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例6篇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1

现年47岁的原村民辛文蓉,九江镇金岛社区人。这个位于双流县城边上的社区,由原千子门村和沙湾村合并而成。辛文蓉也随着这场城市化变成了城镇居民。然而在过去两年里,她数度进京上访,指控当地政府掘其祖墓、强拆其屋。上访未果,又诉之以法。2011年8月末,双流县法院终于受理了她诉镇政府违法拆迁的案件。

在接到提交证据的电话通知后,这个看起来消瘦而又倔强的农妇,想到的是去祖先曾经的墓地看看。“我好像又看到了希望,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希望。”辛文蓉说,在她的周围,很多人在告政府违法强拆胜诉后,提出的行政赔偿并未获得法院支持。

像这样的“司法白条”,在双流县乃至整个成都市并不罕见。遭遇强拆的农民们屡告屡胜,却未能阻止地方政府强拆的步伐。财新《新世纪》在采访调查中,随机收取了20个农民告政府强拆胜诉的案例,其中赔偿请求均未获得法院支持。

当地大规模的涉农拆迁由来已久。2003年,成都正式启动拆院并院、农民集中居住;2006年,成都开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验,农民拆房上楼;2010年,成都推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推倒农房换用地指标活动启动。除此之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征地拆迁,强拆和对抗时有发生。

跟辛文蓉一样,许多农户在一番激烈抗争后选择寻求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当地法院亦逐渐受理强拆案件,一度缓解强拆双方激烈的对抗情绪。

但面对一系列“判赢不判赔”的“司法白条”,失望和新的绝望萌生。尚在等候案件开审的辛文蓉,站在早已不见踪影的祖墓位置忐忑不安:“到时候恐怕还要继续上访。”

拆迁之城

宽阔的六车道马路,两旁是成片被圈的土地,野草在里面蔓延。行道树上高高地挂着“只有拆迁才能发展,只有拆迁才能大发展”的标语,高音喇叭宣讲拆迁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退伍老兵帅光云骑着摩托车,在成都市温江区的城郊和农村徐行,然后用笔在地图上标注着新增的拆迁地块。在2008年自己房屋被强拆后,他的生活便被彻底打乱。做工挣钱的目的,首先是筹备上访路费,此后他逐步注意到身边还有更多拆迁悲剧发生,就开始不停地记录。

2008年4月10日,天还未亮,在出门卖豆腐的必经之路上,帅光云和妻子吴传琼遭到突然袭击。两辆汽车先是将他们拦在中间,随后出来八个青年男子,强行将他们带到温江区天府街道办事处。

当天下午回到家,房屋已变成一片废墟。在废墟里清理半天,他们始终找不到父母的遗像、自己的退伍军人证和对越自卫反击纪念章。“它们是我怀念父母、纪念战友的惟一精神寄托。”帅光云说。

此后他开始了漫长的上访历程。在每一份上访材料里,他都特别对希望街道返还父母遗像、自己的退伍军人证和自卫反击纪念章等作了标记。街道办的领导,每次都以沉默应对。

在邻县双流西航港街道,养殖户毛长勇有的是另一种愤怒。2009年4月20日,西航港街道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他尽快拆房,称其房屋补偿金额13万元,扣除安置购房款后,街道还需补其现金75528.3元,限其第二天前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已作补偿,后果自负”。

第二天毛家没有前往领取。此后的4月23日,西航港街道再发通知,但内容已大相径庭,将之前街道支付其现金的说法变更为“你户应支付街办现金75528.3元”,要求毛在当天办理,“过期未办理,视为同意此补偿安置方案,街办将组织人员对你户帮助拆迁”。

第二天,西航港街道即对其养殖场1172.49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帮助拆迁”,终于赶在县委规定的时限前完成了任务。毛长勇在此后向法院时表示,自己因此次损失了180头肥猪。

个人的悲剧被掩盖在地方发展的滚滚洪流之中。有着西部第一县之称的双流县,在成都最早推行“三集中”改革试验。这里总人口92万,至2009年,双流县县长森林宣称,已集中居住农民70多万,城市化速度大为提高。

