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范例6篇

市容市貌范文1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全省住建系统开展的“城市管理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建最美市,做最美人”的总体部署,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弘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确保城区的违法建筑控得住,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三、整治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从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的要严肃查处。对主次干道进行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对马路摊点做到划行归市,确保摊点归区、游商归店,主干道无流动摊点,道路整洁有序。

2、加强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全面整治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对城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规范,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达到行车有序、停车入位的要求,确保市民出行便捷。

3、加强户外广告方面管理。对破损,有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店牌门楣进行清理整治,对城市乱贴乱粘、刷写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促销展销”活动,取缔无证占道行为。

4、严肃查处违章建筑。宣传先行,严控违法建设数量,规划中队坚持“5+2”日常巡查制,分片管理,落实责任,控制违法建设的数量,并做好“拆违”后期管理,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五、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

1、宣传阶段(3月1日—10日)。城管大队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内进行宣传,挂出整治横幅和标语,力争人人皆知,争取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20日)。要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深入,不走过场,讲实效。加强配合,密切协调,形成合力,使集中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3、整改阶段(3月21日—25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要强制整改。

4、总结提高阶段(3月26日—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写出总结,要建立长效的市容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思想上要到位。全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

市容市貌范文2

今天我去参加“我看市容新面貌夏令营”,到了那儿我们先去报到,报到后老师发营服、帽、营员手册、矿泉水。啊!衣服还挺漂亮的,后面还写着我看市容新面貌夏令营”。穿上后我们就开始夏令营的开营式了,老师先说了这个夏令营的目的,主要就是让我们感受我们六合区的市容新貌,然后用照相机或摄像机拍摄下来,然后再评选出优秀的作品。老师说完了以后,摄影师就向我们讲了技巧,以及如何拍摄合格的新闻图片,他的讲解使我们明白了许多关于照相的知识。

下午,我们去参观市容市貌、拍摄。我们去了许多地方,如棠城广场、南京化工园区、范旭东广场、华欧会所等20多个地方其中最令我流连忘返的是范旭东广场、华欧会所、棠城广场。范旭东广场是为了记念中国化学工业奠基人范旭东先生而修建成的,它占地15000平方米,矗立在广场的范旭东先生的铜像是上前全市最大的一座名人雕像,由青铜铸造而成,铜像身高6。2米,连铜座共计10。24米。华欧座落在六合开发区的龙池湖畔,它是由许多楼房和别墅组成的现代化小区。一进华欧的大门前挂着许多国家的国旗,我问老师为什么要挂这样多国旗,老师说在开发区投资的国家都会挂上它们国家的国旗。华欧真是个国际化的小区啊!接着我们又来到了棠城广场,为什么称为棠城广场呢,棠城是我们六合区的古称,而广场位于六合南大门,人们一进六合,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个广场,所以叫堂城广场。广场上五彩缤纷,绿的草黄的花红的叶……五颜六色,广场是由许多小花坛组成的,中间是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那是给人赤脚踩在上面健身的。广场上还有喷泉,一到夏天的晚上,喷泉边就会围满小朋友。广场的最东端还有两棵百年银杏树,仿佛在诉说着我们古城的历史……

我们拍摄了好多漂亮的照片,里面记载着我们美丽小城的新面貌,通过这次夏令营让我们对我们区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使我们更加热爱我们的家乡。

市容市貌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把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改善民生为目的,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集中开展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战役,迅速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着力解决当前市容卫生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整治工作从平面到立面,全方位、全覆盖,实行拉网式集中整治,全面消除影响卫生环境死角。重点解决主次干道、重要区域清扫不彻底,背街背巷垃圾污物多,居民庭院乱堆乱放、私搭滥建严重,“三沟一河”、出入城口清扫保洁不到位,立面空间牌匾广告设置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牵总工作;各区政府作为区域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主体,全面组织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辖区内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形成市、区、街联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责清晰、合力共为的责任体系。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市容卫生环境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将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单位经济利益和先优评比等挂钩。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通过开展市容卫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和相关创建活动,实现平面清根净底,清除卫生死角,消灭污染源;立面规范有序,清除视觉污染,达到街面净、庭院净、立面净、景区广场净、公共场所净的“五净”工作目标。

