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范例6篇

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范文1

1、可再生能源是指可以再生的能源总称,包括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能、沼气等。生物质能源主要是指雅津甜高粱等,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格来说,是人类历史时期内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2、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3、随着能源危机的出现,人们开始发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来源:文章屋网 )

再生能源范文2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大要素之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前提。国际上将能源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所谓一次能源是指直接取自自然界没有经过加工转换的各种能量和资源,它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油页岩、核能、太阳能等,而二次能源是指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以后得到的能源产品,如电力、蒸汽、煤气、汽油、柴油、重油等。一次能源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两大类。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等,它们都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而非再生能源包括煤、原油、天然气、油页岩、核能等,它们是不能再生的,用掉一点便少一点。在能源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为许多国家不谋而合的选择。今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确立了能源发展“可再生”优先的基调,有评价认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走上快车道。”

电力短缺、煤炭短缺、石油短缺……当前能源短缺正在日益成为制约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多种短期因素影响外,主要是世界能源体系本身存在问题。为此,人类对新能源的需求更加急切。中国能源专家认为,虽然新能源的发展面临成本、政策立法和公众意识等多方面的障碍,但在全球变暖、油价上涨等因素的推动下,新能源在替代传统能源方面有着巨大潜力。随着技术进步,新能源在未来不长的时间内就可能明显改变世界能源格局。

面对这种局面,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2004年8月,德国出台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对2000年出台的法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保证20年内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给予一定的补偿。新法规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0%。在《2004年国家可持续战略进展报告》中,德国政府制定了“替代燃料和创新推动方式”发展战略,旨在减少传统燃料消耗并由此减少对石油的依赖,确定有发展前景的替代燃料和发动机驱动方式并尽快投入应用。从2004年开始,德国政府还制定了市场刺激措施,用优惠贷款及补贴等方式扶助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迄今已投入研究经费17.4亿欧元。目前政府每年投入6000多万欧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推动太阳能、风能和地热的开发。

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投资成本高的问题,法国政府从科研投入、技术应用和市场化等各个环节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据统计,2002年法国科研机构的能源研发总经费为9.4亿美元,其中5000万美元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地热能技术研发获科研经费最多。多年来,法国政府一直采取投资贷款、减免税收、保证销路等措施扶持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项目,以解决可再生资源技术应用初期运营成本高、风险大问题。美国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主要是通过财政激励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即通过减税、生产补贴、信托基金、低息贷款和政府的研究、开发项目,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以培育和扩大市场。

在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尤其重要。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贫乏。一方面,除煤炭相对丰富外,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很少,很大程度上需要进口,而且缺口越来越大,造成很大的能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煤炭是我国主要的一次能源,其污染、尤其是造成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均远远高于石油和天然气。因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供应不足以及污染排放的根本出路。我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发可再生能源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村能源困难、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实施了一些可再生能源试点与示范项目。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初具规模、成长迅速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取得长足发展,以年均超过25%的增速成为世界能源领域的亮点。截至2004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1.1亿千瓦,并网风电场43个、总装机容量76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使用约6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6500万平方米、约占全世界的40%以上,在农村建成户用沼气池1100多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2000多处、年产沼气约55亿立方米。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尽管我国可再生能源具有很大的资源潜力,产业规模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技术、规模还是水平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和障碍。

首先,对开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没有常规能源建设项目那样的固定资金渠道。虽然编制了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但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其次,缺乏完整的激励政策

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支持是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关键。国际上,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激励、税收优惠、补助、低息贷款、加速折旧、帮助开拓市场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初始动力。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将制订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以及实现规划的行动方案,还将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机构设置、资金支持等各方面做出规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将成为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而稳定的政策和制度,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加良好的政策空间和坚实的法律基础。

再次,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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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再生能源全球发展趋势

(一)各国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升到战略高度并制定激励政策

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足,各国努力寻求稳定充足的能源供应,都对发展能源的战略决策给予极大的重视,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尤为引人注目。化石能源的利用会产生温室效应,污染环境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使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升温。从目前世界各国既定能源战略来看,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未来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际能源署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已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43个国家制定了部级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30多个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直接的财政补贴或其他优惠措施,32个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上网政策。

(二)随着技术进步,可再生能源进入能源市场成为可能

从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发展趋势看,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最快,产业前景最好。风力发电技术成本最接近于常规能源,因而也成为产业化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技术。风电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年增长率达27%。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也已接近或达到大规模商业生产的要求,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推广利用奠定了基础。