这个成就的背后,是拆迁。据双流县东升街道的一份材料,仅2006年他们就组织拆迁31项,涉及土地3400多亩、1600多户,需安置4800多人。东升街道为保证拆迁进度,在内部展开拆迁竞赛,然后定期交流经验,评比考核,最终顺利完成任务。双流县政府2009年第16次专题会议纪要则记载,2009年4月被确定为“拆迁攻坚月”。

此种情况在温江、双流并非特例。成都市国土局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成都35857个涉农村民小组中,有3298个在实施征地拆迁,此外还有1249个在实施灾后重建拆迁,进行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试验等项目的拆迁有1389个。

状告政府

早于2004年,当地农民即零星开始尝试上访之外的维权之路。双流县东升街道白鹤村农民王小林,于当年政府强拆自己房屋违法,并获得胜诉。

知道王小林胜诉后,九江镇农民李治安也开始考虑走诉讼途径。根据现场视频、录音和多位街坊证实,2008年6月4日清晨,李志安房屋被强拆,冲突中他腿上被砍数刀、腿骨被打骨折。他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称,他有过多次上访,问题久拖不决。

2009年3月3日,李治安向双流县法院九江镇政府强拆违法,最终获得胜诉,给了邻居和街坊极大的鼓舞。

此外,同属九江镇的邹家场社区,江治先、江志奎等在2009年遭到强拆后,于2010年先后向法院政府强拆违法,同样胜诉。

选择通过政府来解决问题,在有过胜诉案例的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等地,也渐成风潮。

帅光云则选择上访和同时进行。2008年7月25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正式受理帅光云诉温江区天府街道强拆违法案;9月22日,此案开庭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天府街道办事处始终没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对帅光云提出的证据也无异议。只是强调,当地建设工业园区,已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拆迁活动,只有帅光云等几家不愿搬迁,使得拆迁工作无法完成。在此情况下,才对其房屋进行强拆。

2008年10月30日,法院判决温江区天府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

财新《新世纪》记者在当地采访调查,获得20份类似的胜诉判决,其中有18例判决中,政府强拆被认定“程序违法”。这也让获胜的农户开始质疑征地拆迁政策的合法性。

2010年,双流西航港街道居民李清俊将四川省政府告上法庭,指四川省政府在2008年12月31日通过三份批复批准成都市政府征用基本良田的行政行为违法,超越其职权范围,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但此案最终未获受理。成都市中级法院称,土地征用审批权是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的专属权力,国务院及各省政府对征用土地的行为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裁定不予受理此案。

李清俊不服提出上诉。但四川省高级法院认为,该批复属于上下级机关内部请示批复性质的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且征地权是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的专属权利,不属司法审查范围。

李清俊对此始终不能接受:既然是内部行政行为,怎么能对外呢?成都市双流县将这个内部批复列为征地活动的合法依据,既征了他的土地又拆了他的房。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海波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上述批复已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已不再是政府间简单的内部行政行为;征地权确实是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的专属权利,但是不能以此来排除司法审查。“法院不立案可能是另有苦衷。”

赔偿“白条”

对拿起法律工具维权的被拆迁农户而言,进一步拆迁决策困难重重,甚至胜诉带来的喜悦也是短暂的。

状告天府街道办事处胜诉的帅光云,于2008年12月3日向天府街道提出行政赔偿申请,未获答复。帅遂于2009年2月20日向温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温江区法院以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确认为由,于2009年3月18日中止诉讼。

而财新《新世纪》记者获得的20份胜诉判决案例中,法院对胜诉原告随后提出的赔偿诉求均未支持,其中两例赔偿诉讼被拒绝的理由是“已过时限,不予受理”;另一例是赔偿请求被驳回;其余17例则均被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所谓中止诉讼,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发生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法院作出中止诉讼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

专事拆迁官司的北京律师王才亮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有次案子胜诉,地方政府明确告诉法院,如果判政府赔偿拆迁户,判赔多少,就从法院的经费预算当中扣多少。”他认为法院在人事和财权上受制于地方政府,因此在处理这些案子时,就不得不有所考虑。

