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字范例6篇

英文字

英文字范文1

某路牌上的“Xizangrode”(路)就犯了3个错误。首先的英文应该是Tibet。其次,路的写法应该是Road 而不是rode,rode是ride(骑)的过去时态。再次,英文每个单词间应该有一定间隔,不能粘成一团。所以正确完整的写法是“Tibet Road”。而另一路牌上“观巷”的英文应该是“Guan Lane”,但在牌子“观巷”下面的英文,却写着“Guan Land(观地)”。

一个高速路牌“Chang Le Expway”(昌乐高速路)中高速路的全拼为expressway ,缩写应该是EXPWY,而不是Expway。因为英语缩略语也是有规则的,而不是随意的。

拼写错误是英语中常见的毛病。在某路上一家名为“娃哈哈”的童装店,英文本来应该是SMILING,可该店名是SMILJNG,把I换成了J。在一些市区主要街道上,可以发现不少这样的“问题”招牌。有几家小碟片商店,都把Video(碟片)写成了Vidio。

一些公共场所的警示牌如“Not Entry”(禁止进入)应改为“No Entry”;“Public Spectors”(观众席)应为“Public Spectators”;“SmorkingArea”(吸烟区)应改为“Smoking Area”。“洗手间”的英文正确拼法应是“toilet”,而在有些地方“洗手间”却成了“toile”,意为“薄麻布”。

某招聘广告上这样写道:We want extra stuffs during the busy period. (在旺季我们要再招员工。)可是员工的英文是staffs, 而stuffs 的意思是材料。由招人变成了招事物,让人不可思议。

某英文海报上写着:Cheese Contest is On Tonight (今晚举行象棋比赛。)我们学校的老外很好奇,他想这是怎样的比赛。于是按时到了比赛现场。比赛开始时,他笑得合不拢嘴。原来是“Chess Contest”。

今年四月,在福建沙县举行的小星星英语口语竞赛中,一位小朋友在介绍她的家乡时,说到:My hometown is famous for its snakes.(我的家乡以小吃而闻名。)当时一位英国的Mervyns教师听后眼睛瞪得大大的。这时,我们告诉他,小朋友把snacks错读成snakes了。

江西某电视台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为了表明“稍后继续”,屏幕上有闪烁的英文“To Be Continude”。很显然,Continude 应该是Continued。这样的错误在电视屏幕持续了一周都没改正过来,后来我便给电视台打了电话,要求纠正过来。

上述英文错别字的故事都发生在我们国内。不仅如此,因为英语是一门复杂的语言,一个字母之差,就是两个意义不同的单词。一不小心就会闹出笑话。例如:

英文字范文2

因为自己的英语听力一直不是很好,每次考试,英语听力总要扣很多分的。

让我妈和老师商量了一下,老师后来告诉我妈,除了平时的单词积累,其实经常听英语歌也是挺有帮助的。当时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听中文歌的人, 最爱的就是中国古风的歌了,和英文歌的风格差的实在是太大了。突然母亲就强硬的要求我听英文歌,我肯定是一百个不愿意啊。我就觉得英文歌哪里好听啊,和我喜欢听的中文歌风格也是不同的,肯定不这么好听吧。可是没有办法, 为了自己的英文成绩,我也只好照做了,英语成绩提高了一点, 可让我更惊喜的是,我竟然发现英语歌也挺好听的,这让我也渐渐的喜欢起了英文歌。

英语成绩也越来越好了,并且我觉得英文歌真的挺好听的。外国人的嗓音特别有磁性,英文字母组合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好啊,有种独特的风韵和美,就感觉会越来越喜欢,有一种魔性让人会越来越沉醉在其中。是的英文歌有英文歌的美妙之处,而中文歌自然也有中文歌的独特风韵啦,这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反正我觉得都很好听。

越来越喜欢英语歌啦,而且她还是可以让人的预感也变得越来越好,让英语成绩自然而然也会有提升,真的是一举两得,对于自己的耳朵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啊。