(一)街面净。组织开展示范街路、标准街路创建活动,全市打造20条示范街路、103条达标街路。示范街路清扫保洁实行每日两扫,全天保洁;夏季实行机械化清扫和每天水冲洗作业,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七净五无”,路面见本色;市政等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容貌整洁美观;沿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体无各类乱贴乱画广告,户外牌匾广告设置规范,统一协调;绿化景观效果突出,园林植物管护到位;无违章占道设施和无证商贩聚集,环境秩序井然。达标街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六净四无”,路面见本色;市政公用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容貌整洁;沿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楼体干净整洁,及时清除乱贴乱画,户外牌匾广告设置规范;园林植物管护到位;无违章占道设施和无证商贩聚集,环境秩序井然。

集中清理背街背巷、出入城口及“三沟一河”的垃圾堆、残土堆、污冰堆等垃圾杂物。背街背巷达到无“三堆”、无散袋垃圾;出入城口达到路面洁净、无废弃物,两侧边沟路基无垃圾积存;“三沟一河”达到护坡、滩涂、堤岸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白色垃圾。清洗、整修、油饰桥梁护栏、地下通道、交通护栏、交通指示牌、候车廊、商亭、邮筒等各类公共设施,达到整洁美观。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设施管护责任单位。

(二)庭院净。组织开展示范庭院、达标庭院创建评比活动,全市打造示范庭院400个、达标庭院1600个。示范庭院达到环境整洁优美、景观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完备,具有休闲、健身、娱乐等多种功能的庭院标准。达标庭院达到市政设施完好、植物配置合理、环境卫生整洁、楼道干净、秩序良好、管理规范的庭院标准。

庭院整治以集中治理容貌“脏、乱、差”为重点,彻底清除庭院和楼道内乱堆乱放的杂物和乱贴乱画的广告;清除院内残土堆、炉灰堆和残冰雪堆;拆除影响居住环境的棚厦等建(构)筑物;合理配置环卫设施,按时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运垃圾,保持庭院及楼道干净整洁。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自管房产单位。

(三)立面净。组织开展创建牌匾广告规范设置示范街路活动。主城区打造300条(段)示范街路,达到牌匾广告设置规范,比例协调,整洁美观。

对全市103条主干街路沿街两侧楼体进行粉刷或水洗,达到色泽明快,立面整洁。

全面清理取缔临街两侧商家业户违规设置的牌匾、广告、旗幌、灯箱(牌)和乱扯乱挂的条幅、布幔等宣示物;及时清除建(构)筑物上的乱贴乱画广告。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四)景区广场净。组织开展星级景区、广场、公园创建活动。全市景区、广场公园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果皮箱布局合理,垃圾清扫清运及时。

整治清理景区、广场、公园内的垃圾污物,清理取缔各类影响景观和环境容貌秩序的建(构)筑物;强化日常管理,及时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绿地内的园林植物抚育管理及时,植物长势良好、形态美观;维修油饰景区、广场、公园内景观小品、休闲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全面完成景区、广场、公园彩化任务,摆放和栽植时令花卉,美化城市环境。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五)公共场所净。在全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500个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到院内路面平整、边石整齐,无垃圾、无积水;院内树木、绿地修剪及时,无枯死树、无杂草;建(构)筑物、栅栏及时粉刷、清洗,保持整洁、干净;单位标识、门牌号规范、清晰、干净;楼顶、阳台、雨搭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污物;定点、定时投放垃圾,无垃圾积存;室内外及时清扫,环境整洁;按时启闭灯饰亮化设施;单位无私搭滥建;履行“门前四包”责任,保持责任区环境秩序良好。

全市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和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码头等窗口单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室内设施设置摆放合理、干净整洁,地面无痰迹和垃圾,室内定期清洗消毒,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室内设施完好、干净整洁,院内路面完好,墙面、房顶干净整洁,楼体立面、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爱卫办。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卫生局,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省航运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

召开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会议,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

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洽会、国庆节、冰雪节为时间节点,分阶段梯次推进,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和示范达标等创建活动,分阶段检查验收,对达到示范、达标标准的街路、庭院、公园、单位等进行授牌;对没有按时限要求达标的地区和单位(部门)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全面完成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和创建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

