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例6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17号)和《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闽政移文[2007]43号),结合福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规划实施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市移民办负责全市规划实施的综合、指导、监督、检查等,负责年度计划的审核汇总和上报。

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具体组织规划的实施,负责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初验总结。

第三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坚持尊重民意、阳光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规划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印发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规划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分年度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规划编制以县为单位,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列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上报的规划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规划内的具体内容不得自行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在征求移民意见的基础上,将变更项目内容在项目所在村公示,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向市移民办上报变更项目和变更的具体内容,说明变更理由。由市移民办审核后,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第三章规划的类型

第八条规划包括资金直补规划、项目扶持规划和预备项目规划。

第九条对列入扶持范围的在册原迁移民编制资金直补规划。资金直补规划内容包括直补对象的确定、资金发放的程序、方式、标准、年限和时间等。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移民开发局和农信联社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列入扶持范围的在册新增移民人口编制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包括项目扶持到户规划和项目扶持到村规划两种类型。其中扶持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应委托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通”方式代为发放到人,具体管理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可参照第九条执行。

第十一条预备项目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供水、交通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必要的移民干部培训等。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本章规定适用于扶持到村项目和预备项目。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和验收。

第十四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或项目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责任主体、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工期、主要工程量、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项目公示的相关材料、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等。

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工程设计图等。

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深度要达到可实施要求。

第十五条总投资达到或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单独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行初步设计;总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编制为项目实施方案。

对建设地点分散、类型相同、建设开发时期一致的农村饮水、沼气、环境整治等项目合并后,总投资达不到10万元的,可以村(居)为单位按项目类型捆绑成一个项目,以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以后期扶持基金投资为主,分户实施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可以捆绑成一个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上报。

第十六条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总投资50万元以下、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县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项目行业规范编制;总投资20万元以下项目,可委托相关专业人员参照项目行业规范编制。第十七条后期扶持基金投资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由省移民开发局审批;后期扶持基金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移民开发局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办审批,审批文件抄送省移民开发局备案;后期扶持基金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移民办审批,审批文件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第十八条其它资金投资为主、后期扶持基金投资为辅的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主要投资部门的规定执行,有关移民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参与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查。审查意见报省、市移民局(办)备案。

第十九条市移民办审批的项目实行定时报批制度,市移民办每季度初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批,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应将完整资料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移民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其主要内容需要变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审批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维护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不便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负责。

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基础设施项目,应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总投资金5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根据所在市、县(区)的规定实行。

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实行监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严格控制。监理单位的确定,按规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采用公开招标来确定;按规定不需要公开招标的,可通过邀请3家(含3家)以上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招标来确定。为了确保库区建设项目建设质量,库区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库区移民管理机构组建的监理单位监理。其他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或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库区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规范标准,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管。

第二十一条项目应在实施完成后半年内验收。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项目,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行业规程规范进行验收。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并参照相应的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工作由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准单位组织。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移民开发局组织验收;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移民办组织验收,项目验收要形成书面验收会议纪要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市移民办对县(市)区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每年安排2-3次,根据县(市)区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机动安排1次。

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并形成初验报告,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省、市移民局(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主体单位进行项目自验,形成自验报告,并向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申请初步验收。

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申请省、市移民局(办)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在自验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必须提供:⑴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报告或请示;⑵自验报告和初验报告;⑶项目招投标文件;⑷项目建设合同;⑸项目监理合同;⑹项目建设工作总结;⑺批准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相应的单项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原始记录;⑻阶段性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⑼单项决算和项目总决算报告;⑽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核报告;⑾投资构成;⑿项目档案资料;⒀项目完成后照片资料。⒁“后期扶持资金扶持项目”标志牌设立情况;⒂项目验收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2.项目资金的投资和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规定;

3.项目变更情况,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4.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决算;

5.项目效益情况;