英文字范文3

2、【bernie】伯尼:意为像熊一般勇敢,引申为性格刚强、勇敢、坚毅,颇具阳刚气质。

3、【charles】查理斯:意为强壮的,也指男性的,引申为刚健、顶天立地的美好内涵。

4、【darren】达伦:意指有潜力的、能成就大事业的人,引申为能力强、精明能干。

英文字范文4

朗朗上口、悦耳动听;由4个字母组成的5个字母的英文名字,简单易写;

寓意:“美丽的”,用作女孩英文名字展现了孩子美丽动人、气质优雅的特点。此外在意大利语中带有“美丽”的含义。

2、vita:维达

响亮大气、简单易读;由4个字母组成的英文名字,便于女孩子自己记忆与拼写;

含义:指“生命之力”,引申为生机、活力之义。用作女孩英文名字,展现出幸福、吉祥、安康的寓意内涵,非常简单又好听的英文名。

3、rita:莉达

悦耳动听、简单易读;由4个字母组成的英文名字,满足简单好听的英文名女的查找。

英文字范文5

[关键词]语言基础 典型例子 练习常态 代表性问题 实现意义

在汉译英的时间过程中,除了有理论、技巧外(这些理论堪称高明,技巧可谓实用),没有座位翻译中称为翻译基石之一的“语言文字”是不可的。这正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般。

如对以下的四字句的翻译。

秣马厉兵

秣马厉兵用于汉语中,它的意思主要侧重于“作好战斗准备”,它强调人员和物质上的准备,泛指积极作好准备工作,还不能和与之意思相近的成语“严阵以待”互换使用。“战士们秣马厉兵,对付任何侵略”。这句话既然运用了秣马厉兵,那阅读文字的人就应该体会到通过这四个字传达给你它的准确含义。基于此,你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翻译。试比较: The soldiers are kept under arms. The soldiers made active preparations against any aggression.可以看出,第二句在表达秣马厉兵上用了”made active preparations”,而第一句则只有”kept under arms”,说明只在备战状态,但看不出士兵们心态,甚至士气,甚至力量等“积极地,做好了准备”的信息。

汉译英的初学者在试探和练习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自身对母语第一语言和英语第二语言的培养。从最基本的字、词、句学起,去了解两种语言间的共性与个性。以下有个练习是这样的:

明天早上你将会见到他,他会来到你的住所,那时你就不会怀疑人们总说他“风尘仆仆,精疲力竭”是怎么回事了。

这样的练习应该无理解困难之处,唯一要做的就是使这个练习达到整体性和准确性。对于初学者而言,会考虑,风尘仆仆,该怎样达到准确。比如说“dusty”如何呢?比如说“be fatigued with the journey”又如何呢?那“精疲力竭”呢?以下的可作参考。“tired”,“drain sb.Of her/his last ounce of strength”.看起来它们的后者均为短语,而它们的前者均为简单的单词。而且有译者认为说后者似乎要丰富些,更能把句子所传达的含义传达到。于是便选择后者作为这个汉译英练习的首选。请看,这段文字便译成这样:You will meet him tomorrow morning and he will be in your residence. Then you’ll feel it’s naturally that he is a man tired and dusty in other people’s mind.

You will meet him tomorrow morning and he will be in your residence. Then you’ll feel it’s naturally that he will be fatigued with the journey and will have been drained of his last ounce of strength.It’s just the right image of himself in other people’s mind.

二者比较看来,似乎后者较为完整,岂不知前者在用语上简单。淳朴、到位,让人读后不觉得是又长又缠的裹脚布,而就是一个准确到位的再传达。后者也从含义上传达到了,却没有实现语言的言简意赅。因此,前者应该是更可取的一个翻译理解。由此,也不难看出,语言文字的功底之所以能选前者,且能达到前者的翻译水准,那就是对语言文字的合理的合时合势的运用,这正证明了翻译者在语言运用上达到了自然、轻松、明快、准确的语言功底。而不是做作、复杂、拖沓、朦胧的语言功底。不是说后者的做法不好,因为这后者所谓矫揉造作,复杂、拖沓、朦胧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必要的。但在此处运用中,做到第一则的翻译就很好。语言贵在达意。

