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方法论文范例6篇

审计方法论文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1

审计抽样建立在数理统计和概率论的基础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数理统计及概率论原理,只要所研究的数据量足够大,则其规律性及客观性即能清晰地呈现出来。但实际上从总体中抽取的数据量是有限的,它属于一种非全面调查。如何通过有效的数据,真实地反应总体的规律或者结论,需要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本文全面阐述了常见的几种抽样方法,并对其特点、应用进行了对比分析。审计抽样通常包括非统计抽样和统计抽样。非统计抽样是根据主观判断对总体中的样本进行选取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统计抽样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样本进行审核,然后对总体特征进行推理的一种审计抽样方法。统计抽样方法通常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分层抽样、整群抽样。

(1)简单随机抽样是指从总体中任意抽取个体单位作为样本,总体中的个体被抽中的概率相等,其特点是比较简便,适用于总体特征较简单的情况,不适合总体复杂的情况。

(2)系统抽样又称等距抽样,是在简单随机抽样的基础上将样本按照一定原则进行排序,根据所选样本的数量,按照样本总容量与所要选取样本的比例确定合适的间隔进行取样,样本间距通过总体单位数与样本数量的比值确定;该抽样方法简单实用,应用普遍,但是可能抽到与总体特征差别较大的样本。

(3)分层抽样是将总体按照不同特征分成几个部分之后,在每个部分中按一定抽样方式抽取样本的方法,适用于总体是由差异明显的几部分组成的情况;总体各单位按主要标志加以分组,分组的标志与关注的总体特征相关;分层抽样过程较复杂,但是总体的抽样误差会变小,可信度增大。

(4)整群抽样也称聚类抽样,是将总体中的个体按照一定的性质特征分为互不交叉、相互独立的几个不同的群体,然后以群作为样本进行抽样,要求群内各样本差异大,群间差异小;整群抽样实施较方便,但不同群之间往往差异较大,抽样误差较大。

二、抽样方法在工程审计中的应用

(一)抽样总体的确定

根据企业要求需要对其某一年度工程项目的订单进行抽样审计,目的是监测订单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价格是否合理。抽样总体是该企业一个年度内涉及工程项目的订单1218份。

(二)确定抽样样本数量

根据企业要求按年度订单总数10%的概率进行抽取,即在1218份订单中抽取120份进行审计,要求通过抽取的120份样本来客观真实地反映该生产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的现状。

(三)确定抽样方法及样本选取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采取了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样。抽样之前,审计人员先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企业各个部门进行走访,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有效的沟通,针对各部门质疑程度较大的订单,采用非统计抽样的方法,即将该类订单直接抽取作为审计样本的个体;其他的订单采用整群抽样、分层抽样和系统抽样相结合的统计抽样方法。非统计抽样和统计抽样的样本分布情况见表2。应用统计抽样方法进行抽取样本时,首先采用了整群抽样方式,将总体中的个体按照工程性质、特征分为不同类别,即分为不同的群体;然后将每个群体作为一个小集合或者分总体,在这个分总体中采用分层进行抽样,即根据样本的金额进行分层;最后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进行抽样。3。

(四)样本审核

将抽取的样本按照审计流程和标准进行审计,审核结果经过三方(订货方、供货方、审计公司)确认。

三、结论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2

关键词:会计电算;审计;影响;监管对策。

1.概述。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信息技术已经融入到企业经济的各个环节。大量的会计数据通过网络从企业内外有关的各部门直接采集,企业内外的各部门也可根据授权,通过互联网直接获取信息。审计环境、审计方法等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但由于审计信息化的实现步伐远远落后于会计电算化的实现步伐,使电算化审计风险与传统审计风险也产生了很大的差别,给传统审计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

2.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

2.1对审计线索的影响。

审计人员是通过跟踪审计线索审核有关的经济业务的。手工审计中,审计人员利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就能够从原始凭证开始,核查到会计报表,或者对报表之间、报表与账簿之间的会计数据的勾稽关系进行审查,通过这些可见的审计线索检查证、账、表数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等。但电算化会计中,审计人员不能够直接阅读这种会计信息,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一经输入机内,便以文件的形式存入机内的数据文件。由于计算机采用磁性材料作为存储介质,处理过程都在机内文件之间进行,使审计人员难以像在手工操作环境下那样对经济业务进行追踪审查。可见传统的手工审计方法已无法适应会计电算化发展的要求。

2.2对审计内容的影响。

会计电算化的特点决定了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计算机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改变了以往传统审计对纸面信息进行核对和检查。因此,电算化会计中的审计内容,应当包括系统的开发与设计、会计软件的程序、数据文件以及输出的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等。

2.3对审计方法的影响。

在会计电算化下进行审计时,首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对于记账软件的各个模块和流程也必须要进行跟踪。由于审计的内容扩大到电算化系统程序、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数据文件与内部控制等方面,审计人员应把计算机当作一种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力工具来使用,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开发出既规范又具有充分保留和提供审计线索功能的审计软件。

2.4对审计标准和准则的影响。

由于审计线索、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方法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在手工审计环境中制定的审计标准与审计准则也就很难适用。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可能产生的新问题,需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新的工作标准,这也构成了会计电算化条件下新的审计依据。2006年,财政部了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但上述准则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电算化会计系统拟定的内容,因此审计单位必须自己在实践工作中摸索和总结适合新情况的审计标准和工作规范。

2.5对审计人员的影响。

电算化审计总是人机审计。在这一审计工作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审计人员。但由于审计人员无法实施跟踪审计,审计技术的改变使原有的审计方法难以进行审计工作,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审计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规以及其他的审计依据,而且还应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处理方法和管理技术;不仅要懂得审计软件的操作方法,而且还应当根据审计过程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及时编写出各种测试、审查程序模块。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审计人员还应当掌握编写适合各种场合需要的审计软件,建立起自己的电算化审计系统。