国际能源署的研究资料表明,在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能源市场的条件下,到2020年新的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传统生物质能和大水电)将占全球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总比例将达30%。

2004年,美国、德国、英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为1%、8%、4.3%和6.8%;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7.5%、20.5%、10%和22%;到2020年将都提高到20%以上;到2050年,德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将达到50%。韩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2.1%提高到2010年的5%。日本和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3%和7.5%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2020年分别达到20%和15%。

(三)国际社会对再生能源开发的投资加大

根据《经济学家》杂志2006第11期的研究文章,国际社会对清洁、可再生能源投资幅度增长很快,2004年为300亿美元,2005年为490亿美元(其中政府投资约100亿美元,私人投资约250亿美元),估计2006年将超过630亿美元。目前,可再生能源公司股市市值达300多亿美元,一些风险投资正从IT行业转入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

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与举措

(一)部分欧洲国家的政策与措施

德国通过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为投资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德国制定了《未来投资计划》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迄今投入研发经费17.4亿欧元。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年销售额达100亿欧元。风力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54%,太阳能供热器总面积突破600万平方米。

法国推出了生物能源发展计划,2007年之前将生物燃料的产量提高3倍,使其成为欧洲生物燃料第一大生产国。其具体内容包括:建设4个生物能源工厂,年均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生物燃料的总产量将从目前的45万吨上升到125万吨,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作物面积也将达到100万公顷。由于生物燃料目前的成本比汽油和柴油贵两倍,因此法国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

英国把研究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作为开发新能源的突破口,设立了5000万英镑的专项资金,重点开发海洋能源。不久前,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的世界首座海洋能量试验场正式启动。英国第一座大型风电场一直在不断发展,目前风电装机总量已达650兆瓦,可满足44万多个家庭的电力需求,近期还将建设10座类似规模的风电场。

(二)亚洲发展中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与计划

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巴西等国家越来越重视可再生能源对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重要性。

中国制定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编制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确定了明确目标。

印度成立了可再生能源部,政府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印度在风电和太阳能利用规模上已居世界前列。

东盟国家也开始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工作。10个成员国各自都有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包括地热、水电、风能、太阳能和来自棕榈或椰子油的植物燃料等。按照东盟的计划,到2010年各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达到2.75万兆瓦,其中印尼、菲律宾和泰国将成为领先者。

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状况与发展

(一)太阳能的发展与利用

太阳能发电以其无污染、安全、维护简单、资源永不枯竭等特点被认为是21世纪最重要的新能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光伏电池生产每年以30%至40%的速度递增。整个光伏行业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特有的“卖方市场”格局。太阳能市场目前占全球能源市场的1%,市值约70亿美元。据欧洲可再生能源委员会研究报告,太阳能工业2030年将占到全球能源市场的8%。

(二)风力发电的发展与利用

丹麦BTM咨询公司估计,2004年至2008年世界风电当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0.4%,累计装机增长率约为18.8%,欧洲风电在近海风电场真正“起飞”之前将保持中等增长。2002年欧洲风能协会与绿色和平组织发表了一份《风电在2020年达到世界电量12%的蓝图》的报告,对展望未来20年风电的发展很有参考价值。报告认为,首先,推动风电发展的因素是气候变化,风电不排放任何温室效应气体,在电网中可以达到工业规模。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温室效应气体指标已经分配到地区和国家层面,各国一定会增加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其次,市场已经表明风电成本正在显著下降,目前的发电成本仅相当于20年前的五分之一。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不断增长,最大的商业化机组达到2500千瓦。迅速增长的风电商务引起金融和投资市场的密切关注,新的投资商如石油公司等正在进入这个市场。第三,世界各国已积累了丰富的发展风电的经验。在欧洲的德国、丹麦和西班牙;美洲的美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印度,都积累了成功发展风电产业的重要经验。第四,近海风电正在开辟新兴市场,欧洲北部将要建设2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

(三)生物质能的发展与利用

生物质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中的一种能量形式,一种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是独特的,它贮存的是太阳能,更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可转化成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

生物质能也称“绿色能源”。 开发“绿色能源”已成为当今世界工业化国家开源节流、化害为利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至少有14个工业化国家在开发“绿色能源”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其中有些国家通过实施“绿色能源”政策,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了本国能源不足的矛盾,而且显著改善了环境。