言简意赅,意境性极强,寥寥数字,便能够勾勒一幅画面。“风尘仆仆”就是一例。“仆仆”二字,即能使阅者的眼前呈现出一个人在那一瞬间的形象,有岁月感,有画面感,有如亲见了这么个形象的人一样。所以不要把“风尘仆仆”拘泥于“be fatigued with the journey!”语言并非单纯到我们日用生活中的“早安,吃饭,洗澡,爬上”这样一些明确的层面上。也并非这些简单的语言便不值得运用和发扬。语言该如何运用,运用好了,达到理想的程度才是为好。用这些我们所谓的简单语言达到画面感和真正的语言境界感。舍弃在这个翻译联系中不应有的华丽和娇柔,才好符合汉语语言的文化。那反问一下自己,作为英语的使用者,他们在二者中间选择,哪个更符合他们的习惯呢?

那汉译英中,就只该使用以上所说的那种言简意赅的方式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试看以下的练习。

“指桑骂槐”。

莺儿忙道:“那花篮是我们编织的,你老别指桑骂槐。”(《红楼梦》・59)“We made that flower basket,”cut in Ying’er.“Don’t scold the locust while pointing at the mulberry.”这是中文规矩的翻译,没有多余的修辞。修饰处,“scold the locust while pointing at the mulberry”这本来就是汉语中“手指着桑树儿唾骂槐树”的相对应的翻译。

除了平儿,众丫头媳妇无不言三语四,指桑骂槐,暗相讥讽。(《红楼梦》・69)“All the maids and servants, with the exception of Ping’er, kept gossiping, making sarcastic remarks and casting aspersions at her.

同是“指桑骂槐”,为何便是由“scold the locust while pointing at the mulberry”转变成了“casting aspersions at her”?

这就要求译者在操作和实际运用中要有缜密的考虑,不可信手拈来。除非译者技艺精湛而了不得,否则要有对所翻译的内容的整体性的安排和控制。

这些文字都是有实际考虑的。那就是作品中文字所针对的对象不同。莺儿, 是一个丫环。所以她的语言中,不会有如大家闺秀,受过良好教育的小姐们的语言的。她的语言中是直接的,平直的,不含蓄的。对象主要是说平儿。阅读过《红楼梦》的读者们,不会忽略平儿在整个贾府的身份和地位仅次于“太太们”,而被称为“平儿姑娘”。因此用于描述她的文字定会用引申性的文字,而不会平直。当我们看到“casting aspersions”便能理解了。因此,这就要求译者在语言运用上要有合理的取和舍。看准语言所指对象,用到哪儿,这是要思量的。

我们再看一则练习。

有谁从小康之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道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鲁迅《呐喊・自序》)。

有译者译为下:“Who turns from abundance into poverty? I think people can see the real face of the world in the course.

从这则文字中,读者大概知道这已和原文相应了。可总有一些地方不适。那是什么呢?“大概式”。这就是答案。因为这是初学翻译者的一个毛病。不仔细地选词、句,甚至句子构式。不研究英语语言的表达习惯和相关的翻译技巧。在汉译英的翻译中,不可大概,要字斟句酌,要筛选,要比较,看什么才是最恰当的。试看以下一则汉译:I believe those who sink from prosperity to poverty will probably come, in a process, to understand what the world is really like.

首先从结构上它使用了能盖住全句汉语结构的“I believe that…”,用词上选用了“sink from…to”,“probably”,“in a process”.这较之前面的可以说有些汉式英语的翻译,应该是好太多。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所以对它的掌握和运用要得心应手得多。但作为第二语言的英语,我们对它的学习是不深的。

就汉语中的通感(synaesthesia),在英语中它的运用要学习一下。例如:

Sour beverage 西文的软饮料。但在以下的英语中运用广泛。如:A sour part-time job.枯燥无味的工作。可以把这一项技能延伸到其他技能上。如:转义,独造等。

这些都会从细节处影响到汉英翻译。以上所述,都是汉语和英语文字功力几个方面。汉译英过程中应培养和掌握的能力。这对汉译英的完美实现无不有一点的指导性, 有助于汉译英完整成功。

[参考文献]

