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工作计划范例6篇

国土所工作计划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1

1、永久基本农田专项行动。根据前期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疑似问题图斑全面排查,对确定的整治对象,及时做好违法材料收集,并上报给县国土局,确保改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后续工作。组织人员深入违法现场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收集相关违法材料,责令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整改、拆除复垦,以实际行动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镇维稳、司法等相关部门,结合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开展重点问题整治。紧扣当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定因素和土地问题,全力排查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人群,落实情报收集、预警及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土地纠纷、土地违法等事件的管控,及时调处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矛盾纠纷,严厉打击非法转让、违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4、非法偷采稀土矿点的巡查整治工作。在镇政府的主导下,联动其它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新老非法偷采稀土矿点进行巡查监控,对新发现的非法盗采点和老矿点死灰复燃的现象坚决进行彻底捣毁,及时复绿,以高压的态势打击盗采稀土的违法行为,巩固遏制非法偷采稀土矿的阶段性成果;

5、“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对问题图斑进行科学界定、拍照和上传,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不符合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规定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土地“三调”工作,主动配合作业队伍进入实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我镇“三调”外业调查工作准时、高质量完成;

7、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汛期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坚持对隐患点进行排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措施、防灾预案。做好值班制度,发现灾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和汇报工作;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2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土地资源的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实施土地资源、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和办法;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审核各县(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草拟城市建设规划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负责本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审和实施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基金的统筹安排及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收取地价款及土地使用费;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实施规划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实施地籍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管理和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

6、拟订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拟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农村、牧区非农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并依法与受让方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范管理土地交易行为。

7、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土地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环保部门搞好地质环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等地质环境的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格认定。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遗迹。

10、对国家财政、自治区财政拨给我市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

11、参与本市内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选址意见书;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一编制、核发全市规划、土地等方面的各种合同、许可证、合格证。

12、搞好本城市勘察测绘、规划设计院(所)、土地储备中心、地价评估的行业管理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部科室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问题

在我国的水利建设项目中,混凝土是重要的施工材料。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一些材料质量因素、施工技术因素引发的质量问题数不胜数,使得水利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在施工环节,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研究。

一、水利工程中混凝土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 混凝土施工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在计划安排、目标实现、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避免计划安排不合理现象

加强混凝土施工管理,强化计划意识,并根据施工目标的具体情况,指定详细的计划,保证各项计划有序的开展下去。此外,计划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要保证计划能够顺利的实现,提高计划的可行性,避免计划不合理情况的发生。 最后, 当计划制定之后, 就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 紧跟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做好控制工作,保证计划安排的顺利实现。

2、有利于工程施工目标的实现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 施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施工计划,编制各类计划,对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一个科学合理的计划安排有利于目标的顺利实现,如果忽视混凝土施工管理,计划安排不合理,必然影响水利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影响工程的效益。因此, 施工企业需要加强计划管理, 对计划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各项计划 按照既定的目标顺利的实现。

3、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效益

加强混凝土施工管理能够避免计划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保证项目计划顺利的实现,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进而提高整个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效益。

二、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在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被广泛采用的施工方式为碾压混凝土施工方式,这种施工方式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速度快,二是成本低,三是抗冲磨性能高。如今水利工程混凝土技术应用正在日益增加,同时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即使这样,因为沿用原有的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粗放型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当前一些混凝土工程在管理工作上存在较多的问题,不仅对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还会对施工成本、企业利益。以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应提高对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明确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意义。在日后的施工管理工作中,应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使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进而能够按要求达到施工质量控制目标,进一步推动施工企业不断发展。

三、我国在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所用的混凝土材料质量较差

我国的施工企业在原料的选取方面比较重视成本因素,如果原料的价格较高,施工企业往往不会考虑,而如果原料的价格较低,施工企业则会选择这种材料,不会考虑这种材料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种问题的隐患是比较大的,对施工环节也是不负责任的。

2、对环境温度的控制不强

我国的施工企业为了减少施工的成本,会加快工程的进展,对不利的客观没有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使得温度影响到混凝土的施工,对水利工程的质量造成一定的隐患。

3、施工技术不合理

一些施工企业为了加快工期,会在社会中招募工人,这些工人往往没有经过培训,他们的技术水平较低,对混凝土施工缺乏专业的认识,使得混凝土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