生物质能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生物质能发电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电能质量最好、可靠性最高,其效果远高于小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间歇性发电,可以作为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补充能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其次,农村能源结构由传统生物质能利用为主向现代化方向转化,生物质能发电是这种转化的重要途径。第三,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亟待有效开发利用,加工增值,促进经济发展。第四,生物质能发电技术比较成熟。

到2020年,西方工业国家15%的电力将来自生物能发电,而目前生物能发电只占整个电力生产的1%。届时,西方将有1亿家庭使用生物能电力。生物能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能为社会创造近40万个就业岗位。

(四)水电的发展与利用

水电是可再生能源,而通常的大型水电属于传统能源,而小水电却属于新能源。小水电从容量角度来说处于所有水电站的末端,它一般是指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据2003年世界水能大会估计,世界小水电可开发资源大致为1.2-1.44亿千瓦。中国可开发小水电资源如以原统计数7000万千瓦计,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可供利用的水电资源只开发利用了18%。小水电站具有投资小、风险低、效益稳、运营成本比较低等优势。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民企投资小水电的政策。中国于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就鼓励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

四、工发组织的促进举措

联合国工发组织将能源与环境作为组织工作的三个重点领域之一,并于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工发组织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生物质能

2005年12月,工发组织与印度科学院合作,以促进现代生物质能(BIOMASS)技术和非洲南南合作为框架,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专家会议。这次会议增强了来自非洲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对生物质能气化技术现状和所提供机会的认识,这些技术可利用当地生物废渣为农村地区发电,为工业应用供热。

(二)小水电技术

推进亚洲与非洲之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其中中国与非洲国家进行小水电技术合作,工发组织与国际小水电中心合作,帮助建立印度、尼日利亚分中心,培训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人员,提供咨询与设备,在非洲建立多个示范项目点。工发组织将进一步加强与杭州国际小水电中心的合作,在未来三至五年内探讨签署一揽子合作协议,在非洲10国开展“点亮非洲”及“发展生产”的试点项目,这些活动预计需筹资1000万美元。工发组织计划于2007年5月在马来西亚召开棕榈柴油亚非合作会议,推进棕榈柴油在亚非国家的发展。

(三)氢能技术

2004年在土耳其建立国际氢能技术中心,计划五年内得到土耳其政府4000万美元捐助,该中心目前正在实施若干项目,并侧重生产“清洁能源载体”氢。

(四)海流发电技术

在意大利政府的资助下,中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开始实施海流技术区域方案。这个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资助并实施的项目使用的是一家意大利公司与意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的海洋流发电机组。有关机构认为它是国际上将海洋流动力能转变为电能的最为成熟的发电技术。这个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为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开辟出一条新路。

(五)与拉美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合作方案

2006年9月26-27日,工发组织与乌拉圭合作在Montevideo召开了“生产应用型可再生能源部长级会议”,15国能源部长通过了“部长宣言”,加强区域合作以提高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供应以及促进可再生能源研究与开发,并在乌拉圭建立“可再生能源与有效利用区域检测中心”。

五、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作为全球能源市场日趋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能源消费已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3.6%,世界能源消费将越来越向中国和亚太地区聚集。据预测,目前中国主要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储采比分别为80、15和50,大致为全球平均水平的50%、40%和70%,均快于全球化石能源枯竭速度。未来五至十年内,中国煤炭国内生产量基本能够满足国内消费量,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则不能满足需求,特别是原油的缺口最大。注重能源资源的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中国来说既重要又迫切。我国能源工业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因此,开发利用新能源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多年的努力,新能源的开发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几年来,我国小水电装机容量每年以超过250万千瓦的速度迅速发展。风电发展也很快,2005年底建成装机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6.5万千瓦,解决了约300万偏远地区人口基本用电问题。沼气年利用量达到50亿立方米,改善了1400万农户的生活用能条件。预计到2020年,中国水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2.9亿千瓦,风电达到3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2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沼气年利用量达到24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左右,生物质发电达到2000万千瓦。虽然新能源发展潜力巨大,但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仍面临着成本高、规模小等困难。例如,小水电发电成本约为煤电成本的1.2倍,生物质发电成本为煤电成本的1.5倍。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通过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鼓励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解决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在法律、政策和市场层面的障碍,并给予相关产业以资金支持。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能源问题始终不容忽视。为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组织和各国能源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能源战略研究与统计,跟踪世界能源的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参与能源合作论坛与交流机制,增加我国的话语权,参与国际能源体制与政策的制定,并为我国及时制定战略、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扩大与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上的合作,利用亚欧合作机制,借鉴其他国家的政策、经验与技术,吸引外来投资,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的开发与利用,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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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迟迟拿不到手,极大影响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发展,之后其负作用进一步向上游设备供应商蔓延,形成了困扰整个风电和光伏产业的三角债难题。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当务之急是解决补贴欠账和资金不足问题,进而理顺整个可再生能源管理和补贴机制,这对中国未来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至关重要。”