6.除分户实施的种养业、改厨、改厕项目和培训就业项目以外的项目原则上要设立库区后期扶持项目标志牌。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单位应签署项目验收鉴定书。项目应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其它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由主要投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后期扶持基金投资额度派员参加验收,验收材料报省、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道路等交通项目,应纳入县(市)区交通的路网或移交给项目受益的村;人饮项目的受益村或乡镇为项目管理单位;生产项目由业主单位负责管理。

培训就业项目由市移民办组织验收。县移民管理机构提早10个工作日报送市移民办提请验收。培训就业项目验收应准备的资料为: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培训通知(说明培训时间、地点,参训对象、人数、天数)、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课时安排、授课教师名单、培训费用一览表,培训效果(技能培训要说明就业及劳动力转移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内容: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设计费,施工图文件设计费,咨询论证费,项目监理费,工程决算审核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和其它必要的费用。取费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行业规定提取,其经费列入项目投资概算。

第五章年度计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年度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计划的编报、审批和执行。第二十七条年度计划根据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制定的格式编报。列入年度计划的具体项目应有批准的前期工作文件。

第二十八条年度计划上报前应按照创建“阳光库区”的有关要求,在项目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移民提出异议,必须对相关事项核实完善后再公示。第二十九条年度计划自下而上编报。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年度计划的具体编报工作,各县(市)区编报的年度计划资金额度应按核定的移民人数,每人每年600元的定额编报。预备项目年度计划原则上按经审批的后期扶持规划预备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编报。预备项目年度计划编报前,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可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意见。年度计划应于每年的6月底前上报市移民办,市移民办审核后于每年7月底前,将本辖区内下一年度计划汇总后报送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第三十条根据省移民开发局的年度计划批复文件,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应抓紧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年度预算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和移民开发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已批复的年度计划和预算要按照规定实行通告制度,各地要在收到批复文件后10日内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三十二条年度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计划和预算内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经项目所在村绝大多数移民群众同意,并经市移民办报省移民开发局和财政厅批准。

第三十三条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客观编报统计报表,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移民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划实施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资金发放管理和项目的建设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省、市移民局(办)应根据实际需要或举报线索,不定期开展专项稽察。专项稽察要形成稽察报告,组织稽察的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稽察报告向存在问题的被稽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对被稽察单位作出通报批评、建议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等处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完善举报受理及办理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对规划实施中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对所报年度计划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违反规定批准规划的、未编制规划有关单位拨付后期扶持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规定有关单位自行调整或者修改规划的,由批准该规划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规定,在编制规划中弄虚作假的,由批准该规划的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规划总结验收

第四十二条每个5年规划实施完成后都应进行总结验收。

总结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三个程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验,合格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移民开发局组织终验。

第四十三条总结验收需准备的文件或资料包括:规划实施总结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资金审计报告、资金发放档案、项目档案资料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规划实施规定,抄送市库区移民办备案。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

第二条巡查对象: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第三条巡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和实施国家周期性普查项目的情况;

(三)检查和评估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四)统计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五)各区、县(市)统计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七)杭州市统计局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巡查的具体内容根据当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和巡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四条巡查方法:

既可以是包括以上所列内容的综合性巡查,也可以是针对其中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专项巡查;既可以是单独进行的巡查,也可以是和统计执法大检查联合进行的巡查。

第五条杭州市统计局每年抽取三分之一左右的区、县(市)统计局和若干个部门进行巡查。

第六条巡查工作按计划进行。巡查工作计划列明下列内容:

(一)巡查对象;

(二)巡查时间;

(三)巡查工作任务。

巡查工作计划须经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批准。

第七条巡查组组长由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指定,巡查前要根据巡查工作计划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巡查组组成人员根据巡查工作任务从杭州市统计局或区、县(市)统计部门中选调。巡查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自律,认真按要求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第八条巡查可运用多种工作方式:

(一)听取巡查对象的全面工作汇报或专题汇报;

(二)召开巡查工作动员大会;

(三)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四)与被巡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个别谈话;

(五)查阅有关帐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六)对区、县(市)抽取不少于两个乡镇或街道以及若干家企业,对市级有关部门抽取若干个下属单位进行统计稽查。