3.加强对会计电算化下审计的监控对策。

对于会计电算化下的审计风险,我们应采取相应的监控对策,才能有效促进会计电算化审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加强对原始数据的审核,确保电算化系统所提供的各种输出会计信息(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是准确和完整的。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会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遵照《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费用签字是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凭证附件是否规范完整等;超级秘书网

2、确保审查数据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如查看账册内容,定期对账做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以及账表相符,对不妥或错误的账表处理应及时调整;

3、监督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性、合法性,保护企业资产安全、防止由经营业务的执行和记录而引起资产的损失,防止出现非法修改历史数据的现象;

4、针对电算化系统的特点和固有的风险,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以及系统处理与存储的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性,并对系统运行各环节进行审查,防止存在漏洞,有效地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包括会计信息在内的一切经济信息的完整、正确与可靠。

5、做好并行审计运行情况的事后评价。审计模块运行一段时间后,审计人员应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处理,评价识别其缺陷并予以纠正,促进并行审计技术的有效使用。此外,还可总结并行审计技术方面的经验,为在其它应用系统中设计和实施并行审计技术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蔡秀英。会计电算化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经贸,2008,(2)。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3

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笔者主要针对全市以及延伸审计的11个区县的失业保险费征收、失业金发放、失业保险专项补贴的拨付使用等各个方面开展了计算机审计:

一、重复发放的问题(以北碚区为例)

1.依次打开北碚区就业局提供的2004年度各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表(见“原始数据包北碚区”文件夹)。

2.将EXCEL工作表中的数据身份证号码全部改为数值型,可以在设置单元格格式中直接设定也可以运用公式“E*1”。

3.新建一个名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Access数据表,将整理好的失业保险金发放表导入到Access数据表。

4.在AO系统中新建一个命名为北碚区的账套,点击“采集转换业务数据采集数据”,形成审计中间表并将数据表保存在目录树下。

5.点击“数据分析”,点到需要分析的业务数据表,输入SQL语句:Select*From[业务_200406]where[身份证号码]in(Select[身份证号码]From[业务_200406]GROUPBY[身份证号码]HAVINGcount([身份证号码])>1),筛选出某月身份证号码重复的发放记录。

通过类似的计算机审计,在延伸审计的11个区县发放失业保险金40多万人次中,发现748条身份证号码重复的发放记录,经核实有2人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共16个月3595元,其余为经办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二、重新就业后未停发失业金(以江津市为例)

1.打开江津市就业局提供的2004年度各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数据(见“原始数据包江津市江津市失业人员花名册”文件夹)。

2.在AO系统中新建一个名为“江津市”的账套,通过业务数据采集将数据导入AO系统,并生成审计中间表。

3.点击“数据分析”,点到需要分析的业务数据表,输入SQL语句:“Select*From[业务_2004_01]WHERE[到期原因]=‘重新就业’ANDmonth([到期时间])=8”,筛选出停发原因是“重新就业”的记录。

通过计算机查询得到江津市2004年度到期原因显示“重新就业”但并没有停发失业保险金为3200人次。经审计核实,该市2004年度有52名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仍然领取了4个月失业保险金,共计208人次40584元。其余是发放软件设计缺陷所致。

三、多领多拨补贴(市就业局)

1.打开市就业局提供的2004年度失业人员求助登记上网数据(见“原始数据包市就业局就业局职介数据_050706求职登记”文件夹)。

2.在“就业局职介数据_05070”下建一个“求职登记”ACCESS文件,点击“文件获取外部数据导入”将EXCEL数据表“031130-040531”(上半年)和“040106-041201”(下半年)导入到ACCESS文件中,命名为“求职登记原始”。

3.在ACCESS中,对“求职登记原始”表设置查询条件“rylb”=“5”,“SQL语句:SLECET*INTO求职登记-筛选FROM求职登记原始WHERE(((求职登记原始。rylb)=”5“))”,并生成失业人员“求职登记-查询表”。

4.将“求职登记-筛选”导入AO系统生成审计中间表[业务_2](见“全市求职登记、成交”电子帐簿)。

5.对重复登记进行筛选分析,SQL语句:“Select*From[业务_2]where[sfzh]in(Select[sfzh]From[业务_2]GROUPBY[sfzh]HAVINGcount([sfzh])=2,3,4,5……”)。

6.查出重复登记2次的有552人,重复登记3次的33人,重复登记4次的4人,重复登记5次的3人。累计重复登记642人次。

2004年度市就业局按7.5元/人标准核定全市失业人员求职登记47320人,核拨求职登记费354900元。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反映上网求职登记45891人次,扣除重复登记的642人次,实际上网求职登记为45249人。

市就业局按7.5元/人标准多核定求职登记2071人,多拨求职登记补贴15532.5元。

四、虚报求职成交补贴(市就业局)

步骤与三类似。审计核实江北区求职成交上网人数为202人,而市就业局按22.5元/人的标准核拨了643人的求职成交补贴14467.5元,延伸该区时进行了核实,只有15个失业职工求职成交合同并停发失业保险金。据此,审计组认定该区多领求职成交补贴14130元。

通过采取类似的审计方法,审计组对延伸的11个区县的求职成交数据进行了逐一核实,发现江北区、梁平县等7个区县多报求职成交2597人,虚报冒领求职成交补贴58432.5元。

五、各区县虚报培训补贴(以江北区为例)

1.打开江北区就业局提供的2004年度失业保险金发放数据(见“原始数据包江北区江北区培训中心”及“原始数据包江北区江北区职介中心”文件夹)。

2.将2004年度分别在5个失业人员培训点举办的近80个失业人员培训班次汇总到一张命名为“培训总表”的EXCEL表中,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形成规范的格式。

3.将培训总表导入AO系统命名为“[业务_‘Sheet(2)’].