资金缺额

可再生能源在发展的前期,政府会采取补贴措施加以扶持,这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月向电网企业征收,实行直接缴库,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由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成为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钱逐步提高。

即便如此,筹集的资金仍难以满足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2012年年中,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分配情况进行摸底。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高达107亿元。

2013年8月,面对补贴资金缺额可能对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实,国家发改委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7年间,上涨了15倍。

附加征收标准提高了,而2012年前拖欠的107亿元至今尚无定论。记者就其形成原因致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据接近财政部的消息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2012年起可再生能源补贴归财政部管,而2012年以后补贴资金依然存在较大缺口,财政部只能优先满足当年的补贴,无暇顾及历史欠账。

另有消息称,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及国资委都呼吁动用专项资金或国库资金解决2012年之前拖欠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但至今尚未解决。

在欧美“双反”背景下,政府通过扩大国内新能源市场来拯救整个产业。以光伏为例,“十二五”装机目标由原来的5GW调整为35GW,翻了7倍。中电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量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0.8%;并网风电发电量15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也需增加这样的比例。但即便全社会用电足额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2014年仅能增长3.8%。

毫无疑问,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仍将进一步扩大。

体制障碍

除资金不足外,多头管理体制也造成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能足额按时发放。

2012年以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其中牵头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不定期公布《补贴方案和配额交易方案》,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省级电网公司代管。2012年1月1日以后,管理部门调整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其中牵头部门为财政部,管理部门原则上按季拨付补贴资金。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需要通过地方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提交全年发电量证明材料。材料经三部委审核通过,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后才能发放。“补贴部分支付周期过长,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超过了收益增长,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面对非常高的偿债压力。”孟宪淦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审核拨付过程中的多头管理,在产业发展规划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总量规划和核准(备案)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财政部负责可再生能源能源补贴的具体收支。彼此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最终暴露出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时,国家规划、企业战略和补贴支付能力不匹配的现实。 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长期“寅吃卯粮”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解决之道

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长期“寅吃卯粮”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受到了各方的关注。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此前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可再生能源要想得到大的发展,需要逐渐减少补贴,甚至于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与燃煤发电有一定的竞争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提交了“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公开化的提案”。他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与产业发展规模缺乏有效的关联性,导致征收资金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朱共山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财政部据此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由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此外,中电联在3月10日的《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中也提出建议,新能源发电从单纯追求“装机增长速度”向追求“质量与速度并重”转变,从单纯追求“集中大规模开发”向“分散与集中、大中小相结合”方向转变。发展目标要与国家财政补贴能力、全社会电价承受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等相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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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该资金缺口早露端倪:去年征收的100亿元电价附加,仅能满足70%的补贴需求。

今年缺口进一步放大:国家发改委今年7月24日了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后,想赶在今年年底前建成投产、以享受每度1.15元上网电价的光伏项目,都在疯狂加班加点。可以预料,明年需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名单还会拉长不少。

按照中国作出的承诺,到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达到15%,而去年底仅为9.6%。“十二五”规划中提出,5年后中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提高到11.4%。这意味着,若不提高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寅吃卯粮”将继续加剧。

“寅吃卯粮”

“2011年1月确定了2010年1~9月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共支付了92亿。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578万千瓦,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63个,接网工程419个;而根据目前每度4厘钱的附加标准,现在一年收入大约是100亿左右。”9月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电价工作的官员在长沙会议上如是说。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电网企业按照特许权中标价格(政府指导价)或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政府定价)收购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附加在全网销售电价中分摊。