四、提升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水平的措施

1、提高混凝土的质量

要想建造质量可靠的水利工程,就必须使用质量过硬的混凝土,因为,混凝土质量达标,才能使工程坚固,进而提升工程的使用年限。所以,在选择原材料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优良的沙、石、水泥,防止混凝土材料中掺杂其他的物料,监管部门要严格监控选材的环节。其次,是提高材料配比的科学性,如果配比不合理,原材料即使质量再好,也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因此,配比过程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其中,砂石和水泥是混凝土的主料,这两者的配比最为关键,要根据相关标准来选择砂石和水泥加入量,同时,还要严格控制塌落度和水灰比,塌落度一般不能低于80毫米,不能超过100毫米,这样它的初凝时间在七小时左右。还要注意外加剂的使用,例如粉煤灰,它具有非常好的活性,加入到混凝土中能够有效地对混凝土内部结构进行填充,防止出现空隙,使混凝土的强度大大提高。

2、对施工现场的温度进行控制

温度对混凝土的性能产生极大的影响,温度过低,混凝土会开裂,温度过高,混凝土的强度又会降低,因此,在施工中,要严格把控现场的温度。一般在实际操作中会采取控制温度和改善约束条件的方法,对现场的温度进行控制。当水利施工所用的混凝土温度过高时,要对其进行降温作业,使它的温度得以降低,同时,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也就随之下降。当施工的季节为夏季时,温度普遍较高,更需要取喷水作业的方式,在施工时,先把水管埋设在混凝土中,然后再注入冷水,此时,混凝土的温度就会降低[3]。

3、必须要强化施工现场中的技术管理

对于整个工程在开展施工时,是根据已经签订好的合同中的内容来进行施工的,也就是说是要根据施工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单位自行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等相关的书面文件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此,当现场施工中,一旦出现存在有很隐蔽或者是很难施工和重点的施工部位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编制提交专项的施工技术方案交底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实地审查并签字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是关系到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关系到我国的防洪抗灾工作,因此,必须要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在混凝土施工的环节,要注重环境因素的影响,注重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注重施工人员的影响作用,将不利的因素进行规避,在施工过程中,要重视施工温度的情况,减少混凝土表面的开裂,进而保证工程的质量。文中列举出的几种施工措施希望能够对施工单位有所帮助,使得我国的水利建设能够达到更高的水平,造福我国的人民。

参考文献:

[1]宋瑞方,赵向丽.针对混凝土施工温度与裂缝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23):196.

[2]严伏华.水利工程混凝土的施工温度与裂缝控制[J].科技信息,2011(10):329.

[3]甘霖.谈混凝土的施工温度与裂缝[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13):107-109.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4

为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结合我局xx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业务知识。

3、深入学习中纪委xx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防腐倡廉教育。

4、加强国土所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办法、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划定、保护业务知识。

6、学习领会省政府出台的矿产资源管理三个办法、矿产资源规划修编业务知识。

7、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法监察、来信来访处理和本文来源:文秘范文 资源纠纷处理业务知识。

8、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知识及要求。

9、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

(三)培训方式

1、请有关专家、领导到我局讲课培训;

2、县局各股室、中心、大队组织培训班;

3、按上级要求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县级举办的有关培训;

4、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培训。

三、培训要求

1、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县局机关全年计划组织培训6次以上;乡镇国土所组织干部职工和国土资源巡查员培训不少于2次。

2、各责任股室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县国土资源局xx年干部教育培训安排表

××县国土资源局xx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主办部门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人员

局党组

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及

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第一季度

县局全体人员

国土所负责人

地籍股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颁证业务

3月

县局相关股室

国土所负责人

局党组

中纪委xx届五中全会

精神,反腐倡廉教育

第一季度

县局全体人员

国土所负责人

办公室

内务工作

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5月

县局全体人员

国土所负责人

规划股

利用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及基本农田划定、保护

4月

县局相关股室

国土所负责人

矿管股

省政府出台的三个办法

矿产资源规划修编

6月

县局相关股室

国土所负责人

法规股

执法大队

地籍股

法律法规知识、违法

案件查处、来信来访案件

处理及国土资源纠纷处理

8月

县局相关股室

国土所负责人

地质环境股

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

知识及要求

4月

县局相关股室

国土所负责人

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利用股

土地开发整理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11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GIS;RS;土地整治;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229-02

