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例6篇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1

一、强化宣传网络作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完善的宣传网络是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的重要条件。几年来,我们加大了“两室一校”建设力度,共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各级人口学校、服务站(室)建设和电教设备、宣传图板的购置。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和服务站(室)进一步提档升级,全市177个村全部配备了电教设备和宣传图板,设立了图书角(镇级图书50种以上,村级30种以上),为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育龄群众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宣传和服务环境。市、乡、村三级都组建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宣传服务队,计生宣传员携带各种流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和五期教育、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录像带,不间断地深入村屯,巡回讲解五期知识、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包括男性保健知识),同时播放录像,开展电化教学。我们加大了男性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服务力度,逐村举办男性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班,在市、乡两级服务站都开通了男性生殖保健服务热线,接待男性患者咨询,深受男性育龄群众的欢迎。对孕产期等特殊人群和居住偏僻的死角死面,计生宣传员还登门入户送知识、送温暖,将各种宣传品送到家、讲到人。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我们在各村培训了一批村级计生宣传员,大的村有8到10名,小的村也有5、6名。这些村级宣传员深入到田间地头,组织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成为一支活跃在乡村的、永远不走的宣传队伍。现在,全市已经形成了市、乡、村三级全方位计生知识宣传网络,构筑了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阵地作用,开展面对面教育,提高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

我们充分发挥人口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面对面教育,在集中教育过程中,联系不同阶段的活动内容,按人群类别,分类施教,同时注意宣传教育内容的连续性。如对婚前期的待婚青年,进行青春期保健、如何正确对待恋爱、婚姻、家庭等专题教育,鼓励待婚青年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对新婚期、孕产期的夫妇,进行保健知识、三优知识和“生男生女都一样”专题教育,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婚育观,自觉少生、优生、计划生育;对避孕节育期的夫妇,全面开展了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教育,鼓励他们做计划生育的主人,勤劳致富奔小康;对退出育龄期的夫妇,开展了生殖保健教育,鼓励他们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破除旧的婚育习俗,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宣传范围也由育龄期的妇女扩展到退出育龄期的妇女,由女性扩展到男性。在集中教育过程中,我们坚持了"六个结合",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教育效果。一是把集中讲课与电化教学相结合,穿插播放五期知识、生殖保健知识(男性生殖保健知识)录像带,增加了群众的学习兴趣。二是把集中讲课与“三查一治”服务相结合,在每次进村妇检之前,利用人口学校先集中讲课,然后再进行查病、治病服务。在服务中,根据每个妇女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讲解各种避孕节育方法和各类妇女常见病,提高了群众对“知情选择”的了解和自我保健意识。三是把讲解计生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科技知识相结合,不仅让群众了解人口国情,掌握计划生育知识,还向群众宣传新的生育文化、生活方式和发家致富的实用技术,满足了群众求知、求富、求美、求乐、求健康的愿望。每年“科普之冬”期间,我们都与农技、畜牧等涉农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屯开展科技培训,农民非常欢迎。四是把集中讲课与座谈、讨论、提问解疑相结合,采取边讲课、边讨论、边提问、边咨询的方法,活跃了学习气氛,加深了群众对各类计划生育知识的理解和记忆。群众反映:“这样讲,我们能听得懂,记得牢”。五是把集中讲课与图书阅览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图书角的作用,在集中讲课时,组织群众阅读图书,还建立了图书借阅制度,提高了各类图书的利用率。六是把集中讲课与发放宣传品、开展知识问答相结合。我们将计划生育各类知识宣传单、宣传册装进精心制作的宣传袋,发给群众,并在人口学校进行集中辅导讲解,开展知识问答,增强了学习效果,提高了群众的接受率。去年以来,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共办班1044期,参学者达44892人次。其中男性保健培训班285期,培训男性育龄群众12000多人次。在前两年已下发4万个计划生育宣传袋的基础上,我们又设计制作了2万个精美别致的宣传袋发给了已婚育龄家庭;购置、印发了10万份计生条例、《决定》、生殖保健系列丛书、男性生殖保健等各类计生宣传册、宣传单,使每个育龄家庭都有5种以上宣传品,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育龄群众在宣传与服务活动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进一步掌握了生殖保健知识,提高了自我保健的能力。

