

一是积极探索开展管理审计、内部控制评价、事前风险评估等。由于企业集团所面临的决策风险越来越大,对公司重要经营行为的监督评价要实现从事后向事中及事前转移,在审计内容上从查处违规违纪审计、效绩审延伸到内控制度审计和管理审计;二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和内部审计软件,研究出更有效的内部审计技术方法和程序,提高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提升审计信息的时效性。

(五)摸透出版发行行业的特点,提升内部审计的针对性

出版发行行业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和特征,应该针对出版发行行业的特点加强重点环节的审计。例如,在出版领域:选题计划、印刷纸张的采购、赊销、自费出版、稿费支付等环节应列为重点审计控制环节;在发行领域:供货商引入、商品采购、货款结算、存货管理、赊销等应列为重点审计控制环节。应针对重点环节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六)尽快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本身也要随着集团的发展变化进行修改,更重要的是要制定一些配套制度和流程。如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办法、绩效审计办法、离任审计办法、招投标审计办法、合同审计办法、基建审计办法等,建立内部审计作业流程。同时还应该建立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奖惩规定,建立审计项目负责人制度。要从制度层面保证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程新生,公司治理中的审计机制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汪国银,林钟高,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研究, 财会通讯,2005,(2).

[3]王光远、瞿曲,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 审计研究,2006,(2).

[4]方演,浅谈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科技咨询, 2008.

新版审计法范文2

邮件合并的本质是将数据源数据与Word文档进行关联并在Word文档中显示。运用在审计中,我们用审计报表作数据源,撰写Word格式的审计报告,建立好审计报表数据与审计报告的关联关系,将建好关联关系的报表和报告称为模板,下发至各个审计组。各审计组根据实际情况将数据填入审计报表,相应数据便可自动插入报告模板生成审计报告。

二、邮件合并功能的优势

一是操作简单、应用广泛。邮件合并只需在Word中按部就班执行相应操作即可,不涉及复杂的计算机编程,在任何技术力量的审计组都可推广使用。二是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只要在审计报告模板中执行一次邮件合并操作,便可实现所有审计组共享使用将审计报表中几十甚至几百个数据自动插入审计报告的功能,从而避免成百上千的审计组重复一个工作量巨大的繁琐操作。三是动态灵活、实时性好。当审计报表中数据发生变化时,审计报告中相应数据可随之自动变化,适应于报表数据经常需要修正调整的审计过程。四是使用方便、易于推广。具体应用中只需将进行过邮件合并的模板分发至各审计组进行简单设置后便可直接使用。

三、邮件合并功能运用示例

(一)审计报表模板和审计报告模板部分截图:(二)审计报表和生成的审计报告部分截图:

四、邮件合并功能操作方法

(一)准备数据源

Excel工作表、Access数据库、SQLServer数据库都可以成为数据源。在历年的大项目审计中,审计报告的数据来自于Excel格式的审计报表,所以在本实例中,采用Excel表格作为数据源。