[1]英汉语文化对比研究(1995-2003)郑立信,王菊泉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西方修辞学.从莱庭.徐鲁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3]英汉比较研究与翻译.萧立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英文字范文6

英语的书面表达一直以来就是英语学习的瓶颈。在此,向大家介绍突破英语写作的十字“真经”,即研习、背诵、默写、互译、模仿。这十字“真经”概括了培养写作能力的五个方面,如能严格遵循,定能在写作上“柳暗花明”。

研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般的英语学习者而言,写出优秀的文章有赖于后天习得,但这并不意味着机械背诵、生吞活剥,或者照搬照抄、人云亦云。所谓研习,需要有独立思考和个人的判断,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精神,汲取文章的精华部分加以研究。研习主要侧重两个方面:文章章法和语言表达。文章章法指文章的行文思路、布局谋篇、结构安排、逻辑顺序。许多学习者面对一个话题,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困惑:一是下笔千言,但离题万里;二是思绪万千,却无从落笔。导致两种困惑的根源皆在于欠缺思考问题、组织思路的恰当方式,以至于文章不得要领、章法紊乱。这就要求我们从全篇脉络的角度多研习范文,之后领悟如何以演绎法行文、怎样用归纳法谋篇以及如何围绕特定话题拓展思路等等。此外,研习还要侧重于语言表达,包括遣词造句和句子、段落之间的各种衔接手段,以期在日后的写作中派上用场,因为英文写作皆通一理。只有善于借鉴、勤加研究,才会借他人的优势和长处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背诵

背诵是提高写作的又一个有效途径。要写好作文,首先要处理好语言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如果头脑空空如也,就根本写不出像模像样的文章。只有读过大量文章,并且有意识地将其中精彩部分储存于记忆之中(Commit the highlights to memory),才能保证下笔流畅、文通字顺。因此,背诵对于写作来说极为重要。但背诵不是机械记忆,有选择性的背诵,才是有意义的记忆。因为机械背诵的结果是要么记忆很快就荡然无存、了无痕迹了,要么无法活学活用、付诸实践。背诵包括五个方面:重点词汇、常用短语、精彩句子、优秀段落、经典篇章。

默写

默写也是提高写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即把背熟的东西付诸纸上。这个过程不仅是为了检验自己的记忆效果,更为重要的是训练正确的书面表达能力。在英语学习中,我们动笔写英文的机会不多,长期以来,手笔生疏,导致提笔即错。再者,由于受汉语思维和习惯的种种影响,在潜意识里容易犯一些英语表达错误。普遍存在的语言错误包括主谓一致、时态处理、冠词用法、名词单复数形式、单词拼写等,尤其在单词拼写方面,很多人混淆词性,把society,economy,difficulty写成social,economic,difficult。再如字母位置错误,将true,tired,modern写作ture,tried,morden,诸如此类。如果不有意识地克服这些看似微妙的错误,其可能会发展为根深蒂固的习惯,成为写作中的重大弊病。通过默写,写出曾经背诵过的段落字句,之后自我查验、批改,发现并纠正在动笔时的错误,可以有效克服自己潜意识中的英文错误,提高实际写作时的熟练程度和准确程度。

互译

能够在英汉两种语言之间自如转换是英语学习的一个至高境界。尝试英汉互译,即把英语文章翻译成地道的汉语,间隔数日再将汉语翻译成英语。英语和汉语在表情达意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可惜学习者往往观察不足,领悟不深。通过互译训练,比较异同,可以强化我们对两种语言之间差异的认知,可以加强英语表达能力。在复原成英文的过程中,词汇表达、句式结构、段落组织、篇章布局等各个方面都能够得到复习。同时,可以有效避免在作文中出现中国式英语。中式英语在书面表达中屡见不鲜,其根源在于学习者受到汉语表达和中式思维的制囿。英汉互译有助于冲破两种语言习惯的壁垒,有助于超越两种语言思维的障碍,有助于思维与表达取得和谐的统一,有助于将汉语的思想地道流畅地转换为英语。互译的实质在于巧妙地借翻译手段促进英语的创作性表达。

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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