4.编写SQL语句(同上类似)对培训人员身份证号码重复和身份证年龄超过60岁的失业人员进行查询,生成现场审核结果表。

2004年度江北区重复培训失业人员57人,按260元/人的补贴标准多领培训补贴14820元。

延伸审计11个区市县2004年培训失业人员23611人次,发现存在重复培训90人,按260元/人标准多领补贴23400元。

六、欠收失业保险费(以渝中区为例)

1.打开市地税局提供的2004年度各区县失业保险金征收数据即“原始数据包市地税局€4年失业保险报表(开票入库)。xls”文件。

2.将渝中区2004年的征收数据复制命名为“渝中区地税2004年征收数据表”,并进行数据整理。

3.在AO系统上建立一个账套“渝中区”,将征收数据表导入AO系统形成审计中间表命名为“[业务_Sheet1]”。

4.对2004年度实缴金额进行汇总,SQL语句为:“SelectSUM([实缴经额])AS渝中区实际入库金额From[业务_Sheet1]WHERE[入库日期]isnotnull”。

5.统计出该年度渝中区失业保险费的开票数,SQL语句为:“SelectSUM([实缴金额])AS渝中区开票金额From[业务_Sheet1]”。

经审计核实,渝中区地税局2004年度失业保险费开票数47,606,177.93元,实际征收入库数45,391,582.87元,开票未入库,即欠收失业保险费2,214,595.06元。

审计组延伸审计11个区县,2004年度共欠收失业保险费1489.81万元。超级秘书网

七、失业保险费征收系统存在缺陷

1.在延伸审计11个区县失业保险费征收系统时,每个区县都存在系统征收汇总表与实际征收汇总数差异较大,审计组判断地税DS2.0系统社保模块的统计汇总模块可能存在缺陷。

2.由于地税部门没有提供该系统及其相关设计资料,审计组只能通过前台操作进行证实。

3.从“查询统计—社保征收查询—社保月征统计”和“社保管理—统计报表—月征统计表”两个路径进行统计获取的征收数字差异较大,并且都和数据库数据汇总数存在较大差异。

4.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地税部门反馈,并和市地税局计算机处一起查找问题的原因,最后证实该系统的社保模块统计汇总公式存在问题,导致统计结果不正确。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4

摘要:法务审计是全面吸纳了审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原理,同时也包含了统计学中的统计分析和比较分析两种方法的一门学科。法务审计是新出现的一门学科,理论界对于法务审计的探讨很少,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仅仅只有法务会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因此,开展法务审计成为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必然趋势。所以,对于法务审计的探讨于企业非重要,本文主要是从企业的内部管理出发,分析论述法务审计在企业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关键词:法务审计内审应用

作者:陈果(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引言

法务审计是融合了审计和法律的学科,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在发展会遇到许多困难。为了让法务审计更好更快的发展,且在企业内部能够得到很好的应用并发挥其作用,本文将对法务审计的理论以及其在企业内部审计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探讨。

一、法务审计理论

法务审计是一门既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内部的管理,也可以在企业对外的一些合作事项等方面进行指导决策,同时在企业内部出现了诉讼问题时帮助法院认定责任分配以及赔偿的损失等问题。另一方面,它可以使得内部的系统控制有效而清晰,揭露被审计单位及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的违法或者违反公司企业规章的行为,避免被审计人员从管理的系统中利用系统中的缺陷等进行非法或者不当的得利活动,从而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实施。内部审计的可以说法务审计成为现代化企业管理中所必需的管理理论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法务审计理论是有法务审计的目标、准则、概念、技术、方案、报告等要素构成的。建立法务审计理论体系首先应该培养懂得法律和审计,同时又具有会计、统计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推动法务审计理论法的建立。而建立法务审计理论不仅可以指导法务审计人才的培养,而且便于企业了解法务审计的职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二、法务审计在内审中的应用

法务审计在内部审查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应用:一是法务审计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内部系统,使得系统处于一种合法的秩序化的状态。现代化的企业除了法律上的规制以外,在内部的审查中也会制定一些专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则,而法务审计可以结合企业所制定的规则和法律法规,对于内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使得违法或者是违反企业规则的单位和人员暴露在公司的内部审查之下。即对于被审计人员或者单位进行审计,使得他们的行为合乎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则。二是法务审计在内部审计中可以对企业的存在或者即将发生的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事项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计核查。合法性即审计这些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性文件,如果存在,就应该对其进行审计分析和评价并做成报告以供企业参考,从而使得企业的运行合法化,实现国家意志和企业收益的双向目标。合理性即这些文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或者存在的统计学、会计学上的原理等对于企业是不应该存在不利影响的。即这些文件是否能够符合企业的意志,从而为企业带来效益。三是法务审计还应该在企业和外部需要签订合同时,制定审计方案,对于企业本身存在的各种文件或者所签署的合同进行审查,以确定将要签订的合同同原先的内部所具有的合同或者文件等不具有冲突或者不合法的性质。在审查之后,还应该对此合同即其中可能对企业本身即内部所造成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从而使得企业能够预知风险,更好的作出决定。此外,法务审计还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一个应对的方案,保证审计的全面性和企业内部审计专业性。最后应该对这些审计的资料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和分析。

三、法务审计内部审计中的程序

1.事前的审计方案。法务审计可以在事前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确定,并制作出一个审计方案,其中包括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对于所要签订的合同其中的法律知识点进行分析。这有利于企业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比较明了自己和对方的实力,以及签订合同的风险所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合法和出了问题如何解决等等。在事前就给出一个审计方案,利于企业更好的清楚法律关系以及风险问题,能够使企业更好的作出决策以达到企业盈利的目的。