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市容卫生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对市容环境整治和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理顺体制。调整充实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由市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承担;各区参照市的模式调整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由区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承担。明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三大职责”,将工作重心放在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安全上;区、街、社区主要领导对地区环境负总责,形成市、区、街、社区城市市容卫生环境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

(二)突击整顿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当前城市卫生环境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环境“突击整顿周”活动,全面完成“清堆”、“清根”、树木涂白等任务。围绕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和顽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治理城市卫生环境污染源为主要内容的户外牌匾广告、占道商亭、桥下空间、占道停车场、占道市场摊区、基建工地、建设(拆迁)工程渣土运输、乱贴乱画、私搭滥建、违章占道经营加工、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等12个专项整治行动,由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做到责任落实、目标明确。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将检查、通报、公示、督办、巡查、监督等6个环节贯穿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全过程,使影响城市卫生环境的难点和顽疾得到有效解决。

(三)提高标准,加强管理。进一步调整和提高城市管理管护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相应调增管养作业经费标准。增加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冲洗等环卫设施设备和道路维修养护、绿化抚育管理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对主干街路和中心区域主要采取机械化清扫和水冲洗,实行“两扫全保”作业,达到路面见色、见边、见线;管理人员对街路进行全天候巡视检查,确保全覆盖、无盲点。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区域,按照工作网格配备管理、执法、监督等管理人员,实施严管严控,形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管监督、街道社区、义务监督“五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大城市管理力量整合力度,动员道桥、园林、环卫作业人员和城管监督员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在重点景区景点聘用保安,实行保安制,实现城市管理效能放大化。适当增加执法人员,缓解执法力量不足,提高管控覆盖率和违法违规的处置率。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标准、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管理执法行为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树立城管和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完善市容卫生环境整治监督考评机制,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对市、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科学评价,每月进行检查,排出名次,上报市委、市政府;每月评选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前5名、后2名,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公布;将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用的依据,并与单位评优、年终奖励等挂钩。由市爱卫办、市城管办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每周分赴各区、街道、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对主要责任人第一次实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实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对出现问题的党政机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对经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对严重影响市容卫生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基建工地予以查封。要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卫生环境检查评比挂牌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对连续2次检查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对已取得文明单位称号的给予降低级别处理,对破坏市容卫生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重罚。采取问卷形式开展市容卫生环境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于80%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依法对相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

市容市貌范文4

这次村容村貌整治现场观摩会,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前一时期各县(市、区)、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天下午,我们现场观摩了许昌县陈曹乡和长葛市石象乡的几个村。刚才,石象乡党委书记、陈曹乡双楼张村村支书介绍了经验,5个县(市)做了表态发言。下面,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再强调4点意见。

一、阶段工作富有实效

从3月份全市村容村貌整治动员会之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行动比较迅速。65个试点村中的58个村制定了整治规划,建立了工作台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是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前提。各县(市)、乡镇、村以及帮扶单位、有关部门都加大了投入,群众也自筹了部分资金。65个试点村共投入资金800多万元。三是成效初步显现。从今天观摩的情况看,道路硬化、排水沟整治、植树绿化、路灯安装、墙体涂白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阶段性成果已经显现。这充分表明干与不干不一样、整与不整不一样、治与不治不一样。

当前,我市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刚刚起步,特别是农民几千年生产生活留下的习惯,以及农村现有的经济基础决定了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有些县(市)、乡镇和部门,认为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只是象征性地提一提、讲一讲、喊一喊,仅仅当作一般性的工作去对待,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标准不够高。65个试点村是全市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示范,但是目前的标准还不够高。试点的标准不高,就不能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就无法带动第二批、第三批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开展。三是进度不平衡。有些地方书记、县长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问题,加大投入力度;一些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是,还有些地方和单位责任不具体、措施不到位,总体进展不平衡。四是主体不积极。一些乡镇、村存在等、靠、要思想,只想着上级多给一点钱,没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比如,政府已经把主要道路修进村了,村到户之间的道路,就可以由村集体、或者几家几户联合起来解决。