(二)在Word中进行邮件合并

邮件合并是在Word格式的审计报告模版中进行的。2003、2007和2010是Word目前通用的版本,三个版本在邮件合并功能操作方法上大同小异。下面以2010为例,对邮件合并的步骤进行介绍。【第1步】打开审计报告模版,在菜单栏中选择“邮件”菜单项,并在工具栏中点击“开始邮件合并”工具按钮,在下拉框中选择“普通Word文档(N)”命令。【第2步】在工具栏中点击“选择收件人”工具按钮,并在下拉框中选择“使用现在列表(E)”命令,在弹出的“选取数据源”窗口中的“文件名(N)”处,浏览选择设置好的审计报表,点击“打开(O)”按钮,接着在弹出的“选择表格”窗口选择存放数据的工作薄,默认“数据首行包含列标题(R)”,点出“确定”按钮。【第3步】在工具栏中点击“编辑收件人列表”工具按钮,在弹出的“邮件合并收件人”窗口中列名和相应记录前的复选框中打勾选中。【第4步】邮件合并的工作量集中在第4步,将光标定位在审计报告模板中第一处需要填列审计报表数据的位置,在工具栏中点击“插入合并域”工具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数据库域”,在“域(F)”下选择审计报表对应在审计报告模板处数据的列名,执行此操作后,可以看到列名已经插入到审计报告模板中。将光标逐一在审计报告模板中定位,点击“插入合并域”,选择审计报表的对应的列名,直至完成审计报告模板所有与审计报表数据的对应。【第5步】在工具栏中点击“完成并合并”工具按钮,并在下拉框中选择“编辑单个文档(E)”命令,在弹出的“合并到新文档”窗口的“合并记录下”选择“全部(A)”或“当前记录(E)”,点击“确定”,生成一个新的Word文档,可作为审计报告,至此完成将审计报表数据插入到审计报告模板的所有操作。在工具栏中点击“突出显示合并域”工具按钮,可以实现审计报告模板中列名切换反灰显示。在工具栏中点击“预览结果”工具按钮,可以实现在审计报告模板中列名与数值的切换显示。

(三)各审计组接收并使用模板

新版审计法范文3

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于一季度进行。为开展好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全市年检登记、行业统计工作须于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其中县区及市属发行单位报送年检材料时间为2月15日前,市局报送年检汇总材料时间为3月15日前。

二、年检范围

(一)按照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市、县(区)新闻出版局负责所属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

(二)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县(区)年检工作的组织动员,辖区内行业数据的统计汇总,对辖区内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材料的审核备案,对通过审核单位的年检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凡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

三、年检内容

(一)检查企业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各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企业20****年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四)核对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年检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应按照上述年检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登记表(附件1),区属出版物发行单位还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各县区审核把关后,于20****年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年检登记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不含四县)报送至市新闻出版局。

(二)各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出版物发行单位上报的年检材料要严格把关,督促其上报真实的数据,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材料一律退回,不得通过审核。

(三)对进入违规档案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有无整改措施,整改是否到位,须作为年检工作的重点。

(四)各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向市级新闻出版局报送年检总结、年检登记表(附件1)、《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统计汇总表》(附件2)、《20****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奖罚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表格的统计数据为所属所有网点。各县区局经汇总后,向市局报送年检工作书面总结及上述四种表格,并附缓期登记、警告、吊销和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名单。

五、年检处理

(一)对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按《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罚款处理。对经书面催告或警告处罚后仍不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有下列问题之一者,给予缓期登记处理:

1.经审核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发行管理规定行为应予处罚的;

2.对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检材料的;

4.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缓期登记期限由负责审核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缓期登记的单位在缓登期间内应进行认真整改,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递交年检申请,被批准后,方可办理年检登记手续。缓期登记结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缓期登记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申请,报市新闻出版局审核,由各市局报省局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新闻出版局、文化局接此通知后,要扩大宣传、加强服务、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指导好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工作。

(二)要将年检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法制教育、市场检查相结合,组织好法规培训和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检查。

新版审计法范文4

(二)负责制定本地区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协调、平衡有关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比例关系,统筹管理市文化艺术事业和新闻出版事业经费预算。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产业和新闻出版产业的项目审批,管理局属单位的文化产业,增强文化单位的以文补文的能力。

(三)指导、推进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体制改革,拟定我市文化经济和新闻出版经济政策,规划、协调、审批本地区文化设施和新闻出版设施的立项、布局,统筹安排文化设施和新闻出版设施的建设。

(四)管理全市艺术表演、舞台演出,对市级文化艺术活动、文艺比赛、展览进行审批;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县(市)、区文化工作和艺术基础建设,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指导和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新闻出版监督管理(含中直、省直驻连新闻、出版单位)。审核、报批、登记新创办的出版社、报纸、期刊和内部资料;审读各类出版物;依法管理我市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复制和进出口,查禁和取缔非法出版物。

(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全市印刷企业。拟定全市印刷企业的发展规划;对全市新建印刷企业进行审核、申报;组织印刷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查处非法印刷等违法违纪活动。