第九条巡查组在巡查工作中,应当虚心听取巡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巡查组执行巡查工作计划范围内的任务,不干涉巡查对象的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巡查工作结束时,巡查组应当与巡查对象领导班子交换意见,沟通有关情况,并将巡查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通报当地政府。

第十二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杭州市统计局责令巡查对象整改,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整改对象应将整改情况向杭州市统计局写出书面报告。

巡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杭州市统计局认为必要时,可将巡查报告抄送市、区、县(市)政府或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实行巡查工作责任制。巡查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巡查情况,并对巡查报告负责。

第十四条巡查对象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巡查组或巡查组成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机关应当核实处理。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3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六库、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六库、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向四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元。

5、制定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六库老城区改造与《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六库城市总体规划》和《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六库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年11月编写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六库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年11月26日成立“六库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六库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五)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了解程度和参与、重视程度还不足,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州基本无力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仅利用办公地点的一些公示栏和建设现场所在地进行极少部分的展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显滞后。

(六)城乡规划地方性规章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适应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多方争取资金,争取把城乡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各县级财政,加大对规划编制和规划执行的力度,加快泸水、贡山、

兰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同时提高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理顺规划系统垂直管理后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城乡规划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快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步伐。

(三)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行阳光规划。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加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为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五)根据省建设厅开展云南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州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组织上报工作。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4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20*年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市局上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请省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中级法院的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区、县(市)统计局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市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各区、县(市)统计局也要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全市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市局将积极争取市人大和市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五、继续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市局今年将继续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六、抓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工作能力,规范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经区人口计生局研究决定,举办计划生育业务系列培训班,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计划生育委托执法培训班

1、时间:2008年5月份。

2、地点:区政府后二楼会议室。

3、内容: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文书、程序。

4、参加人员:各街道行政执法人员。

(二)举办创五优社区(村)观摩互动式培训班

1、时间:2008年5月-6月份。

2、内容:创五优社区(村)的标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业务知识。

3、形式:(1)观摩点介绍创五优社区情况。

(2)抽样调查样本点介绍检查情况。

(3)现场观摩,区计生局干部点评参观点计生工作情况。

(4)座谈交流,结合参观点情况提出自己社区计生工作想法。

(5)考试。

第一批:地点:中山门街道昌仁里社区

参加人员:中山门街道、西一路街道、解放们街道计生干部和辖区社区计生干部、协管员。

第二批:地点:胡家庙街道西电机社区

参加人员:胡家庙街道、韩森寨街道、长乐西街道、长乐中街道计生干部和辖区社区计生干部、协管员。

第三批:地点:农村工作局联志村

参加人员:农村工作局计生干部和13个村计生干部。

第四批:地点:太华路街道含元西社区

参加人员:太华路街道、自强路街道计生干部和辖区社区计生干部、协管员。

第五批:地点:贝斯特市场

参加人员:自强路凯达市场、胡家庙综合市场、韩森寨摩托车城、市场中心的康复路市场和药材市场计生干部。

(三)举办人口计生通讯员培训班

1、时间:2008年6月份。

2、地点:区计生服务站一楼培训室

3、内容:新闻写作知识,摄影技巧

4、参加人员:各街道及部分单位通讯员

(四)计划生育信息化培训班

1、时间:2008年6月份

2、地点:区计生服务站一楼培训室

3、内容:VIS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4、参加人员:各街道及社区计划生育干部

(五)举办街道计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

1、时间:2008年6月份

2、地点:区计生服务站一楼培训室

3、内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居民自治、宣传协会、三查药具等。

4、参加人员:各街道及社区计划生育干部

(六)举办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专题培训。

1、时间:2008年7月份

2、地点:区计生服务站一楼培训室

3、内容:宣传教育工作

4、参加人员:各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同时组织宣教干部向先进区县、单位学习。

(七)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管理培训班

1、时间:2008年8月份

2、地点:区计生服务站一楼培训室

3、内容:流动人口信息离线操作

4、参加人员:各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干部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6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以确保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基本的邮政服务。目前,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邮政普通服务由政府保障。市有不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相对滞后,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尤为突出,农村邮件不能妥投到户,城镇信报箱数量少、质量差和管理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外来务工人员通邮保障更为薄弱。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确保全体社会公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安康,促进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2012年末。城乡邮件妥投到户。两年间,基本实现“农村村村建站、城镇户户建箱”即每个建制村有一家“邮政服务站”简称“村邮站”每个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住户有一个信报箱。全市计划共建设村邮站282个,更新改造住宅区信报箱约4万余个,设立村邮员282人(兼任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公共普遍服务体系。