二、工作认识需要提高

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要从3个方面提高认识。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因此,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不仅是生产发展,即使农民纯收入再多,村庄却脏乱差、垃圾污染、蚊蝇乱飞,这样的村庄不是新农村。要从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去对待、实施、落实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二是改善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我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一些村庄规划靠风水先生,垃圾处理靠大风吹,污水处理靠太阳蒸发。在这样的环境中,群众不会有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有效应对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疾病,也要靠基础设施、生活条件、卫生习惯的改善。现在老百姓生活富裕了、温饱解决了,需要有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科学发展、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逐步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质化的生活服务。城市建设曾经走过脏乱差的弯路,新农村建设要避免再走弯路。要打造亮点村,使学有目标,赶有榜样,逐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提出第一批整治65个村,就是要先行一步,示范引路,做出榜样,带动整个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在全局中的位置,加大力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再掀高潮

当前,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几项工作。一要充分发动群众。这项工作归根结底是一件为民谋利、帮民发展、惠及民众的事情,一定要让群众理解、拥护和参与。要充分调动农民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的积极性。二要坚持分类指导。一是对条件好的村要高起点、高标准,步子迈得更快点。在规划、道路、管网、社会事业等方面,一开始就要高标准。二是对条件差的村,要从“三清”入手,先办有条件办的事,脚踏实地,稳步推进。三是重点解决好“脏乱差”这一顽症,抓好7条线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重点制止65个村的“六乱”现象,即建筑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家禽乱跑、乱养。7条线路沿线,要各选3-4个经济基础比较好、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村,加大资金投入,打造成为精品,发挥示范带动。四是注重生态特色,对春季栽植的树木,要保证成活率。三要加大建设投入。村庄整治的重点和核心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和瓶颈是资金投入。要坚持“四个一点”,即政府补一点、村里筹一点、帮扶单位帮一点、社会捐一点,这是长期以来解决农村建设资金的最好办法。政府补一点,重在整合财政支持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带动效应,目前有8项资金要打捆向65个试点村倾斜,即沼气工程建设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村村通”工程资金、畜牧业养殖园区扶植资金、国家“新农村环保行动”资金、农村土地整理资金、敬老院项目资金、体育文化项目资金。村里筹一点,就是村集体经济有条件的要适当筹集一些。对口单位帮一点,我们正处在“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帮扶单位要力所能及地创造条件,多给农民办好事。社会捐一点,就是动员有实力、有爱心的人士捐助,特别是在外地创业的成功人士,对家乡建学校、修路等事业都很支持。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基础设施,既要立足当前注重建,更要着眼长远加强管,在建管衔接上下功夫。一是绿化管护,要根据围村林、防护林、农田林网等不同类型,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该承包的承包,该拍卖的拍卖,全面落实林权制度改革。二是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要按照“户集中、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对村庄污水和垃圾如何最终处理才能解决污染问题,城管和环保部门要认真研究、拿出意见。同时,要划清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责任范围,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两侧以交通和公路部门为主,乡村为辅;村庄垃圾以乡村为主解决。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提出建立长效机制,农村应该建立以利益为导向、不以赢利

为目的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在这方面基层干部要动脑筋、想办法。比如,农村自来水的管护,水费在成本价的基础上适当高一些,就可以解决水电工的工资;有的村调整几亩闲置土地给三四个保洁人员耕种,就解决了垃圾清理的问题,这些都是创造性的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在农村比较繁杂,要想办法逐一解决。

四、处理好几个关系

市容市貌范文5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城市容貌环境整治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执行本规定。

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环卫、卫生、公安、建设、环保、规划、园林、工商、交通等部门及各新闻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容貌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条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收据。

第五条对随地叶痰、随地便溺、乱泼污水及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包装物等废弃物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清除或纠正,并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凡不签定《门前卫生责任书》的,责令限期签定,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门前卫生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要求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单位、路段,垃圾必须实行袋装或容器密闭,定时、定点投放或倾倒,违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八条向沿街果皮箱、积沙井倾倒废弃物的,每次处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各类车辆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随地乱放、乱倒废弃物的,责令清除,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污染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第十一条各类车辆在公共用地或沿路倾倒垃圾和建筑废料的,责令清除,并按每100公斤处以50元罚款,不足100公斤的按100公斤计算。