在中止诉讼期间,双流县法院也曾试图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但成功率并不高。在20个案例中,仅有两例政府和拆迁户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接近成都市政府的一名人士表示,现在通过调解达成拆迁赔偿协议越来越难。

而对中止诉讼后的漫长等待中,有的人选择跟司法机关斗争到底。帅光云自2010年8月起,就不断通过公开抗议、申请行政复议乃至提出诉讼等方式,与温江区法院、温江区公安局等部门较真,他甚至表示:“生命不止,维权不息。”

有的人如江志先,耐心已近用尽。他在最近给地方人大的投诉信中表示,“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我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兴趣,现在我的处境已经是生不如死了”。

底线失守

原本希望以受理强拆诉讼案件而缓解矛盾的基层法院,也处境尴尬。

有成都市基层法院法官私下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法院依法判,本想充分彰显法治,没想到结果却是“将法院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表示,现在拆迁矛盾越来越多,有不少老百姓通过上访等手段也未能解决问题,若法院不立案则意味着将其最后的救济渠道给堵死,立案并依法判决有利于缓解矛盾。但法院毕竟受制于地方政府,因此就出现判赢不判赔的情况。

“现在仅判决政府败诉,政府还能够容忍。有些地方政府根本就不将法院放在眼里,他们甚至根本就不参加庭审,或者根本不做任何答辩。”这名法官说。

实际上,在财新《新世纪》记者所了解的20例农民胜诉案例中,败诉的政府提起上诉的,也仅一例。

但是,这位法官说,如果法院判决政府赔偿,地方政府肯定会抵制。法院无可奈何,只能面对来自维权农民的不满。一些得不到赔偿的当事人,采取了激烈的做法,如向法院扔石头。

部分基层政府也将老百姓的依法维权看成比上访还要糟糕的事情。据双流县东升街道打给县委、县政府的报告称,在不断和政府打官司后,有些老百姓的上访诉求从最初的个案,演变为对政府征地拆迁政策合法性的质疑,并依靠人多势众,采取越级上访,给各地政府带来压力。

他们建议警方收集证据,给“违法上访”特别是再次、多次上访者给予有效处置和打击。对于强拆行政诉讼案的律师,则建议其主管单位按照律师行业管理规定对其严肃处理。

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获知,不少当地律师现在已拒绝此类案件。而获得胜诉的老百姓则带着判决书不断上访。前述法官表示,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基层法院在今后受理此类案件时趋向谨慎。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2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本方案中的绿色通道是指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循基本建设规律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压缩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开辟重大建设项目动工前的便捷审批路径,提升行政效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程的一项工作制度。

二、实施目标

(一)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畅通快速;

(二)简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合并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

(三)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部门联动机制。

三、项目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包括两类:

(一)纳入省、市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工程项目。

四、主要举措

(一)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

1、简化审批环节。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规律为依据,将资金综合平衡、土地供应、环保和规划设计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主线,明确必要的审批环节,包括:

(1)项目建议书审批;

(2)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

(3)环评文件审批;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8)初步设计审查;

(9)概算审核;

(10)中介预算审核;

(11)工程各事项招标;

(12)施工许可。

非上述环节中的审批事项,以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依附于必要环节与之并联;二是合并至与其相关联的必要环节。

2、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市行政服务在线网上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系统自动加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字样,实行快速审批,其中核准、备案事项须做到“即受即理,快速办结”。二是加快构建重大建设项目协同办公系统,按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的原则,由市审改办继续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重组,使各审批环节能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审批条件相互牵制。

3、压缩审批时间。各审批部门在原承诺的审批时间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40个工作日(仅指在审批部门审批过程所需的总时间,不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服务所需时间),对社会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18个工作日。对资料不齐但能在办理过程中补充的重大建设项目一律采用“缺项受理”,所缺资料由上一环节审批部门出具证明文件,作为下一部门审批依据,正式批准文件在所有资料补齐后发出。