2.对审计方案的审查。首先,法务审计会在使用审计方案之前对企业内部的或者以前所签订的文件、规章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审计方案并不违反企业的章程或者其所追求的精神。其次,对企业之前与其他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或者所达成的合意等进行审计核查,以确定目前的审计方案并不影响企业所签订的其他合同或者合作事项等等。再次,法务审计还应该对于审计方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件进行审计核查,以确定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的收益以及权利的实现,使得企业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等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或者是不在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最后,是法务审计需要运用统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从而估计其将会对企业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3.做最后的报告。报告包括如下内容:审计依据、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分析和评价等。审计的依据即在审计时应用到的法律法规、法律文件以及企业的规章和已签订的合同等。审计的基本情况即审计中所存在的问题或者风险等等,审计的分析是指法务审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等对于审计方案是否能够成为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作的专业性的详细的分析,而审计评价就是指审计结束后对于所审计的行为进行评价分析,一般有合法、基本合法和非法三种结论。

四、结语

法务审计尚处于初级阶段,其理论体系以及实践方面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完善。如果想要法务审计能够发挥好作用,为企业带来利益,为法院带来便捷,就应该积极的去完善其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从上述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企业在内部审计中如何应用法务审计,如果企业能够很好的利用它,那将会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使得企业前路清晰,在签订合同、法律关系以及风险程度等方面看得透彻,从而能够很好的作出利于企业的决策,保证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王琦,纪星.法务审计在内审中的应用初探[J].财会学习,2016(02).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5

研究方法是否适当、科学,直接影响着审计理论研究的质量和效果,是促进或制约审计理论研究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正如巴甫洛夫所说,“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着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前景。因此,我们头等重要的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长期以来,在理论研究水平上,审计相对落后予会计及其他相关学科,很大程度上也是围于方法论的落后与不够丰富。

在按照惯例将研究方法分为规范法(Normativeapproach)和实证法(Positiveapproach)两大类别的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规范法、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形式,并系统阐述其关系定位问题。

一、审计理论研究的规范法

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与论述会计理论的丰富资料相比,在审计文献中,很难找到论述审计理论的文章或专著①。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合著的《审计理论结构(ThephilosophyofAuditing)》(1961年)开拓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先河,并为规范式审计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审计理论研究中所用的规范法,既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哲学方法,后来还出现了其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研究方法,包括历史研究方法、档案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等。

(一)哲学研究方法

一般而言,一门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将开始对自己的目的和本质等理论问题提出疑问,并开始寻求哲学的指导。不容否认,第一次从哲学的高度系统地、科学地探索审计理论的,是里程碑式著作《审计理论结构》。

在审计理论的研究途径上,该论著的作者运用哲学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对各种审计理象。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一是理解(comprehension),即以概括性的眼光对审计理论作全面的思考:二是展望(Perspective),即从综合的、相互联系的角度考虑每一个审计问题;三是洞察(1nsight),即超越偶然认可时惯例或信念去深刻认识推论的前提;四是想象(Vision),即超越时空,预测审计理论的前景和目标⑧o具体说来,理解这一研究途径是要在审计这门学科中寻求那些较有普遍性的概念,诸如证据、应有的关注、披露和独立性等,对这些具有广泛适应性的概念进行研究;展望时需要据弃那些特殊的理由、超越个人成见和既得利益,对每一个问题都应根据其综合的重要性和各个方面来考虑,而不应仅从一个或几个有限的角度去考虑;要有所洞察需要在审计知识领域里避免偏见和提出不科学的推论,有必要揭示并接受审计基本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的基础;发挥想象时则需要真正摆脱日常问题的困扰并长期致力于发展审计知识领域,对本学科持超然而严肃的态度,去发现问题所在并预见其对未来的影响。

在审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上,作者认为,哲学研究的传统方法——分析方法和估价方法对发展审计理论较为有益。在审计中,存在着客观事实和主观估价这两个研究课题。对此,需要采用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③。由于审计判断取决于通过收集或确定证据获得的信赖程度,因而有必要像哲学研究那样,对知识和证明理论进行研究,使用分析法。但另一方面,审计职能是在重视道德行为的“荣誉制度”下实现的,审计人员的价值标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每次审计检查9若无行为规划和衡量标准可供借鉴,要保证令人满意的业绩,就必然依靠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这就需要使用估价法。总之,审计的基本性质使自己的某些方面适合于使用分析法,而在其他一些方面适合于使用估价法。

从哲学高度进行的审计理论研究,除了《审计理论结构》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美国会计学会(AAA)出版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Astatementofbasicauditingconcepts)》(1972)和尚德尔(C.W.Schandel)编著的《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Theoryofauditing:evaluation,investigation,andjudgement)》。作为理论上对莫茨和夏拉夫的响应,《基本审计概念说明》倡导审计理论要适用于所有的审计类型,具有全面性和抽象性;而在接受莫茨和夏拉夫的挑战之后,《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则力求:“直到审计中所有有用的概念都得到阐述,并能够经受哲学性检查”。

(二)历史研究方法

会计史学家郭道扬教授指出,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只有以审计史学研究为基础,也只有对每一理论问题的研究首先从历史渊源上加以追索,方可揭示理论内涵中的本质问题,把握这一理论的历史成因及历史进展,以及正确评价某一理论问题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这便是任何一个审计理论问题的研究都必须以历史研究作为起点的基本原因。审计表现为一个历史的延续发展过程,为发挥审计在现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既必须研究历史的继承性问题,又同时有必要研究历史的延续性问题,以最终达到科学测试未来审计世界大趋势的目的。《世界审计史》(文硕,1996)即是运用历史研究的方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典范。作为第一部世界审计通史,该书分国家审计的发展、民间审计的发展、会计帝国大战、内部审计的发展以及专题审计史共五个部分,展示了审计演进的轨迹。作者从历史规律的视角,以追根溯源的科学态度,丰富了审计理论研究方法。