三、建立机构。

一建立机构。村邮站、信报箱建设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陆洪勤任组长,成立市村邮站、信报箱建设领导小组。吕劲峰、赵骊中、丁国华任副组长,市农办、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日报社及各乡镇(街道分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负责做好相应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根据市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分解任务,落实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发改局负责规划编制和立项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市邮政局负责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邮政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村邮站规划选点和相关审批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制定乡镇(街道村两级村邮站补贴经费标准并予以配套落实,负责村邮员的资格审核、招聘和村邮站日常工作的管理。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任务。

1.信报箱建设。由市邮政局负责。对需更换及补装的信报箱做一次精确统计。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富春街道和新登城区范围内的信报箱进行一次普查。由市邮政局组织统一招标采购,施工单位实施信报箱安装,市邮政局负责监督,把好质量关。2011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30%2012年6月30前全部完成。日常维护任务由市邮政局承担,市财政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2.村邮站建设。受降镇受降村、东洲街道黄公望村村邮站建设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建设村邮站162个,2011年建设村邮站120个。合计282个村邮站。请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8月10日前将分二批计划建设村邮站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时间安排。

1.信报箱建设。

1调查摸底: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

2招标采购: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2011年入户安装: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2012年入户安装: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5总结验收: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

2.村邮站建设。

1试点工作: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

22011年建设任务: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2012年建设任务: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4总结验收: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

五、实施主体和运作方式

一信报箱建设。

信报箱改造补建由市邮政局负责。社区以及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自2010年1月1日起,以集群式信报箱为主。城镇新建居民楼、住宅区和农村多高层公寓信报箱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和农村多高层公寓,开发建设单位要把信报箱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工程建设预算,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2010年1月1日前已通过审批但尚未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从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等环节补充,增加信报箱建设,并将建设费用纳入总预算。

二村邮站建设。

1.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因地制宜,实施主体为建制村。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抓紧明确职责、落实场地(无偿提供加强管理,确保农村通邮、用邮安全。市邮政局负责业务规程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定,并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2.服务功能:村邮站功能分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方面。基本服务功能:函件、报刊、普通包裹的投递和受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帐户转付和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

3.建设内容:邮政公共服务实行全覆盖。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街道和村的公用设施辅以改扩建,可以标准化新建。原则上建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内。站址必须选择在本村村民聚居处(地面一层人流较集中且方便村民用邮,同时适当考虑便于运送邮件车辆进出停放。投资标准为站均6000元,每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要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

4.村邮员:每个村邮站设村邮员一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单位应与每个村邮员签订村邮目标管理责任书,村邮员可采取招聘或兼职等多种形式设立。可将村邮员作为农村公益性岗位。并负责对村邮员工作报酬进行考核发放。村邮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邮政局统一制定。市邮政局负责业务规程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定,并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六、经费预算和资金安排

一信报箱改建经费。

信报箱投资标准为每个120元。即省级财政和省邮政补贴40%杭州市级财政补贴30%本市财政承担30按照省级、市级和县(市级4:3:3比例分担。%

二村邮站建设资金。

每个村邮站建设标准为6000元。即省级财政和省邮政补贴40%杭州市级财政补贴30%本市财政承担30按照省级、市级和县(市级4:3:3比例分担。%

三村邮站日常经费。

村邮站日常运行经费及村邮员薪酬按相关规定在村级统筹经费中安排解决。市邮政局按照业务量支付扩展类业务酬金。

七、规划引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