4、理清报审材料。市审改办应理清重大建设项目在各审批环节要求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必备、补充和追加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汇总后公开,并编印成册供审批申请人参考。

5、前期工作前移。一是本年度需要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在上一年度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并着力深化前期工作,尤要深入研究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融资方式等问题,保证投入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凡列入“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开展项目有关前期工作。三是加强规划和土地储备,保证项目用地。四是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时,增加政府投资预备项目,实行年度投资计划滚动调整。五是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初步设计,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二)明确责任,实现提速。

各相关部门、镇区要安排专人承担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协调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加快建设进度。相关部门及镇区主要职责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属市审批权限或经市政府同意按功能分子项目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次性审批,对非工业项目、非岸线工程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环评审批、规划部门核定的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落实项目用地(国土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或土地使用证)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文件(含项目招标核准意见);项目概算审查在申请人提交概算书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核增超投资估算需报市政府研究的项目除外)。社会资金投资的工业、涉及岸线工程类的重大建设项目(属市核准、备案权限),在落实项目用地、环评审批、规划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含项目招标核准意见),但个别项目需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所需时间除外。

市建设局:对重大建设项目,在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项目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基础上,已落实施工单位且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提前介入,可以边开工边报建。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其余申报材料的,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市招标办: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审查备案即来即审。

市消防局:对重大建设项目消防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重大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消防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对消防设计要求低的非甲、乙、丙类生产、储存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多层民用建筑可视情况采取简易审批程序。对投资规模大,能实现“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超常规进行分期审核。

市规划局:尽快制定出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每一区域土地总量、用地性质和方位,为选址、拆迁等前期工作的提前介入创造条件;制定重大市政工程的规划方案,与市国土资源局建立联动机制,使国土资源局可以提前开展项目土地权属确认等征地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含征地拆迁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国土资源局应自收齐有关用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发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上报国家、省项目除外)。用地预审批准后,征地拆迁办统一协调征地拆迁工作,负责督促和检查各镇区征地工作进展,定期将征地拆迁情况向市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创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提早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力争本年度前期预备项目在下年度能转入建设。

市财政局: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缩短请款拨付时间,按年度预算及项目进度,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市采购办:提高财政投资重大建设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按广东省采购标准执行。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3

关键词:城镇化;征收补偿;拆迁;档案管理

我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由于城市规划及道路建设的需要,涉及到大量的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房屋征收和拆迁涉及到房屋所有人的切实利益,导致房屋所有人和征收、拆迁单位矛盾的现象日益严重。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是房屋所有人在同意拆迁后补偿款及安置房等能够实现兑现的前提,因此如何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及档案管理对保证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平稳推进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的意义

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是在房屋征收和拆迁事件发生后出现的,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档案作为地区性档案资料的一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房屋拆迁和补偿档案具有很强的记录性和真实性,是能够反映一个地区发展的基本参考资料,而且房屋拆迁和补偿档案也对城市社会形态发展变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房屋拆迁和补偿档案能够有效记录地区建筑变迁,在我们研究城市发展历史的时候,离不开对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的考证。

另外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还具有经济意义,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档案是政府及单位在日后对房屋所有者进行补偿及落实安置房等福利措施的主要参考资料,因此其无论是对政府还是房屋所有者的利益都有重要影响。另外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资料还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体现,在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资料中能够反映出房屋所有人的工作及经济状况,政府会依照一定的政策会对退伍军人、孤寡老人以及生活困难群众更高的资金以及福利补偿,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和谐发展。

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资料具有法律凭证作用,房屋的征收补偿档案涉及到公共利益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它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是房屋征收部门进行管理不可缺少的工具,尤其是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的依据性材料。他们通过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对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产籍进行确认、征收、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形成“以档案管房屋、依法征收房屋、依法先行补偿”的权威性。