三、强化宣传窗口作用,搞好宣传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环境氛围

在充分发挥宣传网络和阵地作用的同时,我们又在宣传窗口上做文章,进一步强化了宣传环境建设。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重新制作了1300块内容新、品位高的铝合金框宣传图板,供育龄群众学习时观看。在县城**镇内原有3块永久性大型计生宣传板的基础上,又设置了两块固定计生宣传板;市内长征路两侧、各乡镇主要街道和30个典型村新上了400块宣传灯箱和标语牌,悬挂过街横幅76条;全市新建计生宣传橱窗和宣传栏38个,开展了“计生宣传一条街”活动,设置了国策宣传墙,书写规范、美观、内容新颖的宣传标语500多处,营造了良好的宣传环境氛围。现在,市、乡、村每个角落都呈现出浓厚的计生宣传气氛,给人以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扑面来的感觉,广大群众可以在劳动之余随时学到计划生育科学知识。通过强化宣传窗口作用,既达到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目的,又为市、乡、村增添了一道道亮丽的“国策风景线”。

四、强化宣传媒介作用,多种形式并进,增强入脑入心

在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宣传,既避免了死板说教,又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达到了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目的。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我们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在广播电台每周一、三、五播出十分钟计生专题知识讲座,在电视台每月播出两期生殖保健知识专题,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二是利用农民科技节、“三下乡”、农贸大集和《决定》宣传周、“五·二九”纪念日等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大造了社会舆论。三是借助“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开展联欢活动之机,举办计生知识问答、有奖竞赛等活动,融宣传于游艺活动之中。四是利用秧歌队开展宣传。各乡镇组织秧歌队表演时,我们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写在灯箱和灯笼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五是举办了以“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争做少生快富文明家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我们从中选拔了9名选手到各乡镇和村屯演讲,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现身说法,增强了宣传教育说服力。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普及到了千家万户,滋润进人们的心田。

强化四个作用,使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得到了深入传播,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明显转变。主要表现为“三个促进”。

一是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通过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风尚已悄然走进千家万户,婚事新办、树立婚嫁新观念、男到女家落户等典型事例层出不穷。**镇西河村的王亮夫妇结婚时,一不买家电首饰,二不置办酒席,用省下的钱建了一栋640平方米的大棚,发展蔬菜生产。用他的话说是“先发展生产,后改善生活”。他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村民的好评,不少青年争相效仿,先立业后成家。**镇东河村女青年**结婚时,娘家没有陪送财礼,而是陪送了30只羊,让小俩口发展养殖事业,在全村引起了轰动,一时间“赶着羊群出嫁的姑娘”被人们传为佳话。现在,小俩口的羊群已经发展到60多只,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据统计,全市有2400对青年主动推迟婚期,有488个男青年到女家落户,有12000对一孩夫妇自愿放弃二胎指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5014对已领取二孩生育证的夫妇主动退回了生育证。

二是促进了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前由于群众封建意识浓厚,自我保健意识差,技术服务人员定期妇检召集人员比较难,有的群众连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都不愿参加。加强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宣传后,育龄群众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听到通知马上就到,连退出育龄期的老年妇女也主动去查病治病。**镇礼义村一位72岁的老年妇女去年四季度妇检时主动找到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查病,并积极配合,很快治愈了老年性阴道炎。目前,全市共为36066名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保健档案,并开展了查病治病服务,查出患有各类妇科疾病29050人,现已治愈18320人,治愈率达70.16%。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促进了我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年,我市计划生育宣传环境建设经验被拍成专题片在全省推广;**年,我市荣获全省计生“两普教育十佳市”称号;**年,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市计生宣传工作经验。现在,我市已连续**年保持了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市)荣誉称号,在**地区率先实行了“取消一孩生育证”点工作,率先在全省转入计划生育基本生殖保健阶段。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旨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条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保证推荐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目标、任务和原则

第四条“十一五”期间,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省科协、省财政厅将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在全省广大农村中的行政村建设“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工程,即建立覆盖面广、服务农民的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第五条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树立和宣传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功能,同时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服务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构建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体系、科普队伍组织、科普资源平台和科普网络设施。

第六条坚持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带动、实际实效,立足科普、注重公益,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的实施原则。

1.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评选对象立足于本省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

3.全国、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实行差额评选制。省科协、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名单组织评审,评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4.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对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扶持我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以及县(区)科普设施建设。

5.各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应参照中央和省级做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组织设区市、县(市、区)级的“科普惠农兴村”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和扶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6.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加强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效益,省科协、财政厅每年将组织普查和重点审计抽查,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第七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聘请培训科普惠农宣传员以及扶持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第三章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一)推荐范围:须经当地科协审核确认、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推荐条件:

1.协会章程规范严谨,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有序,遵纪守法,为会员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百强’农技协”的协会应优先推荐;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致富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九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一)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基层、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科普惠农服务站等场所。

(二)推荐条件:

1.科普工作机构健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专门的科普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科普保障经费;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科普设施完善,科普设备配套齐全,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获得较好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十条农村科普带头人

(一)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普志愿者和科普惠农宣传员。

(二)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②热心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③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农民传授指导所掌握的农业先进技术和致富经验,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6.农村科普志愿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自觉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资源,为农村科普工作提供无偿服务;

②积极参加“科技下乡”等活动,义务为农民开展生产、生活方面的讲座、培训、咨询等服务;

③每年在农业一线参加农村科普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小时。

7、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当地科协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服务本村农民的科普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②积极利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等,结合农村区域特点,采取发放科普资料、农技资料,张贴科普挂图等方式开展一系列科普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第四章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机构。领导小组每年部署开展福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各设区市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每年的要求和本细则,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十六条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进行初评。

第十七条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初评推荐工作,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财政厅进行复评。

第十八条省科协和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从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提出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并在省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参评。

第十九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做好本地的申报、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第二十条被表彰的单位、个人所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和财政厅。

第五章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科普惠农服务站

科普惠农服务站是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科协系统科普服务体系在农村的基层工作机构,接受县(市、区)、乡(镇)科协的管理与指导。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立由各设区市科协总体牵头协调,各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负责实施。要以设区市、县(市、区)、乡(镇)科协为依托,结合和利用当地乡(镇)、村科普分会、乡镇农技推广站、村科普小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资经销点等组织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可以因地制宜,不拘形式,但要统一名称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并统一标志。

第二十二条科普惠农宣传栏

科普惠农宣传栏的建设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牵头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提倡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社会资金投入。科普惠农宣传栏的选址要在村民聚集的地方,在本着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下,按照《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格,统一形式,名称统一为“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可选择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建设。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科普惠农宣传员

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宣传员的确定和管理。县(市、区)科协要在本地农村挑选那些对科普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且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人员,如乡村教师、村组干部、农技协负责人、科普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知识青年以及农村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惠农宣传员。科普惠农宣传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农村急需的农业信息、实用技术,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并要及时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要负责在科普惠农宣传栏上定期张贴科普挂图等科普资料。

科普惠农宣传员可每人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普惠农信息员,各级科协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料

科普设施主要指科普场馆、科普画廊以及用于科普工作的办公设备等。科普惠农宣传栏应定期张贴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普挂图等资料。

第六章表彰、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到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六条受福建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和财政厅分别授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省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七条奖励补助标准

1.获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2.获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省科协、财政厅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八条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财政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取消其荣誉称号,获省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财政厅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九条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以及“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十条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设区市当年的推荐资格。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设区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第三十一条设区市、县(市、区)级的奖励表彰活动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依照本实施细则自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以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市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十一五”期间,拟在全市每年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真正使农民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抵制的能力。

3.通过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通过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让科普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必须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看对科普的贡献大小和群众的认可程度。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系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专门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严格执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市科协、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指标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申报工作。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评比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在申报过程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不得多头申报和交叉重复,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各区县(自治区、市)科协和财政局要根据我市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媒体公示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区县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在群众能知晓和看到的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在6月底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三)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在汇总各区县(自治区、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市最终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并在有关媒体进行10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协和市财政局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并于12月上旬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当地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顺利实施,市科协与市财政局将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实施工作。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此,一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二要抓好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四要制定激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4

一、总结经验,科学筹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

1、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为制订符合实际的“六五”普法规划,我们深入基层,精心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不断地修改完善。7月13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审议通过了“六五”普法规划(草案)。8月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五五”普法工作汇报,讨论并同意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提交的“六五”普法规划。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四届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六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9月30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下发了《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部门单位也制定下发了本系统、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对本系统、本单位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六五”普法开局良好。

2、高规格启动“六五”普法规划。10月8日,市成功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对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正式启动和全面部署了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签订“六五”普法责任书,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当日,市委书记、市长陈锦标在《今日》头版发表了《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合力推进“幸福”建设》的署名文章,轰轰烈烈拉开“六五”普法序幕。

3、调整充实“六五”普法队伍。鉴于部门、乡镇人员调动较多,年初法治办调整充实了全市“六五”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12月份,法治办组织全市普法联络员进行了为期二天的业务培训,使广大普法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六五”普法形势任务和今后的工作重点,提高了普法骨干队伍的普法工作能力。