当前该附加标准为每度电4厘,是2009年年底作出的调整。

起初,这笔由电网收取、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的补贴,先在各电网省公司间进行配额交易、全国平衡。但国家发改委今年1月的《 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预支表》中显示,全国共有22家电网省公司“预支”了补贴资金,合计约10.3418亿元,其中广东电网公司和江苏电力公司预支金额均超过亿元。

从2006年的每度2厘,到2009年年底调高至每度4厘,电价附加由于其稳定可靠的来源,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推力巨大。但是,这笔补贴的增长主要依赖全国用电量的增长,但其增长速度却远跟不上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狂奔。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2010年发展情况综述”提供的数据称,到2010年底,全国发电设备装机9.66亿千瓦,同比增长10.56%,发电量同比增长了14.56%。但在装机中,生物质发电增加85.82%,垃圾发电增加23.72%,风电增加49.77%,太阳能及地热发电增加602.15%。

今年3月,国家电监会价财部副主任黄少中对外称,2010年中国征收的电价附加存在30%左右的缺口。每年数十亿的资金缺口,只有靠“寅吃卯粮”式的预支;但“卯”吃何粮,则留给未来解决。

除此,差额部分支付周期过长,也是令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头疼的问题。

“公司项目涉及到3省电网,只有一家是每月结清;其他两家都是电量结算后的下一个月才按火电标杆电价结算,而补贴部分则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才能结算,”中节能集团下属的风力公司一位高管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最短是半年,多数是一年到一年半。”

漫长的支付周期,让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流资紧张。“风电和光伏主要是日常维护费用,主要压力只是贷款还本付息压力;但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要不断向农民购买燃料,拖欠导致的资金压力比较大。”凯迪电力(000939.SZ)一位高管称。

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尤其是发展最为迅猛的风电,除了政府提供的电价附加补贴外,还主要依靠清洁发展机制(CDM)牟利。

“如果没有CDM,风电盈利比较难。”龙源电力(0916.HK)下属的内蒙古风电公司总经理齐来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近几年尤其是去年开始,来自中国的CDM交易频频遭卡;如今再遭遇国内补贴拖欠,实是雪上加霜。

对暂时保管这笔补贴资金的电网企业而言,也有不少苦衷:河北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人士称,“有余额时,这笔钱留在往来项目上,税务机关认为这是利润,要征收25%的所得税。这件事情曾经协调过,但后来却没有结果”;华北电网公司财务部人士则称,电网也是拖欠的受害者,因为诸多可再生项目的接网工程是电网投资的,需要该项资金做补偿。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之所以拖欠,“主要还是因为钱不够”。

僧多粥少

“这个资金缺口其实被严重低估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一位专家称,“西部大型风电场、荒漠光伏电站因为并网问题,现在‘窝电’极为严重,这部分装机未来并网后的补贴,并未算在其中。”

“资金缺口对行业影响确实有,但不是很大。”中节能集团熟悉光伏和风电的业内一位专家认为,“国家承诺补贴的钱,早晚会给,企业并不担心成为坏账;另外,投资可再生能源的大部分都是央企和地方国企,实力普遍雄厚,也更等得起。”

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相关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发展过程中出现些问题很正常,没有哪一个国家发展的速度这么快。就像孩子成长一样,家长在后面怎么做衣服,都来不及”。

长沙会议上,与会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广西、广东、重庆等省市的物价部门,都提出了掺烧的垃圾发电项目补贴没有相关政策,资金压力大,要求国家给予补贴,“甚至有中部省份表示,如果不补贴,就不再搞垃圾发电厂”。

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视同常规能源发电项目,执行当地燃煤电厂标杆电价,不享受补贴。

新疆物价部门在会上则提出,能否将煤层气开发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但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当场表示不妥,称煤层气属于煤的副产品;

湖南物价部门甚至希望,将开发难度大的水电项目纳入补贴范围。

“重庆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了1.3亿元,本地只能用3千万,近1亿做了配额交易,地方政府也有想法,能否用这笔资金支持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解决区域电力矛盾。”重庆市物价部门在报告中这样说。

用电大省,但自身可再生能源发展还不成气候、电价附加以调出为主补贴别省的重庆和广西等地,都希望“肥水留在自家田”。

对此,在长沙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明确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将研究垃圾发电的监管补贴办法,在2011年内抓紧出台垃圾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补贴资金管理转向