(三)档案研究方法

审计不但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而且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作为一种最具纲领性和普遍性的总方式,当然只能见之于最基本、最普遍的审计现象。而不同人士、不同职业组织往往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认识这些最基本1最普遍的问题,难以直接窥见审计的本质,这就需要我们对纷繁复杂、观点角度各异的档案资料加以研究分析。这种通过对相关的重要审计论著和审计职业组织公告等文献档案进行综述,系统研究审计理论的方法,可称为档案研究方法。王光远编著的《管理审计理论》即是一例。为“了研究基本的管理审计问题,他通过档案查阅了有代表性的会计审计学者及相关职业组织为管理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种种认识,不仅系统研究了美、英、日等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准则和调查报告,美、英、日、澳等国政府审计署的准则和其他公告,美、英管理协会的公告和调查报告,管理咨询服务公告,纳税实务责任公告,会计与复核服务公告,鉴证准则公告,还系统研究了马丁德尔的《对管理的科学评价》、伦纳德的《管理审计》、利奥·赫伯特的《管理业绩审计》、格林的《公营部门货币价值审计》、理查德·布朗的《政府业绩审计》,以及《会计评伦》、《会计杂志》。、《会计、审计与受托责任学刊》、《财务受托责任与管理学刊》、《管理审计学刊》、《注册会计师杂志》等刊物上的相关论文。然后,在大量掌握档案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和综合,编著了《管理审计理论》。该论著使我们很清晰地看清了档案研究的基本步骤,进一步丰富了审计理论研究的方法论体系。

(四)比较研究方法

自从娄尔行教授开创了国内比较会计研究的先河以来,比较研究方法不仅在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中推广开来,而且,在审计理论研究中也开始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比较审计理论研究采取的做法是,概括不同主体在审计理论和实务方面的共性和个性,分析其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从中发现国际惯例,以期改进审计实务和提高审计理论水平。南开大学萧英达、张继勋·、刘志远合著的《国际比较审计》是比较审计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作者采用以空间比较为主,与时间比较相结合的方法,从两个不同的视角透视了审计理论和审计制度。他们主要比较了世界上各主要国家现行审计制度、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之间的异同,同时也对审计制度发展变化的历史做了必要的考察和说明,为建设和完善我国的审计制度和审计准则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基矗

二、审计理论研究的实证法

实证理论概念直至20世纪60年代才出现在会计文献中。在此之前,绝大部分会计文献都属于规范性的,强调的是如何限定会计,而不重视以实证的方式去验证这些限定所依赖的重要假设。财务经济学在50年代和60年代的发展最终导致了这种新理论在会计上的应用,而这些应用则促进了实证研究与实证理论概念在会计上的推广④。尽管其时首倡审计理论研究的莫茨和夏拉夫认为,数学法并不适用于审计学,除最简单的模型以外,在审计发展的现阶段(60年代),建立适应于审计学的数学模型是不可能的⑤,但审计本身毕竟就是一种实证性的行为“,而且时过境迁,审计理论研究方法发展到以数学法为主的实证法与规范法并重,已成为一种既成事实和既定方向。

实证方法反对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强调客观证据,而不是个人的知识或判断,被用来研究事物“是什么”。相应地,实证研究过程不同于强调逻辑推理、被用来研究事物“应该是什么”的规范研究过程。实证研究的一般步骤是:(1)进行调查,或案例研究、访谈、实验;(2)将通过调查,或案例研究、访谈、实验等途径获得的数据资料做系统整理和计量分析;(3)概括和归纳计量分析的结果;(4)以逻辑和数学方法得出研究结论;(5)做出理论上的诠释,建立理论模型;(6)检验研究命题或理论模型,接受或修改甚至原假设。。

(一)问卷调查法

围绕审计理论的某一特定命题,设计科学、合理的问卷,进行问卷调查,根据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实证分析,这是一种相对简便易行而又常用的实证法。采用这种方法,对问卷设计的要求比较高,问卷既要便于接受调查者理解和准确回答,又要能全面、准确地涵盖所需了解的问题。另外,为了保证问卷调查研究成果的质量,还要尽量提高问卷的回收率和所回收问卷的有效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就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行业发展、事务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审计等四个方面,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其成果“注册会计师行业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刊登于**年2月21日的《中国财经报》上,这次问卷调查,是要以实证方法研究、解决审计理论问题。其精神与有效性,对我国审计理论实证研究的开展,对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风气起到了推动作用o

(二)案例研究法

每一个重大审计案例的背后,总是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审计理论问题。认真研究重大的审计案例,寻找其理论根源,已成为世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的惯例。案例研究方法正是通过观察现实世界所发生的典型审计案例,思考重大审计诉讼案例的判决结果,昭示审计理论滞后于审计实务,还是表明审计实务界对现有审计理论缺乏科学理解,进而根据研究结果,为审计理论的发展完善和审计实务的改进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李若山编著的《审计安全——国外审计诉讼案例》取材于美国审计界和英国审计界所发生的,真实、具体的审计诉讼案例,范围包括传统与典型审计案例、非会计报表类审计案例,金融证券行业审计案例、其他行业(如工交、商业、运输、医疗)审计案例。编者针对审计诉讼案例的判决情况及涉及的审计过程,认真查找审计人员在具体诉讼案例中是否存在审计程序上的缺陷以及所应承担的审计责任,思索每一重大审计案例对完善、改进审计理论有何启示与教训,堪称审计理论案例研究的典范。

(三)实验研究法

实验研究可以采取实验室实验和实地实验两种形式。前者是在控制严密的实验环境中进行的,而后者是用现实世界的真实客体进行的。具体做法是,分控制组(Controlgroup)和处理组(Treatmentgroup)进行实验,根据实验结果分析研究命题。采用这一研究方法,一般来说,由于实验可以重复进行,研究结果容易验证和复核。但象审计一类的不属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命题,重复实验的条件很难雷同甚至不变。而且,控制组的选择要剔除干扰因素,难度比较大,实验研究的结果也就可能会受到“噪音”的干扰。SCidler在1974年通过实验调查投资者对包含不同信息的审计报告的看法,在“审计报告的符号与交流(Seidlerd在1974年通过实验调查投资者对包含不同信息的审计报告的看法,在“审计报告的符号与交流”(Symbolismandcommunicationintheauditor\\''''sreport)”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符号论”,所用的研究方法即是实验研究方法。