第十二条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的,责令恢复原状,并按每处(张、件)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沿街的公共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由产权人和使用人负责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未履行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在道路和公共场地清洗车辆的,按每日每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取缔;虽经批准但污染路面的,按每平方米每日处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车容明显不整洁、车体严重破损变形,影响市容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在道路、户外场院、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杂物的,每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污水(烟囱水)污染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每日每处处以30元罚款。

经批准的夜市进场经营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为19:00以后,其余时间为18:30以后,夜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由主办单位负责。未经批准摆摊设点的,责令立即撤除,并按每个摊位处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在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未按规定时间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每一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规定使用煤火炉灶经营的,责令撤除,每发现一次,每个灶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九条违章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占地作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每平方米面积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窗口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车辆管理、饮食摊区、集贸市场、小街小巷、楼群院落、城郊结合部、街道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全国卫生城市标准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全国卫生城市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污水或粪水外溢、排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按污染面积对产权人处以每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医疗、屠宰、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不含放射性)废弃物,必须由贵阳市特种垃圾处理场处理。擅自处理的,按每10公斤处以50元罚款,不足10公斤的,按10公斤计算。

第二十三条损坏或非法拆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并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修复的,按重置价及有关费用赔偿。

第二十四条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

第二十五条产生施工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持施工、拆迁许可证或其他证件分别到市、区、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卫生责任书,领取统一印制的渣土准运证,违者,责令补办手续,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必须围场作业,进出场路口路面要求硬化,并设专人清扫保洁,禁止在施工围场外堆放施工物料及渣土,违者,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施工渣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每车1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擅自设施工废料渣土消纳场的,责令关闭,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非法设置广告牌(架)、张贴广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其费用由设置、张贴者承担。

第三十条非法占用市政设施,未造成设施损毁的,应制止其违章行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对责任者处以10元以下罚款。

非法占用市政设施,造成设施损毁,尚不影响使用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对责任者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非法占用市政设施,造成设施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对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违章占、掘道路的,除补交占、掘道费,责令拆除修复或赔偿损失外,并按占、掘道费标准处以5至10倍的罚款。

对占、掘道单位和路面修复部门不按期、按质量标准完工的,除限期完工外,并按占、掘道费标准处以1至5倍罚款。

第三十二条严禁侵占、损坏河道;严禁设置阻水物、私自设泵房抽水和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种植、铲除草皮;禁止在河道堤岸从事建房、放牧、开渠、打井、钻探、爆破、采石、取土、挖塘、葬坟、堆占、砍伐林木,开采地下资源以及开展集市贸易等危害堤岸安全的活动;禁止向河内倾倒垃圾、泥土、废渣、粪便及其它杂物;禁止在河内漂洗有毒有害物品和使用电具、炸药、有毒药物捕鱼;禁止损坏、占用、挪动、盗窃河道设施;禁止擅自向河道排放污水或带有悬浮物及淤积物的废水;禁止在桥上堆放杂物和摆摊设点,严禁在桥下住人和设置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河道和河道保护范围内的设施,应负责赔偿和修复。违者应责令其纠正,对有关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外,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按200元加收2至5倍罚款。

第三十三条禁止损坏城市绿化,就树围圈盖房,搭棚做架,在种植花草、树木的绿地上挖坑取土,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摆摊设点,在草坪和花坛内堆物堆料,乱倒乱扔废弃物,穿行绿地,践踏草坪,损坏花坛、绿篱,钉、拴、刻、挂、攀、爬树木,采摘花果,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开山采石、狩猎打鸟、割草放牧、砌灶野炊、占地葬坟。违者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各类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长途汽车、旅游汽车等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内吸烟,违者,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对建筑、市政施工和冲刷汽车等用水,管理不善造成跑漏浪费的,处以3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凡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危害四周的建筑施工单位,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得在当夜22时至次日6时使用。