二、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的方法及对策

1、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体制

城镇的建设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然而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却困难重重,这主要是部分涉及动迁的业主思想觉悟不够并对金钱的欲望比较强烈导致的。由于涉及到许多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房屋征收和拆迁档案管理是一项艰苦而繁杂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时,往往由于繁重的工作压力和难以调和的利益关系对这一工作产生厌烦心理,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影响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责任和管理体制。为了达到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我们首先要明确各部门以及每个人在房屋征收和拆迁过程中的责任,通过详细的工作责任制使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和其它部门建立联系,加强与举办领导以及相关科室的工作协同及配合,并通过建立月、季、年等总结及检查制度推进征收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2、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

为了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政府行政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为了全面、准确、安全的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保证房屋征收档案的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在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时,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所规定的细则并结合当地的征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合理、合法的管理规范及要求建设。另外我们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通过对征收工作中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鼓励或者追责,从而提高相关人员在资料整理和收集时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管理档案能够公正、公平的指导我们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3、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当前的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管理普遍都是由其他部门的人员兼职的,这些人即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又欠缺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及技能。这使得现如今我国的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出现许多的漏洞,管理漏洞的出现往往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不仅会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产生,还会促使上访、示威等恶劣群众事件的激增。为了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的资料安全,我们应该对这些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在培训中不仅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还能够从思想上让这些同志充分认识到房屋征收和拆迁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资料工作的工作效率。

4、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我们在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制定并下发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从而以科学的指导思想引导房屋征收及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由于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涉及到房屋业主的经济补偿资金量比较大,严格的管理办法不仅能有效的指导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档案的管理工作,还能有效避免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成为滋养某些不法分子经济利益的“温床”,最大限度的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工作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房屋征收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屋征收档案保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统计制度,确保房屋征收档案规范化管理。要配备必要的保管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房屋征收档案的安全。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发现破损、虫蛀、褪色或字迹模糊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他技术处理。要对房屋征收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填写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并按规定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参考文献: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4

1.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主要就是工程前期收集相关的工程资料,考虑社会、经济的宏观影响因素、调查物资的运量及对涉及工程的现场进行勘探,然后编制规划。搞好征地拆迁(含三电、地下管线迁改)数量及补偿标准调查,完成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藏、防洪评价、通航论证等前期评估论证工作,避免影响线位变化,引起大的投资估算缺口。

1.2可行性研究阶段

1)研究目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我国对于铁路中长期规划的要求是,一方面,综合考虑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对物资的运量和运送费用进行规划;另一方面,在工程技术、经济影响、环保与节能、土地的运用效率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进行基础性设计。在项目建设整个阶段中,可研阶段对投资控制的影响程度最高,可达到70%~90%。

2)控制要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遵循守则。因此,建设单位要积极参与可研阶段的相关工作,做好投资控制相关工作。对于目前投资紧张的项目,绝大多数因前期工作做得不深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前期工作的管理。要做好前期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设单位应尽早组建,以便及时介入可研阶段工作;二是必要时建设单位可聘请部分专家参与,加大可研阶段工作的参与力度;三是对可研阶段要全过程参与,对与投资控制密切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征地拆迁费用标准、材料源和价格、大临工程设置、取弃土(砟)场设置和三电迁改工程数量调查等方面要全面参与,确保投资计划全面、准确[2]。

1.3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龙头,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65%,做好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至关重要。

1)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要满足对点、线的配套、布局的科学性、对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行评估、建设理念要体现强本简末等,制定的设计方案要具有多样性,保证能够对方案进行比选。

(2)明确影响线路方案的外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建设铁路对外界环境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其中涉及到立交桥的规划、民用住房和土地的征迁、电网的变更和改迁、重要水管、气管、油管的改移等,这些都需要人员进行现场的调查和实地勘察,以及对制定的方案进行实际的论证和进一步的设计,并且与地方政府和居民进行商谈并签订实施协议。

(3)在对路基设计和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高填深挖,对于临河和临山的地区要防止滑坡、落石、泥石流等险情的发生,及时做好风险的防范;对地质条件差、水文情况复杂地段的铁路的设计和布局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作出修改和比选,保证建设的铁路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

(4)对建设的铁路用地规划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积极优化设计方案,尽量降低用地规模和拆迁数量,从而减少工程投资费用。