(四)专家访谈法

专家访谈法是针对特定命题,对具有相当资历及代表性的专家进行访问或组织谈话,综合分析访谈内容后,得出研究结论。采用这一研究方法,由于专家的意见一般具有权威性、针对性,不同专家的意见往往相互印证或补充,还能提供多种视角和多个层面的观点和看法,最终结论往往较为权威、可靠。不过,接受访谈的专家发表的意见难免带有主观成分,难于进行数量化的统计分析,因而利用专家意见不能代替对客观资料的分析。中国台湾的马秀如博士**年编著的《公开发行公司实施内部控制之研究》,即是运用专家访谈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先例。编者在研究目前企业界的不当内部控制观念和新颁布的《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实施要点》的缺陷时,以座谈会、一对一面谈等形式,通过专家了解其所接触的企业界人士对内部控制所持的错误观念和上述《实施要点》的不足,然后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五)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要使用大量的数据资料和数理统计模型,进行统计假设检验。这种方法的应用,在西方的学术界已蔚然成风,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出现了这样一种说法,“没有数据没有模型就不是真正的研究,或者不是科学的研究。”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统计分析法相对较为科学、客观这;优点却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统计知识的普及和实证研究的兴起,统计分析法在我国审计理论研究上的应用,已经不再局限于最初的描述性统计阶段,而是开始趋于采用较为复杂但所得结论更为严谨的数理方法。国内较早用统计分析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的例子,是李树华博士的“上市公司97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之实证研究——统计特征及信息涵义”。该文探寻我国上市公司**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所具有的统计特征及相应的信息涵义时,采用了横截面分析、描述性统计的方法。

三、规范法与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关系定位

(一)规范法与实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区别。

1.切入点不同

规范法是以归纳演绎为主,强调价值判断,研究事物“应该是什么”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由于审计是一门社会科学,因而注重定性分析,运用规范法进行审计理论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传统。而实证法是以统计分析为主,强调经验证据,研究事物“是什么”的一种侧重定量的方法。审计作为一门与实践紧密联系的科学,在“证据”这一关键问题上,便与实证研究过程取得一致。这为实证方法融入到审计理论研究中来,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2.功能和发展趋势不同

规范法的审计理论研究功能是,提供统一、规范的标准,作为最佳审计实务的参考,即指导和优化审计实务。而实证法的审计理论研究功能是,对出现的不同审计实务,进行解释并考虑其经济影响和经济后果,预测实务界会采用什么样的特定审计实务,

即解释和预测审计实务。过去,学术界和职业界在采用规范法还是实证法的取向上并无明显分野,进行学术研究或职业研究,都不会偏执一端。但最近开始出现一种倾向,即:学术研究和职业研究一般采用不同方法,学术界为了能更好地让人们理解审计信息的作用和影响,偏爱实证法;职业界在致力于统一审计实务和提高审计有用性的过程中,偏重规范法。

(二)规范法与实证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联系

一方面,实证审计研究建立假设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规范法形成的审计理论;实证研究的结论也只有通过规范,才能上升为经世致用的理论,用于规范和优化审计实务。另一方面,规范审计研究的前提假设如果未经实证检验,结论无疑将缺乏坚实的基础,而主观的价值判断是很难被普遍接受的。这决定了规范法需要实证法为之提供实践上的依托。因此,规范法与实证法不是相斥的,相反,在审计理论研究中,应将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

在具体研究审计理论问题时,首先,研究人员应尽可能排除自己的个人偏见与主观的价值判断,通过实证研究,对审计实务及相关现象“是什么”做出客观、准确的解释和预测。在此基础上,可以采用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利用规范的方法得出“应该是什么”的审计规范理论。然后,还需在实践中检验审计规范理论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这又成为实证研究的任务。总之,整个审计理论研究围绕着“实证研究——规范研究——再实证研究”这条思路展开,使审计理论在密切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不断获得发展。

(三)规范法与实证法在我国审计理论研究中的现实选择

审计方法论文范文6

【关键词】 审计处理处罚; 审计程序公正; 审计权力配置; 审计权力制衡; 审计听证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5-0118-05

一、引言

行为审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作出处理处罚。审计处理处罚一方面发挥惩处功能,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发挥预防功能。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上述两方面的功能呢?这涉及到审计处理处罚的模式、处理处罚的力度、处理处罚配置及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等许多因素。本文关注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对处理处罚效果的影响。

现有文献对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缺乏系统研究,本文借鉴法学和社会心理学理论,构建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的理论框架。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借鉴法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的程序公正或程序正义理论,提出一个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的理论框架;然后,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三个典型案例,以一定程度上验证上述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根据本文的主题,相关的文献包括两方面,一是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相关文献;二是法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的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相关文献。

关于审计处理处罚程度公正及其后果,一些文献指出了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存在的问题,例如,审计组将审计职能和审计处理处罚职能集于一身;审计程序和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甚至存在违法现象(王秀成,2004;马雅林,2004);将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当成“告知”(蔡爱兰,2002;李芸屹,2010)。一些文献指出了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当产生的负面后果,例如,审计程序失当,严重影响着审计质量的提高,审计风险很大(周生安和吕云松,2001);程序不合规不合法,将形成审计执法过程中的瑕疵,导致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审计决定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王万江,2011)。还有一些文献从理论上分析审计机构内部分权对审计处理处罚的影响,审计机构通过内部分权,将审计立项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审理权、审计执行权进行分割,发挥了审计规制俘获阻止的功能(贺庆华,2010;郑石桥,2012)。此外,国家审计署还颁布了审计处理处罚听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署,2003)。