各种机动车辆应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音量不得超过105分贝(A);各种机动车在中华路、中山路、延安路、遵义路、瑞金路和设置禁鸣标志的路段行驶时,禁止按鸣喇叭;其他路段,每次按鸣喇叭不得超过半秒种,连续按鸣不得超过三次;禁止使用喇叭唤人;在市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当夜20时至次日6时,可用灯光示意,不准按鸣喇叭。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大声响招揽顾客,违者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本市云岩区、南明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违者,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不准在道路上打闹、嬉戏或进行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不准跨越、攀登隔离护栏、隔离带;不准在车行道上拦截、搭乘车辆;不准向车外抛掷物品或吐口痰。违者,给予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按应交罚款数额的3至5倍处罚,其中,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人员、、有权进行监督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违纪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由执法部门给予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容市貌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性、规范化定量考评,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促进城区环境容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考评范围

(一)重点路段:

1.307国道(石环路—石柏大街);

2.北斗路(石柏大街—一中门口);

3.海山大街(龙泉路—玉石路);

4.龙泉路(石柏大街—133处门口);

5.会馆路(海山大街—石柏大街)。

(二)抽查路段:

1.镇宁路(威远门—石柏大街);

2.向阳大街(玉石路—龙泉路);

3.石柏大街(307国道—北外环)。

(三)重点路段、抽查路段以外的其它街道。

(四)城中村、生活小区。

(五)公园、广场、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

(六)旅游景区。

(七)文化古迹周边。

三、责任划分

1.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街道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管理;

2.获鹿镇负责城中村、生活小区容貌环境卫生;

3.交通局负责交通干道路界内环境卫生及绿化带卫生;

4.公用事业局负责公园、游园、广场、城市道路和有关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绿化带的环境卫生;

5.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市容环境卫生;

6.民政局负责文化古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

四、考评内容

(一)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管理;

2.环卫设施管理;

3.垃圾清运管理:

4.公厕管理;

5.垃圾转运站管理。

(二)市容管理

1.占道经营治理;

2.批准设置的占道摊位管理;

3.太平河南路市场管理;

4.乱贴乱画和乱挂乱写治理;

5.门头牌匾管理;

6.户外占道促销活动管理;

7.“门前三包”管理;

8.主要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管理。

(三)集贸市场管理

1.卫生管理;

2.秩序管理。

(四)交通干道管理

1.交通干道路界内环境卫生管理;

2.交通干道路界内绿化带内环境卫生管理。

(五)城中村及生活小区管理

1.城中村、生活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2.城中村、生活小区容貌管理。

(六)公用事业管理

1.城市公园、广场、绿化带及行道树环境卫生管理。

(七)旅游景区管理

1.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

2.旅游景区容貌管理。

(八)文化古迹周边管理

1.文化古迹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2.文化古迹周边容貌管理。

五、考评标准

(一)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考评标准

(1)有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专职的清扫保洁员,统一着装和标志上岗;

(2)道路清扫保洁达到无散落垃圾、无积存垃圾、收水井口无污物、绿地树池无垃圾、路面无污染;

(3)雨后推水、雪后除雪,达到道路无积水、积雪;

(4)严禁焚烧树枝落叶等垃圾;

(5)沿街设置的果皮箱干净、整洁、完好,无积存垃圾,周边无散落垃圾污物。

2.垃圾收集清运考评标准

(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合理,无积存垃圾,周边5米内无散落垃圾、无污物,垃圾收集箱箱体干净、整洁、完好,箱内垃圾及时清理,停留时间不超过6小时;

(2)地嵌式垃圾转运站密封良好,周边无垃圾、无污物、无污水漫流、无污染、无蝇蛆,定时消杀;

(3)所有各部位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杜绝垃圾乱倾乱倒。

3.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考评标准

(1)四项制度(工作制度、保洁制度、设备使用维修制度、安全操作制度)、三项记录(垃圾转运记录、设施设备检修记录、消杀记录)齐全;

(2)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值班;

(3)垃圾日产日清;

(4)站内无拾荒人员分拣垃圾;

(5)严禁焚烧垃圾;

(6)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7)定期消毒,无蝇蛆;站外5米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污物;墙体立面、窗户干净整洁;垃圾集装箱干净、整洁,无破损。

4.公共厕所(水冲式)管理考评标准

(1)公厕指示标志设置明显规范、完好、整洁;

(2)公厕责任区内全天侯保洁,5米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物,无乱堆乱放;

(3)公厕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定期消毒,无明显臭味,无蚊蝇;