“根据电价处测算,今年补贴资金每度电缺3厘钱,到2015年可能每度电需要1分2左右。”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在长沙会议上这样表示。

对僧多粥少的现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比较乐观:“没必要担心。”李认为该补贴机制是成熟灵活的,可以提高征收标准。

国家电监会价财部副主任黄少中今年上半年曾透露,今年有望将电价附加由此前的每度4厘提高至6~8厘。这样算,每年的电价附加将从目前的100亿元提高到150亿~200亿元左右。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在8月12日举行的《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报告会上表示,有必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如果电价附加增加到每度一毛钱,到2020年累计就可以提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6430亿元,就完全可以满足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

虽然要求提高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呼声渐高,但在目前CPI高企、通胀压力巨大的背景下,对决策层而言,涨不涨电价是个相当纠结的问题。

“实际上对CPI影响很小,”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CPI增高是因为超量发行货币和国际金融形势不好,电价附加的影响微乎其微。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价格专家刘树杰则做了更具体的研究,其结论是“电价调整10%,对CPI的影响是0.7%”。

“现在国务院把抑制通胀作为首要任务。”发改委价格司人士坦言,调整电价其实对CPI影响不大,但有心理影响和示范效应,“而且现在国内电价水平确实已经不低”。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涨价问题暂无定论,但关于补贴资金的管理模式,却已有了明确的转变信号。

此前,黄少中就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可再生能源法》第24条规定“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如果成为基金,就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不用每年批,也可以免税,速度也快”。

在此次长沙会议收尾时,发改委价格司人士已明确表示,他们正在加紧与财政部沟通,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后就移交给财政部管理。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处获悉,《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正由财政部综合司牵头制定,补贴资金将设置成政府性基金,“目前已进行到最后阶段,今年年内应该能出台”。

但一位风电企业人士对此消息态度暧昧,“财政部的钱,也基本是一年批一次,基金支付周期并不短”。

终要断奶

长沙会议上,一些电价专家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可再生能源这些年发展非常快,发电成本在持续下降,“发改委价格司也肯定会随着情况变化,不断下调标杆电价”。

“对于百姓来讲,都是一样的电,你愿意为风电多掏钱吗?可再生能源一定要有竞争力,价格还应该再降低,如果政府补贴后还亏损,说明没有成本优势,就应该退出。”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人士直言不讳。

再生能源范文6

高峰竹柳造林的最佳土地条件是低洼湿滩地,这些土地不能种植庄稼,只能短期种植,属于低效益的荒废湿滩地,我国大约有9000万公顷这样的荒滩湿地,这些低洼地大多数都位于江河湖泊的边缘地带,另外还有1.3亿公顷盐碱地,因此在这些地方种植速生竹柳具有变废为宝、生产能源等多种优势。

万里常青公司在湖北搞的烂泥经济试验,一年前还是无人问津的烂泥地,一年后就成了一座一眼望不到边的绿色海洋! 4000亩高峰竹柳种苗现已在这些烂泥地扎根生长。据统计,每亩湖地里的树木每年都能产生效益15600多元,六年以后这片湖地将为社会直接创造财富2个亿以上。每一个到过这里的人,面对这样的场景都忍不住地感叹,万里常青公司为林业界创造了一个奇迹!

一、高峰竹柳与木塑聚合材料

目前,万里常青公司正在进行第三代木塑分子聚合材料生产试验,这是一项造福人类社会的最新技术成果。第三代木塑分子聚合材料是利用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等与木粉,经分子层次聚合生成,采用挤出、模压、注射成型等常规塑料加工工艺,生产出各种板材、型材和产品。这种新型板材不吸水、不变型、不褪色、不老化、不腐蚀、不霉烂、不虫蛀,节能环保效果好。

生产木塑分子聚合材料的主要成份是木粉,该木粉则是由“高峰竹柳”造林中幼林抚育大树修剪产生的枝条或竹柳大树成材加工剩余的枝叉加工而成,也可以高密度种植高峰竹柳,以小径材制成所需的木粉材料供聚合之用。为此开辟了一条竹柳木材加工新途径。

和普通木材相比,木塑分子聚合材料还具有以下优点:首先,生产木塑分子聚合材料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废物利用。因为木塑分子聚合材料全部使用竹柳小径材、树木枝条、加工剩余物、废弃物,节约竹柳成材和优质木材,将竹柳木材的木素、半纤维素、纤维素都聚合进了新材料中。使用和损坏后的木塑聚合材料,可以全部再生利用,是一个全回收、全循环、全利用、全环保的项目。