2)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就是对工程工期的安排要合理、对铺轨基地和箱梁预制场设置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难点工程路段的施工方案设计要细致、对站前站后工程统筹与接口的难点设计要进行深入研究。

(2)加强对材料供应基础资料的收集,使料源能够满足设计需求。对物质材料供应要及时,主要有混凝土、土石方、钢材、建造器材、设备选型、人员配套等进行实地的勘察和调研。

(3)工程建设的时候总会涉及到临时用地,因为其特殊性,必须加强对临时用地的审核优化,尤其是针对一些特殊的临时用地,比如:制梁厂、取弃土场、弃砟场等的设计,尽量减少对临时用地的占用规模。

(4)对大型临时设施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并落实;对大型临时设施数量设置方案进行合理分析,对工程单价和费用进行系统的评估。

1.4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要根据上级部门对设计草案的批复和回馈意见,进行全面的编制和修改,并且为了让工程的具体施工人员能够看懂这些设计图纸,要为所设计的施工图配备相应的图表和设计说明,并且详细说明施工注意事项和要求。对注意的事项和安全施工措施也要加以强调,在工程施工的前期阶段最好要求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商谈,对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对照,以免施工人员领会错设计人员的意图,造成施工事故损失。

1.5工程招标阶段

1)在满足招标内容基本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包括资质等级、技术能力、业绩和财务能力等要求。模,提高临时设施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或增建、扩建,减少临时工程建设成本。

2)制定合理总工期和分阶段工期目标,以及与其匹配的劳动力、物资和投资使用计划,避免资源浪费,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3)招标仅是择优选择承包方的手段,而合同是约束承包方全面兑现投标承诺的保证。根据项目确定的管理思路,通过细化合同条款,约束承包方行为,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在细化合同条款方面,主要有质量、安全、进度、验工计价、索赔、违约、计划、变更设计、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等内容[3]。

1.6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控制投资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投资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征地拆迁投资控制重点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和落实外部协议的实施,并控制征地拆迁补偿等施工准备费用支出。对部分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的军事设施、工矿企业等特殊拆迁,要委托评估机构及时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征地拆迁价款。合资铁路由地方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要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手续确认,第三方审价单位及早介入,审价完毕后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对征地拆迁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要阶段性完成征地拆迁概算报批工作,避免因征地拆迁超概严重,导致最后无法下达投资计划,影响其他工程进展。

2)变更设计管理变更设计管理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最为重要的环节,建设单位对发生的变更设计要及时组织现场勘察,确定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3)价差调整投资控制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的价差调整也是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铁路建设项目基本执行的是信息价法。甲供物资设备按采购价据实进行调整,部分其他材料按经规院定额所公布的信息价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对价差进行清理并经第三方审价后报审批机关审批。

4)清理概算总盘子,对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进行清理,包括已招标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结余,未招标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结余,基本预备费,纳入预备费管理的施工图审核优化结余等。这样对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就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便于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1.7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后,铁路建设项目一般要编制清理概算文件和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办理竣工决算。

1)清理概算项目建成收尾销号时,在批复规模内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项目清理概算文件报铁路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清理概算超出批准概算时,应与鉴修概算进行详细对照分析、说明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置意见,随项目清理概算文件一并报铁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清理概算批复后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和编制项目工程决算的依据。审查批复后的清理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终限额。

2)末次验工计价和竣工决算项目清理概算批复后,建设单位及时依据合同约定和批复概算,依法合规地办理末次验工计价、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2结语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5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征迁阶段;审计分析

引言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通过各种财政筹资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随着各地城镇化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房屋征迁如火如荼,当前在土地房屋征迁管理中出现诸多问题,征迁办法也先后作了修改,如2010年12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到2011年修订颁布的、目前有效执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政府投资的拆迁项目源于财政税收,项目运作要求规范严格、必须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等,应不断总结问题和完善相关制度。

1、存在的问题

1.1 征迁程序不尽合法合规。如征迁审批手续未办理即提前开征、公示期太短、征迁物认证手续不严密、执行规定不统一(过于灵活)、监管不到位等。对于不动产(主要是各类田地、房屋等)产权证明缺失或审批手续不完整的,也通过不当方式给予认赔安置、补偿。