二、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年来,我市坚持分类指导,抓点到面,加大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的培育、树立和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辐射作用,拓展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网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2、法律进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坚持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党校市管干部法律培训、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5月份,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规范民间融资和关于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等相关文件精神,人人签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非法民间融资承诺书》,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7月份,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及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11月份,法治办牵头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里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12月份,法治办组织全市100多名普法联络员及全市法制副校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普法业务培训,提高了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也分别组织了和各自职能相关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3、法律进学校,青少年法制素质进一步提高。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上法制辅导课、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学法用法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法的针对性。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优势,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经过民主推选共产生了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3人,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15人。同时,加强现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以基地为平台,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渠道,增强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4、法律进企业,企业经管人员责任意识显著提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行依法治企,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各类劳务纠纷和生产事故。继续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据统计,全年各律师事务所共对135家企业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同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

5、法律进农村(社区),农民(居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以“中国幸福乡村建设”为契机,借势用力,主动对接,推动乡镇政府狠抓落实,开创了农村普法教育的新局面。3月份,根据今年村级组织换届实际,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开设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法制宣传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同时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展了一次法律培训。6月份,双塔街道城北社区组织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利用禁毒宣传展板与样本让居民认知的种类和危害,并采用热闹的腰鼓队表演和热情的青年志愿者及时发放宣传资料。整个活动共发放公开信和禁毒宣传彩页5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今年全年编发《送法下乡》、《普法依法法理信息》、《以案释法》等专刊52期,播出涉及农业、林业、公证、律师、殡葬等各类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片23个。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600份,接受群众咨询2760人次,咨询问题275个,答复处理的213个,开辟农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80多个,累计刊出法制宣传资料50多期。

三、创新形式,拓宽载体,全力推进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对法治网站进行改版,增加法治文化内容,并加快更新频率,确保网站宣传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开设文化长廊,用法治漫画描绘成壁画,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乡村文化有机结合,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纪念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双塔街道乌木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把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居民手中;同时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多种载体,书写减灾宣传口号、张贴减灾宣传画,积极宣传防灾减灾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6.26”第23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双塔街道周家青社区联合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了“禁毒宣传进小区、进校园”活动。第21个全国土地日来临这际,市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双塔街道联合主办了“庆建党90周年暨纪念第二十三个全国土地日”国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重大节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社会影响力。5月份,全市各个乡镇(街道)举办了“和谐计生幸福家园”529计生协会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计生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妇女维权、知识竞赛等形式,向育龄妇女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计生知识咨询500余次。双塔街道周家青社区针对农村地区侨务法制宣传较为薄弱的状况,在郑村村开展了侨法宣传活动。12月份,开展了市首届“全民读书周”活动,将“六五”普法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开展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活动也列入此次“全民读书周”活动,全市共设8个分会场,学习活动从12月15日持续至23日,充分体现让读书成为习惯的活动主题,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据统计,今年的12.4”期间,全市共分发各类宣传资料4000多份,法律书本、小册子2000多份、提供政策法律咨询300多起,解答疑难问题100多起,图片展板60多幅。

四、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1、“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在率先推动。一年来,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维稳工作呈现新局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民生得到大力改善。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和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了法治建设进程。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09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四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09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09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怀柔区统计局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09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村级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新。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基础上有较大发展,公民获取科技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态度更加理性、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5%。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加快提高,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支撑、经费投入、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结合实际,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知识。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认知科学的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丰富学生的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节”、“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等宣传教育。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中小学学生科学理念,激发学科学的兴趣,增强实践能力。重视家庭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服务网络体系,发挥“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民党校”等平台作用,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以及妇女“双学双比”等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加大避险自救、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科协、村级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以及“大学生村官”、科普员的科普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富民)计划”,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围绕建设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目标,以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促进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广泛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青工技能大赛”、“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避险自救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为重点,以创建“三型”机关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区委党校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知识考试、考核机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要定期举办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的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科普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积极开展社区“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以及公共保障水平的了解程度。针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突发重大事故和灾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等功能,健全镇办科协、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着力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增加在职教师科学教育的培训内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加强宣传动员,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的专家学者参与科学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科学素质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的科学教育。鼓励和支持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机构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培训机构在全民科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设。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社会团体从事科普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繁荣科普创作,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合作与交流,引进优秀科普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科普产业良性发展,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公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力度,加强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建设,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科普类栏目的趣味性、知识性,不断满足公众需求。有计划的开展宣传工作者科学素质培训,提高宣传工作者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借助电台、电视台、《日报》、《今日》等科技传播媒体,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节目,形成科普文化特色。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建设区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60%的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全区60%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拓展各类职业培训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支持辖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普资源定期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员、业务骨干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等,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充分发挥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发展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体系,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镇办要将相关任务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日常协调作用,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各部门、各镇办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推动《科普法》深入贯彻实施。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有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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