(5)排水畅通,无渍水,无漫流;

(6)化粪池密封紧盖,无粪便满溢;

(7)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二)市容管理

1.占道经营管理考评标准

(1)无违章各类占道经营摊点;

(2)无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店外经营摆放现象;

(3)无占道洗车、擦车现象;

(4)无占道餐饮、占道露天烧烤;

(5)无车辆乱停乱放。

2.批准设置的占道摊位管理考评标准

(1)批准设置的占道摊位位置要以次干道和小街巷为主,避开市区主干道和主要路口;

(2)批准设置的占道摊点要划线定位,统一设置标识、样式和标准,并在指定位置规范经营;

(3)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和范围;

(4)设置垃圾盛放容器,摊点周边保持好环境卫生。

3.乱贴乱画治理考评标准

主要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

4.门头牌匾管理考评标准

(1)沿街门店实行一店一牌,牌匾长度、高度按规定设置;

(2)门店牌匾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无错别字和缺笔少划,无污浊、破损;

(3)霓虹灯图案、灯光显示完整;

(4)沿街门店无乱摆乱挂广告牌、灯箱;

(5)沿街破损门头牌匾及时更换。

5.商家占道户外活动管理考评标准

(1)无未经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性商业户外促销活动;

(2)经审批的临时户外促销活动,必须按照审批要求规范设置;

(3)经审批的临时户外促销活动,保持周围良好的环境卫生。

6.“门前三包”管理考评标准

(1)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2)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3)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化带整洁、美观。

7.太平河南路市场管理考评标准

(1)市场内摊点设置规范、整齐,分区经营;

(2)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与保洁人员;

(3)市场内保证行人和车辆的畅行;

(4)市场内应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

(5)市场内容貌环境整洁、有序,达到“六无”,即:无摊外摊、店外店,无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无乱堆放杂物、乱搭建,无散落垃圾,无积存垃圾,无市场外溢。

8.主要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管理

(1)严禁违章停车、逆向停车;

(2)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位;

(3)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停放在非机动车指定停车位,车头朝外,排列有序。

(三)市场管理

1.市场内摊点设置规范、整齐,分区划线经营;

2.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与保洁人员;

3.市场内保证行人和车辆的畅行;

4.市场内应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

5.市场内容貌环境整洁、有序,达到“六无”,即:无摊外摊、店外店,无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无乱堆放杂物、乱搭建,无散落垃圾,无积存垃圾,无市场外溢;

6.活禽、活鱼宰杀点干净卫生,无污染环境;排水沟干净、畅通,无杂物;有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市场内定期消杀,无蟑鼠蝇蛆;

7.市场内公厕管理达标(标准参照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四)交通干道管理

1.无私搭乱建或简陋临时建筑,无流动摊点现象;无积存垃圾、堆积物或白色垃圾;

2.道路干净整洁,清扫保洁到位;

3.路界内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污物;

4.无活动牌匾、条幅,门头牌匾规范统一;

5.道路两侧建筑物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整洁美观。

(五)城中村及生活小区管理

1.道路平坦,畅通、公共场所整洁、干净,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乱摆放、乱排污现象;绿化、美化良好;

2.道路干净整洁,清扫保洁到位;

3.垃圾点设置合理,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垃圾清运日产日清;

4.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六)公用事业管理

1.公园、广场干净整洁,清扫保洁到位,果皮箱无积存垃圾;无堆积物、白色垃圾等杂物;

2.保障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的整洁、美观,栽培、整修产生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

3.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4.行道树无乱悬挂、乱张贴、无白色垃圾,树坑内无垃圾污物等。

(七)旅游景区管理

1.道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果皮箱无积存垃圾;

2.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3.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乱摆放、乱排污现象。

(八)文化古迹管理

1.道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果皮箱无积存垃圾;

2.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果皮等垃圾污物;

3.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乱摆放、乱排污现象。

六、考评方式

1.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抽查路段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每日一次,随机检查路段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每星期两次。

2.市场管理考评实行过集日与日常考评相结合。

七、加强领导

成立城区环境容貌考评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卫燕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督查室主任康建新、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交通局、公用局、旅游局、民政局、获鹿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城区环境容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职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城管局抽调三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八、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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