1.2 弄虚作假虚报被征地面积、拆迁房屋面积、地上地下拆迁物及设备等。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迁补偿中普遍存在虚报、多报果林、坟墓、构筑物、生产设备等,甚至虚构房屋古建筑、伪造证件、图纸及相关证明以冒领安置补偿款和奖励金,想方设法多占国家征迁补偿费。

1.3 未严格执行补偿方案、擅自提高补偿标准。水田、林地、果林、荒地以及房屋按结构、成新、装修等分不同的补偿标准,如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本应参照地方政府的基准级别地价划分界定,但集体或个人为某私利,往往出现擅自提高标准、参照不可比地段的高地价,甚至对临时搭盖也等同于有产权证的房屋申报安置补偿,引起公众极大不满及造成社会的不安定不和谐。

1.4 易地安置房的建设存在搭车商品房,安置房的代建不公开,存在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拆迁安置房建设本应根据实际需要核定拟建规模范围,但因代建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的某些利益团伙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造成规划安置区域土地面积和安置面积都大大超过被征迁所需安置的面积,即搭车开发了商业性质的房地产、非法占用国有划拨土地。

1.5 征地拆迁补偿费的财务管理混乱。按规定征迁协议、证明材料确认、补偿费的核发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被征迁人一户一卡、拆迁指挥部财务出纳印鉴分开管理,但实际情况却是允许一人代多户签收、印鉴管理混乱、收支钱账不符甚至上下级账目也不符。

1.6 征迁安置建筑物的评估问题。被拆迁人为了多的补偿款,勾结中介机构对厂房、设备等需中介评估的被拆迁物多采取超市场价溢价多估以期利益分成,评估造成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流失。中介机构的工作缺乏自律和有效地监管也是原因之一。

2、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地方政府往往为了形象、赶进度,在没正式拿到用地批文或征地许可时,就匆忙推进征迁工作。程序的不合法本身也是违法,且容易造成后续工作的被动,欲速则不达。而征迁补偿方案未经充分论证、评估风险,或对不同物业权证认定标准、时间断代的不明确,也易造成歧义、公正性受到质疑。

2.2 的征迁补偿方案的赔偿标准经常滞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未及时更新补偿标准,或相邻的不同地区执行标准相差较大,容易造成被征用人的不平衡和攀比心理,征迁双方均有想方设法以各种手段拉平差距的欲望。

2.3 已经确定的补偿方案应该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模棱两可。如产权补偿的登记年限、结构质式和货币补偿是否考虑成新度等,均应有明确标准。擅自提高标准,除了地区差异难以平衡外,更多的是人情执法,对不同征迁标的因人而异,工作人员擅自扩大自由裁量权,把工作当作做人情买卖。

2.4 地方政府为了充分利用安置房的“政策资源”,自作聪明地安排“搭车”工程,甚至偷梁换柱,把商业房地产混进安置房项目,以期获得划拨用地、减免税收优惠、为个别利益团体免费占用公共资源等。部分涉及权钱交易,若监督缺失,极易滋生腐败。

2.5 征迁补偿费的财务管理本身是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造成混乱首先是制度的缺失,有法不依,其次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责权不清,其三是监管不力,最后是背后个人权利、欲望的膨胀造成的。

2.6 征迁房屋往往遇到物业价值评估的争议,这就有赖于客观的第三方即评估中介公司的评估工作。但中介公司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公平、公正原则,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操守,利用手中的“权利”,通过影响征迁双方利益,以侵占国家利益来谋取私利。

还有些项目是省、市级财政项目,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而由县区级政府(征迁指挥部)代管。造成下级政府给上级“打工”时为了“时效政绩”并获得“应有利益”而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不惜冒险谋取地方利益甚至私利。