法学和社会心理学中关于程序公正或程序正义及其后果的相关文献很多,一些文献研究程序公正的本质、价值及模式等(罗尔斯,1988;肖建国,1999;虞宏达,2003;郝启秋,2004;尹宁,潘星容;2009)。另外,至少还存在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以伦理原则、普世价值或宪法原则为出发点,从中演绎推理出若干基本要素或特征,作为衡量某个具体程序是否公正的指标,并对具体程序提出建议;另一种则是从当事人主观感受出发,运用社会心理学方法,研究人们在主观上对各种程序的公正判断和程序公正对公民态度、行为的影响及其心理机制(林晓婉等,2004;李昌盛和王彪,2012;Thibaut & Walker,1975;Tyler&Lind,1992;Tyler,2003;Hollander-Bluoff

&Tyler,2008)。这些文献对于本文的研究有较大的启发价值。

本文借鉴法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的程序公正或程序正义及其后果的理论,提出一个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的理论框架。

三、行为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理论框架

从理论层面来说,本文关注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做到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第二,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会产生什么后果?

(一)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

程序公正是现代文明的基本要求,审计处理处罚也不例外。如何能做到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呢?对于这个问题,要从程序不公正的原因出发来分析。影响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的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审计机构内部出现了舞弊或错误,致使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二是没有充分尊重被审计单位的权利,致使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抑制上述两方面的因素,就能达到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

1.审计机构内部制衡与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

审计机构的权力可以分为审计立项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审计整改权(郑石桥,2012)。在许多情形上,审计机构内部的上述四种权力是由同一个部门来执行的。这种审计权力配置模式,使得一个部门对于审计的全过程都很了然,审计的各个环节之间沟通较好。所以,这种模式下,审计效率较高。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各种审计权力由一个部门行使,缺乏内部制衡,容易产生舞弊或错误。这些舞弊或错误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将已经发现的违规行为不作为违规或不进行处理处罚;二是将性质模糊的行为作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已经发现的违规行为不作为违规或不进行处理处罚,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审计人员有意舞弊;二是审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错误。在审计立项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审计整改权四位一体的情形下,一个部门的错误并没有其他部门的有效检查,一个部门的舞弊也没有其他部门的有效制衡(庄新民,2012)。

对于性质模糊的行为如何定性,可能受到审计绩效评价的影响,如果审计绩效主要是发现或处理处罚的违规问题金额,则审计人员在对审计发现定性时,可能会偏向于将性质模糊的行为定性为违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处理处罚。审计人员的这种倾向性选择,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在审计立项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审计整改权四位一体的情形下,一个部门的这种倾向性选择并没有其他部门的有效检查或制衡。

为了避免上述舞弊、错误或倾向性选择的发生,需要在审计机构各部门之间形成制衡,一个部门的工作由其他部门进行检查并纠正不当行为。一般来说,与审计处理处罚特别相关的是审计查证权与审计处理处罚权,这两个审计权之间如果相互分离,就能形成审计处理处罚的制衡机制,行使审计调查权的部门通过系统的方法获得审计证据以鉴证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提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而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的部门在对上述鉴证结果审核的基础上,向审计机构领导提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建议。这两个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制衡机制,一个部门的错误或舞弊可能会被另外一个部门发现和阻止。

当然,任何一个审计机构都存在一定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如果这种控制是以部门内部的复核为主,则与本文前面讨论的内部制衡有较大的差异,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审计人员特别是部门领导的错误或舞弊。如果这种控制是以部门之间的监督为主,则与本文前面讨论的制衡具有同等意义。

2.审计处理处罚听证与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

为了做到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防止审计机构内部舞弊或错误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尊重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任何权力要做到公正行使,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前,必须听取他的意见,这是自然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刘勉义,1998)。一般来说,审计处理处罚都是对被审计单位不利的,所以,要做到公正,必须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从程序公正的视角出发,就要实行审计处理处罚听证。

审计处理处罚听证是指处理处罚机关在作出影响处理处罚决定前,就与该处理处罚决定有关的事实及基于此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申诉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之程序。审计处理处罚听证制度的根本性质就在于被审计单位运用这些程序上的参与权利,进行“自卫”或“抵御”,以抵抗审计处理处罚机构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并缩小其与审计处理处罚机构地位不对等所造成的巨大反差。审计处理处罚听证是一种审查活动。听证主持人在被审计单位的参与下,通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所提供证据的置辩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证据的置辩,来审查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和事实的客观性;通过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对适用法律的置辩,来审查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这种审查,实质上是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罚。审计处理处罚听证就是对所提供审计证据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活动,是对作为事实活动的取证及其法律适用的技术把关,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其核心是质证,即“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叶必丰,1998)。

审计处理处罚听证包括一系列的制度,通知制度、公开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制度、申辩和质证制度、制作笔录制度等都是其重要内容。职能分离制度是听证的基本要求,自然正义规则要求,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的辩解都必须被公正地听取,本审计项目的实施人不能充当听证主持人,使被审计单位与本项目审计人员在听证主持人面前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审计处理处罚听证必须由负责审计取证的其他机构来主持听证(叶必丰,1998)。申辩质证制度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被审计单位向审计处理处罚机构陈述意见、递交证据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机构听取意见和接纳证据的过程(杨海坤,1998)。制度是指被审计单位可以请他人自己参与听证,从而出现审计辩护律师。

(二)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后果

以上从审计机构内部制衡和外部听证两个角度分析了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路径,然而,程序公正是否真的具有价值呢?