(七)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负责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拟定本地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管理政策、法规和稽查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培育和依法管理我市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使其健康、有序的繁荣和发展。

(八)依据国家有关版权法规,行使本地区著作权管理权,会同有关部门行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权,调节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查处严重侵权案件,开展版权贸易活动。

(九)归口管理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制定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审查办理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开展对外文化宣传;归口管理市文化艺术对外交流的组联工作。

新版审计法范文5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35号。

法定代表人黎静,董事长。

委托人刘燕,女,27岁,汉族,该公司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4号8号楼。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金钟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8楼2801-13室。

法定代表人冯建强,董事。

委托人管冰,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郝晓(王旁君),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大厂回族自治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大厂县夏垫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孟宪明,总经理。

委托人方芳,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小男庄怡秀园1号。

法定代表人姚增起,董事长。

委托人徐磊,女,26岁,汉族,国家开发银行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南露园小区2号楼1单元505室。

委托人刘国军,男,27岁,汉族,该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49楼1门202号。

上诉人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简称腾图公司)因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民初字第25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3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7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腾图公司的委托人刘燕,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新力唱片公司)的委托人管冰、郝晓(王旁君),大厂回族自治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简称彩虹光盘公司)的委托人方芳,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正普公司)的委托人徐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新力唱片公司在其出版发行的《Leon Club Sandwich》VCD光盘中,收录了《Sugar in the Marmalade》、《眼睛想旅行》、《爱你/不爱你》、《Happy 2000》、《如果可以再见你》、《非我莫属》等歌曲;在其出版发行的《Leon Now》VCD光盘中收录了《Be My Girl》、《酸》、《透明》等歌曲;在其出版发行的《玻璃之城》CD光盘中,收录了《今生不再》、《等到天昏地暗》等歌曲。上述11首歌均为香港歌手黎明所演唱,新力唱片公司系这些歌曲的录音制作者。腾图公司作为出版者于2001年与北京恒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磁公司)签定签订电子出版物出版合同书,约定由恒磁公司制作《经典MP3四大天王》光盘(简称MP3光盘)并委托腾图公司出版,恒磁公司应保证交付出版的作品符合出版要求,如侵犯他人权利或出现知识产权问题,应由恒磁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在该合同签定签订前,恒磁公司向腾图公司出具了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出具的《法定许可使用音乐作品收费证明》及恒磁公司自行出具的版权证明,用以证明其享有MP3光盘的著作权。2001年1月4日,腾图公司与彩虹光盘公司签定签订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委托彩虹光盘公司复制MP3光盘1万张。此后,恒磁公司与正普公司签定签订经销协议,约定由正普公司总经销MP3光盘。正普公司共从恒磁公司以11元/张的价格进货2000张,后退回865张,实际销售了1135张,售价15元/张,销售毛利4540元。该MP3光盘共收录88首歌曲,其中有新力唱片公司主张权利的11首歌曲。庭审中,彩虹光盘公司自认其共复制MP3光盘1万张;腾图公司自认对恒磁公司出具的相关权利证明未详细审查,亦明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仅有权对歌曲词曲作者的著作权进行管理。新力唱片公司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为人民币3万元,港币9515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力唱片公司对涉案的11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该权利依法受到保护。腾图公司作为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公司,未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在明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仅对歌曲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实行法定许可收费管理的情况下,仍与恒磁公司签定签订合同,且认为恒磁公司的相关承诺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主观过错明显,故应承担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出版新力唱片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录音制品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应承担新力唱片公司因本次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腾图公司委托彩虹光盘公司复制的侵权产品为1万张,故新力唱片公司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数额可以参照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有限公司的行业惯例以每张光盘版税损失并按1万张计算。彩虹光盘公司是受腾图公司委托复制涉案光盘的,腾图公司作为国家批准成立的电子出版企业,其相应的资格对彩虹光盘公司而言是不容怀疑的,且腾图公司向彩虹光盘公司提交了复制涉案光盘的母盘;彩虹光盘公司使用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复制委托书上明确载有委托复制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条款并非由彩虹光盘公司单方拟定。彩虹光盘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规范下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虽在客观上实施了复制涉案光盘的行为,但并无主观过错,因此可不承担侵权责任。正普公司依据与恒磁公司的协议从事销售行为,且所售光盘系经国家批准成立的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产品,其已履行了作为销售商的一般注意义务,因此可不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其销售的产品已构成侵犯他人的权利,故其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责任,同时亦应将销售所得的不当得利返还权利人。新力唱片公司是以版税损失作为索赔依据的,由于腾图公司出版的MP3光盘共88首歌,新力唱片公司主张权利的歌曲为11首,可视为一张CD光盘所载曲目。法院根据腾图公司侵权的事实及主观过错程度,综合确定本案的具体赔偿额。新力唱片公司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应视为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应予支持,但因数额过高,法院酌情予以确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及2001年10月27日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腾图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出版、发行涉案MP3光盘,正普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MP3光盘;(二)腾图公司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新力唱片公司赔礼道歉;(三)腾图公司赔偿新力唱片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75000元及因本案诉讼的合理支出人民币20100元,两项共计人民币95100元;(四)正普公司向新力唱片公司返还销售涉案MP3光盘的利润人民币1500元;(五)驳回新力唱片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腾图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涉案MP3光盘系由恒磁公司制作,后交上诉人审定出版,上诉人已经履行了尽可能的查证义务,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故不应对涉案的11首歌曲承担侵权责任;被上诉人未提供其实际损失的证据,其索赔的计算方式是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不能成为本案的赔偿计算依据,本案应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原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过高。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三项,依法予以改判。