3、优化管理的解决方案和几点建议

首先本着合理、节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原则集约用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统一规划管理征地拆迁,严格区分建设永久用地和临时征地、严禁随意扩大征地范围。其次在实施征地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最广大被征迁人利益的切实可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第三,制定合理可行的对征迁物的认证流程。特别强调应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责任落实和追索制度。项目方案申报审批的同时,做好原地物地貌的取证工作,如调取和保存不同年份的航拍图,制止征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抢建和避免被征迁房屋历史认证的困难。第四,强调征迁安置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制定民主、科学、效率的规则,同时充分借助社会和舆论的监督,避免利用职权或个体利益侵害被征迁人合法权益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设定侵害后果纠错、救济制度。第五,征迁工作前做好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统一操作标准,尤其做好即将灭失物的“隐蔽签证”,及时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的台账和档案管理。选用高精度测量工具,减少在山地、密林、水塘等不利条件下的测量误差。征迁用地验收应符合“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标准。第六,征迁工作的法规、程序、补偿标准和操作流程都应与时俱进,综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变化和更新。尤其做好对相邻地区的补偿标准调查和平衡,在保证国有资产(资金)不被侵占或浪费的同时,尽可能保护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

[2]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2011);

[3]《中国审计》(期刊2010~2012年)

[4]张刚,李超《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反思及完善》《建筑经济》(2011.07)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6

基层镇街建设部门主要负责道路建设、村镇机耕路建设、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国有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等重点项目,而归口管理部门主要为各镇街的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由于管辖的业务多、当中牵涉的利益大,加之近年来基层镇街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及基层镇街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的职务犯罪多发,值得引起重视。2010年至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涉及基层镇街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由其牵扯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之多,其中基层镇街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9件9人,与其有关联的人员多达21件21人。在上述30多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处的受贿案件10件10人、行贿案件15件15人,另外反渎局立案5件5人。

一、基层镇街建设部门职务犯罪的危害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大投入高产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所获得的利润可观,尤其是包含着大量的隐蔽工程,由于监管难于到位,偷工减料,质量低劣,更是有利可图。加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经常性变化,增大结算价格,猫腻不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如雨后春笋,个体公司、个体承包户层出不穷。由于不健康发展,它们在规模、管理、技术、资质等方面参差不齐,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里,为了能与条件好的企业抗衡,为了能取得工程项目和追求利润,便不择手段,以金钱铺路,贿赂开道,或是以色情引诱,提供高档消费等方法打通关系,获取工程。而一些资质好的建筑企业在正常竞争的情况下,往往败下阵来,于是开始效仿。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本应是技术、质量、信誉的竞争,却变成了贿赂的竞争,造成了工程建设领域贿赂之风盛行,往往是明码标价、约定俗成,成为人人皆知的“潜规则”。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恶性蔓延,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和重灾区。

涉及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往往容易形成串案窝案,这是因为工程建设从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大宗采购到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环节都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其结果一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不少国家建设项目因工程回扣款相当惊人,有一大部分被个人占有,或被建设单位挥霍。接着,又通过加大预算、加大结算,增加投入。若不能及时增加投资,工程项目停工,成为“烂尾工程”,损害的只能是国家。二是工程质量遭受严重影响。一些资质严重缺陷的施工单位依靠行贿手段承揽到工程后,或者在工程建筑中,为了降低建筑成本,获取更大利润,又通过行贿手段,逃避监管,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有的楼房刚刚盖好就得拆下或者倒塌,路刚修好不久就得修修补补或者重新翻修,桥梁通车不久便裂陷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完全是“豆腐渣”工程。三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个市场主体按价值规律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有序,但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问题,违背了合法竞争原则,直接破坏了我国尚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败坏了党风,腐蚀了一大批领导干部,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少领导干部插手工程,从中受贿,沦为罪犯,在工程腐败案件中比例之高,相当惊人。五是产生次生灾害,秧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潜伏不安定因素。

二、基层镇街建设部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基层镇街建设部门负责人涉案比例高、涉案金额大。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及基层镇街建设部门的相关案件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基层镇街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涉案比例高、涉案金额大。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上述30件职务犯罪案件中,立案查处的基层镇街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主任2人、副主任2人,其中番禺区某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某收受相关行贿人贿送的钱财达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