一般认为,程序公正的价值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客观价值,即程序公正自身所包含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是主观价值,即相关主体的认同和预期,反映了相关主体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要求。程序公正的客观价值主要表现在程序公正对于相关行为的规范作用和对于相关主体的权益保障作用两方面。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就是相关主体乃至社会对于程序公正认同与预期,反映了主体的价值评判和价值要求(郝启秋,2004)。

程序公正的客观价值不具有科学上的可验证性,在追问到底何谓程序上的“善”这个根本问题时,往往就陷入无法解释或循环论证的境地(李昌盛和王彪,2012)。根据Tyler & Lind(1992)的研究,影响程序公正判断的核心要素包括:中立(Neutrality)、尊重(Respect)和信任(Trust)。因此,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可能是程序公正后果的主要方面。

那么,就审计处理处罚来说,其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本文前面的文献综述指出,一些文献从当事人主观感受出发,运用社会心理学方法,研究人们在主观上对各种程序的公正判断和程序公正对公民态度、行为的影响及其心理机制(林晓婉等,2004;李昌盛和王彪,2012;Thibaut &Walker,1975;Tyler & Lind,1992;Tyler,2003;Hollander-Blumoff & Tyler,2008)。综合上述文献,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体现在: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汪建成和谢安平,2002)。

这些文献的研究结论对研究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借鉴上述文献的研究结论,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主观价值产生机制大致如图1所示。

图1中,作为违规者的被审计单位经历认为是公正的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将会对审计处理处罚产生认同感,从而发挥审计处理处罚的个别预防功能,这将产生较好的处理处罚效果,减少未来的违规行为;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审计处理处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违规行为的淡漠、无知和对法律法规的傲慢,这将产生较差的处理处罚效果,增加未来的违规行为。没有直接受到审计处理处罚的其他单位,对处理被审计单位的程序是否公正也会有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也会影响审计处理处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之发挥,其作用机制与个别预防相同。

四、行为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例证分析

以上提出了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及其后果,然而,这些逻辑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呢?由于数据所限,无法用经典的实证研究方法来检验。笔者通过例证分析,以一定程序上验证上述理论逻辑推理。本文的三个案例,一个案例是由于有较好的内部制衡,审计处理处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个案例是内部制衡缺乏,审计处理处罚出现了舞弊;另外一个是由于没有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导致审计结论不正确。

(一)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审计权“四分离”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湘潭市审计局尝试审计查证权与审理权(处理、处罚权)“两分离”改革,在此基础上,2006年,推行审计权“四分离”(审计计划管理,现场审计查证,审计报告审理,审计结论执行)组织模式的改革和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审计建议采纳率达到了80%以上,审计处理决定执行率达到100%(郑石桥,2012)。

审计权“四分离”为什么能取得这样明显的成绩?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审计机关内部的分权,形成了内部制衡,防止了审计处理处罚中的舞弊或错误,从而提高了审计处理处罚的公平公正性;二是由于审计权“四分离”,被审计单位感知到了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公平公正,对于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更加心悦诚服,所以,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积极性提高。

(二)倒在自由裁量权上的审计科长

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的三任科长,为了一己私利,与不法建筑商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邳州市人民法院以犯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该案发生后,邳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制定完善了审计进点前的廉洁从审告诫、进点时的廉洁从审承诺、在点中的审计公示、出点后的审计回访等制度。将审计项目进行全程分解、化整为零、流水化作业,形成相互制约机制,积极从源头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庄新民,2012)。

为什么三任科长都出现舞弊?最根本的原因是审计机关内部缺乏制衡,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的科长,在审计过程中有很大的酌量权,在没有内部制衡的情况下,要进行舞弊也是有机会的。因此,正是没有内部制衡,造成了三任科长的舞弊得逞。当然,案发之后,邳州市审计局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将审计项目进行全程分解、化整为零、流水化作业,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可谓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三)A局“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案例

2004年6月23日,某审计机关代表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作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1999年以来,A局动用B委员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A局作为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典型例子被曝了光。A局不服,后来,由监察部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项进行重新调查,结论是,这是一个体制造成的财务程序不妥的问题,不属于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呢?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审计程序中没有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A局多次将事项的细节向该审计机关做了陈述,但是,该审计机关并未改变对该事项的审计结论。原因是,负责审计A局和听取A局意见的是同一个审计组。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采取审计听证程序,由审计组之外的人来主持一个审计听证,由A局和审计组进行置辩,很有可能就不会形成后来的审计结论。因此,对于较为重大的审计处理处罚,如果能采取听证程序,对于预防不正确的审计决定,可能有较大的帮助。

总体来说,本文所分析的三个案例,与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之预期相一致。

五、结论和启示

行为审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作出处理处罚。本文借鉴法学和社会心理学理论,构建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及其后果的理论框架,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后果。

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要从程序不公正的原因来分析。一般来说,影响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审计机构内部出现了舞弊或错误,致使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二是没有充分尊重被审计单位的权利,致使审计处理处罚程序不公正。抑制上述两方面的因素,就能达到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根据上述原因,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审计机构内部分权制衡来实现;二是通过审计处理处罚听证来实现。

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公正的后果包括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作为违规者的被审计单位经历认为是公正的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将会对审计处理处罚产生认同感,从而发挥审计处理处罚的个别预防功能;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审计处理处罚程序,将产生较差的处理处罚效果。没有直接受到审计处理处罚的其他单位,对处理被审计单位的程序是否公正也会有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也会影响审计处理处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之发挥。

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审计权“四分离”取得显著成绩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审计机关内部的内部分权形成了内部制衡;二被审计单位感知到了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公平公正,对于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和审计建议更加心悦诚服。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的三任科长都出现舞弊,最根本的原因是审计机关内部缺陷制衡。某审计机关对A局的审计定性为什么不正确,最根本的原因是审计程序有瑕疵,没有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这三个案例与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相一致。

行为审计不是为审计而审计,其终极目标是抑制缺陷行为,而抑制缺陷行为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审计处理处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审计处理处罚本身也不是目的,其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审计处理处罚发挥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审计处理处罚程序本身是否公正,对处理处罚效果有重要影响。无疑,审计处理处罚机构在审计处理处罚过程中要发挥主要作用,但是建立一定的制衡机制来抑制内部错误或舞弊,并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是我国审计机构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公开披露的审计听证案例。呜呼!路漫漫其修远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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