新力唱片公司、彩虹光盘公司、正普公司服从原审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基本相同。另查明:

本院认为,我国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新力唱片公司作为涉案11首由黎明演唱的歌曲的录音制作者,其依法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腾图公司作为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公司,明知恒磁公司并未获得涉案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许可,仍与恒磁公司签订出版合同,出版侵犯新力唱片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录音制品,主观过错明显,原审法院认为腾图公司未履行应尽的审查义务,应承担未经许可复制、出版新力唱片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录音制品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新力唱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并无不当。腾图公司关于其是审定出版,已履行了审查义务,不应负侵权责任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腾图公司应赔偿新力唱片公司的经济损失的数额,原审法院认为新力唱片公司主张权利的歌曲为11首,可视为一张CD光盘所载曲目,并参照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有限公司的行业惯例,按照涉案光盘的复制数量1万张,根据腾图公司侵权的事实及主观过错程度,综合确定腾图公司应赔偿新力唱片公司所受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无不当。腾图公司关于原审法院判令其赔偿的数额过高、缺乏计算依据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八千零三十元,由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五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负担三千零三十元(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千零三十元,由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陈锦川

                                                                          审判员 周 翔

                                                                          审判员 李 嵘

新版审计法范文6

评审专家组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学朵英贤教授担任,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国家气候中心、总医院、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远洋集团公司、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北京科技出版社、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中国科协党组成员、学会学术部部长沈爱民,学会学术部副部长刘兴平出席会议并指导评审工作。

终评会议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社长、“出版资助计划”办公室主任苏青研究员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副社长吕建华编审代表“出版资助计划”办公室汇报了第二期申报著作情况和同行专家匿名函评情况。截至2012年10月底,“出版资助计划”办公室共收到第二期申报著作稿件38部,经审核,符合《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著作共34部。办公室对申报作品组织专家进行了函评,每部经过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后,提交终评会议。

终评会议采用分组评审、集中讨论、投票通过的方式进行,与会评审专家分为管理科学与综合交叉科学、数理科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生命科学与医学三个小组,分别从学术性、创新性和政治性等方面对申报著作进行审查。在集中各小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评审专家组成员重点对有争议的申报著作进行了讨论,最后以投票方式通过了《BitTorrent类型对等网络的位置知晓性研究》等19部申报著作拟予资助出版,资助金额共计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