1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概述

我国从2000年开始的土地整理是以增加农用地面积,特别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质量为目的,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生活条件,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前,必须做好项目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工作,即在该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下,通过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在充分考虑土地整理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前提下,制定工程总体布局方案。在这项工作中选择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法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投资是否有效,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实施等问题[1]。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主体包括四大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从工程角度来讲,涉及到土地复垦、水利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环境工程等,门类繁杂,对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要求较高。因此,应用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法与技术更具现实意义。

2 GIS在土地整治单元工程设计与管理中的应用

2.1 土地整治单元工程

按照TD/T 1041-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单项工程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能够独立发挥某一类土地整治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是具有相同的设计功能特点,可以组合发挥作用的工程项目。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可单独发挥作用,且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单元工程是分部工程中有多个施工工序共同完成的单体结构综合体,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基本单位的工程项目[2],以单项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为例,工程项目划分如表1。

2.2 GIS的应用

从工程项目划分表中可以看出,灌溉与排水工程分布工程种类繁杂,且每个分部工程又包括若干个相同或不同设计标准的单元工程,且项目区大多分布在农村地区,外业测绘路途远,且规划凌乱,给工程设计带来困难。GIS(地理信息系统)具有强大的地理信息查询、统计、显示、管理与应用功能,当前大多数的土地整治工程应用AutoCAD平台进行规划设计,若结合GIS平台,可以实现项目位置查询、添加设计以及工程管理所需要的必要属性信息、单元工程造价等统计功能。结合遥感数据,在分辨率高的影像上设计,可以免去很多的测绘成本。此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图件大多为GIS平台下作业生产的矢量数据,因此,在GIS平台设计的土地整治项目,与以往的数据具有较大的匹配性,且设计过程中可借助、调用以往的数据作为参考图层,给作业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

3 RS在土地平整工程设计中的应用

3.1 土地平整工程

依据GB/B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土地平整工程是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与排水的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地理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和耕地层地力保持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是指为改善土壤质地、减少或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沙(黏)质土壤治理、酸化和盐碱土壤治理、污染土壤修复等[3]。

3.2 RS的应用

在实际设计工作中,田块范围界限不清给作业人员带来困难。通常,作业人员借助土地利用现状图在未利用地图斑上进行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工作。实践证明,借助合理分辨率的项目区RS(遥感)影像,可较精确地画出设计图斑界限,提高了设计方案、概预算等可行性研究的精确度;同时,RS影像可以直观地辨别设计图斑和周围地物的位置关系,较便利地识别作业位置,为日后的工程管理提供方便。

4 结语

在GIS和RS技术日渐成熟的今天,传统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式已无法满足信息数据量越来越大,精细程度越来越高的要求,地理信息和遥感技术作为高科技的应用技术定会成为土地整治项目设计领域的主流设计工具。

参考文献:

[1]张 超,王秀茹.Map Info和AutoCAD支持下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方法[J].水土保持研究, 2006,13(1):189~2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41-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国土所工作计划范文6

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政府拆迁行为的强制性,使被拆迁人占用的国有土地必须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才能实现使用权转移,因此,政府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的安置政策和经济补偿。但如何确定补偿价格,是一个关系重大而又颇具探讨性的问题。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

2001年以前,在拆迁过程中,人们直觉认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无偿收回。虽然有些地方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也给予一定的补偿,但由于没有具体标准,补偿只能停留在双方协商的层面上。2001年2月,国土资源部的《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依据此文件,人们对具有财产权属性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才有了“量”的认识,各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这个文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进行量化处置。基于此规范文件内涵,人们对于国有划拨土地补偿价格也有了计算依据,即:

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土地取得费+开发费(这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是无限年期地价)

尽管如此,目前城市建设拆迁中,各地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些地方在操作过程中只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取得费(购买价格)给予补偿,个别地方还就土地取得费、开发费派生的利润、利息、税费计入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等,一并给予补偿。

笔者认为,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当是,在上述公式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建设实际与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同时,在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补偿价格分配上应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市场原则,将补偿价格在不同的相关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如,若地价内涵中包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设施建设等费用,即国家对宗地及所在区域开发进行过投入,就要在补偿过程中,将补偿价格在土地使用者与国家之间进行适当的比例分配。笔者认为,确定政府投入占开发费比例,一般为40%~60%较为适宜。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及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应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分别确定补偿价格。

一、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而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特点为有偿和有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可以申请续期。

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原则上,应按照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建筑物拆迁往往都是在土地使用年期中的某个时点或时段进行的,而原土地使用者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则属于全部使用年期,这就要在补偿时考虑土地的剩余年期和相应的出让金数量,由此,笔者认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应为:

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剩余年期出让金价格

若拆迁时出让土地使用权年期刚好届满,而原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就等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如果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原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并获批准,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续交出让金后,就可再获得宗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此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存续于重新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不会因为使用年期增加发生变化,只会随市场波动(一般情况下,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只会上涨,所以购买土地使用权,对购买者资金有“蓄水池”作用)。只有出让金权益价格随着使用年期增加而逐年减少。所以,申请续期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时同样可以适用上述价格公式。

例如:拆迁一宗出让10年年期工业用地,被拆迁人现已使用8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2年,那么,补偿价格就是划拨使用权价格加上剩余2年的出让金价格。假若该宗地出让使用期届满,对这宗地占用补偿价格就是国有划拨使用权价格。

对于一些地方按出让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期折旧计算补偿价格,上式的计算方法也同样适用。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上例土地的补偿,有的地方仅考虑用剩余2年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少量补偿。这对于支持土地有偿制度改革,依法缴纳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人来说,显然有失公平,并会挫伤其参与土地出让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土地有偿利用制度健康发展。

二、租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租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按期向国有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租赁的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转租、转让或抵押。租期届满可以续租。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较短,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租赁土地可以依法提前收回并给予相应补偿。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大多是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经政府定租,签订租赁合同方式取得。也就是说,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在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属性基础上而存在的。那么租赁国有土地补偿价格当中除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外,事实上还应有剩余使用年期租赁土地使用费。即:

租赁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剩余年期租赁土地使用费

上式中的租赁土地使用费属于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价格,是随着使用年期增加而逐年减少,若土地使用权人按年度交纳租赁费,属于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价格就按年内剩余折算。当租赁期届满,租赁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就等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对租赁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仅给予租赁土地剩余年期价格补偿,这是不符合我国政策要求和实际补偿原理的。

三、作价入股及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国家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制后的新设企业,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国有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以便于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转让或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改制企业在不必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的土地出让金的条件下,拥有了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样的权能,所以,此种方式是国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授权经营方式是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事实上,作价入股及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均具有出让或租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征,土地补偿价格的确定,也应该参照出让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确定方法进行。

四、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近年来,各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多,但拆迁占用此类土地现象尚不多见。若对这类土地拆迁占用,由于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价格相对较高的特点,笔者认为,其补偿价格应依据出让合同,并以确定拆迁日为评估基准时点,进行评估。评估后的宗地市场价格,区分两种情况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一是对于取得土地已开发利用并有收益的,将评估的宗地市场价格扣除出让金价格使用年期折旧部分,剩余价格给予补偿。二是对于取得土地尚未开发利用的,应按评估后的宗地市场价格全额补偿,还要就土地取得费、开发费派生的利润、利息、税费进一步补偿。评估后的宗地市场价格低于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价格,本着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原则,依据合同价格做计算基础,土地使用权人得到应有补偿。

不同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主要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等。同一宗土地由于用途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标定地价;相邻宗地用途不同,地价也会有所不同。当用地条件相同时,在同一级别地价中一般是商业用途土地单位地价较高,住宅其次,工业最低。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补偿价格的确定也应遵循市场规律。

一、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并且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依据市场调查取得数据资料,计算土地补偿价格的公式应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取得费+开发费

当工业用地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及授权经营方式取得时,笔者认为,土地补偿价格就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剩余年期出让金(或剩余使用年期租赁土地使用费)之和。

需要指出,这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依据工业用途法定出让最高使用年限做年期修正。年期修正系数可依据公式K=1-1/(1+r)n 计算完成。

式中:K―年期修正系数r ―工业用途土地还原利率n―工业用地出让最高使用年限。

二、商业、住宅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的确定

对国有土地为商业、住宅用途补偿价格确定,时下各地争议较多,做法不一,笔者认为:

1.当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并且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该首先对宗地的使用年期进行界定(可以认为宗地的使用年期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使得与将进入二级市场有偿使用土地年期相对应)。然后才能确定商业、住宅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依据公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出让金,计算得出补偿价格。

2.当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并且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及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条件下,将划拨使用权价格作为基础,然后按下两式计算:

国有商、住用途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剩余使用年期土地出让金

国有商、住用途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剩余使用年期土地租赁费

上述二式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做年期修正,年期修正系数可依据公式K=1-1/(1+r)n 计算完成。