其次,生产木塑分子聚合材料具有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回报的优势。木塑分子聚合材料用0.6吨竹柳木粉和0.4吨废旧塑料,就可以生产出一吨产品,目前国际市场价格最高达28000元/吨。一个年产10万吨木塑材料的企业,可利用竹柳6万吨,利用废旧塑料4万吨,相当于从垃圾中捡回25万立方米木材、相当于节省水泥、钢材分别为40万吨、替代塑料和铝材分别是8万吨,这是木塑产业发展对循环经济的贡献。

再次,生产木塑分子聚合材料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木塑分子聚合材料改变了商品林的生产方式,由长时间周期性生产向短期林业种植业转变,可实现竹柳当年种植当年受益。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开展竹柳规模种植。把林业、木材加工业、废旧塑料回收业也聚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社会系统工程。

最后,木塑分子聚合材料用途广泛,现已被应用于包装运输领域、车辆船舶领域、建筑材料领域、室内装潢领域、军事领域等,它将在众多领域和范围内取代木材、钢材、水泥、塑料等常规材料。

二、高峰竹柳与生物质能源

当前,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能源危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是克服能源危机的主要出路。据预测,到2020年,在全球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能的比重接近60%,而生物质颗粒燃料则占生物质能利用的60%。

所谓生物质能源也就是利用生物体,通过光合作用把吸收的太阳能转化为常规燃料能源。有机物中所有来源于动植物的能源物质均属于生物质能,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

柳树是林业能源林的主要树种,“高峰竹柳”则是多基因组合杂交的柳树新品种,具有速生、高产、抗逆等优点。作为能源树种每亩可密植1万株,每亩每年生物产量鲜重可达8至10吨,是普通柳树的十倍。在国外,柳树生物质转化为能源的主要途径是发电,柳树生物质具有较高的燃烧值,发达国家用柳树生物质发电已经有20年以上的历史。将柳树粉碎后制作成生物质能源颗粒和煤炭混合发电,可以大大提高热效率,降低污染50%以上。

生物质颗粒燃料是最具大规模产业化开发前景的新型生物质能源,用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取暖和生活用能,生物质燃料利用率高,便于贮存,无污染。二是生物质工业锅炉,用生物质能替代燃煤,解决环境污染。三是发电,可作为火力发电的燃料。据统计,2008年全球生物质颗粒燃料销售量达1.8亿吨,市场规模超过500亿欧元。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生物质颗粒燃料产业以年均18%的速度高速成长,已经成为全球新能源市场中的“香饽饽”。

竹柳是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最好的原料。生物质颗粒需求之大,竹柳作为原料种植前景更为广阔。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展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但透过国外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高峰竹柳”将在生物质能源中发挥重要作用。高峰老人发起的1000万亩竹柳大造林,将可每年产生物质颗粒3.25亿吨,相当于年发电量9000亿KWH以上。

三、高峰竹柳是最好的纸浆来源

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纸品消费国,各类纸和纸制品消费量占世界消费总量的14%;同时我国又是森林资源匮乏的国家。在各大纸浆生产国中,中国的净进口量最大,但仍有很大的市场缺口,大量造纸原料斋要进口。

要解决纸浆用材需要日益增长与森林资源匮乏日显突出的矛盾,缓解周际进口纸浆价格暴涨的压力。建立纸浆原料林基地,逐步减少对国外进口资源的依赖,就显得非常迫切。营造速生丰产纸浆林“高峰竹柳”则是最好的选择之一。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进行了“竹柳材性纤维质量及制浆性能的研究”,检测分析结果表明:高峰竹柳材质色浅且密度适中,木粉自然白度比杨树高,竹柳木材的纤维质量较好,纤维长宽适中且柔软,符合制浆工业对木材要求。根据竹柳木材密度和材质白度分析,该原料适宜做高得率化学机械浆。竹柳可以作为纸浆材合理地种植并开发利用。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纸张、架材、板材等木材的需求与日俱增,特别是当前很多工业企业都呈现出掠夺式的发展,因此大力开展高峰竹柳造林是对我国的能源资源的有效补充和储备,是改善生态缓解能源紧张的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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